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控方案范文(20篇)

时间:2023-12-07 00:19:32 作者:ZS文王

质量月可以是一个推动质量文化建设的机会,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宣讲活动来加强员工对质量的文化认同。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他团队的质量月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为提升质量品质和质量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质量和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举办第四届“质量月”活动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高玉中。

组员:各部门主管/部长,刘晓波,薛腊燕。

(1)8月底至9月初在饭堂、生产区域的主要通道,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对质量文化进行宣传,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2)9月1日组织召开公司第四届"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

(3)及时报道公司及各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的相关内容,将"质量月"活动的工作信息传递给公司员工。

1、以部门为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提出一个质量活动项目(质量部3个以上),并能在项目组长的带领下进行qc活动。

2、费用见附页2;对所有提出的活动项目进行评审,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一等二等奖的项目报送总部。

(1)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稿,应征文体不限(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字数500字以上。每个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需提交1篇应征文章或至少1张摄影图片。

(2)费用见附页2;活动组对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评出前三名给予奖励。

1、焊工焊接技能比赛(方案与总部一样)。

2、费用见附页2;评出前三名给予奖励。

2、依据20xx年7月、8月和9月质量部提供的数据和民主评议进行评选,各事业部质量优秀班组2名,质量标兵2名。

通过“质量月”活动,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pdca方法来评估和改进运作的项目,细致分析、深刻总结,把质量意识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全体员工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努力做到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放过不良品,增强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产品质量巩固方案

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相结合,围绕畜产品生产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执法监管,实行联防联控,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供沪生猪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实现违禁兽药等投入品监管面100%;实现生猪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加强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建立生猪生产基地监管档案,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要达到三有要求:一是有记录,即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二是有检测,即生产基地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三是有标识,出栏生猪有耳标,要以瘦肉精等易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由镇畜牧兽医站侯建军、赵庄村动物防疫员孟哲,作为驻进沪生猪生产基地爱农畜牧有限公司的监管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生产记录、用药(料)管理、自律检测等质量内控措施。

2、加强投入品监管。配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不出现因投入品质量引起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杜绝使用禁用投入品行为。

3、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对供沪生猪养殖基地进行备案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成立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组长:高士宏,副组长:李宁、路庆臣、芮成武、杨侠,办公室主任:侯建军,成员:王玉彬、刘升德、孟哲。

2、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指导,建立完善养殖档案,落实产地准出等制度。

3、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报送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在抽查检测中,如发现违禁药物残留检测呈阳性等情况,应及时互通信息,并快速反应和处置,切实保障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方案

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农委统一部署,制定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控制生产源头,规范农业种植养殖行为,建立健全从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总的目标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种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重点产品是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鲜产品超市以及农资经营企业等;重点地区是以市区、县城城关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力争达到四个目标。

到今年年底,一是全市中等以上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二是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三是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四是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二)突出三项重点。

1、突出重点环节检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药品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四是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严禁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2、突出重点投入品检查。一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以“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三是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加大农药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全面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3、突出重点产品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三)确保完成六项重点整治任务:

1、高毒农药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

2、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饲料添加剂和宠物饲料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督,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健康养殖示范小区和出口原料备案基地进行重点整治,严查在水产苗种生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水产品的加工、流通监管。

4、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规范兽药标签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产地检疫和耳标管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5、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清查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坚决查处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6、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指导组织对中等以上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建立健全定点、定时检验检测制度,坚决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行为。依法处罚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各县、区要把本地有影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专项整治的监测范围。

9月下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动员发动(20xx年9月下旬)。各级农业部门制订方案,提出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调查摸底、动员发动等工作。

第二,集中整治(20xx年10月上旬至11月底)。围绕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各项检查,组织督查等活动。

