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着装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2-01 15:42:08 作者:曼珠

规章制度在组织中起到统一口径、降低冲突概率的作用,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具有重大意义。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非常重要,要确保全员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xx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x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员工工服着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订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及相关管理职权等。

三、 权责

负责工作服的采购,仓库负责工作服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每月定时把电子档提交行政存档备查。

四、 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人员每两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两套。

2、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凭人事提供的相关证明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 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2、 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或因岗位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理批准,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采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领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费标准

1、 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半年者扣除50%;不满半年者扣100%。

2、 因少件、丢失、个人损坏超过发放标准多领用的按采购价由员工自行承担。因特殊原因特批发放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应做好记录。

七、着装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为树立公司企业品牌、形象,公司员工均统一着装,现将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拟订如下:

一. 管理人员服装:

1. 管理人员上岗期间须着工服,上岗之日 2 套 / 人工作服,工作满 24 个月可更换新工作服。

2. 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书面报告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报公司有关领导后方可更换。

3. 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作服的费用。

4. 工作服不能转借或变卖。

二. 护管员服装:

1. 护管员统一着装,公司同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 护管员进公司发放冬、夏装 2 套,迷彩服 1 套。

3. 冬季进公司护管员暂不发给冬装。

4. 服装衣、帽使用期 24 个月,领带使用期 12 个月,手套使用期 3 个月,皮鞋使用期 18 个月。

5. 护管员在离职、辞工时须把衣物等一切物品移交回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处,如不交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班后不得着装外出。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一、工作服的发放:

a、    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夏季各两套,实施发一备一,以脏换净,以一换一的`换洗制度。

b、    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c、    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    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新员工领用工作服以入职通知书和押金收据为依据,领用时交押金  元,领用后在工作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员工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污损工作服,应根据具体情况照价赔偿。员工因职务变动或辞、离职应如数上缴工作服,确定无人为损坏,公司退还押金。

二、    工作服着装规定:

a、    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b、    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c、    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d、    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    外装: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前台文员、管家、会所人员套装一月一换;安保半月一换;工程人员、绿化保洁人员一周一换。

(2)    衬衫:夏季三天一换,冬季一周一换。

(3)    春季工作服外装由公司负责统一送洗,衬衫由个人自行洗涤。

三、    工作服换季:

春、夏季工作服换装时间原则上确定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体更换时间由行政人事部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折旧:

a、    按公司规定工作服的使用年限设定为三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折旧办法如下:

(1)    员工使用工作服一年内离职的,退还工作服或以70%折归个人。

(2)    员工使用工作服二年内离职的,退还工作服或以按40%折归个人。

(3)    员工使用工作服三年内离职的,工作服折归个人。

(4)    如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使用年限提前应视情节予以赔偿。

b、    离职或换岗的员工须把工作服洗涤干净后交还人事行政部;未洗涤干净的,收取洗衣费15元。

五、    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工作服的发放、监督和检查,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六、    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经理审批后发布实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不动产公司公司。

七、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

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

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2、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3、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6、保安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第七条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1、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由管理部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在上班时间内穿着得体,大方整洁。特对员工着装做以下规定。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1行政管理人员着装。

3.1.1男员工着装要求:一般要求穿工作服,也可穿其它便装。服装要整洁、得体、正常穿着。

3.1.2男员工上班期间禁止穿短裤、穿背心、穿无袖衫等非正式上装,不得穿拖鞋,禁止坦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裤腿等行为。

3.1.3女员工着装要求:女性禁止穿低胸衫、超短裙等奇装异服。禁止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禁止穿带铁掌的高跟鞋,避免在办公楼内走动产生较大噪音影响他人。

3.2生产一线人员着装。

3.2.1进入生产作业岗位的员工要求佩带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在特殊作业岗位还要佩带特殊保护用品(指专用工作服、防尘口罩、耐酸手套、绝缘鞋等)。

3.2.2生产一线员工上班期间禁止穿拖鞋、穿短裤、穿背心、穿无袖衫等太暴露的衣服,禁止袒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裤腿等行为。

3.2.3进入生产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进入不同的车间,按车间要求佩带劳保用品。

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将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违规者将通报批评。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xx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应遵循的基本着装规定、规范着装行为。

2.办公室人员的服装形象规定:

服装应当符合身份,以素雅、庄重、大方、整洁为原则。男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休闲西裤、不能穿背心、沙滩裤/休闲短裤。女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衫、悠闲西裤、半身裙、不能穿无袖上衣、背心/吊带衫、短裤、超短裙、晚礼服等。

着装不应过分暴露躯体。不允许穿外衣过于单薄导致内衣透视在外的着装;不能过分紧身和紧胸的上衣。

上衣以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不露内衣为原则。袖口、裤口不能卷折,必须保持自然、平直。

