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故事(汇总18篇)

时间:2023-12-01 20:39:00 作者:紫薇儿

每篇优秀作文都承载着作者的内心感受和对世界的独到观察。希望大家能够从范文中找到写作的乐趣和动力,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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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唯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能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似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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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冬天降临在一座小镇上,一条往常都很热闹的行人街,却在今天变得很冷清。两只趴在木盒里的小猫,呆呆的看着冷清的街道。

今天对它们两个而言,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一天……。

它们失望的合上盖子,然后互相抱住对方,因为这样做可以让身体暖和起来。

寒冷的风吹进了小巷里,被风吹得抖动的木盒上写着五个字。

“请收养我们。”

这两只猫是被上任主人偷偷抛弃在这里的,那时候它们两个都还很小,它们只看到了主人离去的背影,对于面貌一点印象都没有。上任主人还是有点良心的,因为把它们两个抛弃的位置就是这条小巷。拜这条小巷的福,这里很少有野猫或者野狗过来,就连人都很少会从这里走。

因为这条小巷曾经发生过一起案件,这案件被一个个人传下去,最后越传越玄乎。所以就变成了这样,没有几个人敢走进这条小巷里。

它们小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去找食物,它们有翻过垃圾桶,或者寻找有被扔掉的食物。很不幸的是……有很多好地方都被其它野猫占领了,所以它们两个经常会饿肚子。

不过后来,它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因为长得非常可爱的哥哥很受大家的欢迎,每天都会有人过来这里送食物。

它们两个瘦弱的身体……也逐渐壮实起来。

第二天早上。

明媚的阳光划破乌云照射在镇上,热闹的人群占满了每条街道。吵闹声吵醒了猫哥哥,只见它朦胧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猫哥哥轻轻的闻了闻面前的猫弟弟,熟悉的气味,还有那平稳的呼吸声。

猫哥哥刚打开盖子,温暖的阳光立即进入到盒子里面,驱走了寒冷和黑暗。

猫哥哥小心翼翼的伸长脖子,一双蓝色眼睛好奇的打量小巷四周。一如往常那样非常安静,很难看到有人会出现在小巷里。

猫哥哥从盒子里跳出来,却不想到地上竟然有一滩水,一不小心就把水溅到在自己身上。

猫哥哥慌张的摇晃身体,想要把毛上的水甩掉,却不小心撞到了木盒。

木盒晃动了几下,最后平稳下来。

猫哥哥担心的盯着木盒,一个让猫哥哥不想看到的小脑袋从木盒里伸了出来。喵的一声,猫弟弟高兴地从木盒里跳出来。猫哥哥无奈的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弟弟,他兴致勃勃的玩着自己的尾巴,一点都不在乎脚下的水。

不得不说猫哥哥长得很可爱,但是猫弟弟却长得很丑……。

恩,不是一般的丑,反正长得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

不过猫哥哥并不介意弟弟的模样,因为这个世界就只有弟弟一个亲人了。

咕噜噜。

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猫哥哥的思路。猫弟弟揉着自己的`肚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猫哥哥。猫哥哥会心一笑的露出笑容,带着猫弟弟走出了小巷。

一座公园里,猫哥哥兄弟两来到了这里。

经常逛公园的都是带着孩子的父母多,他们为了教育孩子善心,都会带一点食物让孩子亲手喂野猫野狗。

猫哥哥利用公园喷泉的水洗漱着自己的身体,毕竟一副脏兮兮的模样会让人类好感度下降的。但是猫弟弟却对干净一点兴趣都没有,经常一身脏兮兮的模样。哪怕猫哥哥强迫帮他洗澡,他也会拼命拒接。

