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通知范文(21篇)

时间:2023-12-15 08:41:13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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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的进展情况,省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25日公布高考考生成绩。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方式。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kszy/)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再到中学(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6月26日13:00-6月27日17: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军队、武警、公安、司法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等院校志愿,报考上述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时段:6月27日20:00-7月1日20:00。本时段填报除提前批军队、武警、公安、司法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类院校志愿(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院校志愿、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以及其他各批次志愿)。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时段填报了军队、武警、公安、司法以及飞行技术专业院校志愿的考生需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必须在本时段填报并网上确认。

(一)了解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8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粤招〔2017〕8号文附件2),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政策,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要登录拟填报高校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平台(http://),详细了解高校的招生章程及专业录取规则和要求。

(二)了解专业目录和体检要求。考生根据本人的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分数段对应的排位情况,查阅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分“文科艺术版”、“理科体育版”)或《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及填报志愿指南》,分科类分批次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和考试院官微(gdsksy)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增补或更正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参照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合适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三)拟定志愿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的“互动下载”-“下载中心”中下载。

(四)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写并校对好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调剂的标记并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含志愿无效)的考生只能在录取阶段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按钮的志愿无效。网上确认的志愿不得更改,录取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五)办理签名手续。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完成后,于7月1日-2日到原高考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确认签名手续。经签名确认的志愿表将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本人须对不按时签名和由他人代为签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与网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考生根据打印的志愿表认真核对所报院校和专业,如发现错误,可向中学(报名点)提出书面更正申请(第一时段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由报名点修改后双方签名确认并存档。7月2日16:00后,各中学(报名点)不再受理更正错误的申请。

(七)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提前在填报截止时间前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合理安排各批次院校志愿之间的梯度。2017年,我省继续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在2016年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的基础上,将原第三批专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批次”。批次合并后,相应批次院校志愿数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批次及院校志愿个数详见《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由于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学费标准较高,请考生务必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高考成绩及高校往年录取分数、录取最低排位情况,适当拉开院校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填报志愿录取的“命中率”。

1.“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的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8号,以下称粤教考函〔2017〕8号)有关要求的考生,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报考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的志愿。具备资格的考生未在“自主招生等”栏填报相关志愿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录取资格。

3.招收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录取之后投档。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在院校文理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为提高被录取机会,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综合评价资格类等特殊类型资格的考生,要合理填报院校志愿。

4.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9所高校在我省进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学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自主招生等”栏目内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填报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考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同时完成填报。

(二)艺术类考生。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音乐、美术术科考试类型分为“校考”、“统考+校考”、“统考”。填报本科艺术类“统考”或“统+校”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资格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同时,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由于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与文理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文理类和艺术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类第一批及文理类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三)体育类考生。

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体育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理科类和体育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1.报考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志愿(含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等)的考生,必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相关院校志愿。同时,要在第二时段填报不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其他提前批及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2.提前批分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每批共2个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时段填报的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院校志愿,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填满的院校志愿位置可在第二时段继续填报不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院校志愿。第一时段填报的志愿与第二时段填报的志愿,统一在7月1日-2日打印并办理签名手续。

3.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应注意,提前第一批本科、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提前第三批专科院校在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

4.报考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招生院校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下述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具体详情,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考生需参阅的附件:

(1)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2。

(2)报考提前批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

(3)报考提前批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4。

(4)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5。

(5)报考提前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6。

(五)少数民族班及预科班考生。

符合省民委、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6〕61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招收少数民族班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相应批次或栏目中填报志愿。

“各类各批次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的志愿。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成绩及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院校及预科专业志愿。

(六)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考生。

符合粤教考函〔2017〕8号文有关规定并已经地级市招生办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如成绩达到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在志愿表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栏填报7个院校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与“自主招生等”同步进行,考生不得同时兼报“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

(七)“农村卫生定向”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专科“农村卫生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7〕697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八)参加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高校录取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统一录取。请考生注意以上两所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高考加分)投档。投档时,适当扩大投档比例,投出档案后考生录取与否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确定。

(九)参加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为提高被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本科文、理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时,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合理填报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被录取机会。录取期间,高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之间生源不平衡、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关征集院校志愿。

五、切实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工作。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一)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及时组织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公布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公布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组织考生签名等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组织考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在成绩公布前先进行估分,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有关信息及招生章程,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充分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准备。待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部分考生排位,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开高峰期上网人数急剧攀升而导致网络“塞车”时段。

