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期间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3 17:26:20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依法进行,同时也要注重改进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通过以下规章制度的案例研究和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实施和效果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管理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

4、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5、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3)传染幼儿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净化再排入下水道。

(4)保健人员进隔离室必须穿上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病幼儿后,应及时洗手。

疫情期间幼儿园网格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园内传播流行,园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不得越级上报。

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凡外来人员来园访客前必须在传达室填写来访登记表并挂访客证。

2、传达室打电话确认来访人后,并领来访人,方可进入幼儿园。

3、如有陌生人来访,并不能清楚说出被访人姓名的,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如门卫私自放入的,一旦发现,将扣罚考核奖并追究责任。

4、如有家长在非正常接送时间领孩子的,必须经过班主任的确认。

5、如有非孩子的父母或亲戚来接孩子,并且孩子也不认识的话,班主任一律不得放人。有特殊情况须与孩子父母取得联系后,方可同意。如因班主任随意放人而引发事故的,将以责任事故性质追究教师责任。

疫情期间幼儿园外出报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幼儿园疫情期间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1.坚守校门岗位,严格查证,不能将来历不明人员放进校园。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请示领导才可放行。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程序。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2.值班人员要提示来访人填写资料时必须正楷填写,字体端正。

3.值班人员要查核证件与来访人所填资料是否相符,来访人资料填写不实或不能提供证件核查者不能放行进入校园。

4.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所有人员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疫情期间幼儿园校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幼儿园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2、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4、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

5、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窗口",反映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值勤时应使用文明语言,讲究礼节礼貌,态度和蔼,严禁讲粗话,粗暴工作。

6、外来人员若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园长。如特殊情况应经园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7、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园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8、幼儿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9、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10、中途如有幼儿外出、值班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幼儿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园门口将幼儿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11、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12、幼儿园外借物品需园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幼儿园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幼儿园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幼儿园公物带出园门。

13、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园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14、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园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15、门卫值班人员在幼儿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幼儿园安全。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南产业集聚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浙集(开)防〔2020〕6号),特制定《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学校(幼儿园)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文化和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8日。

秋冬季节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叠加国外第二波疫情输入风险,为了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区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区校园传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及早研究、提高部署、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做最充分的准备,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严防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校园内疫情“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要事,尽最大努力阻击疫情向校园传播,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各校要与当地党委政府、村(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等工作,切实改善校园环境。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

(四)依法科学,精密智控。坚持依法防控、有序防控,做好疫情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晨(午)检等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师生员工信息“智控”全覆盖。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同时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强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建设。

1.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幼儿园)、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明确到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保持信息畅通。

2.组织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克服厌战思想和麻痹松懈情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细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落实到人,逐级压实责任。

3.主体责任落实。动态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依据上级最新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与属地街道、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做好应急演练和一日流程演练,并对全体师生进行技术培训。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加强舆情管控,强化引导合理应对。各校(园)要成立疫情防控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期间舆情监控工作。

4.防疫物资保障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储备足够数量的防疫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二)加强人员管控,确保校园安全。

5.登记排查入校(园)全体人员。强化全面精准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人。摸排全体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的相关状况,建立健康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园)前至少14天的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幼儿园)。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园),严禁带病上课、工作。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及时关注全国疫情风险区域变化,调整不同工作重心。

6.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等师生健康监测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做到师生健康信息“智控”全覆盖。校内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7.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幼儿园),并送医就诊,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掌控。

8.加强巡查。学校(幼儿园)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城管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9.控制校(园)内人员密度。切实达到“五个不聚集”,出入校(园)门不聚集、出入班级不聚集、课间活动不聚集、就餐不聚集、如厕不聚集。实行错时式入校(园)和离校(园),避免上放学(出入园)时学生(家长)在校(园)门口和走廊等部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

