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1-27 06:52:37 作者:紫衣梦

实施方案是指为了达成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实施方案的精髓在于细节的把握和执行的落地,以下范文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实用的操作建议。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xx]25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名单见附件)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月x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xx办函[20xx]xx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三、检查时限(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秣陵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有序推进我公司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秣陵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为目标;以严惩违章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为手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控力度、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确保我司安全生产形势。

二、活动主题。

认真学习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彻查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内容和目标,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组长:马xx。

成员:李xx杨xx任x。

四:目标任务。

1、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与员工工作相结合起来,组织认真学习,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的范围,谁负责”,全面落实生产责任范围内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更新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手段,进一步开展危害性预防教育,警示教育,自防,自救能力教育等为重点安全教育活动。注重教育的实效性。

五、活动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1、成立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各领导成员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

2、完善相关安全责任制度,班组与员工之间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层次。

3、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监管到位。

(二)重点排查整改隐患。

1、由“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集中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同时要坚持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要坚持开展岗位安全隐患自查。

2、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工作,对局部通风管理、原材料的存放、等为重点,加强排查项次,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能执行整改的当场进行整改,组织进行安全专题检查。

3、认真整治隐患,加强隐患整改的管理,并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检查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及事报告,对于新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要求整改。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1、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地,广泛宣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充分发挥开会的优势,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提高员工防范技能。

3、在会议室宣传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让大家意识到安全问题应时刻小心注意,不仅上班注重安全,下班后也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突出工作重点。

1、加强领导,确保活动的'正常的开展,对活动要进行部署和要求,抓好活动的发动,组织,检查考核,做到有布置,有活动,有总结,确保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2、开展安全生产讨论活动,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深入的讨论,让每一名员工都参与到讨论当中发表自己的意见,指出大家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安全违章行为,让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违章行为,用正确的行为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运行。

六、实施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将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会议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二)实施阶段:

1、组织一次全队性安全大检查,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需要改善的地方进行整改。

2、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制定三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图文。

4、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组织一次“预想事故、现场处理”的演习。

5、各班组完善好各项操作规程。

6、对职工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救护、自救的训练。

7、对检查中提出改善问题进行跟进和审核。

(三)总结阶段:

1:各班组就此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总结。

2:召开总结会议,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评议。对活动中的不足,加以改善。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x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x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xxx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xx〕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xx月xx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xx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xxx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发〔20xx〕x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xx市xx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x月x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x月x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xx〕24号)要求,决定自20xx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

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1、通过学习乘车小常识,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2、激发幼儿主动关心别人,做一名文明小乘客。

3、在绘画和游戏教学中体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

活动图片、音乐《叭叭叭、汽车开来了》、a4白纸若干、油画棒每人一盒。

一、放音乐带领幼儿玩开汽车的游戏,引出主题。

在音乐声中,幼儿与教师一起开汽车进入课室。

——“公交车是什么样子的,和其他车子哪里不一样?

——“公交车前排座位是留给谁做的?

——“我们在乘车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1)出示图1:有个小朋友在公交车上与其他小朋友大声吵闹,走来走去的。

——教师:这样的小乘客能做文明小乘客吗?为什么?他该怎么做?

(2)出示图2:有个小朋友把头伸到窗外东张西望,而且把手伸出去。

——教师:这样的小乘客能做文明小乘客吗?为什么?他该怎么做?

(3)出示图3:有个小朋友在公交车上吃东西,而且把垃圾乱扔。

——教师:这样的小乘客能做文明小乘客吗?为什么?他该怎么做?