猫弟弟自个笑着东张西望公园四周,安静地等待哥哥洗漱完毕。几分钟后,洗漱完后的猫哥哥带着猫弟弟去经常乞食的位置。

一张白色长椅上,两只猫咪正在左顾右盼,这里就是猫哥哥兄弟两的专用位置。

很快,有一对母女进入了猫哥哥的视线。猫哥哥已经锁定好了这对目标,一等到目标接近过来,立即按住猫弟弟的脑袋往下压。猫弟弟乖乖地低下脑袋,还伸出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小女孩蹦蹦跳跳的拉着自己的妈妈的手走到了长椅前,如猫哥哥所想的那样,小女孩的目光立马被自己所吸引。

猫哥哥朝着小女孩叫了一声喵,还在长椅上打个了滚,算是一种卖萌的方式。小女孩被猫哥哥逗得乐乐笑,用力拉了拉自己的妈妈说了几句话。小女孩的妈妈无奈的从挎包里拿出一包火腿肠,小女孩从妈妈手中接过火腿肠,撕开了包装后,就拿出一块火腿肠伸到猫哥哥面前。

猫哥哥伸手刚想接过,却想不到猫弟弟突然一口咬住火腿肠。

小女孩吓了一跳,惊恐的躲在妈妈身后。

猫弟弟咬着火腿肠狼吞虎咽,一点都不在意身旁的人的目光。

吃完火腿肠的猫弟弟,一脸幸福的揉着自己的肚子。猫弟弟这才注意到,送食物的那两个人类咋不在了。猫哥哥突然从椅子上跳下去,看都不看猫弟弟一眼,一直向着前方走去。猫弟弟也从椅子上跳下去,一如往常跟着猫哥哥身后走。

但是猫哥哥似乎很不高兴,不想搭理猫弟弟,只见他加快速度往前跑。

小跑了一段路后,猫哥哥成功甩掉了猫弟弟。

猫哥哥走出了公园,仰头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四周的人群。

就在猫哥哥发呆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接近了他。这个小女孩就是刚才给猫哥哥送食物的小女孩,她的身后跟着爸爸和妈妈。

小女孩高兴地指着猫哥哥对着自己的父母说了点什么,只见小女孩父母点了点头,然后小女孩兴奋地抱起猫哥哥。

猫哥哥刚反应过来,却没有挣扎。因为他感觉被小女孩这样抱着好温暖……。

小女孩一家人漫步走在路上,直到过去了十分钟后,小女孩一家人来到了一辆车子前。猫哥哥好奇的观察车子内部,却没有注意到车子发动的引擎声。车子缓缓的开动了,窗前的事物随着速度不停的在改变。

一只小猫从草丛里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了趴在窗前的猫哥哥。猫弟弟高兴地小叫着追向车子,但是他的速度根本追不上车子,猫弟弟不得不加快速度。

一块石头躺在猫弟弟的前方地上,猫弟弟一时没有注意,被石头绊住了脚摔倒在地上。

猫弟弟从地上爬起来,低头看了一眼受伤的双脚,再抬头望向已经离自己很远的车子。

猫弟弟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来,他呆在原地,难以置信的看着车子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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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阅读,同学们都叫我是“书虫”。为什么我会爱上看书呢?原因来自我的妈妈,小时候,妈妈总是会给我讲睡前故事,陪我一起看书,慢慢的我听得多、看得多了,就对书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很想自己快点长大,认识更多的字,可以看懂书本,可以自己讲故事。

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自己可以看懂的漫画书:《父与子》。我拿到以后爱不释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那些幽默的图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笑声,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破烂不堪,但是它一直都还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我还会去翻阅。大班的时候,妈妈又给买了《窗边的小豆豆》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就为巴学园着迷了,我好向往巴学园,好希望自己快点成为一名小学生。我好喜欢小林宗作校长,他们的“山珍海味”常常让我垂涎三尺!当我真的成为小学生后,我学会了更多的知识,认识了更多的字,慢慢的我阅读了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人文历史、科学幻想等等书籍。在书中我学会了很多老师那里学不到知识,懂得了很多哲理,我懂得了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深刻道理。

