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8 16:18:06 作者:琉璃

学校是一个培养人才的摇篮,我们可以在这里接受全面的教育和培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校总结的典型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来阅读和分享自己的看法。

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每一名党员、教师及学生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为确保建党百年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上级部署及市委教育工委要求,根据学校党支部实际情况,6月份学校党支部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并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校党支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党组织书记xx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细化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社会发展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针对性方案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和整治,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

深入贯彻党中央及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各项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学校自查、班级自查、各个科室及级部自查,专项摸排,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各科室及级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切实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6月9日上午,我校党支部首先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进行前置研究,制定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预案,确定学校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下午,召开各科室、级部主任及相关人员会议,具体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6月10日—17日,各级部、科室针对分管区域及人员,班主任针对教室、宿舍及学生进行深入排查,排查整治各类意识形态突出风险隐患。

我校党支部主要针对“重点关注人员”、商业广告活动进入校园情况、宗教及非法组织渗透、其他突出风险隐患等方面进行专项排查,采取逐人逐项、全面覆盖的方式,对校内重点风险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充分做好针对性预防管控和整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排查,未发现上述问题。

三、狠抓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认真组织党员及全校教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体学习及自主学习想结合,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党史学习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学校教育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支委会、班子会、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教师会议、学生会议等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教育相结合。三是抓好道德建设。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和教师学习党史,参与党史各项活动,坚守党员及教师本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一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党组织书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二是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通过学校教师微信群、班级微信群、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意识形态各项整治工作。

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以意识形态建设,通过在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栏及电子屏幕等平台进行宣传,广泛传播好声音。

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今后,我学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长征中学所属部门及所有人员。

第三条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相关人员岗位管理由杭州市长征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条信息安全人员岗位管理执行机构由信息化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成。

(二)信息化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涉密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安全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信息安全人员应当政治可靠、业务素质高、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要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信息安全管理与技术工作。

第九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人员审查工作,对人员的身份、背景、专业资格和资质进行审核;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审查和考核,保存相关文档。

第十条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要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签署岗位安全协议。

第十二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安全人员的配备和变更,并向信息化办公室报备。

第十三条信息安全人员调离岗位,必须严格办理调离手续,经杭州市长征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离岗人员需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并签署书面离岗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相关人员的岗位管理。

第十六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安全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应配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等岗位,管理员、安全员和审计员之间必须严格进行岗位分离,每个岗位应至少有一名备岗人员。

(二)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维护和审查有关安全审计记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安全风险防范对策;

(四)开展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监控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信息安全分析报告;

(六)及时向安全主管领导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第十九条信息安全人员发现本单位重大信息安全隐患,有权向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条信息安全人员发现信息系统关键岗位人员使用不当,应及时建议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信息安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长征中学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信息系统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与重要信息系统直接相关的主管、系统(网络)管理员、安全员、审计员、重要应用开发人员、系统维护人员、重要业务操作人员等岗位人员。

第二十三条重要信息系统,是指杭州市长征中学所开发的门户网站、办公oa系统等核心业务或有保密要求的信息系统。

第二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政治素质审查,技术部门进行业务技能考核,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考查等,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关键岗位人员有责任保护信息系统的秘密,并以签署保密协议的方式作出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必须实行“权限分散、不得交叉覆盖”的原则。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系统开发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兼任业务操作员;系统开发人员原则上不应兼任系统管理员。

第二十七条对关键岗位人员应实行定期考查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二十八条关键岗位人员调离岗位,必须严格办理调离手续,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涉及杭州市长征中学业务保密信息的关键岗位人员调离单位,必须进行离岗审计,在规定的脱密期后,方可调离。

第二十九条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后,必须即刻更换操作密码或注销用户。

第三十条系统管理员安全责任。

(一)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

(二)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三)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四)为安全审计员提供完整、准确的主机系统的运行日志;

(五)对进行系统操作的其他人员予以安全监督。

第三十一条网络管理员安全责任。

(一)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运行细则;

(二)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四)为安全审计员提供完整、准确的记录网络设备和网络运行活动的运行日志。