第三,巩固提高(20xx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各级农业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组织考核验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农委成立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农委主任周忠萍同志任组长,戴世文副主任和唐广廷副主任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成立高毒农药整治组、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兽药、生猪整治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蔬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组。分别由政策法规科、畜牧水产办、畜牧水产中心、植保环保办、菜篮子办牵头承担相关整治工作任务。各专项整治组要确定专人从事整治工作,提出具体整治方案。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各专项整治组的协调、调度和整治进展宣传等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市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质检机构、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超市)。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业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向本级政府提出申请,统筹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并安排必要的农资打假及抽检经费,在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要协调本地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的事件的地方,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协同配合,标本兼治。各县、区农业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要严格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有关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制度,建立质量诚信红黑榜机制,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强化网络等媒体舆情监管作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导向作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质检机构开展深度报道。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和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主动提供新闻采访线索,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树立农产品优质品牌形象,正确引导消费;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主动,掌握舆论主导权。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营造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和消费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健全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对各县、区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检。各地都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实地督查督办。建立整治情况周报制度,各市要确定重点市场、重点基地进行重点检测。各农业部门和各专项整治组要把检测情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案件查处等情况,每周五下午3:00前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将汇总情况及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农委报告。

产品质量巩固方案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方案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仅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实时可靠的质量信息,也能够为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品牌化提升和农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提供系统性保障,更能够为区域产业发展创造机遇,为轿子山镇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xx〕9号)和《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轿子山镇距安顺城区10公里,是安顺市西秀区的一个能源大镇,是典型的城郊型乡镇。地形特点:南北长、东西短,境内交通发达,全镇总面积84.3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53463人,10039户,其中:贫困户:1281户4550人。未脱贫259户753人,贫困发生率1.41%。地处海拔1420—1541米,高差121米。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受东南风影响,年平均气温13.4℃—13.5℃,7月份气温在17.6℃—23.4℃,夏秋气候凉爽,具有“天然空调”的气候优势,是喜温果蔬反季节延迟栽培的适宜地区;土质:田大多以黄泥田和大泥田为主,地大多以黄泥土为主,土层深厚、土壤肥沃。

近年来,轿子山镇党委始终坚持强化党建的核心地位,助推经济发展,按照“抓项目强发展、抓产业促增收、抓基础增后劲、抓民生保和谐”的工作理念,以“产业村村全覆盖、精准户户有门路、突出长短相结合、特色产业为重点、种养加服一起干”为突破点和切入口,全力推进全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现已经种植猕猴桃2000亩、楠竹6200亩、精品水果4250亩、蔬菜6500亩,食用种植大棚670个、200头养牛场1个、2000头养猪场2个,西瓜种植200亩,草莓种植100亩,茶园1500亩,龙虾、螃蟹养殖400亩,正在建设占地6平方公里东方田园综合体与占地33平方公里的生命树田园综合体。我镇基本形成了:“北部茶叶飘香,南部生态观光,中部繁花似锦,东部牛猪肥壮,西部鱼虾腾跃”的产业格局,我镇正在按照“山上种茶竹、地里栽果蔬、稻田养鱼虾、坡中养牛猪、家里种菌菇”的理念,提高产业结构调整质量和水平。

轿子山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千峰河湿地万亩蔬菜产业园、千峰河湿地扶贫产业园建设过程中,注重经营主体培育,注重标准化生产、注重产业化发展、注重生产过程信息化监管,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基于轿子山镇农业集约化、企业化、组织化、标准化和智能化都发展到一定程度和水平基础上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标准化生产、技术、产品论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国家地标志)、经营主体、追溯平台和保障体系等众多环节;轿子山镇农业主导产业清晰,组织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强,截止20xx年底通过省级认证的无公害基地2个,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产品1个,规模经营户在41户,设施农业面积近1000亩,新型农业主体和专业合作社20家,新型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正常。因此,轿子山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具备了产业、规模、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

以千峰河湿地蔬菜现代农业园区、千峰河湿地扶贫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将2个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20家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41个规模生产户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主体,将已经申报成功的无公害标志产品纳入追溯对象。在上述基地、产品中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和产销对接,利用我镇已经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引导建设智慧园区建设,开展生产过程全程智能化控制和标准化生产。

1.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在2个省级无公害基地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种植养殖、产品包装、储运保鲜等技术标准,所有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必须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全面遵循相对应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2.加强培训提高服务到位率。根据轿子山镇产业特色,在省、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制订印发易学、易用、易操作的标准化技术手册,发放到户;编制不同产业和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和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图,在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张贴;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定期、定量、定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保证标准化技术到位率100%。

