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喜爱的一本书我喜欢读的一本书(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8 07:05:26 作者:灵魂曲

作文不仅仅是语文学科的内容,也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接下来是一些具有艺术特色和思想深度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

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我喜欢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布头奇遇记》,它住在我家已经两年啦!

《小布头奇遇记》的作者是孙幼军。这本书很厚,共有253页,里面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内容:小布头是被一个幼儿园老师做出来的,和一大堆布娃娃一起当做新年礼物送给小朋友。一个叫苹苹的小朋友得到了它,可是有一次,小布头因为浪费粮食,所以受到苹苹的批评,逃出了苹苹家。路上,它经历了一段曲曲折折非同寻常的奇遇:它曾两次进过鼠洞、还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好朋友,它学会了勇敢、学会了坚强,更学会了粮食是宝贝,不应该浪费!它还结识了许多朋友:多嘴的大铁勺、麦子小金球和黄珠儿、小母鸡、小芦花等等。

这本书的故事生动又趣,它可以让我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又泪流满面,完全沉浸在书中。当一个个字跳入我的眼帘时,仿佛一幅幅画展现在我眼前。故事情节非常逼真,使我担心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我会为小布头被大老鼠捉去而伤心,也会为小布头逃出鼠洞而高兴。

我对《小布头奇遇记》已经爱不释手了!不知不觉,我和小布头已经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布头,是你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我喜欢读的一本书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男主角神秘骑士爱吹牛,爱冒险,所以人们称他为“吹牛大王”。但在我心中,他却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热爱生活的英雄!

当我读到“在冰天雪地中,他赶紧脱下大衣,盖在被冻得瑟瑟发抖的老头身上”时,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感动!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助人者,必被人助”。在寒冷的雪夜,神秘骑士虽然已经冻得不行了,但当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可怜人时,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衣服。这真是一位善良、乐于助人的神秘骑士!

当我读到“活捉野猪的事情很快被传开了,大家纷纷称赞他”时,不禁鼓起掌来。凶猛的野猪,人人畏惧,但一遇到聪明的骑士就失去了威力。神秘骑士正是抓住了野猪的冲动,干什么事情不动脑子的弱点,战胜了它。这真是一位充满智慧的骑士!

当我读到“一个伟大的战士,应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病床上”时,更增加了对他的佩服。对他来说,一个真正的骑士,就应该倒在战场上,而不是被疾病击倒在病床上。这真是一个勇敢的骑士!

《吹牛大王历险记》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让我学到了做人要有理想、要有智慧、要有爱心、要有坚强的品格!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那是我很久以前读的书了,《三国演义》是一本根据历史改编的一部断代体古典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系列故事。

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在书中有两千多个人物,无数个军事谋略,作者还借着历史人物来叙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

这书中有二千多个人物,但只有武圣关云长和乱世枭雄曹操令我感触很深。

桃园三结义,结出了三位英雄好汉,排行第二的关羽谱写了一段英雄事迹。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又义释华容道。此人忠义两全,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枭雄曹操,在这本书中虽然被写为奸雄,但是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诸侯讨伐董卓,又使我感到了他的英雄气概。

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大度,要讲忠义。

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我喜欢读的一本书

同学们你们看过多少本书?我看过的书可多啦,有《十万个为什么》丛书、《巧板》、《唐诗三百首》、《动物知识百科》、《少儿恐龙百科》、《格林童话》、《奥林匹克起跑线》等等,我还看过很多书,都记不清了。

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上面的内容可多啦,几乎你想到的`都有,数学、理化、动植物、人体科学、地球科学、索引资料分册,在这里我最喜欢看的是动物分册。光是这一本书就有352个问题,知识丰富极了,大到生命是怎么产生的,小到蜻蜓为什么点水,这本书给我增长了很多知识。比如,为什么猎豹奔跑的速度那么快?因为,首先是它的高度流线行体型,在奔跑时可以大大减少空气的阻力,其次是它具有强有力的四肢,强壮的平衡尾巴,脚爪伸展能稳固地紧抓地面,这就促使它跑的很快,第三是它有一个有力的心脏,特大的肺部、粗壮的动脉,在短时间内提供足够的氧气,从生理机能上保证它疾速飞奔。这些都是猎豹适应于快速奔跑的得天独厚的结构。

总之,这套书像一个知识的百宝箱,什么时候,你有想不通的问题,只要翻翻它,就能找到答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的嗜好是看书。我读过许多书,可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哑人海伦·凯勒的自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仅有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病魔无情的夺走了听力和视力,使原先活泼可爱的她生活在无声无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当中,她与黑暗相伴。可是萨利文教师改变了这个可伶女孩的命运。小海伦在教师的指导下亲人的关爱下,在自我的努力下、步步爬上成功的巅峰。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别人光明的人,她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可有八十七个春秋是黑暗的,是无声无光的,虽然她是盲哑人,但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海伦·凯勒四处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忙残疾人,因为有海伦·凯勒这颗心,才会有这奇迹。