(五)对操作网络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第三十二条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监督检查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二)协助安全管理员制定网络和主机设备安全配置规则,并监督落实执行;

(四)对信息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备份;

(五)负责参与安全事件的调查。

第三十三条安全审计员职责。

(一)负责对整个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对安全管理员所做的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计;

(五)及时对第三方接入信息系统行为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十四条系统开发员安全责任。

(一)系统开发建设中,应严格执行系统安全策略,保证系统安全功能的准确实现;

(二)系统投产运行前,应完整移交系统源代码和相关涉密资料;

(三)不得对系统设置“后门”;

(四)对系统核心技术保密。

第三十五条系统维护员安全责任。

(一)负责系统维护,及时解除系统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不得擅自改变系统功能;

(三)不得安装与系统无关的其他计算机程序;

(四)维护过程中,发现安全漏洞应及时报告信息安全人员。

第三十六条业务操作员安全责任。

(二)不得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操作密码;

(三)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系统各种异常事件。

第三十七条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由于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而产生所在岗位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第三方人员包括软件开发商,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设备维护商和服务提供商,以及实习学生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十条应对第三方人员的物理访问和逻辑访问实施访问控制,根据其在系统中完成工作的时间、性质、范围、内容等方面的需要给予最低授权。

第四十一条第三方人员的现场工作或远程维护工作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工作涉及机密或秘密信息内容,应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

第四十二条一般情况下第三方人员的现场工作,如数据库、系统、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渗透测试以及其他软件的安装和管理等,不得接入未经允许的自带设备。

第四十三条第三方人员的现场工作应在本单位信息部门有关人员的陪同和监督下完成。第三方人员自带设备接入信息系统应得到特别授权,其操作应受到审计。

第四十四条第三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有关账户、过程记录等信息。

第四十六条外部人员访问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系统安全受控区域前,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员全程陪同或监督,并登记备案,外部服务人员则须佩戴证件上岗。

第四十七条杭州市长征中学信息系统安全关键区域不允许外部人员访问,若有特殊情况,则必须得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的书面批准并签署保密协议并由专人全程陪同。

第四十八条外部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携带移动介质和便携式设备进入相关区域。

第四十九条由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教育计划,详细规定人员意识教育的内容、方法和过程。

第五十条安全意识教育包括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等。

第五十一条采用常规宣传、短期培训等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第五十二条安全意识教育要覆盖到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每年定期对信息安全人员进行下列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一)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培训;

(二)信息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信息安全专业技能的培训。

第五十四条信息安全人员应定期接受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

第五十五条(至少每年一次)对所有人员进行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五十六条安全意识教育应进行必要的考核(至少每年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及日常情况进行记录、保存,作为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杭州市长征中学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学校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二级机构及所有系统使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管理部门是学校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学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员的权限分配,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

3)查询权限:对于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修改数据。

4)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

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

1、8个字符以上;

第六条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第七条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第九条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第十一条对于系统重要数据和服务器配值参数的修改,必须征得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管理,记录应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审计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应对审计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定期形成日志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系统审计日志应定期做好备份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工作人员申请账户权限需写《系统权限申请表》,经系统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开通。账号申请表上应详细记录账号信息。

第十七条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需交回相关系统账号及密码,经系统管理员删除或变更账号后方能离职或调职。

第十八条严禁私自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及安全策略。

第十九条严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选择、保管和更换,采取关闭guest和匿名用户、增强管理员口令选择要求等措施。

第二十条计算机设备应设屏幕密码保护的用户界面,保证数据的机密性的安全。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及公共、个人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实施和组织落实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吕郁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温文章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齐刘锋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人。安全办、后勤科、学管科、保卫科、教务科等相关科室是责任单位。副组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处置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突发应急事件。

1、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上网行为管理、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1)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2)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7)计算机病毒;

(8)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学校网管办或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2、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学校网管办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提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4、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6、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学校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7、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党办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8、各科室确定一名人员为本科室网络安全责任人,并做好本本科室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9、各科室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校园网络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10、与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11、校园网内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科室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资源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以向本城域网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可以向单位公开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2)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4)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网络安全的行为。

