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心得(精选19篇)

时间:2023-12-07 12:11:22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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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_

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非常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实践群众观点,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志强调,政法干警一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心中有群众才能做到党在心中、法在心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在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过程中,群众工作直接影响着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表现着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问题。因此,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践行党的宗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广泛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检察事业作为党实践其先进性的载体,人民群众通过积极投身党所领导的检察事业来表达对党的拥护。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从本质上来说在于检察工作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这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认可度。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努力使检察工作体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

(二)加强和改进检察群众工作是由检察机关人民性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本质,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第一追求、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

(三)加强和改进检察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短期内难以消除,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四)加强和改进检察群众工作是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当前,少数检察干警存在着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高,严重脱离群众等问题,降低了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整体满意度。加强和改进检察群众工作,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执法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刻的认识检察机关,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整体满意度。

原则和理念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核心,检察机关只有深入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才能正确把握群众工作的原则和理念,才能推动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在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中,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二是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要善于将检察工作贴近基层、联系群众,要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去思考检察工作、谋划检察工作,要善于运用检察职能便民利民,要善于从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去开展监督工作,要将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重心、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追求,做到法律监督与群众要求有机结合,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三是坚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牢固树立群众工作意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将执法为民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实践上;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检察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专业化检察队伍。四是坚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检察工作要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在注视中发展。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牢固树立民生司法、和谐司法、权威司法的理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坚持专业化与多元化相结合,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水平。

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重点在于将检察职能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群众工作落实到履行检察职能的具体实践上来,真正做到执法的过程就是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过程。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护民”上下工夫、求实效。一是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利。二是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全面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办理不力、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提高执法水平。四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执法、注重效果,切实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

(二)积极拓展民意沟通渠道,着力在“靠民”上下工夫、求实效。一是加强民意沟通。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举行听证、问卷调查、深入群众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增强检察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筛选、分类、分析,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化为工作整改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把握网络舆情。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收集群众诉求,及时掌握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涉检网络舆情,快速处理争取主动。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便民、利民窗口,努力将门户网打造成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三是积极发动群众拓展案源。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认真了解、掌握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系统、行业的业务知识,把握发案规律和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查案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诉讼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控告,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三)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着力在“为民”上下工夫、求实效。一是加强群众观念教育。检察工作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观念,真正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自觉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甘当人民群众公仆。二是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鼓励检察干警到基层一线锻炼,直接面对群众,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三是树立良好执法作风取信于民。强化执法为民观念,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程序意识和效率观念,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坚持文明执法,注重人文关怀,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在“亲民”上下工夫、求实效。一是认真接受群众对检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坚持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四表四卡”制度,坚持对群众反映的执法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检察机关或者检察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定期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检务督察等活动。进一步完善督办检查、监督备案等工作机制,为人民监督员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有关活动和事项。探索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认真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建立经常性联系。探索建立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增强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客观事态,表明处理态度。

(五)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在“便民”上下工夫、求实效。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接访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应当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头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网上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推进普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结合履行检察职能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做出的决定等,如果人民群众存在疑问和异议,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答疑说理,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政策宣讲、思想疏导等工作,真正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理顺情绪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切实履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严格依法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认真执行《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各项执业权利。建立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探索进一步加强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

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关键时刻,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加强党的监督和党内民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等发展战略,既是解决党的建设问题的战略部署,也是着眼党的发展新的伟大工程。

党管武装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是后备力量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管武装制度落实,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尤其是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不断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对于确保国防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同步增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会指出:“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深刻揭示了党管武装的内涵,指明了目标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党管武装工作,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加强党管武装的领导。

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

十七届四中会会指出:“科学的领导制度是党有效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赢得革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必然选择,也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时刻牢记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强化党管武装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从党的事业长远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党管武装工作,始终做到无论国内外形势怎么变化,党管武装的意识不能淡化,力度不能减弱,标准不能降低,真正把党管武装原则贯穿到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

要坚持管政治建设,确保武装工作的正确方向。针对我市地处侨乡,毗邻港澳,社会环境复杂、影响直接的实际,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和指导军事机关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我军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确保武装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要坚持管大政方针,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指示要求,每年对武装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坚持管组织实施,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对武装工作建设中所需人力、时间、场地、经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特事特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有的党政领导很少到军事机关办公,很少主动了解武装工作情况;有的对武装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没有亲自研究解决,讲条件、讲困难。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述职、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全面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军分区、人武部属军队体系,但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因此,坚持党管武装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党政领导“一把手”,是党管武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党中央、中央军委专门制定了党管武装工作“八项制度”,即:双重领导制度、党委议军制度、现场办公制度、述职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是党管武装工作的根本遵循。从我市的情况看,贯彻落实“八项制度”总体是好的,但也有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政领导很少到军事机关办公,很少主动了解武装工作情况;有的对武装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没有亲自研究解决,讲条件、讲困难;有的使用任用专武干部时,不征求军事机关意见,没有经军事主官签署任职命令,随意作出人事安排,等等。

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党管武装工作的“八项制度”。下一步,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法规性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党委第一书记述职,每年召开一次党管武装工作会议、国动委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坚持每半年到军分区(人武部)办公一次,定期研究解决武装工作存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对党管武装进行量化、细化,协调各级人大把党管武装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召开人大会时要求代表对往年政府抓武装工作进行评议,对履行职责不好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施诫勉谈话、罢免或撤换等处罚,真正形成党管武装工作的新格局。

(三)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

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地方各级领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党政领导抓武装工作的能力,直接影响武装工作开展的好坏,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武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党管武装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要把学习国防知识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的重要课程。军分区要依托地方党校,每年组织1期第一书记培训,组织1期分管武装工作的地方领导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思想,学习军事新知识,不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党管武装工作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市委党校组织的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中,把国防教育和相关军事理论作为“必需课”,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要利用各种会议的时机,请党管武装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谈体会、谈经验、教方法。在抓好第一书记包括镇(街)级书记述职制度全面落实外,要结合宣布第一书记任职命令,增强书记们“学武装、爱武装、管武装”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同时,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地方各级领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通过各种形式的考核和考评,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抓武装、建武装、用武装的能力水平。

(四)要夯实党的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党管武装工作创新发展。

建议市里出台相关规定,全市招考干部时,增加武装工作、军事知识内容,录取人员必须到省人武学校参加3个月的培训。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增强生机活力”。贯彻这一重要论述,必须把党管武装的基础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要突出抓好思想建设,注重从思想政治领导上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尤其是要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每年结合重大主题教育,组织军分区、人武部党委班子开展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通过抓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管武装核心领导作用。

要下大力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营(连)长队伍建设。结合我市抓民兵营(连)“四个基本”建设,进一步规范专武干部任命制度和民兵营(连)长选举办法,建议市里出台相关规定,全市招考干部时,增加武装工作、军事知识内容,录取人员必须到省人武学校参加3个月的培训。对表现突出的专武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为专武装干部后续发展注入动力。在不违背村官直选的情况下,要规定民兵营连长必须是党员,优先退伍兵,年龄不超过40岁的男性。

