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报告(热门17篇)

时间:2023-11-28 07:17:55 作者: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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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报告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和汇算清缴时间有变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首期申报,明确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事项,同时明示了汇算清缴时间调整事项。

1、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3、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汇算清缴报告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范围包括: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税发[]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

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国税函〔〕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最终

(适用于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编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对贵公司____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持有重大异议,经反复磋商,在下列重大且原则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贵公司不可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描述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阐述经与委托人就该事项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地址: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中。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中国会计社区。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另外;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fromend#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汇算清缴报告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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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存问题调研思考的调研报告

地方学员到院校大多想学点东西,或是想锻炼自己,但与有部分学员抱着“混文凭”的态度,学习缺乏动力。要提高其学习动力,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积极引导学员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认清学习重要性。知识经济时代,是优胜劣汰的时代,没有很好的文化基础,难以在社会立足。如果引导学员清楚地了解当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现状,了解未来所面临的就业压力,那么学员就会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提高学习动力。为帮助学员明确学习目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引导学员了解社会现状,如鼓励学员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招聘活动,使学员真实了解就业压力,或是邀请一些成功人士做奋斗经历的演说报告,从而激发学员的学习斗志。

2、树立学习典型,营造学习环境。学员之间始终是存在学习竞争的,在一个集体中,如果树立起一两个学习典型,就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慢慢地就会促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而这种氛围又会不断鞭策全体学员,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3、建立奖赏制度。对于学习成绩优异者,给予形式多样的奖赏是必要的,也是新时期“立功创模”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要鼓励获奖学员立志提高,教育没有获奖学员以获奖者为榜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学员感到好有所奖,不断激发出学习动力。

4、激发学习兴趣。针对专业课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可通过学习竞赛活动与第二课堂活动等方式来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员的学习动力,加深学员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避免学员死读书,读死书。

二、怎样解决教学中常见的问题?

教学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教与管、教与学脱节;二是教员迟到,授课准备不充分,责任心不强,只教不管;三是学生自我管控能力差,不遵守课堂纪律,缺乏学习动力,学习效率不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队干部的服务意识,主动配合教学,做好协调保障工作。主动了解教学计划、课表安排;与教员建立联系制度,经常找任课教员交流情况,沟通思想;与教员合作,齐抓共管课堂纪律;协同教学管理部门组织课外教学活动。

2、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学员队干部坚持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及时了解教员的教学情况和学员的学习情况,并及时将评教评学结果反馈于教学管理部门,从而督促教员执行考勤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3、重抓作风纪律养成,严格教学管理规定。教学秩序的好坏与学员的日常养成是密不可分的,队干部狠抓作风纪律养成,使学员养成良好的军人习惯,从而自觉地遵守教学秩序。为维护良好的教习秩序,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也是有必要的。对于学习态度不认真、经常逃课、借故不上课、上课睡觉的学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自己不想学又影响其他同志学习的学员,更应敲响警钟。

三、怎样开展教学中的竞赛评比活动?

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是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创造性的一个重要方法,应当做科学计划、合理安排、严密组织。

科学计划,是指在开学之初要对本学期的学习竞赛作一个规划,根据学员学习任务,确定开展学习竞赛的内容。

合理安排,是指要在学员乐意接受的时间,以学员喜欢的方式,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学员自己为主体,搞好学习竞赛活动。

严密组织,是指在开展学习竞赛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包括确定竞赛主题、竞赛形式、竞赛流程等等。在学习竞赛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听取学员意见,发扬长处,克服不足,为下一次学习竞赛打下良好基础。学习竞赛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只有坚持常抓不懈,才能使广大学员有所收获,才能搞好学员队的整体建设。

四、怎样运用社会实践(调查)、勤工助学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社会实践(调查)、勤工助学等活动是使学员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同时提高自身学习动力以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能力的重要方法。运用社会实践(调查)、勤工助学等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具体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

1、精心拟定社会调查题目,组织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鼓励学生到艰苦贫困地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从思想上促动学生发奋学习,同时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自力更生的优良品质。

3、组织参加社会实践(调查)、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搞现身说法报告会,使得广大学员零距离接触真人真事,从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作用。

