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8 09:06:51 作者:琴心月

一个完善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和达成预期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刻木山乡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二)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三)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四)全乡中小学校要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五)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4月1日至4月7日乡政府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二)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三)4月2日前,乡政府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7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政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一)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二)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三)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四)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痴呆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五)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六)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政府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一)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二)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一)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二)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三)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报森林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当前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_年3月19日-5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2.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期间的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

指导各村(居)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居)委会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3.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

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流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4.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

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清明节防灭火安全布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文明祭扫,预防山火”的宣传工作,组织督查各村(居)委会清明拜祭点的布防工作。

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一条森林防灭火标语、一期黑板报、一堂宣传课、一封给家长的信、一幅宣传图画或一篇文明祭祀作文)。

6.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7.各村(居)委会、林场。

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口、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追思,开展“鲜花换鞭炮”的活动,改变烧纸钱、放鞭炮的习惯,严格控制火种进山,注意巡查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山缘地带火源隐患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包山头地块。由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志愿者,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要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要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导各村(居)委会、林场加强每日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农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应急办在清明节前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须的物资、器材,并要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打火把)。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委会、镇干部、村干部包自然村或包山头地块,签订责任书,与林地承包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发生山火时,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五)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防指办值班电话:5455720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消防报警电话:119              公安报警电话:110。

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相关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面铺开宣传攻势。通过微信平台、手机信息、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大喇叭、发放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采用书写奇文、寄语、“云祭祀”等形式文明祭祖。

1、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和《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告知书》在村民阅知后签名确认,回执资料由村统一保管。

2、镇、村、部门工作人员带头签订清明文明扫墓《森林防火承诺书》,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山上扫墓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不在森林防火区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

3、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上一堂关于森林防火的思想教育课,教育学生监督家长文明祭祖、遵守禁火令。同时发动各中小学校教师充分利用微信群、线上教育开展好有关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

4、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宣传车、大喇叭、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全面铺开户外宣传。每个卡口、检查点必须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禁火令和案件警示通报,配备手提喇叭宣传。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执法查处力度,组织清理违法违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源头管控。

(三)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举措。

1、包山头。严格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护林员巡查签到及日报告措施,全面开展巡山巡查。

2、守路口。重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栏)、推广使用防火码,收缴进山火种,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3、盯重点。各村(社区)以“文明安全祭祀”为重点,对属地私坟登记造册,对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坟墓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倡导村(社区)民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一要盯住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年年祭扫的坟墓和神坛、庙宇;二要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三要盯住重点人群,进一步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属地管控责任;四要盯住林区及林缘30米内公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

4、签责任。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小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镇与林区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林区其他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镇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

5、打早小。一是早报告:落实护林员、村民组织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负责人,村(社区)在组织扑火的同时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0762-7621180),镇半专业扑火队接报后即刻出发扑救;二是早响应:“森林防火加强周”期间,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备勤保持待命状态,同时做好物资器材准备,确保及时响应;三是早处置:接报森林火灾后,镇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扑火行动,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火情。

(四)开展“五清”行动。一是整治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的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3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二是对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道路隔离带进行清理维护;三是清理防火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施周边可燃物隐患;四是清理道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五是清理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

(五)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调整过渡、机构改革等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火情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六)加强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确保信息畅通,火情报告和处置按照《中坝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中府〔2021〕9号)执行。镇半专业扑火队清明假期要进入全天候临战状态,坚守待命,确保随时投入战斗。同时要对防火设施、通讯工具、扑火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应急处置安全、迅速、高效。

(七)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灾前打击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要迅速介入,紧扣当前开展的“猎火行动”,对违反禁火令及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章就罚,坚决把野外违法用火的势头压下去。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屏障。

(二)各司其职,严格履行职责。镇、村、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凝聚森林防火合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坝镇2020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中委〔2020〕32号)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__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时间。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三、工作措施。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__、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__、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__、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四、督查落实。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__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文档为doc格式。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2022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xx、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xx、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xx、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xx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一年中重要森林防火期。为应对高森林火险天气,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22年3月30日—4月7日。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立即开展“五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村边、清路边),要集中力量和时间,排查林地内和林地100米以内危险可燃物。深入推进“四包”责任制。国庆期间,按责任区域,镇、村、组干部必须到山里严防死守。严查野外用火管理,排查一切火灾隐患,特别注意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管控。严格执行“村组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制度”、“村级森林防火管理员鸣锣巡山及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之前上报)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轮流休假,每天留一半以上的人员值班待命。镇林业站必须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宣传,上报信息;发放预警短讯;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储备防火应急物资。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

紫巾山所涉社区工作人员要分路口值班执勤。如果晴天要配合好县公安局、交警队、林业局派出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严控易燃物品进山,应急分队做好应急准备,林业站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强化防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应急分队要进入临战状态,服从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林业站要按照县林业局的要求确保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各村(社区)要求保证10只以上二号工具,10把以上的弯刀,1台以上的高压喷雾器。

2、科学指挥与扑救以降低火灾损失。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及时向防火指挥部报告,村干部要组织村防火分队迅速抵达现场,科学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保证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严禁发生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严禁孕妇、老人、未成年人以及智障人员上山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三)责任追究。

