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精选12篇)

时间:2023-12-18 08:46:50 作者:文锋

读后感是读者自身思考和感悟的产物,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读后感,因此每篇读后感都是独特的。下面是一些著名作家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提供一些参考。

《黄昏》读后感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

考完试,同学给我推荐了一些短篇小说,其中就包括这篇《黄昏里的男孩》。在这些小说中,“黄昏里的男孩”这个极富诗意的题目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幅唯美的画面。就这样,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这篇小说。

看了题目和文章的开头部分后,我以为它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的故事。一个落魄的、可怜兮兮的男孩已经沦落在街头好些天,正当他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又大又圆、红彤彤的苹果映入他的眼帘。他向附近看了两眼,很快发现了这个可以使他果腹的苹果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半百、有着满头白发的水果摊摊主,他叫孙福。他盯着孙福,试探性地伸出手想要拿到这个苹果,并且多次告诉孙福他现在很饿,希望能得到他的施舍,但是都被孙福无情地严词拒绝了。终于这个被饥饿冲昏头脑的少年趁孙福不注意时,用他那黑乎乎的小手拿了一个苹果,然后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孙福发现后,一边快速跑起来追赶着,一边大喊着“抓小偷”。不一会儿,瘦削的少年终于被孙福抓住了——他跑不动了,没有力气了。大概是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情急之下,男孩咬了一口苹果,大口地咀嚼起来。可孙福仍然不放过他,使劲掐住男孩的脖子逼他吐出来,后来,男孩还是无奈地把已经嚼碎的苹果碎屑一点点全部吐出来了。紧接着,还有对他更残酷的惩罚——孙福毫不留情地将男孩的右手中指折断了。更恐怖的是在后面,孙福并没有为自己欺负弱小的行为感到惭愧,反而是变本加厉地折磨男孩。他将男孩绑在摊前,并强迫他见到一个人就大喊“我是小偷”,直至收摊。到最后,男孩累得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咝咝”的微弱的摩擦的声音,这时孙福就会告诉顾客:“这个男孩在说‘我是小偷’。”终于,孙福收摊了,男孩也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晃动着断指,一步步艰难地向远处蠕动着,虚弱的、摇晃的`身体仿佛下一步就会倒下,最终男孩慢慢地消失在黄昏的尽头。

读完整篇小说,我的心情十分复杂。读到最后,我才明白,小说真正的主角不是男孩,而是孙福。平时我们总能看到做坏事的人,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做坏事。然而文章结尾就很好地诠释了原因。掩卷沉思,虽然孙福开始对男孩所做的事情很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他的曾经,他的无奈,他的悲伤又让人忍不住也想要宽容他、同情他。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

看余华的书还有他的一些采访,明白了网友们说的余华把悲伤留给读者,把快乐留给自己。

刚看完余华的《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早期时的作品,共十二篇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间没有关联,但是这些故事或多或少都带些悲伤之感,文章里那些荒诞的人和事,都让人有窒息的真实感。

书的自序里,余华写到“写作使我拥有两个人生,现实的虚构的,他们的关系就像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之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因为我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对于自序里的这些文字,深表赞同。

印象最深的是与本书同名的故事《黄昏里的男孩》,在这个故事里,男孩因为偷了一个苹果,被水果摊贩扭断右手中指,他写到“他被折断的中指贴着他的手背”,代入感太强,同理心太强,敏感的人的通病吧,现在心里还在替文章中男孩的遭遇难受。被扭断手指的男孩,接着被水果摊贩绑在水果摊旁边不停大声对路过的人喊“我是小偷”,不然会被扭断另外的手指,水果摊老板离开后,受伤的男孩躺在地上,不能动弹,黄昏下的光影在他身上,平日里在那么多文人骚客笔下浪漫的色彩,现在看来是悲伤的底色。

水果摊贩因为自己的不幸(孩子溺水离开,老婆也离他而去),心中的愤懑,让他亲手毁了男孩的未来。

突然想到“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这句话,罗翔老师也说过,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张三,我们应该要约束自己内心的张三,不要让他跨越道德的底线。

希望我们都能带着善意好好在这个社会生活,不被伤害也不去伤害他人。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