要积极拓宽民兵队伍组建范围。江门地处珠江三角洲,随着我市滨江新区开发,台山核电厂的加快发展,恩平、开平获得广东省科技产业转移的支持等,这些发展地区前沿,都是武装工作的前沿。武装工作必须紧跟形势,采取“围绕市场办民兵、围绕任务练民兵、围绕专业建民兵”,不断提高民兵快速动员和应急处突能力。

要在服务大局上发挥党管武装的作用,组织企业民兵学经济、学管理、学科技,发挥他们推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化军分区、人武部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使党管武装为当地“四大建设”提速助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发展新跨越。

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群团组织为党做群众工作,根本职责就在于为党和国家事业赢得广泛的群众基础。担负起这一神圣职责,群团组织就要立足新的历史起点,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切实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群团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这就是: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共青团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聚焦共青团工作的“三个根本性问题”和面临的“两大战略性课题”,全面推进组织动员青年、教育引导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加强改革创新,强化从严治团,开创青年群众工作新局面。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指引未来。于国家和民族发展如此,于个人成长亦然。帮助青少年把牢人生正确成长方向,做好为党和国家事业培养人的工作,是共青团第一位的任务、根本任务。理想信念是人生成长中最核心、最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共青团要牢牢把握这个核心,引导青年深入学习党的科学理论,从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和现实成就中得到深刻启示,掌握创造中国奇迹、实现伟大梦想的“密匙”,坚定“三个自信”。青少年时期树立的价值观念、打下的人生底色,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一生的路,也影响着社会未来的面貌。共青团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使他们做到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在互联网已经成为青少年须臾不可分离的成长伴侣和重要生活方式的背景下,共青团要把网络新媒体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争当网络文明志愿者、做中国好网民,发出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向中国梦进军,为广大青年施展抱负、实现个人梦想提供了广阔舞台。当前,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有效、有序地激发和凝聚起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一切创造活力,一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攻坚、转型发展的新浪潮正在兴起。青年最具创造热情、最具推陈出新的锐气。共青团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通过积极搭建平台、争取政策资源扶持等方式,引导组织青年瞄准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意行业、新兴产业,瞄准电商、众筹等新的商业模式,瞄准实用技术发明革新和科技前沿,充分释放蕴藏在广大青年中的创新创业创优活力。全面改革的推进,法治化的推行,都呼唤着青年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也都能够成就和塑造新一代青年。共青团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让青年衷心拥护改革、积极投身改革,让青年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青年是引领风气之先的重要力量。共青团要在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的同时,组织青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美丽中国建设,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中展现青春风姿。

服务群众是群团组织的天然职责。当代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权益维护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共青团要带着责任、怀着感情,深入走进青年,了解青年所思所想、所急所需,通过组织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千方百计帮助青年排忧解难、服务青年圆梦,努力做到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

同时,共青团要发挥广泛联系青年、组织体系比较健全的优势,通过组织化地反映青年的意愿和诉求,组织化地承担政府青少年事务等方式,在发展协商民主、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面对光荣而艰巨的使命,面对新的时代环境下群众工作的诸多挑战,共青团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引,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改革意识,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从严治团。让我们用信念坚定、心系青年、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良好队伍风貌,用团的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的新成效,汇聚起亿万青年在党领导下奋勇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书写共青团事业发展新篇章!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据科学实验、深入调查的严密逻辑推理和理论证明,对马克思主义不完全是“真学、真信、真用”。“想当然办事”即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典型表现;2、僵化保守性。把局部经验或从书本上读来的一些条条误认为是普遍真理。抱残守缺、固步自封,使认识活动凝结在某一点上,思维时空长期呈封闭性结构。喜欢从现有经验或“本本”出发,进行自我膨胀式的思维演绎。习惯于向后看,作历时性的纵向比较,不善于“左顾右盼”作同时性的横向比较,沾沾自喜于已取得的成绩。只注重过去,不注重现在和未来,思维缺乏创造性和开拓精神;3、单一、两极性。“单一”是指片面、绝对,“两极”是指好走极端。这种思维方式运用的是“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二值判断方法,把复杂的'认识内容简单化,将“对立”和“统一”绝对地割裂开来,既不会从对立面的统一中看到对立,也不会从相互区别、对立的方面中看到它们的统一,更不会把相互矛盾着的事物,或事物的方面、趋势、力量等内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知性思维”、“形而上学思维”是其突出表现。

在世界形势发生急剧变革的时代、在国内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在全党面临一系列重大考验的时刻,国家的繁荣富强、民族的兴旺发达、党的永葆生机无一不与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理论思维能力密切相关,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应为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而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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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_

(2011年7月22日)。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是构建和谐湖北、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群众工作更为迫切、要求更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化,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对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巩固我省“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尊重民意、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二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让执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行为准则。三要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四要坚持服务为先原则,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保障群众权益。五要坚持实践创新原则,联系实际,大胆实践,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不断探索群众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

3、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工作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中去谋划,丰富群众工作内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群众工作齐抓共管和全方位推进的良好格局,把我省群众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4、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水平,实施改善民生重大措施,逐步扩大民生工程范围。每年省级新增财力的大部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努力满足群众在文化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惠民补贴资金、群众负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

5、切实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并举,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帮扶政策和担保体系,加快各级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建设,利用好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支持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权益。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6、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接续办法。推动非公有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

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加快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

7、扩大教育、卫生和文化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落实财政对教育的优先保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解决好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三类残疾儿童上学问题。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规范幼儿园管理。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落实,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抓好重大传染病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文化惠民活动,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提升农业抗灾救灾、旱涝保收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健全饮用水安全运行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进度,满足农村中小加工企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加强通村公路断头路、循环路建设,加强山区通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乡镇、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广普及环保清洁能源。

9、积极做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专项补助资金,落实重要商品储备调控制度,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完善价格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认真做好城镇贫困居民水、电、气等民生保障工作。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上涨过快势头,降低农民生产成本。

10、加大对城乡特殊人群关爱帮扶力度。

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党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增加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依托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乡镇留守人员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留守人员服务室。广泛开展以生产帮助、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邻里关照互助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重点抓好留守老人生活上的照顾、身体上的医护和精神上的安慰。大力推进适合留守妇女的创业就业培训,帮扶留守妇女搞好生产,提高留守妇女增收致富能力。重视做好留守儿童的文化教育、安全保护、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工作,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志愿服务活动,构建留守儿童的社会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加强问题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流浪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人群的服务管理。

11、做好扶贫助困和移民工作。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切实抓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不断推进脱贫奔小康试点,全力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逐步提高扶贫搬迁补助标准,重点解决环境恶劣地区特困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采取产业化扶贫、发放贴息贷款、“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等多项措施,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进行扶持。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和特殊群体关心帮扶制度,维护病、老、孤、残、智障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残疾康复和预防工作,研究制定对残疾人特殊困难的社会保障政策。将移民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整体工作范畴,切实做好移民的社会适应和融合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移民实用技术和外出务工就业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各项移民帮扶政策和措施,鼓励移民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使广大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12、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长期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矿山、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保障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力度,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性单位乱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着力整治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企事业单位转制行为,加大对下岗职工的关爱帮扶,积极推进遗留问题的解决。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和渎职行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13、保障群众民主权益。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事项公开。涉及企业重大决策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完善村(居)务“五议五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加大落实力度,扩大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4、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

