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与思的关系(优秀14篇)

时间:2024-01-09 13:17:49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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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雇佣关系承揽关系或劳务关系

案情:

被告江西省吉水县双村粮管所在1987年建所时因占用了原告周能苟所在的村小组的土地,同年3月9日,原告与村小组签订了一份《关于粮油搬运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村小组的村民承担被告的一切粮油包装及搬运工作,以解决部分劳动力的安置问题,被告按上级规定的价格给予报酬;该合同还规定村小组一方应保证随叫随到,满足被告的搬运要求。在每次具体搬运中,被告需要人搬运就到村小组通知,村民自发组织搬运工作,人员每次各不相同,搬运费即时清结。209月3日,原告周吝苟和其他7名村民到被告的六号仓库进行粮食打包及搬运上车工作。原告在扛着粮包经过跳板上车时,从跳板上跌落在地,致其腰部受伤。经诊断为第二腰椎爆裂性骨折并神经挫伤,被评定为伤残八级。原告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7101.30元。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55323.26元。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是雇佣关系,原告为被告的粮食进行打包并搬运是在被告的安排下进行的,被告按劳付酬,原告在搬运工作中受伤,作为雇佣方的被告应承但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及其他村民是自主的为被告进行粮食打包及搬运工作,被告只按劳动成果来给付报酬。原告应对自己的劳动行为承担风险责任。被告不承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是劳务关系,应适用公平原则。原告在搬运过程中,因意外跌伤,其本人没有过错;被告在原告的跌伤中也没有过错,但被告作为受益方应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因此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医疗费7101.30元,并一次性补偿原告生活补助费10000元比较合法。

评析。

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三者的区别从以下两个层面去分析:第一个层面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雇用关系中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订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第二个层面是接受报酬方所提供劳动的内容,受雇佣人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承揽人所付出的主要是一定技术成果,其次才是一定的劳动力;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力。从上可以看出劳务关系是界于雇佣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到本案中,1、原告及其他7名村民之间如何分工、装载车辆如何停放、上车的跳板如何放置,均由其自己确定,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不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2、本案原告及其他7名村民按照被告的.要求,自己组织人力并完成打包和上车的工作,其提供的劳动主要是单纯的体力劳动,根本不需要什么技术和培训,只要是健壮的村民,谁都可以参加被告的搬运工作。因此原、被告之间主要是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不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3、本案中,原告和其他村民的用工方式、用工程度全由其自己决定,被告并未对其行使组织指挥和监督管理职能,原告和其他村民并没有在被告的监管之下开展工作,双方的关系仅属于一种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因此完全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

笔者同意第。

[1][2]。

关系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语_________日

关系合同

1.1本劳务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2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本合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二)。

2.工作岗位和内容。

2.1本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

2.2乙方按照甲方对乙方的岗位安排和相应的工作职责界定,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3甲方确应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工作,或依照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及甲方经营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甲方批准前,应当服从安排,若乙方消极怠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可申请解除本合同。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a.乙方工作岗位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c.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此认可,此处工作时间是指正常工作小时的累计,午餐、午休及其它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均不包括在内,乙方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由甲方根据需要决定。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就乙方自行延长的工作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关于加班的申请、审批及补偿方式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3乙方仅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给予的其他假期。关于假期的享受资格、申请假期的程序及待遇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4.劳务报酬和社会保险。

4.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月劳务费为税前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元)。甲方每月日按照乙方上月劳务出勤状况,向乙方发放劳务费。

4.2按照国家和()市规定应当由乙方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劳务费中代扣代缴。

4.3由于乙方已缴纳社会保险待遇,因此甲方免除为乙方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5.工作纪律。

5.1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2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因任何原因连续一个月不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6.4.3乙方因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的。

7.其他。

7.1乙方保证不因其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致使甲方受到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法律或其他纠纷影响,并承诺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系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师生关系是权威性父子关系

前两年教师体罚学生事件轰动一时,最近又有类似事件重演,北京市西城区某小学学生大宝因没按老师要求带跳绳上课,体育老师罚其围操场跑20圈,而且还因上课与同学推玩,被该老师打成中耳炎……成为首例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受理案例。

8岁的大宝被老师打成中耳炎,再次掀起京城对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屡禁不止现象的关注和讨论。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都已三令五申地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但为什么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一再出现这种现象?为此,记者采访了教育专家。

某些传统教育观念在作怪。

北师大教育系宁本涛博士认为,该类事件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还是一个很深刻的社会问题。多数人,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对教育观念还存在师生关系是权威性的“父子”关系。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某些旧的教育方式与教育观念已经落后于现实的教育。家长纳税或缴纳学杂费,把孩子送到学校,特别是到公立学校受教育,学校和教师应该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多地体现平等的主体关系,不再是过去的家长式的教育和被教育关系。学校和教师应该增强服务观念和意识。另外,还包括对学生作为独立个体的认知观念的转变。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尊严、权力。他们是接受教育的对象,更是教师服务的对象。

