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0-27 19:18:29 作者:书香墨 最优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19篇)

生产的规模和效益往往与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直接相关,因此节约资源和推动绿色生产是当前的重要课题。下面是一些关于生产效率提升的成功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他们的经验吧。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三、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4.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5.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

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秘书,切忌横传。

(4)、办公室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季度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季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复印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为标准员工公寓日常管理。让入住员工公寓人员有一个平安、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利共同维护员工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xx员工公寓接待部门及住宿人员。

1、之江管理部门:负责来xx住宿人员房间调配、上下班的交通车辆接送安排、房间钥匙的收发及日常总体管理。

2、秘书室:负责来xx住宿人员相关信息提供〔姓名、性别、国籍、居住起止时间、特殊要求等〕及相关事项的联络协调。

3、属地行政人事课:负责来xx住宿人员临时户口、护照签证等相关事项办理。

4、属地车队:负责住宿人员上下班的交通接送及相关事项的`协助。

5、之江总务课:全面负责公寓的设施配置、维修保养、公寓的平安、卫生管理工作,住宿登记,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妥善处理公寓各类物业事务,确保住宿人员的平安保护和环境整洁。发现违反管理规定行为要及时阻止、记录,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6、各相关事业部和关联部门协助住宿人员管理及各类矛盾协调处理。

1、秘书室得悉来xx住宿员工人员的相关信息,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属地管理部。

2、属地管理部接到通知,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务课、车队等关联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并将住房安排告知各外员归属部门。

3、总务课接到通知,应提前备妥相关设施配置及后勤保障工作。

4、外员归属部门收到外员需求或投诉,及时反应有关部门处理。

1、住宿来宾从接待部门或接待司机处取得房门钥匙和?住宿人员须知?和?公寓介绍?后,应查核住房各类设施,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2、外籍来宾入住次日,应将护照原件交属地管理部,由该部门安排专人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

3、住宿期间如遇困难或有不详之处,请与?公寓介绍?中的有关人员联系。

4、每套居室有三间卧室,在客厅挂有?入住安排?从中可知入住人员情况。

5、在居住期间,如发现室内各类设施残缺损害或故障,急者可通过紧急联络告之;缓者可以书面形式翌日送之江总务课。

6、需打国际长途请向接待部门申请登记,前往总务课购置管理卡。

7、未经公司登记同意,不得携带他人寄宿公寓,不得将门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8、保护室内各类家具、电器及生活设施,请勿随意搬迁移位和拆卸。

9、尽量防止全部电器一起使用〔用电量超负荷易跳闸〕,离开公寓时应随手关闭空调、电灯等电器,人为造成的财物损坏,应按价赔偿。

10、需要清洗的衣物请放于各自卧室座椅上,以便清洁工分类收集及时清洗。

11、上班交通车,半山工厂7:00整;之江工厂7:18整在公寓大门外路口等候。请提前候车,过时不候。

12、居住期满离开本公寓前,请仔细检查自己的行李衣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切勿遗留。离xx前将全套钥匙如数交给接待部门或接待司机。

13、违反以上条例者,将通报日方所在部门,追究相应的违规责任。

〔略〕。

本管理条例自文件公布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为了确保国家财产的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对所有生产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和监督,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合理润滑、精心维护、定期保养、计划检修,防止非正常的磨损和损坏。

一、操作工使用设备必须遵守“五项纪律”及做到“三好”“四会”。

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3.不准在设备运转时离开设备,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查,自己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科室。

4.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当作它用。

5.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清洁、润滑工作,做到不做好润滑工作不开车,不做好清洁工作不下班。

“三好”

(一)管好:

1.操作者对所有使用设备负保管责任,不经领导和本人同意,不准别人动用自己使用的设备。

2.操作者对设备及附件或其它装置保持清洁、完整无损。

3.设备开动后,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台帐记录和日常点检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并详细准确填好交接记录。

(二)用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精机粗用和超负荷使用设备,更不准拚设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科和厂部领导同意后使用。)

2.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做到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并经常清洗油毡、油线,保证设备无油垢、无铁屑、无杂质脏物,各油孔清洁畅通。