读《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候,我明白了历史的轮回,我渴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历史考古学家,去挖掘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读《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神奇,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动物学家,并将这个梦想付诸行动,蚂蚁、蚱蜢、小鸭子、蚕宝宝、小仓鼠、西瓜虫等等,都成为我生活中的伙伴;读《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仿佛亲临了巧克力工厂,甚至闻到了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的味道,我做梦都在想:旺卡先生要是能发明一种“坚强”的巧克力糖那该多好啊!读《皮皮鲁和舒克贝塔》,我又仿佛伴随着舒克贝塔登上了五角飞碟,用1。7秒的速度环绕地球,我好想成为一名发明家,发明时光机,能穿越时空,到白垩纪时代去和恐龙交谈;读《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诺贝尔》,我明白只要有坚持不懈,不怕失败的决心,就一定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名人,为人类贡献出一份力量。

我很喜欢读书,喜欢安静的读书,喜欢一本书反复的读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我真正能读懂、能体会这本书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才会放手。我觉得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更让我在生活中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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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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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尤其是喜欢阅读一些推理类的小说,虽然就像陶渊明笔下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当读起一本书的时候,还是会忘的周边的人说什么。

记得有一天早晨,老妈要出去外面,并且走之前叮嘱我说一定要把早饭做好。当时,自己正在认真地读书,没有没有认真去听老妈的话。只是听到老妈的叮嘱随便应了一声。

再一次沉浸在自己书海的世界中。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等老妈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生火,更不用说是做饭了。

这个时候老妈就说我不是让你做饭吗你怎么还没有生火?怎么还在看书啊我走的时候你不就是在看书吗?这个时候我才把自己的思绪从书海中拔出来,并且还跟老妈说并没有听到他说让我做饭这件事。

没办法老妈只好自己去做饭了。可是那天的早饭吃了很久我也饿的肚子咕咕叫。但是谁让自己正在看书忘了老妈说什么呢。

生活中因为看书而听不到他人的说话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常有发生,以至于后来爸爸妈妈让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是先把我手里的书拿走,然后再告诉我需要做什么。

当然更多的时候老妈看到我那么爱读书也不会嘱咐我去做什么事情。因为读书我得到了很多的知识,不是因为读书也在生活中闹了好多的笑话。

我与阅读的故事很多,希望书海能够伴我走过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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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黑柳彻子(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在一年级时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小豆豆。因为她遇到了一位超级棒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小林宗作先生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连续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的话不打哈欠;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般的想法等等。其实,大家不妨想想小豆豆的特点:朝气蓬勃、天真烂漫、十分懂礼貌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基本上具备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小豆豆”,只是没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这样善解人意的好校长。

和那么好的妈妈。这是我在寒假里看的一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雨果曾经说过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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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阅读使我们进步,它拓展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更加有文化、修养。从小到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而书的那份香韵,也伴随着我成长。

小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讲一些故事,有童话故事,有寓言故事,也有成语故事。小学一二年级,我稍微认了点字,就开始自己读书,但通常是读有注音的书。随着年级的升高,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便学着读些名著,像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外国文学作品《童年》、《鲁滨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老人与海》,都是很精彩的书,令我爱不释手。

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大润发购物,正好逛到文具区,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我看见了一本《女孩成长故事》,便翻开它,想试读一下,可不知不觉中就入了迷:书中的故事十分有趣,每个人物都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却忘了,这书还不不是我自己的呢。不知不觉中,我差不多都快看了七八个故事了,才猛然醒悟过来。当时,爸爸妈妈还在一旁静静看着呢。我便赶紧告诉他们:我想买这本书。爸爸妈妈直接同意了。一回到家,我就捧着新书看了起来,直到吃晚饭了还舍不得放下。

读书使人快乐,也让人受益无穷。以前的我不是太喜欢看书,有时也只是看看书里故事的内容,却没有掌握读书的方法。到了写作文的时候,脑袋里就好像有一团浆糊,乱糟糟的,什么也写不出来,一点儿条理也没有。后来,我懂得了如何更好的读书,阅读时总会做做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梳理好文章的思路。读了书以后,我不但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书还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我也能尽量把作文写得更好了。