3.积极引导主导农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对全镇主导农产品实行“三品”认证;对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申报认定;对符合中国名牌、省市名牌评定条件的,引导和组织主体开展名牌农产品申报认定。争取在三年内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5只,中国名牌农产品1只,省市名牌产品2只,国家地理标志1项。

4.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全镇范围内的无公害生产基地、企业和合作社,开展以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为主要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在所有追溯主体单位建立动态共享的农业投入品管理档案、生产管理档案、农产品检测数据库和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有条件的基地企业开展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智慧园区)。形成上下联动、全方位监管、业主自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模式。

5.开展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全程追溯。充分应用“我镇已经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向纳入追溯主体的基地、企业、合作社发放田间生产档案记载本,将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信息进行动态采集,建立和规范信息采集和上传制度,保证追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6.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主体。依托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安全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主体进入追溯体系;同时利用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安全、有害生物防控、新型种植养殖模式等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6月-7月)。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订出台《轿子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主体、参与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11月)。根据建设工作方案,引用和制订符合轿子山镇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制定主导产业及产品安全生产模式图和标准化生产操作手册;开展产地环境检测和“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制作印发田间生产档案和投入品管理档案记载本,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全程生产信息采集技术培训,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以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为主的智慧园区综合试点建设;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规范操作流程,定量开展自检和抽检;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和上传制度,形成动态采集上传,上下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全面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农产品标准化进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轿子山镇将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相关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同时,成立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日常建设与管理。

2.聘请专家,寻求支撑。邀请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站作为项目技术支撑单位,聘请农产品监管、科教、经作、植保、栽培、水产等专家作为轿子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首席专家。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按照“一个主体一个品牌,一个产品一个标准,一个产业一个模式,一个基地一套档案”的建设要求,制订出台基地(企业、合作社、规模户)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品管理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管理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宣传培训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机构、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检测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保护措施、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农业投入品进销台账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免疫制度、检疫申报制度、隔离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建设和实现长效管理。

1.通过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可进一步提升轿子山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扩大标准化技术覆盖面和到位率,提高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意识。

2.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应用和追溯信息的动态采集上传,可进一步提高轿子山镇主导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度和产品附加值,促进轿子山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在千峰河湿地万亩蔬菜产业园、千峰河湿地扶贫产业园建设进程。

3.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应用和追溯信息的动态采集上传,可进一步加快轿子山镇农业的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4.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更好的密切生产者、管理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农产品质量透明度,优化市民菜篮子,促进社会和谐。

5.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最大程度提高农技干部的为农服务意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05月20日—6月30日。

1、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端正质量态度规范质量行为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创造高质量服务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班组长考试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1)班组长占10分(考试成绩乘以15%),考试80分一下的罚款20元扣2分,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对班组长进行考试内容为:班组内的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班组内各岗位的注意事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1)各岗位生产情况及异常情况交接不到位扣2分(罚责任人)。

(2)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3)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罚班组长)。

(4)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2)由联查小组对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a、人员工作服、雨鞋脏以及有过多的汗英油腻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10元)。

b、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c、口罩、帽子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把鼻子盖住,头发外露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d、生产器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痕迹,不合格一项1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10元)。

f、生产的原材料接触地面后,不清洗后使用不合格一项扣2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罚工段长10元)。

g、生产过程中从洗罐-灌装-装笼-行车-杀菌-卸笼-包装不得有罐体脏、报废罐及不合格饮料进入成品区域,或有剩余的罐子,一项不合格扣相应班组1分,接班人发现不报者扣本班组2分(罚相应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工段长10元)。

h、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工段、班组长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分(罚工段长20元,班组长30元)。

5、工作记录的填写、班组长报表及各巡检记录表的填写的真实性占10分。

1、不定时检查工作记录的填写情况及书面整洁干净情况发现不合格一次扣1分。

2、班组长报表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3、各巡检表填写不及时或提前写一次扣1分。

