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6 13:41:16 作者:文轩

规章制度是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们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规章制度范文展示了不同情境下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为组织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厂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的安保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3.2负责安保摄像监视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和管理。

4.1.1安保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得参与其他职责外的活动。

经电话询问或被访人员当面确认后才予以放行。来访结束后,安保人员收回访客证。

4.1.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岗位,交班应明确交待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2.1安保人员要24小时观察安保摄像监视系统中各监视点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并进行处置。

4.2.2每隔一小时对安保管辖区域进行巡逻,特别要加强对财务部门、库房、机房、食堂等重要部位的监管巡逻力度。

4.2.3安保管辖区如设置有重要部位现场扫描条码的,要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巡检、扫描。

4.3.1公司本级各部门所有钥匙统一由总部行政部登记配给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4.3.2要害部位要张贴“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标志。4.3.3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

4.3.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

4.4.1.1财务部门要配置保险箱、密码柜,设置防盗门、防盗窗等防盗设备。

4.4.1.2财务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安装报警器、开通报警专线。

4.1.1.3财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存放预留款,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存放银行。

4.1.1.4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应由专车、两人以上接送;发生盗窃、抢劫事件要及时报警。4.4.2库房、机房、配电间等4.4.2.1要保持门窗完好,人走锁门。4.4.2.2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警示标志。

4.4.5.1食堂工作人员在下班期间要将门窗关好、锁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和盗窃等。

4.5.1.2来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4.5.1.3门窗是否牢固,下班后门窗是否锁闭。

4.5.1.4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4.5.1.5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4.5.1.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4.5.1.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报警系统、巡检系统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4.5.1.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4.5.1.9有无火险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5.1.10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安保隐患,是否认真整改。

4.6公司下辖各部门搞大型活动,外单位借用场地,要事先通知安全保卫部(时间、人数、内容等),以便协助搞好各项安保措施。4.7与党委办牵头公司职能部门每季进行1-2次的安保检查。重大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要组织专项检查。

4.8每次安保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对经检查发现的安保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9各部门对存在的安保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安保部,同时采取临时安保措施。

五、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修改、解释。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行政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1.3、在本厂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行政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3、交通线路。

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行政部门批准。

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4.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

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

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4.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12、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时。

4.13、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4.14、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5.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

5.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5.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5.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5.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6.1、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厂内生产区域,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2、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6.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工厂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

6.5、严禁在工厂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厂区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公司员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

1、厂区禁区禁止吸烟。

2、罐区内严禁随便动火,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3、员工不得违章和冒险作业。

4、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外来出入人员、车辆、物品,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检查,值班人员有责任与权利执行。

5、下班前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锁好,电脑、打印机关闭,电源插头拨掉,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厂区门锁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起用前备份一套,以备急需时使用,员工不得随意配置,计划、财务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7、公司负责人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8、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防盗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9、员工应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10、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11、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1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13、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14、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公司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六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第十九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二十一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第二十五条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第二十六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十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十五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第三十七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三十八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四十二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七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第五十八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五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厂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选厂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厂区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防止厂区内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道路交通设施、绿化带等不受机械车辆损坏;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厂区道路干净、整洁,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全厂所有机动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

2、安全环保科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安全检查。

定义。

第一条。

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效的行驶证并有完整的车牌号,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相关证件,经生产科登记备案,在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准许在进入厂区作业(外来运送材料车辆除外),否则不准在厂区从事营运。

第二条。

进入厂大门及转弯、过磅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厂内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时,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条。

消防、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方允许使用警报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驶,其它车辆及行人应迅速避让。

第四条。

运矿车辆运输时严禁超速行驶,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抛洒的措施。

第五条。

机动车在行驶中,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安全的距离。

第六条。

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调头转弯、通过交叉路口及大门口时应减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挖机、装载机等机械车辆带物行驶或调头转弯时,必须将物品放至较低位置行驶,以防止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晃动及物品坠落所造成的损坏。

第七条。

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贮存仓库区域限制车辆进出,摩托车禁止进入危险品仓库;机动车辆运送货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条。

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的停车处,禁止在转弯处、交叉路口、消防设备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条。

在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厂区交通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车辆,否则按违章处罚;若造成事故的,应从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先设法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主向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做好现场调查记录,查找事故原因,严格区分事故责任,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研究制订出有关防范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厂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台帐(维护保养、车辆运行、定期检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厂区机动车辆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验车审核,验车审核单据交生产科备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第十六条。

机动车辆在出车前及停车后都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按保养规程进行;在行驶途中,应随时观察车辆零部件和车辆运输的工作状况是否处理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行驶,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在运输作业行驶途中,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全厂员工如及时向生产科、安全环保科举报上述情况,并经查实的将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聊城市香华装饰有限公司厂区内所属企业人员:

随着公司职工公寓的开工建设,施工人员增多,为了加强场区内的有效管理,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3、统一着装、文明值勤、搞好个人和内务卫生,值班室物品摆放有序。

4、按时上下岗,严格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情。

5、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多提合理化建议,严格落实保卫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6、对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质按规定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手续,做到人、物、证相符,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7、爱护公共财物,无故寻损坏照价赔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1、所有物质出入一律凭物质出门证或所属企业证明放行。

2、外包工程队进入施工,所带工具及非消耗品应在门卫登。

记,并由其负责人签字,门卫与施工队各持一份,施工完毕,有门卫负责点验,物证相符方可放行。

3、施工队办理出门证,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到基建办公室开。

出门证,不得弄虚作假,违者给予经济处罚。

1、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工、外包工,必须凭工作证、临。

时工作证进出厂区。

2、所有人员必须在门外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查,对。

不服从值勤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值勤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后果自负。

3、工作证丢失或损坏,由其所在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补办。

4、外来联系业务人员、找公司领导者,应出具有效证件,经办公室同意在门卫登记,方可让其进入。

1、巡逻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确保守卫目标的安全。

2、提高警惕,尽心尽责,按规定巡逻路线每班次不得少于四次,气候条件恶劣或夜间非常时期,要加大巡逻路线,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3、处理违章要文明礼貌,严守工作纪律,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机智勇敢的进行斗争,争取人赃俱获,注意保护现场,以待调查处理。

4、巡逻中要注意检查公共设施的置放地及完好程度。

1、厂区门卫是进出厂区的固定管理岗位,巡逻人员为机动车辆管理的流动岗位,具有厂内执法权。

2、车辆进出、检验、登记、仍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进入厂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得在厂区停放、过夜,经批准临时停放的车辆,要在指定区域整齐停放,人员不得随车留宿,车辆损坏、物品丢失自负。

4、各种车辆要按规定路线、区域行驶,在厂区行驶发生事故者,由车方服全部责任。

六、留宿人员管理。

1、留宿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主管人员的同意和有效身份证明报公司批准方能入住。

2、留宿人员在住宿期间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遵守场区、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各值班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住宿期间禁止在床上吸烟,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热水器等,不准私藏无关的材料和施工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公物行为照价赔偿。

4、留宿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否则丢失自负,对室内外卫生要及时清理,宿舍周围应保持良好的文明行为,不准随地大小便发现一人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50元,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5、夜间外出、请假回家必须向本部值班人员说明,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其他生产作业区,否则按偷盗嫌疑处理。

6、值班人员发现留宿人员有可疑行为时应立即报告,有盗窃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后严肃处理从重处罚,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所有住宿人员凡违犯以上规定,公司将通报批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07年12月25日。

厂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在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鞋、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二、非指定机器操作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不得随意触摸按压各种电源开关和机器转动部位,以免导致事故。配电设备挂帖上警告牌,切勿合闸。

三、机器操作员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发现机器声音异常或冒烟等现象,应立即关机,迅速拔掉电源开关,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危险的器具要及时更换、修理,减少可能因此而导致的事故。

四、员工工作期间,应保持充沛体力,集中注意力。勿疲劳作战,忌匆忙草率、粗心大意,忌心不在焉、自以为是等,努力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五、在车间内注意安全工作行为,不打盹、嘻笑打骂、互相推挤拉扯、故意惊吓、随意闲谈。

六、车间内消毒粉剂、清洁粉剂等,应分开摆放,专人负责,避免污染食品。车间内器具摆放要合理、整齐有序,保持好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按规程及相关标准做好工具及物料的消毒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八、清洗机器时不可将水源射向带电部位,不要用潮湿的手按电源开关,以免触电。

九、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玩火。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十、严格遵守厂区内安全警示牌要求,不随意跨入禁区内。

十一、严格遵守柴油炉的操作规程,杜绝漏油及爆炉。

十二、公司办公二楼经装修现已改建为仓库,为保障公司原材料的安全性,现公司规定:禁止非办公人员随意进出。违者,罚款50元,并处以警告处分。

十三、因车间消防门是消防安全时的一个特殊通道出口,非正常行走通道,因此,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从消防门进出。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 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制度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厂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

1)生活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烟头、塑料袋废弃日用杂物等。

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2、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1)可回收垃圾:a.纸箱纸板,纸筒、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

2)不可回收垃圾:c.油墨瓶、d.黄纸、e.塑料薄膜、f.旗帜横幅边角料。

二、垃圾堆放区域及堆放要求。

1、垃圾堆放区域:生产垃圾分类堆放在指定区域;生活垃圾投放入垃圾桶;

