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清理工作工作汇报(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2 03:02:22 作者:灵魂曲

在工作汇报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展示出自己的工作进展和成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鲁垛财务清理工作汇报

5、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二查清理的范围,看清查内容是否齐全,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三查清查的内容和问题处理的公开,看是否张贴公布。

四查理财后的制度建立,看“十五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上墙。

吴达明 200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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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清理工作工作汇报精选_

自全面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以来,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各类有效措施推进“两违”清理工作,掀起了“两违”项目清理整治大高潮,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下阶段实现xx镇“两违”清理工作的全面胜利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xx镇“两违”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1、“两违”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镇“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工作,多次召集开发商代表与住户代表座谈,详细宣传“两违”清理政策,并组织人员对部分“两违”建筑的应缴税费进行换算,消除了部分开发商和住户的疑虑。同时,镇多次召开“两违”清理工作推进会,在全镇干部队伍中统一思想,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确定时限,掀起了“两违”清理工作高潮。经过长期的努力及一段时间的攻坚,一批“两违”项目较多的开发商主动缴费纳税,年前征收到“两违”相关税费达180多万,取得了全镇“两违”清理工作的阶段性胜利。

2、群众缴费办证意识增强。为进一步消除群众对“两违”清理政策的疑惑,推动“两违”清理工作全面纵深发展,我镇在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和召集开发商、住户代表座谈的同时,对部分涉及“两违”项目的公职人员进行约谈,强调“两违”清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全局性,并在城镇主干道、公路两侧等显眼位置张贴清理“两违”标语100多条,悬挂横幅50余条,张贴告示5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缓解了部分群众的担忧、观望心理,从而增强了开发商、住户的缴费办证意识,变被动为主动,从根本上认识到“两违”清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奠定了“两违”清理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

3、联动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镇“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推进“两违”清理工作过程中,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健全了多层次的联动协调机制。一是由小组成员单位国土所、城建办对在建项目进行核查,其中证件不齐全的项目,予以停工处理。二是保持与国税、地税方面的常态化联系,邀请国税、地税方面领导、工作人员参加“两违”清理工作调度会,详细了解税收征管政策、税种类别与税收计算方式,在“两违”清理过程中,国税、地税方面派员全程参与协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县“两违”办、国土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的衔接工作,汇报相关情况。多层次联动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保障了“两违”清理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

1、工作总量大,成效不明显。由于xx镇城镇化建设起步早,时间跨度大,涉及“两违”情形的房地产项目较多,且开发主体以私人老板为主,涉及人数较多,“两违”清理工作总量大。虽扎实开展了多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树立了缴费办证典型,但仍然不足以带动全局。部分开发商对“两违”清理工作存在抵触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让清理工作在取得阶段性胜利后推进乏力,成效不明显。

2、现实阻力大,处理不够严厉。由于“两违”建筑绝大部分为商品房,大都已出售给个人,导致“两违”项目牵涉人群广,加之清理过程中,没有对“两违”项目的水、电开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溯源清查,没有对未缴费办证的“两违”项目大户进行严厉处理,导致部分开发商及住户对“两违”清理工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进阻力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落实清理政策。对xx镇所有的房产开发项目及私房联建项目进行溯源调查,镇“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逐栋厘清上述项目的缴费、纳税情况,对欠缴税费的项目所有人下发通知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县政府“两违”清理的有关规定催缴税费,对一直拒缴所欠税费的项目所有人,将项目及所有人相关信息上报县有关部门。同时,对2014年缴好税费、启动办证的项目,跟踪督促其备好资料,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及证件。

2、严格执行处理程序。从2015年4月1日开始,所有需要开通水、电供应的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均须经城建办核实税费缴纳情况,国土所核查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方可签字呈报,经镇“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签字盖章后,自来水厂、供电所方可准予该项目水、电开户。自来水厂、供电所要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并将镇“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盖章的项目水、电开户申请报告保留存档,以备随时查看。

