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预检分诊工作制度(优质14篇)

时间:2023-12-10 16:15:16 作者:温柔雨

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和使命,确保各个部门和成员都朝着同一方向努力。最后,希望以上总结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启示和参考。

卫生院值班工作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务科。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3、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规范化培训医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值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科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6、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病室交-班报告、护理记录、交-班记事本。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品及抢救用物、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卫生院消防工作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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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收费工作制度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编发的《药品价格目录》和南宁市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收费管理的规定》。

职责:通过价格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指导、检查本院各收费部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价格标准。

(二)公开办法

1.在本院收费处的门口墙壁显著位置公布有关的常见收费价格,在门诊候诊室墙壁上公布本院常用药品的价格目录。

2.在上级调整部分医疗收费价格或药品价格时,及时修正公布,并立即通知各有关科室,在文件规定的调价日起,严格按照新的价格标准执行。

3.院财务科妥善保存医疗收费标准调整的文件资料,院药妥善保存各类药品调价凭据。病人在对价格调整有疑问时,可以分别向财务、药房询问。院财务、药房应热情接待,出示有关调价文件和凭据,答复询问人。

4.住院病人的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在本院住院处门口公开,在住院期间,医院实行《住院病人医疗收费通报制度》;病人出院,住院处在开具费用收据的同时,出具住院费用明细单。

(三)办事科室及电话

卫生院办公室,电话:3128191

医疗收费差错投诉处理程序

(一)依据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编发的《药品价格目录》和南宁市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收费管理的.规定》。

(二)投诉者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投诉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医药费用清单、病历资料或住院病区、投诉者身份资料及反映投诉内容的有关材料。

(三)投诉处理程序及处理时限

1.投诉人在本院诊疗期间或诊疗后,对医疗收费有疑问或表示异议的,可以信件或来访形式投诉。

2.责任人在接受投诉后,作相应调查,并作出结论。对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赔礼道歉,差错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答复处理结果时限从接受投诉之日起不超过1周。

(四)办事科室及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3128191

医疗质量投诉处理程序依据

《南宁市医院管理若干规定》。

(二)投诉者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住院病区(科室)、疾病诊断、经管医师、投诉者身份资料及反映投诉内容的有关材料。

(三)投诉处理程序及处理时限

1、患者在本院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对治疗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及后果表示异议的,可以信件或来访形式投诉。

2、投诉后1周内医院根据投诉内容,作相应调查,并由当事人所在科室讨论,作出结论;院医务科审核后回复投诉者,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3、如经多次协商解决无效时,2月内医院召开医疗纠纷评析小组会议,将讨论结果通报投诉者,并根据结论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4、病员及家属对医疗事件的上述处理有异议时,可提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论处理解决。

5、双方对死因有争议时,必须进行尸检。尸检的时间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四)办事科室及联系电话

院办公室:电话;3128191

职业行为投诉处理程序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二)投诉者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投诉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或住院病区、投诉者身份资料及反映投诉内容的有关材料。

(三)投诉处理程序及处理时限

1.投诉人对本院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有意见,或发现有关问题,可以信件或来访形式投诉。

2.责任人在接受投诉后,作相应调查,并作出结论。医院对确有职业行为问题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直至行政、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答复投诉者处理结果的时限,一般问题从接受投诉之日起不超过1周,重大复杂问题在2个月内完成。

(四)办事科室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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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党建工作制度

1、党支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做到令行禁止。

2、坚持定期研究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支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凡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相互推诿、不争个人名利,勇于开拓创新。

4、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按“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做好党员的发展、审查、评议、表彰和党费收缴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6、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大力提倡引导干部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加强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7、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党员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8、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干部职工按“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卫生院急诊工作制度

