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通知大全(17篇)

时间:2023-12-13 16:08:19 作者:笔舞

学校是一个知识的宝库,每天都能学到新的知识,扩充自己的视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学校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广东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的进展情况,省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25日公布高考考生成绩。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方式。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kszy/)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再到中学(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6月26日13:00-6月27日17: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军队、武警、公安、司法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等院校志愿,报考上述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时段:6月27日20:00-7月1日20:00。本时段填报除提前批军队、武警、公安、司法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类院校志愿(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院校志愿、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以及其他各批次志愿)。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时段填报了军队、武警、公安、司法以及飞行技术专业院校志愿的考生需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必须在本时段填报并网上确认。

(一)了解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8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粤招〔2017〕8号文附件2),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政策,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要登录拟填报高校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平台(http://),详细了解高校的招生章程及专业录取规则和要求。

(二)了解专业目录和体检要求。考生根据本人的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分数段对应的排位情况,查阅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分“文科艺术版”、“理科体育版”)或《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及填报志愿指南》,分科类分批次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和考试院官微(gdsksy)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增补或更正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参照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合适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三)拟定志愿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的“互动下载”-“下载中心”中下载。

(四)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写并校对好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调剂的标记并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含志愿无效)的考生只能在录取阶段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按钮的志愿无效。网上确认的志愿不得更改,录取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五)办理签名手续。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完成后,于7月1日-2日到原高考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确认签名手续。经签名确认的志愿表将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本人须对不按时签名和由他人代为签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与网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考生根据打印的志愿表认真核对所报院校和专业,如发现错误,可向中学(报名点)提出书面更正申请(第一时段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由报名点修改后双方签名确认并存档。7月2日16:00后,各中学(报名点)不再受理更正错误的申请。

(七)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提前在填报截止时间前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合理安排各批次院校志愿之间的梯度。2017年,我省继续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在2016年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的基础上,将原第三批专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批次”。批次合并后,相应批次院校志愿数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批次及院校志愿个数详见《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由于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学费标准较高,请考生务必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高考成绩及高校往年录取分数、录取最低排位情况,适当拉开院校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填报志愿录取的“命中率”。

1.“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的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8号,以下称粤教考函〔2017〕8号)有关要求的考生,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报考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的志愿。具备资格的考生未在“自主招生等”栏填报相关志愿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录取资格。

3.招收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录取之后投档。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在院校文理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为提高被录取机会,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综合评价资格类等特殊类型资格的考生,要合理填报院校志愿。

4.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9所高校在我省进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学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自主招生等”栏目内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填报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考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同时完成填报。

(二)艺术类考生。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音乐、美术术科考试类型分为“校考”、“统考+校考”、“统考”。填报本科艺术类“统考”或“统+校”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资格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同时,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由于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与文理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文理类和艺术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类第一批及文理类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三)体育类考生。

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体育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理科类和体育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1.报考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志愿(含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等)的考生,必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相关院校志愿。同时,要在第二时段填报不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其他提前批及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2.提前批分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每批共2个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时段填报的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院校志愿,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填满的院校志愿位置可在第二时段继续填报不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院校志愿。第一时段填报的志愿与第二时段填报的志愿,统一在7月1日-2日打印并办理签名手续。

3.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应注意,提前第一批本科、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提前第三批专科院校在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

4.报考需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招生院校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下述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具体详情,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考生需参阅的附件:

(1)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2。

(2)报考提前批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

(3)报考提前批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4。

(4)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5。

(5)报考提前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6。

(五)少数民族班及预科班考生。

符合省民委、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6〕61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招收少数民族班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相应批次或栏目中填报志愿。

“各类各批次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的志愿。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成绩及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院校及预科专业志愿。

(六)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考生。

符合粤教考函〔2017〕8号文有关规定并已经地级市招生办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如成绩达到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在志愿表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栏填报7个院校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与“自主招生等”同步进行,考生不得同时兼报“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

(七)“农村卫生定向”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专科“农村卫生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7〕697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八)参加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高校录取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统一录取。请考生注意以上两所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高考加分)投档。投档时,适当扩大投档比例,投出档案后考生录取与否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确定。

(九)参加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为提高被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本科文、理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时,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合理填报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被录取机会。录取期间,高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之间生源不平衡、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关征集院校志愿。

五、切实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工作。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一)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及时组织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公布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公布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组织考生签名等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组织考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在成绩公布前先进行估分,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有关信息及招生章程,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充分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准备。待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部分考生排位,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开高峰期上网人数急剧攀升而导致网络“塞车”时段。

