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的一本书(热门15篇)

时间:2023-12-09 19:25:28 作者:紫薇儿

在写作过程中,要运用恰当的修辞手法和形象的描写,使作文更加生动有趣。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它们以其优美的语言和深刻的思想赢得了读者的赞誉。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一本书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在我看过的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三国演义》了。下面我来给大家说说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

《三国演义》这本书共有三十二个左右的故事。著名的有赤壁之战,草船借箭……整本书讲了魏蜀吴三个国家的战斗,魏最后统治了整个国家。再说说蜀国吧!蜀国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和张飞,人称“刘关张”,还有足智多谋的军事诸葛亮。接着再说吴国,吴国的主公是孙权,鲁肃,周瑜是吴国的名将。赤壁之战就是吴国和蜀国联盟攻打魏国的一场有名战争。

《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是借风烧赤壁和草船借箭两个故事。先来说说我喜欢借风烧赤壁这个故事是为什么吧!这个故事让我知道,再强大的人如果骄傲就会失败,也就是骄兵必败这个说法。故事也告诉我们学习时不能骄傲。草船借箭这个故事让我懂得,做什么事都要认真考虑,调查清楚,否则,后果会不堪设想。此外,这本书中的关羽告诉我们要有勇有谋,才能打败敌人,取得胜利;从张飞身上我学会了勇气,而刘备能让我懂得爱心和谦虚。

好了,《三国演义》介绍完了,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喜欢一本书演讲稿

今天,我将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这本书便是《笑猫日记之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理由如下:

她可是大名鼎鼎的杨红缨阿姨。要知道,杨阿姨写的童话一向都是非常好玩、非常精彩的!

你们看,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小星球,星球上坐着一个小男孩,他正出神地望着一只小猫,他在想些什么呢?这只小猫特别可爱,它的嘴里衔着一朵红艳艳的玫瑰花,不知它要送给哪一位呢?在男孩与小猫之间,飘着几个大字:《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正是本书的书名。这样一个封面,是不是已经引起了你无限的好奇了呢?别急,打开封面往后看。

如果你急切地想知道答案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一一快快来看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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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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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市买书,有一本,书一下就吸引了我,《百科全书》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20元,好便宜啊!妈妈我要买这本书!”“行,多少钱?”“20。”“给你钱。”妈妈痛快的答应了。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区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吹牛。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黎明开始的地方》。

这本书说了一个人照黎明开始的地方的故事,本故事说了多个哪里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作者有说: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家乡,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大海,黎明开始的地方在远东,那个神圣的第方,黎明开始的地方在树梢,还在湖泊,在大海。可是那里都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那麽黎明开始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最总的答案是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没有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也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而我认为: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我与书之间还有不少的故事呢。

书中的芭比公主们珍惜友情、敢于冒险,执著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正是我喜欢她的真正原因——她让大家在怀有梦想的同时,倍受鼓励,她让女孩们相信:任何事情,只要努力去做,成功就在不远的`地方!

于是,我每天我都会捧书在手,一有时间就拿出来读,读着读着,我常常会幻想自己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公主,飞在蓝天中,旅游在大森林里,跳着欢快的舞蹈,那场景真美呀!这样的场景还不时地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有一次,妈妈喊我吃饭,叫了我好几次,我却还一直沉浸在书中,没有回过神来,妈妈生气了,把我的书夺过来,吵了我一顿。

书呀!你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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