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3 19:47:01 作者:QJ墨客 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3篇)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该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随着组织的发展和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规章制度的可行性分析及实施路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详细解读。

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入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是监理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公司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的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以项目监理部为主、各方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项目总监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是安jgj59-99全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到“两审一查三备案”。

公司经理(副经理)。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负领导责任。

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不定期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信息向院主管领导反馈。

负责对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项目总监。

2.2.1对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2.2不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3专(兼)职安全员。

2.3.1协助项目总监贯彻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负责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时,应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告项目总监。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1监理公司在承接项目监理任务后,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负责确定项目总。

监、专(兼)职安全员,拟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考核责任制指标等。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的安全条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

3.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

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如土方工程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焊接工程施工方案等),由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允许施工。

3.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4、安全教育。

4.1各施工监理工地必须建立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

产的重大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3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加,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设备或场所,对其可能产生不安全及危险因素,通过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一种措施。

1危险源名称、危害物质及数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种作业活动导致危险源产生、可能导致的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按区域或岗位制作的话,如果某岗位重大危险源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话,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标识或说明重大危险源特性及危害。

3、预防控制措施不应只包括作业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还应包含教育培训、遵守规程等方面的描述。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作,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权威性与一体。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绝缘、耐腐蚀、耐晒、耐高温,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冶金

煤矿

电力

机械制造企业

水泥、有色、烟草

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领导下的全员参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并认真履行其各自职责,坚守岗位。

2、建立建全安全监理审核验收制度,设专人负责整理内业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和特点,协助总监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保证计划工作。

4、认真、及时地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方面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

5、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6、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要求,对各类安全措施提出建设性的、科学的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7、事故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公正,独立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西宁市主城高速环线(西城大街)。

连接线工程。

监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编制日期:2016年7月15日

第一章总体要求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1.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1.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1.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1.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1.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1.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1.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2.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2.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2.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2.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2.5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监理规划:

2.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2.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2.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2.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2.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2.6.1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6.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6.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2.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7.1编制依据。

2.7.2工程概况。

2.7.3专业工程的特点。

2.7.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2.7.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2.7.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3.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3.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3.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3.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3.6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7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3.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监理工程师论坛http:///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3.8.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9.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3.9.2编审内容的审查: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9.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5.1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5.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6.1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10.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10.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0.2.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10.2.2起重吊装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1.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1.1.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11.1.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11.1.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1.1.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1.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11.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11.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1.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11.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11.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11.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11.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11.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11.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11.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2安全监理月报。

12.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12.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2.2.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12.2.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12.2.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3.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13.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13.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主城高速环线连接线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6年7月15日。

监理员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5、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监理员安全管理制度

1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车间内外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1术语和定义。

3.1.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3.1.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设备检修、设备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3.2交叉作业的分类。

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队伍同时作业或检修。

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部门(车间)同时作业或检修。

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部门(车间)同时生产或检修。

3.3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3.3.1同一区域内各生产或检修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3.3.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生产或检修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3.3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附件),通知单一式两份生产或检修双方及部门各执一份双方确认签字;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生产检修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3.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害”

3.3.5交叉作业双方检修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双方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班长检修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或检修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生产或检修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检修安全和质量。

3.4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3.4.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生产检修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生产检修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4.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双方负责人,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气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作业证上签字负责人做好确认,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3.4.3同一区域内的生产检修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生产检修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生产检修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生产检修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3.5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

3.5.1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检修部门(车间)为责任方,其生产检修人员应为下部生产检修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下部生产检修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检修。

3.5.2b类交叉作业,由检修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生产检修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

3.5.3c、d类交叉作业双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3.5.4交叉作业的各生产检修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员工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员工工作,及时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

3.5.5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均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产部,由生产部向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接到通知书后仍然不按期落实的生产检修单位,立即将其停工,按严重违章处罚。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违反以上标准的,给予50--500元的罚款。

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全过程。

1、园区企业负责人履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主体责任。

2、园区行政部负责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监管。

(1)总要求

1.凡园区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企业概算,园区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园区企业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如危险物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企业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企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

3.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企此,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设计专篇。

5.负责可行性研究的机构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6.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园区行政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设计

1.园区企业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2.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园区企业应报相关政府企业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3.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验收

1.建设企业竣工验收前,园区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园区企业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3.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园区企业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企业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6)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企业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1.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3.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三同时”档案管理

园区企业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企业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图纸、施工万案、施工许可证:材料供货证明资料;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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