(四)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病毒防范等确保网络安全的工作。

(五)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821,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627912、38627916。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要积极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本、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及各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2.2017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须知。

3.2017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须知。

4.2017年报考公安现役院校须知。

5.2017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知。

6.2017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须知。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方案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规划,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指导意见,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管理和维护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和数据,确保本级网络畅通;设计和印制考生“动态口令卡”(以下简称为“口令卡”);及时公布招生专业(计划)的变化和志愿填报相关政策的调整;制定应急预案。

2.市州招考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开展本地区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负责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硬件设施的配套检查,配合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系统测试;管理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功能和权限;负责本地区考生志愿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本地区志愿填报异常情况。

3.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所辖中学制订工作方案,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和模拟演练;负责检查本地中学的硬件设备、网络运行等情况;管理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功能和权限;负责本地考生志愿信息的统计,及时向上级招考机构汇报本地志愿填报异常情况。

4.报名点(中学)负责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提供可供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组织本报名点“口令卡”发放,并督促班主任做好由考生本人签收“口令卡”的工作;负责“口令卡”发放情况登记表原件存档,以及未被领取的“口令卡”的回收;组织开展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和演练,负责“口令卡”管理;组织本报名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的统计,及时向当地招考机构汇报志愿填报异常情况。

5.班主任负责向本班考生讲解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负责本班“口令卡”的发放以及发放情况登记,并将未被领取的“口令卡”和“口令卡”发放情况登记表原件交学校信息管理员保管;负责组织本班考生填写志愿草表;负责组织本班考生有序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做好登记工作;负责对未填志愿的考生进行逐一确认;负责记录和汇总本班考生志愿填报异常的情况,并及时向所属中学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负责人报告。社会考生报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班主任应承担的工作。

6.报名点(中学)网络管理员负责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硬件设施的配备、安装、检查、维护等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和畅通;负责本报名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

7.报名点(中学)信息管理员负责本报名点“口令卡”管理和未被领取“口令卡”的回收;负责收集“口令卡”发放情况登记表原件,并交学校存档;负责统计各班级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并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统计的填报情况进行核对,如有疑问及时通知班主任,防止考生遗漏志愿。

8.考生要遵守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按时参加培训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要退出填报志愿系统,并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核实填报的志愿是否正确;要认真准确地填写好自己的联系方式(该联系方式供高校招生期间联系考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用);要妥善设置和保管好个人密码,密码不能过于简单,以防止泄露;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口令卡”和系统登录密码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发现填报出现异常,考生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统考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志愿以及本科二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

7月25日8时至26日20时,未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发布。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统考统招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3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

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二)统考统招专科志愿。

统考统招专科招生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三)统考统招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设置6个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四)单考单招志愿。

单考单招包括职教师资班(本科)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

2.高职单考单招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设置2个志愿专业、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是否愿意走读选项。高职单考单招志愿还包含1个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选项。

填报职教师资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否则志愿无效。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在职教师资班录取结束后进行。

山西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第五段

8月10日8:00时—8月13日18:00时。

二、填报批次。

本段填报专科(高职)院校文、理科类及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专科(高职)院校的文、理科类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每一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专科(高职)院校的体育、艺术类考生,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一个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c类院校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专科(高职)院校投档录取。

三、填报条件。

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当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填报院校志愿时不设分数限制,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登录方式。

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方式: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主页上“考生登录”菜单中的“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或者通过公告中的链接进行登录。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因二本c类院校还未录取结束,在专科(高职)院校填报志愿期间,如有二本c类院校征集志愿,凡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填报专科(高职)院校志愿的同时,也可填报二本c类院校征集志愿。二本c类院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专科(高职)院校投档录取。

2.院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专业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我省《2017年填报志愿指南》及院校《招生章程》。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补充说明,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补充说明(专科(高职)院校)”。

3.考生要遵守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一是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上网填报志愿,不要错过志愿填报时间。二是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若因自身保管不慎而泄露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是考生务必亲自填报,不得让他人代填,要按志愿填报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核对志愿信息。四是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网络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运行缓慢、拥塞等问题而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的情况,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7〕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6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7号)、《关于做好2017年免费教育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9号)、《关于做好2017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3号)、《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整个工作流程,决定和处理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组、计划信息组、文秘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应急处置组等5个工作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审核组:负责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及省教育厅招生录取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具体工作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的制定;负责各批次投档条件和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特殊类型考生投档资格、录取结果的审核;负责审查高校提交的录退意见合理性;负责与市招考机构、高校的协调联络;负责录取工作进度的调控;参与投档模板设定及审核;向高校通报预投档信息,收集高校调档比例或调整招生计划的报告;负责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政策方面的答疑等工作。

