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专业12篇)

时间:2023-12-03 18:37:56 作者:QJ墨客

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流动和共享,以便更好地协同工作。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由一群人共同合作组成,从事盈利活动。如何打造一家成功的公司是每位创业者都要考虑的问题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功公司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借鉴。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在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二、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急行、不拥挤。发现楼梯有同学跌倒,要立即停止上下楼梯并救助跌倒同学。

三、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楼梯扶手、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屋面。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六、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七、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八、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九、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十一、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十二、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三、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四、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严禁老师、员工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六、学校任何科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七、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十八、未满十二周岁或年满十二周岁,且家距离学校不足1500米的学生不准骑车上学,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

十九、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指挥。

二十、放学时,严禁机动车辆或接学生的家长进入校园。

保险公司的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是由自己的一套管理体系,才能确保每天工作的正常进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险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保险销售业务开展,严格按照保监会批准的经营 范围积极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保险销售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总公司各部 门、各分公司和营业部在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规、高效、创新、务实的核心经营理念,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各分公司和营业部销售团队和销售人员应按照总公司制定 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指引进行业务活动,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合规经营。

第四条 保险销售业务必须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同时严 格遵守下列原则:

1、 可保利益原则。即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无可保利益的保险业务不得销售。

2、 风险评估原则。业务人员必须对投保标的认真进行风险 评估,对于风险系数超过规定,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及时上报并获得保险公司的验险评估批复。

3、 如实告知原则。展业人员必须就保险条款所列明事项如 实告知客户,客户也须尽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夸大保险责任,不得带病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当事人必须亲笔签名(盖章)。

4、 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和投保规则进行业务销售。

第五条 业务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服务 所要求的素质。对于新业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代理人员资格证》、《展业证》后,方可单独上岗开展业务。

第六条 展业宣传

1、 业务人员必须持有展业证、代理人资格证等证件进行 宣传;

3、 业务宣传必须围绕条款进行解释,不得偏离、曲解;

4、 不得运用不正当方式、手段进行展业。

第七条 检验标的业务对象有投保意向后,要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标的查验;

1、 标的坐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

2、 安全措施、安全保护和安全行驶等情况;

3、 经营管理及近期损失情况;

4、 进行风险评估;

5、 遵照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进行标的核保;

6、 投保人身保险必须查实年龄、疾病等情况,并根据公 司要求决定是否体检。

第八条 业务洽谈

1、 业务洽谈时必须先给投保人详细解释保险条款;

2、 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准确的回答投保人提出的询问;

4、 其他应该确定的和告知客户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收缴保费

1、 财产险原则上要见费出单,一次性缴清保费,不得延 期;

2、 人寿险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对于需要体检的年龄段或 大额保单的客户,要先经保险公司核保通过后或体检合格后收取保险费。

3、 人寿险保险费严格按转账形式缴纳,严禁收取现金。

第十条 保单批改

1、 批改保单必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而且 申请理由必须成立;

2、 销售人员应积极协助客户到保险公司按规定办理保单批改。

第十一条 无赔款优待

1、 无赔款优待仅限于车险;

2、 无赔款优待按保险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提前支付,更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二条 可以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勘查、收集理赔资料。

第十三条 为加强xx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各机构网点 的单证管理,规范经营,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现根据保监局对专业代理公司的监管规定,依据保险公司对单证管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 单证管理的基本要求

a) 单证领用采取“领三返一”原则,即领用第三批新单 证时必须把第一批领用的相关单证全部回销。

b) 单证的'使用必须按批次从先到后,按序号从小到大, 按正确的单证流水号对应使用。单证的使用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d) 单证回销前必须按各保险公司的要求规范整理。

第十五条 单证处罚管理办法

a) 单证的错号使用会造成保险公司系统里单证实际使用 情况与实物不一致,严重影响到客户出险理赔,对错号使用的出单员罚款人民币100元/份。

b) 单证套打会造成保险公司系统里数据与实物不一致, 严重时会出现假保单现象,对套打保单的出单员罚款人民币500元/份,并记大过处分。

c) 在单证的抽检过程中发现机构网点的单证实物与单证 岗所发放的单证不一致,如把单证分发给没有向公司报备的网点使用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罚人民币500元/次,并记大过处分。

d) 空白单证遗失处罚。所有的单证遗失必须及时通知单 证岗,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登报挂失的费用由遗失责任人承担。对于遗失保单的负责人,当月内除了按保险公司的规定处罚外,我司还将对该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记大过处分。

e) 遗失已使用单证处罚。对于遗失已使用的单证同样要 在五个工作日内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登报挂失的费用由遗失责任人承担,我司还将对该负责人进行处罚。

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公司定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的分公司。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为省级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家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计划单列市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

省级分公司设在计划单列市的,由省级分公司同时负责前两款规定的事宜。

业务范围。

第五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法人机构设立。

原则。

第六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申请条件。

第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提交材料。

第八条。

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

(三)筹建方案;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筹备组负责人、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查。