3、严格落实责任监督。镇“两违”清理工作组将对2010年之后所开发的房产项目逐栋逐户进行水电开户情况清查,全面摸清底子。对2015年4月1日之后欠缴税费但开通水、电供应的项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水、电开户相关操作人员的责任,并由国土部门对没有严格执行程序,未通过审批的所有在建项目一律实行停工处理。

xx镇人民政府2015年3月25日。

鲁垛财务清理工作汇报

精心布署明确重点。

鲁垛镇农经中心。

1、党委政府重视,全面部署。

2、围绕重点,认真清理。

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清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村收支结帐不及时,有过年度现象。

(2)民间借款、两项往来居高不下;

(3)有不合理开支现象;

(4)少数事业单位收费不合理;

(5)库存烂帐难以处理。

3、坚决处理,全面公开。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省市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县纪委作为牵总单位,按照县委要求,迅速行动,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月××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个牵头、责任单位参加会议,标志着我县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动员部署会后,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领导组织,细化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目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均已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其他联系工作。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即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各牵头单位正在对照8个方面问题逐项进行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拉出问题清单。县委、县政府两办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限,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组织部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其他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282名新进人员均没有发现违规进人问题。对于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公安局对20××年以来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问题逐一核对、登记造册,确保娄清底数。目前,共核对出××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出国(境)现象,均未发现违纪问题。发改局正在责成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的依据。财政局将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配车、用车三项内容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自查情况表,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国土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问题、拉清单等措施,对职权范围内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17宗土地的清理自查。住建局细化实施方案,将所负责的招投标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细化到各股室,明确了目标及责任人,责令限期清理到位。

充分利用好《今日》、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简报、“清风”微信平台、“运河清莲”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实效,并积极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目前,已编印简报2期,市领导小组在简报上对我县进行了点名表扬。

下一步工作计划:××月××日上午,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个牵头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作了讲话,提出了专项行动要突出存在什么问题、要突出如何解决问题、要突出解决问题的标准三点建议。下一步,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各部门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清理工作汇报

在襄城区政府任副区长的支持下,在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发案79起,查获“非法三烟”1903.3条,其中假冒烟1874.2条,烟1条,非渠道进货烟28.1条,案值157766.10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2月下旬以来,全局上下连续作战,保市场、争销售,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部分职工家属多有微词,同时春节将至,个别专卖人员认为再到经营户店中检查,担心影响客户满意度,针对这些厌战和畏难情绪的存在,结合元月27日市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大会精神,以及省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并结合襄城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xx年专卖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局打击非法经营、保证市场净化的决心,使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消除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市场清理整顿一直坚持到2月8日(腊月三十)中午,才回家过年,经过休整,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中队就进入了市场,投入了新的战斗。

一是户管中队全体户管员在与客户经理进行走访过程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经营户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二是每天向三个客户经理部了解,掌握各线路的销售情况,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清理整顿线路,使专卖管理真正起到为业务销售保驾护航的作用。

襄城的荆州街、东街以及几个大型宾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是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危区,特别是荆州街、东街通过几年的整治,其销售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由明转暗,转换交易地点,变的更加诡密,加之春节期间又是其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发期,结合这些特点,在春节期间的清理整顿中,我们一是对卷烟经营户店面旁的非经营卷烟门店面进行检查时,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检查,烟草、公安配合。(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法经营卷烟的店主,往往拒绝烟草入店进行检查);二是增加清理频率,变换清理时间;三是雇请外来车辆对该地区进行盯守,以防止店外交易,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了该地区非法“三烟”泛滥的势头,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元月15日以来,在该地区其发案13起,查扣各类高档非法“三烟”138.3条,案值23944.5元。2月6日、2月7日(腊月28、29)两晚共查扣各类非法“三烟”101.8条,案值20912.00元。其中2月6日晚在襄城区经侦队刑警的配合下,在襄城西街一物业小区内揣掉售假窝点1个(一次性查扣卷烟的数量在50条以上的为窝点性案件),查扣15个品种的假冒卷烟,卷烟共计60.8条,案值10715.元。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自20xx年至20xx年底,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未通过生猪屠宰审核清理并取得新《生猪定点屠宰证》、20xx年度仍在营业的生猪屠宰点,全部列入关停范围。为切实开展好我县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现状及问题。

