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精选21篇)

时间:2023-12-01 21:29:05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他组织的规章制度范本,为我们的编写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抢修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加强值班管理是及时掌握各种情况,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使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特制订值班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班实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每天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带班,1至2名值班员值班。主要承担上传下达,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

二、严格交接-班时间和交接手续,交-班时间为每天8时整,交-班时要把当班期间已处理及未处理的情况和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三、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和有关报表,建立电子文档资料,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带班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批示,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处理工作。

四、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

五、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空岗,不误事。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值班人员工作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信息要及时记录,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带班主任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快速传达到有关人员进行处置。

2、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根据上级领导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到达事发现场。

3、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对应急事件信息处置之后,必须与派出人员或发生应急事件的单位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和掌握应急事件的发展事态和处置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清楚并及时上报。

4、交接-班时必须双方在场,交-班人要把上一班的有关情况及处置进度完整地传达接-班人,签字后完成交接-班。

为了电梯公司所辖设备在节假日期间安全可靠运行,在出现故障后,能够及时得到维修,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电梯各队设应急维修人员值班。

二、应急维修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远离本队所辖范围,不得无故窜岗。

三、应急维修人员在接到电梯报修后,10分钟内复机,合同约定时间内内赶到维修现场。

四、在值班期间,由于应急维修人员本人疏忽,在复机或维修过程中得到业主投诉的,经确认给予一定处罚。

五、不得无故换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队长批准。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农机发生的各类情况和突发事件,保证农机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合浦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是合浦县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值班工作的`责任部门,监理站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二、应急值班工作具体分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领导由监理站领导担任,值班员由监理站全体职工担任。

三、应急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值班人员如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到岗值班,由监理站领导同意调整其他人员代替,但必须保证按时到岗,并提前向办公室报备。

五、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安排好节日值班。

六、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确保非工作时间的紧急公务及时处理和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根据《遵义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安监局实行工作日夜间和非工作日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由局县级领导干部和驾驶员按周轮流带班,其余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以下称“工作人员”)按班轮流值班。

三日以上节假日、重大敏感时间、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实行县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双岗值班。

第三条 县级领导在办公室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室值班,驾驶员在驾驶员休息室值班。

第四条 县级领导带班时间:周一至周日非上班时间,带班期间不离开中心城区,并确保距办公室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县级领导值班时间:正常作息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其余时间(17时至次日8时30分)不离开中心城区并确保距办公室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夜班17时30分至次日8时30分,白班8时30分至17时30分。

驾驶员值班时间:与县级领导值班时间一致。

第五条 《月值班安排表》由局应急办负责制定,经分管领导审签提前五个工作日印发,《月值班安排表》印发后,值班安排不再作调整。

因公出差(含值班期间因公离岗)、申请公休不能参加值班的,由其自行协商调补值班人员,县级领导干部应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市委综合信息科和市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应报请带班、值班领导同意。

女同志值白班(上、下午各一人),男同志值夜班,煤安局各监管组人员不安排值班,连续三天及以上的假期不安排女同志值班。

第六条 带班、值班期间,县级领导干部负责督查值班工作情况,领导和协调处理紧急公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签发事故灾难、涉安涉访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文件。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登记和处理来文来电来访,填写值班记录,报送值班情况,按时按规定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关闭局机关办公区出入大门及公共区域应关停的水电末端,管理值班设施设备,填写交接班记录等。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严格按《遵义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内容和程序报告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省安委办)的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先报请值班、带班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值班室配置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电视、采暖等设施设备,床上用品除垫絮和枕芯外,按每人一套配发给应参加值班的人员,值班时自带自用,交班时自行带离管理。

第九条 带班、值班工作纪律:

二、值班前和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三、按时接班,按规定内容、程序交接班和报告值班情况,按指定地点、时间值班,按程序及时限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条 值班工作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市安监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给予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

一、值班人员脱岗的及因公离岗不报告的;

二、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的;

三、不按规定时限、内容及程序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报告值班情况的;

四、值班前及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十一条 连续三日及以上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可安排补休。值夜班后属于正常工作日且值班期间接收处理重大紧急信息的,值班后可休息半天。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计发应急值班补助费。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印发《遵义市安监局值班工作制度》同时作废。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

2、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

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地防范与处置工作,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实验中学应急值班制度。

1、根据学校干部分布情况,学校常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每人每周轮流一次参加学校行政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一周值班负责人。

2、值班干部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检查校园安全状况,督促保安、值守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对门卫等重点部位、对学生放学、上学高峰等重点时段地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要问题向值班负责人、校长报告。

3、值班时间应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作息时间,在学生进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学学生全部离校在校园内值班,其它时间应保持电话通畅,可不定时检查、巡视校园。

4、行政值班地安排、落实等具体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学校常年坚持安排、落实节假日的各项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节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工作职责等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办公室值班。鉴于学校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故在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信息传输报告工作。