第九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中国保监会在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期间,应当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应当听取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拟设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

第十一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筹建期间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开业申请。

第十二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一)股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六)建立了完善的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

(七)有具体的业务发展计划和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等原则制定的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出开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开业申请书;

(三)公司章程;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股东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拟任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司部门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

(八)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九)按照拟设地的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

(十一)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

(十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十三)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审查开业申请,进行开业验收,并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验收合格决定批准开业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决定不批准开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分支机构设立。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不逐级设立分支机构,但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

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的层级逐级管理下级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条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以2亿元人民币的最低资本金额设立的,在其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千万元的注册资本。

申请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前款规定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七条。

设立省级分公司,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设立其他分支机构,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或者由省级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在计划单列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定的分支机构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出设立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

(二)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健全;

(三)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四)对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已进行充分论证;

(八)有申请人认可的筹建负责人;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材料。

第十九条。

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

(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

(五)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六)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八)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向申请人发出筹建通知。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本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开业验收。

第二十二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业验收报告:

(一)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三)建立了与经营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四)具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对员工进行了上岗培训;

(六)筹建期间未开办保险业务;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开业验收报告应当附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筹建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证明;

(三)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计算机设备配置、应用系统及网络建设情况报告;

(五)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

(六)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情况报告,包括员工上岗培训情况报告等;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

1.根据总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本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同时对计划实施督导、检查与促进,确保本公司高效有序的经营。

2.依据本公司年度工作规划,指导和批准并监督实施各个职能部门制定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政策、财务预算,使其科学、合理并具备可操作性,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3.依据总公司各业务部门战略对本公司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及监督,贯彻执行总公司对分管部门所做出的决定,确保总公司的发展思路在职能部门中得以实现。

4.在本公司所辖业务范围内,就重大问题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税务部门、中介机构进行联络与交涉,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为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5.负责对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管理者进行业绩考评,保证对职能部门领导者有效的管理与合理地激励,并对总公司管理的本公司人员提出任免建议。

6.合理配置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确保具有恰当技能的人员开展工作。

7.指导培养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确保其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

综合部岗位职责

2.协调与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事务,提高整体办公效率;

6.制定并实施员工薪酬福利保障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并顺利实施;

7.领导对权限内员工和机构的审计监察工作,确保审计监察工作准确实施;

9.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协调安排培训项目,促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11.管理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12.组织实施公司员工招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提出任免建议,保证对本部门员工的有效管理与合理激励。

人力资源管理岗岗位职责

1.研究、分析公司人力资源状况,拟制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

2.对本部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提出调配、任免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理,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各类人事报表;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员工招聘,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劳动合同;

5.确认和分析培训需求,拟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培训项目;

6.承办公司党、工、团组织建设事务,协调安排党、工、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信息技术岗岗位职责

3.制定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全系统设备管理信息库;

4.保障公司内外部网络的通畅行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5.分析并处理公司系统网络隐患和故障,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日常正常运行;

6.监控网上信息流量,保证全系统网络安全顺畅;

7.加强业务数据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业务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

文秘、宣传、信息岗岗位职责

2.承办公司领导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安排落实公务活动;

4.拟定并实施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协调开展相关活动;

5.拟定公司年度宣传、公关计划及经费预算,具体策划并实施对外宣传、公关活动;

6.承办公司保密工作事务,管理公司印章。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对会计信息质量负责。

2.负责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和其它临时报表。

3.负责编制、汇总公司的会计报表。

4.负责公司税款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税款的缴纳。

5.负责组织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与催收,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登记各种备查簿。

6.负责组织财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7.协助外部监督和检查,配合外部审计。

8.负责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装订与打印;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协助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到期后,协助会计档案的销毁。

9.负责按期进行财务分析工作,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公司财务状况。

10.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负责定期分析财务预算的完成情况,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

11.负责公司成本费用管控。

12.负责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3.负责资产状况的调查与核实,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供财务依据,负责组织不良资产的清收及核呆工作。

14.实施其他日常财务管理,进行财务事项的调研及反馈等。

15.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账户(网上银行)、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对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支票、收据和发票的保管、领用、签发和登记工作,不得开具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负责定期存单、支票和有价证券等的保管工作,负责相关备查账簿的管理与登记。

3.负责及时对收、支的现金和支票到银行办理手续。

4.负责按规定办理赔款等业务开支的支付、费用开支,税金的缴纳等及其它收支事项,并负责审核各种报账票据,负责现金、转帐收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负责收入户资金的及时上划,填报《资金调拨申请表》和《大额赔款(费用)审批表》及时向总公司申请支出、费用户的资金,并按月编制《资金月报表》。

6.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7.负责定期向开户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确认函。