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决策作出、重点项目实施的前置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科学周密的稳定风险评估。凡未经风险评估或评估不过关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予决策研究,更不得擅自实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或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吸纳,反对意见较多或意见分歧较大的,要慎重决策。

15、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引导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支持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畅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不断拓展省(市州、县市区)长信箱、专线电话(传真)、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方便群众网上投诉和查询。

16、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研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每年就1-2个重点问题,到条件最艰苦、矛盾最突出、社情最复杂的地方深入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30天。认真落实蹲点调研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选择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对各种涉及群体性事件问题,领导干部要亲自到一线,面对面地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在重大节日、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网络健全、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及时收集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收集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17、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把“调判结合、调解优先”贯穿于司法审判全过程,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室,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人民调解员制度,实现“三大调解”联调联动、有机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群众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加强调处过程的法律援助,组织引导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和调解活动。建立群众工作台账和定期分析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及时化解;重大、敏感信息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18、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四访四包”制度。

领导干部要坚持“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的“四访”制度。省级领导干部每年、市(州)领导干部每季度、县(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接待群众来访一次,县(市、区)每周要明确一名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特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纳入领导干部“四访”的信访事项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调处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19、建立健全处理突出问题综合协调机制。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纠纷、城镇房屋拆迁、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对跨地区的信访问题,由上级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跨部门的信访问题,由本级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人事分离的信访问题,明确本级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相关单位或地方配合解决;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由各级政法委组织协调有关政法机关受理。

20、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国有企业要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财力物力保障,对于群众工作涉及的人员调配、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要优先安排,对专项工作给予专项支持。根据财力,逐步调整增加对村(社区)转移支付经费,适当提高村(社区)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补助。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群众服务场所的硬件建设,强化党务、政务、村(居)务、服务、商务“五务”合一功能,服务场所日常运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服务场所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久。县级以上政府建立信访解难基金,对诉求合理但无相应政策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给予适当救助。

21、建立健全巡视督查制度。各级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巡查组,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了解民情动向、舆论动态以及群众工作的实际情况。

22、落实群众工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群众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工作实行党委、政府“双线领导”,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级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群众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省、市(州)每半年召开一次,县级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选择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在信访局的基础上开展“群众工作部”试点,“群众工作部”引入联合办公机制。各地要积极整合力量,健全群众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群众工作体系。

23、建立群众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评办法,把群众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健全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4、健全基层群众工作网络。加强省、市(州)、县(市、区)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群众工作站;依托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代理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审批的事项。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把群众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力量,掌握本单位、本系统的群众工作动态,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5、加强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放到基层,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把工作重心转到群众工作上来。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党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形成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重点选好配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群众工作战线的干部职工,在政治上关心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必要条件,在生活上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群众工作部门锻炼的制度,把群众工作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的群众工作队伍。

26、增强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领导干部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27、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群众工作理论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注意运用现代科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依法办事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开展群众工作。善于和群众沟通,多说群众能懂的话、多办群众认可的事,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

28、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深化机关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效能建设,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庸、懒、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热线工作。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年选择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29、正确教育引导群众。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增强主流思想价值观对群众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及舆情监测研判,完善快速应对机制。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正面引导社会热点,解答群众疑惑,疏导群众情绪。

30、形成群众工作合力。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切实履行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和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认真做好团结各界、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培育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加强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要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_

2011年7月27日。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全心全意服务群众。一是做好政(院)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院)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布医院资质、医疗服务、服务告知、服务价格等群众关心的信息,保障群众、患者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行为,加大对滥检查、滥用药、大处方、收红包、开单提成、过度诊疗等医疗服务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是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设立便民窗口、便民热线、便民信箱等,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四是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窗口,健全制度,完善流程,改进服务,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公开,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完善医患纠纷投诉管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组织、协调做好群众及患者投诉处理工作,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二是建立医患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切实抓好医患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信访工作纪律和问责规定,对群众来信不交办不转办、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以及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拖延不按时限反馈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力、错误处理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非正常上访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_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践行群众路线关键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利州区地处广元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占全市的五分之一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市的三分之一以上,群众到市上访量约占市级接访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承担着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近几年,一些疑难信访往往时间、空间交织叠加,群众工作压力大、责任大,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显得更为紧迫。对此,利州区委突出“四个善于”抓实群众工作,凝聚起了推进实现“两大目标”、走在“两个前列”的强大群众力量。

善于宣传引导群众。一是注重用科学规划和美好愿景引导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生动形象表述为“中国梦”,全省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实际上都是开展大规模群众工作的过程,就是要用党和国家的工作目标和美好愿景凝心聚力、凝聚正能量、提升精神气。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区委确立了实现“两大目标”、走在“两个前列”的奋斗目标、战略定位,准确表达了近年来全区人民的共同追求,鲜明揭示了当今全区发展的时代主题,成为激励全区群众奋斗的美好愿景。二是坚持干部带头引导群众。群众最讲实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要牢记身教重于言教的道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三是注重典型引导群众。重视用群众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教育群众,使群众学有榜样、干有目标。

四、推诿扯皮?答案不言而喻。二是把握主导向。群众工作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最高标准,决不干劳民伤财、违背群众意愿的事情。这是做好群众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主导向。三是梳理主群体。抓工作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做到举重若轻、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具体的群众工作个案,对涉及的群体要进行分析、梳理、归类,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做到“汤清水白”。

善于联系服务群众。一是饱含真感情。“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是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名言。做好群众工作也要有这样的境界,办好最贴近群众心声的小事,自然而然就能够赢得群众的心。不愿真正下基层、到一线,不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就不能真正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不与群众经常座谈,就不能全面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新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群众工作内容的发展变化,群众工作机制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比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区委创新谋划开展“三千干部包万户、带领群众奔小康”活动,就是要建立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让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察实情,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干部了解群众、也让群众了解干部。三是探索新方法。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要求中央纪委把上访民众当亲人,把接访当作纪委的责任和义务,而非“给老百姓办好事”,接访时不能来回踢皮球。无论是领导机关还是基层单位,都要从细处着手,决不能让群众“看脸色”“跑趟子”,让群众开心、方便、快速办事。

善于用法治思维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内部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利益表达和维护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守住法治底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做群众工作,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健全法治措施。要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整合资源,共享工作平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度。)。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_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现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奋斗目标,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政使命、确保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分析和解决存在问题,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1、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大力宣传沈浩等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努力成为群众感到离不开的好党员、好干部。

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联系实际,创新群众工作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干部交流、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新任领导干部担任信访专员等举措,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接受教育和锻炼。