10.严格控制大型集体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校(园)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如确需举办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加强人员健康排查,落实全程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11.强化师生跨区域外出管理。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与其它秋冬季传染病叠加风险,强化“十一”黄金周期间师生外出管理和返校健康监测,把好校门入口关。提醒师生和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如确需外出的,要主动向学校报告去向和时间,注意加强个人防控(戴口罩、勤洗手、不集聚等),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凡跨省域外出的,返温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12.加强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科学用眼,做眼保健操,适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提高机体免疫力。

13.校外途中防护要求。建立上下学(出入园)和课余时间师生“两点一线”的管控措施。教育师生开学前后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上下学(出入园)、上下班尽量乘坐私家车、自行车或步行等。

14.对校内住宿生要求。加强对住校生管理,坚持凭证、扫码、测温进入宿舍,坚持每日晚检体温,并做好记录。要求学生不串寝,不聚集。住校生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15.继续强化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全面梳理所有进校园通道,校园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园,教职工进校(园)门一律扫健康码,检测体温。通过实行错时上下学(出入园)、划定1米线等方式防止人员聚集。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制度健全,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设计行动路线,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划定的路线行走,张贴明显的指示标识,定人定岗定责。合理划分学生课间活动区域。

16.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食堂就餐。实行学生错峰就餐,减少就餐排队时间,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要“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18.教室和宿舍。教室和宿舍应加强每日清洁通风,根据天气状况,建议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教室、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专人巡查清扫、消毒并进行登记。

19.厕所卫生。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

20.设置隔离室。各校(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尽量远离教室、食堂等,保持采光、通风良好,并设立提醒标识。

21.加强入园儿童管理。托幼机构要为幼儿提供均衡膳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安排。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幼儿计划免疫接种提醒。托幼机构可在教职员工本人或幼儿家长自愿条件下,组织教职员工、幼儿接种流感疫苗。

(三)加强环境治理,提高健康意识。

2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整治。定期对校园、教室、厕所、宿舍、食堂等所有场所进行清洁工作,做到无死角、无灰尘。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做好学校(幼儿园)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物表面即用即消,消毒记录要齐全。

23.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负责配备数量充足的分类收集容器。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运并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废弃的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作为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处理,在公共区域放置专用垃圾桶,并由专人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应对能力。

24.各校(园)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麻疹、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持续推动形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社会风尚。

25.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校(幼儿园)、学生及家长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心理辅导和心理援助对由于疫情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缓解心理压力。

26.加强家校(园)联动。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学生在校(园)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幼儿园),并送医就诊。

(五)加强应急处置,提升防控能力。

27.当新冠肺炎疫情地区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28.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29.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30.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常态化防控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压力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完善工作方案。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50条、市55条防控措施的要求,对标对表,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制订秋冬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工作方案于2020年10月10日前报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教育处备案,邮箱:jcjy3122@。

(三)加强督导落实。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疫情期间幼儿园外出报备管理制度【】

为了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区教育局及文教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现对园内教职工外出报告制度制订如下:

一、教职工在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履行相应的请假审批和报告程序。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期外出可不报告,但要安排好分管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凡外出半天(含半天)以上的,均须执行报告制度。

三、教职工因公务需要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领导交代好实际工作,并报园长审批,在门卫处详实填写外出登记表后,门卫才可放行。外出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返回园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四、外出人员应告知本人有效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确保通讯畅通。返园后,应及时向审批领导销假。

五、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疫情期间幼儿园网格化管理制度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幼儿园疫情住宿管理制度

1、加强门禁管理,坚持门卫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与教学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2、落实安保人员。加强对门卫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3、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

4、立即排查幼儿园内容易肇事生祸的危险人员,摸清底数,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重点部位、每个时段的安全监管人员和责任,加强对幼儿园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坚决预防拥挤踩踏事件,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发生,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集会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强寄宿生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领导带班组织力量夜间守护等。

