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用电安全施工协议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08 12:37:35 作者:文轩 2023年用电安全施工协议书(通用15篇)

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下面是一些关于施工的实用技巧和建议,供大家参考借鉴。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职责,现立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台就近接用路灯电源。乙方在每次接电作业前应事先告知我处路灯所 ,并在路灯所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下进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路灯正常运行,路灯电源至公交站台的主线路应采用vv-3*6电缆,电缆护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车行道采用镀锌钢管,深埋0.7m,;明管敷设的供电线路必须用塑料软管护套。乙方必须在路灯电源接出端安装与供电负荷相匹配的塑壳漏电保护开关。公交站台须设置独立的接地体进行接入。

2、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规操作,不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无关的电器设备时等违规行为时,通知乙方进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内不整改的有权终止供电。

3、乙方责任范围为甲方电源接出点始至接入设备,在接电、安装及今后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用电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检制度,并做好文字台账供甲方及相关管理单位检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用电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员、行人、以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由电力部门收取,接受电业监察部门检查。

5、若路灯电缆的负荷较重,或遇特殊天气、自然灾害(暴雨、洪涝等)等影响路灯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甲方可无条件地切断电源。

公交站台接用电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须及时做好安全处置,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本协议一式叁份(一年一签),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化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各类触电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验证,并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各种闸箱和线路)管理和维修工作,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用电情况。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后必须将电工、电焊工的操作证交甲方审验,并将操作证交甲方安全员保存。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

3.乙方必须自备开关箱及电源线,符合规范要求。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现场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5.乙方操作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开关箱、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开关箱箱体箱门必须完好无损,并做好保护接零。

2)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得私自更换电动工具的负荷线的长度。

3)施工现场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钨灯必须是封闭的。

4)电焊机应用专用开关箱,并设有二次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应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6.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现外分包或外施队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不符合jgj46-20__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凡违反各项用电管理规定和违背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外分包或外施队自行负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协队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起重作业的具体内容。

1.吊车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_____元/小时(大写:__________)执行。

2.结算方式:按_______结算。于每_________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__)》、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外协队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规划、设计图纸和预算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规划、设计图纸和预算内的全部内容。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四、工程验收与质量保修。

1、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应及时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如质量不合格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质量保修:本工程质量保征期为童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其保修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结算、工程款支付、设计预算控制价款:元。

2、结算价款:按实际竣工验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变更)和实际结算单价进行计算,结算总价款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选施工单位(人)垫资修建,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完善相关报账手续,经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到发包人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施工单位(人)凭相关资料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程款结算总额的95%,下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运行一年后,凭发包人开据无质量问题证明后再全额支付下余的5%。

六、双方职责。

1、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负责将进场道路、工程占地、青苗补偿等协调到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将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指定接入位置。

2、发包人负责政府采购材料的保管,管网管槽开挖、埋设、运输(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铺放,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3、承包入应按有关建筑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注意防范事故的发生,出现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不能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人照价赔偿(经发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的管道材料的安装、运输(县城材料库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时需出据“材料自行采购单”),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不得延误工期,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经发包人同意并签字认可后,相应顺延。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一天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办理好签证手续。

7、工程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取得正式书面通知,其费用列入工程价款的调整。

8、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村委会办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合同中未尽事宜及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条款及本工程补充协议如有冲突以最后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如存在违约,其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程度及实际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工程验收合格、由发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县水务局、人民政府各执壹份。

本协议附件:

l、供水工程(改建)设计图纸。

2、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预算表。

3、施工单位(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鉴证单位: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现场负责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丽贝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有电气专业资质的建筑电工,保证电气专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对所辖施工区域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3、分包单位对自带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负全部管理责任,定期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4、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由于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沙河南一村租赁房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各类触电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验证,并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各种闸箱和线路)管理和维修工作,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用电情况。

3.甲方负责提供符合jgj46-__标准的电源和一级配电箱。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后必须将电工、电焊工的操作证交甲方审验,并将操作证交甲方安全员保存。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

3.乙方必须自备开关箱及电源线,符合规范要求。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现场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5.乙方操作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开关箱、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开关箱箱体箱门必须完好无损,并做好保护接零。

2)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得私自更换电动工具的负荷线的长度。

3)施工现场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钨灯必须是封闭的。

4)电焊机应用专用开关箱,并设有二次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应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6.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现外分包或外施队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不符合jgj46-20__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凡违反各项用电管理规定和违背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外分包或外施队自行负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日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确保国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及生活区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即jgj46—88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结合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本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甲乙双方同意确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合格人数的(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的临电电工维护人员。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平分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3、分包单位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的电器材料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认定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电器图册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对所使用的临电器材必须经过总包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我项目经理部所提供的配电箱、电缆、电线、用电标识等,分包单位未经我司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拆除。

6、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许用电时,应以书面向总包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到指定的电箱开关上接线。

7、各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所有用电设备停用电必须拉闸断电。

8、各分包单位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对临电电工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操作时不少于俩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分包单位的配电箱及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开关、接零、接地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0、配电箱应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严禁在配电箱旁1m内对放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电箱必须达到三级配电箱二级保护,各内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符合jgj59—99标准。

12、三级配电箱的动力和照明设施必须分开设置,严禁混用。

13、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开关上的额定电流与被接的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的额定电流箱。

14、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中间不允许有接头,未经电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安全用电协议书

单位名称:

施工队: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

(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用电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

四、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用电。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责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用电量以计量电表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价按每度2元收费计算,供电终止后15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电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关于安全用电协议书汇总五篇

关于安全用电协议书汇总九篇

施工用电安全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模板十篇

安全用电协议书模板汇总六篇

安全用电标语

安全用电标语

关于用电安全的手抄报图

安全用电协议书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用电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

四、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用电。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责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用电量以计量电表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价按每度2元收费计算,供电终止后15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电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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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电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

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职责,现立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台就近接用路灯电源。乙方在每次接电作业前应事先告知我处路灯所,并在路灯所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下进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路灯正常运行,路灯电源至公交站台的主线路应采用vv-3*6电缆,电缆护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车行道采用镀锌钢管,深埋0.7m,;明管敷设的供电线路必须用塑料软管护套。乙方必须在路灯电源接出端安装与供电负荷相匹配的塑壳漏电保护开关。公交站台须设置独立的接地体进行接入。

2、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规操作,不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无关的电器设备时等违规行为时,通知乙方进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内不整改的有权终止供电。

3、乙方责任范围为甲方电源接出点始至接入设备,在接电、安装及今后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用电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检制度,并做好文字台账供甲方及相关管理单位检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用电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员、行人、以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由电力部门收取,接受电业监察部门检查。

5、若路灯电缆的负荷较重,或遇特殊天气、自然灾害(暴雨、洪涝等)等影响路灯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甲方可无条件地切断电源。

公交站台接用电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须及时做好安全处置,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本协议一式叁份(一年一签),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春节用电安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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