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我喜爱的季节(实用24篇)

时间:2023-11-30 22:05:13 作者:笔尘

优秀作文能够引发读者共鸣,让读者重新思考自己的经历和观念,并进一步拓宽眼界。现在,请大家一起阅读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

俗话说:“人无志而不立。”一个人假若没有远大的梦想,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从远古时代的盘古开天辟地到如今的知识爆炸、信息革命,多少年,多少代,多少仁人志士都有着崇高的梦想。梦想是我们奋斗前进、勇于创新的动力;梦想是人生的指路灯;梦想是战胜困难的力量源泉......

懵懂的小时侯,当我看到那些富有爱心的幼儿教师用手轻轻抚摸摔伤了的小朋友红扑扑的小脸蛋、想方设法来哄住他的时候,我便在我童稚的心里立下志愿——我,也要做一名杰出的幼儿教师,做一位辛勤的园丁,细心照料祖国大花园里的每一朵鲜花!

如果我的梦想实现了,成为了现实的话,我就会把上头的语句落实到行动当中去。我会用爱心去征服那一个个顽皮的身影。让他们也懂得,教师是爱他们的。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也会给予他们一些小小的惩罚,让可爱的小朋友们认识到错误、并牢记在心,下定决心改正!最重要的,我要让他们脱离幼儿时代就背负起学习重担的阴影,我会用他们喜爱的方式让小朋友们爱上学习,从而为成为祖国栋梁而奋斗!但我也不会逼迫他们去学习!

然而此刻,这一切都还只是泡影。

梦想是一个深渊,从跳下那一刻起,就逼迫你奋力搏击。要么,大鹏展翅,扶摇而上;要么,石沉渊底,再无声响......而我,则选择前者,我会努力奋斗,向自我的梦想一步步迈进!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考试朗读材料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所长都有人爱。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季。有人说冬天太冷,会冻伤人的心灵,有人说冬天太静,压抑人的心情,也有人说冬天太冷酷,扼制着生命的激情。那么我要说:请你用心去感受一下冬天,冬天也具有情趣和意趣,并非无聊与冷酷。她虽然冷,但却不乏热情;她虽然静,却不那么沉默;她虽然冷酷,却也少不了温馨。

一种事物给人的感受总是多重性的,我看到了冬天的另一面。当你看到冬季里那悄悄钻出的小草,当你看到冬季里傲然的腊梅,看到冬季里那玩雪溜冰的孩子们,你会觉得冬季给予了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她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奇妙。她会让你脱离尘世的'一切烦恼,虽然少了一份姹紫嫣红。她会让你静静地思考一些平时不愿思考的东西,虽然失去了一些灯红酒绿。她会让你去面对一些平日里不想面对的东西,虽然少了一份愉悦。当太阳在浓雾中缓缓升起,雾却变的稀薄,麦苗上的浓霜也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颗颗泛着光芒的水珠。你不觉得冬天很可爱吗?冬天,是那么的美,那么的静。她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生命来培养着你,滋润着你。她无时无刻不在向你倾诉着自己对生命的理解。我敢保证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倾听,你会越来越喜欢她。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

也许是受启蒙教师的影响,也许是受有数位教师的恩泽,在我的人生第一个十字路口,面临选择时,我毫不犹疑地报考了师范,以完成我多年的梦想。假如说当年的选择仅仅是出于对教员的崇敬的话,那n从教十年当前的明天,我依然喜欢“教员”这个职业,这种喜欢,是由于教员是那n的伟大,但伟大的职业却又富有成就感。其实,和许许多多的教师一样,我每天所做的不外乎:备课、上课、修改作业……如此复杂的脑力休息,并且又是日复一日循环往复的循环,但是就在这n复杂的循环中,孩子们的欢笑,家长的欢笑,孩子们的生长,家长的欢乐……从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到能写出一篇文章,从模糊不清的数数到能解各种疑问的标题,从分不清是非曲直到能有条不紊地剖析成绩,先生们点点滴滴的生长,包括了我们教师辛劳的汗水,也许这就是什n说我们的教师像辛勤的园丁了。每天晚上,我总是急匆匆离家去学校,黄昏又由于要辅导先生而不能按时回家。在不时的教育理论中,使我晓得仅是深深地爱我的事业,爱我的先生,这还不够。当我们面对曾经开启的21世纪的大门,当我们沐浴在“科教兴国”的春风里,我不时地问本人:“你预备好了吗?”结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学会生活》一书的作者埃德加说过:“将来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试想,假如我们呕心沥血地培育了一大批将来的文盲的话,那n,我们的教育真的像社会上某些论调所说的那样――“根深蒂固”、“误尽苍生”了。这n多年的付出,让我觉得,本人的价值取向是正确的,本人的职业是高尚的,本人的肉体世界是富有的,我的人生之路是通向辉煌的,我将持续在三尺讲台,一方黑板上,书写绚丽的人生篇章,假如有来生我还会做教员。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

记得小时侯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我最喜欢做的就是扮演老师和学生上课的游戏。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争着扮演老师这个角色,一会儿给学生上数学课,一会儿给学生上语文课,一会儿给学生上音乐课,当然,我也忘不了模仿老师严肃的样子,批评那些“上课”不认真听课,思想开小差的小伙伴,这时的我,觉得当一名老师实在是太神秘、太伟大了。初中毕业后,我不顾老师和同学们的劝阻,毫不犹豫填报了师范学校,并且顺利地考上了师范学校,成了一名未来的人民教师。经过学习,慢慢地我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其实,教师这个职业是平凡而又普通的,作为一名教师他一辈子都在默默无闻地传道、授业、解惑,为社会培养、输送多种人才。自己的学生有了出息,出了名,而教师自己呢,却没有因此声名鹊起,依然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做着再普通不过的教学教育工作。

同时,教师这个职业又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对整个社会发展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因为没有教师,我们人类积累下来的灿烂文化就没有办法传授下去,没有教师,整个国民的素质就没有办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教师所起的作用是其他任何职业都不可能替代的。除此之外,我还认为教师这个职业,是一种经常让人产生新鲜感的职业,因为他所面对的是一群群渴望知识的“小淘皮”,是可以经常变动的“小天使”。你生活在他们中间,会感到永远年轻的。