4、对于在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形式多样的奖励,号召全体学生向他们学习。

五、怎样运用学术研究等形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组织学生参与学术研究,有利于在校学员学以致用和独立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为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多联系一些军内外高校的专家举行讲座。学员多听军内外专家教授讲课,可以拓宽知识面,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动力,并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

2、应以学员所关心的问题为牵引,结合学员所学的相关专业知识来确定学术研究的内容和课题,鼓励学员独立完成所选课题。

3、可邀请知名专家教授组成学术研究指导委员会,对学生的研究课题进行相应指导和评审,帮助学生掌握学术研究的基本要领。

4、筹措一定科研基金,对于学术研究成果突出者给予一定物质与精神奖励,从而营造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的良好氛围。

六、如何组织好学生参加国家级、军队级、学院级等大型竞赛活动?

基层学员队应该把上级通知安排的各类大型竞赛活动,当作锻炼、增强学生竞争能力,培养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的机遇,积极组织选手参赛。

1、平时注意发现各科拔尖人才,用心培植学生特长,为其成长创造优良环境。

2、认真了解各类大型竞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学生竞赛活动的相关事宜,做好竞赛动员工作。

3、发动学员积极参与,鼓励有特长的学员挑大梁,同时,组织者可对参赛对象认真进行筛选。

4、请名师行家给以指导训练,对参赛人员给予一定照顾,对于集中的封闭式训练,后勤保障工作要跟上。

5、竞赛结束后,指导参赛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表彰获胜选手,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

七、如何引导偏科学生走出“偏科”?

1、加强思想教育,帮助偏科生了解偏科的'后果。队干部需做好学习动员工作,引导偏科学生理解“木桶短板”理论,使得偏科生认识到,只有学科之间均衡发展才能提高学生的整体文化素质。

2、与偏科突出的学生经常沟通,引导偏科学生自己查找原因,鼓励偏科生在挫折面前不气馁,坚定自我纠偏的决心和毅力,主动向教员或学习好的同学请教。

3、开展互帮互助活动,让各科尖子同学与本门课程差的同学结对子,一帮一,争取共同进步。还可以与教员联系,对课程差的学生“开小灶”,帮助他们尽快赶上其他同学。

八、怎样组织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课堂主要指在学院教学计划以外的,立足校园,促进专业学习,锻炼动手能力,开拓视野,增进知识的各种健康的学术、科技、文艺、体育、娱乐等活动。主要包括读书演讲活动、体育类竞赛活动、文艺晚会、“学术快餐”讲座、黑板报、娱乐活动等等。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一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选好活动主题。主题是第二课堂活动的灵魂,没有主题不但会使参与者无所适从,而且会使活动变得杂乱无章。主题一般可以选择社会的热点、广大学员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还可以结合某项庆典活动展开。

2、做好活动计划。“凡事预则立”,部分第二课堂活动的成功举办需有一定时间的准备,因此必须及早安排,鼓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准备。

3、发动学员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参与者对活动的热情程度,因此,组织者要激发全体学员积极参与,对于需要主持人的活动,更要选拔那些思维敏捷、语言流畅,具有一定宣传鼓动能力,善于控制和引导活动场面的学员来担当。

4、选择好活动场地并加以适当布置。部分第二课堂活动如演讲活动、文化活动除活动内容安排上需要讲究外,场地的选择和装饰也非常重要,这对烘托活动的主题气氛有重要作用。

5、注意搞好讲评。要根据活动特点与活动情况进行讲评,给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以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此为契机激发全体学员发掘自身潜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促进本单位第二课堂活动的深入开展。

九、怎样帮助学生设计和落实好大学专业培养方案。

1、让每位学员充分了解自己专业的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学时分配、考核及学位授予情况等。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请导师或高一级的学员给以必要的解释与指导,对于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和学校周边的可利用资源也可做相关介绍,使得每位学员尽快熟悉情况。

2、请已经毕业的学长为新入学学员做学习报告,传授学习经验。引导新学员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尽早确定自身的发展方向,同时也为新学员的课程选择提供咨询。

3、引导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学习目标。

4、队干部要关注学员的学习情况,督促学员完成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若发现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困难,应提供及时帮助。

