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管理制度(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6 21:39:59 作者:笔砚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组织内部行为,确保工作秩序和员工权益的一系列规定和约束。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示范文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进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7条。

3、适用范围:本店进货验收、陈列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检查人员、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5.1.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5.1.4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1.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1.6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3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某某药品检验所检验。

5.3.1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

5.3.2在养护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

5.3.3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5.3.4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5.4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记录保存三年。

5.5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负责人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5.7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

加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内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和处理。

三、职责。

1、食品安全小组,

1)负责原辅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制定,并负责对公司内控标准的最终解释;

2)理化或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有必要小组需共同与质监部进行评审;

2、质检部门。

1)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的鉴定及信息传递工作;

3)核实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3、各生产车间。

1)执行质检部门处理决定;

2)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及产品的隔离、存放过程中的标识、退货和销毁;

3)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仓库。

1)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的退货;

2)负责向供方转达不合格原辅材料的质量缺陷和处理决定;

3)负责索取供方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证件。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

为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半成品、成品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进行控制。

二、管理职责。

1、检验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2、生产设备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技术副总、检验科长和质检员负责在各自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无法修复的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性能、主要功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局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或可修复的不合格。

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在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的,应。

鹤壁市太行通用振动机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b/0采用挑拣、退货等方式处理。

由检验科负责做好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情况的记录并保存。

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发现半成品、组装件、成品的不合格时应进行判定,对于质检员能判定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负责按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质检员做好不合格情况的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质检员应做好复检记录。

对于质检员不能判定或无返工、返修价值的不合格品,质检员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处置单》,交检验科长签字确认,由质量否决人负责按照《质量否决制度》的规定决定处理方式。相关部门按所决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对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所属车间必须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明显的不合格标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4、所有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整机不准对外销售。

不合格品检查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分类,进货、半成品、成品、交付和使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与处理,并且明确了处理方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3职责。

3、1生产部iqc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识别、判定与处理结果的跟踪。

产品的不合格程度,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现象处理方法可采用选别、让步接收、退换货等。

理。

4、1、3仓库管理员在核实原辅料的的状况,并与供应商确认退货返工事宜;。

不合格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

4、1、2对严重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并经生产部长签署处理意见后,由采购员按退货手续办理退货。

现象。

4、2、2严重不合格品为不可返工、返修的报废品;。

流程图。

4、3、2生产总工到现场后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确认,经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按“改作它用”、“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理。

定后,由总经理评审放行。

在三天内完成不良品的“改作它用”处理。

a)因质量问题涉及的产品订单量:***张以下或***元;。

e)产品交期延误在12小时以内;f)对质量问题在处理期限内未完成处理;。

5、1、2严重质量问题。

a)因质量问题涉及的批量性订单产品:***张以上或***元;。

5、2质量问题的资料。

j)涉及的经济损失或影响大小。5、3质量问题的处理。

5、3、1生产部检验人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不良品退货和制程不良,上报相关人员后,由职责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和处理,并安排生产助理填报《质量管理日报表》,发送相关领导邮箱,对提报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急及上报上生产部长。

5、3、2生产部总工根据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罚标准开具负激励单,由职责人确认,部门领导审核,交财务部执行。

5、4质量问题的赔偿与处罚标准。

5、4、2属于工艺试调整或技改造成的报废,不追究质量事故职责。5、4、4应赔金额超过1000元的,可申请分期支付。

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于春节前由财务发放。

5、4、6应赔偿计价:按损失金额的50%确定,废料由公司统一处理。5、4、7应赔金额按损失额度的大小,执行不同的比例:。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原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

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

3、降级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一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

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交生产、质保部门会签;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部门有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经理仲裁。

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原则上24小时内由分厂送废品库。对于由于内部材质缺陷报废的作废料处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为废品但其尺寸规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车间库分类保管以便改制。

3、让步按受: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签字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

4、返修或返工:凡签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车间返修或返工。

三、发生废品的责任:

1、操应负责任:

首件检验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检时已被检验人员发现告诉者。

首件不交检验或不按工艺规程及要求进行而造成的废品。

操明知不合格而弄虚作假、不论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负责,并由所在车间追究处理。

2、检验人员应负责任:

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检验员错检,认为不合格,操作员将其错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

加工零件在入库时或装配时发现零件尺寸不合格。

受到检验设备的限制,操作员无法测试,只得检验仪器测量,而检验员又错测造成不合格。

由于通用量具计量错误造成的不合格。

3、工检双方责任:

首件不合格,检验时及巡回检查时(特别是关键件的巡回检查)都未发现,造成零件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加工过程中,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由于图纸、工艺、计划调度差错造成的成批不合格由相应人员负责。

原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入库后,按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立牌标识。

二、固体原材料的使用应遵循先入先出,由外至内,由上至下的原则,以免材料过期,便于统计。

三、液体原材料的使用要做到每桶使用完后再开起下一桶。

四、每个产品生产结束后,应将未使用完的原材料放回原位置,拆开的原料应称量标识,并封装放回原位。

五、产出的半成品,未足包装量的应称重标识,放到指定位置。

六、已配好的原料因特殊原因不能生产,应将其装袋封口,并。

称重标识,表示内容:配方、重量、日期,并放在指定的位置立牌,作好记录。

七、产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质检部,破碎、称重、装袋、标识、立牌、记录,等待处理。

八、每个班的回料应及时破碎使用完,因工艺问题不能使用完的应交代给下一个班,如果是最后一个班,应破碎、称重、装袋、标识、立牌、记录。

九、未做到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60元,依此类推。原材料责任人是配料,不合格品责任人是班长,立牌责任人是库管。

不合格管理制度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2·1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2·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3·1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3·2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检验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

在不合格品管理中,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不查清不合格的原因不放过。因为不查**因,就无法进行预防和纠正,不能防止再现或重复发生。

2、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这样做,不只是为了惩罚,而主要是为了预防,提醒责任者提高全面素质,改善工作方法和态度,以保证产品质量。

3、不落实改进的措施不放过。不管是查清不合格的原因,还是查清责任者,其目的都是为了落实改进的措施。不放过原则,是质量检验工作中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这种指导思想,才能真正发挥检验工作的把关和预防的职能。

检验管理工作中有两种判别职能:

1、符合性判别。

符合性判别是指判别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即是否合格,这种判别的职能是由检验员或检验部门来承担。

2、适用性判别。

适用性和符合性有密切联系,但不能等同。符合性是相对于质量技术标准来说的,具有比较的性质;而适用性是指适合用户要求而言的,一般说,两者是统一的,但也不尽然。

人们可能有过这样的经验,一个完全合格的产品,用起来不一定好用,甚至完全不适用;反之,有的产品,检验指标虽不完全合格,但用起来却能使人满意。可能是由于用户的需求不同,也可能是技术标准的制定本身就不合理,或者有过剩质量。所以不合格品下一定等同于废品,它可以判为返修后再用,或者直接回用。这类判别称为适用性判别。由于这类判别是一件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和要求,因此检验部门难于胜任,而应由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来审理决定,重要产品应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制度。

报废,对于不能使用如影响人身财产安全或经济上产生严重损失的不合格品,应予报废处理。

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近期,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标示为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辅酶a、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顺铂注射液、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多批次药品经检验不合格。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现通告,要求将这些批次的产品暂停生产销售,立即召回。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注射用辅酶a不合格,批号分别为15140203、15140601、15140609和15140610,不合格项目为效价测定;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顺铂注射液不合格,批号分别为0312、20150313和20150411,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批号分别为141001、141101和150103,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标示为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批号分别为0503、1202和20141203,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

不合格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散失,以及由于疏忽而使用、销售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需进行特殊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不合格品的纠正、处置的控制。

3.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别、标识、记录和隔离工作,并判定处置;负责不合格品的分析和提出处置意见。

3.2办公室和生产部分别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的不合格品的拒收和处置工作。

4.1不合格品鉴别质检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对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凡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

4.2标识和隔离凡判为不合格品,必须做好识别标记并进行隔离保管,严禁与合格品混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合格品。

4.3评审对不合格品批量较大,造成经济损失较大或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等,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质量分析和评定,以确定适当的处理方式,不合格数量较小时,由质检部直接提出处理方式。

4.4.1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4.1.1对外购的原辅料进厂验收不合格的可予以拒收退货处理;。

4.4.1.2对保管过程中出现的原辅料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应做报废处理。

4.4.2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的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返工,不能转序。

4.4.3.2降等销售或用于企业内部的使用:凡属于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不合格品可以用于降等销售或企业内部使用。

4.5质检部保存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和处置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2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1.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1.2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4.2.1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4.2.2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4.3.1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4.3.2.1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4.3.2.2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4.3.3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4.4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4.5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4.6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1《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2《业主投诉处置单》jw/jl-7.2-002。

