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范文(12篇)

时间:2023-12-07 14:19:31 作者:LZ文人

工作报告是一种反思和学习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工作报告样本,可以作为参考,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自己的工作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财政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范文

金融就是政府“财务管理。金融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其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六法组办〔2020〕3号)文件部署,六安市财政局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局参与、全市联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重点工作和成效及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战略布局之中,层层压实责任,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发展有方向、改革有创新、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成效。二是按照《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的要求,在财政门户网站设专栏,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项目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严格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编制流程。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按要求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机衔接。2020年全市共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315个,预算金额81733.9万元,2020年全市已实施项目677个,已支付资金73500万元,占预算的89.92%。其中市本级实施项目376个,支付资金19161万元,占市本级预算金额的84.55%;县区实施项目301个,支付资金54339万元,占县区预算金额的91.99%。

(二)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入库流程,新项目入库,先入储备清单,再申报进入管理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信息;开通疫情防控项目绿色通道,有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即报即审、合规即报;ppp项目清理排查,防止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及时上报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的ppp项目清单。二是认真研究市区共建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按照“谁主张谁支出、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六安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机制,切实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财政支出保障。三是开展ppp项目日常绩效监管。对市县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是否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进行监控,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根据ppp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参与部分ppp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据省厅下发的本年第三期通报,我市ppp项目落地35个、开工31个,均居全省第二。

(三)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降费政策,及时调整项目库;认真做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工作,确保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及时转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和政策精神,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立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收费标准执行规范,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门户网站适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授权,会同发改部门研究出台我市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政策,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在省定标准上降低10%,全年减收160万元。

(四)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装备、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一是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额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2020年安排市公安部门办案业务费4488.4万元、市检察院办案业务费204.7万元、市法院办案业务费340万元、市司法局办案业务费66万元。安排市公安部门业务装备经费751.66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338.61万元,市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市法院业务装备经费295万元、市司法局业务装备经费155万元。二是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经费。2020年市司法局安排行政复议、督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等经费33万元。三是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了强化法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20年安排市司法局依法治市专项经费165万元。安排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经费58万元、法治文化建设经费14万元。

2021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除完成目标任务外还将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侧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宣传,保障政策落实。与税务、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切实发挥稳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作用。着重加强涉企收费减免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省收费管理政策变化和本地实际,继续动态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着重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和内容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从财政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向分配者、监管者转变,更意味着财政支出的不断透明化和规范化,一些预算单位已习惯过去的工作方式,难免会出现部分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情况。为此,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加大调研力度,密切关注重点部门,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不断强化ppp项目监管。对照ppp项目政策规定,用足用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准确测算财政支出责任,审慎预测财政承受能力;认真开展新入库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格项目入库审核,推动ppp项目规范健康发展;协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在库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预算编制和兑现工作,以及部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清算和资金结算工作。

(四)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系列经费保障。2021年继续加大对市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实现“零跑腿”。近一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务服务网信息“八统一”要求,树立“五星级服务”意识,做好评价回访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将前期已经出台的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具体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零上门”。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要求,锚定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省财政厅已公布的xx个办事事项,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发布的两次事项清单,结合县级财政工作实际,已经梳理财政、国资两批次合计xx个已成熟办事事项。

为促进xx县财政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财政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并对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管理方面作出补充意见。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经业务科室反馈我局未订立相关行政合同。

今年我局根据县政府要求对执法人员库信息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局今年的年度计划非企业单位不涉及双随机检查,会计科、综合科等业务科室均已完成双随机检查。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已经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欧扬律师事务所董东丰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履行下列工作职责:参加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参与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理工作;参与重在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开展财政法治课题研究等工作。

(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根据县司法局通知在x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提交执法主体确认信息,由县司法局统一公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则在省政府专门网站进行,及时完成动态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xx本。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只有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审批一个事项,已通过x省会计管理云平台处理,实现无纸化办理,许可结果不但向当事人送达还推送x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工作站各一台,并建有电子证据系统对音像记录进行存储。只是目前业务科室对音像记录使用不积极系统中尚未有音像记录。在局内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供业务科室学习、参照。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xxxx年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四)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涉企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经征求业务科室意见后,转发了《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企业会计类和政府采购类共计x个违法行为的xx个具体违法情节予以描述,并明确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并在财政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尚未有不予处罚案件发生。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发文前明确公开属性,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审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主动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财政动态及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各级各界代表深入浅出解读财政预算数据;结合乡镇实际,对惠民惠农政策实施信息采取现场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努力确保为大众提供便捷、实用、通俗易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类财政信息。

准确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并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偿还情况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按月将全县债务余额和债务化解情况报市财政局。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梳理和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梳理xx县财政局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xxxx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未发生需要开展行政调解的争议。