鞋款以庄重、朴素、大方为原则。建议穿皮鞋、休闲鞋或凉鞋,严禁穿拖鞋。着装禁忌脏、破、皱、异味等有损人员形象的现象出现。

3.个人形象规定。

3.1男士头发规定:禁止染发、烫发;前而头发不能盖过眉毛,两边不能盖住耳朵,后面不能盖住衬衫领的上方。

3.2女士头发规定:禁止染过于艳丽的颜色,禁止烫夸张的发式,如爆炸式等。

3.3男士禁止戴耳环、耳钉等饰品。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及佩戴夸张首饰。

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由各公司性质人员监督执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着装管理,公司特制定员工上岗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男职员的着装要求: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3.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员工上岗时应保持仪容整洁。男员工不蓄胡须和长发。女员工可自行着淡妆,不宜浓装艳抹、留长指甲,不宜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

1.公司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含外出工作)必须按规定配戴工作牌,遇重大活动或外宾来访时应根据通知穿着统一制服。

2.营业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福建省电力公司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其他直接面对客户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时应穿着统一制服;生产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工作时应穿着劳保工作服。

1.生产作业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穿着劳保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

2.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作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1.公司效能督察组对统一着装负有检查、监督职能。

2.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奖金300元。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的管理,保障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专用性,维护税务执法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其服装面料、制作、标志的采购,服装的配发和日常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负责。

第三条税务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制作、配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穿着制式服装。

(一)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并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

(二)税务机关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员。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穿着税务制式服装。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回税务标志:

(一)调离或者辞职人员;

(二)离、退休人员;

(三)被开除、辞退或者其他不适宜穿着制式服装的人员。

第六条服装面料,夏服上衣为多异丝涤棉混纺,裤子为涤粘中长仿毛华达呢;春秋服为毛涤混纺贡丝锦;冬服为毛涤混纺缎褙哔叽;防寒服为tpu超细涤纶复合布,保暖层为絮片内胆。

第七条税务服装,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类,以及各类帽子。

第八条税务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肩徽、领花、胸徽、纽扣、领带。

第九条制式服装。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首次换装发两套,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二)夏服:包括长袖上衣、短袖上衣、裤子或裙子。首次换装发两套(女同志发裙子、裤子各一条,男同志发裤子两条),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首次换装发两套,热区使用五年,温区使用四年,寒区使用三年,到期换发一套。

(四)防寒服:寒区、温区可根据本地区气候情况配发防寒服一套,使用四年,从第五年起,每四年换发一套。

第十条帽子。

春秋装和夏装分别配发帽子各一顶(男同志为大檐帽、女同志为女帽);寒区、温区配发冬帽一顶(寒区配发棉布皮帽、温区配发布面栽绒帽),根据需要以旧换新。

第十一条标志。

帽徽、领花、肩章、肩徽、胸章分别随帽子和制式服装发放,损坏后交旧领新。领带发蓝色、红色各一条,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条。

第十二条服装面料、服装加工及标志制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省税务机关应加强服装生产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制式服装的工艺、质量和技术标准。有关服装的工艺、质量和技术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服装生产厂家进行质量和工艺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生产或乱生产、乱销售的厂家,有权责令取消其生产资格。

第十四条省税务机关应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服装的质量监督和配发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应严格执行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服装颜色、式样和标志饰物,不得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配备标准。

第十六条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着装个人负担服装工本费的30%,其余经费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予以安排解决。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应根据着装人数、配备标准和单位成本核定经费预算,所列预算实行项目支出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气候区域划分。

(一)寒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宁夏、甘肃、青海、西藏、新疆等八省(区)。

(二)热区:广东、海南、广西、福建、云南等五省(区)。

(三)温区:除寒区、热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九条因气候特殊,个别省(区)不同地区的气候温差较大,税务制服配发品种如需适当调整的,由省税务机关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分别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88)财税字第127号印发的《税务人员着装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着装管理制度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3.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冬天穿西装,最好能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允许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4.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5.员工要注意个人的清洁卫生,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留胡子;女职员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带应得当。

6.每周五为便服日,可放宽对上述的规定(需会见客人除外),男女职员均可穿着较为休闲的服装,但仍需以大方、得体为尺度。

7.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一)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

(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2.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す司总部:上午:8:00—11:45は挛纾2:15—5:30ど产总部:上午:8:30—12:00は挛纾2:00—5:30ひ院笕缬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ご航冢3天(农历初一、二、三)だ投节:1天(五月一日)す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五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七十三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八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九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6)退休(7)抚恤(8)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着装管理制度

提高保安队伍外在素质,树立部门良好的精神面貌。

保安队长。

保安队各级员工。

着装整齐、仪表端正、行为规范、礼貌热情。

4.1.1帽子:。

4.1.1.1佩戴贝雷帽应将帽徽置于左眉上方,前帽檐与发际和眉毛之间位置同齐。

4.1.1.2佩戴大檐帽帽前檐与眉同高,帽身端正。

4.1.1.3除在休息室、餐厅内,其它场所禁止脱帽。

4.1.2制服:。

4.1.2.1身着统一制式服装,衬衣下摆束于裤子中,衣领不得竖起,系好袖口、衣兜、合襟的'纽扣.