二、自觉深入群众,紧密联系群众。

3、严格执行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多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中交朋友。省及省直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市、县(市、区)及市、县(市、区)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实情,问计于民;要进村(社区)入户,访贫问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在重大节日、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

安排1次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每周至少安排2次。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妥善处理。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实行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带案下访数量应占包案数量的30%以上。

5、拓展联系群众渠道。运用网络、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及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公开电子信箱,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办理并予以回复。有计划地安排省级党政领导干部与群众在线交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群众在线交流不少于1次。完善热线电话、网友留言办理、信访绿色邮政、民意调查等制度。高度关注舆情,定期分析研判。

三、充分发扬民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7、重要决策事先征求群众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吸纳,反对意见较多或意见分歧较大的,要慎重决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价、收费等领域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听证代表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任何决策作出、任何政策调整,都要充分考虑、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决策作出、重点项目实施的刚性前置程序。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方面的基本需求。认真宣传、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9、认真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操作原则。加强对被征地、拆迁户思想、生活、要求等情况的摸排,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严禁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严禁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不得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对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认真分析研究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10、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省每年对经常性排查作出部署,市县每年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组织集中排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对排查工作亲自部署,对排查出的问题亲自分析研究,亲自推动化解。省、市、县(市、区)定期召开联调会议,协调解决复杂矛盾纠纷。加强群体性事件源头预防,完善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相关地方和单位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根据事件发展果断迅速平息事态,并及时上报情况。

11、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开展国情省情、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健全合理诉求表达机制,引导群众自觉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重视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立省领导定期与高等学校师生直接联系沟通的渠道,省市党政领导要亲自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舆论引导的特点和规律,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思想教育实效。

五、坚决纠正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2、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中发挥好带头、推动、督促和保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不思进取、作风漂浮、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清理控制评比表彰达标活动。

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负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热线工作。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或渎职行为。

14、把群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群众工作,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市每季度、县(市、区)每月要听取信访等群众工作情况汇报,重大问题随时研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群众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群众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群众工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对基层干部的关心、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本领。完善基层群众工作制度,形成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信访接待和处理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16、推动形成群众工作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高度重视,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切实有效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要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一、与制度办法出台的历史背景联系起来认识《意见》1989年6月,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确立了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江泽民同志在会议上进一步重申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随后,党中央又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党对工会实行统一领导,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自己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充分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发挥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这个《通知》是建国四十年来党中央就加强和改善对群众组织领导作出的一个系统、全面的纲领性文件。《通知》既。

总结。

了新中国建立四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年来我国群团工作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也指明了九十年代群团工作的方向,提出了在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关键时期,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方针。

2012年,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2014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年1月8日,中央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意见》特别强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意见》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发展道路,要求党委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群团组织在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社会主义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与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相比,时间又过去二十多年,《意见》出台的历史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近四十年,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思想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通知》中提出的“治理整顿”作为阶段性任务已经顺利完成,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等问题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同时,改革从摸着石头过河逐步进入深水区,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问题也更加错综复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摆在全党面前,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领导全国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任务十分艰巨。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党的群团工作的经验,全面分析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党的群团工作的方向,非常必要。

这个《意见》正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对群团工作的思想理念,特别是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思路、新主张。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对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群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群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发文规格上来看,这个《意见》是十八大以后少数几个以“中共中央”名义下发的文件,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央对党的群团工作的格外重视。

二、与党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的优良传统联系起来认识《意见》。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群团组织是党组织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特殊优势,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把广大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这是我们党的一个突出政治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鲜明特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自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90多年的历程。近一个世纪里,工会始终围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发挥作用,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在夺取政权的漫长过程中,工会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工人利益、发动工人运动、团结工人向资本家和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三座大山”作斗争的重要组织。1921年8月11日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公开领导工会运动的领导机关。1922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发表了宣言,提出了争取8小时工作制、罢工援助、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等目标口号,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走向团结统一,推动了工人运动高潮的发展。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正式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工会组织把工人群众组织起来,在城市中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开展了一系列可歌可泣、波澜壮阔的罢工斗争,包括上海英美烟厂大罢工,香港海员大罢工,上海海员和丝厂工人大罢工,安源路矿大罢工,粤汉路、京奉路、开滦煤矿、上海金银业和日本纱厂工人大罢工,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以及“五卅运动”中的罢工、汉口惨案和沙基惨案引发的罢工、省港大罢工、安源大罢工等震惊世界的事件,在大革命的高潮中创出了收回帝国主义租界、在上海举行工人武装起义的壮举。当抗日战争爆发,民族矛盾上升为最主要的矛盾时,工会组织又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团结其他工会组织,发动指向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的罢工运动,如上海日商纱厂反日大罢工、北平工人支援“七七”抗战的斗争、全国工人反日大罢工、香港码头工人反日罢工等等,有力地支持了抗日战争前方战场,为抗战的最后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决定中国命运的解放战争中,工会仍然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遵循“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16字方针,开辟第二条战线,最终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可以看出,中国的工会运动始终是与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紧密结合在一起,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广大工人阶级,组织和发动了全国性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赢得了工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

新中国成立以后,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会成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在建国甫定、百废待举的繁忙情况下,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足见党和国家对工会工作的重视。这部工会法的颁布,深刻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翻身解放后社会政治地位的根本变化。1953年,中国工会七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联系并教育工人群众,不断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和组织程度,巩固工农联盟,团结各阶层人民积极完成国家建设计划,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为逐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与过渡到社会主义而斗争。”在实践中,工会形成了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会工作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工会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办工人夜校、职工大学等方式,积极团结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在提高职工群众素质、改善职工群众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为新中国逐步开展经济建设、建立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广大职工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和参与者以及改革成果的分享者,工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在参与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工会逐步确立了新时期新阶段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团结组织职工群众,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党中央科学判断我国发展的国内外形势,紧紧抓住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大政方针和重要措施,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党的领导下,工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团结动员亿万职工踊跃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为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圆满完成载人航天、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任务中,在抗击南方部分地区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斗争中,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组织职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团结互助,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展现出我国工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更加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中国工会十六大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代表党中央发表《在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中铸就工人阶级新辉煌》的祝词,指出:“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进程中,肩负着崇高使命。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锐意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我国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作出更大努力、发挥更大作用。习近平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强调,“工会必须牢记党的重托、不忘工会职责,增强对职工群众的感情,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为他们排忧解难,始终同职工群众心连心。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创造更好条件,热情关心、严格要求、重视培养工会干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工会组织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

从中国工会80多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可以看出,工会始终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忠实拥护者和坚定践行者,在密切职工群众联系、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得到党和职工群众的高度肯定。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继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贡献力量。

三、

与国内外执政党的历史教训联系起来认识《意见》古希腊神话里,有一个无敌英雄安泰,只要他脚踩在大地母亲的身上,他就能得到源源不断的力量,战胜任何敌人。但最终他还是被对手打败了,那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对手知道了他力量的来源,诱使他双脚离开了大地。