13、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学校网络管理信息中心作为学校办公网络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办公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4、各科室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科室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

(1)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2)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3)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5、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6、各科室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办公网上发布。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7、在办公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镇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8)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网站负责人将对帐号进行停用或注销。

(1)教职工因调离等原因脱离学校管理的;

(2)利用帐号进行违法活动的;

(3)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

(4)本人要求注销帐号的。

9、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部门和个人用户,由信息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注销帐号、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照校纪、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网络舆情应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与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被国内各媒体所登载、报道的对学校人员思想稳定、公共安全、学生情绪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报道,或对学校形象、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重大舆情的应急管理工作。

2、工作原则。

(1)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2)党委领导、统筹协调。重大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统一指挥,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舆情管理工作体系。

(4)职责归属、分级负责。按照职责归属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舆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校重大舆情由乡舆情办统一指挥调度,应对处置;一般性舆情由涉事科室组织应对处置。

(5)预控为主、处突为要。各科室平时务必做好舆情风险评估,树立好舆情危机意识,从源头上加强舆情防范,掌控研判舆情苗头,主动处理与情涉及问题,努力把与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处置程序及办法。

(1)全面监测。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及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2)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学校党委、上级业务部门和上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3)分级处置。

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50篇/),且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学校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100-500篇/条),评论量也有数十条,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应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或报请上级网安部门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

4、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怀化学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我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怀化学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条在首次聘用、内部转岗成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时,除遵循有关处室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外,有关处室须对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第四条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录用后,应立即签署安全保密协议,《怀化学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见附件1)。

第五条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录用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录用人员意识到信息与网络安全威胁及利害关系,确保被录用人员支持和遵守单位的信息安全策略。

第六条信息安全领导办公室应制定年度信息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定期进行信息培训,《信息安全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3)。

第七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组织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我局信息与网络安全策略、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八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书面规定,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对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第九条本办法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维护管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由支部书记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推进学校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

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学校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负责技术中心机房日常管理、设备巡视维护、文档保存记录等工作。

1.2定期对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熟悉并掌握设备故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岗;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1.3负责机房出入权限管理和机房安全管理。

1.4机房管理员应按照机房管理制度和细则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信息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及稳定运行。

2.1机房工作人员出入机房由门锁和门禁系统控制。门禁权限由机房管理员设置。如果工作人员发生门禁卡、机房钥匙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机房工作人员离岗应及时交回钥匙,由机房管理员消除其门禁权限。

2.2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经允许并办理登记手续后由管理员陪同方能进入机房。外来人员进出机房,须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机房卫生、整洁,进入机房要求换戴机房专用用品。

2.3相关软硬件系统公司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后应严格按照机房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因公司人员违规操作造成机房安全、设备或系统故障,相关公司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4公司人员进入机房后,机房管理员应全程现场配合并监督公司人员的操作,要认真核查,确保设备及相关系统、数据的安全。公司人员现场操作完成后,需经机房管理员和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工作完成。

3.1机房房间应保持密封,降低空调的负荷;机房内气流组织合理,保持正压和足够的通风量,应防止导电、导磁粉尘及异物的进入。

3.2机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机房防火、防水、防尘、防鼠、防盗、防静电、防雷击等设备设施。ups、精密空调、消防设备、网络设备的现场检测次数每周不少于一次。当发现温湿度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3机房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保持机房安静。操作台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4机房应保持卫生清洁;各类设备应合理摆放,做到整齐有序、便于管理;机房内禁止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强磁性物质。

4.1机房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供电系统、专用空调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等。未经机房管理员同意,外来设备禁止进入机房。

4.2机房内所有设备和物品,应由专门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未经机房管理员的同意,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挪动、拆卸或带出机房。

4.3建立机房设备与物品管理台账,机房内所有设备及相关物品实行统一管理。登记内容包括设备随机资料、设备编号、品牌、型号、来源、保修期、售后服务公司、联系电话、启用日期等。

4.4机房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查维护除尘,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登记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1严格遵守机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2机房设备和系统的启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程进行,严禁随意操作。

