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12-19 21:52:05 作者:温柔雨

工作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相应的跟进措施,以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下面是一些成功项目的工作方案,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启发。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当前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_年3月19日-5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2.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期间的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

指导各村(居)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居)委会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3.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

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流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4.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

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清明节防灭火安全布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文明祭扫,预防山火”的宣传工作,组织督查各村(居)委会清明拜祭点的布防工作。

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一条森林防灭火标语、一期黑板报、一堂宣传课、一封给家长的信、一幅宣传图画或一篇文明祭祀作文)。

6.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7.各村(居)委会、林场。

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口、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追思,开展“鲜花换鞭炮”的活动,改变烧纸钱、放鞭炮的习惯,严格控制火种进山,注意巡查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山缘地带火源隐患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包山头地块。由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志愿者,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要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要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导各村(居)委会、林场加强每日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农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应急办在清明节前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须的物资、器材,并要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打火把)。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委会、镇干部、村干部包自然村或包山头地块,签订责任书,与林地承包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发生山火时,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五)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防指办值班电话:5455720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消防报警电话:119              公安报警电话:110。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

领导。

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

领导。

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

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

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一年中重要森林防火期。为应对高森林火险天气,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22年3月30日—4月7日。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立即开展“五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村边、清路边),要集中力量和时间,排查林地内和林地100米以内危险可燃物。深入推进“四包”责任制。国庆期间,按责任区域,镇、村、组干部必须到山里严防死守。严查野外用火管理,排查一切火灾隐患,特别注意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管控。严格执行“村组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制度”、“村级森林防火管理员鸣锣巡山及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之前上报)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轮流休假,每天留一半以上的人员值班待命。镇林业站必须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宣传,上报信息;发放预警短讯;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储备防火应急物资。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

紫巾山所涉社区工作人员要分路口值班执勤。如果晴天要配合好县公安局、交警队、林业局派出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严控易燃物品进山,应急分队做好应急准备,林业站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强化防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应急分队要进入临战状态,服从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林业站要按照县林业局的要求确保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各村(社区)要求保证10只以上二号工具,10把以上的弯刀,1台以上的高压喷雾器。

2、科学指挥与扑救以降低火灾损失。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及时向防火指挥部报告,村干部要组织村防火分队迅速抵达现场,科学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保证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严禁发生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严禁孕妇、老人、未成年人以及智障人员上山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三)责任追究。

清明节期间全镇分成2个组,组织一次督查,并由镇党政办下发督查情况通报。督查结果列入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各村(社区)负责人,因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和严重失职的,并予以通报。镇林业站要配合森林公安集中精力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失火犯罪案件,失火案件做到依法处理到位。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2022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xx、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xx、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xx、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xx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相关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面铺开宣传攻势。通过微信平台、手机信息、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大喇叭、发放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采用书写奇文、寄语、“云祭祀”等形式文明祭祖。

1、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和《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告知书》在村民阅知后签名确认,回执资料由村统一保管。

2、镇、村、部门工作人员带头签订清明文明扫墓《森林防火承诺书》,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山上扫墓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不在森林防火区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

3、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上一堂关于森林防火的思想教育课,教育学生监督家长文明祭祖、遵守禁火令。同时发动各中小学校教师充分利用微信群、线上教育开展好有关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

4、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宣传车、大喇叭、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全面铺开户外宣传。每个卡口、检查点必须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禁火令和案件警示通报,配备手提喇叭宣传。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执法查处力度,组织清理违法违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源头管控。

(三)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举措。

1、包山头。严格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护林员巡查签到及日报告措施,全面开展巡山巡查。

2、守路口。重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栏)、推广使用防火码,收缴进山火种,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3、盯重点。各村(社区)以“文明安全祭祀”为重点,对属地私坟登记造册,对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坟墓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倡导村(社区)民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一要盯住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年年祭扫的坟墓和神坛、庙宇;二要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三要盯住重点人群,进一步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属地管控责任;四要盯住林区及林缘30米内公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