斯大林曾经说过:“共产党人好比安泰,人民群众就是大地母亲。这个故事形象地说明了: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离开了人民群众,党就会一事无成。”当然,斯大林没有料到,在他死后不到40年,一个有93年历史、独掌政权74年的的苏联共产党,在没有构成威胁的反对派的情况下,一夜之间轰然倒塌,迅速土崩瓦解。苏共有20万党员的时候,夺去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有200万党员的时候,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有近2000万党员的时候,却失去了执政地位,走到了亡党的可悲下场。

苏共亡党的原因有很多,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严重脱离群众,丧失民心。苏共垮台前曾在人民中作过“苏共究竟代表谁”的调查,认为苏共代表劳动人民的占7%,代表工人的占4%,代表全体党员的占11%,而认为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占85%。1991年8月19日,苏联发生了“八一九”,又称“苏联政变”、“八月政变”,苏联副总统亚纳耶夫发布命令宣布戈尔巴乔夫由于健康原因已不能履行总统职务,自即日起由他本人代行总统职务,同时宣布成立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行使国家全部权力。这次政变在短短三天内便瓦解,很少有群众支持苏共,相反地却有不少人站到“民主派”一边去了。随后,戈尔巴乔夫解散苏共,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人民群众没有起来保卫共产党。后来,重新成立的共产党组织也声称:“并不想使前共产党复活”,因为它已经“名誉扫地”。

《孟子》中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意思是说,要想取得最高统治权,在于获得民众的拥护;要想获得民众的拥护,在于获得民众的认同;获得民众认同的方法是:民众所喜欢的,就为他们聚积起来;民众所厌恶的,就不要加在他们头上。任何一个执政党,只要脱离了群众,丧失了民心,最终都会被人民群众毫不留情地抛弃。共产党是这样,其他党也是这样,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一、政治安定、经济腾飞的“墨西哥奇迹”。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革命制度党的民众支持率一路走低,终于在2000年的总统大选中败北,丧失政权,原因发人深省,其中重要一条就是群众基础动摇。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历届革命制度党政府遵循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模式,开始进行经济结构改革,导致了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20年间,墨西哥90%的家庭收入减少。据官方统计,到20世纪末,墨西哥全国9700万人口中有46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2700万人为赤贫,相反占全国人口10%的富人拥有全国80%的财富,最富有的300个家族拥有全国50%的财富。总之,革命制度党的经济改革政策严重地损害了中下阶层民众的利益,动摇了党赖以执政的群众基础。

纵观中国古代史、近代史,“失民心者失天下”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中国前一段时间,一部电视剧在各大电视台热播,叫《北平无战事》。这部片子生动地描绘了国民党政权崩溃前夕,各地特别是北平等大城市的社会经济民生情况,特务政治横行,经济秩序混乱,物价一日千里,几百万民众啼饥号寒。国民党在三个大问题上丧失了人心,这三个大问题是:和平问题;腐败问题;民生问题。国民党不要和平,发动内战,又将腐败进行到底,且不顾民生。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接收沦陷区经济,公布《伪中央储蓄银行钞票收换办法》,将法币与沦陷区伪币的兑换比率定为1:200。这个规定近乎于国家掠夺,是用公开合法的方式剥夺收复区的财富。一些国民党高级官员事后也不能不承认,这一政策使国民党失尽了民心。陈立夫说:“战前,一个富有的人经过这场战争,他的财产贬值了几百倍,这不是替共产党铺路吗?我们已先替共产党把人民都变成了无产阶级。”李宗仁认为,在“一纸命令之下,收复区许多人民顿成赤贫了,而携来大批法币的接收人员则立成暴富。政府在收复地区的失尽人心,莫此为甚。”中国民间舆论的喉舌《大公报》在短短半个月中两次发表社评:“《收复失土不要失去人心》、《莫失尽人心》,痛斥当局“二十几天时间,几乎把京沪一带的人心丢光了。”

抗战结束不久,国民党发动内战。由于军费大增,财政恶化,国民党政府大量印刷法币,造成通货膨胀,刺激物价上涨,财政赤字增加,至1948年8月19日,法币发行额增至660万亿元,比抗战前夕增加了40余万倍,物价较抗战前上涨了3492万倍;这种暴涨局面,反过来又加速了法币的流通速度和贬值速度。当时流行着这样的笑谈:在中国唯一仍然在全力开动的工业是印刷钞票。为了挽救经济濒临崩溃的局面,国民党政府开始实行币制改革。《北平无战事》讲的就是这一段故事。1948年8月,政府发行金圆券,并以行政手段强迫民间以黄金、外币兑换。由于没有严守发行限额,不到三个月,币制改革宣告失败,造成的恶性通胀令民间经济陷入混乱。此后,金圆券发行数量便如脱缰之马,贬值速度犹如自由落体般垂直向下,创下世界货币史的奇观。至1948年11月,金圆券总额突破上限20亿;至1949年5月,金圆券共计发行82万亿多元,为其最初发行限额的4万多倍。与此相对应的是物价狂涨,1949年5月,上海物价指数为币改之初的500多万倍,9个月的上涨幅度接近于前12年的总和。不过是短短的几个月,升斗小民以其辛苦和血汗积攒的金银外汇,化为了几张转瞬即成废纸的金圆券。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在币改之初将其个人存有的800美元兑换为金圆券,在币改失败后他说:“无人敢信任政府矣……奉公守法之人处处吃亏,而横行无忌的人逍遥法外,如扬子公司孔令侃即其例。此所谓率天下之人而尽归于偷盗也。如此政府安得不失败哉!”国民党政府因金圆券发行,搜得民间的数亿美元金银外汇,却让国民党在半壁江山内仅余的民心士气丧失殆尽,党心、军心、民心都与国民党离心离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强大力量的冲击下,这个在中国大陆盘踞了整整30年并拥有最多党员的第一大政党,黯然走上了不归路。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苏联共产党等的鲜活实例,从反面角度生动地证明,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周围,才能永葆党的生命力和活力,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工会等群众团体,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发挥党的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团结引导人民群众支持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与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联系起来来认识《意见》。

《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实现宏伟目标的必要,也是完成历史重任的必要。

实现宏伟目标,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肩负着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即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2021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基本实现工业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2049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一个100年,是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之梦;第二个100年,是圆“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之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描绘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两个一百年”与“中国梦”,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也是“中国梦”的具体内容;实现“中国梦”是确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前提,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表现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梦”与“两个一百年”共同构成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中央领导集体既定的同一内涵的奋斗目标。