我县生猪屠宰及主要生鲜肉供应由县世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包括县肉类加工厂及镇21个屠宰点。县肉类加工厂日屠宰能力300头,年宰杀量约5.6万头;21个屠宰点年屠宰量约1.5万头,从业人员137人。目前,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城老屠宰场迁址新建迫在眉睫。20xx年屠宰场资格清理工作中我县承诺在一年内迁址重建,才保留定点屠宰资格,但目前新屠宰场建设还未实质性启动。

二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县屠宰场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三是乡镇小屠宰点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乡镇食品站均建于90年代初期,一直沿用至今,目前各屠宰点的屠宰加工间破旧不堪、设备陈旧,有的屠宰点场地面积不到30平方米,脏、乱、差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检疫监管困难重重。乡镇屠宰点多、小、散,年宰杀量最高的20xx头左右,最少的只有180头,平均日宰杀不超过2头,而乡镇屠宰点就有21个之多,严重耗费官方兽医精力,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鉴于以存在问题,为了确保消费安全,我县生猪行业清理整顿也势在必行。

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目前生猪屠宰行业现状,计划重点开展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新屠宰场建设工作进度。目前项目招商、选址、设计正在有序进行。规划新建的定点屠宰场年宰生猪能力30万头。计划年前开工,明年下半年投产。

二是清理关闭无证生猪屠宰点。计划分二年关停到位,20xx年年底,关闭10个屠宰点,20xx年10月底前关闭其余11个屠宰点。

三是规划设置生鲜肉批销点。根据保障供应、分片设置的原则,规划在乡镇新建三个生鲜肉配送站,与无证屠宰点关闭同步实施,确保关停到位、建设到位,积极发展生鲜肉冷链配送服务模式。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计划今年11月、明年10月开展二次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农委、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私屠乱宰、非法加工“黑窝点”,打击购销加工病死畜禽等犯罪行为。

三、请求事项。

对关停不合格屠宰点进行补助。根据省市要求,地方财政要对关停到位的不合格屠宰点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屠宰点设施拆除、人员分流等,目前洪泽县已出台奖补政策,每个点奖补12万元,其它县(区)政策也将出台,据了解约在5万元左右。建议我县每个点补助5万元,共105万元。即:20xx年50万元,20xx年55万元。

退休返聘清理工作汇报

基本案情:

张某就职于深圳某贸易公司,担任会计一职,于2013年5月3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返聘张某继续担任公司会计。于是,公司与张某签订了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013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

2013年8月,张某因乘坐单位车辆工作外出办事,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共花去医药费八千余元,休息了三个月。事后,张某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享受工伤待遇。公司表示,张某属于退休人员,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于是,张某于2013年11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

张某办理退休后依然在公司工作,他因工作外出所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公司方认为,张某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虽然公司继续聘用其担任公司会计,但是双方签署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与张某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张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张某认为,自己是在为公司外出工作时受到的伤害,理应享受工伤待遇。

裁判结果:

本案经工伤行政部门审查认定,张某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之后,张某又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也维持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张某对该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认定,张某与公司形成的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畴,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的条件,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并不一定都构成工伤。

(三)第七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所以,虽然张某是在为公司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但却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条件被认定为工伤。

张某所受到的伤害虽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并不表示他不能获得赔偿医药费,以及误工期间工资等损失。张某因其身份虽然不再享有劳动法上的待遇,但依然还是受到普通民事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依据该规定,张某在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向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获得相应的赔偿,其实张某也可以选择向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肇事者主张损害赔偿,获得救济。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是分属不同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不同领域的法律关系,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事前咨询专业人士,选择正确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自己的主张不但可能得不到支持,还可能会因此过了时效,而丧失获得赔偿的机会。本案中的张某,其实只是希望获得医药费和误工损失的赔偿,但因为缺乏专业知识,选错了救济途径,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鲁垛财务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农工办、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全镇2005年度村组财务及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这次财务清理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群众关心、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已全面清理结束,126个村民小组中有收支的村民小组也清理结束,参加清理的专业人员91名经过民主重新选举产生并持证上岗,这次村组财务清理,从我们检查掌握的情况看,总的效果比较理想,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不仅清理了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而且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改善了管理,推进了廉政,密切了关系,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现将村组财务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1、党委政府重视,全面部署。