8.负责保管财务印签。

9.其他事项。

计划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定,管理和协调所辖公司的统计工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计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负责汇总综合业务统计报表,编制上报总部和当地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

3.规范统计业务流程,检查、指导所辖公司的统计工作,定期向总公司上报工作总结。

4.对本地区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实行统计监督。

5.完成总公司及有关部门部署的统计任务,并为其收集、整理、提供统计信息资料。负责本地区统计资料汇编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数据资料。

6.开展统计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做好咨询工作。

7.负责组织公司统计工作经验交流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单证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总公司有关单证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单证的安全、完整。

2.负责总公司授权单证的印制。

3.负责单证使用计划的申报、领用、保管、发放及结报。

4.负责单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归档工作。

5.负责财务单证的清理、盘存,确保账物相符,单证流水号无差错。

6.负责单证的电脑录入工作 ,及“收、发、存”的情况

核保/分保岗岗位职责

1.制定、完善业务承保实务标准,核保流程以及承保质量管理办法。

2.参与对拟承保业务进行风险查勘、风险评估,确保对风险的合理控制。

3.对拟承保业务根据风险查勘、风险评估的结果审核确定承保条件及价格,提出分保意向,按照分级授权进行核保处理。

4.参与有关保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分析承保业务状况,提出相关工作的改进建议。

6.对出单员、复核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7.为展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业务投保和风险管理咨询。

8.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保信息/综合岗岗位职责

1.协助维护业务基础数据库,缮制相关报表

3.对已领取和已使用的承保业务单证、业务报表、相关业务资料整理、装订、归档,保证资料的完整无缺,降低经营风险。

4.筹备安排本部门所组织的会议、培训等工作。

5.处理、整理各类业务管理文件及材料。

6.协调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相关工作。

7.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的其他工作。

出单员岗位职责

1.初步审核投保单、批改申请。

2.初步审核相关投保资料。

3.录入承保信息或编制承保审核材料。

4.提交复核。

5.对经过核保程序审核同意的业务,签发保单或暂保单或批单。

6.按相关业务规定对个别手工出单业务及时在系统中补录。

7.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的其他工作。

业务处理中心服务承诺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业务权限、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业务处理。

2.对展业部门及客户的提问、咨询(包括现场和电话),要热情周到、耐心负责,做好登记和记录,不能态度生硬、漫不经心、敷衍了事。

3.对安排和接待的工作要讲求办事效率、诚信守诺、认真负责,不能拖拉、推诿。

4.工作中遇到或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反映、及时处理。

5.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抄写业务信息资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

6.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8.不能利用办公用电脑进行打游戏等娱乐性活动,

9.自觉维护公司的人文环境,使用文明用语,不讲文明忌语、粗话,不大声喧哗。

10.自觉保持公司办公环境的整洁,不乱堆乱放,不乱吐乱扔。

业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1.负责接受客户及承保业务人员出险报案、立案、结案;

2.负责组织查勘、定损、理算工作;

3.负责支公司系统理赔及客户服务工作制度的制订及检查落实;

4.负责及时向其他部门反馈理赔中发现的问题;

5.负责客户回访工作并处理客户投诉;

6.负责赔案分析工作,为总经理室制定业务政策提供参考;

7.负责与总公司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8.负责完成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理算、结案岗岗位职责

1.负责缮制赔款计算书;

2.负责对赔案进行结案处理,并登记台帐;

3.负责将结案信息反馈给报案接待岗通知客户或承保业务单位领取赔款;

4.负责向总公司再保部上报涉及临分案件的`结案情况;

5.负责向核赔人员通报涉及代位追偿赔案的结案情况;

6.负责赔案案卷的整理归档;

7.负责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卷接待岗岗位职责

1.负责对赔案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审;

2.负责赔案整理及资料粘贴工作;

3.负责审查赔案资料是否齐全;

4.负责对赔案进行立案处理;

5.负责赔案流程跟踪及记录工作;

6.负责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案接待岗工作职责

1.负责接受客户及承保业务机构出险报案;

2.负责向承保业务单位反馈客户出险信息;

3.负责查抄单底、缴费情况及分保情况;

4.负责调派一般赔案的查勘人员;

5.负责赔案处理完结后的客户电话回访工作;

6.负责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勘/定损岗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查勘定损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执行业务管理和查勘定损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编写查勘工作报告,重大赔案需编写重大赔案上报表;

6.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出险报案通知书;

7.负责告知客户索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8.负责及时向核赔人员反馈现场查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9.负责完成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6.开发、协调、管理中介、代理机构,推进中介、代理业务的不断发展;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辅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开展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保险代理的管理,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试行)》。本规定涉及公司综合、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营业部可依此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有关细则。

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室。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第一章 经理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主持本代理公司全面工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条 充分发挥总经理室集体领导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保险法规。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 负责组织研究、制定代理公司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第四条 加强本代理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传播企业文化,关心员工生活,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 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业务分析会。分析形势,掌握动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对策。