文章始终离不开一个“偷”字。开始是男孩偷走了孙福的苹果,在惩罚男孩的期间,孙福一直在反复地提到“偷”这个字。孙福可能认为,他的那个5岁的儿子的意外落水,是上天“偷”走了他的生命;美丽的妻子撇下他和剃头匠离去,也是那个剃头匠“偷”走了他的妻子。而孙福没有从这些阴影中走出来,没有想通,而是一直这样憋着。所以每当看到小偷,或者听到“偷”这样的敏感的字眼,孙福总会变得很激动,行为很无情、残忍,他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可能他自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这种细微的变化,但是在日积月累中,孙福却好像变了一个人。这些事,“偷”走了孙福的灵魂,让他变成了一个残酷的人,渐渐地变得麻木不仁,变得丧失人性。

文章中的少年,在被孙福惩罚后,也变得更加不堪,他的生命或许也会被上天“偷”走,如果他有幸能活下来,可能也会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这使整个故事的结尾弥漫着悲伤的气氛。而文章中围观的群众,在看到孙福用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孱弱的男孩时,只是冷眼旁观,没有采取任何保护的行为,甚至偶尔对孙福的话还有附和。这也体现了这些群众的态度,无关自己的事情,已经不予理睬,也变得麻木了,没有丝毫的想去帮助弱小的.想法,没有人情味……这些也都是被“偷”走灵魂的人。

现在,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小悲伤。文章中的群众漠不关心的态度恰好反映了现在整个社会对待弱小被欺凌的态度。我想,绝不能让小说中的情景再次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重演,不能让更多的人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首先,我们应该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遇到这种以强欺弱的行为时,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怀有爱心,在看到他们受到侮辱欺负的时候,应及时恰当地伸出援助之手。此外,我们应该忘记一些仇恨,少背负一些包袱,感觉累了的时候就放松自己。我们始终要相信一切都是有希望的,人间一直是温暖的!就让我们秉承着这种信念,一起迎接明日初生的太阳吧!看,又是新的一天!

《黄昏》读后感

最近读《季羡林》。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但却是充实的。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由不为!自己尤其应当铭记在心。人总会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怎样才是正确的路?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论文集更多了层亲近感。大学里读过不少佛教评论的书,要么就是什么法师的著作,讲了很多好玩的公案之余,非要给你说一番佛法道理,无趣得很,要不就是一个革命批判,讲了些佛祖的故事之后就跳出来说一番唯心主义局限性的东西来提醒读者不要信这些故事,又可笑得很,这些都不是我足够感兴趣的佛教研究领域。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

每一次开始读一本书籍的时候我都会先看看作者的百度词条,了解一下作者的个性和写文章的风格。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由于先锋文本读者甚少,成名之后的余华及时地做出了调整,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余华,这个作家的作品我第一拜读是《活着》,书籍也看了,电影也看了。张艺谋的才华是当之无愧的,但是没有余华这么好的小说估计也发挥不出来吧,言归正传《黄昏里的男孩》这本书是我在微信读书里看到的,每天上下班的时间在拜读,余华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在揭露社会上的一些现状和人性的`丑恶。在这本书里是由12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12篇小说,互不关联,但风格比较一致。

余华自己的介绍是“这是我所有中短篇小说中与现实最为接近的作品,可能是令人亲切的,不过也是充人不安的。我想这是现实生活给予我们最基本的感受,亲切同时又让人不安。”

所以,按照余华在此本合集里的理念,他是想用自己的记忆,去描述最贴近生活的现实。只是,这种现实经过余华的描写,并没有让我觉得安心,我反而感觉到了一种荒诞。对于真实的怀疑。因此,我感觉余华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生活不真实,所以,余华曾说“真实存在的只能是他的精神。”而当意识到小说的现实和生活的现实的不同以后,余华开始用自己的手法,通过自己独特的叙述方式、语言和结构,去具体的表达出来。董卿在朗读者说:他的文字冷静透着力度,就像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

