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5 23:04:14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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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保护消费者金融权益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更好地规范金融服务,保障消费安全,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xx日报向岛城责任金融机构发出以下倡议:

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打造品质金融,建立健全产品开发销售、投诉处理、信息保密、应急预案等相配套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完善信息透明、公开职责,及时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严格企业自律,营造行业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在自觉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接受政府监管,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决不放松警惕意识,加强创新型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确保平台与产品严守法律“红线”,坚决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金融犯罪行为。

让我们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帮助消费者强化金融消费保护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行动,共筑品质金融,共创美好生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3月11日,我市在阜城清河广场举行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市领导王长安、王显义、吴开义到场巡视,并看望慰问了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

活动当天,市工商局、物价局、消协等40多家单位在清河广场摆放展台、设置展板,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接受市民投诉、咨询。

100多家企业在现场设置了展台,展示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上午9时许,市领导一行来到活动现场,详细了解各单位活动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的识假辨假知识。

副市长王显义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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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虎跃山川万木荣,xx建设凯歌颂”。阳春三月,乍寒渐暖、万物复苏,在我们刚刚欢度了新春佳节和热烈祝贺全国“会议”胜利闭幕之时,又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今天这个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工商局向xx基地的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向关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刚刚过去的,是xx基地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xx工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和谐”年主题,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在xx辖区广泛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的工作,在辖区23个单位全面建立12315四级网站,尤其是已在7所学校(含一所大学)全部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站,实现了在xx大、中、小学的全覆盖。达到了在中小学解决投诉率100%,进校园进课堂覆盖率100%,学生知晓率100%的工作目标。同时,我局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和各项职能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0余人次,组织抽检5大类、7个批次产品,下架退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6个品种,260余公斤,没收过期食品170余公斤,受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2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咨询服务400多次。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xx基地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步入崭新的20,中消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服务”。其基本涵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

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目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责任,加强消费维权的社会保护力度。特别是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在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新的维权理念,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发挥好消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同志们、朋友们,为了做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氛围。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推动广大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希望今天被命名和表彰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先进个体工商户”带头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经营者应尽的职责,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严格保证服务和产品的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放心产品和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深化维权体系,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努力做到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我局将始终如一的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切实改善和维护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尊严,为开创xx基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和促进xx基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地努力!

祝各位领导、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1、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4、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5、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9、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3、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14、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6、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7、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9、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0、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21、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5、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2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27、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8、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9、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3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3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2、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33、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34、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35、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6、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37、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3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39、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40、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41、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42、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3、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44、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45、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6、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7、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8、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9、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50、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1、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2、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3、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54、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55、切实保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改善民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我县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辛勤努力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整治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有力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既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抵制各种侵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有利于改善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以“消费与安全”作为宣传主题,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维权工作。继续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为营造安全的、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卓资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今天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县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单位,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促使广大消费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安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的“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同志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祝每一位消费者在新的一年里愉快消费、安全消费!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全面加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推进维权网络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处理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围绕这一主题:

一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维权典型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广大消费者能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为载体,建立集受理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于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以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和虚假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把商品准入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社会各界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卫生等执法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消协、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充分发挥其紧密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绿色的消费观念;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曝光,在全县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大消费者作为消费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掌握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责任意识,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安全消费”,支持和鼓励合法经营企业和个人,发挥消费推动发展的原动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安全的良好消费环境。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和谐、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只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尽职尽责,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护权益,我县消费环境一定能够更加和谐安全,一定能为建设富裕、人文、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2、诚信经营,利国利民。

3、加强服务品牌,让消费生活更美好。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5、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6、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7、凝聚社会共治力量,着力提升维权效能。

8、抵制不良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无忧消费。

10、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

11、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消费教育,维护互联网经济良好健康发展。

12、倾听消费者呼声、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求、赢得消费者支持。

13、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三月,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日。在这里,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及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过去的一年里,随着国家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县工商局、**县消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共查出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件,案值元;受理消费纠纷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为消费者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而奋斗!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3月13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解读今年“3•15”期间杭州的消费维权活动安排,通报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20工作举措,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记者从《20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白皮书》看到,年市场监管举报投诉咨询平台从各渠道共接收举报投诉咨询33802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6.52%,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69.57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39799起,投诉解决率97.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5.94万元。问到为何举报投诉咨询量会出现这么大幅度的增长,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举报投诉指挥体系建设力度,加大人员投入,扩展接收渠道,不断提升接通率;另一方面,对投诉举报流程进行改进,特别是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流程进行登记和受理区分,即采用只要接到就予以登记,核实后再进行受理判断的模式,降低群众反映问题的门槛,大幅度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登记量。

