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作计划与设想(专业18篇)

时间:2023-12-01 08:30:15 作者:XY字客

在写工作计划书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一些工具和方法,如mind map、Gantt图等,以提升工作计划的可视化和实用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工作计划书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港口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钦州港片区将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__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的发展思路,坚持“四轮驱动”战略,以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开启“向海而兴、向海图强”的新发展格局,为基本实现“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作出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_胜利召开。

2022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关键之年,需为全市经济“稳中有进”和实现“十四五”阶段性目标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经充分研究预判,“十四五”时期片区经济将呈现非匀速性增长,2022年,华谊一期、中伟一期、泰嘉等重点工业项目全面投产,30万吨级油码头运营及大宗商品贸易加快发展,工业产值将突破千亿元大关,外贸进出口总额将实现高速增长;2023年,华谊二期丙烯和氯碱、恒逸一期、金桂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经济总量将会再上新台阶;2024年,中石油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建成投产,届时各龙头项目的全面投产将推动经济爆发性增长,冲刺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00亿元的目标任务。

根据片区经济增长规律,结合现有产业实际支撑,充分考虑全市经济增长“主引擎”需求,2022年片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42亿元以上、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250亿元以上、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18亿元、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0亿元以上、增长24%以上;财政收入完成130亿元以上;进出口贸易总额完成400亿元以上、增长10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亿美元、增长40%;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分别完成1050亿元、亿元,分别增长35%、23%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完成亿吨、530万标箱,分别增长10%、15%;海铁联运班列完成7000列。

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聚焦“建大港”,加快建设贸易枢纽港。

积极共建国际枢纽海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推动从物流大港向贸易大港发展。一是强化港口基础支撑。推动大榄坪南作业区7—8#集装箱泊位自动化改造项目上半年竣工运营、9—10#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完工并开展联调联试,完成大榄坪南作业区11#、1101#、1102#、14—18#泊位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推动金鼓江作业区12#、13#、19#泊位建成投用,争取开工建设金鼓江作业区14—15#、大环作业区17—19#泊位、大榄坪作业区4—5#泊位,运营好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开工建设金鼓江19#泊位配套进出港航道、金鼓江航道疏浚工程,启动东航道扩建20万吨级集装箱航道双向航道、西航道升级扩建工程(1万吨级升级至10万吨级)前期工作,推动20万吨级集装箱航道尽快达到常态化通航条件。二是提高物流组织运行效率。加快构建“两横四纵”集疏港通道,力争鹰岭作业区疏港道路建成通车,加快建设钦海大道等疏港道路,开工建设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环珠东大街,促进公路货运客运分离。完善海铁联运设施,提升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一期服务功能、推动二期开工建设,加快建成钦港支线扩能改造、钦州港站至钦州港东站电气化改造项目。加密开行班轮航线,力争开通到美国长滩、洛杉矶,希腊比雷埃夫斯、德国汉堡等欧洲、北美远洋航线,全年新增外贸航线2条以上。扩大服务半径,加密海铁联运班列,推动在湖南怀化、云南曲靖、贵州黔南州等城市新布局建设“无水港”,推动西南货、广西货走钦州港。启动对平陆运河沿线经济带研究,提前谋划江海联运合作。积极发展适箱产业。实施提效降费专项行动,开展集装箱全生命周期管理第三阶段、陆海联运系统等集成改革,争取落实中转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加大“智慧湾”建设力度,升级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港航服务中心,积极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与新加坡“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试点,推动各项服务、收费对标上海洋山港、宁波港,达到国内一流港口水平。三是提升贸易枢纽功能。加快重点物流平台建设,开工建设中远海运物流园、进港公路危化品专用停车场、金鼓江作业区专用停车场,加快建设国际集装箱分拨中心、冷链保税交易中心,全面建成中谷钦州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动原油、纸浆、锰矿、大豆、再生铜铝等进口大宗商品经营企业依托交易平台拓展期现联动业务和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规划建设西部能源战略储备基地和安全通道,开展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天然气储备基地项目前期工作。

(二)聚焦“壮产业”,增强建设广西工业强市的内核动力。

紧扣建设广西工业强市的目标,围绕建设三千亿级临港大工业,以“大抓产业、抓大产业”为主线,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打好产业振兴攻坚战。一是启动“园中园”规划建设。围绕片区主导产业,谋划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pcb产业园、新能源材料产业园等5个特色产业“园中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年内重点启动新能源材料产业园等“园中园”的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引导产业加快入驻,带动园区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打造重大项目引进及培育孵化新基地,进一步提升产业格局。二是全面开展精准招商。围绕片区主导产业,加强全产业链深度调研分析,科学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实施“专精特新”产业招商行动,努力引进一批补链、强链、延链的大项目、好项目,精准引进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链优质项目,壮大绿色化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印制电路板、人工智能终端、液晶显示、锂电池材料等产业链群。加大外资招商力度,重点引进华谊、恒逸、中伟、远景等龙头项目下游产业链外资项目落户,与港澳台等外资商协会合作引进一批港澳台外资项目。推行政企沙龙,推动构建片区内企业产品和产业链内循环机制,助推企业互补发展。三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总投资3050亿元的112个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开工项目46个,竣工项目42个。推动中石油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华谊化工新材料三期、桐昆一期、格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金桂二期第二条生产线、港创智睿二期等一批百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推动恒逸高端绿色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加快主体工程建设、国投电厂三期进入主体施工并力争获批建设第二台机组,推动华谊二期75万吨/年丙烯及下游深加工和氯碱项目、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项目、中伟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二三阶段生产线、海上风电基地等4个百亿元产业项目投产,争取远景风电一期、鸿谊3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建成投产。力争全年工业投资达到262亿元以上、增长。四是推动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建设华谊智能工厂、中船检测维修服务基地、北部湾保税燃油供应基地等“两业”融合发展项目,积极申报自治区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力争列入国家试点。五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强化科技赋能,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成运营国际医药众创空间,引入科技转化项目10个、科研机构2家,争取筹办2022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总决赛,培育1—2家企业进入国赛并获奖。认真落实“双碳”决策部署,利用好国家能耗统计政策调整,研究出台片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减排降能机制,破解能耗制约瓶颈,加快转变用能方式,全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聚焦“扩开放”,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始终坚持“无外不快、无外不大、无外不强、无外不富”的理念,充分利用“两国双园”、综保区等开放平台,加快开放发展的步伐。一是加快创建高质量实施rcep先行示范区。积极对接rcep标准和规则,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改革创新,加强产业跨境联动和物流协同作业,构建跨国跨区域物流供应链,探索与rcep其他成员国港产园一体化合作模式。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找准切入点和关键产品,推动桐昆等企业在东盟国家布局化工新材料、棕榈油、新能源材料等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力争年内新设立外资企业100家。二是开启“两国双园”升级发展新篇章。以中马产业园区建设十周年为契机,推动国家支持升级“两国双园”合作层级,谋划打造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高质量示范区。推动“两国双园”升级规划尽快出台,梳理升级发展政策清单,积极推动“两国双园”政策协同。筹备召开“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结合马来西亚作为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国契机,开展中马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十周年、“两国双园”主题系列活动。促进中马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增量扩围,争取年内业务量达90亿元,同比翻番,累计业务总量突破200亿元。三是推动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推动建立与南宁、崇左片区综合保税区协调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区港联动”,探索实施“综保区+海铁联运班列”政策集成创新;争取国家支持建设药材进口口岸;建设钦州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清关中心,推动平行进口汽车实验室建设;开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贸易等特色业务,建设钦州港片区加工贸易基地,争取自治区支持,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四是深化区域联动发展。推动与河南等中部自贸试验区、四川、重庆等新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以及海南自贸港合作,加强在“飞地园区”、海铁联运等领域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面向东盟的投资贸易、港航物流、跨境电商、跨境金融等领域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洋浦港、湛江港分工协作机制,加密集装箱内外贸同船运输等水水中转、互为干支等航运组织模式。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和东盟联动发展创新,围绕引进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三大三新”重点产业出台与长三角、大湾区产业补链式的创新政策。加快构建片区与市直部门、两县两区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片区与两县两区协同发展。