4、各表装订要按顺序,不按规定装订发现一次扣1分。

以上情况每天日查超过2次不合格,罚班组长20元,超过4次罚工段长20元。

6、质量事故。

2、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xx元以上)一次扣20分。

1、活动最后各班组推荐一名质量标兵候选人,每工段由活动小组成员评定出一名质量标兵奖励150元(依据考核内容的五项进行评比)。

(1)本岗位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熟知。

(2)现场交接到位。

(3)无违规迹象。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保持良好。

(5)工作记录的填写及时准确无误。

(6)无质量安全事故。

2、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

(1)第一名的班组长奖励200元。

(2)最后一名班组长罚款100元。

3、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第一名的班组奖励600元,最后一名的班组罚款300元。

4、工段考核分数取本工段六个班组的平均分数的值:

(1)第一名奖励300元。

(2)最后一名罚款150元。

5、活动期间提出关于质量隐患的合理化建议,视情况给予奖励。

6、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没有造成损失的已经挽回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7、各工段、班组发现质量问题以及存在质量隐患苗头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直接淘汰,并且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提升方案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条例》对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渔业部门将负责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负责水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根据《条例》规定,水产养殖用水需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需进行净化处理或停止养殖活动。大气、土壤、水体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将被列为禁养区。对单位或个人向水产品产地和可能影响水产品产地环境的区域排放、倾倒、填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渔业产地环境污染的将被依法追究并赔偿。

《条例》规定,水产品生产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经检测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或未经检测的,不得销售。违反本条例的,将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限期改正,并作无害化处理,货值1万元以下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从省外引进水产苗种未经检疫运输和销售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做了相应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水产苗种。另外,在疫病防治方面,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渔业兽医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如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需先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后方能在规定区域从业。

水产品经营者采购水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以及水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采购台账制度,且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半年。销售水产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水产品名称、购货者相关信息等内容,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另外,市场开办者要对入场水产品经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对不具备条件的,暂停或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导致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承担连带责任。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未建立进货台账的,未保留或提供销售票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条例》标识管理部分规定,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水产品,应当附加标识。未附加标识的,不得销售。附加的标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水产品生产者合法加贴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标志。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用水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措施,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标识。销售的水产品未按规定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市场开办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所属执法机构依职权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被抽检人对水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复检。水产品未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检测结果的,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销售禁售水产品的,将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违法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反投入品使用规定的,由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认证标志管理的,由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妨碍执法的将处2万元以下罚款。采取围攻、殴打等暴力方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条例》送审稿正全面征求社会及全省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截至8月31日,感兴趣的市民可以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政府立法栏立法意见征集处提出意见建议。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隐患排查与风险控制相结合,消除隐患与治理整顿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加大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动态监管,全面排查畜禽水产品流通加工环节中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问题及隐患风险,并及时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县实际,重点加强对养殖投入品使用过程的监管,排查是否有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其它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销售、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第一次:5月2日至7月31日。

第二次:8月1日至12月1日。

(一)饲料、兽药管理站负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二)水产渔政站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三)兽医局负责畜禽流通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及对销售加工病死畜禽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的畜禽生产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局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实施责任追溯机制,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清理到位。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地、重点时段,扎实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二)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对情况严重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深入排查,及时清理。要认真分析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查找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通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与风险,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和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二)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方式。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推进。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xx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车间产品质量提升方案

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

(三)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成立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高建秋(纪检组长)。

组员:余养彦。

余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综合管理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xx年8月25日-8月31日。

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对辖区所有汽车配件的生产企业进行逐家调查、现场核实,要切实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对每家企业的调查情况,要认真填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2、在开展企业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建立汽车配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档案要一企一挡。档案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监督抽查(含定期检验)报告,属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还应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档案清单见附件3)。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落实企业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配件企业提交《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承诺内容,可参考附件4。

2、定期组织巡查。在整治期间,应组织监管人员每月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三查属于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四查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五查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省局将制定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抽查计划,安排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具体抽查检验工作。要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协助工作。

4、做好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公布12365投诉电话,加强汽车配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消费者、相关部门、媒体反映的我省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的,要认真受理、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理。

5、严格问题查处。对调查、巡查、抽查、投诉、媒体及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对标识标注等一般项目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三是对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四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科。