我觉得这是最合适不过的形容,像医生的手术刀,剖开人心,红的黑的,鲜血淋漓,尽显眼前。像法医的手术刀,剖开真相,是非对错,美丑善恶,拷问人性。余华的书注重细节,很多人物之间,一举一动的细节,从细节突显人物的性格,人物的心情,和当时的环境。我喜欢这种有细节的书,像是看一场无声电影,精彩,又耐人寻味。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转型之后的短篇小说集。写完《活着》之后,余华对世界、人生、生命和现实看法都有一定的改变,这样的改变来源于余华的一个梦(余华自己的解释),但我认为,是来源于余华的写作观的变化。很期待余华先生的下一部作品,希望继续拜读。

黄昏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麦山的黄昏》,这本书的作者是常新港。“人生中的那个“人”,我们必须相识。

他叫困惑。有一天,我们变得沉默了。因为,那个叫困惑的'陌生人,就站在我们面前。它让我们猜疑,它让我们费解,它让我们无所适从。面对它,我们收敛了往日的笑容,还有无所顾忌的惊声尖叫。又有一天,当我们坦然的从它身边走过时,我们可能已经长大……”我们会跟比我们小一些的朋友说:“我想让你认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困惑。”这是这本书的引子,我读完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就是:“麻烦你给我一个妹妹,弟弟也行!”刚开始是讲述故事里的主人公潘金阳在一个学期里只交一两次作业的事,然后再讲班里的女同学“陶小丽”发现了很多潘金阳的优点,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讲的是潘金阳想要一个想陶小丽这样的妹妹,或者弟弟。

黄昏读后感

《麦山的黄昏》这本同《男孩的街》一样,也是常新港的书。我很喜欢这一系列的'八册书。

在《麦山的黄昏》这本书中,十二篇故事讲的都是困惑。他是我们必须去认识的陌生人。当你看见他,你必须鼓起勇气去面对他。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陈一言和谭子的平常夏天》。

这个故事是:有一个男生,他叫陈一言。他们班还有一个女生,是他们班上男生最注意的女生,她叫谭子。陈一言和谭子住的很近,有一次,他们回家必须经过的一条街着火了,他们班上的同学都在火焰旁边,包括陈一言和谭子。当一阵风吹来的时候,火屑飘到了谭子的脸上,谭子叫了一声,转身扑到了距离她最近的人陈一言的怀里。他很照顾谭子。但是因此产生了误会。

常新港写的所有的书,都会教我们一个道理,而这本书教我们的是:当你见到一个陌生人,他名叫“困惑”,该怎么做。是应该面对,还是退缩。

黄昏的读后感

何其芳的《黄昏》,尽管有着细致的场面感,通篇却是一种暗淡的色彩,宛如一部灰色调的电影。从前到后,从后到前,作者似乎什么也没有说,除了某些情绪。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幼稚的伤感,年轻时候的孤独(抑或寂寞),莫名的伤感,看不清前路的茫然。

马蹄声永远是那么的单调,它不会孤独也不会忧郁。街道,它就在那里,沉默也好,热闹也罢。所有的情绪,都来自人,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

作者叩问宫墙,其实是在叩问自己:我到底在寻找什么?这个问题当然不会有答案,否则他就不会写出《黄昏》。

那个始终无法到达的小山巅的亭子是一个隐喻。也许那里就是作者所寻找的所在,也许那里有的仅仅是另外的一些孤独和忧郁。重点在于它的不可到达。在我们的生命里,无疑都有那么一个亭子存在,差别只在于有些人发现了它,有些人没有发现。

《黄昏》读后感

我喜欢黄昏的时候在红砖道上散步,因为不管什么天气,黄昏的光总让人感觉特别的安静,能较深刻省思自已与城市共同的心灵。但那种安静只是心情的,只要心情一离开或者木棉或者杜鹃或者菩提树,一回头,人声车声哗然醒来,那时候就能感受到城市某些令人忧心的品质。

这种品质使我们在吵闹的车流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寂寞;在奔逐的人群与闪亮的霓红灯里,我们更深地体会了孤独;在美丽的玻璃帷幕明亮的反光中,看清了这个大城市冷漠的质地。

现代人更需要诚恳的、关心的沟通,有情的、安定的讯息。生活在这样的都市里,我们都是菩提树,拥有的土地虽少,勉力抬头仍可看见广大的天空;“一棵树需要什么呢?”;园艺专家在电视上说:“阳光、空气、和水而已。还有一点点关心。”