第六条 密切与保监办、同业协会、保险公司的关系,掌握信息,拓展思路,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加强与同行业公司的交流,促进本代理公司健康发展。

二 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七条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 负责绩合部和协调公司各部门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

第九条 协助领导做好主管机关、社会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

第十条 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的起草,以及负责公司发文审核和收文的拟办意见。

第十一条 负责公司信息和来信、来访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公司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公司的各项单证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公司后勤及车辆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人事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七条 负责公司人事劳动管理,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及机关员工考勤。

第十八条 协助营业部对员工的招聘、考核、晋升、解聘等工作。 第十九条 负责公司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协助业务部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条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二条 负责财务部工作,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予决算工作。

第二十四条 负责公司代理保费收入、业务收入、手续费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负责公司机关费用的开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业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二十七条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八条 负责公司业务部工作。搞好市场调研分析,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十九条 负责审核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及协议。

第三十条 协助营业部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十一条 负责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分析、评定。 第三十二条 与人事部组织员工的培训和考试。

第三十三条 接待保户的投诉和回访客户。

第三十四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营业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三十五条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十六条 负责营业部全面工作。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

抓好经营工作,按照公司下达的业务指标,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采取有力措施j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保费任务。

抓紧人员招聘,不断强化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公关强、守纪律、勇于进取的高素质队伍。

加强与保(客)户联系,接待保(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适时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劳动竞赛和文娱活动,提高全员展业积极性,丰富全员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十七条 积极传播企业文化,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加强全员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员工实际困难。

第二章 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 综合部职责

第一条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国家金融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二条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公司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 代表公司领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与主管机关、社会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

第五条 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的起草。

第六条 负责审核公司发文文稿,对各种收文提出拟办意见。

第七条 负责公司各种行政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

第八条 负责管理公司文书档案。

第九条 负责制定公司政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负责公司的新闻发布和形象宣传工作,组织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十一条 负责编写公司信息及宣传材料。

第十二条 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电脑设备除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第十三条 负责公司的各项单证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责公司的车辆管理及其它后勤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公司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及来信来访。 第十六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 人事部职责

第十七条 负责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 负责拟制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十九条 协助营业部对员工招聘、考核、续聘、解聘工作。 第二十条 负责机关员工的劳动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负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编制教育培训计划,并与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员工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负责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负责对违反劳动人事纪律员工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财务部职责

第二十五条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保费收入、财务收支等计划,并提出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负责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 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制度,并监督实的施。

第二十八条 负责编制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九条 负责建立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按时完成财务预决算。

第三十条 负责公司代理保费收入、业务收入、手续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负责公司的财务分析和经营分析,及时向领导报告经营情况。

第三十二条 负责对公司机关行政费用的开支及会计核算。 第三十三条 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 业务部职责

第三十五条 负责贯彻执行保监会有关业务政策,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六条 编制公司中长期业务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

第三十七条 负责保险市场的调研分析,制定公司业务发展的规划。

第三十八条 负责审核重大的代理合同及协议。

第三十九条 负责组织代理人的培训与资格考试工作。

第四十条 负责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分析、评定。

第四十一条 接待保户的投诉。

第四十一条 协助营业部制定业务管理细则。

第四十一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 营业部职责

第四十四条 分解落实业务下达的指标,保证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十五条 制定本部人员每月任务目标,并进行考核、评比,确保序时进度。

第四十六条 辅导新人开展业务,定期开展业务交流,解决展业中疑难问题。

稳第四十七条 定骨干队伍,积极培养人员的良好心态,化解心理压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十八条 安排人员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展业技能。

第四十九条 督促本部人员建立个人业务台帐,准客户档案等。 第五十条 督促本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 加强凭证管理,对本部人员新领用的各种凭证进行登记、销号,每周盘点一次。

第五十二条 经常进行市场调研,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代理业务发展。

第五十三条 在工作、思想、生活上关心本部人员,使员工感受集体大家庭的温暖。

第三章 综合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包含日常办事程序、文书处理、会议、保密、信息等政务方面和事务方面的内容。

二 工作程序

第三条 下级对上一级负责,上一级的工作指令,下一级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四小时内给予回复。

第四条 对上一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超出本级或本部门权限,必须提出本级或本部门的意见,经本级或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请上一级做出决定。

第五条 公司经理接受下一级的请示后,由总经理根据职责权限做出相应的决定,或决定是否报董事会批准或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六条 文件如需有关部门会签,应会签后交有关领导批示或签发。

三 公文处理

第七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要有人员保管公文工作,保证公文安全。

第九条 公文必须经过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以公司名义行文的公文,一般可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涉及全局性的公文由总经理签发。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如必须改动,应报签发人同意。

第十条 缮印的一切公文需有签署,符合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校对无误,份数准确,校对人应在文稿上签名。

