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5 22:48:38 作者:文锋

在施工中,需要及时解决各种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些施工中的问题解答和常见疑惑,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施工工作。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一个工程的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管理方面有哪些方面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提供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仅供参考。

工程质量

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

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次

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

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100元/次

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不靠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200元。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200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

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带,每人次罚款50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个50元。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60元,并处安全员和工钟负责人个50元。

7安全网和脚手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及时、不闭合;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每次罚款300元。

8施工用电不按照安全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每次每处罚款400元。

9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或操作工疲劳作业,每处罚款500元

以上罚款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交纳到工程监理部,由监理部设专帐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工程奖励

对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无安全事故地工种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和金额,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共同检查评分确定,并按实际发生,在工地例会时当场兑现。

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工地加强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责任明确:现场必须公示各参建责任单位。

2.围蔽标准:施工现场围蔽符合规范要求。

3.标牌齐全:施工警示标牌、标识和标线设置规范齐全。

4.施工环保:严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尘飞扬。

5.物料整齐:分类、整齐堆放物料;标牌清楚,走道畅通。

6.用电可靠:施工用电机具和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可靠接地。

7.操作规范:按规范和流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8.防护有效:安全防护用品配置齐全并正确使用。

9.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现场严禁吸烟。

10.现场清洁:严禁直接在路面砂浆搅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投诉电话:95598。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诊所: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换。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和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驻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潜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蔻保护和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和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施工中要求设置封闭式遮挡,临街或路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临近建筑物面应采取减少噪音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和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醍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

条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清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出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脚手架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牢固,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板须铺满并固定牢固,不得不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做好'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

1、'三宝':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脚手架、电梯进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

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

通道口要设防护棚;。

阳台、楼板、屋面等要设临边防护。

第二十七条施工用电要求:。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四线五相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

5、不准私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电器。

第二十八条提升设备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有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计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确信号指示。

第二十九条提升设备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报验。安装完毕,经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质量罚则。

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负责按照监理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经济处罚。

7.进场的材料经复试不合格,立即退场,如若投入使用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罚款20xx-10000元,并赔偿发包单位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9.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或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

1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执行本条款。

第三十三条进度罚则。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执行。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

按月进行考核,滞后上报的月进度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若滞后于季进度计划除按月进行罚款外,季度计划滞后每次罚款10000元。连续四个月均滞后于月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利解除工程合同。

第三十四条安全施工罚则。

5.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9.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0.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元。

第三十五条文明施工罚则。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3.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处除自行清理外,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其它罚则。

1.有关各方必须按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每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0元。

3.每月月底前一星期内上报下月进度计划,否则下月内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

4.根据施工现场处理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严重情况等相关单位付有连带责任,予以按百分比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条例。

项目部为施工员工提供宿舍,由项目部同意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工程项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项目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项目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个班组要认真维护、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随意订钉、晾晒衣物、被褥,如需晾晒必须到指定晒衣场晾晒。

二、班组长要教育班组人员爱护宿舍内的各种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必须配备六张铁床,规定每个宿舍内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进行设置,不准超出范围进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专人打扫宿舍,将宿舍内的垃圾倾倒至垃圾箱内,严禁乱泼脏水或乱扔剩饭和其它杂物。

四、宿舍内要求统一褥单,被褥铺叠整齐。对洗漱用品以及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床下严禁堆放各种杂物。

五、对宿舍人员应实行挂牌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及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设施、挂安全带。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三、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贴合当地电力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贴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贴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四、电(气)焊割“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景,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五、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专项方案时均要贴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坚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要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头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施工现场进行一切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5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和氧气瓶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乙炔、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贴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贴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凡属下列情景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很多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景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必须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材料、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适宜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适宜的灭火器。

八、特殊建筑施工防火。

1.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景。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保卫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物品及人员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相关人员及班组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工地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交接班时间为早上7:00,傍晚5:00。

4、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晚班要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次。

5、所有人员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全部停放于停车场相应位置,并摆放整齐,由门卫负责通知督促。如门卫人员擅自将上述车辆放入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元。

6、工地大门日常关闭,仅运输材料的货车或上级部门领导车辆方可通过大门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只有通过小门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外来办事人员必须由本工地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在大门周边范围逗留。

7、所有离开施工现场的货车,必须全部检查,外运材料必须有保管员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所有离开现场的人员,如果携带工具袋、工具箱,必须全部进行检查。门卫人员如违反上述情况,每次罚款100元。

8、日常检查或巡视中,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9、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附近的卫生环境。

10、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1、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甚至辞退处理。

12、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白天值班人员:xxx

晚上值班人员:xxxx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项目经理电话:xxxx

栋号长电话:xxx

本管理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乐好国际城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周围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登高作业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材料堆场应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标明疏散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应急照明。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绳和简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建筑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设备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检修计划设备管理制度,检修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制度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润滑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现场料具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现场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图布置码放,分片包干负责。

2)加强现场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及物资变化,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堆料现场的位置,保持道路畅通,减少二次倒运。

3)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调剂,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计划要严密可靠,及时准确保证施工需要。

4)严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线,经常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场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洁。

5)认真执行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料、退料、回发等手续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台帐,对来料原始凭证善保存,按月盘点核算。

6)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7)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现场材料保管必须如下规定:

a)需要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b)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垫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应界线分明,避免混放。

c)现场临时仓库中放的料具必须分类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d)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9)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b)在施工过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帐。

c)现场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开码放,制作统一的标志牌,将合格不合格或待检的材料挂上相应的标牌,成品料标明规格、型号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三)出入口由承包单位派人,并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下负责守卫,严格监督检查所有人员、车辆的出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除本工程材料、设备运输的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五)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六)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七)当施工现场发生车辆伤害事件时,按以下程序组织救援:

a.抢救伤者要及时,体现时间就是生命;

b.抢救方法得当,避免二次伤害;

c.实施现场急救与送医院救治相结合的原则;

d.送现场最近的医院救治的原则;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评价

a.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

b.确定事故类型、伤害形式和范围;

c.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d.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e.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f.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2.3针对伤者的受伤情况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中的二次伤害。

2.4与医院或急救中心及时取得联系,转送伤者,使伤者得到进一步的救治,减少伤亡。

2.5为了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组实施警戒工作保证抢险道路畅通。

3.1外伤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达到总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险。现场抢救时,首先采取紧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加垫屈肢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护伤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转送和进一步治疗。常用方法有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龙网包扎自粘贴包扎。

3.3骨折固定:为了使断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的伤害,减轻伤员的痛苦并便于搬运,常用夹板的方法来固定。搬运时应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担架;

b.脊柱骨折,用门板或硬板担架,使伤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别用手托起头、胸、骨盆、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在担架上,用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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