最近发生的体罚事件正是在提倡这种主体性教育的背景下出现的。近几年,教育体制改革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减负”的呼声始终不绝于耳,但这些话题更多指向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素质教育是一个全方位的问题,它不仅仅考虑更多地提高学生的素质,增进学生的智育发展,它也意味着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否则素质教育就是一句空话。教育专家劳凯声教授认为,素质教育的推行,教师是关键。推行素质教育一个重要内容,包括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帮助学生养成健康性格;包括采取更人性化的、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教育方法,而不是对学生身心有消极影响的体罚等。

劳教授认为师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教师和学生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应当平等、民主,但因为教师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这种关系又不完全对等。学生有义务服从教师的教育管理,否则不能很好地社会化。教师在必要的时候实行一种强制性的手段来迫使学生做出某些行为,使学生更好地社会化,这是教育的目的。但是体罚绝不是一种正确的`教育措施,教师和家长要运用智慧引导学生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教育思想不端正、教育者素质低下的表现,应该严格禁止。

立法和机制的漏洞推波助澜。

北师大教育系王烽博士认为,教育行为要求教育者是理性者,体罚学生是在教师非理性的情况下发生的非理性事件。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都禁止体罚学生。但法律并没有对体罚和非体罚之间的界限做出明确界定,教师采取措施来制止学生妨碍其它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越轨行为,这是否算体罚?这类问题的不明确,导致了有些教师做出超越法律界限的事情。因此,要在实践的层面上,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法的角度来帮助教师掌握教育的技巧,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行为的约束。

教育法专家劳教授认为,体罚学生的行为,从民法的角度来说,它是一种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实质就是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如果这种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导致了学生的人身受到损害或者精神受到损害,那么可以寻求民事的赔偿和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最近发生的8岁大宝被老师打成中耳炎的事件,已构成了人身伤害。目前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已受理这一首例学生家长申诉事件。目前最大的问题也在于学生家长没有用法律意识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学生群体是庞大的,但是学生背后的力量是弱小的。“孩子被打是应当的,或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的现象比较普遍,真正有法律意识,敢于拿起各种有效武器同这种行为进行斗争的情况并不很多。现在有学生家长敢于提出尊重孩子的权利,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除通过法律,还可以通过“申诉”解决这类问题。申诉渠道在1995年教育法中已明确规定,如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的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申诉制度来寻找行政上的保护。主要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诉,要求上一级部门进行公正解决,这已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这条渠道目前还不是很畅通,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从最近发生的体罚事件看出,学校对教师管理不严是很重要的原因。学校和校长的责任还不够明确。学校和校长的责任是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是对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消除管理漏洞。王博士还建议,学校的监督部门,如教务处,除对教学做出要求外,还应满足目前素质教育对教师教风的要求。除此之外,最好能够成立一个社会性的家长协会,对学校的管理提出意见和要求,监督学校的行为。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这涉及到学校内部的管理、教师的素质提高、家长的配合、社会的监督等几方面,它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而目前提高教育者的素质应是重中之重。

本案是雇佣关系承揽关系或劳务关系

雇佣,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482条,《瑞士债务法》第319条第一项,《德国民法》第611条,《日本民法》第623条,都对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由于存在反剥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定义雇佣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及雇佣合同纠纷时的诉讼主体、民事案由及赔偿原则进行了规定。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虽然在实务中经常提及,但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劳务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现为一种活劳动形态劳务关系。广义的劳务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有名合同、消费服务合同及雇佣合同等,比如王全兴教授就认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而狭义的劳务合同只包括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从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系合同

关于将丙方劳动关系从乙方转移到甲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乙方与丙方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并终止劳动关系。

2、丙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正式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乙方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再对丙方的劳资及社会保险负责。随同丙方劳动关系的转移,其劳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关系均转移至甲方。

4、甲方接收丙方劳动关系后,负责支付丙方薪酬及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丙方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持当前水平,或根据评估员工贡献或业绩作出提升调整。

5、乙方不支付丙方经济补偿,但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顺延至甲方,即丙方在甲方的工龄自其在乙方的入职之日起计算。

6、丙方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代表乙方及不可以以乙方名义开展业务/工作。不可以用以往的'工作关系进行与乙方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7、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代表甲方开展业务/工作,不可损害甲方的利益及泄露甲方机密信息。

8、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系证明

兹证明我社区股东,,年月号出生,身份证号,于____年__月__日在去世,生前住,其配偶,____年__月__日出生,于____年__月__日去世,生前住,两人系结发夫妻,死者死亡后,配偶没有再婚。二人共生育子女人,分别为:长子,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女儿,身份证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女儿,身份证号: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