(四)聚焦“强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工作计划设想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使学生会的工作能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

3、积极执行各项决议,完成各项工作及团委或主席分配的各项具体工作。

4、努力做好分管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事后向主席汇报重大问题或突出事件,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供主席参考决策。

5、认真起草主席及主席团委老师分配的重要工作制度计划、报告、总结、请示、通知等文稿。

6、明确分工,直接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实地指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并对主席负责。

7、进一步加强与校、院团委的沟通交流,争取相关部门更多的支持并协调好本院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工作,营造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的氛围。

8、检查分管部门的管理、工作制度和关心学生干部间的关系及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9、经常参加分管部门的例会,如有重大活动及会议及时积极参与,尽量提出可行性建议引导其工作,并正确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10、负责监督、核查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以上十点就是我对自己当选副主席后自己工作计划的一个简要概括,另外,虽然副主席主要是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但是作为一名副主席我也将报着一颗服务同学的热心,站在学生会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为我们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发展献计献策,力求把我们院学生会建设的更好更加完善。

二、任职计划:

首先,我们应该继续抓好学生会基础工作,垒筑坚实地基。深层的地基关系着高楼的命脉,我们日常看似平淡的基础工作决定着全院学生工作的全方位运作。过去几届学生会的学长们在学习、生活、文艺、体育、实践、纪律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辉煌的成绩,面对学长们为我们打下的坚实基础,我们要精诚团结、与时俱进,继续不懈的抓好日常管理和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会各项章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其更贴近同学们的需要,引领和凝聚更多的同学一起向更好、更高、更强的目标奋进。

第二,丰富第二课堂的活动,营造精神家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大学始终是莘莘学子心驰神往的圣洁殿堂,更是我们塑造高尚品格的缤纷天地。作为学生组织,我们要在落实院团委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努力丰富同学们的精神生活,创建广大同学所喜欢的校园文化。例如督促配合举办院十佳歌手大赛,综合知识竞赛,大学生文化节等活动,创造活泼、和谐的校园氛围。使我院的每一名同学在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奋发图强,以健康向上的心态迎接每一天的挑战。为此,我们的各部门也将革旧鼎新,紧跟时代步伐,向学校其他学生分会学习,让我们学生会真正成为我们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新舞台,唱出当代大学生的新知、个性和能力。

第三、进一步加强学生会自身作风、制度建设,提高学生会的整体素质。学生会是一个集体,我们学生会每一个成员都要时刻维护学生会的优良形象,做好模范、带好头。要时时以身作则,处处树立榜样,克服官本位主义,秉公办理各类事情,不能有丝毫的私心,要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听取各个方面不同的意见,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以促进我们学生会工作更好的开展。我们不但要在同学中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而且要让同学们充分信任学生会,树立起院学生会的良好威信!而这一切要求我们努力努力再努力。当然,这一切都要首先从我们学生会成员自己做起,经得起检查与考验!

第四、加强学生会的体制。真正的做到优胜劣汰,做到日日清,周周查,每月都对各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各部门之间做一个相互的对比,弥补不足。

第五、我会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心,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要进一步广纳贤言,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要接受,同时也要有自己的处事原则。

未来工作计划设想

实现科研人员的专业化可持续发展,职业生涯规划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而对每个人而言,职业生命是有限的,如果不进行有效的规划,势必会造成生命和时间的浪费。作为一名科研人员,希望在进入贵单位之前,我对自己研究领域做简单介绍,然后就贵单位需要对自己未来3-5年的发展做一下设想。

一、本人的科研经历。

反思自身状况,是为了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在生涯设计中,扬长避短,或扬长补短。本人之所以选择贵单位生态社会化岗位,原因如下:

1.兴趣爱好。本人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喜欢探索性研究,这也是我能够坚持在科研领域走到今天的重要原因;同时爱好文史知识,喜欢阅读这方面的读物。另外,喜欢写作,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在自己的博客写一些实时性评论。

2.教育科研背景。本人在农业大发展中成长,深感农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因而选择了与此相关的专业,从而掌握了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并具有此方面相关科研工作经验;能够熟练利用3s技术、相关数学理论来承担区域资源规划、监测、评价、区域资源环境宏观调查与动态研究、区域农业资源综合生产能力与承载能力、生态系统评估及规划等研究工作;能够熟练利用相关分析测试仪器对区域资源环境中的土壤、水体及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检测分析。

3.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在组织活动、实际工作以及参与导师课题调研中,多次参加国内、国际重要会议,并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在兼职工作中经常使用中、英语,并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大量文案工作,从而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协调、开拓创新能力及驾驭文字的能力。在从事科研活动中,锻炼了自己文字综合归纳能力,并在自己学科有影响力期刊上发表相关综述文章,受到同行专家肯定。

4.性格特质:正直、上进、诚信、友善;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尊重下属、善于思考、肯于求教、开拓创新、刻苦耐劳、富有团队精神。

当然本人也存在着不足,如对贵单位的相关业务还有待于熟悉,但我相信在各类信息交融的社会背景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特长是工作的利器,良好的思维素养是工作创新的源泉;也深信一个人只要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自己的专业所长结合起来,并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就能在其所从事的工作中如鱼得水,使单位和自己双赢。这正是激发我选择这项工作的原动力。“世有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恳请贵单位能给我一个机会。如幸蒙垂青,我将对未来3-5年的工作做初步设想。

1.专业理论方面。

对生态现代化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提出了重要的新观点,并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新的探索或概括。

2.业务能力方面。

1)参加单位工作以来,平均每年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成果3万字以上。

级项目2项以上。

3.工作业绩方面。

1)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被市以上党政机关或大中型企业采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受到市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作为主要完成的科研成果发表后被其他报刊转载、摘要、评价、引用。

2)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规范奖励。

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级规范奖励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以上。

5、论文和著作方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合作(3人以下)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独立署名编写著作2部以上。

港口建设工作计划

1、全国港口码头行业情况港口码头整体情况:港口码头是水上运输的基础设施,是水陆联运的枢纽和对外贸易的门户。港口码头能力的大小、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国家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体现。如今,我国港口码头专业化泊位比重超过50%。基本建立了包括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其他一般港口三个层次的港口体系,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湾、东南沿海、西南沿海五大区域形成了规模庞大并相对集中的港口群及码头泊位。在长江、珠江、黑龙江、淮河水系和京杭运河形成了绵延的沿岸港口带。以集装箱、煤炭、矿石、油品、粮食五大货种和客运为重点,构架了水路客货港口运输装卸系统。内河主要港口码头面貌也有较大改观。三峡库区码头淹没复建工程全部完成,在长江、西江干线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建成了一批集装箱、大宗散货和汽车滚装等专业化泊位,港口机械化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从2012年我国主要港口码头运行数据来看,每年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程增长30%态势;加上中委、中科项目的启动,未来新建的港口码头肯定逐步增加,以满足石油的运输,这为我们的产品进行行业性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会。

二、全国港口码头的布局。

主要港口码头:上海、广州(黄埔、南沙)、深圳盐田、宁波(舟山)、青岛、天津、大连等,这些港口都在改造、扩容,已建港口码头不断升级和扩容,特别是天津港及南沙港,投机极大!新建码头不断涌现,这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广东省港口码头发展情况:

本人入职以来一直以广东区域内的项目为主,对本地区的港口码头项目相对比较熟悉,就项目而然,接触的项目很多,而且项目很优质如湛江宝满港、霞山港;东莞虎门港、麻涌海昌码头、深赤湾码头等、惠州荃湾煤码头等,不管从投资额度还是设备容量等都是优质的大型项目。

四、主要设计院的分布情况:港口码头设计相对比较集中,主要是国内或当地知名的行业设计院在做,如中国港湾建设(集团)设计院(北京)、中交一航院(天津)及分院、中交二航院(武汉)及分院、中交三航院(上海)及分院、中交四航院(广州)及分院、广东省航盛工程设计院等,上述设计院占据很大的比重,这为跟进项目和维护关系提供很大的便利条件,避免了人力、物力的浪费。

五、市场容量评估:

以有项目合作基础的中交四航院为例,每年该院设计的港口码头项目总额为200亿,电气部分按3%计算,其中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方面按3%计算,哪每年的市场份额为200*3%*3%=亿(以设计预算最低标准计算)。

单以中交集团属下的港口码头五大设计院计算就是*5=亿,港口码头每年按27%新增容量的市场递增(引权威报告)、其他中小型航运码头设计院及建筑设计院的分流市场,再加上对外援建港口码头项目等,据专家的市场调研预测每年该行业的电能质量治理市场份额至少达到5亿以上,面对这样的市场蛋糕,我们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大、做强,直到做到行业的领跑者!

六、市场计划。

1、先从设计院做起,抓住信息源头,搞好主要的设计院关系,完。

成上图、提供设计方案等,从以有合作关系的设计院入手,利用行业院之间的互动关系,扩大市场信息,渗入其他港口码头等行业院,以重点行业院为主、兼顾其他中小设计院。

2、公关业主,寻找有行业背景的销售顾问、合作伙伴,尝试接触。

中交集团决策层,做好上层关系,从上往下走,实现项目的可控性;地方性的港务公司如广州港务局、深圳港务局、东莞港务局等单位积极维护,以点带面,全面开花,丰富市场!外地港务公司从设计院了解信息,逐步攻克,达到以项目养项目的目的。

3、维护好有合作基础的总包单位及盘柜厂家如中交集团下属安装公司、地方有行业背景的电气公司如武汉盛隆电气集团等。

4、发展区域合作,外地项目可与当地经销商及强势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监控项目的可控性同时节约项目成本。

5、涉外援建项目,与招商国际类的代业主公司套上关系,达成长期合作模式,以点带面,全面开花,丰富市场!

七、预期目标。

按目前的市场需求,在2014年在港口码头行业完成公司500万业绩问题不大,今后逐步上升到每年1000-1500万的目标完全可实现!另以港口码头行业为主的同时,兼顾广东地区的石化行业、电信行业等。

陈臻岸。

一、基本概况。

镇江惠龙长江港务有限公司一期码头是5万吨级件杂货码头,设计年吞吐量190万吨。2007年9月14日经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批准试运行,2007年11月2日领取《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2008年8月27日省政府批准对外国籍船舶开放。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吞吐量103万吨。其中外轮停靠3次,吞吐量万吨,主要来自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圣文森特国家地区。在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中,惠龙港一期码头按保安计划实施了履约准备和实施工作,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积极整改,快速应对,履约职责。现有7人取得《港口设施保安岗位资格证书》,并根据本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组织了四次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未发生任何保安事件。

二、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及镇口港发【2006】1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针对新港口,新人员的特点,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把认真学习《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作为大事抓。新《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自2008年3月1日起实行。惠龙码头是2008年8月27日省政府批准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公司领导深深感到,学习《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十分重要,新规则十一章八十五条对我们来说都是新内容。我们于2008年12月派出5名港口设施保安参加_组织的培训。我们还请市口港局专家们到公司指导工作,并走出去向同行们学习。通过学习,员工们对港口设施保安重要性的认识和技能都有较大提高。

(二)把隐患排查作为每周必修课。我们是新港口,港口设施保安组织机构、人员安排、规章制度等方面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采取边学边干,及时整改。去年11月份,镇江市安全检查专家组对本公司重点检查,指出持证上岗人员不合要求、设备运行鸣笛声小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召开专题讨论,逐项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排出解决问题计划表。我们还针对现状,制订了《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分别为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岗位安全等四个方面147条,把隐患排查、整改、考核相结合。每周检查,考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把港口设施保安训练作为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途径。我们从实践中感到,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是提高保安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我们按照新《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港口设施保安训练。从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我们已进行了四次港口设施保安训练:第一次是2008年8月22日,模拟“纵火嫌疑人对35kv高压变电所实施破坏”,训练追搏和消防保安措施落实;第二次是2008年11月29日,模拟“走私嫌疑人通过马耳他ˋ荣誉号ˊ海轮装水泥时走私文物”,训练防走私保安措施;第三次是2009年1月17日,训练1号门通过由二级保安状态升级为三级保安状态时争取的保安措施;第四次是2009年3月7日,模拟“偷渡嫌疑人通过巴拿马ˋ哈里萨ˊ号海轮装机械备时偷渡”,训练防偷渡预案的落实。通过训练,港口设施保安的能力有较大提高。

(四)把港口设施保安履约作为硬任务完成。

惠龙港2007年11月2日领取《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一年以来,在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中,我们按保安计划实施了履约准备和实施工作。公司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积极整改,快速应对,履约职责,外轮停靠3次,未发生任何保安事件。安全生产状况较好,实现了“平安港口”创建目标,未发生重要特大安全事故,未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未发现重大刑事和涉外案件。省、市、区及各部门领导多次到惠龙港检查指导工作,认为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进步快,给予了较好的评价。

(五)把港口设施保安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为执行上级规定的具体行动。

惠龙码头一期工程2008年8月27日批准对外开放,由于刚起步,一年来外轮停靠了3次,吞吐量万吨。我们目前实现的是综合费率。按有关规定,应收港口设施保安费万元,应缴4920元。已经缴纳。

惠龙码头一期工程虽然运行,但还有一些配套项目正在进行。今年用于港口设施保安又投入万元,其中监控系统万元,对讲机7部万元,栅栏、安全标牌万元。

三、问题及原因。

对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保安计划》和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们存在如下问题:

1、虽然持证上岗人员数量达到了要求,但基本素质、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

2、虽然港口设施比较齐全,担有损坏现象,维修不够及时。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港口新、人员新,缺少技术骨干;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兼任一些其他工作,精力不足,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还没有真正抓到位,抓到点子上。

四、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全省港口的规范管理年,我们的措施和打算是:

1、满怀爱国热情,加强对员工爱国主义教育。

2、从港区实际出发,加强港口设施保安针对性训练。

3、坚持对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针对新港口的特点、重点,在学习贯彻落实新《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上下功夫,在执行规章制度、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在港口实施保安开拓创新上下功夫!