根据州人大会2015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9月25日至29日,我带领由州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州卫生局、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到霍尔果斯口岸、乌苏市、沙湾县、奎屯市,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访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阿勒泰地区人大工委对当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自2003年5月《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州各地在卫生应急体系、预案、物资、队伍、培训、演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具体体现在:一是各地采取开辟新闻专栏,举办专家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组织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了《条例》的宣传教育。二是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组建了应急处置队伍,开展了禽流感、甲型hini流感的防控、“奥运安保”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等应急演练,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了公共卫生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疫情监测报告处理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建设,加强了人员培训和应急物质储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各卫生医疗机构建立了急诊科、手术室、发热门诊、计免门诊,同时改进和购置了一些医疗诊断治疗设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疗诊断水平和应急能力。四是各地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建设,认真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等工作。目前,州、地、县(市)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各乡镇及部分私营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了80%。五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等部门的检查,开展了行业隐患排查工作,有效地预防了传染病的爆发。加强了餐饮业卫生监管,实行了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制度,全面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公民对《条例》的知晓率还比较低,缺乏有效地应对防范知识,甚至一些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对《条例》也不熟悉。有的地方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着麻痹松懈思想。如霍尔果斯口岸卫对《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视还不够,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协调工作还要加强。

(二)《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还不完全到位。各地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卫生应急平台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单设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编制,无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一旦出现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势必影响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未能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应急演练的规模、强度、次数不够,实战经验不足。尽管有的地方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但仅仅局限于卫生系统。

(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问题突出。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有的地方传染病人与其他病人同在一个地方门诊、挂号、取药,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传播。

(四)一些地方经费投入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无法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需求。有的县市医院医疗设备陈旧,传染病防治缺乏必要的医疗设备,只能应对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难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州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村防保人员的学历偏低、技术不精,与繁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及监管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年龄偏大,业务人员面临断层的危险,州、县市疾控中心近十多年内未进过新人,青黄不接,现有的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更新,与疾病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别外,村级防保人员偏少、技术能力偏低,还有的村没有防保员,使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受到严重制约。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要多措并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建立和完善全民动员机制,努力做到对个负责和与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群防群治,全面提高紧急应对措施落实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各级政府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保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入,完善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硬件设施和设备配置,提高应急防控能力。抓好应急药品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全面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方面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努力构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防护屏障。

(四)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细化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建立和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全面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监测,加强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和制度,及时公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和工作动态,保障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知情权。要努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支撑及物资保障机制,超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夯实农村公共卫生基础。加强对公共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和管理,增强处理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应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注重对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切实解决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技术人员青黄不接的断层问题,加强基层特别是村级卫生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改善。

(六)依法加强监督,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各级人大要不断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评议以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卫生院慢病工作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老龄化的加速,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发病率和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致残率、致死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并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慢性病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而慢性病的防治的重心则在基层基层,慢性病的基层预防是慢性病防治最有效的手段,基层慢性病的防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慢性病防治的效果。为此我院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基层卫生室的考核 目标,创造支持性的环境,走“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道路。根据上级慢性病防治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今年慢性病管理 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建立慢病基础信息系统,利用现有网络对糖尿病和高血压的新发的首诊病例进行登记建档工作,制定慢病管理工作制度 ,由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和组织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早期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的早诊率和早治率。

3、加强基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知识和技能,减少或延缓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

4、以我院为核心,村卫生室为基础,从群体防治着眼,个体防治入手,探索建立县疾控中心管理、评价我院协助诊断、个体化治疗、提供技术支持,各村卫生室随访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模式和机制。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定期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专题知识讲座及大众宣传,普及基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知识,控制各种危险因素,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

6、建立规范化的高血压、糖尿病档案管理系统。

二、建档工作目标

1、建立基层居民健康档案,基层服务人口基线调查率达到90%以上;

2、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档案,应有随访记录、治疗记录及健康教育记录。

三、实施计划

建立慢病工作制度;对基层一般人群、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在基层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机制。

1、高血压、糖尿病的检出

利用建立基层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基层卫生院的诊疗、基层免费测血压、血糖、主动检测、首次测血压等方式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登记

