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6 17:26:04 作者: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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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017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__有关安全工作系列讲话、批示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校车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区校车安全运行。

(一)积极推动各地建立校车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_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校车服务制度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校车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营安全,要求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比照自治区政府《厅际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和《厅际校车联席会议制度》的模式,建立本地的《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和《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当地校车局际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在校车管理上的职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齐抓共管局面,落实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校车安全防控体系,共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简便、易行的校车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合力推行校车服务制度实施,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作为新年的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把校车安全管理纳入相关单位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和学校安全管理重要工作范畴,实行长效管理,并要求各级政府牵头发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的职能,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为推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机制,适时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破解难题。进一步发挥校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地教育部门主动建立与各部门之间的定期沟通协调和督办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三)进一步加大校车运营的交通治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制定切实可行举措,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协调_门加大对违法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违法校车上路行驶。切实加大对无牌、假牌、非法组装车辆、报废车辆等违法校车的查处力度,保持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认真做好校车运行线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整治危险地段,完善各类交通标志,对校车通行路段路面、路况、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情况等落实专人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视距不良、路况险要等路段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进行修复。

学校车辆安全工作计划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会好我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乘车管理细则》,全面贯彻落实校车管理细则。

(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一)我们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岗位责任制。

5、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6、召开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大会。明确乘车纪律,每车推选一名车管小组长。

7、召开车主及司机人员会议,明确安全职责和学校对他们提出的要求。

8、签订学校与车主安全责任书。

9、签订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安全管理责任书。

10、向学生家长宣传昌图县校车管理有关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们的要求校车入校内,在停车场让学生上、下车,分车不超员运营,在校大门口处由校车管人员检查。

(1)早6:50—7:20校车按时把学生送入校内。届时学校有专人负责,开校门,学生下车后司机或乘务员到校车管办公室办完离校手续再离校。

(2)晚上15:20——15:40校车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分车接学生出校门。到校大门口后主动接受校车管理人员的检查,确定无超员再出校门,并由司机或乘务员办好交接单,方能离开学校。

(三)学校将定期召开校车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下步工作。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本着“积极工作、相互协调、明确责任、重在落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全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学之中去,利用校会、班队会、晨会等*台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对车主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校车管理手册》,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争取达到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1、校安办应加大人力投入,切实把校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上级要求,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乘车学生家长代表委员会、乘车学生分布及行车线路示意图、学生安全教育等规章制度且在主管领导办公室上墙。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尽快熟悉管理业务,把工作做实做细。

4、落实校车管理校长总负责,分管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德育处主抓的层层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5、落实例会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家长委员会会议、车主工作会议、班主任会议、车长会议等,并做好纪实工作。

6、校长与分管校级领导、中层负责领导、班主任签订《乘车安全教育责任状》或《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

7、建立乘车安全警示制度:学校和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每日放学了前1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实行交接单制度,执行“签单制”,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车进出校门的检查工作。每天早晨,学校安排一人或几人,逐个班次的乘车情况进行验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与司乘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交接单上,保证交接时间人数的准确。车主认真、完整、具体的填写好与学校的交接单。交接单保存规范工整,保存期为一年,存档备查。

11、实行学生乘车自治管理。班级里每个班次的学生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本班级这一班次学生的管理。每个候车点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行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管理者会议,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

12、落实领导定期跟车制度。学校领导要定期跟车考察,掌握车辆运行、学生秩序、路况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大雨大风、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有冰雪路面时,学校领导要跟车考察,及时处理各种险情,确保*安。

13、及时开展安全乘车总结活动。对在乘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纠正,对表现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时表彰。每学期都要开展评选优秀小乘客、优秀小车长、红旗校车等活动,并且将红旗校车的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

14、签订两个协议书。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学校要与每名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并存档。

15、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档案资料在德育处单列,做到资料详实准确、管理有序,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并保管。

18、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19、完善校车审核查验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校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县校车办通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0、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校车管理人员每日坚持上岗,各负其责。

21、重新查验校车《校车通行证》、驾驶员证件、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做好校车日常维护工作、是不配齐应急救援装置。

22、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每月以校为单位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

(2)学校充分利用板报、班报、广播等手段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学校每月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代表会议,通报学生乘车情况。