另一方面,我们党自身也面临艰巨的历史重任。正如《意见》指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摆在全党面前。实际上,“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说法。在公开报道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将“四个全面”并提,是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考察期间。他当时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此前“三个全面”基础上,增加了“全面从严治党”。2015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仪式上讲话中,集中论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四者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是一个正式的宣示,宣告“四个全面”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新布局,也构成了党的建设、党的群团工作的核心任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的主体,实现这两个方面的宏伟目标,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群团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分别代表了工人阶级、青年、妇女等群体的根本利益,与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与“两个一百年”、“中国梦”、“四个全面”的目标任务也是一致的。这几类群体中,工人阶级是主力军,青年是生力军,妇女是半边天,都是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完成“四个全面”任务、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其中,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建设和改革最基本的动力,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发挥着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青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击队,是党和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改革事业的推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和民族的振兴,时刻离不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和包括青年、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更好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在实际工作中引导职工、青年、妇女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资源第一资源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五、与党的群团工作实际存在的问题联系起来认识《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了当前党的群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谓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对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敲响了警钟。

《意见》指出:这些年,党的群团工作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对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研究,对发挥群团组织缺乏有力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型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有的群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干部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要改进。

中国工会十六大报告中,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强调了面对时代发展、社会变化和职工需求带来的新情况和新任务,工会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职工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机制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提升;源头参与和制度建设需不断加强,对基层的分类指导要切实改进;在基层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凝聚力亟待提升;工会工作还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少数工会干部脱离职工群众,作风亟待改进。

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党的群团工作、工会工作的发展,从另外一个角度突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紧迫性。所以,《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全面提高水平,切实解决问题,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六、与党的群团工作的任务要求联系起来认识《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发展道路,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具体任务。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根本方针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总的要求,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合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具体要求包括“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是党的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这是由党的群团组织的性质作用决定的。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四是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这是党的群团组织的天职。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这是党的群团组织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六是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这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

《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群团组织要着重在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二是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五是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意见》部署的任务十分明确,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多个群团组织。主要结合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摘要介绍《意见》对工会组织的要求。

第一,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群团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活动,动员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积极开展对所联系群众的知识技能培训,促进能力素质提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所联系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二,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团组织要从所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搞好典型引路,发挥各行各业先进典型、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

第三,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群团组织服务群众要盯牢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婚恋交友、居家养老等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对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帮扶。制定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意见,打造符合群众需求的工作品牌,推动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众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四,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群团组织应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第五,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群团组织要通过服务来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群众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_

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为适应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促进党校事业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各级党校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在,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致力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于锻造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执政使命,迫切需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全面提升能力素养,解决新形势下能力欠缺、“本领恐慌”问题,更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现在,一些干部不合格,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一些干部出问题,根子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问题。党校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从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严起来、强起来,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课题。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校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定位不准,没有突出党校有别于一般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特色和优势;有的主业主课不突出,存在重一般知识技能培训、轻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现象;有的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不善于运用科学理论说明和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学风不好、校风不正;有的对党校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保障不力,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党校事业发展和党校作用发挥,必须认真解决。

二、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党中央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任务认真完成。

(五)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既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又倡导教职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风气、民主讨论风气、创新进取风气。鼓励学员之间、教员之间、学员和教员之间开展平等讨论交流,实现学学相长、教学相长。

(六)坚持质量立校。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要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的一项战略任务。坚持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形成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

(七)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党校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对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要作为学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对党校的学历教育,要加强规范,从严管理。

三、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

(八)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这两类课,在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

(九)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做好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工作,引导学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十)强化党性教育。各级党校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针对不同班次的学制长短,安排充分的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党性分析与组织生活相结合,加强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一)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校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打造党章精品课程,推动学员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十二)创新优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方式。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注重回答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领导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基地管理。制定全国党校理论教育教学大纲和党性教育教学大纲,加强基础课程、公共课程统编教材建设。实行严格的教案审核、集体备课、课前试讲等制度,对课堂教学进行科学评估并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建立学习考核制度,激发学员学习动力。

逐步形成突出党校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把培养高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更大成效,确保党的理论教育后继有人。重视学位点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党校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

四、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十四)发挥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教学展开,以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建立健全科研考核激励机制,确保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及时跟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发挥党校报刊、网站等思想理论阵地的作用,及时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同国内理论界学术界联系与交流,不断提高党校科研的影响力。加大对外交流力度,注重用中国理论阐述中国实践,进一步提高对外交流工作水平。

(十五)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向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建立和完善符合党校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加强智库成果在决策中的转化应用。创新党校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全国党校系统智库建设协作机制,确立决策咨询模式和智库成员管理模式,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党校系统与行政学院系统、高等学校系统、科研院所系统的智库交流与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

五、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严格政治要求。加强和改进党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促进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事业中来。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坚持严格的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注重从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录青年教研人员,从高等学校和其他部门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加强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交流力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十八)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通过加强经典著作学习、加强教学科研实践、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等多种途径,加强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才培养,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加大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力度,实行蹲点调研制度,组织党校教研人员到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实际,加深对国情党情的认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专职教研岗位在全校岗位总量中的比例。

(十九)创新师资管理。推进党校组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探索建立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切实保障党校教师工资待遇,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二十)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党校的组织员或班主任处于教学管理一线,在联系、管理和服务学员中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或班主任。引导组织员或班主任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责任意识,讲认真、敢较真,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试纪律、请假纪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

六、充分发挥党校系统整体优势。

(二十一)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全国党校系统的整体功能。中央党校要制定对地方党校和中央党校分校业务指导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评估办法》和《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抓好督促落实;制定全国党校系统干部培训班次及其培训目标建议清单、各种培训班课程设置建议清单,提高党校系统培训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整体质量。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设立党校教研与管理骨干研修班,为下级党校培训师资和干部。在中央党校建立全国党校教师进修学院,有计划培训党校教师。加强中央党校分校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各级党校之间交流,科学统筹党校系统资源,强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合作,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教学效果。深入开展精品课示范教学,建立全国党校系统名师名课库,推动名师名课资源共享。

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有条件的县(市)可独立设置党校,并探索实行县委党校与讲师团合并。提倡和鼓励将市辖区委党校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县委党校设为市(地)委党校分校,由市(地)委党校统筹安排有关培训任务和师资力量,集中力量办好市(地)委党校。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部队等所属党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都要履行好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十三)坚持党委办党校。各级党委要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真正使党校成为既培养人才又发现人才的重要渠道。支持和促进党校人员外派挂职交流,为党校教师挂职锻炼、进行社会调查提供必要帮助。

(二十四)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地方党委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地方党委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

(二十五)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一大优势,必须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坚持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到中央党校讲课的做法。省、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形式,为学员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答疑释惑,增强讲授的思想性和指导性。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二十六)重视地方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等设施是党校正常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党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区可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党校的经费投入。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乡村是否能有效治理,干部是关键。选拔使用一批思想先进、干事创业有劲头的工作队伍,是当前一项非常重要而急迫的工作。以往,村民自治已经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农村选举,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但个别地方总有地方“特色”出现,“村霸”也时有发生,甚至一些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人员控制了村级组织。一些村甚至因为选举而陷入瘫痪,甚至工作离开了这些干部就无法推进,部分人把持了基层政权。这些问题既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权益,也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必须对其高度重视,下决心切除之。须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意见》的出台为基层清理这类村干部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必须以绝大的勇气与智慧,强力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一方面,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管,防范村级组织黑恶化;另一方面,也要扩大村民参与,拓宽监督路径,逐步完善村民自治。不要动辄以“稳定”的名义截访,抑制民众意愿的表达;也不要随便把一个村交给一个“恶人”,听任其作恶乡里。

