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口罩承诺书(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4 13:22:13 作者:纸韵

范文范本是学习写作的好帮手,通过阅读和分析范文,我们可以学到不同类型文章的结构和写作方法。以下是一些写作专家为大家推荐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

领取口罩承诺书范文

我(姓名)在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为。

我在该项目属于(劳务队长、班组长),我下属工人在本项目从事(工种)作业。我班组在该项目所产生全部劳务费预计元。于20年月日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所有工人监督见证下,本人亲自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领取该项目支付的我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共人20年月日—20年月日(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元,已累计支付我班组(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元,支付金额无任何异议。见证人为身份证号。本次领取后,该项目我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20年月日前(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已全部结清不存在拖欠行为。

我(姓名)郑重承诺在20年月日将我代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领取的全部(工资、生活费、借支等其他费用)如数的给到每名工人手中,保证不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如到期未按承诺将工资给到每名工人或我下属所涉及的工人出现任何因工资问题上访事件的均属于我个人欠款,与任何单位和政府机关无关,全由我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负法律责任,不需任何部门介入调解,我自愿要求且同意被欠款人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解决。

我本人且代下属所涉及的全部工人共同郑重承诺配合管理方的工作,绝不做出任何违法行为,如出现违法行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管理方的处罚。

全部工人签字:领取及承诺人:见证人:

(签字画押)(签字画押)。

分包负责人:总包项目经理:

(公章)(项目章)。

注:如有工人未到现场的情况。

以领款人提供工资表为准。

此承诺书原件由支付方保存日期:20年月日

领取卷子承诺书范文

本人承担了__________考试_________________科目的命题工作(包括试题及参考答案)。根据《_保密法》及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省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从命题之日起,对考试内容严格保密,对任何考生不做辅导,不泄漏与试题有关的内容。

3、没有亲属参加本年度命题所在专业的课程考试。

4、试题上交后,销毁所有的命题草稿。

如违反以上承诺,将按照《_保密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和省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规定,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自考办各执一份。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项目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理解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景,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xxx

日期:

工程结算款领取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结算款领取承诺书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致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已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现提交工程结算相关资料,申请结算,请予以审核。在此,我方做出以下承诺:

五、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贵方聘请的审核人员深入开展工作。在合理的期限内对贵方审核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果超过贵方约定的答疑时间,则视为认同贵方审核人员就该疑问确定的结算金额。

六、所申报的工程结算资料如发现有虚假、隐匿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七、报送总金额经贵方审计后,如果审减额(审减额=报送金额—终审审定金额)与报送总金额之比超过10%以上(含10%),愿承担相应的审核费用,从贵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应付款中扣除。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承诺书

为进一步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司特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我司承诺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

二、一旦出现本公司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贵司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

三、一旦出现本公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诺向贵司偿付违反承诺赔偿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公司公章)。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款领取承诺书

我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与贵司联合经营承包的工程(联营合同编号: ,总包合同编号: ),所承建工程已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且已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要求,本工程项目已收齐工程结算款。我本人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结算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本人 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日 期:20 年 月 日

附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竣工结算书或结算审批表

志愿者领取口罩心得体会

近日,武汉、湖北等地疫情日趋严峻,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的蔓延,许多志愿者纷纷加入到抗疫队伍中来,为了保障志愿者的安全,政府也提供了免费口罩领取的政策。今天,本人有幸领取了政府提供的口罩,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本次领取活动,提前了解了领取时间、地点、口罩数量及注意事项,并带好了有效身份证明和佩戴好口罩进行前往领取,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领取过程的感受。

在现场,志愿者们井然有序地开展了工作,所有的志愿者的态度和服务都非常的好。他们循序渐进地对每个人进行登记、核对身份证和信息,然后再发放口罩。在领取过程中,志愿者们很认真地询问每位居民的身体状况,以确保领取口罩的人的身体状况良好,从而保证他们的个人安全。

三、领取的意义。

我认为免费领取口罩的政策,不仅给了居民防疫的保护,更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意识,提高人们的安全防御意识。当然,志愿者们的工作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免费领取口罩,虽然表面上是在保护个人的健康,但更重要的目的是阻止疫情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人的自我保护都是我们共同的贡献。

四、对志愿者们的认可。

志愿者们在这个特殊时期所做的努力,深深地感动着我。他们不惜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迎着酷暑或严寒,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负责、细心、专业,给过程、形象和效率都是绝对的保证。他们真正地理解了“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含义。

五、未来需持续关注。

领取口罩仅仅是防疫的第一步,我们仍需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将自己的健康放在首位。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志愿者的保护,避免被恶意攻击和侵犯。

总之,借此机会我要感谢志愿者们为抗击此次疫情的无私付出,以及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共同抗击疫情,守护我们的家园,打赢这场艰苦卓绝的战役。

志愿者领取口罩心得体会

自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口罩成为了一个稀缺资源,许多人一直在尝试着寻找合适的口罩。然而,由于库存紧张,很多人都很难有机会获取到口罩。而在这个背景下,志愿者领取口罩成为了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在我参加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后,深刻体会到了志愿者领取口罩背后的深刻含义。

志愿者领取口罩是一项义举。它不仅关注着有需要的人,而且关照着一些特定的人群。例如,老年人和社区服务人员等都能够通过志愿者领取口罩这一平台获得到口罩,并且不必冒着风险到外面去购买。志愿者领取口罩的义举不仅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了一个只能获取住口罩的方法,还可以让志愿者们深切感受到自己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志愿者领取口罩首先学会了关心别人。志愿者不仅可以为其他人提供便利,同时也首先开始学习关注别人的需求。通过志愿者活动,志愿者们不仅可以体验到自己在社区中的作用,还可以对现实环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因此,志愿者领取口罩的实践并不仅限于给别人提供帮助,更为重要的是能够让志愿者们感悟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重要性,并去留心别人的需求。

