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化工静设备管理制度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7 08:51:40 作者:MJ笔神

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纠纷的发生。规章制度的范文旨在丰富各个组织的规章制度内容,使之更加完善和科学。

化工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化工设备反腐蚀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生产和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受到生产工艺中腐蚀介质或工业大气、冷却水、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反腐蚀措施。

第四条 设备反腐蚀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和供应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参与和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反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企业要制定设备反腐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有分管领导负责反腐蚀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反腐蚀工作的归口单位,应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与使用单位以及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供应等部门形成完整的设备反腐蚀管理网络。

第六条 分管领导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反腐蚀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设备反腐蚀管理规划,及时听取反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反腐蚀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的设备反腐蚀问题做出决定。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设备反腐蚀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反腐蚀设备、设施、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负责使用维护和检查维修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反腐蚀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情况制定设备反腐蚀管理制度。

(三)应设专职的技术人员,做好设备反腐蚀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技术管理工作。

(四)针对设备反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设备反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负责本企业设备反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六)负责对工艺反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七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第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工艺反腐蚀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艺反腐蚀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负责工艺反腐蚀措施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反腐蚀措施的工艺卡片、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四)针对工艺反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反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据操作规程、操作法,加强操作纪律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第九条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反腐蚀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条 供应部门职责

(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采构设备、材料、反腐蚀涂料及药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反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设备反腐蚀技术档案(台帐),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设备及工艺反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反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三)负责设备及工艺反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设备腐蚀检查方案和检维修方案,并参加施工质量验收。

(五)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反腐蚀计划,负责或配合制定反腐蚀方案。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

(一)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装置的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反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反腐蚀的信息,积极参与反腐蚀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设备、工艺反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 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对反腐蚀设备进行检修,并配合做好反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企业设备反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建立完整的监(检)测档案,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 反腐蚀方案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范和规定,并选择有效的反腐蚀技术措施(如耐蚀材料、结构、反腐蚀涂料、衬里、电化学保护、添加反腐蚀药剂、工艺反腐蚀等)。

第十六条 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腐蚀介质、介质流动状态、温度、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七条 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

第十八条 当采用反腐蚀新材料、新技术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装置完整运行正常、效能良好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

3、设备管理的基本方针: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1、公司的设备由生产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1)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生产班组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1、生产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

2、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生产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4、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生产部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2)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负责人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生产部部长审查,生产总监审批。由生产部部长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2)封存由生产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1)生产部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4)生产部负责整理、保管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1、生产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总监组织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部组织采购部、生产车间、库管部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7、验收后生产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五、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或机长制,由班长负责,原则上由设备所在班组的组长担任。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准确性。

6、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8、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9、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设备科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10、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化工生产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规范厂内厂房、设施管理,确保厂房设施符合生产要求的要求,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厂内所有厂房设施。

3.1设备科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3.2各相关部门有按此制度严格执行的责任。

厂房设施是指厂内建构(筑)物(主要为生产厂房、仓储检验厂房等)和生产、仓储、检验用各种设施(主要有“五防”设施、洁净厂房内的缓冲设施、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吸尘设施、人员净化、物料净化设施、消防电气设施等)。

5.1厂房设施的设计、布局。

5.1.1厂房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技术法规。

5.1.2生产厂房包括一般厂房和洁净厂房。生产厂房的设计、布局还必须符合生产要求和gmp要求。

5.1.3生产厂房的布局原则:。

a生产区的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b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顺序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防止交叉污染,同一厂房内以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c制剂生产车间除应具有生产的`各工序用室外,还应配套足够的生产辅助用室。

d设置人员、物料进出生产厂房的通道。

5.2厂房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5.2.1只有合格的或经验收的厂房设施才可投入使用。

5.2.2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合理地使用厂房设施。

5.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2.4设备科每半年对全厂排水、排污地下管道进行一次排污保养,每年对全厂建(构)筑物进行一次保养。

5.3厂房设施的维修。

5.3.1各部门发现厂房设施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5.3.2厂内厂房设施的检修工作由设备科用时组织完成,并做出好检修记录,归档保管。