将检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建档并规范化管理。

3、高血压患者的随访管理和转诊

对检出的高血压患者收集详细的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根据《高血压防治基层实用规范》的要求进行临床评估,实行分级管理和随访,并填写《基层高血压患者管理卡》。对高血压患者采用药物治疗方案和非药物治疗方案。当患者出现《高血压防治基层实用规范》中规定的情形时及时转诊到上级综合性医院,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回村卫生室(站)继续治疗、随访。帮助患者制定自我管理计划,对高血压患者进行自我管理的技术支持。

4、糖尿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和转诊

对检出的糖尿病患者,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综合治疗方案,判断患者需要的管理类别进行随访和管理,并填写《基层糖尿病患者管理卡》。对糖尿病患者实行药物和非药物治疗。当患者出现符合转诊情况的.病情时,及时转诊到上级综合医院,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回村卫生室(站)继续治疗和随访。帮助糖尿病患者制定自我管理计划,对糖尿病患者进行自我管理支持。

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1、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的界定和检出。

按照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的界定标准,通过日常诊疗、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筛查等方式发现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

2、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指导和干预

对高危人群采取群体和个体健康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健康教育以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通过健康教育提高高危人群对高血压、糖尿病相关知识及危险因素的了解,给与健康方式的指导,定期测量血压,血糖。

基层一般人群的健康促进

根据基层人群的健康需求,在基层广泛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基层人群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预防和减少高血压、糖尿病的发生。

1、在我院及村卫生室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橱窗,每2月更换1次内容,制作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单,通过居委会、医疗站点等发放给基层人群。

2、在辖区每月举办一次高血压、糖尿病知识讲座和健康生活方式讲座、义诊等活动。

3、在辖区各村开展免费测血压、血糖活动。

四、培训

按照《高血压防治基层实用规范》、《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对村卫生室的医生进行培训,以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质量。

五、评估

1、过程评估

高血压、糖尿病建档动态管理情况,高血压、糖尿病随访管理开展情况,双向转诊执行情况,35岁患者首诊测血压开展情况,就诊者的满意度等。

2、效果评估

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高血压、糖尿病相关危险行为的改变率,高血压、糖尿病的血压、血糖控制情况和药物规范治疗情况。

六、督导和考核

1、我院负责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站)督导和考核,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到被检单位,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2、各村卫生室(站)要制定内部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等规章制度,加强自我检查。

为掌握人群慢病分布情况,扎实做好以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主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特定本制度。

1、慢病管理的对象:所有户口在辖区的常住人口。 

2、凡年龄在35岁以上,首次门诊就诊的,必预测量血压。 

3、健康档案与各全科诊室密切联系,及时为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中心保健科在各全科诊室的配合下,做好对全镇慢性病患者的日常保健工作。 

5、中心保健科每季开设一期慢件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性的指导患者用药及日常保健。 

6、中心保健及时将慢病防治工作情况向上级疾控中心进行反馈。

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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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疾控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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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2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5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有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台帐目录。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台帐目录。

3.全体医务人员均应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职工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取得同意后,将自身业务移交代班人方可离开单位。

2.有事请假7天内由医院批准,7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3、返院后应及时向院领导销假,不销假按旷工对待。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6、院长有事必须向卫生局请假,取得同意后,向院务会打招呼方可离院,如有虚假,查清后按旷工对待。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7.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每月要写学习笔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3.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医院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情况,并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医院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七、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

2.除了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的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5.收费人员须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应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九、出院入院的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仔细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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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的工作制度

遵循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查处逗硬,奖惩兑现原则,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及个人。

本细则的解释与实施由双流乡卫生院负责。本细则于2015年2月1日执行。

 

奖励范围: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给于物质奖励,成绩突出者与晋职级挂钩。

设科室和个人“优质服务奖”凡模范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效益显著,无严重违纪,无严重差错及事故,职工满意在85%以上的科室和个人。

