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专业20篇)

时间:2023-12-05 22:19:47 作者:薇儿

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组织资源、开发市场、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行为。经营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基础,对于一个企业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做好经营工作尤为重要。通过以下企业的经营实践,我们可以汲取经验教训,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十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单位(盖章):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十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依法诚信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

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

5、对消费者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维权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二〇xx年xx月xx日。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范文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私运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利用各类电信专线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客服电话、单位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耐心解答,确保用户满意,并将受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存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四、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年后,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预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对电信业务的种类、服务范围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xx兆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电信业务是指为了满足特定的电信需要,由主管部门或经过认可的私营机构向其客户提供的服务。那电信业务经营。

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十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利用各类电信专线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客服电话、单位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耐心解答,确保用户满意,并将受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存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四、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年后,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预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对电信业务的种类、服务范围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2/3页。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杭州兆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一、本公司提交申请前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五、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八、不妨碍国家公用电信网和专用电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平台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不为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网络环境进行非法活动。

十一、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服务范围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不随意将经营许可证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20xx年5月20日。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

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20xx年5月20日。

电信业务的承诺书2

20__年,浙江电信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秉承“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针对客户关心的问题,对原“五个一服务承诺”、“宽带宽心五项服务承诺”进行修正与优化,形成十项服务承诺,于20__年10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努力为客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一:客户协议,公正规范。

中国电信依据《合同法》《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客户协议,力求合理、公正、公平,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承诺二:自助服务,办理便捷。

中国电信全面实现电子化自助服务。网厅、掌厅提供充值交费、话费及套餐使用查询、流量查询、积分查询、增值业务办理、服务密码修改等服务;网厅还提供套餐办理、终端销售等服务;微博、微信、易信、qq等互联网渠道提供查询、简单业务办理、咨询投诉等服务。中国电信营业厅业务办理实施“免填单”、“一站式”服务。

承诺三:查询便捷,透明消费。

中国电信为客户提供的帐单中费用信息、帐户信息、积分信息、代收费信息等内容清晰明了,套餐外费用展示详细,并提供帮助客户理解帐单的说明信息。

中国电信按客户需要提供邮件帐单、短信帐单、纸质帐单等多种方式的帐单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短信、网厅、掌厅、自助终端等电子渠道查询近5个月(不含当月)的帐单、详单及交费记录。

承诺四:宽带宽心,五项举措。

中国电信为宽带客户提供宽带“宽心”五项服务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1)无条件受理:在承诺区域范围内,无条件受理客户宽带装机、移机业务。客户新装宽带,可拨打10000客服热线,先安装、后付费。

(2)48小时装机:在资源到位前提下,自业务受理后48小时内完成装移机(与客户有预约时间的按预约时间上门安装)。资源条件暂不具备的,20天内完成装移机,对20天内无法完成宽带装移机、通过无线宽带阶段性替代。

(3)24小时修障:在承诺区域范围内客户向10000、10001申报宽带障碍后24个小时内(钻、金客户6个工作小时内)修复障碍。非承诺区域在36小时内(钻、金客户12个工作小时内)修复障碍。

(4)7__24小时专家在线:10000客服热线宽带专家坐席每天24小时为客户提供故障申告、在线排障、咨询解答等服务。

(5)超时双倍补偿:在承诺区域范围内宽带装机、移机、修障超出承诺时限的,按相应标准双倍补偿客户。

一、免责条款: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未在承诺时限完成宽带装移修的,将不予补偿:

1、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一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予补偿;。

4、已在主流媒体、电信网上营业厅、营业厅进行公示的网络调整或升级原因等不予补偿;。

5、客户自身原因,包括客户预约时间内无法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装移修,或客户要求缓装缓修,或客户电脑、局域网等自购设备产生的故障不予补偿。

二、超时补偿标准。

(1)新装机超时补偿标准:每超时一天为3元,双倍补偿为每天6元;。

(3)超时限以每24小时算一天,不足一天算一天。

三、温馨提醒。

1、承诺区域范围:以各地营业厅或网厅公示为准;。

2、20:00至次日8:00在10000号及网厅提交业务申请时间不计入承诺历时;。

3、客户举报违诺的有效期为90天(自承诺开始时间计算)。超过90天未举报的,视为客户放弃此次违诺举报补偿权利。

承诺五:固话服务,始终如一。

中国电信为固定电话用户提供3天内装移机(资源具备情况下;与新装宽带同时申请的、按宽带服务时限执行,与客户有预约时间的按预约时间上门安装)、48小时内修障服务。

承诺六:一声提醒,温馨关怀。

(1)开户入网,首次提醒:中国电信为新入网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辅导,包括套餐资费、账单说明、计收费规则、服务渠道、积分、宽带服务说明、3g业务说明等。天翼手机客户开户入网后将会收到关怀提醒短信,告知客户所订购的资费套餐、包月类增值业务及其资费标准,确保客户明明白白消费。

(2)套餐使用,及时提醒:每月我们会定期将您的通话、短信、上网使用情况,通过短信发送给您。如果您不需要,可以通过短信、登录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或拨打10000号取消。

(3)欠费停机,预先提醒:对“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客户,在停机前主动提醒;对“先预存话费,后使用”交费方式的客户,停机前进行余额提示。

承诺七:业务定制,二次确认。

中国电信对订购电信包月类、订阅类的增值业务,在收到客户的订购请求后,向客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只有经过客户再次确认后才为客户订制业务;对客户免费体验的业务,只有在客户到期前二次确认继续使用后,才会进行收费,如未收到客户二次确认,该体验业务自动取消。

天翼手机客户可编写短信0000发送到10001,查询、退订已订购增值服务,所有中国电信客户可通过营业厅、10000号、网上营业厅等渠道办理、查询、退订增值业务。

承诺八:收费误差、双倍返还。

对增值类电信业务产生的收费误差,中国电信将多收的费用双倍返还客户。

承诺九:垃圾短信,专线受理。

中国电信设立专线受理垃圾短信举报,天翼手机客户可将收到的不良信息转发至“10000999”举报或拨打10000号举报。

承诺十:投诉服务、限期回复。

中国电信对客户的投诉做到100%回复,首次回复客户时限不超过48小时。

经营承诺书

为践行文明诚信经营、争做文明诚信企业商户、建设文明诚信清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商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形象。特做出以下文明诚信经营承诺: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

二、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做到语言文明,卫生整洁,礼貌待客;

四、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积极争做行业榜样;

五、诚信为本,信用至上,诚实劳动,文明做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和社会各界及新闻舆论的监督。

监督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91号)要求,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证上岗。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九、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未经安监部门批准,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

十、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台帐及档案。

十一、库房管理、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不违规储存、销售a级产品。

十二、采用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相应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服务。

十三、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四、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并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十五、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经营承诺书

分公司客服中心:

本人系(项目)栋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11、实行门前三包:

(1)包卫生:门前做到“五无”(无烟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

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定点送放清运;

(2)包绿化: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和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的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12、住宅物业不改变房屋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承诺书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检制度及时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增值电信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电信业务的承诺书2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o--年月日。

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当前药品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将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药害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合法经营,诚信立业,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三、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营业期间药师在岗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擅自变更许可条件,不经营假劣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及暂停销售的药品。

四、严格药品购进管理,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保证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五、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及时打印药品电子销售凭。杜绝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储存药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七、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

八、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九、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保证不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不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及时上传药品购进品种。

十一、如销售的药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十二、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收回《药品gsp证书》等处罚,并承担法人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企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消费者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5、对消费者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维权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盖章):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经营者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承诺书《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名称:(盖章)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