5.3机房运行实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制度。日检,清除浮尘,检查运行情况和外观,做好日志记录;月检,主要部件进行逻辑功能诊断,检查易损部件;年检,进行性能全面诊断,断电检查日常运行时难以检查的部件,做好检修记录。

5.4根据业务需要对机房内设备、系统进行调整时,应详细登记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应报主管领导批准。软硬件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时,对所发生的故障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应详细登记存档。

5.5定期进行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及其它系统的升级。做好系统漏洞补丁及病毒防护工作。

5.6相关软硬件系统业务负责人应联系公司对关键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做好登记并存档。

6.1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外借泄露或转移任何信息资料与数据。

6.2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政策。机房内除指定因特网接入设备外,其他任何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网。

6.3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如需使用时,须经机房管理人员检验同意后方能使用,并作好记录。

6.4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以免系统遭受病毒感染。

6.5严格执行密码管理制度,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

6.6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地进行备份。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随意删改。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中心及各接入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3、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4、在校园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不良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发送垃圾邮件,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的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全面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具体工作。

6、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7、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8、校园计算机网络上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所发现的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9、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进行警告,直至停止网络连接;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机关处理。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建立一个适当的信息安全事件、薄弱点和故障报告、反应与处理机制,减少信息安全事件和故障所造成的损失,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业务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信息安全管理流程负责人

确定信息安全目标和方针;

确定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角色和职责划分;

负责信息安全小组之间的协调,内部和外部的沟通;

负责信息安全评审的相关事宜;

3.2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员

负责制定组织中的安全策略;

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进行风险评估;

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制定信息安全改进建议和控制措施;

编写风险改进计划;

3.3信息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

负责信息安全日常监控;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确定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响应并处理安全事件。

4工作程序

4.1信息安全事件定义与分类

信息安全事件是指信息设备故障、线路故障、软件故障、恶意软件危害、人员故意破坏或工作失职等原因直接影响(后果)的。

造成下列影响(后果)之一的,均为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a) ***秘密泄露;

b)导致业务中断两小时以上;

c)造成信息资产损失的火灾;

d)损失在一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造成下列影响(后果)之一的,属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a)组织机密泄露;

b)导致业务中断十小时以上;

c)造成机房设备毁灭的火灾;

d)损失在十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4.2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根据风险处置计划,实施信息安全控制措施,尽可能的降低信息和业务风险;

对发现的或已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按照信息安全事件响应程序进行处理;

每年一次或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时进行信息安全评审,分析信息安全事件的显现趋势、信息安全管理的改进等信息,并形成风险改进计划,持续改进信息系统安全。

4.3信息安全事件事后处理措施

对于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在故障排除或采取必要措施后,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会同事件责任部门,对事件的原因、类型、损失、责任进行鉴定,形成《信息安全事件报告》,报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批准;对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意见还应上报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对于违反组织信息安全方针、程序安全规章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者依据以下措施予以惩戒。

处罚方式:

一般安全事故,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办公室通过邮件发出正式严重警告。

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般安全事故,报***领导批准后进行相应惩罚,并在***进行通报批评。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权将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并给予相应惩罚。

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或二次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属于故意行为导致信息安全事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结果由处理部门在***范围内予以通报。

负有信息安全事故处罚的各职能部门在确定实施处罚后,***室与被处罚部门沟通,确认责任者及处罚方式并上报***领导。

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求事件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实施结果记录在《信息安全事件报告》。

由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验证结果记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

4.4报告信息安全薄弱点与预防措施

***与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所有员工发现信息安全薄弱点或潜在威胁均应履行报告义务。

对以下行为应给予奖励:

及时发现非责任区信息安全隐患,该隐患足以导致信息安全事故的;

及时发现非责任区信息安全重大隐患,该隐患足以导致信息安全重大事故的;

及时发现并制止系统操作问题以避免设备重大损失或人员死亡的;

在信息安全事故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损失的程度。

奖励方式如下:

根据防止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一年内防止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中止正在进行中的商业泄密行为、提出信息安全合理化建议等级别,报请***批准后,给予相应表扬或奖励,并作为年底工作考核依据。