临床医疗成效奖。临床医疗成绩突出,有效地救治病人,很好地完成上级各项任务,社会反映好的科室和个人。

获县级以上部门所授于的“先进个人”给于奖励。

职工以单位各为向省、市、县政府和其他部门争取的无偿投入,院方负责差旅费,业务联系费,并按争取金额的20%奖励个人。

凡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推等,造成不良影响者,查实一次扣当事月工资20.00元。情节严重或给病人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者,由当事人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并扣当月工资20%。

凡收授“红包”或贵重礼物,向病人暗示索要钱物或趁人之危敲诈勒索,查实后除如数退还财物外,并按实际金额的5至8倍罚金,触犯法纪的.报上级处理。

  凡私自介绍病人转院,外出检查,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00元,并出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因此所发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不得擅自制定收费项目;不得乱收多收;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务人员不准为拉关系而少收或不收患者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以上几条,凡发现一条,除追回损失,退还全部现金外,院方扣当事人每次每条100.00元,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二次以上的,除呈几何数字扣取工资外,报上级处理。

  发现出假诊断书、假证明等。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100.00元,并由当事人负因此发生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面的全部责任。

  工作不协调、不配合、不顾全大局的。每人每次扣当月工资30.00元。值班不认真,清洁卫生不到位的,每人每次扣当月工资30.00元。人走不关电、电炉、微机、电视的,每人每次扣当月工资50.00元.

  逢场中午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5.00元.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0元.

  未经本院批准私自购药、卫生材料、生物制剂的,发现一次除追回非法所得,以金额2—5倍扣款。

  不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违反基本医疗管理办法的使院方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凡损害集体名誉,影响内部团结。有话当面和会上不说,无事生非的和病人吵架的每项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医疗器械,设备和办公用品人为损失和遗失的照价赔偿。

  凡违反医护质量的要求及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发现一例扣发责任人工资20.00元。

  放射科丢失x片,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30.00元,急诊随要随到,普通片不超过24小时,违反上述两条,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中西药房使用伪劣、过期、变质、霉烂药品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工资50.00元,经药监部门检查出以上药品所超出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凡不按时出报告、出错报告,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工资50.00元,凡违反操作规程和无菌操作要求,术前无会诊讨论记录,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工资50.00元,并负责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防保人员依法办事,切实做好疾病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监督指导乡、村防保工作,严禁以下乡名义打牌等,年终考核低于前三名者,每人每月扣工作30.00元,因此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爆发流行,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理。

  院长应模范遵守职工道德规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及时解决院内各项纠纷和各科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以上发现一项扣工资30.00元,违纪违法上报处理。

卫生院妇幼工作制度

l、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5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2、赵庄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进行1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性保健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3、赵庄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每季度或年终进行全年度业务考核,成绩优异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辖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4、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通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网络”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提出干预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

妇幼工作培训考核制度

一、全镇卫生所有村妇幼人员要坚持每月三十号参加例会制度。

二、所有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和迟到,并认真听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指导。

三、妇幼人员要实行月报,季报必须30号之前报出生、死亡数。

四、普服叶酸要按照县妇幼保健站的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发放,并与每月的25日前上报普服叶酸登记表。

五、村妇幼人员要按上级要求把各种表格认真核对填写清楚。

六、每年定期对全镇妇幼人员进行一次测试和考核,对考核不过关者在进行培训直到过关为止。

七、村妇幼人员要记好每次的例会和培训笔记。不定期的抽查。

八、村妇幼人员上墙资料和各种月报、季报数要齐全、完整、准确。

九、年终做好各项妇保儿保工作资料的总结上报工作。

十、年终镇卫生院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于奖励。

赵庄镇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3、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4、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5、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6、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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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会计工作制度

一、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二、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三、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四、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六、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七、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一)业务开展情况;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五)绩效考评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

九、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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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疟疾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湖北省寄生虫病防治2015—2015规划》,认真执行《湖北省2015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和《枝江市2015—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完成疟疾防治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工作内容与指标

(一)疫情报告。全镇各级医疗单位对发现的疟疾病例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和疫情专报(个案调查报告),报告率应达到100%。