活在都市的人也一样吧!除了食物和工作,只要渴求着明澈的阳光,新鲜的空气,不被污染的水,以及一点点有良知的关心。

都市的树也是树,都市的人仍然是人。

凡是树,就会努力生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

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会有树的风姿。

黄昏时,那一轮金橙色的夕阳离我们极远极远,但我们一发出智慧的声音,他就会安静地挂在树梢上,俯身来听,然后我感觉,夕阳只是个纯真的孩子,他永远不受城市的染着,他的清明需要一些赞美。

每天我走完黄昏的散步,将归家的时候,我就怀着感恩的心情摸摸夕阳的头发,说一声赞美与感激的话。

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

感恩这都市的污染,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

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花树,使我们深刻地认清自我。

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借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混乱或肮脏或匆忙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泉。

听完感恩与赞美,夕阳就点点头,躲到群山之背面,只留下满天羞红的双颊。

黄昏读后感

这不是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一个刻碑人和一个少女错过的爱情,错过了一辈子的爱情。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我害怕的不是与你在一起后失去了什么,而是后悔没有与你在一起,错过了你。就那么一句话,就触及心底。

这篇小说看完后,我对爱情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丝丝和石通哥的爱情之所以会使一个悲剧,最主要的原因在石通哥的身上,他的自卑他的懦弱都伤透了丝丝的心,而丝丝因为爱情没有得到实现而被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石通哥也一生未娶。他们的第一次接吻是丝丝主动促成的,在丝丝要求石通提亲的时候,他退缩了,在丝丝被别人提亲了后,石通也没有任何的行动,在丝丝要求一起逃跑的时候,石通也没有答应。在看到这些的时候,真的恨不得骂醒石通那个迂腐的木头脑袋。

如果他们能再勇敢一点,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去丝丝家提婚,或者是在结婚前一起离开,那么他们还会这么遗憾么?最后丝丝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而石通在悔恨中为丝丝刻碑。石通做了他在这段爱情中也许是最勇敢的一件事,那就是为丝丝刻了一块碑,称丝丝为自己的妻。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丝丝已经死了,作为别人的妻。

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在不同的时代被不同的人追问着,每个被问到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一套说辞。柏拉图说,两颗心灵很孤独,彼此需要慰藉,就叫爱情。丝丝和石通哥就是那两颗孤独的心灵,彼此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状态,可是爱情是需要勇敢的,石通没有勇敢地抓住丝丝一次次伸过来的手,所以他们就这样错过了。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不完美的爱情故事。

黄昏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书。看到标题我原以为这是一篇比较温情的小说,但看到下面的两行字后,我的好奇心立刻来了:儿童版的《达芬奇密码》!金龟虫带你揭开一个个秘密!于是,强大的好奇心带我翻开了这本书。

等我已经把书翻到最后一页,看完了最后一个字,我知道了这其实是一部推理小说,一个个谜题,环环相连,刚刚解开了这一个问题,又发现了另一个难题,层层叠叠,循环反复,不一而足。而这一切的起因,则都是发生在一个古老庄园里,让人有很想到那个庄园里一探究竟的冲动。最后,一桩关于埃及雕塑的秘密终于浮出水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勇纳斯、大卫、安妮卡,一次偶然,他们闯进了雕塑的秘密中,三个朋友用他们自己的勇敢、智慧和探索精神,并在他们的叔叔、大记者等人的帮助下解开了秘密。当然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金龟虫!它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出现,而每次出现,都会为三位朋友帮一个大忙。

在这篇小说中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可以通过努力揭开秘密,也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小说中描述的.那样去揭开一个个“秘密”、攻克一个个困难,并在“不经意间”得到贵人的帮助。我感觉,虽然这只是别人写出来的小说,我在读时却感觉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事实在我身边发生,读到主人公在讨论,我也仿佛看见他们席地而坐,围着一些残破的信纸说着什么......读着读着,我也好像走在了和勇纳斯他们一起寻找雕塑的路上,等到看完后才突然回到现实中,也许,这就是读书较高的境界吧。

虽然那座雕塑最后没有找到,但我希望,如果有一天我到英国时,能在黄昏时找到一只飞起的金龟虫,跟着它,找到那座神秘的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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