我们镇在抓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中,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把农村财务清理提高到是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村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抓好这项工作,镇领导亲自抓,分工干部配合抓,农经站具体抓,村支部书记坐阵抓,在具体措施上:

一是深入宣传,全面发动。镇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门讨论财务清理,三月十日对理财人员和会计组长进行业务培训,动员如何搞好财务清理。

二是统一部署,明确重点。利用三月份集中力量清理2005年度的村组财务,并对陶林、朱斗、鲁垛、鉴青、荡口、鲁庄、陈幸等七个村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严明纪律,镇纪委出台05年11号文件:要求从严理财、整顿农村财务、落实农村财务规范化。

四是强化领导,组织力量,深入到村。镇成立了“农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镇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司法、农经,财政等部门全面参加。各村也相应成立“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镇分工干部每人负责一个村,重点村由镇领导带队,农经中心全力以赴,自始自终参加清理,分工到村同志定期回报,由于领导重视,加之分工同志工作主动,因此全镇财务清理工作行动有力,效果较好。

2、围绕重点,认真清理。

这次财务清理的时间范围是指2005年一年的村组级财务帐目,清理的主要内容有财务收支、集体债务、两项往来、专项费用开支、三项资金及专项补助捐款、“两工”管理、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库存悬帐、票据、其它。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财务清理与回收两项往来相合。通过理财弄清情况,及时向欠款户发通知打招呼,限期还款,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还;二是财务清理与减轻农民负担相结合。通过清理检查是否违背农民负担政策规定,搞卡外收费,是否按预算项目开支,负担办法是否公平合理;三是财务清理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四是财务清理与完善承包。

合同。

相结合。通过清理,防止副业承包合同由村主要干部说了算,群众有意见,应实行公开招标;五是财务清理与违纪查处相结合,但对帐内查出的问题不要一查就定,要通过多方面调查。做到证据确凿。

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清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村收支结帐不及时,有过年度现象。

(2)民间借款、两项往来居高不下;

(3)有不合理开支现象;

(4)少数事业单位收费不合理;

(5)库存烂帐难以处理。

3、坚决处理,全面公开。

鲁垛财务清理工作汇报

合同。

管理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结帐报帐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费用限额管理制度、票价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及村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会计岗位责任制。

5、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财务清理结束后,组织检查,以“五查”、“五看”为检查内容:一查宣传发动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看支部会、村委会、群众代表会是否召开;理财领导小组是否建立;理财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清理是否一组不漏;是否家喻户晓。

二查清理的范围,看清查内容是否齐全,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三查清查的内容和问题处理的公开,看是否张贴公布。

四查理财后的制度建立,看“十五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上墙。

五查理财后手续健全,看村、组理财报告单是否填写齐全,理财人员是否签名、盖章,村书面清理总结、汇报报表及重点村审计报告是否上报。

同时召开了理财组长会议,交流了理财情况,村组上报了理财与公开记录簿及有关财清理统计资料,农经中心向县农工办上报了财务清理情况统计表和重点村审计报告及财务清理总结,有关材料装订成册。

吴达明 200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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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在旗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把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作为加强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阳光村务工程”的助推器,在确保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机制。针对我镇20个村的实际情况,成立了8个以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干部任副组长、各村大学生村官为成员的“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组,每个小组负责2—3个村的“三资”清理指导工作。同时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村民大会表决,成立了20个村 “三资”清理清查工作小组和核实小组。

镇政府考虑到我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涉及村社较多,任务量大较大的实际情况,镇政府于3月4日召开了“三资”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分析了各村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镇业务指导员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查漏补缺并进行了进一步的业务指导,促使我镇“三资”清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

