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用14篇)

时间:2023-12-18 09:06:39 作者:翰墨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可行性、经济性以及可持续性等因素。通过研究以下范文,我们可以发现实施方案关注的重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公司经营过程中势必将遇到各种商业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内部风险和外在风险等。

若对风险因素没有防控或者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还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员工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

所长觉得,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是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内容。

所长今天就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方面,谈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宏观上,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一)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合理制定是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了合适的风险控制制度,才能保证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地实施。

通常而言,健全的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2、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

3、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但需要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竭力配合,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各个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内控部或者法律事务部专门负责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工作;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可以将内控的工作交由某个特定人员监管,但务必注意,该监管人员在风险控制的职责履行方面,其汇报对象应尽量是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管理层,以避免内控管理形式化。

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组长:申xx。

副组长:李xx王xx。

成员:张xx崔xx王xx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 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 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7〕58号),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陇纪发〔2016〕12号),结合我办职能,市金融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金融扶贫贷款领域开展“查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以下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保证“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着眼防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保障和促进脱贫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既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脱贫攻坚这一最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障。市有关银行业机构,各县区政府金融办、机关各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两查两保”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贷款使用情况,做到贷款、区域、承贷行和受益群众全覆盖,不留死角。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抓落实见实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体系,形成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着力解决:

1.承贷行对扶贫贷款审查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贷款发放不精准。

2.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庸懒散软、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4.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5.其他影响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不正之风。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着力解决:

1.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2.挤占挪用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3.其他影响和干预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腐败行为。

(一)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发〔2016〕3号)和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陇纪发〔2016〕12号)精神,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组织力量集中查找、纠正和解决问题,把自查自纠情况和“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自查问题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25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市金融办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检组,适时会同陇南银监分局对各有关单位“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本系统本县区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深入查找在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部门。要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把查处金融扶贫贷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按程序严肃问责。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严重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纪律处分的要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置。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集中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媒体通报等形式,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震慑效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落实金融扶贫贷款,查处金融贷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常研究、常谋划、常推动、常落实。

(二)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各有关单位在深入查找问题的同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通过查处问题、抓源治本,达到“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的目的。

(三)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和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全县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畜牧水产局、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织密以省界、重要枢纽及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查处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长效机制。

和公安检查站等现有资源,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检查站点,确保检查网络织密织紧不留空档。建立部门联动的固定站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在做好临时检查站点定点检查的同时,各地要采取流动巡查方式,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流动突击检查,发现团伙式或者多次进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要作为扫黑除恶线索上报。

(二)严把生猪调运检查关口。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各方面力量资源,联合指派人员严格把守每个检查站点,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各站点检查人员交通运输站要组织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托公路治超站和收费站,配合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通知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协助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交通运输站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依法处置阻碍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情况。

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涉及省内多个县市区的违法违规贩运生猪行为,由相关县市区互相通报情况,建立高效协查工作机制,确保查到源头。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要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派出所的案件侦办工作,开展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四)严格生猪车辆备案管理。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要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动态备案管理,发现已备案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地要立即通知备案地取消备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生猪检疫申报时,要严格查验车辆备案情况,对不使用或不承诺使用备案车辆的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出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车主和承运人在装载前、卸载后按规定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三、

部署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各地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将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迅速传达落实到最基层,将工作责任和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增加检查站点布设的具体方案,对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相关证照查验要领进行培训。县级成立以畜牧水产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畜牧水产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织实施起,县畜牧水产局将对百日行动实行每周调度。请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每周一上午10:00前报送上周百日行动有关情况,重点包括检查站点设置、检查车辆及生猪数量等(详见附件)。县畜牧水产局将加强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

(三)。

总结。

提高阶段(9月1日—9月7日)。各地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着力巩固工作成效,健全长效机制。9月7日前,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派出所形成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百日行动,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强化人员、资金、装备等条件保障,确保百日行动见到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交通运输、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组织部门会商,及时研判、推动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场)要持续加大宣传力。

度,为百日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氛围。要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挂图、播放小视频、推送信息等方式,深入宣传生猪检疫、调运和车辆备案、贩运监管等有关法定要求,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要及时公布百日行动有关措施要求,总结宣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百日行动中。