(四)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病毒防范等确保网络安全的工作。

(五)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821,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627912、38627916。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要积极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本、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及各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2.2017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须知。

3.2017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须知。

4.2017年报考公安现役院校须知。

5.2017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知。

6.2017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须知。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一)“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指考生报名所在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填报统考专科批次志愿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四)已被保送生招生、高职自主招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五)考生要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认真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须按相关要求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填报外语类、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等。

(六)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如考生忘记密码,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密码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七)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附件:

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方案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分为考生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考生子系统提供web版和客户版,管理子系统只提供web版。考生子系统客户版只在启用应急预案时使用,通过web版登录页面下载链接下载。

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web版填报各批次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考生子系统web版登录网址为http:///ks。

考生填报志愿时,统一按照系统要求使用“口令卡”上的密码确认本人志愿,报名点(中学)不再需要打印志愿表供考生签字确认。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web版统计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情况,管理“口令卡”,打印考生志愿信息表,管理子系统web版登录网址为http:///zygl。

志愿填报工作流程和“口令卡”的操作使用说明等只提供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文档。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web版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web版登录页面相关链接查阅。

2.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3.应急预案。

志愿填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各市州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处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所属报名点(中学)须快速予以响应和执行。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通过管理子系统web版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统考统招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3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

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二)统考统招专科志愿。

统考统招专科招生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三)统考统招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设置6个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四)单考单招志愿。

单考单招包括职教师资班(本科)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

2.高职单考单招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设置2个志愿专业、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是否愿意走读选项。高职单考单招志愿还包含1个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选项。

填报职教师资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否则志愿无效。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在职教师资班录取结束后进行。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通知

备注。

6月25日前。

公布高考成绩,公布本科普通批、自主招生、公安专科、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6月28日9:00。

至17:00。

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

7月2日12:00前。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投档。

7月2日14:00。

至8日17:00。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录检。

7月5至6日。

(每天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7月8日10:00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8日10:00至。

10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10日前。

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7月10日下午。

数据整理。

公布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每天9:00至17:00)。

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7月13日10:00前。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投档。

7月13日10:00。

至17:00前。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7月15日至20日。

17:00前。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7月14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1:1比例进行第一次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月14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提交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

7月15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提交的比例第二次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月15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确认最终投档比例。

7月15日晚。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高校确认的最终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并向高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8:00前。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

7月16日8:00。

至17:00。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检。

7月17日8:00前。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7月17日8:00。

至17:00。

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7月18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18日12:00至。

20日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21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24日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7月25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25日14:00至。

26日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7月27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29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

7月30日12:00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

7月31日8: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普通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31日8:00。

至8月1日12: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8月1日14:00至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多轮投档。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调剂志愿投档并录检。

整理数据。

休息。

8月5日9: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8月5日9:00。

至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

8月6日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7日9:00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8月7日17:00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8日12:00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8月8日18: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8月9日8:00至。

8月10日17: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8月11日12: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8月13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8月14日12: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投档。

8月14日14:00。

至15日12:00。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检。

8月15日18: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多轮投档、录检,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17日至18日每日9:00至17:00。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下面为大家分享的就是关于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快来看看吧!

各区考试中心、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志愿填报是高考高招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考统招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统考统招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单考单招包括职教师资班(本科)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

1.职教师资班招生设置一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2.高职单考单招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设置2个志愿专业、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是否愿意走读选项。高职单考单招志愿还包含1个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选项。

填报职教师资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否则志愿无效。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在职教师资班录取结束后进行。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进行志愿填报。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统考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

7月31日8时至8月1日20时,未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发布。

录取时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本科一、二、三批、专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本科提前批(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即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所有高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完成计划高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一、第二志愿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高校的考生按高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均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多所高校只作为一个志愿,每个考生最多享受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被投档,即使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轮志愿的其他高校。

专科普通批志愿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一)按照《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京招考委〔2016〕8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二)“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报考统考专科批次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五)已被保送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六)考生要严格按照《 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认真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专业,须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报考外语类专业、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等等。

(七)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八)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高职(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高职(专科)阶段设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执行加分投档政策。

各批次均设1次征求志愿,统一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数量。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的时间。

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的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专业统考合格成绩。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征求志愿时,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艺术类控制线的相关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

4.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控制线70%的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该院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导读:广东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规定已经公布,全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和第三批专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2017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和第三批专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其中,本科层次院校,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七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四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专科层次院校,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h、i九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