目前我镇20个村完成了“三资”清理资金和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大部分村已着手进行资源清理工作,个别村土地资源界限不明确,正在着手确权。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上不规范,一些多年前购置的资产早已丢失或损坏,却未按照程序予以核销。二是村级债权债务化解难,由于大部分村集体收入少或没有,因此历史欠账无法偿还。

建议“三资”清理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会计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促进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的做好 “三资”清理工作,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有关清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三资清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动员。及时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联系点。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到位、具体方案落实到位、干部力量充实到位。《新区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新区镇 “三资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杨话、镇长陈武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旭,党纪委书记张小王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并明确了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指导员和联络员。各村“三资”清理小组人员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

二、广泛宣传途经,营造良好氛围

全镇共35个村,3.9万多人口,工作量大、任务重。召开了

由全体镇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参加的. “三资”清理培训会议,参会100人次,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村也积极行动,分别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各村组召开会议共57次,参会520人次,张贴标语横幅97条。通过政府发放明白公告进行大力报道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变上面要求为村民要求,变部门工作为全民工作,为“三资”清查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查的思想平台。

三、实施具体、确保清理质量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三资”清查质量。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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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汇报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雨水充沛,林区及其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可燃物急剧增加,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更大工作难度。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周边可燃物,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清理工作。

实践证明,开设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是阻隔林外用火进山入林、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必须全部在林缘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开设要以林缘环山路、自然障碍物等为依托,开设宽度不得低于20米,隔离带内荒草等各种可燃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防火隔离带开设可采取割除、烧除可燃物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草高草密及重点火险区域,要将杂草先行割除后,再划成若干片段烧除。

坟头墓地历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高危区,据统计,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林火占到了林火总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坟头墓地周围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根除火患产生的物质基础,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这次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主要是指林内所有坟头及林缘500米以内的坟头,清理面积要以坟头为圆心划圆、半径最小米,特殊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清理范围,直至消除火灾隐患。林内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必须采取割除方式,严禁点火烧除;林缘区域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农村垃圾清理工作汇报

为了加速推进城乡村容环境管理一体化,切实改善农村卫生和居住生活质量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乡实际,我乡今年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在县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任务,村容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现就我乡20xx年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总结如下:

乡上成立了以乡长邓成祥为组长,副乡长练声霞为副组长,城管办、爱卫办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小组。对8名保洁人员,明确了责任,并制定了相应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措施。

20xx年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农村村容村貌的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5次有关农村垃圾清运的工作会。我乡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聘请的8名保洁员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同时,对保洁员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再一次强调了保洁员的工作责任区域和的工作范围。

今年我乡加强了对村容面貌的整治,对保洁员建立了工作档案和考核制度。各村卫生保洁员在乡城管办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各村进行管理,其次,保洁员每天巡回一次,负责本区域垃圾收集,乡上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实行“每月评定排位”,对前三名进行奖励,提高保洁员的积极性。

为了搞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宣传工作,我乡印“美化家园,建秀美村庄”倡议书8000份发到全乡各农户,同时通过设咨询员、图片展览、播放影像、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宣传面达100%。

修建垃圾桶点41个,购买垃圾三轮车10辆及垃圾桶34个,购环卫服装8套,共投入资金15万元。

20xx年,我乡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是我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工作之一,虽然在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做的不够;20xx年我们要在这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把农村卫生搞得更好,为建设秀美村庄做贡献,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及群众生活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懈努力。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2016关于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本省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署,下同)负责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同级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指导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下一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

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人员)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的办公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坚持合法、公开、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第二章制定与公布。

第七条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办公机构;。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五)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前款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处分;。

(六)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设定的其他内容。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不溯及既往,但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十条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含内设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称起草部门)应当对规范性文件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拟确立的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起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者相关研究机构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或者相关研究机构起草。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一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规范性文件涉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征求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意见。

起草部门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出的意见予以研究处理,并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说明意见采纳的情况。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起草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分歧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存在分歧意见的,应当报请制定机关协调或者裁定。