(4)学校每周召开一次乘车小组长会议,总结乘车情况并对小车长进行培训。

(5)填写好安全教育记录。

23、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与学生签订《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协助乘车学生家长与车主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

(2)乘车学生分组明确,设有乘车小车长,小组长。

(3)每月初进行一次学生乘车人数的统计和调查。

(4)校车必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停车接送学生。

(5)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每周跟车实地考察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乘车学生要排队上下车,秩序井然,保持车内卫生,乘车时不许把手臂、头伸出车窗外。

(7)落实学生乘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4、设定好学生乘车乘降点和校内停车点。

25、以上未尽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实。

学校车辆安全工作计划

在县委、县*统一领导下,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以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线,以“三基一化”为重点,以创建“*安畅通县区”为契机,认真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和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系列整治行动,提高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法制安全意识,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保证了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稳,为本县创造了良好的校车安全和道路交通环境。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督促狠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安全是安全工作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个工作方针,把校车安全放在安全工作首位,指导、协调、督促狠抓落实。一是安委会办公室下发《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及转发上级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转发五份文件),提出具体校车安全工作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排查,认真整改,消除隐患;二是多次召开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巡警大队、城区初高中学校长联席会议(召开四次),座谈讨论如何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城区初高中学生节假休息日放学乘车安全问题。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将各镇园区不同方向的学生统计出来,并实施错开放学时间段,避免学生放学乘车拥护混乱,由交通局统一调配运输车辆,合理安排各方向学生能够及时乘车,交巡警大队出在学生放学乘车时间段出警维持秩序,由各学校统一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列队乘车;三是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共联合检查四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处理,解决问题;四是抓好全县学校安全知道教育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校校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含幼儿园园长)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上半年共培训226人),效果明显。

二、强化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活动期间,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要求学校、幼儿园通过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二是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日常乘车要有记录;四是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要有记录,每次出车前和回校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五是学校、幼儿园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教师严格执行上班制度,认真清点学生、幼儿,注意管理好坐车学生、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

三、广泛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定期检查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三是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五是以会代培,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必须协助跟车教师保护幼儿上下车,必须提前按时、定点清点上车人数;六是教育学生、幼儿上车坐稳,途中不准开车门,不准幼儿将手臂、头伸出窗外;七是结合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广泛进行宣传校车安全知识,印发宣传材料,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识。

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强化日常安全工作管理。一是每月每季度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通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计划;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1、城区初高中学校节假星期日,学生乘车拥挤问题,主要是放学高峰时段,突显出车辆运力不足。

2、城区各初高中学校节假星期日放学,坚持科学的控制在同一时段放学的问题。

3、学校、幼儿园校车配置、性能、停放和驾驶人员资格审查及校车运行机制交通标志的设置等情况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实施意见》和相关校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保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好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会好我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强化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乘车管理细则》,全面贯彻落实校车管理细则。

(二)进一步明确。

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四、校车运行情况分析。

(一)我们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岗位责任制。

6、召开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大会。明确乘车纪律,每车推选一名车管小组长。

7、召开车主及司机人员会议,明确安全职责和学校对他们提出的要求。

8、签订学校与车主安全。

责任书。

9、签订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安全管理责任书。

10、向学生家长宣传昌图县校车管理有关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们的要求校车入校内,在停车场让学生上、下车,分车不超员运营,在校大门口处由校车管人员检查。

(1)早6:50—7:20校车按时把学生送入校内。届时学校有专人负责,开校门,学生下车后司机或乘务员到校车管办公室办完离校手续再离校。

(2)晚上15:20——15:40校车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分车接学生出校门。到校大门口后主动接受校车管理人员的检查,确定无超员再出校门,并由司机或乘务员办好交接单,方能离开学校。

(三)学校将定期召开校车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本着“积极工作、相互协调、明确责任、重在落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全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学之中去,利用校会、班队会、晨会等平台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对车主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校车管理手册》,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争取达到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六、具体工作。

1、校安办应加大人力投入,切实把校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上级要求,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乘车学生家长代表委员会、乘车学生分布及行车线路示意图、学生安全教育等。

规章制度。

且在主管领导办公室上墙。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尽快熟悉管理业务,把工作做实做细。

4、落实校车管理校长总负责,分管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德育处主抓的层层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5、落实例会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家长委员会会议、车主工作会议、班主任会议、车长会议等,并做好纪实工作。

