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实用13篇)

时间:2023-12-02 22:24:36 作者:紫薇儿

一个好的计划书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详细的计划,以及可行的实施方案。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计划书的优点和特色,为我们的编写提供一些思路。

小学生读物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二)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小学生校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审读专家库”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校务会成员、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

一是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二是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期初、期中、期末对读物(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十二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2、设立“图书观察员”

各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学校始终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阅读课。

每周三下午的综合实践课以班阅读,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日日书香。

学校制定读书评价方案及考核细则,设计不同学段读书卡,推荐各年级阅读书目,正确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确保每天阅读不少于半小时。

3、读书成果展。

每年六月份以班进行读书成果展示,学校根据各班阅读汇总情况,学生评价情况等细则进行考核评分,评出“优秀读书班级”、“读书小明星”、“优秀辅导家长”进行表彰。

4、项目式阅读活动。

结合红色阅读活动,学科联动,进行项目式阅读活动,体现阅读的多维效度,发挥阅读的育人功能。推荐起来,流通起来,阅读进来,吸收起来,积蓄起来,健康读物的功效就能显现出来。日积月累,师生生命的厚度、宽度和深度就自然拓展,受益终身。

1、经学校同意推荐的课外读物,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学校禁止任何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统一组织购买,对受捐赠读物也要经学校审核把关。

2、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中小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小学生读物管理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xx〕x号)及《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x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全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机制,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提高学生课外阅读质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开放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小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阅读是个人提升自我涵养、储备知识分量、开阔个人视野、陶冶个人情操的有效途径,也是孩子们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所以“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学生养成优秀的阅读习惯,更好地贯彻新课程理念,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建设书香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读物管理制度:

1、用阅读引领成长,让师生亲近书籍,与好书为友,与经典对话,与博览同行,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2、积淀文学底蕴,提高文学修养,让学生爱上阅读,同时监督学生要读有意义的书,适合的书。

3、通过阅读、分析、赏析、评价、感悟、辩论等多种方式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以文化素养铸就学生的人格气质,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

4、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同时兼具放眼世界的胸襟。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学生课外读物: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选择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加强学生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严格落实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读物要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1、开放学校图书阅览室,建立公共阅读场所,给孩子们自主阅读创造一切条件,激发孩子们阅读的热情。

2、班级建立图书角,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或自己捐赠图书,设立图书管理员,制定借阅制度。

3、营造读书氛围,设计班级读书标语,让教室散发出文化气息。各班进行文化氛围创造,适当布置些有关读书的名言、警句等,渲染读书的'气氛。

4、在升旗仪式上创造读书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如校长诵读、教师诵读、学生诵读、演讲等方式宣传读书的好处,倡议全体师学共读,多读书,读好书。

5、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好书(参考书目:教育部中小学生推荐书目等)。

1、活动落实:我们定期开展一些班级学生喜爱的读书活动,使课外阅读成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乐在其中,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文学才能。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举行读书故事会、人物评论会、读书心得交流会,好的读书笔记的展评,演讲比赛、师生共读、亲子阅读、读书手抄报比赛等。有计划地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制定细致的活动方案。

2、数量落实。要求一、二年级采取听读和自读结合的做法,每学期要保证学生读1本书;三、四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读2本书;五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书。七、八、九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以上。

3、各班建立图书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校图书馆)及学生自愿订阅的图书,保证学生有书可读,有好书可读。

4、指导落实。教师的指导,主要是引起兴趣,提示方法。阅读的方法指导也是多样化,可以指导理清情节,评论人物;可以提几个思考题,要求读后回答;可以指导欣赏语言、写法;可以看录像,欣赏音像资料提供的内容,指导写观后感等等。对阅读指导,教师同样是精心备课。

5、检查落实。学校相关部门要落实检查校级读书活动及比赛的开展情况。班主任、语文老师对学生课外阅读、读书笔记记录情况等要经常检查、督促、交流、评价。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1、“传承经典,诵读诗书”主题演讲比赛。

2、“品味经典,落笔开花”读书交流会活动。

3、“智慧碰撞,亲子阅读”。并开展与父母共读一本书活动。

4、“传承经典,师徒同行”。开展“师生共读”类的演讲比赛。

5、“向国旗敬礼,与阅读同行”。每周国旗下演讲活动。

1、各班级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读书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班级开展的各项读书活动。学校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班级读书活动检查评价。

2、评选书香班级,对班级读书氛围建设好、读书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级每月将结合考核给予加分。期末评选优秀读书班级和优秀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3、每期定期评选“阅读明星”,给予奖励。

小学生读物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班任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师生共读”“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学校要确保图书藏量达到国家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配备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要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内容要积极向上,可读性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2.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4.要大力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形成较高阅读品位。同时,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小学生课外读物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我校对“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领会落实市教育局的全面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方案。

我校明确以校长为责任人,教务处负责牵头落实,班主任、语文教师及图书室负责人为实施者,落实落靠责任,认真履行责任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认真研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配合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和监督检查。

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2、学校把控第一关,每学期期末学校都统一要求各学年的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读物要把握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本着质量过关,数量适度的原则进行推荐。

3、教师把控第二关,开学后语文教师要检查学生手中的课外读物是否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从学校、教师环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和数量关。

4、检查抽查第三关,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突击检查班级图书角及学生书桌堂内的课外读物,所有的课外读物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也没有发现数量过多的现象。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2、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4、校园内不设校内书店,也不存在通过讲座、培训等活动集中销售课外读物的现象。

总之,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不松懈、不推诿,保障学生能够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小学生睡眠管理制度方案

为保障我校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睡眠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11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图片。

一、指导思想。

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办法,通过教育、管理和治理,使学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足量、高质量睡眠,协同学校管理、家庭指导倡导形成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稳步开展本校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

(一)思想重视,全面宣传。

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通过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育、班队活动、科普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开展学习方法指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习惯。引导家长科学认识自己孩子的个体发展情况,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课外负担,导致孩子睡眠时间不足,心理压力过大等问题。

(二)细化管理,科学安排。

1、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学生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2、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及午休时间,课间保障学生做适当的放松活动,五、六、九月份学校安排学生进行午休。

3、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对于个别学生,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三)强化管理,家校共治。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因此,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及时督促孩子上床睡觉,建议学生20:30—21:00入睡,早上6:30—7:00起床。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控制孩子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交由孩子独自保管,避免出现孩子玩手机、打游戏过度,加剧晚睡现象,导致睡眠时间严重不足。

3、家长以身作则,如果孩子已经上床睡觉,应尽量停止看电视、上网、玩手机或聊天等行为,为孩子树立榜样。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室“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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