201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问题为导向,陆续开展了“一整治三严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订餐“净网行动”、红盾网剑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绝对化广告、强制消费、商业贿赂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专案突破等途径,共完成各类案件查处6777件、罚没款1.44亿元,共移送司法机关77件。全系统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流通领域专业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加油站等场所销售的成品油、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小家电、丝绸产品、宾馆用一次性牙刷等品种1201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处理不合格商品近300批次,立案查处150多起。同时,全市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信心,完成食品生产小作坊整规,关停取缔715家,申报登记679家;新增阳光餐饮838家,累计创建2269家;新创建37家放心农贸市场,累计创建122家,免费开放150家农贸市场检测室,基本建成蔬菜、肉、水产品三大农批市场的追溯系统;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检测60684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食品1406批次,不合格率2.89%;推动《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试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此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如积极发挥汽车专家委员会以及房产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消费监督活动、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创新建立金融消费教育社群、联合阿里巴巴推进网络消费教育等。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世联表示,年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扎实推进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杭州于去年获批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今年将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加大网购消费维权力度,引导全市消费类网络交易平台全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部纳入12315“五进”工作体系,全部建立消费纠纷自行处理绿色通道。还将加大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监管力度,将在杭16家网站、平台纳入重点监管清单,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内容的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整治。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为国内外消费者购买跨境商品提供便捷的投诉维权通道。二是围绕放心消费创建,重点推进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将加强老年健康消费市场治理,加大对中老年人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对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打亲情牌方式误导、欺骗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有关广告的违法发送行为和广告内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加强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加大对教育培训、房产中介、健身美容、银行保险、电信通讯等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连锁经营的有统一格式合同的企业进行源头规范。将加强网络订餐问题整治,加大线上线下餐饮经营者核对排查力度,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对准入数据无法匹配的一律先行下架,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和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围绕维权社会共治,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和完善杭州市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吸收各领域专家、学者加入队伍,并根据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形成多元体系,特别是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团,提升专家团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实际效力。完善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建立杭州市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确立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为消费者组织快速高效开展消费纠纷调处提供司法保障。同时积极加强与旅游、物价、公安等消费维权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完善跨部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消费争议案件线索移转和协助调查机制,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3•15”期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还将开展全方位的宣传纪念活动,组织跨境平台代表发出“履行平台责任,维护跨境消费者权益”倡议;启动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活动和“百名所长进商超百姓消费畅无忧”活动;举行“杭州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立仪式和杭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同时还将邀请广大媒体代表、消费者充分参与后续系列活动,共同营造消费者参与的良好氛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讲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同志,麻烦你看看我买的这酒是真是假”,3月15日,2012市中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大会在森博国际家居广场门前举行,现场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尤其是市中工商分局设立的真假商品展示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人群。

会上,市中工商分局、市中区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情况;与会领导向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了颁奖,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大会现场公布了20市中区消费维权十大案例,通过宣传展板发布了消费警示,开通了12315投诉申诉举报热线,工商、烟草、银行、保险等部门设立了咨询站及真假商品展示台,同时,全区11处工商所也通过走进社区、村居,设立站、点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便民投诉等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1起,当场解决15起,受到群众好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15〕2号)安排,结合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天津市消费维权实际情况,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纪念活动。

1.组建315志愿者团队。联合市文明办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维权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律师等人员组成,整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2.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针对不同消费领域,在个别行业筛选优秀企业成立第一批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开展消费讲堂、消费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

3.启动天津市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在总结“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基础上,联合行业组织,在天津市部分行业启动“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4.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发布文胸比较试验报告,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

5.启动公用服务业霸王条款评议活动。征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邮政、通信等公用服务行业霸王条款。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公平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

6.发布银行业格式条款点评报告。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发布点评报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

8.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公开曝光消费维权十件典型案例。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从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年“3.15”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今年“3.15”期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据介绍,“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今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以进一步加强互动,形成合力,通过电视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20时,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北方新闻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今年,自治区还将继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3月份,将密集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传递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在“3.15”期间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推动经营者加强自律,恪守诚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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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18年6月30日前结束。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xx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x,人员由xx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xx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xx,人员由xx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xx,人员由xx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xx,人员由xx组成;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xx组成;三组组长:吴xx,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xx、刘xx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xx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xx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13日上午,聊城市金鼎购物中心门前广场人头攒动,东昌府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举行,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食药监局、盐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融系统等十余个部门接受市民现场咨询投诉。

“除了向市民普及有关消费的知识外,最重要的是要让市民学会辨别真假。接受投诉咨询。”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这些酒都是假的吗?看着跟真的没啥区别?”“东阿阿胶药店和超市里都有卖的,到底在哪里买比较好,怎么辨别真假?”在此次活动的咨询台前,很多市民提问不断。“市民选购东阿阿胶产品时,可从外包装和价格上先有一个直观鉴别。如正品阿胶包装上“阿胶”二字有明显凹凸感,假阿胶则无凹凸感,并有错字、漏字等,防伪电话几乎都打不通或提示输入错误等。”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认真回答群众问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组织专业人员设立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中国国门时报(3·15专刊)》和进口商品鉴别技巧知识手册、山东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十大执法案例、网购进口商品维权明白纸等方式,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

据了解,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消费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中的新形态、新模式。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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