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与同学再见时(精选19篇)

时间:2023-11-29 20:07:12 作者:琴心月

优秀作文是积极思考和扩展思维的产物,它通常能够引起读者的思考和共鸣。下面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我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看着周围的同学,我不禁想起了小学生活,于是,我踏上了去母校的公交车。

下了公交车,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已经生锈却仍然坚固的伸缩门,旁边墙上的字已经有些发黑。旁边同行的伙伴已经忍不住冲上前去。“变化可真大啊!”一番感慨后,我们一起走到了学校门口。

经过门卫叔叔的同意后,我们进入了校园。现在是上课时间,校园里空无一人,显得格外安静,看着熟悉却又陌生的校园,我的心情难以平静。

下课了,学生们都在校园里活动,跳房子,捉迷藏,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也是在同样的亭子里,也是在同样的草丛间……唯一不同的,大概是亭子的漆重新刷了,草丛的草重新修了,但那其中的快乐和满足却是相同的。

中午,我们极厚脸皮的蹭了一顿饭,吃着已经吃了六年,之前觉得再也不想吃到的饭,我的眼泪突然就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看着面前几个熟悉的老师,他们的皱纹深了,白发也多了。此时,我才意识到,我们长大了。吃过饭后,我们便离开了校园,走出那个生锈的伸缩门,然后越走越远,就像两年前毕业的那天一样。

是的,我们长大了,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幼稚的儿童,而是成长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少年,曾经的一切一去不复返,现在的我们只能抓住未来,就像母校新刷的漆,新装的多媒体,无论怎样变化,请加油,努力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初一将过,我想写写我的同学——钱珊珊。她高挺的鼻梁两边点缀着灰色的小斑点,两颗像仿造兔子专门打造的门牙。说话时,那声音高昂又有点含糊不清,语速倒是挺快的。她应该是不怎么看重成绩,所以也没有用心去学。成绩归成绩,豁达的人生态度倒是让我对她心身敬佩。每天的作业不用愁,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像我,成绩也只能算个中等,为个作业还愁眉苦脸的。我压根没见她哭过,被老师打也好,骂也好,我怕是无缘她的泪了。同学们的目光一齐投向她时,她总是露出那两颗标志性的门牙迎接我们的好奇。

星期五放学,张佳华同学用小刀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手腕。作为张佳华的同桌,自然逃不过钱珊珊的眼睛。张佳华赶紧把手别到后面去,他霸道却又不失关心,像个长辈却又饱含心疼地说道:“给我看看。”她边说边去拉张佳华的手,张佳华也顺遂了她的心意,把手伸了出来。“流血了。”她紧张地看着张佳华,皱起眉头,两只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就好像是她受伤了一样。她的左手轻轻地托着张佳华受伤的那只手,右手伸进抽屉,急切地在那个偌大的抽屉里摸索着纸。

她扯下一节纸,叠成长方形,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道口子,小心翼翼的把长方形的纸搭在了那道口子上。包好之后,她一改之前的霸道,温和地问着张佳华:“还疼不疼?”这一刻,我仿佛读懂了她的内心世界,多么善良啊!她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深情的流露出她对同学的关爱。

我帮她揭起垃圾桶的盖子时,她扔完垃圾后真诚的地说谢谢;帮她捡起餐巾纸时,她也不忘说谢谢。

珊珊同学的成绩虽然不怎么好,但是她的礼貌,善良更是赢来了那么多同学的赞扬。也让我们竖起大拇指给珊珊同学点个赞吧!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逝去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阅历。同一本书,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感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带着些自豪与欢喜。

好书须常读,每读有新感。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读书只凭兴趣,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按老师的要求买了《城南旧事》,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但那时少不更事,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可是不久,我对它失去了兴趣,它便被我冷落起来,孤零零地躺在墙角,渐渐蒙尘。

上初中后,学林海音的《爸爸的花落了》,是选自《城南旧事》的,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我高高举起了手。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我记得,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却是着实难倒我了。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老师温和地笑笑,挥挥手让我坐下,自己讲起了情节。老师娓娓道来,我红着脸认真聆听,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

回到家,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妙处;我才发现,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时隔三年,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与之相见,与之相知,与之相伴。

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回响阵阵,我才明白,什么叫做读书。读,心思溺入言论,一去不复返,便为读。三年后的相见,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是《城南旧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是它,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

与书再见,因书有感,与书相伴。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地方,它是你的乐园,承载着你儿时的回忆,美好的记忆。在你伤心、失意时,是你想想就会觉得放松,觉得美好的地方。

我也是一样的,五岁以前,因为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所以我被送去和姑姑一起住,那儿的老屋也无疑是我第二个家。在我的印象中,老屋一直是很美的,屋前有棵高大的香椿树,每到春天,树上就满是香椿,那时,姑姑总是会摘下来好多,送给邻居们,又或是做成香喷喷的香椿面。