五、附件。

(一)、保安训练方案记录;

(二)、保安规章制度清单;

(三)、保安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修订记录。

保安主管张圣银。

镇江惠龙长江港务有限公司。

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共靠泊外籍船只2艘/次,共卸外贸货物1680吨。一年来,我司按照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isps规则的要求,在市港航管理局的工作指导下,公司全体职员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各项工作和措施,努力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防范。保证了国际航线船舶在港期间的安全。

现将我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汇报如下:

一、我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基本情况。

当今的世界并不太平,各类恐怖事件时有发生,血的事实和代价充分证明恐怖主义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要居安思危,看到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为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切实防范恐怖活动,根据solas公约和isps规则的要求,以及本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带领下属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与之相应的工作。

内陆港口建设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港航经济发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2020年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中广州跃升至第13位。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水上交通保障。一是牵头成立广州市境外疫情经水路输入联防联控工作专班,严密实施入境船员疫情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印发《广州市水运口岸防控境外疫情经水运口岸输入实施方案》,强化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各口岸码头、船公司及船舶代理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二是不断优化登临检疫及船员核酸检测、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查验、船员换班流程,协调口岸所在地防控指挥办落实船员集中转运和隔离闭环管理,形成水路疫情联防联控严密防线,隔断遏制新疫情输入的风险。4月1日至10月30日,我局牵头水路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完成5048名船员换班,其中,国际航行船舶4788名,港澳航线船舶260名。

(二)全力推动港航经济发展持续向好。

港航生产逐步恢复。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亿吨,五年来,先后超越天津港、新加坡港,国际排名上升2位至全球第四。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万teu,五年来,先后超越釜山港、香港港,国际排名上升2位至全球第五。2020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900万teu,达到905万teu,同比增长%。广州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船队规模已超过4000万载重吨,水路货运周转量从2015年的7978亿吨公里增长至2020年的20868亿吨公里。

港口枢纽级地位不断提升。积极拓展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26条,新增76条;其中外贸班轮航线120条,新增53条;内贸航线106条,新增23条;开通200多条水上驳船支线,新增50多条。广州港成为国内最大内贸集装箱港和通往非洲、地中海和亚洲地区的重要枢纽。在衡阳、郴州、长沙等全国8省32个地市成功布局36个内陆港办事处,新增18个,覆盖华南、西南地区主要货源地。完善海铁联运物流体系,成功开通中欧、中亚班列,开通集装箱海铁联运班列11条,粮食散改集班列13条,商品汽车精品班列4条,2020年共完成铁水联运11万teu,同比增长%。

(三)稳步推进港航重点项目建设。

港口通过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广州港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总投资亿元。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今年7月已全线完工,8月25日按新的通航标准投入使用。大力推进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桂山锚地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南沙港区四期、新沙港区二期11-13#泊位正在施工建设,预计2021年建成。海嘉汽车码头通过竣工验收,近洋码头主体工程预计2021底完成。琶洲客运码头顺利开工。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龙沙码头二期等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南沙港区五期工程正在开展工可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

港航规划与战略研究不断深化。编制完成《加快广州国际航运物流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开展《广州港口与航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南沙港口和航运物流“十四五”规划研究》《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发展战略》等编制工作。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推动港口转型升级,内港港区和黄埔老港逐步退出货运功能。开展黄埔港区和南沙港区规划调整工作,目前方案都已上报交通运输部。

(四)港航综合服务不断提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口岸降本增效,在延续免除货物港务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精神,推动港口经营人降低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在《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基础上降低20%征收。实行引航费优惠政策,从3月1日起,疫情期间对进出广州港港区的新增国际、国内集装箱班轮航线和集装箱加班船,引航(移泊)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降低50%征收,每条新增班轮航线实施半年。实施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政策,今年已向130家企业发出扶持奖励资金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外贸企业直接奖励5500万元。

培育航运要素集群。组织实施我市总部经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总部企业进行奖励。积极开展行业招商引资,引导航运物流要素在南沙集聚。截至目前,全市港航相关产业企业注册数已超过10万家,广州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船队规模已超过4500万载重吨。积极开展港航业及上下游产业链招商活动,同时做好暖企、安企走访工作。完成广州航运扶持政策初稿,提出了30项扶持政策建议。

发展水上休闲产业。积极推进邮轮母港口岸开放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邮轮母港港池和支航道升级拓宽工程10月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验收准备工作。注重珠江沿岸景区资源开发,推进广州市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进广州长洲岛新担涌游艇公共服务基地项目,一期32个泊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2020年3月19日,市文化^v^会市港务局举办了珠江游复航活动,推动珠江游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国庆期间,珠江游累计万余人次,基本达到去年同期九成。开通广州-香港邮轮旅游航线,推出“湾区一日游”产品。加强广深两地客运合作,6月28日,南沙客运港至深圳蛇口、福永码头航线正式开通。

不断发展航运服务业。广东航运交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完成系统开发,已进入系统测试功能阶段。运输交易平台拟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新增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功能。鼓励设立航运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航运保险公司等专业性机构,大力引进航运专业银行。截止2020年10月底,累计发布珠江二手船舶交易价格指数24期,累计成交船舶4648艘,交易金额亿元。

(五)建设绿色平安港航。

推进绿色港口建设。部署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码头和航运企业的检查力度。鼓励建设珠江游纯电动船,截止10月底,3000客位9艘纯电动船示范项目已有4艘投入开工建造,预计年内3艘建成下水。积极打造绿色“珠江游”品牌,采用专门污染物接收船接收、建设启用大沙头游船码头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实现珠江游船污染物“零排放”。大力推动下广州内河岸电实现全覆盖,目前全港生产泊位岸电覆盖率已超过70%。全港客运船舶、港作船舶、公务船舶岸电使用率达100%。

(六)构建对外交流合作格局。

港口建设工作计划

亿吨,货运周转量7827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和8%。完成港航投资141亿元。口岸社会评价满意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全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完成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增强港航口岸软实力。

要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大连即将成立国家级新区的有利机遇,在充分挖掘和运用好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现有政策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省及有关部委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尽快制定并实施我市支持相关行业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发挥系列优惠政策的资源效应,构筑全方位促进大连港航口岸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巩固并不断拓展船舶交易、航运仲裁、指数发布、航运金融等已有高端航运服务范畴,探索并逐步发展航运咨询、信用评级、船员培训、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业务,继续提升传统港航服务业发展水平,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航运服务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文化建设工作,认真总结以往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港航口岸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道德文化素质为目标,以口岸党工委为主要载体,制定实施《大连市港航口岸系统文化建设意见》,建设与港航口岸发展相适应、有着自身行业特点的先行文化、和谐文化和创新文化。建立健全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大连航运集聚区、大连港航总部经济等课题的研究,尽快形成大连航运中心总部经济发展思路、运作模式及主要载体等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港航口岸各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协会开展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技术鉴定及调解裁决等工作。

(二)全力提升海空两港运营实力。

(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四)科学有序推进港口规划建设。

功能划分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港口岸线管理的各项规定,逐步实行重点开发、适度开发、预留开发的管理办法,并确保保留一定比例的自然岸线。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港口建设,实施港口建设项目52项,新增泊位1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个,新增通过能力639万吨。加快建设太平湾、“一岛三湾”和长兴岛等三大核心港区,深入研究北黄海一侧港口开发,加强维护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全力支持陆岛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通金州杏树屯港至长海县西部通道,力争实现重点区域陆岛港口硬件设施满足不乘潮通航条件。加快新机场建设,实现填海工程主体竣工、新机场项目立项和新机场场站开工建设“三大”阶段性目标。推进长海机场扩建工程。积极构建低碳港航运输体系,强化水运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港口接收、处理污染物的设施,推动大型港口设备“油改电”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技术改造。

(五)持续改善口岸通关环境。

进一步巩固口岸开放成果,启动太平湾港口岸开放申报及庄河港口岸扩大开放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长兴岛港对外开放的国家验收进程,力争完成大连港大连湾港区12—15号泊位口岸开放验收,确保“十二五”期间计划开放口岸得到落实,大力支持、全力配合长兴岛综合保税区的申办工作。加大口岸通关激励和评价体系建设,不断完善“5+1天”工作制,适时推出“5+2天”工作制试点,扩大“一站式”通关服务内容;建立口岸查验项目资助指南及相关制度,提高资助资金使用实效;加大通关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通关激励和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口岸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超前筹划新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查验设施与新建港口、码头和泊位的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改造和维护好现有口岸查验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口岸查验条件,积极开展大窑湾地区口岸通关服务中心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口岸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辽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口岸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探索符合大连口岸特点的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模式,做好小微企业进出口贸易综合服务系统、大通关综合查询系统(二期)、物流监控平台等项目建设,完善竣工验收和使用评价体系。

(六)着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作,为旅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出行条件,确保全市春运安全有序。加强港航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大连市港口经营管理办法》和《大连市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加快推进《港口客运经营管理规定》、《大连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编制工作。积极探索港航综合执法,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开展统一执法标识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的“四个统一”工作。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强化企业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港航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维护港航市场健康规范的经营秩序。

(七)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推进软环境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使用不尚空谈、踏实苦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推进港航口岸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办好“航海日”活动,弘扬航海文化,提高行业人员职业道德,维护行业职工权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廉政准则》;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开展重点领域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和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加强行业稳定工作,做好行业信访工作,强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

未来工作计划设想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经过一个垃圾站时,闻到里面发出阵阵恶臭。看见几个阿姨去扔垃圾时都捂着鼻子,然后飞快的跑了,好像里面有只凶狠的老虎似的。于是我想:要是能发明一个会吃垃圾的机器人那该多好!

