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承诺书(精选15篇)

时间:2023-11-27 15:29:00 作者: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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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对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办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在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立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情况登记在《生育服务证》上。

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5月30日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根据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领取失业金承诺书精选_

1、四张表格(审批表一式两份、花名册、退工登记表、审核表)、档案(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2011年5月前公司提供缴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2、办理失业证材料: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受理机构】: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机构。

【办理对象】:广州户籍居民。

【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资料准备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

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3、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网上申请的,需网上申请回执。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

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内。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婚育服务中心,在线填写《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交,打印网上申请回执及在线提交后的业务表单。

2、申请人携带办相关资料及网上申请回执去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后发证(申请人根据在线申请回执或结果反馈信息去指定地点领证,或者通过送件上门方式获得。)。

一、提交齐所有资料后,街道办多久可以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呢?

答:根据规定,在8个工作日须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广州办理计生证,需要哪些资料?

答:需准备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值得注意的是若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如果是网上申请的需带上网上申请回执。

三、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广州计划生育服务证?

答:申请人登录婚育服务中心,在线填写《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交,打印网上申请回执及在线提交后的业务表单。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即可。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第一条办理对象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再生育具体条件的夫妻。

第二条受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三条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四)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五)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

(六)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符合再生育条件。

第四条办理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在户籍地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2.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规定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下列程序审核再生育申请。

1.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对申请作出处理:

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当场发出受理通知书。

2.收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两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三)区县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应当在收到再生育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发给申请人再生育服务证,并通过fis通报其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再生育服务证》编号共十八位,第一位为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务证;第二位至第十八位为阿拉伯数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填“30”,代表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第四位至第七位为登记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为区县代码,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为区县办证顺序号。

第五条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由发证机关书面告知其再生育服务证作废;已生育的,按生育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第六条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应按照要求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再生育所需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妇女生育后,《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失效,不得凭原《再生育服务证》再怀孕生育。

第八条遗失《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

死产、新生儿死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损坏严重需要换证的,应持旧证到原发证机关更换新证。旧证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九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

第十条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发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fis通报另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拒绝受理、互相推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持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违法生育的,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一)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谎报婴儿死亡的;。

(三)遗弃、买卖、残害子女的;。

(四)提供信息不真实,骗取《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

(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6月15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作废。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生育第二个子女”两种。

《生育服务证》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第1、2位为各区县编号,第3、4位为各街道、乡(镇)编号,第5、6位为年度编号《从00开始、第7-9位为办证编号(从001开始〕。前4位区县、街乡编号与计算机编码相同。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街道、乡(镇)计生办编号,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编号。《生育服务证》编号统一用号码机打印,封二与第3页副页的编号应一致。

第三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由计主办审核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生育服务证》即主效。

第四条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持书面申请到女方单位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分别由双方单位审核、注明当事人婚育状况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填写生育第二十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由街道、乡(镇)计生办发给当事人保存。

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后,应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的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变更手续,由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背面及变更登记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人户手续;到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的,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变更手续。

符合《条例》规定,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男方为北京市户籍申请在本市办理新生儿入户的,应凭女方户籍地有效的生育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办法》规定的单位是指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劳务市场、人才中心及中直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驻京单位。

第七条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夫妻,如离异或丧偶的,女方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注销手续,注销后的《生育服务证》仍由女方保存,凭证可接受各项生殖保健服务;男方丧偶的,由计生办收回《生育服务证》。如再婚且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子女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交回原《生育服务证》。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到妇幼保健部门在其办理登记的同时负责查验《生育服务证》,对未持《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妇女,应要求其尽快办证,并在登记册上予以注明。街道、乡(镇)计生办每个月到所在地妇幼保健部门了解围产期保健登记情况。

街道、乡(镇)计生办每个月与所在地医疗机构联系一次,掌握育龄妇女生育情况。

第九条当事人持《生育服务证》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部门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如发现《出生证明》中父母基本情况与《生育服务证》内容不一致,应由当事人到《生育服务证》核发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给予登记;如发现父母户籍所在地与《生育服务证》核发地不符的,应由当事人先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生育服务证》副页背面最后一次变更登记须与婴儿母亲或父亲户籍所在地一致,户籍部门方可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后,《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由户籍部门留存。