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在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教育系统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促进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继续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以防范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为重点,把邪教组织的反面案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警示教育。其重点放在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认识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上,立足于长期教育,着眼于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邪教的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使教师克服轻视邪教的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可参照的资料有:《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和碟片《反对邪教,警钟长鸣》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宣传教育材料对师生进行教育。

(二)结合教育行风整顿,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并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政教处要开展丰富多彩而富有实效的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教育。

(三)警示教育要与建设“法治校园”结合起来,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和深化教育效果。

(四)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形式多样,各学校要结合班队活动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特别是要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鼓励学生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副书记。

工会主席。

副校长。

副校长。

组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今年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领导小组,以便组织和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四、办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学校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召开会议对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出部署,并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抓好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三是对教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这一阶段是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学校要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这一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要通过板报、专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主办1—2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宣传专栏或黑板报。二是要通过专题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图片、vcd光盘、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至少举办一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题讲座,使师生受教育面达到100%。三是开展好警示教育,将其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警示教育内容。四是要组织开展好特色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有效渗透思想教育。五是要做好学校教育向社会的延伸,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做好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学校要及时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做好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层层动员,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深化认识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组织工作。学校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维稳和防控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档案管理体系,规范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管理模式。保证必要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经费。要确定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切实把这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作战的态势。

(三)学校要认真安排和开展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肩负着培养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历史使命。因此,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走过场。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力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全部企业债券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续期债券总体情况。包括存续期债券支数及规模、各年度还本付息额、发行人行业及区域分布等情况。

(二)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领域情况。包括债券资金是否按要求投入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项目领域,如有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是否违规将募集资金投向纯公益性项目领域等情况。

(三)募投项目运营效益情况。包括募投项目是否如期开工、实施建设,建设进度是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匹配,项目业已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权是否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如有)办理抵质押手续,已完工募投项目的运营效益情况等。

(四)对以资产抵押担保的企业债券,检查债券抵押资产后续跟踪评估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知指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惩戒。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我委,我委将记入企业债券信用信息档案,并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工作中予以体现。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2019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企业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和风险状况,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排查后存在一定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提前会同各方制定应对方案,按月进行调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及时推动化解风险。

(二)对区域内已发生违约、尚未处置完毕的企业债券,加强与发行人、主承销商、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企业债券风险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三)鼓励各地以现场会议、片区会议等形式,交流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企业债券风险防控水平。

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中央、省反邪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南充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美的服务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反邪教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杨君文党委书记。

副组长:蒲鹏举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进人大主席。

詹智锐党委副书记。

成员:胡国胜纪委书记。

王亚兰副乡长。

韩绍周副乡长。

贾阅纪委副书记。

蒲刚党政办公主任。

李兴勇民政所所长。

汪伦举信访维稳办工作人员。

王从树财政所所长。

马素珍卫计办主任。

杨倩社会保障所负责人。

罗斌安办副主任。

夏天锡?文成派出所所长。

董荣文成派出所驻乡民警。

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各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外来人口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邪教组织渗透,摸清本辖区邪教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突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斗争形势的认识。

1、加强内部教育。建立和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包保工作情况,通报斗争形势,举办报告会,深入揭露“法轮功”作为西方反华势力政治工具的本质,使党政主要领导及各级党员干部抵御和平演变,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性质特点,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省、南充市、阆中市关于涉“法轮功”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会议、标语、广播、微信等其他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教育内容,扩大受教育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增强全社会防思想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

3、以“三结合三深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全民防范邪教入侵的意识。一是加强针对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农民深入,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崇尚科学、倡导新风、远离邪教。二是强化实用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内教育有机结合,使反邪教工作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村。继续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工作。三是提高教育性。把邪教警示教育与中小学校科普教育、德育教育有机结合,使警示教育活动在学校更深入。

(二)突出深挖打击,坚决遏制住“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强秘密力量建设,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法轮功”等邪教地下组织、邪教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及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等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秘密力量和村级反邪教助理员建设,形成反应灵敏、渠道畅通、高效保密的情报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2、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网上有害信息的分析。积极配合公安网监、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网上非法活动的监控,随时掌握其活动动向,同时加强对有上网能力、上网条件的“法轮功”人员的排查,全面封堵“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和非法宣传活动。

3、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密切注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挫败其捣乱破坏图谋。适时开展清理清查“法轮功”反宣品、深挖打击邪教顽固分子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案件发生一起,破获一起,不留积案,不出问题。