6、校长与分管校级领导、中层负责领导、班主任签订《乘车安全教育责任状》或《乘车安全教育。

协议书。

》。

7、建立乘车安全警示制度:学校和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每日放学了前1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实行交接单制度,执行“签单制”,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车进出校门的检查工作。每天早晨,学校安排一人或几人,逐个班次的乘车情况进行验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与司乘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交接单上,保证交接时间人数的准确。车主认真、完整、具体的填写好与学校的交接单。交接单保存规范工整,保存期为一年,存档备查。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随车照管员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随车照管员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4、每两周召开一次随车照管员、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随车照管员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各地成立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校车联席会议,研判安全形势,明确安全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维护校车安全运行秩序。校车公司和学校、幼儿园成立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专班,校车公司经理或自购校车的校(园)长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的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是具体责任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为校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为校车驾驶员。

3、学校和幼儿园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与校车提供者或校车服务公司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提供者或校车服务公司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安全协议书》,并与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校车驾驶员、校车提供者或校车服务公司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环环相扣,无缝监管”。

4、校车公司要制订校车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座位、定随车照管员、定制度、定标识、定配置、定站点(不在国道边、省道边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设置站点)的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乘车,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5、学校和幼儿园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随车照管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设立上下学站点的村镇,要将乘车地点和时间告知每位学生和家长,并实行路队长管理,保障学生按时乘车和路途安全。

6、学校和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承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并与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做到乘车学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续。

7、学校和幼儿园租用校车时,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好车辆质量关和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关,建立完善的车辆运行情况、安全技术状态、保险情况、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信息等资料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8、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平台,配备gps监控网络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运行动态,记录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运行行为。

9、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会议,总结当月校车安全运行情况,通报违规处罚结果,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校车公司要配合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乘车学生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水平和逃生技能。

10、校车在运送学生时除随车照管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员。学校和幼儿园配备的专用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更不得租给他人。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本学校、幼儿园的时间内必须将校车使用的专用证牌收回。

11、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12、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针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和预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学校和幼儿园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利用短信平台、qq群、电话、网络等渠道做好信息共享和极端天气预警工作,健全职能部门、公司、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的协同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安全工作处置到位。

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

六、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打闹,更不允许抢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同学。学生乘车时要注意文明礼貌,互相关心照顾和帮助,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七、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车窗外抛物,不得在车上吐痰、乱扔垃圾。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4.每两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跟车老师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政府。

4、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资料,管理老师每天监督并指导跟车人员认真填写有关跟车表册。

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值班老师、管理老师、校车车主和驾驶员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6、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7、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9、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担任接送学生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已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安交通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1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里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本学期我校有乘车学生八百人,校车6辆,为杜绝乘车的安全问题发生,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管理。

总之,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好每一细节,防微杜渐,堵住安全隐患,确保每天每位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例会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健全乘车管理网络。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4.每两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跟车老师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

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

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跟车老师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

查工作。

校车处20。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xx公司将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一手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手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xx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研究创建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在总公司成立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为彻底排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公司还将进一步扩大由电气、暖通、土建等方面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隐患巡检小组的职能,对各部门、各单位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对恒信大厦、机械大厦和证券登记公司门市的巡检。对于各种可能导致火灾的电器隐患,公司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筹措资金,由巡检小组给予人员和技术支持,限期整改。

此外,为了明确责任,避免真空,公司还将继续强化落实“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驻厦单位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无缺项,安全责任不漏人。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按照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为重点做好恒信大厦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恒信大厦消防安全制度》、《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恒信大厦巡逻检查制度》,对重点位置实行了“制度上墙”,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到位。

同时,为了进一步明晰权责,公司还将加大《恒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恒信大厦保卫和消防主管工作责任制》、《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员工作职责》、《恒信大厦保安员防火职责》的执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另外,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那也将是空中楼阁。为此,公司一是要布置巡检小组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巡检,采取节假日前例行检查与每月两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是要定期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汇报机制,确定凡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否则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纪律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

通过对恒信大厦进行彻底排查,20xx年,公司将“七位三区”作为大厦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将采取系列措施。强化整改。“七位”,即涉及明火的敏感部位:

1、餐厅。为彻底解决该火险隐患,我们已将液化气迁至大厦院内,单独设立了煤气间,消除了操作间与煤气间共处一室的隐患。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强化对餐厅保温、消毒等大功率电气设备的管理,彻底消除餐厅火灾隐患。

2、煤气间。煤气间是易燃易爆部位,我们将针对煤气间特点制订专门的消防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同时,我们还计划继续投入了资金,为煤气间更新防泄漏报警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以确保安全。

3、变电所。针对变电所的特点,我们计划配备7名电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配备2名电工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空调机组。针对空调机组的特点,我们计划安排了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另外,由于空调机组噪声比较大,我们还将为工人准备防护用具,保障工人的生产安全。

5、电梯。我们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检修电梯,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

6、监控室。对监控室,我们将继续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设专职消防监控人员24小时对大厦实施监控。一旦发生火灾,将立即启动失火系统灭火,并在报警的同时,利用消防广播指挥人员疏散。

7、地下停车场。我们将安排保安人员对停车场内车辆随时进行检查巡视,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如违章吸烟、动用明火和用易燃液体擦拭车辆等。

“三区”即办公区、证券经营区和商住区。

一是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消防广播、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等。

二是制订详尽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重点抓好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漏部位,不留死角。

四是24小时全天候监视大厦的消防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扑救,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五是与驻厦客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定,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出现问题,将由各级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另外,公司还将加大资金投入,对折旧的防火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超过规定期限的,一律及时更换。

在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之后,针对大厦内的消防重点部位,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特别是五楼餐厅和七楼会议室,公司计划着手制定和实施消防应急预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继续向驻厦单位印发内容为“高层商厦的火灾特点和预防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高层商厦火灾逃生方法”等的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供驻厦单位学习参考;并聘请专业消防专家组织安全生产和电气防火知识讲座,组织防火逃生演习,为所有驻厦单位和人员讲授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方法,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避免人身伤亡。

2、一旦发生火灾,做好指挥工作。监控人员将立即启动自动灭火联动系统实施灭火,同时利用消防广播和委派专人指挥引导人员疏散,并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警。

3、一旦发生火灾,做好自救工作。保安人员将立即赶赴失火现场,利用现场墙壁上的消防栓和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扑灭火灾,如遇人员被困要竭力进行营救,并将其护送至安全地带。

校车安全管理校车安全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十九条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

第五十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应当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并在违法状态消除后立即发还被扣留车辆。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处分或者予以解聘。

第五十四条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第五十五条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

本学期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个工作方针,把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首位狠抓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文教办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强化了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我园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通过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幼儿园还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日常乘车记录。

(二)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要有记录,每次出车前和回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教师严格执行上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坐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

免碰伤,教师随时在车内实施安全教育,司机必须做到定期对校车的排查和检修,时时刻刻加强跟车教师对幼儿在车内的一切安全事项和指导。

行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跟车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随车老师:时刻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定期检查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接送幼儿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状。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

校车是家长选择学校的考虑因素之一,有校车接送能减轻很多家长的而负担。而现在校车超载问题频发的情况下,学校做好校车安全计划,保护好学生的安全,才能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校车安全。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开学以来,我校依据市、区《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校上半年校车工作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健全制度,是校车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始终坚持制定各项校车管理制度,使我校校车的整治工作健康发展。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校车管理工作是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我校成立了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新明村副书记郭纯生同志担任;江义小学廖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的安全注册主任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协调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2、确保制度上墙、管理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确保校车安全运营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证。自专项工作整治以来,我校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考核方案》、《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事故处理。

应急预案。

》等相关制度。

3、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在规范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年初,我校都按照区、镇对校车整治的有关精神,与校车司机、随车人员签订《校车行车安全工作责任书》,对在没有按规定行使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改善校车运营环境。

在新明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在今年初重新购买一台64座的新校车,并在车内安装gps卫星定位仪、车内监控、后车雷达,既方便了校车管理,又排除了安全隐患,使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安全系数高了。

三、排查隐患,加大整治校车违章力度。

平时要求司机做好出车前常规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平时严禁超载、超速,在行车途中要求学生扣好安全带。

通过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使我校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校车管理规范有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实施意见》和相关校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保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好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会好我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强化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乘车管理细则》,全面贯彻落实校车管理细则。