7、各幼儿园、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确定专门力量负责,稳控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1.食堂人员根据“错时供应”的'原则,按照11:00(小托班)、11:08(中班)、11:15(大班)三个时间节点有保育员取送午餐进相应班级,组织幼儿用餐。

托班:本班活动室、小班组:本班活动室、午睡房、餐厅。

中3班:本班活动室、午睡房。

中1班、中2班:本班活动室、隔壁空教室。

大1班、大2班:本班活动室、公共区域。

上午:托班、9:30小班9:20中班9:10大班9:00领取点心,组织幼儿盥洗、点心。

下午点心:先起床的幼儿先用点心。用点方法与午餐相同。

2.教师组织幼儿用点,用餐期间全程使用一次性手套、佩戴口罩。

3.幼儿分区就餐,并根据当天来园人数对各班就餐区域进行合理调配。桌子相隔1米,一桌2人进餐。

4.保育员统一配餐送至幼儿座位,降低幼儿间交叉感染可能性。保育员分到餐后,幼儿摘口罩进餐。

5.教师来回巡视观察进餐、用点情况,教育幼儿不说话,安静进餐。

6.教师、保育员和孩子一起进餐。

7.行政进托、小班进餐。

1.进餐结束,规范处理剩余饭菜,倒入专用垃圾袋密封,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2.指导餐后正确方法擦嘴,指导对应使用口杯,用温开水漱口。

3.餐后各班错时组织幼儿餐后至少15分钟的散步。引导幼儿不做剧烈活动,班与班不交叉活动,关注幼儿在散步过程中的安全,不将散步中捡到的危险物品藏入口袋或弄伤小朋友。散步中坚持慢行,避免幼儿跑跳等剧烈运动。

4.对班级进餐环境、餐具、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化地进行,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素质,特定教师课堂常规如下,望每位教师遵照执行。

1、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示意值日生喊“起立”,老师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然后再向学生说:“同学们好”。学生齐答:“老师好”后,教师向学生鞠躬致谢。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有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3、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站姿,坐姿,看书写字姿势。要求学生站直坐正。

4、上课时,教师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5、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可以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授课说:“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谢谢老师”,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后离开教室。如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8、.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如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各个功能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各功能室的仪器,认真指导学生掌握实验操作,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9、教师在课堂上不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应落落大方。教师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吸烟,手机调至整荡状态。

10、教师必须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讲状态,根据情况要及时纠正。

11、教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思、社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离开课堂。

幼儿园疫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歩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全园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幼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防疫情期间,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例上级检查工作人员、值班人员等),保安要做好对所有人员进行测温,体温在37度以上的人员禁止入园;入园务必佩戴口罩。

4.保安人员如果发现来访人员有随身物品,应提醒来访者带走,不得让随身物品遗留在校园。

5.保安对入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务必进行详细的登记。

6.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不可以以任何借ロ取闹,影响学校安全工作,对不听劝告、不配合检查工作的人员,保安可以报警。望所有来访人员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做好上课准备,预备铃一响,每位同学应立即就座,准备好学用品,静候老师上课;班长要督促检查。

二、上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师生立正互相问好;学生坐下后,副班长应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老师登记在出勤表上;下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师生互相敬礼后下课。

三、学生迟到,必须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就座。

四、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的`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发言应先举手,老师指名提问时,学生应该起立,回答问题用普通话。

五、做好预习、复习和作业:

做好预习、课后复习和作业,是巩固旧课、上好新课的重要条件。

1、预习:今天预习明天的新课,弄清教材轮廓,划出难点要点。

2、复习:复习时先回忆课堂教学内容后翻看笔记和课本,在理解基础上,对公式、定理、概念等,该记忆的要及时背诵或默记。

3、作业:在复习基础上,认真、独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六、早读和自修:

1、早读时按规定读语文或外语,不许利用早读时间抄袭作业或做别的事。

2、自习课要认真读书或做练习,不许喧哗和吵闹,要做到老师在和老师不在一个样。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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