4、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置其他邪教及社会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和“一教一策、一功一策”,积极稳妥地做好防范处理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反应灵敏、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教育转化成果,抓好巩固措施的落实。

1、严格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把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把防止原“法轮功”练习者反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并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逐人制定巩固教育转化方案和巩固工作措施。

2、着力做好巩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定期座谈、定期汇报三项制度。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对已转化人员逐人落实巩固责任和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因人施教。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

3、帮教与帮扶双管齐下,积极落实“给出路”政策,与责任单位紧密联系,坚持帮教与帮扶双管齐下的方式方法,切实帮助原“法轮功”人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4、积极做好对其他邪教组织成员的教育工作。对参与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受蒙蔽群众,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积极做好教育争取工作,促其脱离组织、远离邪教。

(四)突出防范控制,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

1、强化社会面防范控制。以防进京滋事、防当地聚集滋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性事件等“五个重点”,健全防范预案,强化防范效果。深入排查摸底,对“法轮功”重点人员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建立和落实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理“门前三包”等制度。有效遏制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构建全乡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

2、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充分认识邪教用现代技术手段渗透的严重危害性,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全面封堵邪教的反动信息。

3、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邪教从事发动宣传和颠覆活动的惩治力度。对各村各部门防范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防范控制取得成效。

(五)突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机构网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1、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目标,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做到村有人护、门有人看、遇事有人干。各村网格员做好具体工作,村党支书主持全面工作。

2、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干部队伍同邪教斗争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掌握斗争的艺术性,充分认识防范思想渗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3、健全完善基层激励机制。重点是将有奖举报制度、创建文明村和“反邪教示范村”创建活动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为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1、强化领导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各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乡上要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各项工作按照职能分解到有关部门,真正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2、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邪教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法制理念、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加强工作协调,讲究斗争策略,不断提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面的能力。

1、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政治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和发挥反邪教“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明白人”作用,切实防范监控,做到教育辖区人不信邪教,防范外人不来传邪教和控制辖区内部不发生邪教组织案件。同时,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搜集上报有关“全能神”、“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重大邪情做到不隐瞒、不迟报、不漏报。

3、各村、派出所、乡综治办要根据单位职能,制作工作台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进一步收集掌握“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情报信息工作的力度,深入了解“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我乡的活动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第一时间掌握各类信息,力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挫败其图谋,切实做好防范在先、化解在小、处置在早。遇有情况随时向乡政府报告,对因擅离职守,或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文件精神,推进我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确保十九大我镇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我镇集中开展整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邪教问题管住,管好、对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类邪教必须坚决取缔”等重要指示精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区别情况、突出重点,主动进攻,一教一策。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拒绝邪教,崇尚科学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完成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任务,确保社会面上反宣品有效控制。

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各村各单位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治大行动,继续引深无邪教村、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治大行动,使各村党支部建立六种反邪教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建立日常摸排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包保转”宣传帮教责任机制,四是建立“新农村拒绝邪教”和“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机制,五是建立有奖举报机。

制,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使广大干部做到“六懂”,即:一要懂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二要懂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三要懂主动远离邪教,四要懂自觉举报并依法处置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五要懂防范抵制邪教的侵蚀,六要懂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由各村负责将本村的基本情况和邪教活动情况报于镇里,为开展工作做好准备。各村在镇综治办指导下进行不同层面的会议,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有关宗教政策法规及身边的典型事例。各村干部不仅自己参与,也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反邪教集中教育整治大行动中来。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各村要摸清所在村的邪教组织和邪教人员的情况和底数,登记造册,并深挖线索。采取入户走访、重点访谈、单独交谈、动员检举、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提供“门徒会“、”中功“、”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线索,对提供的线索详细登记造册,并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深挖。为使调查摸排工作取得实效,注意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村干部要主动配合,带头做好摸排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得包庇隐瞒;二是对主动坦白问题、诚心悔过、检举揭发他人或主送上缴邪教书籍资料的邪教人员,要以教育为主,依法从宽处理或免于处理;三是对获得准确证据却拒不交待问题、不上缴邪教资料的邪教人员,由派出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是。

邪教人员的近亲属中有国家干部的,要组织动员他们以亲情感化、亲人感召的方式配合做好邪教人员的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检举人和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授人以柄,引发其它事件发生。