可当我与它再见时,老屋完全变了样子,它被拆了,要盖新房,儿时的乐园不见了。记忆里那棵高大的香椿树,那一刻就倒在脚下,那片只属于我的小菜园已没了踪迹,屋顶的瓦片碎了一地,甚至连原来坑洼的土地,也铺上了砖,曾经睡过的床,做饭的灶台都已消失不见……我顿时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泪水伴着不解落下,就那样哭出声来。这时,姑姑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香椿面,擦了擦我的眼泪说道:“我明白你的不舍,明白老屋对你意义非凡,姑姑也和你一样,但你要知道,世界总在变化,没有什么会一成不变,虽然老屋不在了,但它也带给我们美好记忆还在啊!我们要带着对它的思念向前看。”

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姑姑往我嘴里喂了口面,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味道,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那只曾在屋顶停留的鸟,看了看姑姑那和记忆中一样温暖的面庞,我突然明白了,其实一切都没变,回忆还在,亲情还在,老屋一直在心里。

世间万物都会改变,但只要一直怀着最初的心去面对一切,老屋在我心里,一直如初见时的那般美好。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越过斑驳的朱门,再见那葱郁的爬山虎,它仍未失去夏季里生机勃勃的风采,郁郁葱葱,让我仿佛看到了那穿梭在爬山虎之间匆匆的时间光影。

侘傺的风在夏季里兴起,随我一同侧身闪进校园,随即而来的便是锣鼓喧天的鼓号声和铺天盖地的一簇浓浓的绿色。

那爬山虎的生命力是那样旺盛,在夏末喷薄着过人的生命力。第一次踏进这座校园,便注意到了那教学楼一侧的绿色。那时我从未见过这样葱郁的植物,蔓延了大半个教学楼,在夏季炽热的风的拂动下,像一汪绿色的瀑布在墙上涌动。

爬山虎仍在秋夏交替的季节里肆意地绿着,我深情的望着葱郁的绿色,追忆起从前,多少次我在它的面前与伙伴欢快地走过。张老师见我站在这里,淡淡的一笑;“来看看?”我这来回过神来,有些怔怔的点了一下头。“到操场上转转吧。”

一片鲜亮的橙色充斥了我的眼睛。一群略显稚嫩的小学生身着鲜艳的队服,正在休息,几个女生抱着鼓围坐在一起聊着什么,哈哈直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几个男生手持锃亮的小号,追着跑了好远······像曾经的我,也最喜欢鼓号队排演的日子。可以抛开书本,没有顾忌的跑啊,跳啊······环顾一遭,那曾见证了我和伙伴们在操场上追逐的沉默的白杨,那篱墙一隅的一丛青竹,那隐匿了我与同伴许多小秘密的花草,见不到了踪迹。只有那抹爬山虎,还覆盖在墙上,与这一群孩子鲜亮的橙色服装相衬。

蓦然间记起老校长,他的办公桌上总挂着几只墨水未干的毛笔,像片片花瓣合拢的墨莲静立。“你们毕业那一年,他也退休了。”我这才注意到,张老师本就不年轻的脸上更添了几丝蜡黄,说起陈年往事,多不少苍凉。

那一片橙色的身影又集合起来,又是一群纯真的孩子,活跃在我记忆里的我们的影子里。我要走了,那一片爬山虎颔首静立,仿佛在与我告别。

我并不是沉溺于过往,而是想追忆曾经美好的回忆;我不是怀念经的校园,我只是怀念有师友相伴的往昔。美好存在于过去,但没有什么悲伤,就像一年绿一年的爬山虎,未来永远有人领跑绿色,永远领跑明天。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严冬,大雪纷飞,阴雨连绵不断的落下。我正走在上班的路上,街道上也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突然,我听到有两个人说话:“可惜了,他这样一个人,却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旁边一人长叹一声,默默不语。

这时,我想起了二十年前的往事:我们在同一学校读书,并且是同班同学。我们有着亲密的友谊,互相称兄道北。在学习上,我们也是竟争对手。我们互相攀比,互相上进;这次我超越一点,下次他赶上一点,几乎不分高低。他带着我攀岩,我带着他游泳。在一起嬉闹,玩笑。有一次我和他去公园,互相聊起来他问我:“你以后想做什么,干什么?”我道:“我想作为一个法官,伸张正义,维护那些受害的人们,让这个世间黑白分明。”他说:“我想做一个正直的人,并创出一番大事业,再扶危济困,救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我点了点头说:“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到毕业分手的时候,我们约定,等实现梦想后一定会再见。

我与春天再见时

什么东西都需要细细地品尝,微不足道的东西或许存在着深刻的哲理。在我儿时,春天在我的印象中并不怎么深刻,认为它单单只是一个季节,没有任何值得品尝的地方。

但在我现在心中看来,“春天”这个名词已经彻底变了样。

在我懂事时,我便再遇了春天。“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和煦的春光,温和的春风,以及透人心脾春天的空气,这些来源于春天独有的东西,无一让我感到美好,心情顿时清爽。