2、堆放要求:

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高空抛掷,不得溢出桶外;生产垃圾:

1)不可回收生产垃圾:放入垃圾池;

2)油墨瓶:按字样标识指定摆放;

3)可回收生产垃圾:严格按照标识捆绑大包分区摆放、不串不混;

4)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放置于生产垃圾区域内;

三、奖惩制度。

1、奖励:对于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

2、惩罚:对于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扣罚其人民币50元/次;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50元/次,并处以通报批评。

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

4、由行政部和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每日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上奖惩依据。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管理制度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6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语整洁干净,无污物。生产区域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8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行政办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9 垃圾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10 废品堆放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11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各部门(车间)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2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元/人/次。

5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前4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素养)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5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讲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 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

6.3 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 4s清洁:对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和深入。清洁活动实施时,需要秉持三个观念:

6.4.1只有在“清洁的工作场所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

6.4.2清洁是一种用心的行为,千万不要只在表面下功夫;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东西,不要弄乱,不要弄脏;

6.4.3.2 不仅物品需要清洁,现场工人同样需要清洁;

6.4.3.3 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6.5 5s素养:要努力提高人员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素养是“5s”活动的核心,没有人员素质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就是开展了也坚持不了。

7.1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公司有义务告知以下内容: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公司时必须在保卫部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公司时间,和初步居住计划时间。

2、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员工的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严禁到公司矿井边、车间、水塘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9、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暂时居住,都要到保卫科办安全管理协议。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厂区管理制度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区管理制度

(1)应有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

(2)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3)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干旱的环境中应及时进行灌溉,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须在清晨或傍晚进行灌溉,有的还应适当地进行叶面喷雾。

(4)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选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5)树木周围暴雨后积水应排除,珍贵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2、中耕除草

(1)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等。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

(3)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

'注':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

(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 cm胸径应施堆肥1.0kg,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 cm胸径施堆肥1.0-2.0 kg。

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注意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技术,并逐步推广应用复合肥料。

(5)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

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凡因观赏要求,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对树木整形,将树冠修成一定形状。

(2)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

(3)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茂盛,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绿篱应逐步修剪成形。

(5)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

(6)修剪时,切口都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要平整,应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5、防风防台

(1)高大乔木在暴风雨来临前夕,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对树木存在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六项综合措施。预防工作应在六月下旬以前做好。

a、立支柱:在风暴来临前夕,应逐株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支柱及其扎缚情况应及时改正。

b、绑扎是一项临时措施,宜采用8号铅丝或绳索绑扎树枝,绑扎点应衬垫橡皮,不得损伤树枝;另一端必须固定;也可多株树串联起来再行固定。

c、加土:坑槽内的土壤,出现低洼和积水现象时,必须在风暴来临前加土,使根颈周围的土保持馒头状。

d、扶正:一般在树木休眠期进行;但对树身已严重倾斜的树株,应在风暴侵袭前立支柱,绑扎铅丝等工作,待风暴过后做好扶正工作。

e、疏枝:根据树木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尤其是和架空线有碰撞可能的枝条以及过密的树枝,应采用不同程度的疏枝和短截。

f、打地桩:是一项应急措施。主要针对迎风口等树干基部横置树桩,利用人行道边的侧石,将树桩截成树干和侧石等距离的长度,使树桩一端顶住树干基部,一头顶在侧石上。

(2)抢救工作

a、风暴来临时,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的树木顺势拉到人行道上,并及时修剪树冠部分枝条。

b、风暴后,应分轻重缓急进行抢救,首先抢救对主干道上妨碍交通的.和行将倒伏的植株;对于就地抢救难以成活的树木,应将树冠强截后移送苗圃栽种养护。

c、风暴过后应及时拆除有碍交通、观瞻的加固物。

(3)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4)枝叶积雪时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树立支柱支撑保护。

6、补植树木

(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

a、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

b、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

(2)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种必须与同路段树种一致。

7、挖除枯树

(1)对枯死的树木应及时挖除,并填平土坑。

(2)对生长不良而难以复壮的树木,也应挖除,换上生长良好的植株。

8、地被植物养护规范

(1)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早春发芽前要普遍进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方法。

(2)发现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和补植;枯叶残花要随时整理清除。

(3)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强者,应在冬季休眠时进行修剪。应使植株在生长期间,始终保持在高度不超过60cm的低矮状态。

(4)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3-4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至影响其正常发育时,应按不同类型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析,更新移植。

9、草坪养护规范

排水。空秃地段应及时补植。

(2)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适时进行中耕、加土、镇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应适时进行剪草,草的高度控制在4-6cm。路边和树根边的草要修剪整齐;剪草前必须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剪草要平整,边角无遗漏;草屑应及时除净。