这种机器人不仅能吃掉各类垃圾,而且把它放在任何地方,它都能够主动感知垃圾的存在,并把垃圾及时的全部清除。不但这样,它还会对垃圾进行分类,把不能回收的垃圾用来给自己补充能量,而有用的垃圾,比如废报纸等,则被它净化成一堆纸。

你可别小看这些纸,如果把这些纸折叠成扇形,放在太阳下面,就能吸收太阳光,转化成太阳能,供人们生活使用呢!如果把它拆成小轿车,那么这辆车就不用烧汽油,只需太阳光就能行驶了。而拆成玩具呢,就不用浪费电池了这样既节约了许多能源,又很环保哟!

我长大后想发明这种机器人,让人人厌恶又必须产生的垃圾变废为宝,让我们的地球母亲更加美丽!

重庆市荣昌县桂花园小学三年级:黄雨桐。

港口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钦州港片区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全力加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门户港、向海经济集聚区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六个成效突出”的显著成绩:

一是指标增长成效突出。预计全年gdp完成300亿元,同比增长13%;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923亿元,同比增长;工业增加值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同比增长;财政收入完成亿元,同比增长;外贸进出口完成200亿元,同比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完成亿美元。二是港口建设成效突出。已具备20万吨级集装箱船单向通航、30万吨级油轮通航条件,广西最大原油码头30万吨级油码头实现对外开放并投入运营。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提升至全国沿海港口前20强、前15强,首次进入全球集装箱大港50强排第47位,进入国际枢纽海港大建设大发展新阶段。三是产业发展成效突出。以华谊、中伟、中船、泰嘉、见炬等为龙头的绿色化工、新能源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热管理新材料等产业链加快形成,建成及投产的产业项目150多个,总投资超过3000亿元。中石油公司成为西南地区首个加工原油突破亿吨大关的炼化企业。国际贸易、港航物流规模壮大,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加速,向海产业集聚进一步加快。四是开放合作成效突出。跨境金融5项创新试点业务全面实施,业务量突破100亿元大关。广西首个qflp基金项目成功落地。成功构建国内首条燕窝跨境产业链。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被商务部认定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飞地园区”川桂产业园一期建成投入使用。钦州保税港区成功转型为综合保税区,实现全面封关运营。五是改革创新成效突出。截至目前,94项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总结提炼形成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58项,有38项创新成果获全区复制推广,位居3个片区第一。六是职能转变成效突出。实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推行“一个专员、二个计划、三个清单、四个跟踪、五个机制”的“12345”服务新模式。开发应用“事必成”系统,率先探索可视化政府行政管理。率先成立运营全国首家数字经济领域、广西自贸试验区首家法定机构——钦州港片区数字化发展管理中心。

一年来,主要开展了八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港建设,彰显枢纽海港新活力。

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突出抓好重大港航设施和交通干道建设,进一步发挥钦州港西部陆海新通道主要出海口作用。30万吨级油码头实现首船和半载靠泊卸货作业,钦州港进入全国最大装卸能力港口第一方阵。东航道一、二期浚深工程竣工并顺利通航。大榄坪南作业区7—8#自动化集装箱泊位交工验收、9—10#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加快建设。金鼓江作业区16#、17#泊位竣工投用,新开工建设12#、13#、19#泊位。龙门、大风江跨海大桥进入主体施工,市园快速通道北部湾大道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道路工程(园区外段)已全线贯通。钦州综合保税区通过联合验收并封关运营,全面实施“区港联动”等30多项口岸监管模式创新,中远海运钦州综保区物流园、中谷钦州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项目落户建设。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率先在全国铁路系统实现远程自动化装卸作业,办理量跃升至全国第六。海运航线实现突破,新开行运营内外贸航线7条,首次开通南亚航线,远洋航线通达南美、南非等港口。新开通海铁联运班列5条,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已覆盖西部13省区市、经47市、达91站,首次开行“铁海联运+内外贸同船运输”班列,成功开行“北部湾港—成都—波兰—德国”班列,与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衔接,全年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开行6117列,同比增长33%,增速位于全国前列。钦州港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去年压缩、,出口实现半小时通关,口岸环节箱均成本优于国内主要港口,通关时效位于全国先进行列。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亿吨,同比增长;集装箱吞吐量完成万标箱,同比增长。

(二)扎实推进向海经济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新态势。

(三)扎实推进“两国双园”合作,打造开放合作新格局。

积极推动中马“两国双园”升级建设,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分别委托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德勤管理咨询公司开展升级版规划和升级版实施方案编制,委托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广州)有限公司开展中马产业园区首期开发第三方评估。积极筹备“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成功举办中国—东盟产能与投资合作暨中马“两国双园”合作升级推介会、马来西亚企业恳谈会等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吉利集团与马来西亚宝腾汽车共建柔佛产业园项目,推动项目纳入“两国双园”合作机制。引导片区企业参股马来西亚毛燕预处理中心,推动自贸开投集团与马来西亚amg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进马来西亚创新城项目前期工作,与马来西亚创新城招商代表处签署联合招商协议。金融创新试点扩面增量,5项创新业务已全部落地实施,业务量达112亿元。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设立工作实现重要突破,广西首个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项目正式落户中马产业园区。推进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城市务实合作,分别与三亚中央商务区、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川桂产业园一期建成投入使用,泸州老窖钦州红酒灌装生产项目竣工试产。挂牌成立驻川渝地区企业服务处,协助川桂公司开展首批拟入园企业项目签约工作。

(四)扎实推进城市品位提升,展现城市发展新面貌。

(五)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政府职能新转变。

港口风险辨识工作计划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港口安全生产秩序,根据《^v^港口法》、《^v^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港口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港口区域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以下简称港口经营人)是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四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设施或场所进行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五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港口重大危险源按照其危险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参见附件1。

第六条港口经营人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港口经营人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第七条构成一级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或场所,港口经营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第八条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港口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时);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单位、人员状况;

(六)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事故应急措施;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口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开展安全评估和完善档案:

(一)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的;

(五)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第三章 登记与备案。

第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对辨识确认的港口重大危险源及时进行登记建档。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港口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应急演练计划;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在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完成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评价报告后,应将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和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港口经营人报送的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备案,出具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不予备案。

港口重大危险源出现第九条所述情形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十二条对不再构成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核销申请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港口经营人的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销。

第十三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1月31日前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设区的市级港口主管部门。

设区的市级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辖区内的一级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省级港口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辖区的港口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逐级上报,省级港口主管部门下一年1月15日前汇总后报送交通运输部。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对于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五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种类、数量、装卸工艺或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二)对港口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等重点储存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监控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记录检测、检验结果。