志愿者领取口罩所涉及到的本质问题,是社区服务。通过志愿者的贡献,许多需要口罩的地区都可以得到服务。志愿者领取口罩是一个很好的社区服务的平台,能够点亮社区服务的光辉之路。志愿者们所开展的活动,不仅能够为社区注入正能量,还能够让社区的发展得到更好的改善。因此,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不仅是一种义举,更是为社区服务发出了很好的信号。

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对于志愿者个人来说,有非常显著的收获。志愿者们可以学会尊重和理解别人,感受到自己所在社区的认同感,同时也可以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团队意识。通过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我们能够体会到作为一名志愿者所能够展现出来的责任心和爱心,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志愿者们的影响力在不断的拓展和加深。因此,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活动对于志愿者个人来说,收获是非常多的。

结论:

总之,志愿者领取口罩不仅仅是一项义举,更是一个爱心的传递和社区服务的延伸。在志愿者领取口罩的整个过程中,志愿者们可以学会尊重和理解别人,感受到自己在社区中的地位,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团队意识。通过志愿者领取口罩,我们不仅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也注入了这个社会的正能量,为社区服务注入了新的动力。

志愿者领取口罩心得体会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向社会发放口罩,为了确保口罩供应能够尽快到达广大群众手中,各地都设立了领取点,允许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前来领取口罩,从而将口罩分发给更多需要的人。许多志愿者从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他们不计名利地去做志愿服务,表现出了人类美好的一面。本文将分享一些从志愿者领取口罩中得到的心得和感悟。

第二段:志愿者的角色和义务。

志愿者在领取口罩的过程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要努力获取口罩资源,还需要具备对口罩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地使用和分发口罩。在领取口罩之前,志愿者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学习口罩的分类、筛选口罩条件和有效穿戴。当获得资源后,志愿者需要负责口罩的清点、分类、打包等工作,确保每一份口罩都能够发放给需要的人。

第三段:志愿者遇到的挑战。

志愿者在领取和分发口罩时,遇到了很多挑战。首先,口罩数量有限,需按照具体条件筛选,这就需要志愿者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其次,志愿者需要在不同的地点移动,有时还需要进入疫情区域,这就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安全意识。最后,志愿者需要面对一些懒惰、麻烦和不理解的领取者,这需要志愿者具有耐心、清醒和责任心。

通过这些挑战,志愿者们深刻认识到这是一次摆脱自我,接受群体的考验。志愿服务就是要付出,就是要坚守。当众多领取者排齐队列,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有序领取到口罩时,志愿者们感到自己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享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尊重和赞誉。志愿者们说,这种服务行动是一种精神富足和成就感的产生。许多志愿者表示:感谢这个时代给我们一个施比受的机会,让我们不再沉迷物质和封闭自我,我们会继续肩负着责任,秉承爱心而行。

第五段:总结。

志愿者领取口罩的过程,不仅让志愿者参与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无数志愿者在这个基石上搭建的爱心大厦。志愿者的身影穿梭在城市间,为我们带来了不一样的温暖。总而言之,志愿者的精神符合人类文明的社会价值和情感关怀,是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让这种志愿精神在我们身边得到更大的传承和发扬,共同构建一个更好的社会。

劳务费领取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资,现委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及领取本人工资等相关事宜,本人的工资可直接打到代理人指定的`账户上,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让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本人与贵公司的劳务关系终止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

姓名: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代理人(签字):

授 权 日 期: 年 月 日

第1 / 1页

人事处:

我单位(部门)______年___月___日提交,拟发放的人员经费___________元均为相关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承担岗位职责外工作任务的劳务费。拟发放劳务费的依据、标准和金额不违背xx-xx号、xx-xx号等相关人员经费发放管理文件的规定。审批人对非工作时间外所从事岗位职责外工作任务的真实性和经费发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经费审批人)签字:

经费发放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第一个子女”和“再生育子女”两种。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到女方存档单位(无档案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下同)领取《生育服务证》,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申请在本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到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四条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或从市或区县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填写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后,由双方存档单位分别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提交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区县人口计生委分别进行审批。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申请在本市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按前款规定填报《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五条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向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还应当提交符合《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京人口发〔〕12号)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因第一个子女属于非遗传性病残而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提交《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已怀孕或其子女已出生的,申请人应当向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为符合本市生育政策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其工作单位的当事人,由工作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人事部门负责出具其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本市失业人员,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市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由存档部门为其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人事档案的本市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为其出具证明。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七条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一方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如其子女在境外出生或定居,申请人应当提交定居证明、护照、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公安部门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

第八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华侨,境外生育的子女均不在境内定居,申请在本市再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国务院侨办关于涉侨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意见》(国人口发〔〕103号),由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申请人除按照本细则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由侨务部门办理的华侨身份证明。

第九条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除个人证件原件外,不退回申请人。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办理《生育服务证》条件的,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答复申请人。

第十条双方户口均在本市,应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新生儿拟随男方入户的,应在新生儿出生后持《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8月27日颁布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废止。

领取失业金承诺书精选_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不属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施范围,按照本规定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的职工,本规定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第二十一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医疗费仍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助。但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失业人员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供养人数发给。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两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第二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在哪领取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对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办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在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立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情况登记在《生育服务证》上。

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5月30日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根据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