我喜欢当教师这个职业,我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三分钟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所长都有人爱。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季。有人说冬天太冷,会冻伤人的心灵,有人说冬天太静,压抑人的心情,也有人说冬天太冷酷,扼制着生命的激情。那么我要说:请你用心去感受一下冬天,冬天也具有情趣和意趣,并非无聊与冷酷。她虽然冷,但却不乏热情;她虽然静,却不那么沉默;她虽然冷酷,却也少不了温馨。

一种事物给人的感受总是多重性的,我看到了冬天的另一面。当你看到冬季里那悄悄钻出的小草,当你看到冬季里傲然的腊梅,看到冬季里那玩雪溜冰的孩子们,你会觉得冬季给予了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她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奇妙。她会让你脱离尘世的一切烦恼,虽然少了一份姹紫嫣红。她会让你静静地思考一些平时不愿思考的东西,虽然失去了一些灯红酒绿。她会让你去面对一些平日里不想面对的东西,虽然少了一份愉悦。当太阳在浓雾中缓缓升起,雾却变的稀薄,麦苗上的浓霜也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颗颗泛着光芒的水珠。你不觉得冬天很可爱吗?冬天,是那么的美,那么的静。她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生命来培养着你,滋润着你。她无时无刻不在向你倾诉着自己对生命的理解。我敢保证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倾听,你会越来越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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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向你推荐一本神话故事书。

里面有许多神话故事。比如说: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女娲补天。等等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给你说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神话故事吧!那就是女娲补天。女娲创造人类之后,天下太平,人们过着天堂般的生活。

有一年,水神和火神为了一件小事打起仗来。最后,火神胜利了,水神觉得他没有脸面活在世间了,就一头向周山撞去。这一撞,闯出了弥天大祸。

周山,本来是天地西北面的一根撑天柱子。经这么一撞,“咔嚓”一声折断了,“呼隆!”半边天空塌下来,天上露出了大洞,天河里的水就顺着这个洞从天上泻下来,大地变成一片汪洋,很多人和动物都淹死了。人们只能龟缩在一些比较高的山峰上。地面上也裂开了一道道深沟。山林燃起了大火。各种恶鸟猛兽也从森林跑出来,四处害人。人们无法生存下去了。

女娲看到这一切,痛心极了。

如果:你想知道后面的内容是什么,就来看看这本书,如果你一天看一个故事,一年以后你就会有许多收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三分钟讲话稿

我相信大家都一定有自己最喜欢的明星吧,而我本人格外喜欢杰娜,哦,那就是张杰、谢娜啦。你们肯定多少知道他们的一点事迹吧。

对了,张杰是从快乐男声出来的,我喜欢张杰的理由是因为她唱歌很好听,声音又有磁性,又有孝心,对歌迷也非常的好,没有一点大牌的架子。

而谢娜呢,主持的节目也非常红,她本人也非常搞笑。很多人说他是疯子,其实她是为了节目效果啊,有谁像他一样为了观众一笑。而不顾自己的形象呢,没有对吧,她是很伟大的。

谢娜、张杰,祝你们幸福美满,我一直支持你们哦!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考试范文

四季,是多姿多彩的,是魔幻的:春天生机勃勃,夏天绿树成荫,秋天落叶缤纷,冬天白雪飘飘。

有人爱冬季,爱洁白的雪花,更爱在雪地里堆雪人。但是,冬季的寒冷不知让多少人气愤。

有人爱秋季,因为秋季是成熟的季节。秋季有酸酸甜甜的苹果,果汁四溢的梨子。但是,秋季被黄色主宰者,太单调。

有人爱夏季,因为夏季是生机勃勃的季节,树叶浓密,青青的果子一天长一大圈儿。但是,夏天的阳光太狠毒。

对,我爱那个生机勃勃的季节——春季。它没有冬季的寒冷,没有秋季的单调,亦没有夏季的狠毒。但它像冬季一样有趣,像秋季一样温和,像夏季一样多彩。

春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虽然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自己的风景,每种风景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但我仍然独爱春季。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

我最喜欢的教师,是我们的英语教师——mrszhu,朱生教师。朱教师有一双大眼睛,这双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当我考试没考好需要鼓励的时候,教师就会向我们投来慈祥的目光,好像在说:“不要灰心,你必须能行的!”当我们成绩梦想时,朱教师也会向我们投来赞赏的目光,又好像在说:“你真棒!”吕教师的目光既严厉又慈祥,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们,所以我们都很喜欢她。

朱教师是一个敬业的人。她不仅仅是我们的英语教师,还是教导处主任,所以她的工作很忙,经常早上很早来,晚上很晚走,因为这样她身体也十分虚弱。

朱教师是一个“职业杀手”。因为她上课就像个职业杀手一样干净利落,她把所有的题都一个个消灭掉,原先英语成绩不好的我也听得津津有味。这还不能说明一切吗在她的课堂上没有沉默,没有寂静,仅有欢乐,仅有兴奋。

朱教师也是一个幽默的人。一次晨考,我没有及格,中午到教师那不考,我红着脸过去,低头开始默写,这时教师用她那“铁砂掌”在我的后背留下了印子,这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再不敢考不及格,就这样我的成绩从80多分一向升到了110分左右。教师让我在欢乐下提高,我十分感激教师。

朱教师,我最喜欢的教师。

我喜爱的文学普通话讲话

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 语音、 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文学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文章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希望您关注与阅读。

以前,我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娃娃。就在我刚刚会认字的时候,父母便拿一些文学书籍给我看。开始,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就一个一个查;有许多道理不明白,就一个一个问……久而久之,我认得了很多字,也懂得了很多道理。一本书,可以读通顺了,一个道理可以弄明白了。

上四年级的时候,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开始了学写作。过了一些日子,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日报社投出了我的一篇“处女作”。接下来,便是焦急而漫长地等待。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我终于盼来了我的第一张汇款单和一本刊登着我的作文的报纸。我第一次尝到了成功的滋味!有了这好开端,我便更加发奋学写作了。就这样,读了,写,写了,读……我的文笔越练越好,文章越写越畅,自己也有了一个小小的“金库”。这一切的一些,以及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是文学所给予的!