这就是我的阅读故事。读书使我收获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强大了内心,提高了自我层次,对我们百利而无一害。让我们一起阅读吧,让书香伴随着我们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也一样,我的爱好是阅读中华故事,说到爱阅读中华故事那也是有原因的呢!那年冬天,6岁的我和家人回老家,那年因为雪下得很大,到经过四川尾省路面积雪过多,车辆无法行驶,我们车上的人都慌了阵脚,这时一位身穿军装的叔叔,套好防寒衣,和穿好防寒靴,他向附近农民要了把铁铲,自己动手在路面上铲雪,他一铲一铲的把雪铲到旁边的小河道中,这时车上的人都被触动了,纷纷向农民借了铁铲和那个军人一起铲雪,我也学着当个小大人,拿着自己的玩具小铲子,铲了起来,大家看见我一个小孩都来铲雪,便不甘落后努力铲着雪,忙活了2个多小时,一条没有积雪的.宽敞的道路便华华丽丽的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我们便高高兴兴的回到了车上。

当我正想安安稳稳睡个好觉的时候:小妹妹!一个陌生嘶哑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抬起头来,原来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的叔叔,我便甜甜的说道:军人叔叔,有什么事情麽?他从腰间掏出一本书,他望了望书,然后望了望我:小妹妹,我对你刚刚帮忙铲雪的行动所感动了,这书就当奖励奖给你吧!我盯着叔叔看说:谢谢叔叔!我接过书来。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便转身回车位了。中什么英雄人物我读者书名,因为当时华字是繁体字所以我不认识。宝贝!妈咪去还完铲子回来。诶,妈咪!我回答到,妈咪拿过我手上的书,问我:宝贝这书是谁?妈咪这书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叔叔奖励我的!我欣喜的说道,妈咪疑问的说:奖励你?我点点头:对啊,军人叔叔说,他对我刚才帮忙。妈咪这个字读什么啊妈咪看了看字说:这个字读华是个繁体字,这本书叫:中华英雄人物。那年冬天我永远无法忘记,从那时候我便爱上了阅读中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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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多名人都说读书是一件好事,我也觉得是一件好事情。

我非常喜欢看书,去外面我买的最多的就是书。无论是下课还是自由活动,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很多人说读书非常无聊,但是对我来说,读书是最具有魅力的,也是最具趣味的。

记得有一天,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看书,我一到这里就有一种回到故乡的感觉。我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书,就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别的人一目十行,而我却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细品味。时间过得非常的快,很快就到我和妈妈约定的时间。妈妈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而我却浑然不知。妈妈轻轻地叫了我一声,我才回过头来,看到了妈妈。妈妈对我说:“回家吧。”我有些恋恋不舍地说:“好吧。”

如果有一天,读书成了每一个人的家常便饭,该多好啊!

我的阅读故事范文

小时候,我才一两岁时,爸爸妈妈就每一天给我讲故事,我天天沉浸在奇妙的故事世界里。再大一些,我三四岁了,能够自我读一些可爱好玩的图画书了。那时,我读童话,是字很少而基本都是彩色图画的那种。我则每一天都幻想自我和白雪公主见面,和青蛙王子同桌进餐。到了我的小学时期,我越来越爱阅读了。书中的文字也自然变多了。三四年级时,我已爱看没有图片的书了,细细品读,发现每一段文字,都奇妙无穷。整本书下来,就像大脑去了一次奇妙的冒险。

我当然也有自我的阅读计划。差不多每一天教师都会给我们布置阅读作业,有时是看书,有时是背书,有时是写读后感。可我中午回家时,就忍不住要拿起书,翻阅一会儿。周六周日,更是我的大脑冒险时刻,我经常坐在书桌前或沙发上,看一个多小时书,任我在书的海洋中游来游去。