4、签责任。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小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镇与林区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林区其他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镇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

5、打早小。一是早报告:落实护林员、村民组织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负责人,村(社区)在组织扑火的同时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0762-7621180),镇半专业扑火队接报后即刻出发扑救;二是早响应:“森林防火加强周”期间,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备勤保持待命状态,同时做好物资器材准备,确保及时响应;三是早处置:接报森林火灾后,镇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扑火行动,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火情。

(四)开展“五清”行动。一是整治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的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3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二是对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道路隔离带进行清理维护;三是清理防火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施周边可燃物隐患;四是清理道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五是清理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

(五)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调整过渡、机构改革等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火情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六)加强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确保信息畅通,火情报告和处置按照《中坝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中府〔2021〕9号)执行。镇半专业扑火队清明假期要进入全天候临战状态,坚守待命,确保随时投入战斗。同时要对防火设施、通讯工具、扑火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应急处置安全、迅速、高效。

(七)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灾前打击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要迅速介入,紧扣当前开展的“猎火行动”,对违反禁火令及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章就罚,坚决把野外违法用火的势头压下去。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屏障。

(二)各司其职,严格履行职责。镇、村、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凝聚森林防火合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坝镇2020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中委〔2020〕32号)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来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镇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方案如下: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按照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全盟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关于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情况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担当。

一是我局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月23日,我局召开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动员大会,并成立镶黄旗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制定《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截止目前累计召开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3次。

二是要以推进“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特别是应急、公安、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护林员、草管员、执法人员要落实巡护巡查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好。防火期间我局计划开展各类防火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安插防火旗900面。短信平台宣传1万条。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各类防灭火宣传活动4次,在国有林场、鸿格尔乌拉自然保护区、北山墓地及重点路段悬挂防火警示旗700余面,深入长途汽车站、社区、嘎查、学校发放防火各种宣传材料800余份,短信平台宣传4000条,并与嘎查签订20xx年防火责任状60份,与镶黄旗巴音矿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15份。

二是各苏木镇、嘎查、成员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不断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发动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两级干部,走村入户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避险知识技能、警示教训等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我局积极加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在“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上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对重点防火区域内进行巡查和排查,尤其“清明节”在林地草原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是各苏木镇、嘎查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扣紧责任链条,强化督导检查,狠抓举措落地,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级林长要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关健部位的火源管控,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升装备水平,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理和扑救等综合防控能力,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

一是制定完善《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并积极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大装备机具配备力度,强化队伍培训。我局计划春防期间开展防火演练2次,对半专业扑火队进行业务培训3次,截止目前已开展防火演练1次,业务培训1次,同时加强值班调度,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是各苏木镇、嘎查要根据当前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密关注气候形势变化,根据本地区火险形势,提前进入战备状态,提前检修、补充防灭火机具,开展业务培训,综合演练等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旗防灭火指挥部和林业和草原局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扑救过程中要确保扑火人员安全,避免人员伤亡。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坚决落实战备制度,指挥力量保证全时在位,防火电话622-0019保证全时畅通,扑火力量保证随时能动,充分做好应对各类救援任务准备。

二是计划在“清明”“五一”重要敏感时段,在烈士陵园、北山墓地等重点地段开展以防火宣传、设卡检查、携装巡护、火源管控为主要任务的“防火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隐患。

三是严密排查死角盲点。深入到重点苏木镇和林场、矿山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

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管死控严各类火源。严查烧荒、野外生火、烧水、做饭、野炊以及吸烟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全国、省、衡阳市、耒阳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火灾引发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淝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李川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自然资源所和派出所辅警、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冬季及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组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村干部包组包山头,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分管森林防灭火,配好1-3名防火员,加强防火员的日常管理。各村应从集体经济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森林防灭火经费。