我喜欢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文学作品是色彩缤纷的花园,让人流连忘返;文学作品是浪花飞溅的大河,让人心潮澎湃。文学作品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文学作品是荡气回肠的音乐,让人心旷神怡……。文学作品是我的最爱。

爸爸一直希望我成为一个文化人,从他的文章中我才知道原因。原来他只是希望我将来可以生活在较高阶层,这和我的想法完全不同。不过,我可以理解他,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可以有好的生活!

只是我却不愿意单纯为了美好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我热爱艺术和性格方面的缘故,我喜爱写比较抒情的文章。我觉得写作也是一种发泄心情的方式,当我看到适合我的品味,很精彩的文章时,我总有一种想要创作的冲动,或者,会把一些很有抒情意味,很美好的语句摘抄下来,反复品读,多么渴望我也可以写出这样好的文章。

有时候,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回忆从前发生的事,在心里默默地想,默默地把它用精美的语言描述出来,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不单单是要写出来,有时候一些人、一件事都会激发我创作的灵感,即使有时候来不及写,我还是会在心里“写”出文章。我并不喜欢那种“文章一定要写出来”或“一定要大肆宣扬一番”的`思想,我所热爱的文学正如我所热爱的音乐艺术一样,开心或者伤心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哼唱歌曲,不需要别人来欣赏,可以唱给自己听,那是属于自己的歌声,是自己的生活。文学也是同样,不管是一篇文章,一个片段,甚至是一句话也好,只要自己可以想到,可以因为创作而感受到快乐,可以感受到文学艺术的魅力,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美好,这就是目的,这就是我热衷于文学的初衷,也是我一直以来把文学融入我的生活的源泉。

我也想成为一个文化人,读着那些大家的作品真的是一种享受,甚至都会惊叹他们的才华。让别人品读自己的文章,如果他们能够读出我的心境,互相交流,也未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都说猫走直线,其实有时候在外界的作用下,它也会拐弯儿。

我对文学的感情有些是无法用文字表达的,只能在心里默默地体会。

不过,我会坚持我对文学一如既往的热爱,不忘初心地坚持!

真正喜欢上小说,是高中一年级后。那时有了一定的阅读水平和理解能力,对人物的情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常常身陷人物的情感世界里无法自拨。

自此,小说便是我唯一阅读的文学作品了。我喜欢读言情小说励志小说和科幻小说,是因为这些小说里面有曲折的故事情节,还有主人翁自强不息,奋斗终身的坚强意志。比如金庸、卫斯理、池莉、西德尼·谢尔登等都是我喜欢的作家。读他们的作品就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午后的树阴下,捧一部他们的作品,伴一杯香郁的茶,那简直就是身在天堂了。

最喜欢的作品有西德尼·谢尔登的《女强人》。主人公凯特与《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一样,好强也坚强、奋斗而且永不言弃。为了事业,她们可以不择手段,并且在任何危难时刻都不退缩,不轻言放弃;对于爱情她们忠贞不二。作品对纽约企业竞争的残酷来了一个大暴露,对资本主义人性的刻划深刻而自然,种族仇杀,骨肉倾轧,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

我想成为一名正直的职业足球队员,放眼中国足坛,以往的神圣光辉早已褪尽,以往的荣耀已无人记得!回眸...x年南非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国队以小组第三的成绩,在全国球迷的注视和呐喊中,黯然出局。无数中国足球的铁杆球迷为之悲恸神伤,弥漫着无尽的苦痛气氛。...x年北京奥运会在万众瞩目中来了,证明中国足球不是任人宰割的机会来了!可是中国男子国奥队又错过!在家门口把中国足球的最终一块遮羞布狠狠地撕掉!把全国球迷的殷切期望看得一文不值!

再看看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罢赛、赌球、球场的球迷寥寥无几,不和谐的横幅、球场斗殴比比皆是!还出现了武汉光谷俱乐部退出中超联赛的离奇事件。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不满中国足球的黑暗现状从而选择了退出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唤醒中国足协官员的良心还是哎……是什么样的土壤培养出了这么样的队伍啊!可怜的中国球迷!可悲的中国足球!

我想成为一名职业足球队员,不是为了去赚钱,也不是为了能成名,更不是去增长中国足球的黑暗。而是洁身自爱,用自我的行动,以自我的正直、良好的球风、精湛的球技,来渐渐唤醒中国足球的良心。不参与赌球、不参与罢赛、不宣传不和谐的音符,更不会去参加球场斗殴!我想我这么做也许不会产生预定的目标,还可能遭到同行的唾弃,但这都不要紧。我想:邪不压正这是千年流传下来的规律,更何况,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球迷都期望看到一场场精彩、和谐的足球比赛,让足球这个体育项目永不衰败!让中国足球走向世界!

我不能成为今日的中国足球,我要在努力学习的同时,加强体育锻炼,全面发展,人文见长,为中国足球注入崭新的、健康的、和谐的基因!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考试范文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季节的每一次变动都能触动我的心灵,四季的魅力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美的盛宴。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景色,同时也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

春天,万物复苏,散发着稚气与希望;夏天,生机勃勃,充满了朝气与活力;秋天,愉悦而清爽,弥漫着成熟的味道;冬天,银装素裹,孕育着来年的希望。我喜欢四季分明的地方,我喜欢每一个季节,但是我更迷恋秋天。我迷恋她的色彩,迷恋她的味道,还有她带给我无法言语的感觉。

秋天的色彩虽然没有夏天那么鲜艳,但是却多了份舒适与浪漫。我喜欢秋天的色彩,喜欢幽远而纯洁的白云,喜欢湛蓝的天空,喜欢无垠的金黄麦穗,喜欢雨后铺满马路黄中泛红的枫叶。

秋天的颜色预示着收获与成熟,洋溢着幸福与欢乐。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秋天的色彩,我愿意用温暖这个词。