我喜欢阅读,因为它使我有各种各样的收获。比方说我最近在读的一本书《飞鸟物语》,它写的生动趣味,使我学会了许多写作方法。它的作者是中山大学的木也女士,她让我对中大里的鸟儿有了更全面的印象。就拿翠鸟来说,我明白了它的嘴巴很长、很尖,捕鱼很厉害,可爱又骄傲。

书是我们心灵的栖息地,期望同学们能将阅读融入生活中,从里面发现无穷乐趣。

我的阅读故事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不爱读书的小姑娘。可是,妈妈这个人明明知道我不爱读书,还偏偏把一本又一本书"扔"进我的小房间里。这些书里有《唐诗三百首》,《三字经》,《弟子规》等等,每当妈妈带着我拿起这些书时,书就会化成妖怪一般地向我涌来,那叫一个吓人阿,我总是会哭喊着:"讨厌死啦,好无聊啊!"可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得读。唉,我真是可怜!

慢慢的,我长大了,到了三年级,每次语文考试里我的作文总是不及格,妈妈为我操心得头发都白了好几根。为了让我的作文能提高,妈妈还是像以前一样给我买了好多书,有一整套的《成语故事》和《作文大全》……但是我却把书当成了空气,一直没去看就让它们孤单的在我的书架上睡觉。直到有一天,外面下着大雨,哪也去不了,我和妈妈举行了一场成语接龙比赛。妈妈说:"开始先来个简单的,就一心一意吧,到你了"。我想阿想阿,就是想不出来"意"接下来该组哪个成语。就这样,连续好几个回合,我都败下阵来了。于是,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下次我不会再输的。

自从那以后,我每天一有空就拿起书来看,读了《爱的教育》,《昆虫记》《小屁孩日记》……,在书里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世界,我喜欢上了读书,原来,读书是那么的有趣呀!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生活里,我喜欢的也就是看书,有一次发生的事情我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便让我渐渐地开始更喜欢上了书籍!每看一遍,也就会有我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

我曾经徘徊于《西游记》的经典里:孙悟空的英勇,唐僧的'执着,猪八戒的幽默以及沙和尚的忠厚。徜徉在《绿野仙踪》的智慧中,它让我们明白做什么事都要去认真,都应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回味于《海底两万里》的探险里:海里的世界是多门的丰富和神奇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家都可以借助它在考试中取得进步。因此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层一层的进发。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啊!我们应从小做起,养成好的读书习惯。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广阔的世界里熙熙攘攘的人和事,一个接一个地干扰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形成了一个广阔的世界。另一方面,一系列的小细节如池底飞鱼、沙漠中的骆驼行走、深山中的虎啸、雁排长等反映了这个世界的浩瀚。一点绿色的花蕾,青蛙的声音,这是夏天的信息;一丝凉风和一片落叶,那是秋天的象征。从每一片树叶上都可以看到世界的宽度。风景往往就在这些细微之处。

余,无边无际的悬崖;周没有限制地慢了下来。世界如此广阔。只有通过寻找和探索,我们才能了解这个广阔的世界。

从贾谊的《秦论》中,我体会到了汉代文章的力量。从竹林七贤的文章中,我体会到了两晋文章的智慧。从李白和王维的诗歌中,我体会到了唐诗丰富而自然的风格。从苏轼的诗中,我体会到了宋词的气魄。从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我体会到了明清小说的美。从一篇文章和一首诗中,我感受到了古代圣贤的全部精神,我真正理解了古代文化的繁荣。

只有当你用心去品味,去寻找细微之处,你才能欣赏广阔的天地。王维曾写道:“明月照松,水晶石照溪。”正是“月光”和“清泉”这两个简单的意象,使他在黄昏时写下宁静而遥远的松林环境时,也享受到了诗意带给他的醇香。"早晨给饥荒和污秽带来解脱,月亮给莲花带来锄头."陶渊明用几句话概括了他的日常生活。“山上的空气每天都很美,鸟儿们正在相互返回”。他还用“鸟”来描绘南山的鸟语花香。“文琪享受,不同意和分析”写下了他所追求的精神生活,每一个字都透露了他生活的广阔背景。