(3)草坪边上的树坛、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草边,保持线条清晰。

(4)草坪发芽以前要进行一次施肥;生长季节可按具体情况追施化肥;土壤干燥时,应及时浇水。

(5)草坪萌发期,土壤过湿或板结浇水后应暂停开放。

10、花坛养护规范

(1)花坛换花除了间种以外,栽移前必须要深耕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

(2)花坛的防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

(3)夏季花苗的移栽应在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移栽后,应随即浇透水。移栽后的4-5天内应再进行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土壤冲到茎、叶上。以后的浇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4)在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应立即喷洒清水。

(5)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剪除,以保持花坛清洁,缺株要及时补栽;凡需摘心的品种,应及时进行。

11、防止污染

(1)废气、废液、废渣对园林植物的污染,应遵照中央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条例治理。

(2)绿地内的排污管网和排水管网应保证畅通、有效。

(3)使用化肥、药剂应合理,不得污染环境。

(4)严禁在树木根际附近堆放废液、废渣和倾倒污染物。

(5)各类绿地,严禁施用人粪尿。

12、病虫害防治

(1)维护生态平衡、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间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为害。

(2)引进和输出种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应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订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

(4)加强绿地中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局部发生严重病虫地区必须即时治理。

(5)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1、绿地养护管理的景观标准

厂区绿地

规定一级厂区绿地

群落结构群落合理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树木种间株间生长空间与层次处理得当,整体观赏效果好。

树木生长树形完美,枝叶茂盛,季相明显。针叶树应保持明显的顶端优势。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整形树必须按观赏要求养护成一定形态,地被植物应为四季常绿观花或观叶品种。

草坪铺植草种纯,生长茂盛,无空秃。

杂草控制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基本无杂草。

厂区管理制度

1、一月份:修剪落叶树木(含花灌木,下同);整理竹林;草坪加土平整;补种、调整落叶树木;清除虫囊、虫卵;继续冬季翻土冻垡;大雪后给常绿树敲雪,以防压断树枝;遇严寒天气对常绿花灌木和花坛草花采取防冻措施;施基肥;清除绿地垃圾;行道树扶正。

2、二月份:除继续做完一月份未完工作外,在天气晴和时,对野草较多的绿地进行松土除草。

3、三月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维修好各种植保药械和养护机械;观察草履介壳虫等早孵害虫的`活动,一旦发生虫情立即施药防治;对易染锈病的月季、海棠等注意观察防治;对草坪施一次钾肥,为防治夏季草坪病害打好基础;对花坛草花除苔,以防长高后失去观赏价值;对光秃草坪及地被植物进行补播;对雪松等主要观赏树种施淡肥催芽。

5、五月份:对春花花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及更新;施好'花后肥';加强病虫害观察;剥芽修剪和根蘖去除;草坪除杂草并对冷季型草坪进行割草;对换草花后的花坛加强管理。

7、七月份:本月是天牛、皮虫、刺蛾等害虫大量发生时期,要特别注意防治,以bt乳剂等生物药剂防治为主。做好防台准备;加强抗旱、排涝、除草;本月土壤水分蒸发强烈,要加强松土防止返盐;灌溉时要按技术规程;加强各种绿地追肥,对草花花坛要每7-10天施一次薄肥;本月是草坪病虫害多发期,一旦发现立即对症施药--以井岗霉素等生物药剂为主。

8、八月份:本月养护工作与七月份相同,唯防台进入'实战'阶段,要准备好各种防台物资,对所有大树和行道树逐株检查,除一般支撑外,对骨干树加打地桩;台风后及时对倾斜、倒伏的树木进行抢救、处理。

9、九月份:除虫工作重点转入对秋蚜虫、秋螟、等害虫;一旦发现,立即防治;继续做好抗旱、排涝、中耕除草、追肥、草坪割草和防台工作;为迎国庆要对所有绿篱、球类、塔片色块等造型绿化进行修剪;对绿地花草树木进行一次普遍修整、施追肥,草花花坛要换新花,以最佳面貌迎国庆。

10、十月份:做好草花花坛养护工作,追施n.p复合肥以鲜艳花色、延长花期;继续做好各项常规养护工作(见九月份)积有机肥、配花坛介质,以备冬季施基肥和保温肥。本月对一些不耐寒的常绿花灌木停止施n肥,以免枝叶过嫩冬季发生冻害。

12、十二月份:本月重点是落叶行道树及其他落叶树木修剪;冬翻改良土壤;继续施基肥;对花坛等娇贵花灌木防冻、保温;草坪疏草、打孔、加土平整;挖、剪、敲虫卵等防虫灭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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