秋天的味道是清香而淡雅的,就像是桂花的味道,沁人心脾的桂花香总是给人温和,宁静的感觉,我每次走过桂花树旁,总要驻足欣赏,慢慢品味。

有人说桂花香是回忆的味道,每次闻见都会使人不经意间想起以前的事情,甜蜜而温情。也有人说桂花香也是酒的味道,一闻便能使人醉倒在桂花树旁。

秋天的味道也像是麦穗的味道,尤其是下过雨后,散发着独特的香气,仿佛是储存在麦穗中的阳光散发出来的,温馨而愉悦。

秋天的感觉,喜欢秋天的天空,深邃而清澈。望着天空,吹着清爽的秋风,总能使人的思路开阔,豁然开朗。

秋天的月亮是令人难忘的,皎洁的圆月高挂天空,使人产生无限的遐想。秋天是诗的季节,有很多诗人留下了描述秋天的佳句,比如李白的“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以及苏轼脍炙人口的《水调歌头》都是对秋天的景色的描述与赞美。

喜欢秋天,喜欢她的色彩,喜欢她的味道,喜欢秋天诗的感觉。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三分钟讲话稿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喜欢的季节。你们知道我喜欢的季节是哪一个吗?冬季,不对。秋季,不对。夏季,no,no,是春季。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刚露出嫩嫩的新芽,从远处看起来绿油油的,可是当你走到它旁边的时候,仔细一看,很难看到颜色,当风吹过的时候,便可看见一点点绿,就像人的眼睛眨呀眨。春天里的花儿,有红的,黄的,蓝的……各种各样。梨花、桃花、杏花、油菜花争先恐后的开放,好像听到花首领的命令,“唰”的一下,一齐开放了。一会儿,整个花园都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河边的垂柳从远处看,似乎一整棵树上都绿油油的,但是你一走近却一点绿的都没有,都被枯枝挡住了。

春雨绵绵,小草的嫩芽被雨水冲洗着,渐渐地被压弯了腰。春雨像牛毛,像细针,冲刷着花儿。在蒙蒙的雨中,很难看见雨丝,却不知不觉地,让你的衣服都湿透了。垂柳在风中摇摆,像姑娘的小手轻轻抚摸着湖面,泛起微微的涟漪。

春雨过后,小草的露珠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好像自己在喝水。下雨的时候,小草弯着腰,可是现在像刚从睡梦中苏醒一样,变得更有精神了。而花儿下雨的时候好像在休息,现在重新探出了脑袋,仿佛要再看看外面的世界。垂柳的芽儿在慢慢地生长,好像比以前更加大了。小草更绿了,小花更艳了。

我走在路上,突然一阵风吹过来,几片桃花花瓣落在我头上,我便摇了摇头,花瓣落下来。我闻了闻,好香啊!

啊,春天太美了!似乎比任何季节都美。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篇春,生机盎然;夏,炎热非凡;秋,硕果累累;冬,银装素裹。而在这不停交替的四季中,我最为欣赏的既不是春的生机勃勃,也不是秋的阵阵果香,更不为冬的山舞银蛇,而是夏的暴风骤雨。

天,闷热的不似寻常,知了无精打采地趴在树上,似乎连歌都懒得唱;地上的青草也被热地垂下了头,不敢正视那挂在头顶摇摇欲坠的太阳。按照我的经验来看,应该要下雨了吧。

果然不出所料,傍晚时分,一艘艘乌黑色的“帆船”密密麻麻地朝这边涌来,不一会儿,便是满天黑云翻滚。

起风了,狂风呜呜地吼着,卷起地上的尘埃、垃圾,刮起像龙卷风一样的`漩涡,不一会儿又散了;家家户户窗子紧闭着,不让那暴躁的狂风冲进屋子来。风鼓足力气,敲打着窗户,雷电也来凑热闹,声音从远处翻涌来,光一瞬间照亮天际,忽地又不见了。对面未建好的楼上掉下几块塑料板——摔在地上还没有碎,工人们去捡,却被风吹得迷了眼睛——只离台阶几步远,却长时间走不上去。街旁垂柳被风吹得乱了秀发,僵直地左右摇摆。

雨来了——豆大般的雨点突然就下了下来,打在人身上,哇凉哇凉的,身上已经湿了,还似乎没反应过来。地面由于长时间的高温还没冷却,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打了个措手不及,腾起一片烟雾,在霓虹灯的照映下如梦如幻。

雨过天晴——人的心情总是好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夏天的风雨虽短暂,却是极美的景色。夏天的夜晚,也因此而充满魅力。

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夏天,虽然夏天很热,但是非常欢乐。

早上,太阳公公把一切都披上了一层金黄。一群小鸟,在绿色的枝头活蹦乱跳,空气清新凉爽,每吸一口就令人振奋。

中午,睛空万里,炎热的阳光把地面烤的滚烫滚烫的,一阵风吹来,卷起一股热浪,蝉在树上“知了—知了—”的叫着,老人们坐在树阴下,一边摇着扇子,一边谈笑风声。

下午,晚霞烧红了天空。人们忙着下班回家,有的骑自行车的人热得满头大汗,骑着自行车。

夏天虽然炎热,但也是快乐的。

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季节

春天万物复苏,是一个可爱的季节。因此,我最喜欢可爱的春天。春天来了,天空中飘着蓝蓝的白云,春风一吹,气候变得温顺,桃花开了小草绿了,燕子从南方飞回,老树也吐出了新芽,冬眠的动物清醒过来了,到处一片生气勃勃的景象。春天真是一幅多彩的画!