第十一条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印章管理人可不予盖章。 第十二条 封发公文时要对公文进行检查,防止差错。

第十三条 公文办完后,应根据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几个单位的联合发文,由主办单位立卷。

第十四条 立卷公文,应按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七 档 案

第十五条 档案是指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保存价值的

各种文件、保单、传真、单证、报表、账册、照片、软盘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

文件材料。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保险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声像

档案等,它们是公司保险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把在保险业务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有

保存价值和可以利用的各种文件材料,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l、按照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档案。

2、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公司的各类档案和有关

资料。 。

3、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4、负责编辑各种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 档案利用者要负责所借阅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泄密、遗失、污损、严禁剪裁、涂改、篡改档案。要遵守档案借阅制度,履行档案借阅和归还手续,未经准许,不得转借档案。

第十九条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进行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对确定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监销人员应在销毁单上签字。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保险代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根据国家《会计法》和《企业财务准则》、《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统一核算自负盈亏并照章纳税的财务体制。

第三条 公司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的领导负责制,严禁多头审批和乱开支的口子。

第四条 财务收支实行计划管理,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收支预测、控制、分析

的工作。

二 财务收支计划

第五条 财务收支计划根据代理业务发展计划和其他计划,按照实事求是和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六条 公司向董事会报财务收支计划的时间为计划年度的元月二十日以前。

第七条 财务收支计划经经理审核和综合平衡并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八条 财务收支计划的具体内容每年另行规定。

三 银行帐账户管理

第九条 一切业务收支必须在按规定开立的账户中核算,严禁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搞帐外经营。

第十条 收到外单位的转帐支票,必须在18小时以内交开户行托收,逢节假日必须在休假前交开户行托收。

第十一条 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除合理的现金库存外,现金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严禁出租、出借账户。

第十二条 坚持及时与银行对帐,每月月终要向开户银行索取对账单,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三条 本公司属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募集,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资本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经股东会决定,向保险监管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 公司负债均按发生额计价,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和付费标准支付利息和费用。

五 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不属于经营中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计价根据《会计核算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为3%,分类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 分类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1)房屋及建筑物 35 28

房屋 6 16.2

简易房 20 4.9

建筑物 6 16.2

(2)交通工具 6 16.2

(3)电子设备 6 32.3

(4)通讯设备 6 16.2

(5)电器设备 6 16.2

(6)其他 6 16.2

低值易耗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物品。

第十八条 递延资产

l、递延资产指开办费、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2、开办费自公司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摊销期不超过5年;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改良支出按租用年限平均摊入成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3、经营性租赁大资产的装修、改良购置费用在lo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公司报董事会批准,未经审批不能进行。

六 代理保费收入的管理

第十八条 保费收入指公司按规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及储金折算的利息。储金折算利息是指在会计期末,按本期储金平均余额和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十九条 公司在向投保人代理收入保费时,必须按实收金额向投保人开具保费收据,收取储金不得向投保人开具保费收据。 第二十一条 保费收据按以下规定管理:

1、保费收据由保险公司设计,使用单位从综合部领用,经财务部盖章方可使用。

2、保费收据一律由专人管理,按顺序号套写填开后交出纳员收款。保费收据不得交由业务人员填开。

3、出纳员在收妥款项后,将发票联交投保人,将收回联全额做代理保费收帐。

4、专管人员要对保费收据的领取、使用、上缴情况按《保费收据使用情况登记薄》的要素进行详细登记。

5、保费收据存根联和作废收据全套必须交回综合部存档,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

七 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手续费支出

1、手续费指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支付给代理单位和个人的报酬。

2、手续费的具体比例由业务部门按照代办工作范围和程度及险种确定。

3、支付手续费要有代办单位或个人在手续费支付单上盖章或签字。

第二十三条 业务宣传费 . . +

1、宣传费是指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材料

印刷费、宣传品的购置费。

2、宣传费按当年营业收入的6%控制使用。

3、公司要加强宣传品的管理,建立宣传品的购置、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2、业务招待费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控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业务管理费

业务管理费包括: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租赁费、修理费、保险费、公杂费、咨询费、审计费、绿化费、宣教费、资产摊销、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车船使用费、银行结算费、取暖降温费、安全防卫费、诉讼费、公正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印花费、房产费、同业公会会费、学会会费、其他。

八 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七条 财务报表的表式、报送时间按《会计核算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负债总值、增(减)量、结构、质量、增减变动原因。

2、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增减变动及原因。

3、利润实现、税金交纳情况。

4、对本期和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重要赔案情况。

第二十九条 主要财务指标

1、负债经营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0%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赔付率=(本年赔款支出/本年代理保费)*100%

4、费用率:(本年营业费用/本年营业收入)*100%

第三十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于每月终了后的10日内报总经理室。

第五章 业务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保险代理业务开展,按照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积极从事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保险代理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各营业部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 承保业务管理