(二)组建巡防火队伍。

1、村成立半专业化扑火骨干队伍。实行村干部"一拖三",即一个村干部保证组织三个扑火人员,每个村的扑火队不少于20人。配好扑火器材,双塘、黄草洲各30个拖把、5把刀;其他6个村各配备20个拖把。巡查人员的配置为1个喇叭、1个哨子(铜锣)、1个拖把,充分发挥一线巡查作用,发现火情,及时"打早、打小、打了"。

2、加强纪律约束。扑火队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护期村组织人员上午10点钟开始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两轮巡查,确保辖区内所有山头和重点地段都有巡查到。周末各村须安排2人以上干部值班,组织防火队员巡查、扑火。

3、发现火情要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火情,村干部半小时之内赶到火情点,组织扑火队员到达起火地点进行扑火;驻村领导和镇分管领导1小时内就位;火情得不到控制,镇主要领导2小时内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报告上级。

(三)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巡逻工作。

1、各村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标语横幅到组,防火政策、法规、通知等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要加强巡查,严控火源。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尤其对易发森林火灾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火源管控。对重点人群(小孩、智障精神病人、老人等)要加强监管,对重点人群(小孩、精神病人、老人等),要进行逐一上门访问,签订监护协议,强化监护责任和监护措施,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切实防范到位。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四)打击各类违法用火行为。

主要打击以下几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1、违法农事用火,高风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土坎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放礼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4、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5、违法野外生活用火。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6、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7、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加强值班值守。

防火特护期,村干部全天候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周末安排人员带队值班备勤,手机联络工具畅通。

镇机关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由书记镇长召集,周末日由镇主要党政领导轮流带班,确保1/4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支援。高风险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在紧急动员情况下,机关所有男同志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赶往现场扑火,女同志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实行蓝、黄、红牌管理。

从即日起,所有村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三起火情、火警、热点或发生一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或发生超过4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行政村,年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

(七)实行考核权重管理。

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占年度安全生产考核30%分值,防灭火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八)加强责任追究。

派出所加大打击各类森林火灾力度,对酿成火灾的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要移交派出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对防火宣传、巡查、灭火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监委要加强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实行"五个一律"制度。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村主要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立足林业部门新使命和生态空间治理新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省、市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为建设美丽生态南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

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南郑区森林防火规定》、《南郑区森林防火戒严令》等法律法规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政策、方针和要求;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重要性、危害性,切实强化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严禁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人扑火,严禁群众无组织无预案自发扑火,严禁无指挥经验人员指挥扑火)。

(三)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宣传。

宣传森林防火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公开曝光火灾典型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一)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普及,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宣传车、标志牌、板报、标语、横幅等各种方式强化关键点,积极宣传《条例》,形成在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刷新和新建森林防火宣传牌(碑)。

每个镇(办)和有林单位要按照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至少新建10块宣传牌,进行警示宣传;同时要把领取的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村到户到重点地段,要达到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宣传。

(三)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及重点人员宣传。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家、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期间、农事生产高峰季节等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针对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人、未成年人、户外运动人员、祭扫人员、林区生产人员、林区生活群众等森林防火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好宣传时机和方式,林区中小学要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发出《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公开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电信等通讯部门,利用互联网、手机发送信息等形式,发布森林防火宣传警示信息和大风高火险天气警报,提醒群众注意防范森林火灾,科学指导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盲区。

(四)各镇班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村组人员作用。

深入到镇村、街道、集市、人口聚集区、进山入林、路口、旅游景点、林地耕作点等进行巡回宣传。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森林火灾危害、防火安全常识、火灾避险自救常识等科普知识和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对违规用火和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群众。

(六)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有五进”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即:电视上有影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帖子、墙上有专栏;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高森林火险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通过上街宣传、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签名、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七)进一步加强“防火码”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防火码”,做到“防火码"全覆盖,做好进山人员及车辆的数据采集工作,实现“入林入山必扫码”,快速掌握进山入林人员情况,为后期火案调查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汉中市南郑区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春季防火宣传(1月1日至4月31日)。春防期间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要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重点围绕火源管理、可燃物清理、火灾隐患排查等火灾预防措施的落实,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