我喜欢春天,因为气候温顺,可以除去厚厚的棉衣,到户外活动感觉最好。

春天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是一个多彩季节。

春天到处都是披上绿色的新装,是一个希望的季节。

春天万物复苏,所有的动物都清醒过来了,是一个热闹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的细雨。天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它甜润了花朵,滋润了小草。这春雨,令万物清醒;这春雨,替春天洗了一个白净净的澡;这春天雨,令春天增添了许多的生气。是一个浪漫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的风。春天的风是微微的,舒适的,温柔的,不像秋风那么凉爽,不像冬天那么凛冽。只有春风是温顺的,让人赏心悦目的。一个温柔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的雾。它随时都会在山村、城市、河流、田野出现,但无人可以知道它的“下一站”。它像一位诡秘的魔术师,把春天的景物都遮蔽了。但也遮蔽不到我对春天的喜爱。这位魔术师把春天可爱的一面遮盖了,让景物若隐若现,布满神秘感。但我却喜欢这种神秘的感觉。是一个梦幻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那美景实在迷人。谁能不被春天的美景所沉醉呢?我喜欢春天,不仅是因为春天是绿色的,是漂亮的,更是因为春是一年之首,只有在春天播撒希望的种子,秋天才能收获。

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季节

美丽的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向太阳的另一边走去,悄无声息地离去,没有一丝云彩。

一个五彩缤纷的季节带着小号和鼓回来了。“侠”是一个多么耀眼的字眼啊,准备迎接它的挑战吧!

夏天充满活力。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仿佛大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丛林里的树长得很旺盛,不同的树枝互相交叉,就像淘气的孩子互相打架,绿叶互相挤在一起。仔细一看,绿色的怀抱里还保护着几朵小花,看起来很可爱。河里的水已经泛滥了很多,贪玩的孩子总是去那里踩水。很容易说沿河有一个小花田,花不一样,颜色不一样,花不一样,姿势不一样,花枝招展。不时有几只蜜蜂、蜻蜓、蝴蝶飞进来,让人思考。在乡下,在金色的海洋里,几个叔叔拿着镰刀跳舞,提着洗衣篮,汗水滴落下来,但他们的脸上充满了微笑。鸟儿飞来飞去,停在红苹果上,与农民的叔叔们分享丰收的喜悦。在城市里,游泳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游泳池还是在海边,就像鱼扔水一样,消失在深蓝色中。孩子们喜欢冰淇淋,他们都吃小花猫,非常可爱。

夏雨来得快,下得也大。这种天气总是变化很突然。刚才阳光明媚,然后乌云密布。大雨滴来了,无情地打在我们身上。风在吹,地上的泥土、灰尘、杂物被卷起,扭打在一起。然后几声巨响飞出,出现了一阵白光。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多么惊心动魄的表演啊!夏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得意地走了,我想,它要去哪里闹呢?乌云渐渐散去,留给我们的是五彩缤纷的天空,恢复了平静。房子、树叶、雨伞、衣服上的小水珠,一滴一滴,滴落到路边的小水坑里,发出异常清脆的'声音。

丁冬丁冬。这似乎是一场夏雨的后遗症。

夏夜妩媚活泼。仲夏夜,月亮高高挂在天空,发出一束束明亮的光,温暖着我们,照亮着地球。小星星眨着眼睛,闪烁着,给美丽的夜空增添了一丝美丽。绿草如茵,带着鲜露,摇曳欢唱;可爱的花,挤来挤去,都想占据最好的观赏位置;边上的老树看到下面调皮的孩子,都忍不住在说人生。再看,跳来跳去的小灯,是萤火虫。他们好像迷路了,横冲直撞。一会儿,他们的头卡在柱子上,一会儿,他们的脚被绞进电线里,一会儿,两个小家伙撞在一起。我忍不住停下来,以昆虫为伴,以花草为友,靠在老树上仔细聆听大自然的声音。

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用他的热情,真诚,单纯感染了人们。他给了我们自由而无拘无束的生活,他让世界丰富多彩,他让生活充满活力,他让我们感到更加舒适和快乐。自然,美丽,美丽。

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季节

每年的四季都很美丽。春天,冰雪融化,百花齐放;夏天,烈日炎炎,知了争鸣;秋天,硕果累累,天高云淡;冬天,雪花飘飘,银装素裹。但是,我认为”万美之中秋最美“。

秋天的味道是充满快乐地。当下课的铃声传遍整个校园的时候,同学们就像刚出笼的小鸟,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同学们一起玩耍嬉戏,让秋天快乐地味道越来越浓。

秋天的味道是花团锦簇的。花坛里的菊花争气斗艳地开放了,有的好似蛟龙探爪;有的好似羞涩的姑娘在打扮自己。菊花墨绿色的叶片和淡黄色的花瓣互相映衬,显得很和谐,很完美。那一盆盆月季花也毫不逊色,纷纷露出了它那俊美的脸颊,显得是那么高贵。

秋天的味道是果香四溢的。市场里,街上,超市里,到处都飘着瓜果的香气。苹果好像小孩儿的圆脸蛋,红红的;鸭梨黄澄的;葡萄呢,更加晶莹剔透,真像用水晶雕刻出来的;大枣也顽皮地从树妈妈的怀抱里逃了出来;大柿子好像小灯笼,挨挨挤挤地摆在货架上。秋风一吹,一股清香迎面扑来,沁人心脾。

秋天是一首诗;秋天是一副画;秋天是一首歌;秋天是一个美丽的梦。

啊!我爱这美丽的秋天。

我喜欢的季节,是夏天和秋天。

炎热的夏天,有艳丽的花朵,有翠绿的小草,还有枝繁叶茂的大树。蝉在树上高唱:“知了、知了……”而美丽的蝴蝶则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金黄的秋天,曾经五彩缤纷的花朵和翠绿的小草早已枯萎。一阵微风吹过,金黄的树叶像雪花一样从树上飘落下来,给大地铺上一层黄地毯。

我既喜欢炎热的夏天又喜欢秋高气爽的秋天。因为在美丽的夏天不但可以穿裙子,还可以吃冰点;景色宜人的秋天呢,可以采集树叶做标本。这两个季节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我喜欢夏天和秋天。

转眼间,冬去冬来,天气开始渐渐地回暖,气候变得潮湿,给人一种滋润温暖的感觉。春天终于回来了,它的降临给大自然一片新的景象。到处都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活力。