第三条 承保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l、可保利益原则。即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财产具有可保利益,无可保利益的财产不得承保。

2、风险评估原则。展业人员必须对投保财产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对于风险系数超过规定,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不得承保。

3、如实告知原则。展业人员必须就投保单所列明事项逐一询问客户,客户须如实回答。不能带病投保。投保人必须签名(盖章)。

4、按照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进行承保。

第四条 展业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从事保险中介服务所要求的素质,对于新展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代理人资格证》后,方可单独上岗。

第五条 展业宣传

1、展业人员必须持有工作证、身份证、展业证等证件进行宣传。

2、展业人员必须带有条款等有关业务资料,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地进行公关展业宣传,不得搞虚假、欺骗。

3、展业宣传必须围绕条款进行解释,不得偏离、曲解。

4、不得运用不正当方式、手段进行展业。

第六条 检验标的

展业对象有投保意向后,要按下列规定进行标的查验:

1、标的坐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

2、安全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行驶等情况。

3、经营管理及近期损失情况。

4、进行风险评估。

5、遵照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进行标的核保。

6、投保人身保险必须查实年龄、疾病等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决定是否体检。

第七条 业务洽谈

1、业务洽谈时必须先请投保人详细阅读保险条款;

2、展业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回答投保人提出的询问;

3、 确定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率保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

4、其他应该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 收缴保费

1、签发保单的同时,原则上要一次缴清保费,不得延期。

2、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对于需要体检的年龄段或大额保单的客户,要先进行体检,后收取保险费。

3、对于签单后而未收取保费的,出险后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单批改

1、批改保单必须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而且申请理由必须成立;

2、代理人员应积极协助客户到保险公司按规定办理保单批改。

第十条 无赔款优待

1、无赔款优待见限于车险。

2、无赔款优待按保险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提前支付,更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 代理中介公司可以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勘查,理赔。

三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业务专用章由业务内勤专人保管使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用。

第十三条 代理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的秘密,不能搞虚假欺骗宣传,不能有吃、拿、卡、要等勒索保户行为,更不能擅自撕毁或丢弃保证。

******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1、凡在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员工必须是本企业内部员工,入住前须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企业统一安排床位。

2、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必须办理好暂住证,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检查需要。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留非企业员工住宿,员工家属来访,需过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并出示相关证件,由企业统一安排,但不超过1一个月的期限。

4、企业为员工提供被褥、枕头、毛毯,员工需缴纳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据,员工退还宿舍时,企业凭收据退还押金。

5、为方便员工,企业把每一宿舍楼101房间设为管理区,并安排两名管理员。管理员负责检查各个宿舍的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6、宿舍钥匙由室长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钥匙。如有遗失情况,应报告管理员重新配置,配置费用个人承担。

7、宿舍内个人贵重物品,应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别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别人的物品。

8、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严禁使用功率大的电器。

9、企业每月免费配给各宿舍一定量的电,超过规定度数的电费由宿舍内成员负担。

10、室长根据宿舍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值日,员工应积极的保持好宿舍卫生,不乱扔乱放。

11、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行为,严禁非法不轨行为的发生;严禁往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蒂。

12、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的喧哗、打闹或乱窜寝室,影响他人休息。

13、员工离职、退休、免职、开除、解雇的,应与离职之日起,3天内,搬迁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员工存在以下行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管理员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赌博、斗殴的,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经常在宿舍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的,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的及其他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1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根据情节严重,罚款20~200元,对屡教不改者,可另行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

厂日常管理制度

在当今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大趋势面前,为了提高厂里效益和保护工人的利益,制定一下规定:。

1.个人利益小于厂里利益,厂里利益小于国家利益。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

2.在不要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厂里所有人应听从王志宏同志一切安排,不听从者看情节轻重按厂规处理.

3.在上班期间厂里出现任何紧急情况厂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如不汇报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有厂长负责.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张长春和我国劳动法共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应该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未尽事宜,另做协商。

日常管理制度

商场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经理要定期抽查夜间值班状况,如果查到值班不负责任,对值班人员及主管将予以重罚、降职、劝退等严厉处置。

厂商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挪作它用。消防设施(如;灭火箱、消火栓、安全通道)旁,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地下停车场要确保没有污染、没有汽油味、尾气味,不得有漏油汽车开进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半小时巡视一次,严密检查有无车辆漏油。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地下停车场。

所有电梯定时安全检查;配电房、空调油库、气阀等每年定时检修;油库逐步取消(改为用气),油库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抽烟、电焊、车辆等明火,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商场(如常州装饰城等)旧的设备(如空调等)、电器、电路定时检测,发现隐患或不达标立即申报、更换。

商场严禁煤气罐、易燃物品进场;场内不能设仓库,一律取消角楼、隔层(原有的如灯具区角楼等要经常检查);更衣室、柜子、角落等要经常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仓库里必须用防爆灯。