3、保卫值班。安保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安保科均安排一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不定时检查学校门卫,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督促保安人员到岗尽职;处理偶发事件。

4、节假日保卫值班工作地安排、落实等具体事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为了加强校园夜间地安全管理,防范在这个特殊时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学校特设立安排校园夜间值班巡逻。

1、校园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物管保安担任,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是思想品行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五十岁以下男性。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校园内认真巡逻,检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尤其是学生公寓楼等重点部位。

3、巡逻人员均为两人一班,具体巡逻时间见《夜巡人员职责》,巡查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主动排除,发生事故、案件、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置。

4、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校安保科具体组织实施。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第二条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安排拟定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应急值班室要保持与州委、州政府、县委,各乡(镇)、部门的联络畅通,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应急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四条应急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班工作要坚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原则。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围绕办公室及全县中心工作,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或请假时,由带班领导按照值班顺序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值班员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舆情及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第七条值班员要认真甄别来电来访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可疑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值班员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研判,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九条接受一般性来文来电时,值班员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接受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条值班员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交接班的值班记录,防止处置发生断档。

第十一条值班要使用专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做到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值班员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特大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环境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提高信息汇总和协调处置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值班值守履行本局行政值班及全市应急管理值班值守职责,接收报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信息,协调事故灾害处理事宜。

第三条值班值守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守、应急指挥中心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带班领导职责。

(一)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总责,对接报的信访、举报、投诉执行“首接制”。

(二)监督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对带班期间接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信息做出应对处理。

(三)负责贯彻落实带班期间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事故信息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

(一)负责接听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来电来函、群众举报、投诉事宜等内容的受理登记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负责接收、传达、报送值班期间接到的事故灾害信息。

(三)负责抽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工(农)业园区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值守工作。

(四)负责跟踪核查值班期间接报的事故灾害办理结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反馈。

(五)负责按照领导批示将群众举报、投诉、信访事宜转办相关业务科室,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值班期间应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8时,交接班人员应当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交班。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值班,每日15时前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联办值班室等报告当日值班情况。节假日第一日及最后一日书面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期间总体情况。

第八条事故灾害报告时限要求。

(一)发生一般、较大事故灾害,必须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联办值班室报告。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灾害,必须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联办值班室报告。

第九条事故灾害报告要求。

(一)事故灾害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分钟)。

2.事故发生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办事处)。

3.事故单位名称及经济类型。

4.事故类型。

5.事故车辆、容器、设施等基本信息。

6.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7.事故现场伤亡人数。

8.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9.处置建议、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事故灾害报告流程。

值班人员接到各级各部门(单位)和辖区企业及群众来电、来访等渠道报送的信息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带班领导报告,按要求起草事故报告,经带班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对事故动态适时续报。

第十条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填写《值班日志》,内容准确、表述清楚。《值班日志》由应急指挥中心按月归档。

(二)值班人员接受来电来访,要认真听取,耐心解答,不得敷衍推诿。重要问题要仔细询问,详细记录,立即转办。

(三)带班领导需调整值班班次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值班人员需调整值班班次的,必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后报应急指挥中心备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值班班次。

(四)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值班信息。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一、镇政府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办设立应急值班室,承担全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职守工作。

二、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三、镇应急指挥办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全镇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镇政府、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镇政府值班室及有关办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市县及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六、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办门传达。

(二)凡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四)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办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办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五)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乡值班室反馈,并报本级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六)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各级各办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一)各村支部书记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应急办值班工作制度

加强值班管理是及时掌握各种情况,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使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特制订值班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班实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每天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带班,1至2名值班员值班。主要承担上传下达,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

二、严格交接-班时间和交接手续,交-班时间为每天8时整,交-班时要把当班期间已处理及未处理的情况和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三、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和有关报表,建立电子文档资料,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带班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批示,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处理工作。

四、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

五、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空岗,不误事。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值班人员工作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信息要及时记录,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带班主任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快速传达到有关人员进行处置。

2、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根据上级领导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到达事发现场。

3、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对应急事件信息处置之后,必须与派出人员或发生应急事件的单位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和掌握应急事件的发展事态和处置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清楚并及时上报。

4、交接-班时必须双方在场,交-班人要把上一班的有关情况及处置进度完整地传达接-班人,签字后完成交接-班。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镇域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县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 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 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第六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值班员要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 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二条 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及时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

二、安排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实行党政领导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

三、协调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接报后详细了解事件有关情况,认真准确记录,并迅速向乡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值班期间接到的各类信息、传真、公务电话等,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报乡主要领导批示后,通知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处理。

五、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值班工作,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稳定生产秩序,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1、负责全厂破碎、磨浮、脱水、机电修四个车间的生产协调工作;

1.2、统筹调配各车间所需机电维修工的使用工作;

1.3、负责全厂矿石调运及矿石质量、数量的监督工作;

1.5、负责全厂生产供水,督促相关车间做好蓄水工作,保证生产用水充足;