第十七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八港口经营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港口经营人应制定和完善有关港口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物资和装备。所配备的防护、救援物资和装备的数量应与危险货物储运规模相适应,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

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港口重大危险源,配备便携式浓度监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涉及剧毒气体的港口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两套以上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第二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应与其危险货物储运规模相适应。

第二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针对港口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一)对于一级、二级港口重大危险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于三级港口重大危险源,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港口经营人应当记录和评估港口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情况,并根据记录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港口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综合应急演习。

第二十二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港口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人员。

第二十三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与应急系统,全面掌握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情况、周边应急设备设施和医疗资源情况等,实现监控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

第二十四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事故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库,应急物资和装备规模应满足港区的应急能力要求。

第二十五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危险源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建立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队伍的规模应满足所辖港区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要求。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港口经营人做好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和安全管理、应急准备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巡查制度,根据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等级和危险程度等,确定检查频次,定期对存在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

首次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六)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九)预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港口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二十八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台帐,内容包括港口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记录表、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意见、整改情况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港口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港口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单位、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港口经营人限期改正;有违法行为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v^港口法》、《^v^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  月  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港口消防监督工作计划

今年下半年,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继续坚持^v^基础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整体工作抓推进^v^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制度,科学引导机关党员把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艰苦奋斗、恢复重建的坚强意志,转化为努力工作、打造精品党建载体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略阳的强大力量,积极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略阳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以坚持和完善制度为立足点,构建机关党建目标考核管理体系。

今年以来,我们在坚持和完善机关党的基本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关党建工作运行和管理体系。一是初步拟定了《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和验收标准》,继续坚持《县直机关党组织工作手册》填报制度、市县双管单位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二是继续开展了^v^最佳党日^v^年度评选活动,同时为了指导县直机关各党组织规范^v^党员活动日^v^的开展,转发了县委组织部、县劳动服务局党支部《20xx年^v^党日活动^v^计划》,加大了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一年12次^v^党员活动日^v^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积极选树和培育机关党建工作样板和典型,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引导机关党建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4月下旬,组织系统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专程到勉县、城固县和市直机关学习考察党建示范点建设先进经验,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研究确定并倾力打造县委党校、县^v^、县劳动服务局3个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目前示范点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以贯彻《条例》、《意见》为落脚点,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国^v^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对县直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专题调研材料,积极向县委建言献策,创造条件,进一步科学、合理、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二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印发了《县直机关工委20xx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全面推行了党员发展预审制、理论测试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工作制度。半年来,共调整充实基层党组织4个6人,新发展党员5人,按期转正6人,接转组织关系44人;三是严格执行《中国^v^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汉中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改革了党费收缴管理体制,实行分级收缴、按月上解、定期稽查的办法,确保党费收缴按时、足额;四是继续推行^v^党费集中交纳日^v^制度,及时掌握和变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了党内关怀机制,强化党员的归属感,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v^七.一^v^前夕,用天津特殊党费看望慰问党员11人。

四、以开展党建载体活动为着力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紧密联系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实际,深入开展^v^双联双促^v^、^v^情系灾区、同心共建^v^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工委下发安排意见,提出实施措施和要求,机关基层各党组织本着理顺、对口的原则在上年基础上调整并扩大了联系对象和范围,共联系党支部51个、贫困党员和群众609户。联系双方的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工作,充实内容,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帮扶、共建活动,在今年春播备耕期间,机关工委系统750名在职党员为联系对象送去春播帮扶款物万余元,在联系点有序组织劳务输出1050人,逐步实现了城乡基层党建统筹兼顾、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建双赢的良好态势。二是为搞好庆祝建党**周年纪念活动,工委联合县体育运动中心筹备了拟于7月中旬举办的融竞技性、趣味性、娱乐性为一体的第一届县直机关趣味运动会,共设置集体和个人比赛项目12个,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同时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丰富多彩的形式隆重纪念党的**周岁华诞。三是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遴选了140首爱国歌曲推荐下发给县直机关各部门单位传唱。

五、以宣传造势为突破点,营造积极和谐的机关党建工作氛围。

港口风险辨识工作计划

按照^v^、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根据县安委办的工作指导和相关文件要求,景阳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严格贯彻落实^v^^v^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两个专题”,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现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及时传达贯彻、推进落实各级工作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v^^v^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景阳街道采取多种形式贯彻落实指示批示,一是落实《景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景阳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景阳街道学习贯彻^v^^v^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景阳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等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二是街道按照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例会,结合景阳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抓好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推进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强化各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截至2021年10月,街道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均为加油站);工贸企业16家(其中有3家停产,有4家涉及危化品);非煤矿山及尾矿库4家(其中2家长期停工停产,2家正常生产);旅游景区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16家。

(三)景阳街道已进一步履行工作任务,狠抓好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事故最小化。为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到各领域、各群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一是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工作例会、专题会、链工宝答题以及自主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对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赶集日、节假日、夜间巡查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宣传活动,向各重点领域和各重点群体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了广大居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的同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强化各企业、各行业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各企业单位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进行考试,上报员工开始成绩,四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展板、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册(单)等方式,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截至目前,进校园宣传10次、辖区内悬挂各类安全生产相关标语横幅喷绘等200余条、张贴各类安全海报600余张、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9500余份、组织集中学习和集中宣传普及活动22次。基本覆盖了辖区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五是定期检查辖区各单位企业,例如街道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均为加油站)街道安监站会定期对其检查,建立双控体系、要求各企业更新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均为加油站)卸油、量油、加油、清罐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上油品暴露在空气中,如果在作业中违反操作程序,使油品或油品蒸气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就会导致爆炸燃烧事故的发生。加油站火灾事故的60%-70%发生在卸油作业中。对新员工未严格进行三级培训、以及老员工未对新员工进行“传帮带”等问题。

街道辖区内有工贸企业16家(其中有3家停产,有4家涉及危化品),该类企业是否存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安全隐患。涉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有违规操作,复工复产企业是否严格要求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是否达标。

街道辖区内有非煤矿山及尾矿库4家(其中2家长期停工停产,2家正常生产)。停产企业厂区拦渣墙是否按照标准修建,边坡落石滑坡危险区域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数量是否足够,有无现场值班人员长期值守。

街道辖区内有旅游景区1家,该旅游景区是否更新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对应实际情况,景区应急疏散通道标识是否明确。

街道辖区内有烟花爆竹零售点16家。经排查;有私自销售来历不明烟花爆竹情况,库房堆放未达标准等现象。

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目前工作情况,下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强化辖区安全工作的执行,不断完善各项安全排查制度,落实各类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排查力度,定期排查各企业单位安全隐患。

(二)继续推进安全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抓好整改落实。尤其是对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尤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狠抓安全事故隐患重灾区,抓牢危险领域的安全排查,特别是有限空间整治、涉水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立安全违法举报机制。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违法成本,街道全面建立安全违法举报机制,群众可通过12345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街道安委会有关部门负责跟进处理。

港口消防监督工作计划

致:北京××有限公司、××经理:

鉴于双方来之不易的合作,我司经董事会慎议,现再次将近日事件发生顺序列明如下,以供双方确认,并厘清贵我责任:

12月11日,我司负责本项目的客户经理接到了贵司一个技术人员打来的索贿电话,金额为三万元整,电话号码是138××××××××。该人声称如我司想顺利结清合同剩余款项,必须向其支付三万元,其无理要求被我司断然拒绝。我司历来的经营立场是靠产品和技术取胜,在经营中杜绝任何商业贿赂,也从不纵容任何无理的要挟。所以,我司宁愿相信该员工的索贿举动属于个人行为,并不代表贵司的立场;贵司在合同中违约行为是个别员工在滥用职权,而并非贵司故意违约。为了贵我双方能够继续合作,我司希望这样的违规事件不再发生。