(二)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少数民族班、预科班的各层次招生院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暂不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三)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高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同批进行。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所有批次本科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的专业志愿。填报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以及填报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术科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四)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6〕61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时,必须在本科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各类预科班”栏目中,根据本人的成绩与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班中只能填报一个批次一所院校。

(五)“各类预科班”志愿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志愿。

(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志愿填报。

(七)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后,按照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网上确认后,应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表,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八)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相应层次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

报考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报考第三批文科类、理科类专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须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九)“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实施区域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中学要做好宣传、解释、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要严格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造假、杜绝造假。相关高校要认真做好计划编制和录取工作,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在定点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投档的录取办法。有志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且高考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委会划定的本、专科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十一)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统一录取。

(十二)报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为: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最低要求为:报考文理科专业的,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均须参加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且至少须有两门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十三)参加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的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成。且相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均须获得等级,并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十四)当批次高等学校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征集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征集志愿,组织相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十五)高等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十六)符合相关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以及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自主招生”的相关栏目中填报一所相应高校志愿。未在该栏目中填报对应高校志愿的考生,不能按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以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录取。

(十七)报考军队、武警、公安、司法院校以及国防生的考生需按相关要求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并在提前批填报志愿。

(十八)各批次各科类高考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另文通知。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特别要做好批次和志愿设置调整的政策解读。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要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妥善保管。

4.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附件:1.江苏省2017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3.江苏省2017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23日。

附件:江苏省2017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附件:江苏省2017年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附件:江苏省2017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表。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或http://)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另外,我省还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高职(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高职(专科)阶段设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执行加分投档政策。

各批次均设1次征求志愿,统一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数量。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的时间。

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的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专业统考合格成绩。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征求志愿时,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满足高职(专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高职(专科)艺术类文化控制线的相关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

4.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控制线70%的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该院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志愿填报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6、2017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做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八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一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并在参加高考统一体检时向县级招办提交填写并签字的《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按照县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工作另文通知。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附件6的内容进行登记填报,2019年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就读学校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2019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2019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汇总表》(附件11)、《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2)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3.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9年底。市、县、中学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19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9年底。市、县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分为考生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先确认本人户籍信息,再填报各批次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考生子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ks。

考生填报志愿时,统一按照“口令卡”上的密码或者通过系统绑定的经本人验证的手机号码接收的短信验证码确认本人志愿。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处理考生未填报志愿的异常情况,打印考生志愿信息表。管理子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zygl。

志愿填报工作流程和“口令卡”的操作使用说明等只提供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文档。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登录页面相关链接查阅。

2.填报日程。

3.应急预案。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出现不能正常填报或保存等异常情况,各地要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处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所属报名点(中学)须快速予以响应和执行。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通过管理子系统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

《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问答

为确保本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基本延续了2017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相关政策要求,内容上无较大变化。

2.什么是“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报考一所高校的多个“院校专业组”吗?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4.高考志愿何时填报?

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5.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了降低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7.高校在投档后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后,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开展录取工作。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若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则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招生院校将综合分析考生选科等情况。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将按照规定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退档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8.征求志愿如何填报?

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两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9.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以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为基础,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合理填报志愿。

二是志愿选择应保持一定梯度。填报本科普通批次时,要注意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思路,梯度填报志愿。

三是要熟悉和适应“院校专业组”的设置方式,充分重视模拟填报志愿的机会。

四是要谨慎填报有限制条件的志愿,建议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最大限度降低退档风险。

10.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如何得到指导和帮助?

一是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本市各区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和所有高中学校进行学习培训,4月上旬我院将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供考生使用,4月下旬起各高中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模拟演练。请每一位考生都参加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二是相关参考资料。

(1)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中旬出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模拟演练所使用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数据均为2017年在沪招生高校的招生专业信息,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信息须以6月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

(3)2018年高考成绩及其分布表。

三是考试院咨询服务平台。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其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提供相应资料,供考生及时浏览与下载。同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考生开通热线电话,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021-35367070进行咨询。各区招办和考生所在中学也为考生提供咨询帮助。

此外,为更好服务考生,我们还将在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本市各招生院校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做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县级招办主要负责人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高考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县级招办负责本区域内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所需设备材料;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三)明确标准,严格审核。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招办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实施。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四)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考生应知尽知。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4.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10月22日。

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班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班录取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http://,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了解各学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等,并查询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避免误填。

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对口招生高职班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有关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对口招生高职班(专科)相应专业类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非“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考生只能按所报考对口招生的专业类选报对应院校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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