(二)传染源管理。所有疟疾现症病人进行正规氯、伯喹八日或青蒿素类(恶性疟)药物治疗,正规治疗率应达100%。

(三)输入性疟疾及疫点处理。对输入性疟疾和本地疟疾发生点(村)开展主动调查,搜索传染源。以病家为疫点,开展疫点处理,处置率应达100%。在控制传染源的基础上,流行季节要对病家开展药物浸帐或喷洒灭蚊,覆盖率应达90%以上,疫点内人群预防服药率应在90%以上。

(四)发热病人血检。镇卫生院全年应开展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三热)病人血检。2012按照枝江市下达我镇血检发热病人应达到140人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报告的管理。镇各医疗单位和疾控中心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填写疫情报告卡和个案调查表,城镇12小时,乡村24小时内实施疫情网络直报和疫情专报(网络直报要填写病人的详细住址,农村病人填写到村组,城镇病人填写到街道居委会或具体单位,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要注明从某地输入病例)。输入性恶性疟病例必须经血检诊断,先可作疑似病例报告,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查血片确诊后作疫情报告。镇卫生院在疟疾流行季节要到村组主动搜索病例,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漏报。

(二)加强疟疾传染源的管理。全镇自2015年以来,已连续六无疟疾病人和疑似病例,故2012年本地休治对象。若发现流动人口中有疟史病人,应及时按规定给予休止期抗复发治疗。如果发现输入病例和本地新发病例,要认真落实现症病人规范治疗,所有治疗人员实施村医全程督导服药,确保治疗质量。流行季节发生的疟疾病例开展疫点处理,对重点人群(病人家属、四邻或自然村居民)采用磷酸哌喹或磷酸氯喹进行预防服药,拔除病灶点。

(三)加强血检质量控制。镇卫生院要成立疟原虫镜检站。镇镜检站要按照湖北省血检规范操作和枝卫函[09]26号文件要求做好疟原虫血检工作,对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要常规检测疟原虫,应制作厚、薄血膜,采用吉氏染色。保留全部阳性血片和阴性血片,认真填写血检登记,每月底前向疾控中心上报血检结果。

(四)按照《湖北省消除疟疾工作手册》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消除疟疾过程中注意痕迹资料的保存,并按照消除疟疾考核时间做好验收准备。

(五)加强输入性疟疾的管理。按照省卫生厅、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境外输入性疟疾防治管理》(鄂卫发 [2015]40号)和省疾控中心下发的《湖北省输入性疟疾管理技术方案》(鄂疾控传发 [2011]4号)的'要求,加强与劳务输出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积极开展输入性疟疾的主动或被动监测,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医生在接诊发热病人时,要主动询问其是否有外出史,所到地区是否为疟疾高发期或恶性疟流行区,并及时开展疟原虫镜检,以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重症恶性疟在抗恶性治疗的同时要及时进行救治,杜绝死亡病例的发生,所有恶性疟在治疗后的第一、三、六个月各进行一次追踪随访,若有复燃及时抗疟治疗。对从恶性疟流行区回归的人员应开展血检筛查和预防性抗疟治疗。对输入的间日疟、卵形疟再次年的休止期进行休治。

(六)加强健康教育。各单位要结合4.26疟疾宣传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方式进行疟防知识的宣传,镇卫生院张贴疟防知识宣传画或定期举办疟防知识宣传栏,村医生向居民发放疟防知识宣传单,提高居民疟防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城乡居民自觉参与疟防工作,确保各项抗疟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强技术培训,稳定疟防队伍。镇卫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配备疟疾防治专业人员,稳定专业队伍,举办相关的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我镇疟疾防治工作水平。

(八)加强疟防资料的管理。要加强疟疾防治资料管理,按时上报各项资料,为2015年消除疟疾验收打下坚实地基础。

卫生院控烟工作制度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三、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收。

十四、本单位配备兼职控烟协查员一名:孙红红。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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