发现信息安全事故、薄弱点与故障的员工填写《一般信息安全事件/薄弱点报告》,相关的代码管理中心及信息安全实验室进行调查后,确定是否采取预防措施,确认责任部门并实施。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

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机关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4、各部门应定期对本科室计算机系统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1、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帐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源分配情况等。

2、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保密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3、用户帐号下的数据属于用户私有数据,当事人具有存入权限,管理员具有管理和备份存取权限。

4、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根据有关帐号管理规则对用户帐号执行管理,并对用户帐号及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5、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等资料的泄露出去。

1、协助制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确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

2、负责公用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实体,如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防火墙、网线、接插件等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

4、负责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账号管理,资源分配,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5、监视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调整参数,调度资源,保持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稳定、畅通。

6、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备份,负责各部门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保管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图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料。

8、每年对本单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效能和各电脑性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

1、保障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畅通和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公司、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有序。

3、在发生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4、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

5、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保存,备份至少90天之内网络信息日志,及时加以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防止黄色,反动信息的传播。

1、任何人不得在机关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网络管理员及时指导和协助处理病毒。

2、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就,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服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搜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记录,以提高班组效益和管理效益,服务于班组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益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经营管理中的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细致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设立信息机构,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六条设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九条班组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二条行政信息管理按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三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四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信息:与班组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班组、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的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物的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的信息文件资料;

(4)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5)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信息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十七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生技部负责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站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设备(数字微波机、复用器、解码器、实时控制、信号监测电脑、资料库电脑等)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其中重点把维护本站节目传输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通畅安全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为保证本台站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本台站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台站值班人员使用。

三、 带班领导是本站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一、 技术负责人分配单位人员的`权限,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 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 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

3) 查询权限:对于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修改数据。

4) 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单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科室负责人,例如退费操作等。

二、 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 -8个字符以上; 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 +; -口令每三个月至少修改一次。

三、 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四、每月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

五、 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六、 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一、对于系统重要数据和服务器配值参数的修改,必须征得带班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管理,记录应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一、 本站工作人员申请账户权限需填写《系统权限申请表》,经系统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开通。账号申请表上应详细记录账号信息。

二、 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需交回相关系统账号及密码,经系统管理员删除或变更账号后方能离职或调职。

三、 本站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及安全策略。

四、 严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选择、保管和更换,采取关闭匿名用户、增强管理员口令选择要求等措施。

五、 计算机设备应设屏幕密码保护的用户界面,保证数据的机密性的安全。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单位行政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处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责任。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公司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公司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3、各信息应用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公司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项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日常办公资料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部、关务部、财务部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1、各部门的计算机,操作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公司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部门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3、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公司行政部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xx集团公司下达的集科[]83号文件《xx集团公司多媒体广域网络系统管理办法及信息技术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适合在大同发电有限公司内的管理信息网络中使用。

第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四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五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18±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50%±5%。

第八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九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一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净化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信息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第十二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网络信息处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

第十三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网络信息处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五条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六条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网络信息处领导同意。

第十七条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可摸一下暖气管或接地线)。

第十八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十九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internet相连。

第二十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一条在计算机联入企业信息网络之后,禁止一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internet相连。

第二十二条对于公司企业内部网路应当根据应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须进行网络分段管理,以防止通过局域网“包广播”方式恶意收集网络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第二十四条密码管理:密码的编码必须采用尽可能长并不易猜测的字符串,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明文方式传送传输,密码必须定期更新。

第二十五条登陆策略:仅给经过授权的用户暴露账号,不得设置多人共用的账号,连续登陆三次失败,须暂时禁止此账号并通知该账号用户。

第二十六条普通系统用户: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禁止与其他人员共享账号和密码;禁止运行网络监听工具或其他黑客工具;禁止查阅别人的文件。

第二十七条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在系统中增加账号,随意修改权限,未经管理部门的许可,严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员权利。

第二十八条外来软盘或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实行专人负责检测病毒,定期进行检查,配备相应的实时病毒检测工具。

第三十一条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须经过病毒检测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四条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第三十五条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数据备份应当满足《电力大同发电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总经部网络信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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