第十三条属于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起草部门将下列材料报送制定机关,由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依据;。

(四)其他与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的材料。

规范性文件规范的事项依法需要听证的,还应当提供听证材料。

第十五条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下列事项书面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

(三)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四)是否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

(五)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对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存在较大问题,缺少必要程序,相关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法制机构可以要求起草部门修改、补正程序,或者建议暂缓制定该文件。

法制机构对专业技术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论证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由制定机关负责人组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讨论。

第十七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决定,以及需要施行临时性措施,确需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程序。

第十八条制定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办公机构应当统一进行登记,使用专用文号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乡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文本。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保障重大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规范性文件需要解释的,由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提出解释意见,经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审查后,报制定机关审定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建议。

经制定机关审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评估与清理。

第二十一条规范性文件施行满五年的,应当进行评估。

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者实施部门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

评估报告中应当提出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继续施行的意见。需要重新制定或者废止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重新制定、废止。

第二十二条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清理:

(二)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一致的;。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于20xx年2月,额定编制15人,借用国土、城建共计3人,临时招聘人员18人,领导4人,其中(主任、支部书记编制在县城建局),截止目前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8人。

单位成立至今,因资金匮乏等原因,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20xx年至今连续5年都是租用的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作为办公用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共有10个房间,共计面积211.9m2,其中领导办公用房有3间,面积55.9m2;综合秘书股、法规监察股、“两违”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股、财务室、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8个股队人员合并在6个办公室,总面积128m2,大部分都是6人一间办公室;会议室一间,占地面积28m2。我办科级以下人均办公面积仅3.76m2,没有超标。

根据文件要求,正科级干部最大使用面积18m2,副科级干部最大面积12m2,经7月2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我办主任办公室面积20m2,超出面积2m2,书记办公室15.9m2,超出面积3.9m2,但由于我办办公用房系租用,实行一年一租,并要求我办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性质、用途,因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单独的档案室及其它配套服务用房,全部增设在领导及其它办公室。

清理工作汇报

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作风整顿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五项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月××日成立以来,每周四下午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副科级以上干部会、全局作风整顿和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侯亮书记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住建厅苏蕴山厅长对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在局大厅led显示屏上公示清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分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对策。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局督导组也可以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协调会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截止目前,已召开协调会2次。

各科室、分局严格落实每周五16:00前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月××日开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工作安排,向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各科室、分局对20××年以来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等措施,坚持边清理、边解决,对清理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凡是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局督导小组对清理工作实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清理工作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的沟通联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成员作为联络员,保证上下协调联系无逢衔接、高效顺畅。同时,便于群众监督,在局机关门口设置举报箱,及时受理来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清理工作汇报

按照《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xx]7号)、广农业[20xx]108号文件净胜,我镇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纠正和查处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取消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升级活动,建立和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村级农村和谐稳定。

为开展好此次清理整顿活动,我镇迅速成立了以镇纪委、农业、财务等部门的联合清理整顿小组,由镇纪委书记刘燕任清理整顿小组组长,镇纪委委员、分管农业副镇长兰道波认清理整顿小组副组长,镇纪委委员武昌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志坚、农经站余洋阳、镇财管所出纳刘丽君任成员,清理整顿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由农经站余洋阳负责日常工作。

针对清理内容及对查出问题的处理原则,我镇组织镇清理整顿小组集中学习了此次专项活动清理重点,并对清理工作进行的培训,使每个小组成员都明确清理重点。

(一)清理内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此次清理整顿重点是对20xx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

1.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

4.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5.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二)处理原则。

5.对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地应一律取消;

6.对村级组织向农民多收或不该收的款项,各地应如数退还农民。

清理整顿小组成员分成两个组,经过五天的时间,通过查看会计账簿、凭证、发票,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村镇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我镇九个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整理相关线索。同时我镇开通了举办电话5840115,24小时接受举报。在此次清理整顿活动未发现违规问题。

1、缺乏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应尽快建立并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

2、需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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