4.1.2.2制服不得有污迹、皱折、烫洞、缺扣等现象.

4.1.2.3未经部门批准不得添加其它配饰。

4.1.2.4应定期换洗熨烫无异味。

4.1.3领带:。

4.1.3.1领带结呈倒三角形系于衬衣领口中央,松紧适度,外长内短,自然下垂,下摆处自然垂于腰带扣位置。

4.1.4腰带:。

保证扣环四角合槽端正,配件齐全,表面清洁无污渍,穿过每一个裤襻。

4.1.5皮鞋:。

4.1.5.1穿统一黑色皮鞋,提起后跟。

4.1.5.2每日打油擦拭,保持光洁无尘。

4.1.6袜子:。

4.1.6.1穿黑色、蓝黑色或灰色袜子并将其拉展(不得穿花色或与裤色反差过大的的袜子)。

4.1.7工号牌:。

4.1.7.1别于制服左上衣兜盖处.

4.1.7.2保持字迹清晰,水平端正,易于辨认。

4.2仪容仪表:。

4.2.1头发:。

4.2.1.1经常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

4.2.1.2长度男不过耳、女不过肩,前发蓄于帽檐内.

4.2.1.3不烫发,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不留怪异发型。

4.2.2面部:。

男不蓄须,女不施浓状.适当涂抹护肤用品,防止干燥爆皮。

4.2.3身体:。

4.2.3.1经常洗澡.

4.2.3.2每日刷牙.

4.2.3.3不得纹身.

4.2.3.4不留长指甲.

4.2.4饰物:。

4.2.4.1不打耳钉、舌钉、鼻钉.

4.2.4.2上班不戴戒指、项链及其它装饰物品。

4.2.4.3佩带寻呼机、手机不得外露,不得发出声响。

4.3行为举止:。

4.3.1面貌:。

4.3.1.1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忌萎靡不振.

4.3.1.2下岗或下班后及时休息,保证下阶段工作质量。

4.3.2站姿:。

4.3.2.1站姿规范,抬首挺胸,双手背后,两脚叉开与肩同宽,目视前方.

4.3.2.2不倚墙靠物,不袖手插兜,不抱肩托腮。

4.3.3行动:。

4.3.3.1行动庄重稳健,步伐平稳。

4.3.4行为:。

4.3.4.1遵守公司守则和部门纪律。

4.3.4.2不在工作或休息区域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肆意恶言。

4.3.4.3在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4.3.4.4待人接物先行敬语,肢体语言健康。

4.3.4.5自尊自爱,关心客户,团结同事,尊重他人。

4.4礼节。

4.4.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

4.4.1.1着装遇领导时。

4.4.1.2站岗、值勤、交接班时。

4.4.1.3纠正客户违反大厦规定时。

4.4.1.4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

4.4.1.5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

4.4.2在参加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

4.4.3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只行敬语,不敬礼。

4.5礼貌用语:。

4.5.1内容:。

4.5.1.1'您好'、'请'、'对不起''先生''女士''小姐''没关系''不客气''欢迎''再见'等。

4.5.2使用:。

4.5.2.1与同事、领导、客户对话时应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控制语速、语调,不得使用土语、方言,注意减少口头语。

4.5.2.2与领导、客人交谈时,应目视对方,先说'您好'。

4.5.2.3要求对方时,要说'请',事后说'谢谢'。

4.5.2.4失误或给对方添麻烦时要表达歉意,说'对不起'。

4.5.2.5受到对方感谢时要说'没关系'、'不客气'。

4.5.2.6接待客人需问好时,注意'先生'、'女士'、'小姐'等称谓的合理应用.

4.5.2.7做到客人来时,有迎声('欢迎'、'早上好''晚上好').