5.4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大型技术改造。

5.4.1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需设备科审核,报厂部研究同意。

5.4.2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由设备科组织实施。

5.4.3大型技改项目必须以厂部同意立项,外请有医药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资格证明。工程结束时需报省药监部门组织验收。

5.5厂房设施的巡回检查。

5.5.1各部门就对本部门厂房设施巡回检查,做好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5.2设备科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厂主要厂房设施巡检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提出维修计划,报厂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期限。

厂房设施检查记录表设备科长期。

厂房设施维修记录表设备科长期。

化工生产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本办法采用gb/t28001-20xx和q/sy10021-20xx标准规定的术语。

3.1公司生产一部是本细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细则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2各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具体实施。

4.1设备设施安装验收。

4.1.1设备开箱验收。

a)根据合同和装箱单检查设备本身是否完整、受损,配套工具、附件是否齐全;

b)随机技术文件是否缺损;

c)验收时,应逐项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d)随机文件、资料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归档。

4.1.2非安装设备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验收合格后,组织验收单位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使用单位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4.1.3设备安装验收内容。

a)设备安装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

b)设备安装验收与调试具体内容:

1)外观检查;

2)安装质量检查与调整;

3)设备性能检查与调试;

4)运转试验。

d)对于安装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组织验收单位负责协调、处理,直至验收合格;

e)设备迁装或修理后重新安装要严格按照安装验收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4.1.4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2设备设施使用管理。

4.2.1各单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生产运行处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

4.2.2设备操作规程。

b)操作者要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操作保养规程,并严格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c)各级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批评、制止、直至处罚。

4.2.3设备使用(操作)岗位责任制。

d)使用单位建立设备操作定人定机台帐,基层队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活动记录。

4.2.4设备的交接班。

a)设备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c)交班人应提前做好清洁卫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d)交接双方按设备巡回检查路线要求采用听、看、查、问的方式,逐项或逐点进行交接。并且双方均应在“设备运转记录”上签字。

4.2.5设备巡回检查。

a)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巡回点检部位、路线及巡检周期;

b)操作者应严格按规定时间、点、项或路线进行检查,并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4.3设备设施现场管理。

4.3.1设备现场严格按标准化建设,推行定置管理。

4.3.2各单位应加强设备现场管理,制定设备现场管理办法,确保设备的完。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化工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 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 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1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2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 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1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 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 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 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 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 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 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 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 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 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 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 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 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化工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 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器材科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设备管理制度

1.1、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使现代办公设备在本公司生产和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办公设备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施、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等专用于公司办公、开会及培训所用的资讯设备。

2、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办公设备统一归口管理部门。

2.1.1、负责公司办公设备配置计划及调整方案的制定。

2.1.2、负责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审核工作。

2.1.3、负责公司办公设备报修、网络故障排除及统一对外联系工作。

2.1.4、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相关耗材,如纸张、墨盒、硒鼓等采购工作。

2.1.5、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登记造册和日常检查工作。

2.2、 财务部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进帐、折旧及报废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同时负责闲置办公设备的保管工作。

2.3、 资财部负责根据经审核批准的办公设备非生产物料采购申请单对外比价采购。

2.4、 办公设备定点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2.5、 办公设备(主要指计算机、电话)使用人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按本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工作变动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并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安排。

2.6、 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负责签核,每月初综合管理部将统计出各部门上月复印、打印等纸张的消耗量上报至财务部作为该部门管理费用的凭据(详见附表四)。

3、管理规定

3.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文件。

3.1.2、 复印机的使用和保养,公司将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详见附表一)。

字批准;50页以上的,需所属部门经理及以上签字批准(申请单详见附表二)。

数和复印内容等(登记表详见附表三);若发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其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各管理员需在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记内容整理成报表报至综合管理部。

3.1.5、 复印机故障报修或其相关耗材的更换,由指定管理员负责上报综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员管理不当出现故障、报修不及时或者登记管理不严格,导致纸张及耗材消耗过大,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1.6、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3.2、 打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3.2.1、 打印机作为内部办公设备,不得对外开放,更不允许打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