秋冬季防火宣传(11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点围绕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因地制宣制定本辖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1月6日前报区林业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勇于创新实践,注重宣传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勇于创新宣传思路、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多渠道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发挥宣传实效。

(三)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舆论声势。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把集中宣传、重点时段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为重点宣传内容,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高森林火险期为重点时段,大造舆论声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宣传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活动期间,区林业局将派出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及时掌握每个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将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报区林业局。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档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档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林防火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档林资源安全,确保20xx年档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档林防火条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档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县档林防火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1、贯彻执行县档林防火工作会议的精神、《档林法》、《档林防火条例》等方针、政策、法规。

2、《关岭自治县划定档林防火区、防火期公告》、《关岭自治县档林防火告知书》、《关岭自治县档林防火宣传手册》等。

3、宣传野外用火“十不准”、“六不烧”等防火常识,使群众了解档林火灾的危害性,实行安全用火,科学防火。

4、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档林防火,提高全社会的档林防火意识。

5、宣传依法治火和违章用火酿成火灾件案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一)重点时段。

1、入冬季节(12月)为档林防火紧要期宣传发动培训阶段。

二是档林林防火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掌握档林防火政策和一定的技能;

三是制作布设新的档林防火宣传碑(牌),并对原有的宣传设施进行维护、刷新;四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林防火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内容、宣传效果。使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林区、进厂矿、进村寨、进农户”,提高大干部群众参与档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2、春节前后(12月)为档林防火重点时期宣传防范教育阶段。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和提高档林防火社会影响面;

三是开展重点督查,整改隐患,加强春节前后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责任。

3、清明节前后(35月)为档林防火关键期警示宣传教育阶段。是传统上山祭祀、农事生产用火高发期。

一是要加强对入山人员安全用火和档林防火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二是抓好高档林火险时段的档林防火宣传教育;

三是大力宣传档林防火的安全常识、扑救知识;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及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二)高温、干旱期。

夏秋防火(611月)为档林防火特殊期预防教育阶段。高温、干旱期重点时段采取特殊措施加强安全用火、安全扑火的宣传。

1、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力度,大造声势,创新形式。既要有铺天盖地、倾盆大雨的强大声势,又要有接连不断、持之以恒的工作劲头。要始终保持舆论宣传的高压态势,真正使档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达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明显效果,在全镇掀起防火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2、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运用广播、短信、网络、标语等多种方式和手段,采取固定宣传与车辆流动宣传相呼应,标语广泛宣传与实地入户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文艺宣传相烘托的方式,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档林防火氛围。要强化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使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都能够真正了解和掌握林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关键是把好公路这个入口关,宾馆、旅店两个落脚点,商场、景点两个活动区。今年的档林防火工作,我们要举全镇之力,全力以赴抓防火,杜绝宣传的死角死面,真正达到宣传百分之百覆盖。

3、逐级落实防火宣传责任。今年的档林防火宣传工作,要采取村包户;社区包居民;学校包学生的做法,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防火责任。让每个人都能遵守相关要求,确保防火宣传百分之百落实。

4、重点抓好档林防火宣传碑(牌)及标语的设置工作。主要落实用语文明、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模式,使宣传教育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林区要设牌明显,并及时修换保持美观常新。

各村要在在办公楼前,在主要村落、主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张贴防火标语和火灾报警电话,要建立和完善宣传员队伍,各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主任、护林员作为义务宣传员;各档林经营单位,在重点部位书写醒目的防火标语。

5、培育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意识,规范和引导群众参与档林防火工作。

1、各种档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要体现新颖、用语文明规范、规划布设,设牌明显,并及时维修、刷新更换,保持美观常新。