三、教师:

我们在乘坐公交车时都要做一个注意安全,讲文明、讲礼貌的小朋友,不能像图中的小朋友那样不注意乘车安全,不讲文明礼貌。小朋友你下次乘车时,你会怎么做?请个别小朋友讲述正确的乘车方法,然后让全班小朋友用绘画的形式,表现自己乘车的行为。

四、幼儿绘画,教师指导。

引导幼儿发挥想象把自己的想法画出来。教师鼓励、启发幼儿根据自己的想法,大胆的绘画,同时细心的添画细节部分,丰富内容。

1、展示幼儿作品,讲述作品内容。

2、在交通安全模拟城,组织幼儿玩“文明小乘客”的模拟游戏。

首先,我通过提问,了解孩子们平时乘坐公交车的经验,让幼儿说说他们在车上看到什么?都坐过哪路车?公交车是什么样子的?车里的前排座位是留给谁坐的……,鼓励孩子们能大胆、积极说己的经历和想法。在看图讲述的过程中,孩子们都能积极讲述图中所发生的事,并能正确判断图中的小朋友的行为对不对,为什么做得不对,这样做有哪些危险,从而了解正确的乘车规则。教学时,我请幼儿说说自己乘坐公交车有没有注意礼貌,遵守交通安全守则,大部分小朋友都能积极回答,有的幼儿还说:“以后我要主动为老爷爷、老奶奶、还有行走不方便的人让座。”在绘画的过程中大部分幼儿都能将自己的想法用绘画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有些幼儿的画较空洞,没有画出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更多的启发、引导。通过这次活动,我班幼儿对安全乘车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知道乘坐交通工具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进一步加大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园所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幼儿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园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园所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与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为切实加强我校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对师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幼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禁园所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

(三)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各类事物入侵园所。

(四)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大力维护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师幼法制教育,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园所暴力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管制刀具的管理,杜绝各类管制刀具进入园所。

(七)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八)疫情期间,一切外来人员禁止入内。

(九)疫情期间,职工尽量减少出入,大门岗、教学楼大厅岗、班级门口岗三岗进行体温测量及消毒。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抓好园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加大对园所周边50米内的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巡查力度,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幼儿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幼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综合治理园所及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园所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支持园所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班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与上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推动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32号)精神,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正面宣传,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职工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坚持安全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2、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宣传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认真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方法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3、做好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精心准备,细化方案,创新方法。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后和建国60周年的各项宣传活动,突出形势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继续通过论文征集、举办论坛等形式,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契机,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1、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咨询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咨询周每日的咨询重点;在此基础上,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协调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做到媒体联动,部门联动,重点突出,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2、以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为对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通过编印发放安全常识读本、安全手册,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贯彻。

3、联合建设部门开展“送安全进工地”,提高广大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送安全进校园”活动,力争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课时教育内容,提高广大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继续联合总工会举办“安康杯”竞赛和“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联合共青团举办“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农民工、青年在活动中的作用。

(三)以“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等为对象,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行动。

1、加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三项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协调教育、劳动、农林等部门,将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

2、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整合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水平。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送教育培训上门,解决企业培训难的问题。

3、开展高危行业中小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和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组织督查组到各区县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现场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监管主体责任,把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部署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

(四)以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发现和探索创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先进单位在活动中取得的经验,修订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建设标准,继续完善考核细则,以创建工作为基础,以点带面,扩大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将创建活动由高危重点行业向各行各业延伸,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2、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和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督促和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以安全文化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为重点,推进全民安全文化建设。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组织、引导和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安全生产领域,创作更多更好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产品。

2、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推广建邺区沙洲街道等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社区(村)建设,修订创建标准,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上水平。

3、结合“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同时以多种手段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公益广告、张贴挂图标语等方法,设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

(六)以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宣传为导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正面舆论引导工作。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创新。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

2、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联系,加强正面宣传。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巩固和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主阵地,更好地为全市安全生产中心任务服务。

3、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借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制订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建立网上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强网上正面引导。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委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安监部门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进度落实。

(二)各地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各区(县)安委办定期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市安委办将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三)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所需经费。要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狠抓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形成合力。鼓励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社会团体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五)请各区(县)于4月25日前,将本区(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及联系人报市安委办,7月1日、10月5日前分别上报一次季度工作情况,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殷长林。

电话:83630312。

传真:83630311。

电子邮箱:ajbgs@。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全园幼儿参与“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一)组织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画册发放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幼儿学习。

项目负责人: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根据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项目负责人:

(三)全员参与,明确职责,多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保障。

1、由幼儿园负责建立园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和门卫共同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安全护送幼儿过马路。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放学时一定要带领幼儿过马路,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负责幼儿安全排队上下车、文明乘车,确保车队安全工作。