1.7、负责全厂环保抽查工作,及时排除环保隐患,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2.2、值班期间,设备有故障需要抢修的',除通知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厂部,同时深入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2.4、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有权调动车辆、机电修人员,但调配要合理,对不服从合理调配的,有权作出处罚。

3.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开启手机,以便工作联系。

4.、本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的安全进行。

2、值班人员要掌握病人的病情,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要严密观察危重病人;负责接受新入院病人;检查指导护理员的工作。

3、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及上级请示报告。

4、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迟到、早退。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并由护士长指定人员代替后方可离开。

5、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内容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6、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各护理单元的护士长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长讲评工作、布置当天的工作。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

7、交班者对特殊检查、病情及规定交接的`抢救、毒、麻、限剧药品、器械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为下一班作好充分的准备,接班者若有疑问,需及时询问、清查。交班后,因交接不清,当查不查而引发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交不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8、严格执行交班检查制度,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本协会工作,树立协会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xx协会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对协会值班人员及值班期间拜访协会办公地点的会员及其他人员有效。

第四条值班时间:

第五条值班地点:

第六条。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办公中心请假,假条需有值班负责人签字。补交的假条无效。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鉴于项目处管辖团队数量之多,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整理好广大师生对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由负责人处理。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必要时立即向理事会成员或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维护团队联合会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吸烟、打牌、下棋、酗酒、上网聊天以及从事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办公室进行任何违反协会规定的活动。

第十三条值班负责人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反映,办公中心人员负责监督值班情况。

第十四条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整理好后方可离开。考勤人员负责监督,并填写考勤日记。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协会办公室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监督,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外来办事人员按顺序找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应在办完事之后及时离开办公室,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奖惩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值班工作制度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提高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节假日及平常值班的排列实行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轮流排列,值班时间是在正常作息时间下班后一小时内必须到岗,无特殊情况不得空岗或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要向带班领导请示,带班领导有事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任何班次不得擅自安排轮流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处理好来文来电,搞好交接,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误时误事,要追究带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来反映情况、办理公务的,要问清事由,热情接待,严禁冷硬横的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持整洁,不得出现脏乱现象。

(五)日常工作时间及下班后一小时的空余时间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按以上规定做好衔接。

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值班保障工作,结合值班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现对《市民航局值班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实行局领导带班,各处室、各单位有关同志轮流值班。工作日期间局领导轮流带班,节假日按照原值班安排执行;值班人员分为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按照值班安排轮流值班。

(二)不在岗带班领导和不值班各处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其他值班要求按照《市民航局值班制度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值班工作制度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3、治安管理。

4、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值班时间

1、值班分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两种形式。

2、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夜班每日18:00到次日上午9:00。

3、休息节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白班上午9:00至下午6:00;夜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

第4条每月底由综合办公室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5条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6条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7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公司。第8条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应报综合办公室批准,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

第9条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关好门窗、水电等,若发生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偷盗等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10条值班人员要加强区域内巡视,提高警惕,看护好办公区域内的设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

第11条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经理批准。

第12条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保持公用物品清洁。

第13条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经理。

第14条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白班为50元/天,夜班为30元/天,法定节假日当天另计倒休假一天,连续周六日值白班者可另计倒休假一天。

第16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17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18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值班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堕却乡门卫岗位值班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明确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准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值班室,严禁在值班室内进行影响单位声誉及形象的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值班,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院内的水、电等设施。

1、负责乡政府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勤扫。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乡政府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每日坚持打扫乡政府院内清洁卫生,定期维护院内绿化设施,始终保持乡政府大院内的卫生整洁干净。

2、对出入大院的外来非机动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八小时外),并掌握其离开时间,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乡政府大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大件物品外出,必须凭证明或经领导批准,并经检查后方能放行。

3、熟悉本乡镇干部职工、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政府办事人员及车辆,应问明情况。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准在乡政府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乡政府院内。

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股室站所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党政办公室,防止有关人员冲击单位办公场所。

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乡政府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乡政府大院。无人员加班时,晚上8:00应关闭电子大门;有人员加班时,待加班人员离开后,立即关闭大门。

6、严守大门,办公时间要求敞开大门,非办公时间大门虚掩,晚上8:00后关闭,次日早上7:00开门。

7、负责管理自行车及摩托车停放,做到车辆停放整齐,外来两轮代步工具禁止在乡政府大院内长时间停放。

8、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巡查中发现乡政府公物损坏时,要及时向乡党政办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组织扑救。

9、协助完成乡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须听从乡政府领导统一安排和调遣。

门卫人员对乡政府院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乡政府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值班工作制度

为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监控技术和各种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安全巡逻人员及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种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系统设置状态。

三、对火灾、监控及相关有价值的录像要做好保留备用。

四、严禁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五、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质及其它杂物。

六、未经领导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七、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监控录像内容。

八、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做好监控室设备运行和监控内容的登记、交接。

九、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或酒后值班,工作时间不准打盹、睡觉、看书、看报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坚持对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防潮工作等,使设备始终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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