然而,微妙之处往往隐藏在不显眼的地方,需要我们去发现。王安石说:世界是非凡的,鬼也是非凡的。他们通常远离危险,但人际关系却很少。只有当我们善于发现和探索时,我们才能真正看到一个真正广阔的世界。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再现了老人与海的斗争以及拉丁美洲的生活方式。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再现了欧洲的生活方式。愿你像海明威和巴尔扎克一样,擦亮你的眼睛,寻找大自然的微妙和广阔。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

读书,是每一个学生的职务,是智慧的起点,接下来就聊聊我的读书故事!

今天,我去青少年宫换书,但是我喜欢上了3本书,每次只能借2本,可是我哪一本都舍不得落在这,我就拿起了一本书,站在了书架旁,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可是光阴似箭,马上,他们要下班了,我也没办法,只能放下书,走了出去。

吃完午饭,我马上跑到了青少年宫,可是,他们还没开门,我在门口等,因为我那“半本”书已经读完了,我顾不上读另一本书,先把还留在青少年宫的书拿回来,以防别人借走,一会儿,开了门,我找到了那本书,这下,心里踏实了许多。

从那一次起,我爱上了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变得更聪明、更机灵、更幽默。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补充精神上的营养。

小时候,爸爸经常给我讲一些民间神话小故事,我就会专心听着爸爸讲的每一句,什么《嫦娥奔月》、《后羿射日》……真是好听极了。可是爸爸说了二十分钟后,就去干他的工作了,我听得意犹未尽。此后,我从民间故事开始读起,渐渐地爱上了阅读了。

我读过最为精彩的是《西游记》里面讲“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段,直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孙悟空来到蟠桃园看管桃园。有一次王母在瑶池仙境举行酒会,请了众多神仙来参加酒会,就是没有邀请孙悟空。而孙悟空还一点儿情况都不知道,当王母派了七名仙子去采摘桃子的时候,他才晓得。孙悟空顿时气得火冒三丈,于是去大闹天宫,惹得玉皇大帝大怒,让哪吒去捉拿这泼猴,可哪吒被孙悟空的.计谋给戏弄了,惨败而归。这时,孙悟空早已逃到了花果山,玉帝没办法只好派二郎神去捉拿孙悟空,孙悟空和二郎神大战三百回合,二郎神终于把孙悟空打败。二郎神捉到孙悟空之后想把他烧死,就把他放到炼丹炉里炼丹,可孙悟空毕竟是孙悟空,他可是刀枪不入的石猴,这点火算什么,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火炼,二郎神以为已经把孙悟空练成丹了,打开炉子一看,不但没有练成丹,反倒练出了超级神功火眼金睛,孙悟空一蹦,再次大闹天宫,最后幸好有五指山,把孙悟空压了五百年……这情景使我非常震撼!

后来,我又看了许多书籍,读了《红楼梦》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所包含的朝代兴亡盛衰的滋味;读了《水浒传》才知道做人不能为那些小便宜付出代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冰心奶奶也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爱阅读,阅读给我带来快乐。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里面面对孤岛没有任何退缩和烦恼的主人公鲁宾逊实在是令人佩服。

故事的内容大约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名字叫鲁宾逊,他一心想出海航游,但是他的大哥因为在做战中不兴阵亡,所以他的家人不让他出海。但是一年后他出了海,经过几次出海之后,有一年的出海发生了一场意外使他呆在了孤岛上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但是他并没有对生活放弃,尽然在荒岛上重起了小麦,过了一多时间后他拯救了一名野人叫星期五。终于他碰到了一名船长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懈就是胜利,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有一次,我跟妈妈爸爸一起去金鸡湖玩,走着走着我就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很害怕,后来我想起了笛福在书中写到: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后来我通过电话找到了我的爸爸妈妈。

记住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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