十、怎样提高队干部实施课堂学习中的管理能力。

1、加强自身学习,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搞好上课动员,激发学习热情,端正学员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态度,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是队干部教学管理能力的重要表现。这就要求队干部本身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要有不断汲取知识的动力,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教学管理能力,增强学员学习的自觉性,促使学员加强自我控制。

2、熟悉教学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课堂管理规定。学员队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特别是对“课堂管理规定”和“学员自习管理规定”要做到了如指掌;其次要坚决落实课堂管理规定,加强对课堂纪律的管理。

3、学会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十一、学员队抓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学员队抓教学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良好的学风和队风,引领学员不断进取。其主要任务有:

1、学习掌握军队院校教学条例和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学员开展学习活动。

2、学习研究本学年课程教学大纲和继续教育大队教学管理工作要点,拟制学年教学管理实施计划。

3、拟制学员队与基础部、各专业系、教研室联系计划。

4、搞好上课动员,使学员充分认识到每门课程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纠正学员中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增强搞好学习的自觉性,促使学员在课堂上加强自我控制。

5、拟制并落实第二课堂活动实施计划。

6、组织每门课的教学准备会。

7、落实听课、查课讲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定期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分析教学管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9、定期召开学员学习经验交流会。

10、严格教学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管理,营造良好队风和学风。

11、与教学保障部门搞好协调,搞好电教设备、教学器材的供应与管理使用。

12、学习研究教学管理理论,总结教学管理经验。

13、开好教学形势分析会和教学经验交流会。

14、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教学管理任务。

汇算清缴报告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48号)的规定,自2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的通知》(财税[]121号)规定: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1)金融企业,为5:1。

(2)其他企业,为2:l。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号)文件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6、纳税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7、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办理资产损失申报时应提供那些资料?

答: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5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

除此之外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8、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需符合哪些规定?

答: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存问题调研思考的调研报告

多年来,我们以建设“学习型团队”,培养“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按照“机制健全、导向正确、内容务实、形式灵活、方法得当”的总体思路,狠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才能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只有突出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才能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越做越活,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地税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人力资源。总结这些经验,有助于我们今后更进一步的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此同时,必须正视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干部综合素质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全系统644名在岗干部中,参加过研究生班学习的仅5人、占总人数的0.77%;具有本科学历的仅143人,占总人数的22.1%,且第一学历为本科者比例不高,大多数为在职或函授学习所得;中专以下学历仍有140人,占总人数的21.64%。从今年州局组织的业务比武情况看,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推荐参加市局竞赛的人员大多是多年来业务考试的尖子,这说明在基层职工学习中已开始出现两极化现象,少数干部业务相对熟练和大部分职工亟待提高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竞赛结果看,部分参赛人员财会知识不熟,查帐技能不足,竞赛总体成绩偏低,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依然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

二、教育培训缺乏年度工作目标,培训绩效缺乏科学的评判标准。尽管总局制定有明确的阶段性培训目标。但从实践来看,基层税务机关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工作处于随机性状态,更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评判标准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虽然每年也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但多流于形式。常常是以举办培训班的类型、班次的多少,参加培训人数、考试是否合格等表面的几个指标来衡量教育培训绩效,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倾向比较严重。

三、教育培训工作带有一定的功利色彩。纵观多年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受政治、经济等短期利益驱动,为进行某些学习竞赛。活动而组织干部培训的现象十分普遍。凡总局、省局、市局进行抽考、竞赛的年份相应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抓的紧些。

四、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思路需拓宽。表现一,重视税收政策培训,对财务会计等应知应会培训少;表现二,重视征管法等税收法律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少;表现三,重视理论学习,一般干部岗位技能培训少,与税收具体工作实践结合的培训少;表现四,在更新知识培训上,仅限于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其他现代科学知识培训少;表现五,重视初任培训,对干部轮训少;表现六,重视任职培训,对一般干部培训少;表现七,注重科股长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对办税服务厅、稽查人员和一线管理员的培训少。