计划信息组:负责录取过程中招生计划的管理(包括配置、解释、调整、发布、统计及进度情况汇报);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和公布;负责各批次投档模板设定和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公布;参与投档资格的审核;参与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招生高校网上录取技术服务支持及系统管理支持(包括口令下发、安全运行指导等);负责志愿填报系统及数据的维护、管理及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网络和技术方面的答疑;负责分校打印并邮寄春夏季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等工作。

文秘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信件收发;负责录取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招生录取现场视察、媒体开放日活动的组织;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负责安排会议;负责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盖章及分发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招生录取期间信访接待工作;交办、转送、督办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事项;对社会反映的重要信息,考生、家长普遍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及时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参与录取政策研究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负责录取期间偶发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安排;负责编印录取工作简报;负责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负责24小时进行网上有害信息的搜索和处置;负责对媒体和群众集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等工作。

(四)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长、分管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严格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公布的分数线、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山东省属高校除外)。

3.按照网上录取模式进行录取,通过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等环节,完成录取工作。按照各批次录取规定时间,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及被录取的专业。当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公布本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

7.录取期间配齐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有专人值班,并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同时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1.本科提前批。

(1)招收飞行学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13日。

(2)部分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13日。

(3)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4)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包括军事、公安、航海类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山东省属高校,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地方免费师范生);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医学生专业(以下简称地方免费医学生);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其他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8日—13日。

(5)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2.自主招生批。

包括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及专业。

(1)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月16日。

(2)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时间:7月17日。

3.本科普通批。

(1)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文理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8日—8月2日。

(2)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5日—8月2日。

(3)体育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5日—8月2日。

(4)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5日—8月2日。

4.专科(高职)提前批。

包括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直招士官生招生高校及专业;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取时间:8月5日—6日。

5.专科(高职)普通批。

包括专科(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和未列入专科(高职)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8月7日;其他专科(高职)高校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一)“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指考生报名所在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填报统考专科批次志愿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四)已被保送生招生、高职自主招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五)考生要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认真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须按相关要求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填报外语类、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等。

(六)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如考生忘记密码,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密码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七)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附件: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下面为大家分享的就是关于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快来看看吧!

各区考试中心、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志愿填报是高考高招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考统招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统考统招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单考单招包括职教师资班(本科)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

1.职教师资班招生设置一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2.高职单考单招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设置2个志愿专业、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是否愿意走读选项。高职单考单招志愿还包含1个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选项。

填报职教师资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否则志愿无效。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在职教师资班录取结束后进行。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进行志愿填报。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统考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

7月31日8时至8月1日20时,未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发布。

录取时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本科一、二、三批、专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本科提前批(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即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所有高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完成计划高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一、第二志愿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高校的考生按高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均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多所高校只作为一个志愿,每个考生最多享受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被投档,即使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轮志愿的其他高校。

专科普通批志愿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一)按照《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京招考委〔2016〕8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二)“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报考统考专科批次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五)已被保送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六)考生要严格按照《 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认真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专业,须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报考外语类专业、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等等。

(七)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八)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重庆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志愿填报时间

一、填报时间:2018年9月23日14:00-9月24日12:00。

二、填报网址: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三、补录对象:6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未录取考生和3月高职分类考试未录取的高职对口类考生,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四、批次和志愿设置:设高职对口专科批、艺术专科批、体育专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5个批次。其中,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顺序志愿,其余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

五、成绩适用:6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未录取考生参加补录使用6月份全国统考成绩;高职对口类考生使用3月份高职分类考试成绩;艺术类、体育类、高职对口类考生专业考试(技能考试)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补录计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届时将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公布《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生补录计划缺额情况表》,考生根据所报考科类按照缺额计划及专业进行填报。院校及其专业信息参见《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汇编》、《重庆市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院校招生章程。

七、登录方式:考生使用考生号和高考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如有修改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进行登录。如果忘记密码,可在系统登录页的【忘记密码】功能中通过报名时绑定的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若绑定的手机号或邮箱有变动,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报名的区县招办修改绑定手机、邮箱后再找回密码。