恳请贵司核实事件真伪,督促贵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贵我之间的合同,务必于x年1月9日前支付出我司款项!我司将保留追究贵司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恭颂商祺。

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港口消防监督工作计划

县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工作总结12。

镇作风建设工作总结16。

县公安党员作风建设工作总结21。

市作风建设工作总结25。

局党委作风建设工作总结30。

市发改委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总结33。

支队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总结37。

旗地税系统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总结40。

县党员纪律作风工作总结43。

乡镇作风建设工作总结48。

市路政系统作风纪律工作总结59。

13.区政府作风纪律工作总结63。

局市路政系统作风纪律总结67。

15.纪律作风建设科工作总结70。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勤政廉政、高效优质履行职责等方面,完善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岗位工作秩序,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全年无投诉,群众满意度逐步上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中央、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意见文件下发后,我局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学习效果。

(二)开展自查,公开承诺。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九项规定”和省“八条禁令”,局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作出公开承诺,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着力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持续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九项规定”和省“八条禁令”,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关于xx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局系统对中央、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强化落实效果,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督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由局纪检监察牵头,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实行重点防范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始终保持问责问效的高压态势,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二、有效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一)深化思想,提升认识。市委文件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四三六”工程,实现养殖业经济又好又快新跨越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是党组专题学。x月x日,xx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市委、市农办的文件文件,并就如何在全局系统展开“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全局系统学。xx月xx日上午,我局召开了“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市委文件精神,对全局系统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增强责任感,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四三六”工程要求,振奋精神全力做好部门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岳阳市畜牧水产局“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克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曾新保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彭飞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开展和组织。

二是制定了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和市农办的文件要求,认真分析形势,重点针对在推进全市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中的问题,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了活动时间安排表,使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更加有的放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联系实际,开展活动。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中,我们始终突出“服务基层、改善民生”这个工作重点,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参加,形成多个工作组,走出机关,深入到“双联”点、扶贫点、新农村建设点、社区联系点等基层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资料、媒体宣传等方式,宣讲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广泛走访群众,深入基层调研,对于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都逐一登记,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挂号销号”制,明确责任,不断跟进,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工作不间断、责任不脱钩。先后帮助基层单位和养殖户解决实际问题与困难xx个,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港口消防监督工作计划

具体负责本市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工作;按照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规定,具体确定开展监督检查数量和频率。

四、监督检查重点、方法。

监督检查应当对交通运输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采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并上传“智慧安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文件汇编),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以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为主,道路、水路(内河)经营场所的检查以市交通执法大队为主;普通公路建设项目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以局交通建设股为主。

五、监督检查的实施。

对纳入“智慧安监”平台的交通运输企业年度内必须按照上传“智慧安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检查不少于1次;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市运输管理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率。

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情况都必须上传“智慧安监”平台,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综合性、专项整顿检查要发出检查通报,列出存在问题清单,指定单位、专人落实整改。

六、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监督检查安排(详见附件)。

港口风险辨识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v^港口法》《^v^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v^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口内装卸、过驳、储存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

第三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县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负责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称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安全条件审查:。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5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三)依法需取得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文件。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对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上报。转报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

第八条负责安全条件审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的有效期为两年。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安全条件审查过程中,应当指派有关工作人员或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核查,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第九条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一)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增加安全风险的;。

(二)变更建设地址的;。

(三)建设项目规模进行调整导致增加安全风险或降低安全性能的;。

(五)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决定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设计资质。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二)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三)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有关安全设施设计的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

(四)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负责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三)安全设施设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指派有关工作人员或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已经审查通过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审查部门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十三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期间组织落实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有关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第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

建设单位进行安全设施验收时,应当组织专家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安全设施施工报告及监理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该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安全设施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组织安全设施验收。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

第十六条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取得许可的业务范围应当包括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仓储业和港口码头,其中从事液化天然气码头安全评价的机构取得许可的业务范围还应当包括管道运输业。

第十七条下列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一)沿海10000吨级以上、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码头;。

(三)装卸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易燃气体的码头、仓储设施。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违规开展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予以曝光,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经营者资质。

第十九条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人(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除满足《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有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装卸管理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施设备;。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且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条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除按《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应急设备、设施清单;。

(三)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

(四)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设施的,应提交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安全设施施工报告及监理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结论和隐患整改报告);使用现有港口设施的,提交现状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应当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规定第二十条要求的材料。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见附件)。

《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名称与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地域、准予从事的业务范围、附证事项、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作业的具体区域范围、作业方式、允许作业的危险货物品名(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及其他相关事项。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并将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名称与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经营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有效期为试运行经营期,并在证书上注明。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正式运营阶段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第二十三条正式运营阶段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有效期为3年。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届满之日30日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申请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延续手续,除按《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除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第二十五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取得经营资质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的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中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期间还应进行一次中期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一)增加作业的危险货物种类;。

(二)作业的危险货物数量增加,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重大危险源等级提高的;。

(四)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变更经营范围的,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现有设施、设备需要进行改扩建的,应当依法履行改扩建手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第四章作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上载明的危险货物种类,依据其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正常、正确使用。

第二十八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其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更新不合格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九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还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条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置明显标志,并依据相关标准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三十一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进行检验。

第三十二条使用管道输送危险货物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输送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具备管道分布图,并对输送管道定期进行检查、检测,设置明显标志。

在港区内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港口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三十四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应当向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提供委托人身份信息和完整准确的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危险性分类、包装、数量、应急措施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危险性质不明及未列明的危险货物,应当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危险特性鉴定技术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港口经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作业委托人不得在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中非法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匿报、谎报危险货物。

第三十五条在港口作业的包装危险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应当与所包装的货物性质、运输装卸要求相适应,并符合我国加入并已生效的有关国际公约、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包装标志应当符合我国加入并已生效的有关国际公约、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不得装卸、储存未按第三十四条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危险货物。对涉嫌在普通货物中非法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开拆查验,港口经营人应当予以配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查验情况相互通报,避免重复开拆。

第三十七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人在取得作业批准后72小时内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报告。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时间、内容和方式固定的港内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实行定期申报。

第三十八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申报信息通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船舶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前,港口经营人应当与船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的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

第四十条在港口内从事危险货物添加^v^或者稳定剂作业的,作业前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船方。

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港口作业区内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的港口作业,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

第四十三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应当符合有关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具有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包括作业的危险货物种类及数量、储存地点、理化特性、货主信息、安全和应急措施等,并在作业场所之外异地备份。

第四十五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和标志进行检查,发现包装和标志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

(二)在普通货物或者集装箱中发现非法夹带危险货物;。

(三)在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且不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中有关积载、隔离、堆码要求的。

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相关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第四十七条危险货物应当储存在港区专用的库场、储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包括危险货物集装箱直装直取和限时限量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经营仓储业务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实施分级管理,并登记建档。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十一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出现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修改档案,并及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重新备案。

第五十三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应急预案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培训和演练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五十五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推进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依法报当地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六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七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资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消其经营许可。

第五十八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五)发现违法行为、违章作业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应急演练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七)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依法查封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将执法情况书面记录。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作出停产停业的决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隐患。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履行决定。

第六十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港口经营人进行整改,要组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应急准备。

第六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认真落实各类违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投诉和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曝光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

第六十三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危险货物港口安全检查装备,建立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具备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第六十四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应由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港口安全管理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或其他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时,需要吸收专家参加或者听取专家意见的,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

第六十八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其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六十九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四)未按照规定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第七十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七十一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第七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四)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安全标签的危险货物的。

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的处罚金额进行处罚。

第七十三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件:。

(一)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的;。

(二)未依照本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四)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五)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

第七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管理措施以及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七十五条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港口作业区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七十六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未按本规定报告并经同意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的;。