一到春天,就是放风筝的季节。今天我就和几个小伙伴们一起去放风筝。我们激动的又喊又叫,又跑又跳,高兴的像一只只欢快的小鸟,操场上顿时热闹起来。你看大家一边跑,一边放线儿,五颜六色的风筝慢慢地升起来,越升越高,在蔚蓝的天幕中展现出千姿百态。有的像大飞机,在天空中展翅飞翔;有的像金鱼,在湛蓝的大海中自由自在地遨游;有的像花蝴蝶,在梨花中翩翩起舞;有的像雄鹰,在蓝蓝的天河中扇动着强壮的翅膀,飞向那遥远的前方……啊,那蓝天上五彩缤纷,真像万花筒,又像美丽的乐园。

一阵春雨过后,一丛丛嫩绿的小草伸了伸懒腰。一朵朵小蓝花、小白花、小红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杨柳晃动着刚长出的嫩枝。桃树张开了粉红的笑脸,迎接这美好的春天。春风后,沉睡了一冬的树木又披上了绿色的纱布,枝头上又抽出了嫩绿的幼芽,带着对新生的渴望,对未来的憧憬,在微风中抖动!

啊!春,犹如一个画卷,以大地为纸,轻风为笔,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把绿绒带进原野,山林之中;把绚丽的色调,染于花朵上,;把湛蓝覆盖于大海,将淡绿洒然湖水之中。

我爱你啊春,像个旅行者,漂泊四方,播下春地种子,传播春的音信,唤醒了冬眠的动物,踏破河床的晨冰,并用那温暖的情感,融化了大地的冬雪。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三分钟讲话稿

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她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

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

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图片,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

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

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

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三分钟_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考试范文

有人说,当老师多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永远年轻!是的,教师是我最喜爱的职业,因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

之所以说是“最崇高”、“最光辉”,就是因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造一座房子或桥梁,我们称他为建筑工程师;设计工厂的合理流程,我们称他为工业工程师;研究更好地养花种花、美化环境,我们称他为园艺工程师。然而教师却是灵魂的工程师,那就意味着是塑造人类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精神花园里的一个园丁。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久远以来,教师这一行业就已经作为独立的一门职业门类而存在了。

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学在官府”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已孔子为首的一大批私学大师相继涌现出来,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专职教师。教师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也变得普及起来。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所以,在我认为,教师更像一个接力赛的队员。这个接力赛的总长度是人类的整个时间长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悠悠无尽头。历史赋予我们特定的一程,我们从上一代手中接过知识接力棒,然后跟时间赛跑,直到跑完我们的这一段,把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的人。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私的,在当今社会更是难能可贵的。不求别的,单是在街上遇到了,他们大声的叫我一句:“老师好!”只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满足。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有很多喜欢的职业,曾经想过当医生,想过当律师,想过当商人,想过当军人,想过当科学家,但却从来没想过当老师。

在我的心中,教师这个职业曾经是所有职业中最没意思的。每天上着同样的课,没有一点新意,穿得古板,表情严肃,反正没有一点是我喜欢的。当医生可以解救病人,当律师可以解救犯人,当商人可以赚很多钱,当军人可以保卫祖国,当科学家可以造福人类。

可我现在却认为当老师最好。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塑造人类思想,完善人类灵魂的人,是精神花园的园丁,是伟大的人。当教师是伟大的,崇高的,受人尊敬的。

曾经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医生每天接触的是病人,律师每天接触的是犯人,而教师每天接触的是学生,你说什么职业最好?听了这句话,我感触很深。是啊,这一系列的职业,有哪个可以和教师这个职业相比的呢,无论是医生还是律师,都不如教师的成果好,都不如教师的桃李满天下让人觉得更骄傲。

我热爱当一名教师。授人以渔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骄傲。“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这是多么让人骄傲的事业啊,还有什么可以和教师这个职业相比的呢!

我现在可以坚定的说,我喜欢当教师,我热爱当教师,我为教师感到骄傲。

小的时候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当一名警察,那是因为看成龙的片子看多了的原因,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除暴安民。后来发现哪个不太现实,因为电影多少会有点虚假的东西在里面,在后来希望自己能当一名作家,可以把生活写成一本书,也试着写过,不过总是半途而费,才发现自己根本就那个本事,三拳也写不出一句话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很想让他们尊敬中国,当他们听到中国的时候都会笑着伸出大拇指。慢慢地我开始佩服我自己,因为我知道这个职业很伟大,但同时我也慢慢地开始疑惑,因为他的伟大让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实现,能不能做的很好!但是我不怕以为我知道世上没有人类做不到的,只是看你想不想做,我很想所以我会很努力的去学习。

在说有句话说的好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虽然这个比喻不是很确切,但是也不是没有道理。曾经我很讨厌日本,后来有个朋友跟我讲既然你讨厌日本那你就要把日本的高科技学会用来发展自己国家的不足之出,而不是光讨厌就行了,要是有本事日本一个小小的国家算的了什么恩?说的很对啊!在教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可以学到很多知识。

职业是人生比不可缺少的,无论什么职业都有他的用处,360行行行出状元。人们在自己职业中也可以得到许多快乐,设计师最快乐的时候不就是看见自己设计的东西被人采用吗!模特儿最开心的时候不就是自己能站在t型台上展示吗?老师也一样看到自己的学生能把自己所教的牢牢记住并能学有所用!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同性格、不同志向的人对自己未来的职业有着不同的规划。随着身边的同学不约而同地走出校园,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有各行各业的朋友,it、教师、记者、建筑师等等。程序员用代码编出操作简便的网页界面,教师用知识灌溉出祖国未来的花朵,记者用敏锐的视角报导出社会实事,建筑师用丰富的构念建造出结实的房屋。形形色色、种类丰富的行业不仅带给我们思维冲击,也让我们不断思考自己能做什么行业、自己喜欢做什么行业。

小时候很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因为觉得老师是真理的唯一标准,老师是学校里最权威的角色。后来,随着自己心智的成长和视野的开阔,越来越喜欢作家这个职业。第一次接触文学著作不是什么《水浒传》《红楼梦》这类名著,而是一本包装精美的。