八、注意事项:所填志愿按单个志愿进行保存,每填报完一行均需点击该行的保存按钮。填报完毕并安全退出后,请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志愿查询菜单检查志愿填报是否成功。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方案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分为考生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考生子系统提供web版和客户版,管理子系统只提供web版。考生子系统客户版只在启用应急预案时使用,通过web版登录页面下载链接下载。

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web版填报各批次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考生子系统web版登录网址为http:///ks。

考生填报志愿时,统一按照系统要求使用“口令卡”上的密码确认本人志愿,报名点(中学)不再需要打印志愿表供考生签字确认。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web版统计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情况,管理“口令卡”,打印考生志愿信息表,管理子系统web版登录网址为http:///zygl。

志愿填报工作流程和“口令卡”的操作使用说明等只提供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文档。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web版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web版登录页面相关链接查阅。

2.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3.应急预案。

志愿填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各市州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处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所属报名点(中学)须快速予以响应和执行。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通过管理子系统web版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通知

备注。

6月25日前。

公布高考成绩,公布本科普通批、自主招生、公安专科、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6月28日9:00。

至17:00。

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

7月2日12:00前。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投档。

7月2日14:00。

至8日17:00。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录检。

7月5至6日。

(每天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7月8日10:00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8日10:00至。

10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10日前。

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7月10日下午。

数据整理。

公布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每天9:00至17:00)。

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7月13日10:00前。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投档。

7月13日10:00。

至17:00前。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7月15日至20日。

17:00前。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7月14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1:1比例进行第一次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月14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提交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

7月15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提交的比例第二次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月15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确认最终投档比例。

7月15日晚。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高校确认的最终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并向高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8:00前。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

7月16日8:00。

至17:00。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检。

7月17日8:00前。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7月17日8:00。

至17:00。

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7月18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18日12:00至。

20日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21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24日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7月25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25日14:00至。

26日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7月27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29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

7月30日12:00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

7月31日8: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普通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31日8:00。

至8月1日12: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8月1日14:00至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多轮投档。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调剂志愿投档并录检。

整理数据。

休息。

8月5日9: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8月5日9:00。

至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

8月6日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7日9:00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8月7日17:00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8日12:00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8月8日18: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8月9日8:00至。

8月10日17: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8月11日12: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8月13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8月14日12: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投档。

8月14日14:00。

至15日12:00。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检。

8月15日18: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多轮投档、录检,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17日至18日每日9:00至17:00。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通知

1.本科批(含提前批和普通批)。

省外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美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不限制文化成绩全部投档,其他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

省内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美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其中山东大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按大类、产品设计按专业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山东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校考成绩投档。

省外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省内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除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校考合格证的高校及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第一次征集志愿(包括提前批征集志愿)录取时,招生高校生源不平衡时,可以在艺术类专业和科类间进行计划调整,其中省内高校调整后的计划按原来的投档原则顺延投档。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布计划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成绩使用办法,美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美术类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承认其他校考成绩,也可以在艺术类专业和科类间以及艺术类和文理类之间进行计划调整;投档后录取时,计划调整及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征集志愿相同。

美术类专业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5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划定美术类专业调剂投档分数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专科(高职)批。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关联校考成绩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他高校及专业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美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其中,省内高校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照美术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省外高校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他艺术类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

录取时,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其他高校美术类专业及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实行校考的非美术类专业须使用非美术类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计划调整及美术类专业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相同。

(三)体育类。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在全省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

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数1∶1.5的比例,按专业成绩划定调剂投档专业分数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调剂投档。

(四)春季高考。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专科(高职)均在各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本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03、专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科类均按照投档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调剂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

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志愿高校优惠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八、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相关专业可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具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以上三类均单设投档单位,线上生源不足时适当降分录取,降分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所报的志愿为准。民族预科班降分不低于有关高校本科普通批普通计划首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下80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降分不低于有关高校本科普通批普通计划首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下4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降分不低于本科普通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三)山东大学(威海)、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走读计划单设学校代号。

(四)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我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六)地方免费师范生和地方免费医学生招生高校应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4号)执行。

(八)军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司令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72号)执行。

(九)公安高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73号)执行。

(十)直招士官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合格考生方有资格录取。直招士官生录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十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6号)执行。