街道、乡(镇)计主办每个月与公安户籍部门联系一次,掌握新生儿出生登记及育龄妇女迁移情况。

第十条育龄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的,如新生儿拟入本市户籍,符合本市规定的,当事人应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按照《办法》规定执行;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一方需提供本人婚姻、生育情况的有效证明,不需要单位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未达晚育年龄的夫妻,应动员其推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对其中已经怀孕的夫妻,给予批评教育并补办《生育服务证》,但不得享受晚育奖励,待达到晚育年龄后方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十二条对私自伪造、涂改、出卖、转借《生育服务证》的人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处理。

深圳建行领取公积金卡承诺书

职工本人领取公积金联名卡后,可通过我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界面,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身份证号码有字母“x”的,请用数字“0”代替),登录后“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处修改公积金账户密码。或拨打热线0755-12329,通过自助语音提示修改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密码后即激活公积金账户。联名卡储蓄账户是否需要激活请咨询发卡行。

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有四种方式:

方式一:通过公积金网站的“余额快速查询”界面查询(请在晚上22:00前查询);。

方式三:可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单位缴存银行查询;。

方式四:已领取公积金联名卡的,拨打热线0755-12329,通过自助语音提示可直接查询余额。由于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热线0755-12329咨询。

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的归集专户银行是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的,归集专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住房公积金卡没激活丢失怎么补卡?

根据您的描述,公积金卡丢失,职工可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挂失补卡流程请咨询发卡银行。职工办理提取业务需出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请补卡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深圳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深圳公积金账号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据了解,公积金账号是公积金联名卡卡面上以2字开头11位数的账号。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余额快速查询”界面,输入个人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公积金账号。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职工公积金卡丢失,可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挂失补卡流程请咨询发卡银行。

那么,忘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怎么办?

职工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里个人登录模块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身份证号码有字母“x”的,请用数字“0”代替)登录可在“个人信息查询”处查询单位公积金账号。专办员在公积金业务柜台注册公积金专办员号时,在柜台已设立专办员密码。若专办员密码忘记的,须专办员带身份证原件到单位缴存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专办员密码重置。

单位公积金账号可咨询单位负责人或职工个人也可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个人信息查询”处查询单位公积金账号。

单位专办员可通过数字证书或非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单位信息查询模块中可查询托收账户银行账号。

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可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若已有个人账户的则办理个人账户调入和账户启封业务),单位专办员有数字证书的可在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该业务,单位专办员没有数字证书的,可在网上非数字证书登录模块输入专办员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申报预约之后带齐规定材料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若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后遗忘的,职工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及联名卡到单位缴存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密码重置。

6.保障性住房办理指南。

9.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系统。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第一条办理对象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再生育具体条件的夫妻。

第二条受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三条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四)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五)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

(六)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符合再生育条件。

第四条办理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在户籍地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2.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规定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下列程序审核再生育申请。

1.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对申请作出处理:

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当场发出受理通知书。

2.收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两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三)区县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应当在收到再生育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发给申请人再生育服务证,并通过fis通报其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再生育服务证》编号共十八位,第一位为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务证;第二位至第十八位为阿拉伯数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填“30”,代表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第四位至第七位为登记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为区县代码,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为区县办证顺序号。

第五条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由发证机关书面告知其再生育服务证作废;已生育的,按生育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第六条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应按照要求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再生育所需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妇女生育后,《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失效,不得凭原《再生育服务证》再怀孕生育。

第八条遗失《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

死产、新生儿死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损坏严重需要换证的,应持旧证到原发证机关更换新证。旧证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九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

第十条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发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fis通报另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拒绝受理、互相推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持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违法生育的,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一)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谎报婴儿死亡的;。

(三)遗弃、买卖、残害子女的;。

(四)提供信息不真实,骗取《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

(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6月15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作废。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2、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

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颁发《生育服务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深圳建行领取公积金卡承诺书

1.一卡两用建行公积金龙卡是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联合发行的联名储蓄卡,具有公积金卡功能及普通银行卡的所有功能。

2.公积金业务功能建行公积金龙卡,是缴存公积金的凭证,员工可凭建行公积金龙卡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行的公积金柜台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包括查询、信息修改、转移、提取、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取业务及公积金贷款业务尚未开通)等。