3、林区群众对档林防火基本规定、常识及火情报警电话三项内容的知晓面要达到100%。

4、各村、各档林经营单位要在林区公路、林道两侧布设档林火情报警电话固定公示牌。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林防火宣传工作,要成立防火宣传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负责。要建立防火宣传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漏洞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各村、各档林经营单位要加大对各类档林防火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档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岗位技能。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镇委镇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在全村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木里"3、30”、西昌经久乡森林火灾惨痛教训,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添措施,坚决扭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被动局面,促进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现场救援能力和整体防治成效。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接受国务院、省州督导组的检查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紧盯短板弱项,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着眼长治久安,抓紧《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规划》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传贯彻等工作,构建夯基础、强保障、谋长远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注重实效。在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引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漏洞,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工作质量水平。

(三)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村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控制全村森林草原火灾起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1、机制建立。

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余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责任分工。

根据宁远镇镇提出问题及我村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和短板,对本村的荒山荒坡进行区域划分,建立网格化管理,明确区域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集中1年时间,重点开展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1、小龙潭至大岩洞划分为一区域,镇级负责人为xxx,村级负责人为颜邦品,组级负责人xxx、刘明芬,巡山员xxx、。

2、钟家坪子至官村子划分为二区域,镇级负责人为xxx,村级负责人为周顺洪,组级负责人冯瑞洪、xxx,巡山员xxx。

3、马家堡塘库至烧箕坝划分为三区域,镇级负责人为黄登成,村级负责人为xxx,组级负责人xxx,巡山员xxx、xxx。

4、后山村9组(原务旭村1、2组)划分为四区域,镇级负责人为石拉吉,村级负责人为陈勇、帅康,组级负责人石拉吉,巡山员陈建、蔡三日。

5、狮子山及邓家坪划分为四区域,镇级负责人为石拉吉,村级负责人为周洪国,组级负责人熊桂清,巡山员石拉吉。

1、按照镇实施方案,召开全村的动员会、推进会、讲明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树立责任感紧迫感,从思想上真正把自己摆进整治行动中去,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逐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组织全镇范围内所有农户、居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承诺书》和《责任书》,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讲清、形势讲透、要求讲细、奖惩讲明,提升群众防灭火意识和能力。

3、组织人员对林区、荒山荒坡和电站进行实地查勘,全方位的做隐患排查。采集山形、地貌、水源等防灭火基本信息,制定明细到具体人和事的专项扑救预案。对处置方案进行实际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及时修订完善。

4、严格执行“禁火令”,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大力倡导春节、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禁止上坟点蜡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未造成火灾处罚当事人500元罚款,并拘留10天,造成火灾的依法重判。

5、坚持防火期内对重点林区、荒山荒坡、实行设卡管理,加强管理,对卡点严格检查,详细掌握进山入林人员基本信息。加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施工区用火管控,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6、对林区周边特殊人员(即70岁及以上老人、16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及痴、呆、聋、哑等特殊人群及放牧人员、自发搬迁户)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明确所在区域和具体监护人员,面对面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流浪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7、在重点林区周边规划建设单个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消防蓄水池及提灌、管网系统。从后山村钟家坪子修建一条3公里公路到镖水崖,作为隔离带和防火运输通道。争取资金和政策建立隔离带,种植防火植物墙,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人工除草,降低火灾隐患。

(一)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暴露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化解梓油村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森林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补齐目前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短板。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举措、进度成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大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灭火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现问题要具体到人。

镇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祭祖扫墓、春耕生产、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为防止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应对和森林火灾防控扑救各项工作,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各村(居)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任务要分解到位。镇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深入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安委会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要包山头地块。各村(居)委会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是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在林区、风景区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是要加强执法处罚。要协助上级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村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单位的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物资保障准备。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补充充足扑救物资,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护林员巡查时要配带“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单位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吸取四川凉山和佛山高明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问责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有法不执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构建完备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机构,形成市、乡镇、村、森林草原管护单位、林区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档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档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档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档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档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档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xx、坟头,坚决防止档林火灾的发生。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档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档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档林火灾的危害和档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xx、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档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档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档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档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xx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xx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档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档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档林火灾隐患,防止档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档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xx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档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xx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档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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