在制度上要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同时进一步深入群众座谈、听取意见,多方面多渠道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

乡村社会是中国经济社会的根基,只有扫除黑恶势力在乡村的影响。真正让基层自治、治理,才能使乡村得到真正的振兴。清除乡村社会的黑恶势力,刻不容缓,早一日完成就能早一日还淳朴的乡村以安宁,善良的老百姓也才有安全感。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百年庆典燃烧的激情愈加澎湃炽热,号召新时代中国青年向着未来扬帆起航的“集结号”响彻万里河山。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将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寄予广大青年,铿锵号召,字字千钧。中国青年要把殷殷嘱托谨记于心、践之于行,始终坚持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让青春在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以青春之我吹响奋勇担当的“集结号”,争当有志气的时代“弄潮儿”。一百年前,中国青年为革命倾洒热血,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在黑暗的革命岁月里,毛泽东、董必武、王尽美等十几位平均年龄28岁的中共一大党代表,在一叶红船上创立了中国共产党,播撒的星星火种永不熄灭,汇聚映照百年辉煌的炫美星河。一百年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90后”“00后”纷纷挺身而出,选择成为一个又一个的“逆行者”,用血肉之躯铸就“钢铁长城”,为夺取战“疫”胜利奉献青春力量。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战中,黄文秀毅然放弃大城市的生活,奔赴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将30岁的美丽芳华永远留在了山乡热土。当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风雨交加是常态,越是艰险越向前,中国青年要用青春担当诠释“志气”,在时代浪潮中争当击楫风浪的“弄潮儿”。

以赤诚之我吹响爱党爱国的“集结号”,争当有骨气的中华“驭风者”。放眼中华上下五千年,从王昌龄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到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毛泽东的“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每当中华民族陷入危难之中,总会涌现出许多能人志士,团结带领华夏儿女勇毅前行。中华民族是辈出英雄的民族,英雄身上都有刚强不屈的骨气。特别是近一百年来,无数革命先辈秉承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信念,抛头颅洒热血为后辈打下了红色江山。我们不能忘记身上流淌的红色血脉,在工作岗位上做到将“小我”融入“大我”,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无限热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中国青年要挺起身子,增加人格的硬度,努力成长为国家的“硬脊梁”“铁肩膀”,用青春忠诚诠释“骨气”,在风云变幻中争当穿云破雾的“驭风者”。

以奋斗之我吹响民族复兴的“集结号”,争当有底气的强国“主心骨”。一百年一路走来,我们党征服了前进路上无数个“娄山关”“腊子口”,取得了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更是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世界奇迹”。14亿多中国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最大的底气,没有任何阻力能够阻挡我们的前进步伐。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如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接力棒”已经交到新时代青年的手中。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在复杂斗争中练就“真本领”,才能真正锻造成底气足的烈火真金。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展望未来,中国青年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有决心有信心走好新的“长征路”,用青春奋斗诠释“底气”,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争当振兴中华的“主心骨”。

百年薪火,照亮前路。一百年归来仍是少年,青春心向党是历史和时代吹响的“集结号”。“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这是中国青年对党许下铮铮誓言,更是赓续百年辉煌的时代强音。始终代表青年、依靠青年、赢得青年的中国共产党,因为不同时代广大青年的共同奋斗而永葆青春活力!从第一个百年启航,我们的党一定会永远年轻!

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心得体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对标文件要求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并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对照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对照深刻反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缺乏系统性学习,特别是缺乏对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的学习,未能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习效果还存在看的多思考的少,理论与实践结合不足。二是结合新华书店工作任务目标思考不足,领悟不够透彻,主动服务上做的还不够好。党支部组织能够积极组织的集体学习,但对个人自学方面抓得不够,支部党员普遍存在以工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三是不存在低估了狭隘民族主义思想、敌对势力的干扰破话等问题。但是对存在于社会上的关于民族问题不正言论斗争能力不强,不能及时挺身而出缺乏担当。虽然能在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存在“事不关己”的错误思想。对生活中一些相关言论可能造成的影响认识不够、亮剑精神不足。

(二)对照中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一是能够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去推动落实,“两个维护”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是面对具体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开阔,缺乏斗争精神,大刀阔斧的勇气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锐意攻坚迎难而上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和韧劲。二是不存在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混同于一般性常、规性的工作来看待和推进问题。对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这项重大决策党支部能够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去推动落实。但是对如何认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如何把握相关法规的基本精神等方面学习和思考的不够。

三是党支部在贯彻和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时能够做到坚定有力,不存在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现象。但是开展工作时有求稳多求进少的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时存在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

(三)对照是否自觉主动地从事关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分管领域的工作,是否坚决按照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部署推进落实:

一是对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方面有待强化,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创造性。比如,个别党员认为推动双语教学改革是大势所趋,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怀,与自己的工作关系不大,所以在工作上缺乏高度认识,影响了民族工作的政策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加强民族工作宣传不够,需要加强宣传民族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认真分析的还不够好。三是能够站在立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屏障去推动工作,但在工作上,满足于上边安排什么我就干什么,的念头和想法,没有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

(四)对照深刻反思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这一原创性重大论断贯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领悟不够。对于在新常态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知识储备不足,措施办法不多。二是求实务实不严,一抓到底不够坚定,对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提的多,干的少。

(五)对照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面对推进民族工作形势的新变化、各项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开拓创新、拼搏进取精神。二是对职工缺乏更深的交流与谈心,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经常以工作交流代替谈心交流,纪律意识有待加强,严管干部方面还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

三是不存在思想认识模糊、立场不坚定、工作不坚决等问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推进。但对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存在疏忽导、存在瑕疵。

(六)对照深刻反思作风顽疾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一是理论与实际工作不能更好的结合,理论学习缺乏广度、深度,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上下的功夫还不够,离学懂弄懂做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缺乏担当精神、害怕触及及矛盾,遇事推诿躲闪。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不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有差距。将学习内化为行动、转化为实际成效方面还有很大不足,理论学习还缺乏广度、深度、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上下的功夫还不够,离学懂学通做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局意识不深化。在统筹兼顾上有差距。在推动民族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虽然体现在表象上,但实际却透视出大局意识不够强。忙于具体事务性工作,片面认识民族工作只要不出问题就行。在应对民族工作是既要站在全局角度去谋划统筹,又要充分结合实际去贯彻落实。

(三)责任担当有欠缺,联系群众不紧密。在宣传动员上有差距,宣传方式方法单一、不够灵活,宣传氛围营造的不浓厚。在下基层联系群众也不紧密,不能主动倾听到职工心声,不能及时发现书店和群众的一些难点问题。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对民族工作仍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对民族宗教问题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党员积极创造性发挥不够等方面。导致在工作上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如:认为推动双语教学改革是大势所趋,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怀,学生和群众理所当然会接受和适应形势需要。所以在工作上缺乏紧迫和危机感。