(十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2号)执行。

(十三)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十四)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制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分批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录取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8月17日、18日在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上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17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19日、20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学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地方免费师范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7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地方免费医学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章的《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医学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7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追责。对复查工作不严格、走过场的高校,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并重新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分别书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部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做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八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一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并在参加高考统一体检时向县级招办提交填写并签字的《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按照县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工作另文通知。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附件6的内容进行登记填报,2019年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就读学校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2019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2019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汇总表》(附件11)、《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2)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3.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9年底。市、县、中学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19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9年底。市、县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做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由省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一)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应为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春季高考报名中,“3+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中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19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问答

为确保本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基本延续了2017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相关政策要求,内容上无较大变化。

2.什么是“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报考一所高校的多个“院校专业组”吗?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4.高考志愿何时填报?

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5.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了降低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7.高校在投档后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后,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开展录取工作。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若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则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招生院校将综合分析考生选科等情况。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将按照规定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退档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8.征求志愿如何填报?

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两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9.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以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为基础,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合理填报志愿。

二是志愿选择应保持一定梯度。填报本科普通批次时,要注意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思路,梯度填报志愿。

三是要熟悉和适应“院校专业组”的设置方式,充分重视模拟填报志愿的机会。

四是要谨慎填报有限制条件的志愿,建议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最大限度降低退档风险。

10.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如何得到指导和帮助?

一是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本市各区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和所有高中学校进行学习培训,4月上旬我院将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供考生使用,4月下旬起各高中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模拟演练。请每一位考生都参加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二是相关参考资料。

(1)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中旬出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模拟演练所使用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数据均为2017年在沪招生高校的招生专业信息,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信息须以6月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

(3)2018年高考成绩及其分布表。

三是考试院咨询服务平台。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其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提供相应资料,供考生及时浏览与下载。同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考生开通热线电话,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021-35367070进行咨询。各区招办和考生所在中学也为考生提供咨询帮助。

此外,为更好服务考生,我们还将在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本市各招生院校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做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县级招办主要负责人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高考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县级招办负责本区域内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所需设备材料;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三)明确标准,严格审核。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招办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实施。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四)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考生应知尽知。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4.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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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特别要做好批次和志愿设置调整的政策解读。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要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妥善保管。

4.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附件:1.江苏省2017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3.江苏省2017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23日。

附件:江苏省2017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附件:江苏省2017年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附件:江苏省2017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表。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或http://)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另外,我省还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和福建省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关于高考的一切都在“本站”。

第二十九条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第三十一条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应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三十二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三条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三十四条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三十五条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联络与沟通,及时做好平行志愿模拟投档(即高校生源分布统计)、投档比例的最后确定、特殊类型考生(如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的预先录取,以及网络、数据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上载考生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高校要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第三十八条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第三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按时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我省生源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我省生源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第四十一条经批准,在全国统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第四十二条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四十三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十四条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四十五条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形成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第四十七条经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省教育考试院按每生35元的标准向高校收取计算机网上录取费。

第四十八条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第四十九条各级招委会和高校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山东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完还需要在普通批次第一志愿再次填写

如果前一批次没有录取,不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前批次被录取,后面批次不再录取,每位考生只参加一次录取。填不填自己考虑。除非你只去那一所院校或很有把握被该校录取,后面可以不填,但如果不是的话,建议填报,增加录取机会。

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流程。

情况1如果考生高考分数在高校模拟投档线以下。

此种情况下如果考生想进入自主招生院校,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写自主招生院校,并在专业中填写自己考试通过认定的专业,建议选择服从调剂。

如果考生高考分数加上优惠分数超过高校模拟投档线就会被录取,为防万一,建议考生在本科一批志愿中第一志愿依然选择自主招生院校。

情况2如果考生高考分数超过了高校模拟投档线。

在此种情况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考生考试通过认定的专业是否为自己的意向专业,如果不是,是否可以选择换其他专业。

a、如果填报的专业是自己意向的专业。

填报方式请参考“情况1”。一般情况下高考分数超过了高校模拟投档线,部分高校可能会给与一定的专业加分,考生被录取到自己意向专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分数线是怎么划定的。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需依据高校模拟投档线和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1)高校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普通批所有招生高校通过模拟投档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往年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情况,结合今年招生实际,合理划定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自主招生批投档。自主招生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自主招生投档。除部分已列计划的高校专项招生高校外,有关高校须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取得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别向高校专项、自主招生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志愿填报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6、2017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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