4.5.2.8客人走时,有送声('再见''周末愉快')。

4.5.2.9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5.1保安着装及言行管理规定是部门约束各级员工外在行为的纪律之一,是直观部门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的视角,故需要各级员工始终坚持不懈地按照细则要求规范自身行为,遵守劳动纪律,以展示保安部良好的整体形象。

着装管理制度

1.保安员上岗值勤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2.员工工牌是员工工作证明,应佩带在左胸上衣口袋盖上处。

3.上班时制服应干净、整齐、笔挺。

4.纽扣要全部扣齐,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5.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有个人物品,如:纪念章、手链、项链等。制服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

6.对讲机挂于右侧腰带上,腰带禁止佩带手机等饰物。

7.上岗时,统一穿着黑(棕)色皮鞋,并保持皮鞋光亮。

8.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公司,下班后不得穿着制服外出。

9.换装时,应统一着装,不得有夏冬装混穿现象。

10.离职时必须将制服交回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则需按有关规定赔偿。

着装管理制度

1、公司将在物业服务管理中心采用新设计制作的`统一有公司标志的服装,根据不同工种统一着装。

2、所有工作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带有污迹、褶皱、开线、掉扣。

3、着装应得体、光洁,不得卷衣袖、裤腿,定期换洗。

4、穿黑皮鞋上班,皮鞋保持光亮,鞋后跟不得钉钉。女员工如着裙装,应穿肉色丝袜,男员工应穿深色袜子。

5、必须佩带有公司统一标志的服饰。

员工管理制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着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穿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的行为,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保安服务公司招用的保安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保安员。

保安员服装分为:春秋冬常服、执勤服、押运服、训练服、长短袖衬衣、夏裤、女裙、棉服等。

帽子分为:大檐帽、卷檐帽、工作帽、贝雷帽、棉帽等。

鞋分为:单皮鞋、棉皮鞋、押运员高筒皮靴、女保安员高筒皮靴、训练用鞋等。

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分为制服式和便服式两种。其中,制服式保安服务标志分为金属制品和刺绣制品;便服式保安服务标志为金属制品。

保安员服装服饰包括:帽徽、肩章、臂章、保安从业单位标志号牌、专用钮扣、专用腰带扣、领带、领带夹等。

保安员肩章根据保安员服装的搭配需要分为肩章和套式肩章两种,分别由5个大小不同的金、银两色麦穗图案组成,金色麦穗逐个增多和银色麦穗逐个减少标志保安员职业等级的'逐级提高。

(一)春秋常服:内穿长袖衬衣;着单皮鞋;佩带肩章;可系武装带。其中,男保安员系蓝色领带、戴大檐帽;女保安员系绛红色领带、戴卷檐帽。

(二)冬常服:内穿长袖衬衣,需要时衬衣外可加穿保安制式毛衣;着单皮鞋或棉皮鞋;佩带肩章;可系武装带。其中,男保安员系蓝色领带、戴大檐帽或棉帽;女保安员系绛红色领带、戴卷檐帽或棉帽。

(三)执勤服:内穿长袖衬衣;着单皮鞋或棉皮鞋;佩带肩章;可系武装带。其中,男保安员系蓝色领带、戴黑色贝雷帽或工作帽;女保安员系绛红色领带、戴绛红色贝雷帽或工作帽。

(四)押运服:内穿长袖衬衣;戴黑色贝雷帽、头盔或棉帽;着押运员高筒皮靴;佩带肩章;可系武装带。

(五)训练服:戴工作帽;着单皮鞋或训练用鞋。

(六)长袖制式衬衣:着夏裤;佩带套式肩章;衬衣下摆束在腰带内。其中,男保安员系蓝色领带、戴黑色贝雷帽;女保安员系绛红色领带、戴绛红色贝雷帽。

(七)短袖制式衬衣:着夏裤;佩带套式肩章。其中,男保安员系蓝色领带、戴黑色贝雷帽;女保安员系绛红色领带、戴绛红色贝雷帽。

(八)女裙:着女春秋服上衣或女长袖制式衬衣、短袖制式衬衣;着单皮鞋或高筒皮靴。

(九)棉服:可内穿冬服,押运员可内穿押运服;佩带套式肩章;可系武装带。

(十)其他特殊需要的保安员服装参照上述要求搭配。

(一)穿着保安员服装时,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和保安服务标志应佩带齐全。帽徽佩带于帽子正中;肩章佩带在服装肩袢上;臂章佩带于上衣左臂上;保安服务标志佩带于上衣右胸处;保安从业单位标志号牌佩带于上衣左胸处。

(二)穿着便服上岗服务的保安员,应将保安服务标志佩带在上衣左胸处。

(三)保安员着装上岗服务时,应举止文明,端庄得体,保持服装整齐清洁。

不得吸烟饮酒;不得歪戴保安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佩戴和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保安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自然卷发除外)、剃光头或蓄胡须,女保安员不得散发、化浓妆、染指甲、穿彩色连腿裤袜。

(四)保安员服装不可与便服混穿。

(五)保安员非上岗服务期间,不得穿着保安员服装。

(六)保安员着装时,应戴保安帽。需要脱帽时,立姿可以将保安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保安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保安帽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外,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七)两名以上保安员着装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行列整齐,威严有序。

(八)保安员应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员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以及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不得赠送、转借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改、变卖。

(九)保安员换装时间由保安从业单位根据所在地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十)保安员着装和仪容风纪情况,应接受保安从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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