二、使用指南。

1.关于密码问题建行公积金龙卡有二个密码,其中,银行账户密码将以密码信封的形式随龙卡送到您手上。您收到龙卡及密码信封后,请尽快到就近的建行自助柜员机修改密码,银行账户密码是用来办理银行业务的,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您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如果身份证为15位,请使用15位身份证后六位,x用0代替,是用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密码修改可在网上办理。2.公积金账户查询路径您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网站或到建行公积金柜台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缴存明细等信息。查询方式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密码(初----个人登录-----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卡面上)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目前网站暂不可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常见问题。

答: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深圳任一建行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损坏换卡。

2.公积金龙卡卡号不清、新卡有损坏或密码不清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卡片、密码信封到任意支行办理损坏换卡或密码挂失重置,免收换卡手续费及工本费或密码挂失手续费。

3.在查询建行公积金龙卡银行账户信息时,为何查询不到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答: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是存放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不是存放在银行账户上,公积金账户上的要在您办理提取手续后才会转到龙卡的银行账户上。

4.可以在自助柜员机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吗?

答:我行自助柜员机有此功能,但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尚未开放接口,因此,目前自助柜员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功能还未实现。

5.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目前只能办理非消费类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非消费类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情形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其它提取政策见相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公布)。

6.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预计在年9以后才可以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系统是否可以修改公积金卡储蓄账户的密码?

答:暂不提供该项功能,公积金卡储蓄账户密码只能在柜台或我行自助终端办理。

8.已有建行龙卡通储蓄卡的客户是否还需要办理公积金龙卡?

答:公积金龙卡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缴存职工的有效缴存凭证,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普通储蓄卡不具备的功能,因此需要开立公积金龙卡。

民工领取工资后承诺书

xx-xxx-x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日期:x年x月x日

中铁四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使用的所有劳务工都已录入劳务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均已及时领取了20xx年xx月—20xx年xx月的工资,总金额为2791807元,贰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整(大写),所有劳务工费均以足额发放。我方保证不收回劳务工的工资,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劳务工当月工资为理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我方向贵方支付上述所领工资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我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方(签字或盖章):

2015年xx月xx日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绵阳是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与本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了《 》,将其承包贵公司建设的高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工程的劳务交由本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人工费至今尚未付清。

本人知悉贵公司已按与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的约定,向其按约支付了工程款;同时,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也向贵公司承诺领取工程款后,却拖欠本人人工费,致使本人也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本人在向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索要人工费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带领民工围堵高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向贵公司索要人工费,后经涪城区人社局、龙门镇人民政府、龙门镇派出所协调,现由贵司代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向本人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元。为此,本人郑重向贵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人工费的事宜完全真实,若有虚假,本人愿向贵司双倍返还上述贵司代支的款项,并愿意承担涉嫌诈骗的相关刑事责任。

二、本人确认领取前述款项后,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绝不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项。

三、本人保证领取前述款项后,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绝不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项。

四、本人保证领取前述款项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去贵司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工程项目所在地闹-事、围堵、影响贵司的正常办公秩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盖章并签署意见:

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

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承接 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4、我公司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承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xxx。

日期:

劳务费领取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资,现委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及领取本人工资等相关事宜,本人的工资可直接打到代理人指定的`账户上,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让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本人与贵公司的劳务关系终止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

姓名: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代理人(签字):

授 权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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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我单位(部门)______年___月___日提交,拟发放的人员经费___________元均为相关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承担岗位职责外工作任务的劳务费。拟发放劳务费的依据、标准和金额不违背xx-xx号、xx-xx号等相关人员经费发放管理文件的规定。审批人对非工作时间外所从事岗位职责外工作任务的真实性和经费发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经费审批人)签字:

经费发放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项目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理解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景,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领取卷子承诺书范文

本人承担了__________考试_________________科目的命题工作(包括试题及参考答案)。根据《_保密法》及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省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从命题之日起,对考试内容严格保密,对任何考生不做辅导,不泄漏与试题有关的内容。

3、没有亲属参加本年度命题所在专业的课程考试。

4、试题上交后,销毁所有的命题草稿。

如违反以上承诺,将按照《_保密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和省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规定,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自考办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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