电瓶车不得在商场内充电,商场要安排地点集中充电,由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充电器和电瓶温度。充电场地必须排风通畅,现场摆放灭火设备。

切实加强集团各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包括集团公司、各区域中心办公场所、商场),办公室插头、饮水机、充电器等(指定责任人)下班时拔掉,尽可能切断总、分电源。

员工宿舍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入住人即为安全责任人。如发生安全事故,予以劝退。办公室要定期安排检查宿舍安全现状。

商场电梯设施、消防设施、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线路、高压防护工具、各类仪表、避雷设施、燃气阀门等设备物品要按国家及当地法规定期请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检测并取得相关证件。

各商场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在供暖期及时开启中央空调,无法规要求的根据实际气温及商场实测温度开启中央空调供冷、供暖。商场夏季温度控制在26度,冬季温度控制在18度。

夏季避免安排员工中午室外高温时在露天工作,广场保安要缩短换班时间,为高温环境工作的员工准备防暑用品、食品、药品。

商场供水箱(池)每年进行2次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用水标准。

商场营业期间禁止厂商使用气味较重装修材料装修及维修,禁止对绿植喷药杀虫。夜间高场要换新风,商场春秋季要打开通道门整体换新风1一2小时,夏季2一3小时,商场装修厂商多时可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延长换风时间。

商场营业时间禁止大噪音电动工具施工,装修施工噪音要控制60db以下。

日常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需在考勤表上签到。有事提前请假,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勤。

2、每日早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参加,如有急事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者,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五次警告以上含五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3、所有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保存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4、工作时光内办公室人员需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等;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不得在办公期间打扑克玩游戏听mp看影碟等,发现一次给予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5、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手乱放乱扔杂物如饮料瓶废弃的纸张纸盒等,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持续办公区域的整洁干净卫生,持续良好的工作环境,发现一次给予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

6、下班后,务必把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及插排开关电源断开,把桌椅摆放整齐,收拾好办公用品,维持办公室清洁。

7、每日值日人员需提前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若发现忘记打扫卫生者,给予一周打扫卫生的处罚。每日值日人员后还需要检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前一天晚上是否切断电源。若发现有电器未切断电源的现象,给予当事人元负激励,给予前一天晚上最后离开的人员元的负激励,上班前首先整理好自我办公桌,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8、所有办公室人员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各种设备办公用品等,无故损坏公司办公设备等应按照原价予以赔偿公司。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降低消耗和费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9、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务必关好门窗,检查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排开关的电源是否断开,一切检查落实好,然后在检查登记表中签字离开。

注:办公室所有人员互相检查、互相监督,共同建立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以上所有的负激励作为办公室日常费用的开支,由专人负责记录保管。

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七、 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2、 了解酒店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 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4、 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九、 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十、 防火检查分为三个方面:

1、 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和帮助处理;

3、 当地消防监督机关的定期检查;

十一、防火检查的内容:

1、 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 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健全,防火设备齐备;

3、 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 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十三、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

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十四、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在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 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五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有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 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第七条 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校内主楼,餐饮中心消防系统的指挥控制中心.为加强管理规定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市消防有关文件要求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4人。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及酒后上岗。

二.控制室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感.能够熟练使用操作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了解和掌握楼内各类消防设备的功能和作用。

三.控制室内禁止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确因工作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

五.出现报警信号后,严格按照各项规程进行操作。设备出现一般故障应及时处理,无法排除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安排维修。

六.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爱护设备及各类用品。操作台上不准放置水杯及其他杂物,设备电源未经允许不得私接滥用。

七.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不准使用管理计算机做与本职无关工作,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八.室内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用电话进行联络. 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专线。

消防设备启动操作规程

一 . 关闭有关部位防火卷帘门:

根据失火方位及火势大小采取隔离法,值班员控制降落.若没有降落回答信号,则迅速通知有关人员现场强行落下.

(注:用于疏散逃生是先降中位,阻止火势蔓延直降下位.)

二 . 停止有关部位风机,关闭风阀.

三 . 控制消防电梯迫降首层.

四 . 接通事故照明与疏散指示灯.

五 . 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六 . 按疏散顺序接通本层与临层的讯响器.

七 . 打开本层与邻层消防广播:

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录音不断向选定区域播出.

八 . 启动消火栓泵:

当接到消火栓手动报警信号后,启动消火栓泵.若不能启动,应立刻联系消防泵房工作人员强行启动.

九 . 启动喷淋泵:

当某层发火灾时,失火部位的喷淋头爆破喷水.接到水流指示器与压力开关动

作信号后,控制室值班员启动喷淋泵.若不能启动,则通知有关人员现场强制启动

十 . 启动排烟风机:

发生火灾时,值班员控制打开该层与邻层排烟阀,启动排烟风机.

(注: 主楼排烟机启动前先开启屋顶排烟机防火阀.)