2、做好迎接省局、市局对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一)要主动与工商、交通部门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监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汽车配件行业相关质量信息。

(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按照市局要求,在每月底28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局监督科;专项整治中遇到涉及制假制劣的案件,需要协调的,可直接报请市局稽查队或省局执法处支持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附件5。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整改。

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监督检查。

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使用记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发生了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一问题,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订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重要措施。

1.订立相关政策。

订立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和销售。

2.加强监管。

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并定期开展检查、抽检和复检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进行惩罚。

3.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的监督和调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宣扬教育。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扬教育,提高消费者买农产品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实施机制。

订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步的工作供给参考。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并促进经济的稳定进展。同时,也能更好地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

产品质量持续改进方案

护理质量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医疗和病人安危,因此护理部根据我院护理队伍的现状和具体情况,按照等级医院护理标准及安徽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护理的要求,拟定各护理单元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一)、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旭东。

副主任委员:时峰、裴根仓、黄晓明、王珏。

委员:王林文、侯翠霞、夏玉珍、孔雪莲、徐卫红、陈阳、王春梅。

办公室主任:王林文。

(二)、医院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王林文。

组员:侯翠霞、王玉芹、王玉萍、孔雪莲、徐卫红、陈阳、王春梅。

医院专项护理质量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1、危重病人护理质量组。

组长:韩桂霞。

成员:郭晓丽、李晓兰。

2、消毒隔离组。

组长:许锦兰。

成员:钟瑛、张英。

3、病区管理组。

组长:李敏。

成员:秦红侠、刘华丽。

4、基础护理组。

组长:孙丽洁。

成员:马培灵、宋效玲。

5、抢救物品组。

组长:赵球。

成员:吴瑞文、张海宝。

6、整体护理组。

组长:曹素云。

成员:王春梅、周秀侠。

7、护理操作组。

组长:王玉萍。

成员:李水莉、闫红梅。

(三)、各大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1、门急诊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陈阳。

组员:王春梅、闫红梅、尹红霞、葛建华、李水莉。

2、大内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孔雪莲。

副组长:韩桂侠、钟瑛、曹素云、宋晓玲。

组员:张海宝、吴金兰、吴瑞文、王守华、王宝华、张英、李敏、刘华丽、马培灵、陈平。

3、大外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徐卫红。

(四)、各科室质控网员:(科室质控由护士长加质控网员组成)。

肾内科,陈淑梅(本科)。

心内科,郭萍梅(本科)。

妇科,赵晓琪(大专)。

人工肾,于迎春(大专)。

血液科,王艳(本科)。

产科,李桂贞(大专)。

内分泌,孙敏(本科)。

内三科,张芬(本科)。

icu,刘艳红(本科)。

内四科,王素芝(大专)。

内五科,齐素兰(大专)。

门诊妇科,梁海笑(大专)。

呼吸科,连芹(大专)。

传染科,李美娟(大专)。

急诊,李颍(本科)。

干内科,马季(大专)。

神内科,董晓旭(大专)。

观察,杨淑华(大专)。

儿科,刘文荣(大专)。

特需科,杨青(中专)。

供应室,林敏(大专)。

外一科,李淑芹(本科)。

外二科,高爱玲(大专)。

外三科,张春侠(大专)。

外四科,陈元元(大专)。

外五科,郑士华(大专)。

骨科,吴群(大专)。

手术室,王寒莉(本科)。

五官科,袁兆敏(大专)。

(一)临床病区考核项目:

1、护士长工作考核100分,

2、病区护理管理质量100分。

3、抢救物品管理100分,完好率100%。

4、消毒隔离管理100分,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

5、基础护理管理,合格分90分,合格率90%。

6、特、一级护理质量90分,危重护理合格率90%。

7、护理文书书写85分,合格率85%。

8、三基考核(理论80分和操作90分),每1人次不合格扣1分。护理操作合格率95%。

9、护理服务满意度90%,每低1%扣0.5分。

10、急救器械完好率100%。

(二)单项考核有: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门诊、血液净化护理工作考核,对各项考核制定标准并按百分量化考核。

1、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每年全员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题护理质量培训,强化质量意识,利用护士长例会,每季度护理质量分析及专题整改会,以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使人人有质量意识,自我约束和控制。