春天还有许多贡人们观赏的大自然风光,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碧绿的湖水让一阵风徐徐地吹过,泛起淡淡的涟漪,桃树上长满了盛开的桃花,每朵桃花泛着红晕,像小女孩害羞的脸庞,一片青青的草坪偶有几人坐着聊天,几个孩子高兴地放着风筝,满脸笑容。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和谐的景象。

春天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

春天是孕育新生的根本,是幸福的开始,美好的开端。

春天仿佛是一位成熟的母亲,无私地为自己的“儿女”增添绚丽的色彩,它更像是一位慈善家,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清新,让我们始终生活在一个美丽多姿的世界里。

我与烟雨再见时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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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再见时作文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我与外婆再见时昨晚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蓝布衣服,脚上还是穿着她自己做的布鞋,特别显眼的是,她头上包着的还是那张丝帕。满脸皱纹,两只眼睛暗淡无光,凹进眼眶里去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了。我赶紧伸手去扶她坐好,谁知她一下子不见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的外婆是毕节乡下地地道道的穷苦农民,她和外公用他们勤劳的双手,整年在土地上忙碌,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婆有9个子女,两男七女。居然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其中的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真正是恨不得把一张钱分成两半来用……艰难困苦的生活,使得外婆落下了一身的病。外婆很关心我。小时候我去过几次外婆家。只要一到毕节城,她就打电话问候我们,叫我们路上小心点,她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们。到了外婆家,外婆添饭,夹菜给我们吃。在和外婆相处的一段时间里,她教会我玩许多游戏。如:老鹰捉小鸡、躲猫猫等。那时候我家住在乡下,和姨妈家紧挨着。因为外婆有病,所以从不走远处。可外婆因为惦记着妈妈和姨妈,所以不怕晕车,不怕三百公里的艰辛路程,跑跑停停,停停跑跑,终于来了。一来,就玩了大半年。难怪生活优裕的五姨妈说:“妈从不去哪家玩,这回居然在你们家玩了大半年。”后来我家和姨妈家搬到贵阳来,还有一个姨妈也到贵阳来打工,和我们住得很近。爸爸妈妈姨爹姨妈开着自己的车去接过两次外婆。

第一次到了距外婆家六十里的青长,外婆晕车,就把外婆送回去了,只好接外公一个人来玩。第二次去接外婆,可到了青长,外婆又晕车了,还很严重,只好把她又送回去。由于病情严重,还住了院,最后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人活不了多久了,快去和她说说话吧。得知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和两个姨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连夜赶回毕节老家。我们到医院时,外婆已经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外公和其它姨妈们不停的哭。妈妈和两个姨妈看了外婆后,跑到外婆身边也哭了起来。就这样,外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亲爱的外婆,我家和姨妈家都不像以前那样艰难困苦了,姨妈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宽大的房屋,我家也在贵阳买起了房子,我们的生活比起过去,真是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没能把你接到贵阳安享晚年,而你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要想见到你,只能在梦中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再见时作文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再见时作文

清风拂柳,芦苇摇曳,粼粼的波光映照着飘忽不定的白云,蓝天下,极目处,青草延至小湖,眼底一片生机四溢的碧绿,这是小时候,家乡最美的景。

湖水清澈,机灵活泼的鱼儿自然也不少,他们在水中你追我赶,倒也真的有几分“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神韵。最重要的,不是柳,不是芦苇,不是白云蓝天,也不是青草鱼儿,而是那小湖中十分不起眼的一处荷叶池。荷叶生的碧绿,几滴露珠在叶中莹莹点点,仔细看去,还能观察到簇拥在其中的几个花苞。老树歪着脖子,生出的柳条迎风飞舞,温柔地亲吻着离岸较近的荷叶。老人坐在树下,悠游自在地摇着手中的扇子,给一旁的孩子们讲故事听,孩子们听的很认真,小小的脸上尽是纯净的笑颜。

“夏天的荷不是最美的,最美的要数刚入秋的荷花。”老人的话似还在耳畔回响。不错,夏天的荷花开出时,带有点点粉色的新生,而入秋后,生命之烛渐渐熄灭,它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将自己一年里积蓄的养分全部释放。在那时,整株荷花的身上便似带有一种魔力,有一丝骄傲,又有一抹将逝的哀伤。那样的秋荷,引我着迷,令我沉醉。

我与再见时作文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我与再见时作文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暖阳下,绿树旁,石堆上,俩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女孩。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是第一次相见。从那天以后她们成为了邻居,接着成为了同学,然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样,时间从两人中间的缝隙里挤过,五年过去了,她们经历了第一次分别。

她应该就是我成长中需要分享或分担一切的人吧。再次相见我们对待事情的意见当然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彼此理解,不愉快就会被化解。有本书中写到:“成长的路,风风雨雨坑坑洼洼,一个踉跄一个结,有人或许就此分开,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曾经如胶似漆的,被种种事情岔开了缝隙,到成就了彼此的有氧呼吸”。我与他之间的友情属于第二类吧。

再次相见,再次交心,虽有不愉快,却总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对方。时间会让我们长大,我很期待再一次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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