6.3《仓库盘点表》jw/jl-7.4-006。

6.4《客户投诉记录表》jw/jl-7.2-003。

6.5《客户投诉汇总及处理情况表》jw/jl-7.2-004。

6.6《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jl-7.4-005。

6.7《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及全体员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检测获得准确数据,当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二、当样品所检项目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慎重对待。首先应再次检查样品及状态是否正常,其次检查试验方法引用是否正确?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试验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认正确无误后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三、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汇报后,在样品能够满足试验检测的情况下,应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为不符合时,应在不合格项目台帐上登记、出具检测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单位,要求相关单位按不合格品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做好不合格处理的见证和记录,必要时附上相关的影像资料,相关参与处理和处理见证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四、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不合格项目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名称、不合格项目、报告编号、送检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通知时间、经办人。

五、每年不合格项目台帐应按文件管理程序规定归档保存。

不合格管理制度

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

3、降级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一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

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交生产、质保部门会签;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部门有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经理仲裁。

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原则上24小时内由分厂送废品库。对于由于内部材质缺陷报废的作废料处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为废品但其尺寸规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车间库分类保管以便改制。

3、让步按受: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签字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

4、返修或返工:凡签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车间返修或返工。

1、操应负责任:

首件检验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检时已被检验人员发现告诉者。

首件不交检验或不按工艺规程及要求进行而造成的废品。

操明知不合格而弄虚作假、不论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负责,并由所在车间追究处理。

2、检验人员应负责任:

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检验员错检,认为不合格,操作员将其错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

加工零件在入库时或装配时发现零件尺寸不合格。

受到检验设备的限制,操作员无法测试,只得检验仪器测量,而检验员又错测造成不合格。

由于通用量具计量错误造成的不合格。

3、工检双方责任:

首件不合格,检验时及巡回检查时(特别是关键件的巡回检查)都未发现,造成零件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加工过程中,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由于图纸、工艺、计划调度差错造成的成批不合格由相应人员负责。

不合格管理制度

第1.1条严格执行公司《原材料初检规定》,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分别处置。

第1.2条材料班(磅房)须逐车核对随车资料和送货单,与约定不符或资料不全者拒绝进场,并上报材料班长。

第1.3条对于目测就不合格且供货商对目测结果无异议的原材料,应坚决退货,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1.4条当供需双方对目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即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第1.5条当对材料有怀疑、目测无把握时,应及时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退货。

第1.6条材料班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原材料按批量随机取样,将样品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如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试验室应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材料班,由材料班进行记录,并报告技术经理,采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

第1.7条当巡场发现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场有混料时,应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状况,决定是否清运出场或降级使用。对于降级使用的材料应分开堆放,在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许使用在强度等级不大于c15非结构混凝土中,并双倍留置相应的验证试件。

第2.1条出厂质检发现混凝土和易性不满足出站要求时,应立即阻止该车混凝土出厂,并通知质检班长或试验室主任,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调整,在保证该车混凝土强度和和易性均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再放行出场,并留置相应的调整记录和验证试件。

第2.2条到工地后,因离析或违规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应作废品处理(制作地砖或经冲洗后分离提取砂石)。

第2.3条对于因工地多要或准备不充分而导致的退灰,应及时进行处理:出场2h以内,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强度等级使用;出场2-4h内,如通过掺加适量外加剂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强度等级使用;出场4h-6h内,只能用于主体以外低强度部等级部位,如垫层等。出厂超过6h或已过初凝,作废品处理。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在出场4h以内,降低1-2强度等级作普通混凝土使用,并不得用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部位。

第2.4条对退回混凝土的处理及调整应有技术依据,调整人员要经过技术经理授权并填写剩退灰调整记录,调整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超过原设计强度等级,并应至少留置一组混凝土验证试件。调整人员应根据退回混凝土的实际质量状况采取适宜的调整方案,应确保调整后的混凝土质量。

第2.5条单位工程混凝土出厂检验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由各分公司技术班组参加,提出调查处理报告和技术改进措施,经技术质量部批准后交分公司执行。

第2.6条如甲方工程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合格时,应由技术经理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并立即执行公司文件《预拌混凝土技术管理规定》中有关“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第3.1条发生—般质量事故(预计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10000元)时,由技术质量部会同各公司技术部门处理并报总工程师,事故报告存档备查。

第3.2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时,分公司技术经理必须在三小时内报告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质量事故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并将事故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

第3.3条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b.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c.事故损失及原因分析。

d.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第3.4条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每周汇总、按月分析不合格品出现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以确保“进厂原材料100%合格”、“出厂混凝土100%合格”的质量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