第三阶段:教育处理。采取多种方式,对摸排出的各类邪教人员进行教育转化的依法处理。对一般的邪教人员,要以教育为主,讲清政策、讲明危害,通过政策攻心、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准确区分宗教和邪教,教育其不要盲目信教,防止上当受骗;对一般的邪教骨干成员,在讲清政策与危害的基础上,要以亲情感化、解除顾虑、耐心说服等方法,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使其重新回到正常的生产生活中来。对态度顽固的邪教上层骨干成员,查清其违法犯罪事实,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处理,并深挖线索,弄清并摧毁其组织体系。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生警示教育工作,使反邪教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为了加强对这次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镇镇开展反邪教集中教育整治大行动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孙子云同志任组长,镇综治助理李铭财同志任副组长,赫英刚,胡金涛,黄永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镇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开展反邪教集中教育整治大行动,关键是组织领导,部门联动。领导组主要职责是:一是正确把握态势和方向;二是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此次行动的顺利实施;三是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处理;四是检查集中教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各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仪陇县2017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意见》仪委发[2017]7号文件要求,促进我镇政治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基本权益,现制定柳垭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习近平部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市县政法、防邪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法治思维、理念创新、风险管控,以改革的思路统筹谋划防范处理、教育转化、源头治理、网上网下斗争等工作。扎实抓好“三无”工作(在当地无规模性聚集、无恶性反宣案件、无邪教团伙组织)和持续保持“三零”目标(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全面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幸福、和谐柳垭创造稳定环境。

(一)突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斗争形势的认识。

1、加强内部教育。建立和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制度,举办形势报告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性质特点,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涉邪教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并结合普法教育,以正面报道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教育内容,扩大受教育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增强全社会防思想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

3、以“三结合三深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全民防范邪教入侵的意识。一是加强针对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农民深入,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的崇尚科学、倡导新风、远离邪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强化实用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内教育有机结合,使反邪教工作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农村。继续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

(二)突出深挖打击,坚决遏制住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强防范力量建设,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邪教地下组织,邪教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及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传播邪教理论、境内外勾联等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防范力量和村级反邪教助理员建设,形成反应灵敏、渠道畅通、高效保密的情况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2、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网上有害信息的分析。重点抓好网吧、打字复印等行业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消除管理漏洞。全面封堵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和非法宣传活动。

3、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密切注视邪教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挫败其捣乱破坏图谋。

(三)突出教育转化成果,抓好巩固措施的落实。

1、严格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各村要把巩固教育转化成果、防止原“法轮功”练习者反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并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逐人制定巩固教育转化方案和巩固工作措施。

2、着力做好巩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定期座谈、定期汇报三项制度。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对出所和出班已转化人员逐人落实巩固责任和措施,搞好帮教,切实提高巩固率、降低反复率。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科学分析,做到对每个人情况掌握详细,因人施教。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继续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培训、具体指导等方法,使帮教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保障。

(四)突出防范控制,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

1、强化社会面防范控制。以防进京滋事、防当地聚集滋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性事件“五个重点”,健全防范预案,强化防范效果。深入排查摸底,对从事邪教的重点人员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中有文化、懂技术、有不良好政治倾向人员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建立和落实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理“门前三包”等制度。逐步建立区域性联防机制,有效遏制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坚持专群结合,构建全镇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

2、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充分认识邪教组织用现代技术手段渗透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投入力度,加强防骚扰电话、防短信骚扰等措施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全面封堵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

1、强化领导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防止因斗争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

2、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反邪教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治理念、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培训、考核和奖励制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和支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保持队伍稳定。加强工作协调,讲究斗争策略,不断提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面的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组织协调,突出齐抓共管。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镇、村基层工作网络,提高基层综合防控能力。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发动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化反邪教工作体系。按照宣传揭批、深挖打击、防范控制、教育转化、队伍建设、落实责任六项工作,在全镇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保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能够正常顺利地开展。

1、各党支部、村(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做到各项防范措施到位。

2、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政治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和发挥反邪教“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明白人”作用,切实防范监控,做到教育辖区人不信邪教,防范外人不来传邪教和控制辖区内不发生邪教组织案件。构建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同时,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搜集上报有关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重大邪情做到不隐瞒、不迟报、不漏报。