3.2.2、 与打印机直接相连的电脑使用者为该打印机管理员,负责该打印机的管理(详见表一)。

字批准;50页以上的,需所属部门经理及以上签字批准(申请单详见附表二)。

打印内容等(登记表详见附表三);若发现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其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各管理员需在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记内容整理成报表报至综合管理部。

3.2.5、打印机故障报修或其相关耗材的更换,由其管理员负责上报综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员管理不当出现故障、报修不及时或者登记管理不严格,导致纸张及耗材消耗过大,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2.6、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3.3、计算机管理规定

3.3.1、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操作,以防设备损坏,严禁私自拆卸其配置。

3.3.2、计算机使用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3.3.3、 网络管理员建立公司计算机档案,对计算机的相关软硬件设备的配置、使用及维护等进行统计和登记。

3.3.4、 注意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定期用病毒杀毒软件进行检测,一旦发现病毒要马上进行清理,若不能达到清理效果,应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

3.3.5、 凡涉秘材料的存贮和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的有关密码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任何人员不得窃取和泄露有关密码、涉秘材料等。

3.3.6、 机房管理人员要注意维持机房整洁,机房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吸烟,经常对机房、机器进行必要的整理清扫,做好防尘、防湿、防高温工作。

3.3.7、 下班或者外出不回公司者,必须关掉电脑主机和显示器。

3.4、传真机管理规定

3.4.1、公司传真机的使用和保养,公司将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详见附表一)。具体的管理细则请参见综合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公司传真机统一管理的通知》。

3.4.2、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本公司传真机设备。

3.4.3、 发传真时必须在管理员处登记,不准发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若发现传真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其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管理员需在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记内容整理成报表报至综合管理部。

3.4.4、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3.5、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3.5.1、办公室电话是为方便工作,处理公务之用,私事一律不得使用。

3.5.2、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本公司电话。

3.5.3、 凡使用办公电话者,必须爱护通讯设备,不准随意拆卸和移位通讯设备,因拆卸和移位造成损坏或线路故障,应照价赔偿。

3.6、扫描仪、优盘、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投影仪等管理规定

3.6.1、 扫描仪由公司指定人员进行管理,不得扫描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

3.6.2、 投影仪由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

3.6.3、 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3.6.4、 优盘、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由领用者保管,应爱惜公司财物,如果丢失或者损毁,自行承担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

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规定。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设备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按设备修理周期要求,制定出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确定修理等级,使保有设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修。

二、设备检查。每月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设备进行一次机、车检查,保证和督促检修计划的落实。

三、设备检修。经设备科批准的设备小修,零星修理和项目修理,由修理工和司机按计划实施,以保证设备完好。

四、设备送修。对申请批复大修的设备、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到:

1、送修设备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拆换原零件、部件。

2、送修设备的履历书等技术资料应随机移交。

3、设备送修时,派人同承修单位共同检修办理送修设备和随机专用工具等交接手续,填写送修检验记录。

4、设备修竣后,接机、车人员按验收标准检查、试件、验收并办好交接手续和索取随机、车履历书及大修有关技术资料。

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统一的设备变更程序,确保在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和便于审查。确保发生变更的设备系统在安全、健康、环境方面不受影响。确保在发生设备变更后有关规程、档案得到及时修改,相关人员得到培训和教育。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或设施的永久性变更或暂时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条引用标准

本制度执行国家、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本厂各类检修、运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永久变更:任何不属于暂时变更的变更,都是永久变更。

暂时变更:指仅仅维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时间内的`变更。暂时变更是以试验的方式实施,或是为了在永久变更实施之前,或在永久变更准备好之前,确保安全运行而采取的变更。暂时变更包括设备的测试、因未有指定的设备而需短期偏离常规,以及其它属暂行性质的变更。要使暂时变更成为永久变更,必须完成永久变更的流程。

紧急变更:紧急变更是一种必须立即做出的暂时变更,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设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发情况的影响。紧急变更的审核没有永久变更的审核详细,但仍需要基本的风险评估。只要完成永久性变更规定的变更流程,便可使紧急变更成为永久变更。

临时性调整:短时间内的调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调整之前的调整。

恢复至调整前状态:在原调整计划日期届满或原调整执行原因消失时,必须恢复所有调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标识、图表和其他调整遗留问题在内的设备或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