(五)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把握不透彻。在推进民族工作中,面对工作中的诸多问题,想不出更多更管用的办法,提不出更好更有效的建议,自身相差甚远。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措施。

(一)加强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

(二)提高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始终坚守服务教育立场,与群众交心谈心,坚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三)提高党员的责任担当。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与书店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钉钉子精神认真履职,担当尽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尊严。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解决好想为、敢为、善为、真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情怀,以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无私信念和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四)要加强党建工作做实做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立足本职,及时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乡村治理,实现村民自治,根本还在于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的核心作用。为此,首先就应强化乡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把乡村自发产生的有知识有文化且有责任心、年富力强的乡村青年吸收进乡村的基层党组织,并选拔到乡村党支部的领导岗位。只有这样,基层党组织才能发挥“领头羊”角色。其次,应充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发扬党内民主,落实党内民主监督机制,防止乡村基层党组织蜕变私人化的“家族”组织。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来推进乡村村民自治,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支持村民自治的支柱角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很多重大改革已经进入推进落实的关键时期,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把稳方向、突出实效、全力攻坚,通过改革有效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继续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有必要做也一定可以做好。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国家的未来在乡村,社会的发展在基层。通过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浅谈几点想法。

一、乡村建设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对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同时,这也是解决现有社会发展问题、保障社会发展和谐的有效措施,该战略的实施,必将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乡村振兴战略是不忘发展根本,激发乡村活力的总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是缩小城乡差距,构筑社会和谐的金钥匙。乡村振兴战略是资源合理利用,创新人才发展的新渠道。

二、年轻人投身基层的重要意义。

让年轻干部到基层成长,能更好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年轻干部到基层中去,就是到群众中去,想群众所想,忧群众之忧,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年轻干部通过到基层的锻炼,可以更好的磨砺干部的意志,培养艰苦奋斗的品质,更好的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年轻干部开始投身基层,扎根基层,可以为基层建设带来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

三、作为一名年轻人,应如何做到积极投身基层建设。

作为年轻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基层锻炼的重要意义,努力学习,注重实践,善于反思总结,以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做好基层工作。“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年轻干部要加强学习,掌握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年轻干部要重视理论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理论武装自己,提高工作效率;要虚心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和群众学习,学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百姓疾苦,避免工作脱离群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年轻干部要注重实践,在实践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实践,可以磨炼意志品质,锤炼工作作风,提高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因此,年轻干部要带着感情和群众接触交流,听民声、知民心、解民难,多出主意,多想办法,主动服务,用心服务,在实践锻炼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关心农民群众的疾苦,解民忧,解民愁,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利益和实惠。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年轻干部要直面困难,善于反思总结。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莫不视挫折为成功之母,善于从挫折中反思自我,总结经验。群众工作不是一蹴而就,其间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困难,年轻干部要耐住性子,忍住困难,消除自身的浮躁之气,善于反思总结,才能积累经验,在磨练中提升修为境界,做好群众工作。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基层是锻炼和考验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课堂,基层工作可以砥砺思想,积累经验,磨炼品质。作为年轻干部,能有机会到基层历练,是财富不是包袱。唯有珍惜光阴、把握当下,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在基层大展拳脚、大显身手,才能拥有更宽的肩膀、更硬的脚板、更好的未来,为基层组织建设贡献出新鲜力量。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作为一名青年员工,对在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上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首先要牢固意识,坚定理想。把改进思想政治作风和日常工作联系起来,增强政治意识,坚守政治方向,做到用心干事、用心谋事,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能力。

其次要认真对照,及时改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饱满的工作热情,尽自己最大努力完成工作,在公司里做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做自我批评,不断改进不足之处,时刻完善自己,保持积极向上的思想状态。

再次要重视磨炼,提升高度。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学习强国app平台上的学习内容,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党性的修养,用知识武装自己,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

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把理想信念固力起来,才能-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一、限时讲授。

限时讲授,以学定教,原则上是不能超过学生活动的一半时间。这为我们的课堂教学提出了一个大致的方向,对课堂的设计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我们教师在备课时,不但要备得更细致,还要有所取舍。在低段语文教学中,很多课文内容都跟学生生活中发生的事,遇到过的情况类似的,上课时我们还应多与学生交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甚至有时我们只要把主要内容点明,剩下的时间,让学生回忆交流与探究,这也是对学生获取知识,巩固知识不可缺少的环节。

二、先学后教。

我们班一直都有布置预习的环节,但总觉得对于基础好的学生,预习是锦上添花,在课堂中他们总是能很快跟上老师思路,并及时提出自己的'困惑;但是对于学困生,预习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他们连基本的拼音都无法自己拼读,更说不上把课文读一读,所以到了课堂上就显得有点不知所措。胡教导的一番话,让我对自己的方法又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反思:平时,为什么学生不愿意完成预习,是没有给学生预习的任务?或者任务太多,学生不能完成?也许课前还可以加给学困生五分钟的预习时间,让他们的互助伙伴帮助他们一起预习,促进优生和学困生的共同进步。

三、问题导学。

对于基础知识点,我们习惯性地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今天胡教导深入浅出的分析,让我想到,其实我们可以使用不同的教学手段,让学生通过书本的相关知识点,进行知识查找,那样或许学生的印象会更深刻,并且可以找到自己不了解的知识点,这时老师再进行讲解,学生们会更容易消化。问题导学也要求问的问题要值得问、要有层次、要具有启发作用,完成问题应该以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交流三种形式完成。

四、合作学习。

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新中国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确立这一根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对我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大意义,为动员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奠定了牢固的政治基础。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我国民族理论的基石。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要坚持民族平等。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也是立国的根本原则。”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这为我们继续在法治轨道上调节民族关系,保障民族团结指明了前进方向。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社会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并巩固了各民族平等团结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宝贵成果。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2年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54年的宪法,都对各民族平等权利作了全面规定和保护。通过制定实施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各民族第一次以中华民族平等一员的政治身份登上历史舞台,实现了共同当家作主的千年夙愿。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1981年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1986年的《关于慎重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通知》,对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江泽民同志强调,全国所有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这一时期,国家颁布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将民族乡(镇)作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颁布《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使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有了更多保障。胡锦涛同志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拒载、拒租、拒宿、拒售和特殊案件等违反民族政策、侵犯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歧视性做法得到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多次强调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7部门下发关于开展禁止针对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歧视性做法检查督查的通知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有力维护了各民族平等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都是民族平等的突出体现。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使各族群众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坚持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都要坚决予以反对。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只有始终坚持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携手,各民族才能共创中华民族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后,深刻领会到以下重要精神。

1.明确提出了党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和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特征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内容和基础,乡村治理核心是治理制度,治理制度核心是党的领导。文件提出的乡村治理制度可以概括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2.明确了党组织统领其他农村其他社会组织的组织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文件明确提出了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3.明确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监督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提出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出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置于民主监督之下。为治理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文件明确提出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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