散文。

随笔《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这是周国平作家根据自己的经历,记载他与自己的爱女、爱妻之间的故事,文笔细腻,感情真诚。后来对这类作品的喜欢就像高速行驶的汽车因为惯性而停不下来。

也许,很多人觉得作家不是一个高效、经济的职业。比起其他赚钱来的快的职业,它太过默默无闻。写作的时候,着急不得、功利不得,作家们只有静下心来,不计名利,才能抛开世俗的眼光,审视自己的感受,构思出充满情节的小说,写出优美的散文来。

弗洛伊德最著名的“冰山理论”说的是每个人能够袒露在他人面前的自我只有冰山一角,而我想作家是最能揭示出冰山其他部分的职业,这也是我喜欢这一职业最重要的原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因社会期望、社会许可、社会名誉等原因,我们只能袒露一部分我。在作家的笔下,每个人物就像是刚出生的婴儿赤裸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家把美丑、自私、大度、宽容、小气等所有人类特有的秉性鲜活的赋予给每一个角色身上,而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也能更好地审视自我。

有什么比审视和认清自己更让人欢喜,所以,没有什么职业比作家更能打动我!

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季节

每年的四季都很美丽。春天,冰雪融化,百花齐放;夏天,烈日炎炎,知了争鸣;秋天,硕果累累,天高云淡;冬天,雪花飘飘,银装素裹。但是,我认为”万美之中秋最美“。

秋天的味道是充满快乐地。当下课的铃声传遍整个校园的时候,同学们就像刚出笼的小鸟,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同学们一起玩耍嬉戏,让秋天快乐地味道越来越浓。

秋天的味道是花团锦簇的。花坛里的菊花争气斗艳地开放了,有的好似蛟龙探爪;有的好似羞涩的姑娘在打扮自己。菊花墨绿色的叶片和淡黄色的花瓣互相映衬,显得很和谐,很完美。那一盆盆月季花也毫不逊色,纷纷露出了它那俊美的脸颊,显得是那么高贵。

秋天的味道是果香四溢的。市场里,街上,超市里,到处都飘着瓜果的香气。苹果好像小孩儿的圆脸蛋,红红的;鸭梨黄澄的;葡萄呢,更加晶莹剔透,真像用水晶雕刻出来的;大枣也顽皮地从树妈妈的怀抱里逃了出来;大柿子好像小灯笼,挨挨挤挤地摆在货架上。秋风一吹,一股清香迎面扑来,沁人心脾。

秋天是一首诗;秋天是一副画;秋天是一首歌;秋天是一个美丽的梦。

啊!我爱这美丽的秋天。

我喜欢的季节,是夏天和秋天。

炎热的夏天,有艳丽的花朵,有翠绿的小草,还有枝繁叶茂的大树。蝉在树上高唱:“知了、知了……”而美丽的蝴蝶则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金黄的秋天,曾经五彩缤纷的花朵和翠绿的小草早已枯萎。一阵微风吹过,金黄的树叶像雪花一样从树上飘落下来,给大地铺上一层黄地毯。

我既喜欢炎热的夏天又喜欢秋高气爽的秋天。因为在美丽的夏天不但可以穿裙子,还可以吃冰点;景色宜人的秋天呢,可以采集树叶做标本。这两个季节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我喜欢夏天和秋天。

转眼间,冬去冬来,天气开始渐渐地回暖,气候变得潮湿,给人一种滋润温暖的感觉。春天终于回来了,它的降临给大自然一片新的景象。到处都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活力。

一到春天,就是放风筝的季节。今天我就和几个小伙伴们一起去放风筝。我们激动的又喊又叫,又跑又跳,高兴的像一只只欢快的小鸟,操场上顿时热闹起来。你看大家一边跑,一边放线儿,五颜六色的风筝慢慢地升起来,越升越高,在蔚蓝的天幕中展现出千姿百态。有的像大飞机,在天空中展翅飞翔;有的像金鱼,在湛蓝的大海中自由自在地遨游;有的像花蝴蝶,在梨花中翩翩起舞;有的像雄鹰,在蓝蓝的天河中扇动着强壮的翅膀,飞向那遥远的前方……啊,那蓝天上五彩缤纷,真像万花筒,又像美丽的乐园。

一阵春雨过后,一丛丛嫩绿的小草伸了伸懒腰。一朵朵小蓝花、小白花、小红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杨柳晃动着刚长出的嫩枝。桃树张开了粉红的笑脸,迎接这美好的春天。春风后,沉睡了一冬的树木又披上了绿色的纱布,枝头上又抽出了嫩绿的幼芽,带着对新生的渴望,对未来的憧憬,在微风中抖动!

啊!春,犹如一个画卷,以大地为纸,轻风为笔,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把绿绒带进原野,山林之中;把绚丽的色调,染于花朵上,;把湛蓝覆盖于大海,将淡绿洒然湖水之中。

我爱你啊春,像个旅行者,漂泊四方,播下春地种子,传播春的音信,唤醒了冬眠的动物,踏破河床的晨冰,并用那温暖的.情感,融化了大地的冬雪。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季。

最先让我知道秋天来临的不是天气预报,也不是报纸上的报道,而是走在路上突然穿过你身体的秋风。秋风吹来,凉气袭人,顿时感觉冰冰凉的,让人知道秋风是无情的,冰凉的。

但是秋风吹过后,我突然感觉到在冰凉的表皮下我的血是热的,是流动的,我的心脏在有规律地跳动,这在其他时候感觉不到。所以,秋风并非冷漠无情,而是赋予人以生命力的。她比春风更强劲,更有活力,也更深沉。

不知道为什么,一到秋天,我便会不由自主地回忆往事。不管那时笑得多开心,哭得多悲哀,回忆时总带有一丁点伤感。特别是到了深秋,这种感觉就越来越强烈,医生说这叫“季节性抑郁症”。

到了秋天,好象什么都比平时宁静一些。少了一份浮躁,多了一份深沉。这种深沉好象是由某种不明白的痛苦带来的,就好象课文里说的那样“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