新永久性调整的实施:如果现行临时性调整被永久性调整代替,必须把所有临时性调整的影响予以消除,并完成暂时变更管理程序。

将临时性调整定为永久性调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临时性调整,必须由负责执行永久性调整的部门审查批准,完成永久性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申请的发起:变更申请必须有具体的变更对象。

第五条本程序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地跟踪变更工作进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个阶段:确认和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

确认和发起

在确认需要对设备或实施进行永久性或暂时和紧急变更,以便更好地确保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变更发起人应当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变更进行意见采集。

在确认变更需要后,变更发起人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发,将调查问卷及变更申请表一并转至工程设备处。如果是紧急变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设备处立即指定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审查工作,稍后提交调查问卷及申请表。

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变更负责人,负责收集详细的有关情况并执行总体审查工作(1级审查)。

如果通过1级审查,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不大、简单并且危险很小,就将变更审查表提交生产副厂长审议批准。

通过1级审查,如果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复杂、牵涉其他部门并且危险系数比较高,就应当通过生产副厂长组织相关生产部门进行2级审查。如不需要2级审查可进行变更实施程序。

如果变更审查表未获生产副厂长批准,由工程设备处负责人及变更负责人把情况向相关人员说明。

在需要2级审查的情况下,工程设备处负责:

根据风险级别安排进行简易的或综合的风险评估。

向厂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文件(或报告)妥善保管以备审查之用。

实施

设备变更都要经过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变更负责人履行授权程序,完成变更授权表,然后付诸实施。

根据厂部相关授权指定变更的执行人员(一般为工程设备处主管或点检员),并向其提供相关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执行人员必须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收集全部的设备变更资料,如申请表、授权表、变更方案、图纸、手册等。

按规定执行变更。

向相关各方交换进度信息。

设备变更实施完毕后填报竣工报告(如制图、测试报告等),并报送变更负责人。

结束审查

在设备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负责人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符合有关规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维护规格要求、变更资料及制图等。

与相关各方交换信息并进行宣传。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培训。

完成设备变更结束审查表并签字。

设备变更申请表的作用在于控制整个变更过程。由工程设备处把每一份变更申请表编上序列号码以便审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设备处保存,把完整的设备变更工作记录副本存放在厂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工程设备处经理负责对各项变更进行审查,评估变更效率,确认进展情况并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条职责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负责人:工程设备处处长

负责设备变更全过程管理,完成变更项目的2级审查,对本厂设备变更工作每年集中检查一次。对本厂年度内所发生的设备变更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以及经济性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一次。

批准设备变更的执行程序和操作规则,解决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年一次。

对本制度实施效率进行定期审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人:工程设备处专业工程师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完成对设备变更项目的1级审查。

向员工推广本制度,审查设备变更各类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规程制度的修订情况。

协调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发生设备变更情况时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把设备变更申请和变更详细情况登记并存档。

所有相关人员

变更发起人

通过审阅变更事项后,确保变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由部门领导签发后转至工程设备处。

工程设备处经理

执行设备变更2级审查。

指定变更负责人

变更负责人

全程负责变更的审查、授权、执行和结束工作。

与所有与变更有关的人员/部门交换信息。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检查与评价

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应对设备变更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永久变更检查评价表》(见附录5)中,报设备技术对应专业技术主管进行评价,无对应专业技术主管时由设备技术部经理负责评价。设备技术部评价人在《设备变更检查评价表》上要对已完成的设备变更提出评价意见,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汇总整理后,送交厂领导审核,并由设备技术部负责将最后所有评价结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和评价人中。

第八条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反馈意见由制度负责人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附则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解释、修订权属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

设备管理制度

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

2、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3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1、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2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1、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

3、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

5、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1、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2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

3、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

6、凡新购设备在药械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填写由使用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才可实施购置。

7、一切设备的采购程序由纪检、审计参与监督。

1、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

2、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

3、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4、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

5、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6、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药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

7、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保养后加盖防尘罩等。

4、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

5、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6、特殊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医院无维修能力的如:ct、彩超、mect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7、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1、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

2、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药械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

3、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

4、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5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6、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1、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3、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

4、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5、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1、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3)重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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