海伦·凯勒和拿破仑被马克·吐温称为19世纪的奇人,如果说拿破仑是叱咤风雨的英雄,那么海伦·凯勒便成一个奇迹。海伦·凯勒有一种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勇气,她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的光明使者,海伦·凯勒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国语言。创作了十多本使人启迪的书本,使使人赞叹,获世人的亲眯。

在海伦·凯勒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一个盲哑人有这样的成就。需要流过多少汗水,可能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成就。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不向命运低头,顽强拼搏的精神。

人生没有平坦的路,一路上有坎坷和绊脚石,但我们不能向这些绊脚石低头。要勇敢的跨过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到达终点,才能成功。如果你被绊脚石困住了,那你永远成不了大器。海伦·凯勒成功地将那些绊脚石击退,到达终点,走上成功的高峰,如果海伦·凯勒当初放弃,此刻就没有这个奇迹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一向伴随我欢乐成长,同时更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指导教师点评:

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仅写了自我对书中最感兴趣的资料,并且还结合所读资料发表了自我的看法,真实地写了自我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资料具体,重点突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作者:刘明萱(荔园小学三年级五班)。

“没有一艘再好的船能像一本书把我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作家狄金森曾在一首小诗里写过的!

是的!他写的没错!一次我拿着一本我最喜爱的《101个的全球神话故事》当我看到《金凤凰》时就觉得仿佛书把我带到了桂林叠彩山,让我看到了金凤凰和打草鞋的老婆婆。又当我看看到《月亮女神的爱情故事》时仿佛书化为了一对翅膀让我装好飞到银河去看那巨大的俄里翁星座……。

当我慢慢地把书合上时,就觉得书把我带到了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还把我带到了全球!一个个的故事;一个个的启发都是从书里学到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今天,我吵着要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看。爸爸被我吵得不耐烦了,就与学生借来给我读。我欣喜若狂,立即翻开书的第一页“目录”。目录上写着各种各样的昆虫,还有蜜蜂家族。蜜蜂可真多呀!都分成几十类了:有泥蜂、节腹泥蜂、黑胡蜂、土蜂、长腹蜂、切叶蜂……好多好多,把我看得眼花缭乱。我想这书肯定有趣,我又翻开一页,题目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了,“蜘蛛是怎样迁徙的”。我长这么大了,观察了许多昆虫,就是没有观察昆虫是怎样迁徙的。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好像到了昆虫世界那里:百花盛开,青草遍地,昆虫多如牛毛,数也数不清。其中,我最喜欢“吃人的‘修女’”这一篇。你知道“修女”是谁吗?猜不出来吧,告诉你,是大名鼎鼎的螳螂,它非常喜欢吃危害庄稼的害虫。所以,我喜欢它。

当爸爸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因为我对这本书着了迷。爸爸说我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快钻到书里去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书是《水浒传》;读了这篇名著,心中深有感触!

在书中,我知道了在梁山有108将士,如:足智多谋的吴用、战无不胜的林冲、有情有义的宋江、神机妙算的公孙胜、文武双全的卢俊义、横行霸道的孙二娘等人物。

其中我最佩服吴用和孙二娘,因为吴用很聪明,如果没有他宋江等人就不会打胜仗。孙二娘虽然有点霸道,但是她也很善良,是个女中豪杰!

在书中,我十分狠:奸臣高俅,高俅为了解除自己的心头大狠,却把圣上赐给宋江的圣酒下了毒,真是罪大恶极!

读了这本名著,我得到了很多启发,如:做人要对自己的长辈忠,要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义,这就是“忠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海豚在微笑》。这是一本最能让孩子体味生命的动物故事。书中展现了动物的可爱与灵动,生命力的旺盛与坚韧,能感动我们的美好心灵,使其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美好,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里面最能让我深有感触的就是观望生命这一系列中风舞飞扬所写的`《桑巴家的骆驼》这个小故事了。

暑假时,“我”和儿子去新疆游玩,晚上投宿在桑巴家的旅馆里。桑巴老人家对“儿子”说:在这旅馆的最里面有两只骆驼,一只已经很老了,另一只还很小。第二天,“我们”两个骑着骆驼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几个人来。看到这种状况,老骆驼和小骆驼快速向前冲去,可是那几个人仍是在后面不停地追,还在小骆驼的后腿上和老骆驼的背上都分别插了一把匕首。终于,那伙人不见了踪影,老骆驼和小骆驼竟开始分别拔出了对方身上的匕首,并带领我们安全地回到了旅馆。可是在那天夜里,老骆驼却死了。桑巴把它放进一个大坑里,准备埋葬。可小骆驼却把铁锹甩了老远,不让埋葬。最后才流着泪不情愿地离开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泪已经哗哗地流了出来。在遇到那伙拿着匕首的人时,它们并没有丢下作者和作者的儿子,而是忍受着疼痛继续往前跑。我十分敬佩两只骆驼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作者和她儿子的精神,同时觉得它们生命力的坚韧,以及坚毅的意志力也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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