完善问政平台和投诉咨询处理渠道,全年共受理、办结各类群众咨询、县长专线、信访案件等x起,已结案x件,无一引发复议及诉讼纠纷。

xxxx年行政复议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xxxx年行政诉讼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为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随着《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xx-xxxx年)》出台,我局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人员及局领导的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配合普法办工作。xxxx年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结合最新的财政政策、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等内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与各支部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领导带头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学习,及时学习时事政治和传达上级精神,并带头作中心发言、谈体会谈思路,不断增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中学习。截止xx月底,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立三个支部学习管理组,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养成爱学习的终身习惯。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财政人员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等环节,边培训边普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财政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情境是一个名词,发音为q&iacutengku&agraveng指的是这种情况。从赵的妻子的墓志铭。情境也意味着事物的背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xx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xx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xx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努力到xx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县政府xxxx年对我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xxxx年x月根据省、市、县审改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xxxx年x月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合县委编办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与挂靠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并制定和发布《xx县财政局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xx县财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x月xx日在xx县政府网公开《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目录严格执行,督促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执收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xx月中旬,要求全县执收单位对自身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的单位,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社局等。要求其严格落实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财政局,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实行收费清单公开制度,在xx政府网站公开收费清单目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策变更信息。并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政策内容分类归整,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县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5.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x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县政府,利用新版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新版民法典由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等x大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9.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是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行为由执法机关执行,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作为县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坚决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重点加强县本级及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至xxxx年,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同时还公开了xxxx年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我县本级xxx个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全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xxx%。xxx个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含无“三公”经费部门空表公开,公开率xxx%;总决算公开方面,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表,以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等表格,并对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及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公开xxxx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单位部门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xx日内,进行及时公开,公开率为xxx%。

11.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2.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3.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本单位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随时随地学习、宣传和应用民法典;x月xx日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民法典纳入单位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4.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5.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xxxx年我局开展x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本单位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至xx月xx日已对本单位xx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有关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及时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并利用周一晚上学习会的时间以及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xxxx年x月xx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xxxx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xxxx年x月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主体培训;xxxx年x月xx日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骨干来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会;xxxx年x月xx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会》,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法治办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走访企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xx.x”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科、会管科、采购办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xxxx年x月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xx县财政局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x至x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如结合县巡查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多下企业走访,多向企业和民众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各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人员素质。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3.12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3.3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0年以来,xx市政府及时向xx市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2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印发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涉及产权保护的以市政府(含办公室)名义发布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及各乡(镇)场自行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三)进一步做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20〕73号),我市及时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基础上进一步自查清理,对需要适时修改或废止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或废止的时间做出了计划安排。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化解纠纷1769件,化解成功率98%。其中,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将136名上访人员中的106人引导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约达80%。

2.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有序开展。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学习宪法法律。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及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营造出国家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良好氛围。把握“关键时期”,培塑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狠抓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注重培树青少年法治素养自学生时代养成。依托打造阵地,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使法律知识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受众人群。调动普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格局。通过细化“四清单一办法”,充分调动各种普法资源,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年底,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和“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xx区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区,并以公示。

3.积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互联网+信访”,2020年受理信访件84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满意率100%,参评率97.5%。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27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撤诉11件、败诉9件、正在审理3件,判决驳回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诉讼率40.7%。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任务重。2020年,我市打算精准发力,从思想更统一、决策更民主、制度更健全、执法更规范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进度安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推动xx再创业、重振雄风当龙头,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田园城市、富美乡村提供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级政府以及我市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本级政府及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中。三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要把政府法律顾问当“花瓶”摆设,而应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根本。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方案》通知要求,县志办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等规定、《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方面存在:

学习不深入、对相关文件条例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到位,学以致用不全面;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没有站到全局高度去认识和重视,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够,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动力不足。

二、整改情况。以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义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地位,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依纪从政的理念,继续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并将以上内容列为周一集中学习内容,提升县志办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任务,加强培训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县志办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能力。

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县志办具体业务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县志、年鉴、乡(镇)村志编修工作任务,推动县志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的物理整合,基本实现了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理。截至2020年末,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7个,进驻分厅单位5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710项,进驻各分厅的集中办理事项356项,部门进驻率达100%,事项进驻率达96.5%,80%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事项达83.2%。

2.落实“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我区321项职权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按照要求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停征、免征和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负面清单制度。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际,认真实施《石嘴山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3.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职权法定原则,将2个事业单位并入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剥离其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二是公布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大幅缩减,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

4.完善市场监管方式。一是优化商事服务,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整合”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16次,跨部门双随机专项检查13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500家次。19个执法单位建立“两库一单”,跨部门联合检查体制基本建立。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成员单位在“信用·宁夏公共信息平台”按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xx区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应用到招投标活动、纳税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贷款额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等领域,使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对我区20家社会组织围绕政社分开、健全章程、履职尽责、完善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和参加年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保、环境整治、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雪亮工程”,强化平安xx建设,搭建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平台,严格落实综治负责人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城乡社会治理格局。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搭建了94个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平台全覆盖。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主责“三大责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以内。六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202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9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48家(次),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87家(次),我区食品、药店、诊所及村卫生室案件查办率均达到100%。七是推进社会自治。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在全自治区22个县区中排名第六;我区39个行政村和43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区,大力实施“三治”工程,98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清理整治实施阶段性清零。坚决打赢蓝天保护战,取缔淘汰落后产能,改造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空气优良天数增加9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9%。全面落实“河长制”,该项工作在2020年22个县区考核中位列第3名,获得优秀等次。贺兰山攻坚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大力实施国土治理和绿化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滥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实施山地复垦,着力实施国土增绿行动,2020年新增营造林77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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