1、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幼儿园信息报道员及时客观报道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超载、超速、违规营运等行为,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峰同志兼任。

(一)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交通安全状况。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权属、核载人数、车况、行车线路及保险等情况。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出车情况登记台帐,学校、幼儿园是否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

4.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违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辆、无保险车辆、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电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

6.检查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问题。

7.检查和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县教育局职责。

3.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4.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的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7.负责校门口放学学生乘车安全秩序维护;

8.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警大队职责。

1.负责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2.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4.负责打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证照、超员、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5.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2.负责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黑车;

3.负责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4.协助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四)县安监局职责。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

(五)县广电台职责。

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1.协助县教育局做好本辖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登记工作;

3.协助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由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基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营;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都要经审核确认,领取有关证件,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在接送学生时车前要放置醒目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标识牌,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抽查巩固阶段: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有关镇配合,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内容为:

1.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校车是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接送学生上下学条件的车辆一律扣处。

2.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3.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

4.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教育部门要针对我县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做好整治工作的意义。县广电台、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一次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按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工作的意见书、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过程中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致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xx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xx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本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望安办发〔20xx〕22号)、《长沙市望城区全面推进“强三基、促三安、抓三大”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本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监管、依法行政、有效救援”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实训考核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达标,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及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性,提升应急救援指挥的时效性,增强技术支撑保障的有效性,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和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紧密结合《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统筹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际,分年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建设滞后问题。

——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为重点,带动信息、实训考核、应急救援指挥和技术支撑等体系建设。

——分级管理、分步实施。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合理区分街道、村(社区)二级职责和财政投入责任,按阶段目标分步实施。街道安监站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同级财政负责,根据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予以适当补助。

——优化配置、资源共享。进一步理顺监管能力建设体制关系,以监管需求为导向,优化整合我街道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到20xx年,基本完成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及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任务。街道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号)的要求,达到标准配置目标;安监部门信息化建设达到“办公无纸化(移动化),政务公开网络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及统计、应急救援网络化,会议培训视频化”的“四化”水平;基层企事业单位救援队伍,达到三级或四级资质标准。

(一)加快安全监管工作条件和执法装备建设。

1.街道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根据本单位装备采购的需求,在省安监局制定的统一招标名录中,组织对现场监督检测设备、部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部分监管执法配套设备进行招标,按“统招分签”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及供货价格,并统筹安排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及培训工作;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根据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求也可按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未纳入统一招标名录的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监管执法配套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现场执法装备由省、区两级统筹配备。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前完成20xx年度国家投资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20xx年国家投资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10月前,接受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验收评估,20xx年开始启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现场执法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

2.办公业务用房及执法监管交通工具建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将争取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保证安全监管执法交通工具。

时间安排:20xx年底前落实办公业务及保障用房及执法交通专用工具。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规范。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划(20xx-2018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试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数据规范(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规范(试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等4项规范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规范》,全面推进我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除继续完善和推进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实时综合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外,强力推进和应用市安监局开发的信息系统,不再搞重复建设;按照统一的信息指标代码体系、数据结构和数据传输格式,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2.积极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全面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反馈完善远程办公、移动办公、公文传输、公文阅文等功能的建议,构建信息畅通、功能完善的协同办公平台。

3.配齐装备,全面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积极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行政执法系统,配齐必要的装备,实现处罚决定在线审批、处罚文书现场打印、执法依据自动提示、领导实时全程监管。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4.衔接各有关部门,综合应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及时衔接、沟通区安监局和区政府政务中心,协调和应用相关行政许可系统。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5.拓展升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对我街道开发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继续拓展升级,并向其他行业逐步推进,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时间安排:20xx年7月启动,20xx年10月前完成。

6.完善机制,积极应用事故调查及统计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统计分析机制,配齐装备,积极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事故调查及统计系统,实现与相关软件系统的良好对接。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开始应用。

7.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和考试系统建设。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申报、审批、考试、制证、查询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信息上网操作,达到安全培训工作的标准化、考核网络化、证书规范化、查询便捷化、管理高效化的要求。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试用,20xx年开始全面应用。