清明节期间全镇分成2个组,组织一次督查,并由镇党政办下发督查情况通报。督查结果列入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各村(社区)负责人,因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和严重失职的,并予以通报。镇林业站要配合森林公安集中精力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失火犯罪案件,失火案件做到依法处理到位。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xx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3、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4、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5、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xx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6、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xx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7、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1、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1、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3、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档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档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档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档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档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档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档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档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档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档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档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档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档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档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档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档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档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xx对新“省档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档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档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档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档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档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档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档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xx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档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档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档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档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档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档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档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档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档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xx、坟头,坚决防止档林火灾的发生。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档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档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档林火灾的危害和档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xx、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档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档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档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档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xx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xx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档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档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档林火灾隐患,防止档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档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xx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档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xx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档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各部门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至20xx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制的工作原则;我局和学校各室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实现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奋斗目标。

(一)我局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周密布置,科学调度,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将森林防火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

(二)在学校要充分利用班队会时间,多形式、多角度宣传野外违法用火的恶劣后果,教育小学生不在野外用火。

(三)重点把握“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段的野外用火,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五个一”宣传,通过上防火课、召开主题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让学生懂得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四)加强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五)狠抓野外火源管理,重点管住中、小学生,严防学生因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野炊、烧烤等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的有质有量的完成,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指导和落实。

组长:

成员: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盘州森防指发〔20xx〕1号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年5月8日六盘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盘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以及六盘水市、盘州市相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普田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盘州市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重要时段、重点场所进行专项部署、责任落实、风险研判、完善工作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护林员履职、检查站和卡点设置及野外违规用火打击等工作。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成立普田回族乡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普田回族乡党委书记刘文涛同志、普田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李伦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普田回族乡生态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评奖惩的具体实施;完成上级部门,及普田回族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孙泽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普田乡雁子村、小毕舍村与兴义市接壤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即20xx年5月8日起,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监督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乡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工作组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

(五)加强火情预警。各村委会在防火期间必须有村支两委人员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委会的督查检查,或因上级督查部门督查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督促整改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5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xx、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

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

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

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

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

(四)开展劝导禁火。

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

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xx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

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构建完备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机构,形成市、乡镇、村、森林草原管护单位、林区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镇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从严管控全镇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等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4月2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教育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4月8日-9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作总结于4月9日前报送到镇森防指办公室。

一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人员或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回广播《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湛江市禁火令》《徐闻县加强林业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一堂课”教育活动;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深入林地排查森林火险隐患,并对排查到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对林木下落的干枯枝叶和林边可燃易燃垃圾以及其它隐患组织力量清除干净。

三要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管理。一是全镇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通过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杜绝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村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派出所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要认真抓好应急准备。一是镇应急办要加强天气情况的转发,遇有非常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镇、村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要认真抓好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更加扎实有效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xx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人为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或尽量减少因森林火灾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

(四)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狠抓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区域。我镇共划分了28个重点林区区域,包括1个林场、27个重点村。分别是:镇林场、马街村、追山村、月湖泉村、东凰头村、洪水村、西凰头村、王庄村、东谷坨村、万欠村、东贝村、西山村、前李河村、东土河村、西土河村、祁街村、蓄粮掌村、东庄村、凰岭东村、衙道村、碾朝洼村、陈家庄村、道宝河村、龙门村、青龛村、西狄河村、核桃园村、竹林沟村。

(二)把握重点时期。春节前后、清明前后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重点防范,确保监控到位。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游玩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一)落实“一二二羊八百”森林防火工程。

镇政府成立一支30人的扑火队伍;执行好两条铁律(镇政府和村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岗);执行好两项制度(网格化和定点看守制度);发挥好羊倌作用(佩戴红袖章和黄大衣);落实好“八个起来”工程(防火喇叭响起来、防火版面办起来、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禁令贴起来、防火短信发起来、防火车辆跑起来、防火队伍动起来、防火检查站用起来);备好一百水桶(装满水备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碑(牌)等形式加强宣传,镇、村、农户以及学校等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使森林防火知识和法规深入到林区每一个群众心中。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在防火特险期内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滚动大密度进行播放,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

镇政府已经成立了有30人组成的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应急分队,成立了11支有84人组成的'护林防火应急分队,县政府也在我镇驻扎了15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各村、各有关单位也要组建一支十至二十人的野外巡查队伍,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各有关单位的巡查人员要和公益林护林员同时坚守岗位,坚持每日巡山,作好巡山日记,严格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村委会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管工作。

(四)加强火源管理。

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违规用火,禁止将火种带入林区,在林区主要路口镇政府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卡),落实专人值守。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进行检查登记,留存火种,出山时返还,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台,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森林防火期,各村要在重点林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充实森林防火检查监督人员,加大巡逻密度,扩大火情监测面,做到不留盲区。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的村庄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在火源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6个制度:

3、建立巡山责任制。要配备相应的巡山护林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签订巡山责任书;

4、建立林区单位责任制。要建立林场、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5、建立林区精神病人监护责任制。各村要对辖区内的痴、呆、傻、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由村主干和法定监护人进行监护、看管,严防精神病人进入林区肇事,并报镇政府备案。

6、建立相邻村庄森林防火联防联保责任制。各村要对重点区域建立联防制度,签订联防联保协议书,要按照“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构建严密的防范网络。

(五)加强扑火机具配备。

xx扑火专业中队和11支应急分队要配备适应工作任务的扑火机具。按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储备足够数量的扑火机具、器材。扑火工具要专人保管,及时维修,定时保养,确保能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六)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脱岗。镇、村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防火办人员以及各位护林员的移动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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