(二)未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的;。

(三)发现危险货物的包装和安全标志不符合相关规定仍进行作业的;。

(四)未具备其作业使用的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分布图的;。

(六)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并将重大风险源及管控措施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添加^v^或者稳定剂作业前,未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单位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港口作业委托人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港口作业委托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非法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予以制止、查处,情节严重的;。

(三)未履行本规定设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应当进行处罚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港口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物品,包括:。

6.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货物。

(二)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八十四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适用《^v^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十五条本规定自201×年×月×日起施行。202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9号)同时废止。

编号:。

港口经营人:。

作业区域范围:。

作业方式:。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填写说明。

一、《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纸张大小设定为a4格式,外观设计背景加国徽、底纹等。

二、附证编号:由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经营许可证》号后加“―”再加具体的码头(泊位)(m表示)、储罐(c表示)、堆场(d表示)、仓库(k表示)、过驳(b表示)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表示。例:(苏宁)港经证(00026)号―m001;(苏宁)港经证(00026)号―c001;(苏宁)港经证(00026)号―d001;(苏宁)港经证(00026)号―k001;(苏宁)港经证(00026)号―b001。

三、作业区域范围: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经营人共同确定,分为码头(泊位)、单个储罐、堆场、仓库、过驳区五种作业区域范围,分别发放附证,并明确作业区域的位置,以及泊位等级、储罐容量、堆场面积、仓库面积、过驳水域面积等。例:南京港**港区**作业区608码头(5000吨级);南京港**港区**作业区**储罐区**号储罐(5万立方);南京港**港区**作业区**危险货物堆场(1万平方米),南京港**港区**作业区**危险货物仓库(1万平方米),南京港**港区**水域**过驳锚地(5平方公里)。

四、作业方式:如船―管道,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船―船等方式。

五、作业危险货物品名: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国际散装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最新版填写具体的作业品种名称(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

港口部门工作计划

2.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勤奋、积极。

商务助理。

职位目的:代表公司与各合作单位、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络,产品等进出与售后的协调与跟进。

沟通关系:内部:销售总经理、区域经理、属员。

外部:厂商、运营商、区域代理商。

职责项目:

合同及单据制作: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作商务合同及商务工作需要的各种单据。商务联络:与厂商、二级代理商、销售平台、公司各部门之间保持良好的商务沟通,保证商务工作的通畅。

订单管理:负责订单、合同签单及时回传、跟进、发货。销售明细帐及时核对,跟催货款,跟催发票回传单据等。

客户管理:制作新客户信息登记表,记录与修改客户资料,并备份给主管部门经理。

工作计划:制定每周工作安排,并制作周报表,月报表交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查与考核。

售后:完成对公司所有产品售后的协调与跟进。

其他:执行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主要职责是帮助一线招商人员作好内务(资料物品、来电来函、来人洽谈、信息收集等)和会务组织等工作。一般为销售部门的文员来担任。

高级商务代表、商务助理的岗位职责。

高级商务代表。

港口环境卫生工作计划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

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

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__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__2包、13盒,货值__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港口消防监督工作计划

200x年上半年,xxxx分局在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打造服务型公安队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港航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港口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港口治安保卫、消防监督和交通管理等项工作,为港口的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政治治安环境。

(二)加大对各类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港口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港口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半年来,本着快侦快破快查处的原则,对辖区接报警案件及时侦破查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月份,分局成功查处一起团伙偷窃港口运输物资案,查扣被盗木薯干13吨,追回被盗面包铁吨。

(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一是对辖区要害部位做到定期检查、了解情况,对检查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进行指导、督促、落实,同时依据分局要害部位保卫预案指导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措施,防止了各类事故和破坏活动的发生。二是加强了辖区治安防控工作,制定了治安防控措施,建立并落实了港区流动巡逻、盘查,门卫检查、堵截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发案规律和辖区实际,对重点区域开展了不定期的蹲坑守候工作,及时抓获了部分现行违法犯罪分子。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清理、登记、管理工作,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同时加强了对辖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屋、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有效净化了港区治安环境,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外事管理。对来港外国人员认真了解来港事由和活动情况及时报一科并做好登记备查工作。上半年共登记来港居住外国人24人,未出现任何问题。

(六)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严格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确保港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不留消防隐患。上半年,共审核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6项,签发建审意见书6份,验收建筑工程3项,下发验收意见书3份。在工程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好审核关,对工程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和整改建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通过各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有效杜绝了各类火灾隐患的存在,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净化了港口消防安全环境。

通过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xx港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提高了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全力维护好港区道路交通秩序,取保港区道路交通畅通。在港区交通管理工作中,交通管理科以“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为工作目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道路执勤力度。

(2)路巡、路查。上半年,交通管理科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利用警用车辆认真开展道路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巡查过程中,交通管理科工作人员注重点面结合,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较多容易造成拥堵的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半年共路巡6500余公里,发现并处罚违法驾驶员3440余人次,其中罚款37人次,扣车76辆,罚款7200元。

(3)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教育、处罚违法驾驶员。按照争创”日照港服务最好”的工作要求,交通管理科采取对港口生产车辆既不罚款还要达到教育目的的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违法驾驶员予以相应的处理。一是对乱停乱放车辆,向驾驶员指出危害性、讲明道理后,指挥其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次序停放;二是对超速行使、多次乱停乱放的驾驶员,按最低限额处罚后,让其写出保证书,确保不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对“三无”车辆(无保险、无驾驶证、无检验合格证),坚决禁止来港运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既教育了当事人,又维护了港xxx警的形象,同时也赢得广大驾驶员的尊敬。

2、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和港口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年初,制作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知识警示、宣传图版,在各公司、生活区等场所进行了巡回展出。在巡展过程中,交通管理科工作人员就交通安全法的有关内容现场进行了讲解,回答了部分员工提出的问题。同时配合看录像、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大力宣传,使驾驶员和员工明确了守法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意识。

(八)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确保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分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港口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从严治警的有关规定落到了实处,促进了队伍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更新思想观念,使分局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先后组织开展了“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教育;廉洁勤政、执法为民教育;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在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分局党支部在集团公司督导组、我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精心筹划,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落实,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个别干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公安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民警的工作能力。

(二)治安防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要加强辖区治安巡逻、检查力度;二是要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切实做到对辖区治安情况、重点人员情况了解清、掌握住、控制牢。

(三)无专用道路巡逻与事故处理车辆。建议配备道路交通巡逻与事故出警专用车一部。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创建服务型公安机关、打造学习型公安队伍的各项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开创分局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情报信息建设。充分发挥耳目与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搜集各类信息,迅速、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反映敌、社情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确保一方平安。在确保辖区稳定方面,紧紧围绕维护港口政治、治安稳定这一工作重心,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预防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辖区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继续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有责任人员、有防范措施、有保卫预案;重点加强对影响港口经济建设发展的各类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港口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v^73号令的要求,继续做好辖区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按规范要求抓好港口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核验收工作,尤其是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和化学危险品储罐区工程的审核验收工作,认真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不遗留隐患;突出港口消防工作特点,做好水上消防监督工作,拓宽监督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港口消防环境,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按照集团公司73号文的要求,继续在6、7月份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治理整顿;在6月下旬开展实施外来车辆《入港准行证》制度,7月份主要完成入港回填、施工车辆的《入港准行证》的办理,8-12月份完成其他入港运输、生产车辆的《入港准行证》的办理;对上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符合结案条件的尽快予以结案并对案卷进行整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一线,同时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执法监督,热情搞好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打造服务型港口公安机关新形象。以创建服务型港口公安机关为目标,重点把握“服务型公安工作”的内涵和运作思路,及时解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创造适应港口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需要的港口公安工作新局面,为维护港口政治治安稳定和交通消防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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