(二)进一步明确。

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四、校车运行情况分析。

(一)我们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岗位责任制。

5、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6、召开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大会。明确乘车纪律,每车推选一名车管小组长。

7、召开车主及司机人员会议,明确安全职责和学校对他们提出的要求。

8、签订学校与车主安全责任书。

9、签订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安全管理责任书。

10、向学生家长宣传昌图县校车管理有关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们的要求校车入校内,在停车场让学生上、下车,分车不超员运营,在校大门口处由校车管人员检查。

(1)早6:50—7:20校车按时把学生送入校内。届时学校有专人负责,开校门,学生下车后司机或乘务员到校车管办公室办完离校手续再离校。

(2)晚上15:20——15:40校车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分车接学生出校门。到校大门口后主动接受校车管理人员的检查,确定无超员再出校门,并由司机或乘务员办好交接单,方能离开学校。

(三)学校将定期召开校车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本着“积极工作、相互协调、明确责任、重在落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全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学之中去,利用校会、班队会、晨会等平台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对车主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校车管理手册》,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争取达到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六、具体工作。

1、校安办应加大人力投入,切实把校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上级要求,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乘车学生家长代表委员会、乘车学生分布及行车线路示意图、学生安全教育等。

规章制度。

且在主管领导办公室上墙。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尽快熟悉管理业务,把工作做实做细。

4、落实校车管理校长总负责,分管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德育处主抓的层层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5、落实例会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家长委员会会议、车主工作会议、班主任会议、车长会议等,并做好纪实工作。

6、校长与分管校级领导、中层负责领导、班主任签订《乘车安全教育责任状》或《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

7、建立乘车安全警示制度:学校和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每日放学了前1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实行交接单制度,执行“签单制”,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车进出校门的检查工作。每天早晨,学校安排一人或几人,逐个班次的乘车情况进行验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与司乘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交接单上,保证交接时间人数的准确。车主认真、完整、具体的填写好与学校的交接单。交接单保存规范工整,保存期为一年,存档备查。

11、实行学生乘车自治管理。班级里每个班次的学生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本班级这一班次学生的管理。每个候车点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行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管理者会议,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12、落实领导定期跟车制度。学校领导要定期跟车考察,掌握车辆运行、学生秩序、路况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大雨大风、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有冰雪路面时,学校领导要跟车考察,及时处理各种险情,确保平安。

13、及时开展安全乘车总结活动。对在乘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纠正,对表现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时表彰。每学期都要开展评选优秀小乘客、优秀小车长、红旗校车等活动,并且将红旗校车的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

14、签订两个协议书。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学校要与每名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并存档。

15、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档案资料在德育处单列,做到资料详实准确、管理有序,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并保管。

18、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19、完善校车审核查验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校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县校车办通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0、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校车管理人员每日坚持上岗,各负其责。

21、重新查验校车《校车通行证》、驾驶员证件、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做好校车日常维护工作、是不配齐应急救援装置。

22、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每月以校为单位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

(2)学校充分利用板报、班报、广播等手段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学校每月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代表会议,通报学生乘车情况。

(4)学校每周召开一次乘车小组长会议,总结乘车情况并对小车长进行培训。

(5)填写好安全教育记录。

23、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与学生签订《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协助乘车学生家长与车主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

(2)乘车学生分组明确,设有乘车小车长,小组长。

(3)每月初进行一次学生乘车人数的统计和调查。

(4)校车必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停车接送学生。

(5)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每周跟车实地考察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乘车学生要排队上下车,秩序井然,保持车内卫生,乘车时不许把手臂、头伸出车窗外。

(7)落实学生乘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4、设定好学生乘车乘降点和校内停车点。

25、以上未尽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实。

校车安全管理校车安全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第二十九条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条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

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第三十二条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第三十三条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第三十四条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第三十五条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第三十六条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章校车乘车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校车安全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第十七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九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二十一条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第二十二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校车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承接校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维修技术规范维修校车,并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所维修的校车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校车的维修质量负责。

第四章校车驾驶人。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例会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2、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幼儿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每辆车每班次的各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家长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幼儿排好队等车。

2、每周召开一次跟车教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3、每周五对乘车幼儿进行电话询问幼儿乘车情况。

4、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校车安全管理校车安全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第十一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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