(三)维护好:

1.熟悉设备的转动系统和结构性能,掌握设备操作原理,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能排除设备的.一般常见故障,以及进行局部的精度调整,在维修人员的帮助下,逐步掌握更多的修理技术。

3.按时认真进行设备的一级保养,配合维修工进行的二级保养。设备大修时,参加拆卸、总装和试车工作。

四会

(一)会使用:

1.操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各操作手柄的使用方法,变速时应停车,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丧失设备的精度。

2.对新设备或未操作过的设备,在操作前应先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机构的作用,在确有把握时,方可上机操作。

3.熟悉设备性能和加工范围,能选用合适的切削用量或工作负荷,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熟悉加z12t艺,能选用合适的工具和刀具及其它辅助装置。

(二)会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工具、工件(成产品)堆放整齐,做到班前润滑,班后擦拭清扫。

2.保证设备无滴漏(油、水、汽、电),备滑动面无油垢、无碰伤、无锈蚀。

3.按设备润滑表加油,做到“五定”‘保持油标醒目,油窗明亮,油路畅通,油毡、油线清洁完整。

4.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

(三)会检查

1.设备开动前,必须检查各操纵系统,挡铁、限位器及其它操纵控制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运转滑动表面润滑是否良好,一切正常后再开机。如果发现问题,不得开机并向生产科反映。

2.设备运行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各部位运转情况,听取设备运转声音,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会同维修工人一起分析原因。

3.了解设备精度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和精度要求,并能进行检查。

(四)会排除故障

1.凡设备的一般机械故障(不需要拆开较大的箱盖等),操作者应能够排除。较大的故障应与维修工共同排除。

2.操作者在电气人员指导下,经常熟悉设备电气系统,如遇电气故障,应协助电工排除。

3.设备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

二、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按照“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等四项要求来做。

清洁

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杆、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设备周围铁屑杂物、脏物等应清扫干净。

整齐

工具、附件、工件(成产品)应放置整齐。管道、线路等应保持整洁。

润滑

按时加油、换油,不断油。油压正常,油标明亮i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标、油毡清洁。

安全

努力学习和熟悉设备结构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做到无设备人身事故。

三、建立润滑管理制度,拟定润滑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四、编制设备的润滑卡片,收集润滑技术资料,指导操作和维修工搞设备保养。

五、核定全厂每台设备润滑材料及消耗定额,编制设备的换油计划,并组织好废油回收工作。

六、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原则,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以实现科学管理。

七、建立精、大、稀设备保养细则,严格按计划进行维修。

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全部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供应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需存放在本仓库。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便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需自己携带灭火器参与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需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认真检查。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修理,应马上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主管还必需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需数量和注册全部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需在发觉当日报告总经理。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需组织全部店主每月学习防火学问,并供应防火学问培训新店主,以便全部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特殊是仓库主管。要常常巡察仓库各个角落,准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

1.仓管员应随时留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如有任何隐患,应马上报告仓库主管进行维护或防护。

2.每天动身前,仓库全部门窗必需锁好,以防下雨。

3.如遇大雨或连续下雨,应保持值班检查制度24小时,防止雨水渗漏,防止门口雨水倒灌进仓库。

4.面粉、调味料和其他简单弄湿的物品必需堆放在地上。成品和箱皮堆放时,肯定要先将废弃箱皮放在地上,以防受潮。

5.严禁将液体及潮湿物品带入仓库。

全部仓库都必需有人上锁。即使你在工作期间离开仓库很短一段时间,门也必需锁上。严禁将大门放开无人看管。每天离开前,肯定要锁好仓库全部的门窗。每位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非常规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10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11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3.12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3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5断路作业。

在厂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制定依据。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系列(aq3021~aq3028-)。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23018-)。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53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5]79号)。

第二章动火作业。

1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动火监护人职责。

2.6.1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6.2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6.3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班长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6.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动火作业分级。

3.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3.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

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5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班长或车间主任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4.2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须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逐项确认。

4.6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气体取样检测分析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5.4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