8.支持基层对重点场所进行监控试点,对接市安监局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治理的有效监管。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开始应用。

(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扶持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按照“依托企业、政府补贴、协议服务”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指导和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训练和救援,指导、帮助和督促应急救援队伍确定相应资质。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完成。

2、完善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与市安监局应急平台、区政府应急平台、终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与区安监局应急平台对接。

按照“事权划分,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将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技术支撑体系工作,负责全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包括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办公业务用房、执法交通工具、专业装备、信息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市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予以支持和补助。

(一)加强领导、务实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灿辉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谢定伟同志任副组长,各办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的规划、资金投入和装备的配置。

(二)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各村(社区)要积极争取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把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优先支出领域,落实财政投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投入长效机制。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将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

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对燃气管#及站场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燃气管#、重要生产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测检验,过去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八)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有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进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入户安全检查与隐患告知、督促整改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行为。

(十四)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城镇燃气中违规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十六)严厉打击燃气气瓶充装站未经许可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的行为;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报废、“二甲醚”气瓶的违法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上旬)。

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公司、气站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燃气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燃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燃气企业按本方案逐一对照检查,在20xx年7月30日前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xxxx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xxx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xx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联系人:xx。

电话:xx。

电子邮箱:xx。

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燃气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373号)及长治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建发〔20xx〕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xxx、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燃气科,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二、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太原市发生一起因室内人工煤气泄漏导致3人死亡的事件。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镇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内容。

二是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5日至5月15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内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形成完整的自查整改记录和自查总结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我局燃气科。

市局将对我区燃气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在整治期间,要着力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屏(栏)等公共媒体,进行不间断、滚动式的安全用气宣传,并通过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加群众安全用气常识,提高群众安全用气能力。特别是还要借助一些典型燃气事故案例的宣传,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对于老年燃气用户等特殊用户群体,要通过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使其能够真正掌握安全用气技能。

(二)认真开展入户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将人工煤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作为重点,列为最先安排检查对象。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不落、项不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向用户提出书面整改的内容、要求、结果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改。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燃气使用安全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本次百日安全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分别于5月5日、6月5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整治期间,省厅、市局将结合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于7月15日前将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

电子邮箱:xxx。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安全乘车。县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见附件1:各学校作息时间表),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做好双谊镇燃气安全工作,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切实防范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安全重要区域、薄弱环节和隐患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全镇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液化气储存站点,城镇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储存、运输、使用情况。

(一)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

对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管道燃气各输送环节、使用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管道的严密性、仪器仪表、燃气设施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餐饮、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天然气和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

(二)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漏气、设施破损、腐蚀或其他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

全面排查居民类、非居民类用户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督促天然气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1、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经营企。

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将当日安全排查情况收集汇总后报送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使用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对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核查。

2、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企业立即开展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燃气企业完成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3、各村社区要强化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农村区域运行年限较久、抢维修频繁、密闭空间、人员密集以及在建施工工地区域燃气管线安全情况,同时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用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排查安装在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各燃气企业立即对全镇。

所有用气户开展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摸底,对未安装安全报警器的情况进行排查,形成台账,于6月19日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

2、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各燃气企业要求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于6月30日安装到位。各村社区协调配合督促非居民用户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三)总结提升“回头看”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对标对表及时查漏补缺,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社区与燃气企业应形成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二)全面仔细排查,建立台账记录。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信息报送。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镇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联动配合,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燃气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排查问题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建设气站、无证经营燃气及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新政办字[20xx]号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百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3月底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同时,保证本次行动开展有成果、有实效,成立燃气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

二、整治目的、范围、重点及分工。

(一)整治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标本兼治,突出源头管理,依法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创造良好的燃气生产经营环境。

(二)整治范围。

xx区辖区内燃气从业单位和个人,涉及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工程、管道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整治。

(三)整治重点。

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二是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管道、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三是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在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四是燃气管网、重要生产设施、消防设备是否完好。五是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六是经营单位是否开展了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

气瓶收发、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存在擅自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

辖区各乡办: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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