安福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消除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安福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执法,特别是经过2007年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2008年助奥特殊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进,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t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风险可能暴发的程度,危害情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行动实施。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安排。

(一)2月中旬:下发《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

(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督促不规范的苗种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整改。

(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09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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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中央、省反邪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美的服务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反邪教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各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外来人口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邪教组织渗透,摸清本辖区邪教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斗争形势的认识。

1、加强内部教育。建立和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包保工作情况,通报斗争形势,举办报告会,深入揭露“法轮功”作为西方反华势力政治工具的本质,使党政主要领导及各级党员干部抵御和平演变,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性质特点,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省、市、阆中市关于涉“法轮功”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会议、标语、广播、微信等其他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教育内容,扩大受教育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增强全社会防思想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

3、以“三结合三深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全民防范邪教入侵的意识。一是加强针对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农民深入,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崇尚科学、倡导新风、远离邪教。二是强化实用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内教育有机结合,使反邪教工作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村。继续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工作。三是提高教育性。把邪教警示教育与中小学校科普教育、德育教育有机结合,使警示教育活动在学校更深入。

(二)突出深挖打击,坚决遏制住“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强秘密力量建设,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法轮功”等邪教地下组织、邪教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及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等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秘密力量和村级反邪教助理员建设,形成反应灵敏、渠道畅通、高效保密的情报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2、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网上有害信息的分析。积极配合公安网监、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网上非法活动的监控,随时掌握其活动动向,同时加强对有上网能力、上网条件的“法轮功”人员的排查,全面封堵“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和非法宣传活动。

3、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密切注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挫败其捣乱破坏图谋。适时开展清理清查“法轮功”反宣品、深挖打击邪教顽固分子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案件发生一起,破获一起,不留积案,不出问题。

4、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置其他邪教及社会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和“一教一策、一功一策”,积极稳妥地做好防范处理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反应灵敏、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教育转化成果,抓好巩固措施的落实。

1、严格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把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把防止原“法轮功”练习者反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并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逐人制定巩固教育转化方案和巩固工作措施。

2、着力做好巩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定期座谈、定期汇报三项制度。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对已转化人员逐人落实巩固责任和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因人施教。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

3、帮教与帮扶双管齐下,积极落实“给出路”政策,与责任单位紧密联系,坚持帮教与帮扶双管齐下的方式方法,切实帮助原“法轮功”人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4、积极做好对其他邪教组织成员的教育工作。对参与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受蒙蔽群众,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积极做好教育争取工作,促其脱离组织、远离邪教。

(四)突出防范控制,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

1、强化社会面防范控制。以防进京滋事、防当地聚集滋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性事件等“五个重点”,健全防范预案,强化防范效果。深入排查摸底,对“法轮功”重点人员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建立和落实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理“门前三包”等制度。有效遏制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构建全乡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

2、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充分认识邪教用现代技术手段渗透的严重危害性,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全面封堵邪教的反动信息。

3、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邪教从事发动宣传和颠覆活动的惩治力度。对各村各部门防范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防范控制取得成效。

(五)突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机构网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1、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目标,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做到村有人护、门有人看、遇事有人干。各村网格员做好具体工作,村党支书主持全面工作。

2、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干部队伍同邪教斗争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掌握斗争的艺术性,充分认识防范思想渗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3、健全完善基层激励机制。重点是将有奖举报制度、创建文明村和“反邪教示范村”创建活动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为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1、强化领导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各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乡上要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各项工作按照职能分解到有关部门,真正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2、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邪教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法制理念、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加强工作协调,讲究斗争策略,不断提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面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政治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和发挥反邪教“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明白人”作用,切实防范监控,做到教育辖区人不信邪教,防范外人不来传邪教和控制辖区内部不发生邪教组织案件。同时,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搜集上报有关“全能神”、“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重大邪情做到不隐瞒、不迟报、不漏报。

3、各村、派出所、乡综治办要根据单位职能,制作工作台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进一步收集掌握“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情报信息工作的力度,深入了解“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我乡的活动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第一时间掌握各类信息,力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挫败其图谋,切实做好防范在先、化解在小、处置在早。遇有情况随时向乡政府报告,对因擅离职守,或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福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查重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查,逗硬奖惩。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通报同级政府,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四)强化沟通,灵通信息。7月15日前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局食品科。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市县局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9月20日前报送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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