除上述子女之外,再无其他子女。无需要其赡养、抚养或照顾的人。

死者的父亲叫,于已于____年__月__日去世,死亡原因系病故,生前住;母亲叫于已于____年__月__日去世,死亡原因系病故,生前住。死者的父母死亡时间在前。

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关系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兹有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去世。

直系亲属有:。

姓名::

与死者系:

姓名码:

与死者系:

以上人,均无固定收入,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关系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兹有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去世。

直系亲属有:。

姓名:

与死者系:

姓名:

与死者系:

以上人,均无固定收入,由死者生前。

提供。

主要生活来源。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关系证明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___(甲)于____年__月__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___,其夫妇共有_个子女,分别为:___、___、___、___,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死者___(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___(甲)死亡了。

街道(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关系证明

兹有我辖区居民__,男,汉族,农业户口,出生于___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____,家庭住址:__省__市__县__镇__村。其与__(女,汉族,出生于___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____,家庭住址:__省__市__县__镇__村)为父女关系。

___。

20__年__月__日。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

承揽与雇用关系活动在众多领域广泛存在。特别是公司、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离不开承揽与雇用。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是按承揽关系来进行赔偿,还是按雇用关系来赔偿,是案件争论的焦点和难点。

例如,某a建筑公司将其路面硬化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甲某,甲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于是甲某起诉a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所有损失。那么,甲与a公司之间在本案中究竟是雇用关系,还承揽关系就大有区别,如果是承揽关系,一般情况下a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雇用关系,a公司就需要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弄清承揽与雇用关系的区别显得非常重要。

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受雇用人接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会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受雇用人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规定,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承揽人(包括承揽人雇用的劳动者)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不承担责任。

雇用关系中,雇主和受雇用人之间的关系的不平等的,有主从之分;而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承揽关系中承揽的事项更具有特殊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并且设备的附加值较高,蕴涵一定的技术成份。为此《民法典》规定承揽一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相类似的工作。同时,承揽事项的完成具有一定的依附性,未经定作人同意,其承揽事项不得转交他人完成;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还具有独立性,与定作人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监督管理关系,工作中的风险也由承揽人自己承担。为此,根据经济规律及法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承揽关系中的报酬就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含有技术成份的价值,工作设备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份,该报酬在价值上与买卖关系的商品价格相类似,承揽者享有了一定的额外利益。正因为其报酬里面含有利润成份,所以承揽人在工作中的风险要自行承担。

雇用关系所以从事的事项范围比较广,比较粗杂,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劳务活动,活动技术含量比较低,设备只是一般的劳动工具,受雇用人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其报酬成份也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价值。由于雇主利用了受雇用人的劳动,扩大了其经营活动,从而享有了更大范围的利益,并且雇主一般较受雇用人更具有经济实力。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法律规定了雇主应承担受雇人在工作中的风险责任,这也是从社会稳定与安全考虑,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为了减少工作中的风险,发挥出受雇人的劳动价值,雇主就必需行使监督管理权,监督管理权既是雇主的一项权利, 同时也是一项义务。

在实践中区分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其次,没有约定的就要看其工作有无特殊性,是否需要特殊的工具和设备,工作的完成和人身是否具有依附性;再次,看报酬是否含有额外利润;以及看是否存在管理和控制的关系。雇用关系中,雇用人员什么时候上班、下班,如何操作一般要受雇主的指示和控制,雇用过程中,雇主不但监督劳动成果,也监督管理劳动过程,这种监督、管理、控制权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并可随时行使,且立即产生效力,受雇人必须服从。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一般不对承揽人的具体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承揽人只是按照定作人的事先指示而进行工作。承揽关系重视的是约定的工作成果,而不是具体过程。当然,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也有监督的权利,但这种监督仅仅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监督,即监督承揽人是否按事先的约定进行工作,这种监督内容来源于合同的约定。

报酬的支付方式也是区分承揽与雇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能凭报酬的支付方式来决定是承揽还是雇用,因为在雇用活动中大部分是按日计酬,但为了提高劳动效率,鼓励多劳动多得,也有按件计酬的,在承揽关系中,有时工作成果难以量化,按日计酬的也存在。按件计酬和按日计酬只是一种人为的计算方式,量化工作成果的方法,不能决定事件的性质。

律师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一方面是与大家交流,互相学习;另一方面旨在阐明雇用与承揽的微妙性与复杂性,在理论层面众说纷纭,在实践中各有不同的处理意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理有多复杂,都可事先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以最有利的方式化解法律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系证明

兹有我村居民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经查,其与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是父女关系;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其与___,是母女关系。

__年_月_日。

______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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