2、科室护理质控小组在护士长带领下每周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自查自纠认真记录,每月进行质量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结果反馈给每位护士并上报护理部。

3、大科护理质控组在大科护士长带领下每月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除当面反馈外,有些问题需要书面反馈,限期改正。检查结果上报护理部。

4、医院护理质量组在护理部主任带领下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难点管理、重点环节管理,狠抓基础护理及护士三基训练,每季度全面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汇总,测算各病区质量达标情况,结果书面反馈给科室并上报院考评办与科室奖惩挂钩,定期召开护理质量分析会,做到有分析、有评价及处理反馈,从而促进我院护理质量不断提高。

产品质量管控心得体会范文

作为一个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者,我深知产品质量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在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关产品质量管控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是产品质量的第一道关卡,只有与优质的供应商合作,才能保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达标。因此,我们加强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首先,我们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制定质量标准,并进行定期的交流和沟通。其次,我们不断激励供应商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通过组织供应商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最后,我们建立供应商质量考核体系,对供应商的质量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段: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管控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支撑,才能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首先,我们明确了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在每个岗位上都有明确的质量责任和要求。其次,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工艺控制和检验流程,通过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产品进行全程监控。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合理的质量成本控制制度,对质量成本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质量管控的经济性。

第四段:注重员工培训和教育。

员工是产品质量的实施者和推动者,只有他们具备了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推动质量管控的落地。因此,我们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首先,我们为新员工提供系统的培训,让他们了解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其次,我们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知识分享会,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同时,我们还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通过奖惩制度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第五段:持续改进和创新。

产品质量管控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创新的过程,只有不断跟上市场和技术的变化,才能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因此,我们持续改进和创新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质量管理过程。首先,我们建立了持续改进的机制和流程,开展质量问题的分析和改进,通过不断修正和优化,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其次,我们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建议,通过岗位创新和流程改进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最后,我们与客户密切合作,倾听客户的需求和反馈,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和制造流程,提升用户体验。

结尾:

在今天的激烈竞争中,产品质量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基石。作为产品质量管理者,我们要时刻关注产品质量,并不断总结和实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控的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通过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注重员工培训和教育以及持续改进和创新,我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产品质量管控心得体会范文

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对于企业来说,如何进行有效的产品质量管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在我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产品质量管控的重要性和方法,我将在以下五段式文章中分享我的心得体会。第一段,我将介绍产品质量管控的重要性。第二段,我将分享产品质量管控的方法和原则。第三段,我将谈谈产品质量管控中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第四段,我将介绍一些有效的质量管控工具和技术。最后一段,我将总结我所得的经验和教训。

产品质量管控是企业的生命线和发展基石。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生存能力。良好的产品质量能够带来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相反,低质量的产品将导致客户流失和声誉受损,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产品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得到认可和信赖。

在产品质量管控中,我学到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和原则。首先,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将其传达给生产人员。其次,建立全员质量意识。质量是所有员工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有高质量意识,关注细节并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再次,完善质量控制系统。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检验等环节,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管控并非一帆风顺,会面临各种挑战。例如,供应链管理不当、员工素质不高、技术更新缓慢等,这些都可能导致产品质量问题。面对这些挑战,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建立良好的供应链体系,选择有信誉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确保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在产品质量管控中,有一些有效的工具和技术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例如,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可以帮助企业预测和防范潜在的质量问题;统计过程控制(SPC)可以帮助企业监控生产过程,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偏差;六西格玛(SixSigma)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质量缺陷和提高生产效率。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工具和技术,以提升产品质量。

在我从事产品质量管控的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产品质量对企业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逐渐掌握了一些有效的质量管控方法和技能。例如,我意识到质量问题的根源是多方面的,需要从供应链管理、生产工艺控制和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管控。同时,我也深知在产品质量管控中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总会找到适合自己企业的解决方案。通过运用适当的工具和技术,我成功地提高了产品质量水平,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管控是我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我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逐渐掌握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和技能。在产品质量管控中,我遇到过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通过化解问题和改进工艺的方式不断提高了产品质量。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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