五、培训方式、培训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干部学习的危机感明显增加,而由于目前干部完全处于被动受训状态,难以激发其学习兴趣,不能满足其学习的需要。大多数干部不喜欢古板式的课堂授课,特别反感内容陈旧的重复讲授。普遍认为课堂教学多,实践考察少;理论灌输多,经验传授少;传统手段多,现代化手段少;内部交流多,与外地交流少。

六、学习型组织建设处于一般号召状态。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上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和有效手段,系统内学习气氛不是很浓厚。许多干部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有些干部甚至对学习产生逆反心理。

七、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不足。一是没有固定的教育培训基地;二是没有经过严格受训的师资力量作保证;三是学习资料少、缺乏系统的培训教材;四是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针对以上问题,经过认真剖析,找到以下根源:

一、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近年来,尽管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且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在整个干部群体中(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仍不够统一、不够到位。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基层税务机关(城区以外)税源单一,核定征收是最普遍的征收方式,复杂的业务知识在基层征收工作中派不上用场,“实用、够用”思想成为阻碍干部继续提高的一大因素。

二、教育培训工作缺少科学的实施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干部素质的提高是长期学习和积累的过程。纵观近年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对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进行临时性的突击培训;二是应付阶段性的业务考核或技能比武进行的培训;三是对工作进程中执行标准不统一或不规范的作法而进行的“短、平、快”式的指导性培训;四是鼓励干部参加系统内名额有限的学历教育等等。这些临时性或指令性的培训方式,反映了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的缺陷:一是对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在组织领导方面时紧时松、时断时续,教育培训决策缺乏战略思维;二是教育培训目标缺乏科学的界定。目前,我们自己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过于笼统模糊,对不同层次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没有区别,对同一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标准要求也没有区别;三是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干部的文化知识和能力素质结构现状及技能需求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区分,虽然干部在某一岗位和任期内有一定的培训要求,但是,这一培训要求仅仅是泛指的,: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成了一项软任务。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学习培训上急功近利,实用主义严重;四是工作职责缺乏系统分工,责任不明,有人事教育部门大包大揽的倾向。

三、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干部培训以传统授课辅导方式为主,干部参加培训只听辅导人员讲、摘抄笔记、适当讨论,被动地接受培训。在培训渠道、内容和形式上很单一,使培训效率难以提高,难以满足培训目标需求的多样性。

四、教育培训约束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动力机制尚不完善,一整套系统、严格、可操作的,针对于部教育培训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制度尚未形成;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与实践应用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忽视学用结合,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强;三是没有把培训与干部任用、绩效考核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没有真正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学好与学差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工学矛盾突出成为制约干部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瓶颈靠问题。基层一线征收机关的税收任务繁重,每个干部都是“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可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抽出大量的时间去参加专门的教育培训,有时还真是“分身无术”。同时,组织教育培训的机关,也处于繁杂的日常事务之中,很难静下心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使干部教育培训成了“说来重要,忙来不要’’的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地税学习文化建设。突出“两个对照”,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学习认识再教育活动。一是每一个干部对照地税工作要求,看自身的素质如何,能否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有多大的差距;二是每一位干部对照自身岗位,看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那些工作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干部素质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差距,增强广大干部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危机意识。教育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需要,把学习变为自觉行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使干部职工的学习常态化,在系统内形成浓烈的学习氛围,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二、正确认识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教育培训实施规划。在实施规划中:一是必须结合实际,明确干部培训的总体目标(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干部岗位技能、培养系统复合性人才和拔尖人才),要有明确的年度目标规划,明确不同级次干部、不同年龄干部、同一级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培训目标,在目标上要把重点放在适应岗位工作能力上;二是根据培训目标和不同岗位干部的需求,殴人施教,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在以往教育内容的基础上应增加对干,部进行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三是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制作可视教材,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开展教育培训。要突出学用结合,注重发挥实践锻炼、岗位练兵和参观考察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针对地税工学矛盾相对突出的实际,要狠抓干部自学,提高干部个体的自学能力。要把学习型机关建设从一般号召,通过有效机制的建立转化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四要建立符合地税实际的教育培训分工制度(包括纵向和横向)和领导工作体制。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十大机制,确保干部素质不断得以提升。一是结合商洛地税实际,建立符合商洛地税工作特点的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减少有限教育资源的浪费;二是完善促进干部日常学习的考核机制,把干部日常学习纳入公务员考核之中,促进干部学习常态化;三是完善学用结合的机制,建立地税人才库,把考试、考核中的优秀人员纳入地税人才库。不进入地税人才库的人员,不能作为各级地税机关的后备干部人选。在干部任前公示时,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公示的内容之一;四是完善竞争上岗机制,激发干部内在的学习动力。