十一. 启动送风风机:

根据发生火灾的具体方位,迅速打开相应送风阀,启动送风机.

(注: 主楼送风机启动前先开启屋顶送烟防火阀.)

十二. 接到送风机防火阀70摄氏度自动关闭信号后,关闭送风机.

十三. 接到排烟机防火阀280摄氏度自动关闭信号后,关闭排烟机.

消防值班员工作流程

(一)到达报警现场值班员

一 接到报警信号后,值班员立即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赴报警地点,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

二 如未发生火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做好决定记录.

三 确认火灾发生,在火势较小并能够利用现场工具迅速扑灭的,则立即组织人员灭火.

四 如果火势较大,应按下邻近的火灾手动报警按钮,迅速通知控制室,启动相应联动消防设备,及时反馈现场情况.

五 查看排烟阀,送风阀是否开启.如未动作则手动强行打开.核实风机工作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汇报.

六 接插消火栓水龙喷射灭火,按下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通知启动消火栓泵.合适水压是否正常.

七 组织工作人员沿消防通道秩序疏散,指明逃生方向.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查看防火卷帘降落情况,如有异常则手动强行落下.

八 协助消防人员扑救,保护火灾现场,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九 设备复位,维修更新损坏原件.

(二) 控制室留守值班员

一 接到确认火警信号后,按操作规程手动启动相应联动设备,并注意接发回答信号.时间紧迫情况下应将联动控制器转为自动状态.

二 立即向保卫处及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并拨打”119”向消-防-队报火警.

三 发现设备异常迅速联络相应人员组织抢修.

四 保障通讯畅通,核实电梯是否迫降.调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查看火灾现场情况.

五 协助查明火灾原因,做好各项记录,处理设备复位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店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1、装备各种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不同部位的具体情况和消防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健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灭火器档案,档案要做到内容完整,图字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3、对各类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表,严肃查处违反消防规章制度和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并将事故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的查处,追查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

6、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消防安全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7、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逃生。发生火情积极参加扑救。

8、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首先发现者应立即向站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扑救措施和报火警。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吸取教训。

昆明市盘龙区风采理发店

2015年5月31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疏散预案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顶案。

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昆明市盘龙区风采理发店

2015年5月31日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为提高广大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进行普遍、深入、经常地消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及操作技术培训。

对新入店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教育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针、危险性质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防火防毒急救常识等。

消防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教育内容:各部门岗位的危险特点及机械设备特点与事故预防方法,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等。组织进行。教育内容: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凡从事特殊危险操作工种的员工,由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

日常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四大节日”(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自防自救能力。

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张记经理室

2015年6月8日

日常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觉维护公司形象,礼貌待人,轻声慢步,服装整洁,举止得体;。

第八条上班期间不得饮酒;。

第九条下班后,把桌椅摆放整齐,收拾好办公用品,并清扫地面,维持办公室清洁;。

第十条防火、防盗、防事故,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尤其要注意用电设备如空调、电风扇、电热扇、传真机、电脑、复印机、打卡机、个人充电器等一次使用时间不要过长,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1.教案检查信息反馈,开学前一周,教导处对教案进行检查,期中、期末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2.课堂教学评估反馈,每学期学校将组织评估小组对全体教师的课教学进行评估,听后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并认真填写听、评课记录。

3.领导、同行听课反馈。每学期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制度规定听课。

4.教学常规检查反馈。教导处每日对教师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5.实验运行状态反馈。

6.学生成绩反馈,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要将学生成绩如实反馈给学生和学生家长。

7.试卷分析反馈,每学期期中、期末,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试卷进行分析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

日常管理制度

一、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品原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于米面油及调味品等定型包装原料采购要遵循定地点、定价格原则,采购员采购,食品管理员验收。要求做到“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即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资料应加盖供方红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

3、采购粮、油、面粉;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购人员向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5、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过期的食品和非定点屠宰的猪肉及其它肉食品。

6、购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不应采购。

7、采购食品时应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8、采购食品时应做好所采购食品的各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登记,建立登记帐册。

三、学校食品专门人员验收登记。

1、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验收员,验收员须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严格把关,拒收无合格证、无厂址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油、面粉、调味品等)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

2、学校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对采购人员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3、验收人员对采购人员所索取的票据、证照复印件要归档保存。

四、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或架,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食品应认真登记。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天出库食品应做好登记,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6、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7、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离地20cm,离墙15cm。

8、做好对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由分管此项工作老师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接收、发放营养改善计划等材料计划必须及时归档,按学期装订。

5、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7、管理人员随时搞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8、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餐工程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9、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试尝、陪餐、留样制度。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餐制度,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供应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或一份,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留样食品应标明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等资料。

1、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银行结算专户,财政补助经费的划入和拨出必须经过该专户。

3、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4、食材采购回后,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

5、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

7、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营养餐工程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负责人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活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立即用电话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四、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

五、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六、学校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七、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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