大地上的树静静地立着,花静静地凋谢着,忽然来了一阵小雨,打在脸上透心的凉。即便你现在怒不可遏,但当一滴秋雨落在你的脸上,你会发现自己是那么的愚蠢,然后又是那么的孤独。

秋雨不会让人心喜若狂,更多的是安静。这种安静,控制得好的人,便会转化为宁静,做事总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感觉;而控制不好的人,便会心浮气躁,与周围的事物格格不入。

秋天,她显得是那么高深莫测,有时她像天使一样安抚你受伤的心灵,可有时又像魔鬼一样,让你抓狂,走火入魔。她美丽,又危险。虽然我不是个爱冒险,胆大的人,但这些特征足以让我有点偏爱她了。


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季节

一年四季,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我喜欢春天的花鸟,夏天的热情,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每个季节都有迷人的风景,每个季节都有难忘的回忆。

俗话说,一年的计划在春天。春天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季节。春天,种子被扔进大地的怀抱,春天,花草树木来到苏醒,春天,各种各样的鸟儿开始放声歌唱。因为春天的到来,一切都充满活力,焕然一新。经常在这个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邀请几个朋友一起去春游,脑子里没有一些乐趣。

夏天一到,就成了我的淑女展示她美丽身材的好时机。这个时候喜欢买一个冰淇淋,撑一把小阳伞,一边享受阳光一边享受美食,欣赏五颜六色的人,真的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文字表达的安慰。

秋天来了,秋风一吹,落叶纷纷落。当你站在落叶下,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深呼吸,你会有飞翔的感觉。在这个收获的季节,我和一群丰收的人在一起很开心。

冬雪是上天赐予的最美的礼物,像天使一样降临人间。看着银色的世界,我心中的尘埃似乎被冲走了,我的心平静而纯白。

我一年到头都喜欢不同的风格。当你用心去欣赏每一个季节的独特风景时,你会被大自然的奇妙创造所震撼,你的心情会因为这美丽的风景而感到特别的快乐,从而因为这美丽的季节而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我喜欢春夏秋冬,就像四个漂亮的女孩。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三分钟命题说话

秋悄悄地来了,来到了田野,来到了小溪边,来到树林,来到山上。大地在秋风的督催下,换上了迷人的秋装。

我爱秋天,不为什么,只因她的美,她的雅。秋天,对于我来说,很宝贵,也很浪费。秋天来了,为我那忧愁的心座增添了一份喜悦。我对秋天有太多太多的眷恋。“我爱秋天……”

我爱秋天,萧瑟的秋风卷起了枯黄的落叶,轻轻地吹拂着大地,落叶想一只只蝴蝶在空中尽情地飞舞,像是给我们带来秋的消息。落叶像被秋姑娘亲了亲嘴,变成了一枚枚金币,漫天飞舞,秋跟小草亲亲脸,小草害羞地穿上了黄衣裳,真是秋高气爽!

我爱秋天,秋雨无声无息地从天而降,细细的秋雨斜织着,像一位少女,笑着向你走来,轻轻地抚摸你的脸,使你感到清凉、快活、而舒适,他随风飘洒着,尽情地展示着自己。

我爱秋天,秋悄悄地飞进田野了。到处是一片片丰收的景象,一阵阵风吹过,像是掀起了一层层金黄色的波浪,又像蹈海中掀起一片片稻浪。在一望无垠的稻田上,农民伯伯正在收割稻子,一声声镰刀割稻声,打稻机声,组成了一首秋的曲子,悦耳动听。

我爱秋天,秋悄悄地来到了果园。它从身边拿出一个口袋,变戏法似的一抛,树上已是桃儿、梨儿。菜园里,蔬菜正举行丰收大会,一个个穿得五颜六色,茄子穿上了紫色的大衣,西红柿穿上了红色的外套。真是一片丰收景象。

在看葡萄树上,一串串的像是一串串的铃铛,它为秋天唱着丰收的赞歌。

秋,悄悄地来了,悄悄地走了。给我带来来了喜悦,给我带走了烦恼。我爱秋!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考试说话

有人喜欢充满生机的春天,有人欣赏荷花飘香的夏天,有人赞美雪花飘洒的冬天,而我却对遍地金色的秋天情有独钟。

秋天,你似一首优美的诗,你像一首甜美的歌,你似一幅美丽的画。“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每当我见到家乡的秋天,都不由得吟起古人赞美秋天的诗句。

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呼——呼——”这秋姑娘的威力可真大:花儿吓得躲了起来,小草吓得面如土色,树叶害怕得像蝴蝶一样纷纷落下。只有菊花姑娘不畏严寒,在寒风中傲然开放。看,菊花们五彩缤纷,争芳斗艳,红的似火,粉的若霞,白的如雪,黄的赛金……这么多的菊花,簇拥在一起,像是在花园中铺好的七彩桥。

秋姑娘来到果园。哇!架上的葡萄紫嘟嘟的,晶莹剔透,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赵县雪梨黄澄澄的,让人垂涎三尺;苹果的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在欢迎我们;金灿灿的柿子的挂满枝头,好像在祝贺秋天的到来。如果你来我们家乡的果园,一定能大饱口福!

秋风悄悄地起,秋雨轻轻地落,爱秋的我投入了秋的怀抱,抒写秋天壮美的诗篇。啊,家乡的金秋,你是最美的诗,最美的歌,最美的画卷!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

普通话(standardmandarin/putonghua),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汉语不等同于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十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没有了书,如同一幅彩画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

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

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著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轻松阅读的快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眼看马上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子,我知道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该怎么办?”的安全小贴士——一定要保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谢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有趣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神探柯南》。我认识它那是在书店里。闲来无事,我从架子上随便拿出一本。一看,却被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住了,便爱不释手起来。

《神探柯南》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警察救世主的柯南,他天才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案犯再高明的作案方法,都逃不出柯南的眼睛,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书中的情节仿佛将我引入一个神奇而又迷人的世界。

《神探柯南》故事情节惊险怪奇,语言很容易懂,它能让我在清清松松的故事中增强了逻辑知识和推理能力,《神探柯南》能让我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神探柯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

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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