根据工作规律,每三年在系统内有组织的开展竞争上岗活动。把干部任职资质测试作为竞争上岗的重要条件,对不适合在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的人员进行调整;五是进二步完善交流轮岗和上挂下派工作机制,丰富干部视野,增长工作.才干;六是建立岗位练兵工作机制,使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促进干部岗位技能的不断提高;七是建立利用社会公共资源的机制,鼓励干部参加与税收业务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计算机等级考试,为地税系统培养复合性人才;八是完善约束机制,对不愿学习、不爱学习、学习考核后进、完不成学习任务的人员建立必要的处罚机制,如责令待岗学习、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使其政治上、经济上、荣誉上受到一定的损失;九是建立可操作的教育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把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的政绩进行考核;十是建立调研机制,每三年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要建立固定的教育培训经费供给机制,因地制宜地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要加强对政工干部的培训,使从事教育培训管理的干部掌握科学的教育培训理论,使“培训者先受培训”的理念得以落实。要内外结合,建立师资队伍,并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为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提供人才保证。

文档为doc格式。

汇算清缴报告

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何做汇算清缴

平时按月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单位代扣代缴的,年底不进行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是: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者)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对象。

汇算清缴报告

对于减免税备案、资产损失申报、特殊重组等涉税事项请按照相关文件准备资料,依规定办理:

(一)减免税备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第76号)的'要求,准备备案资料。

(二)资产损失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号)等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三)特殊重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等文件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的

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将开始!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的?个税汇算清缴包含哪些项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的,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一定时期内已经收入的所得税应纳税部分,应当办理申报、缴纳,以求得税务机关出具税务登记证或者税务发票等手续。汇算清缴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填写申报表。按照当期应纳税额填写相应申报表,需要提供有效的财务记录,确定纳税主体的所得额及应纳税所得额。

2、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一般税务注册和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必备条件,个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一般税务注册和变更税务登记。

3、报送税务登记表和缴纳税款。打印出税务登记表,并将其提交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会员缴纳应缴纳的税款及缴纳手续费。

4、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和发票。税务机关核实完毕后,将发放税务登记证和发票给当事人,凭此发票可以抵扣咱们的次月或次季应纳税额。

最后,个人负责严格按照上述步骤办理纳税申报,以确保汇算清缴工作可以准确完成。

拓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税务代开登记及申报来完成,即税务机关按照当事人情况及提供的资料,帮助办理税务登记及申报,由机关代开税务发票,以及缴纳税款。由此可以节省企业等个体申报的时间及精力。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计算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交税款,为负数则可以申请退税.

其中:。

专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注意事项:。

无论一个人是否按照实际工作12个月,都应该将6万元按照实际扣除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在按照年计算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取得i资薪金所得,每个月都需要维持生计的基本费用,因此应该因为某个月未取得i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汇算清缴报告

有一定财务基础,想学习新版汇算清缴的学员。

1、聚焦最新财税政策紧贴财务工作节奏。

加速折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工资薪酬等新政解读及实施;如何应用新政、如何调整账务,将涉税风险消灭为零。

2、全面系统讲解税会差异调整方法直击疑难问题。

分项目税会差异调整方法,视同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差异、流转税、应付未付款项、工资薪酬、跨年度的费用、开办费、加速折旧、无形资产损失及软件摊销、小微企业。

3、全方位解决各类企业申报问题。

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企业。

年度汇算清缴调整项目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并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税务机关提交。

1、征收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2征收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3、3税前扣除。

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铂略咨询调查分析,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

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

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个税汇算清缴时间

一般情况下个税汇算清缴是每年的3月1日正式开始,一直到6月30日结束。每年的这个时间段都是对上一年个人所得进行汇算清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3个税汇算清缴时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年度汇算时间是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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