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优质22篇)

时间:2023-12-20 01:45:25 作者:笔舞

在公司企业中,每个员工都应该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这是成功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共勉之。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新办法

公墓主要是指人去世后,将遗体或骨灰式遗物统一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点。这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其大致分如下类型:

1.古代诸侯王的公墓:有些也可称为皇陵,这是由权力而形成的。

2.宗族墓地:指安葬同一信仰或思想人员地方。

3.家族墓地:指安葬自己家庭有关人员的地方。

4.特色墓地:指因为某个特定事件或战争等因素造成,而设立的安葬有关人员的墓地。

5.公共墓地:指是安葬社会各界人士去世后的地方,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在中国常被译为“公司理财学”或“企业财务管理”。下文是最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第十三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曾任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电脑公司程序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员,或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专业人员,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国内相关业务及政策培训,则视同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申请书。

其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2.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2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保证。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需提供外资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3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三)财务公司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对财务公司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六)从业人员中拟从事风险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

(七)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财务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财务公司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

(九)财务公司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财务公司凭《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在成员单位集中且业务量较大的地区设立分公司。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财务公司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授权其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财务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员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代表处,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属业务发展和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需要;。

(四)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在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营运资金;。

(二)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三)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分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使用《金融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章程;。

(六)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营业场所;。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变更名称、营运资金、营业场所或者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财务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三十条财务公司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业务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第三十二条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进行授权,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及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当分别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业务稽核部门,制订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经董事长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经其签署报送的上述报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当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其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名录,并提供其所属企业集团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及有关数据。

财务公司对新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前,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备案,并提供该成员单位的有关资料;与财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成员单位由于产权变化脱离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存有遗留业务的,应当同时提交遗留业务的处理方案。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财务公司报送有关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六条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与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由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离任审计报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程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有关程序,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公司。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行业性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章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机构重组。

接管或者机构重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

(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销,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在规范期内应遵从本办法关于最低实收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审慎性监管的规定。具体要求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同时废止。

1.导向作用。财务管理是一项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协调企业同各方面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

2.激励作用。目标是激励企业全体成员的力量源泉,每个职工只有明确了企业的目标才能调动起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其潜在能力,尽力而为,为企业创造最大财富。

3.凝聚作用。企业是一个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只有增强全体成员的凝聚力,企业才能发挥作用。

4.考核作用。目标是企业绩效和各级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

非公有制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式探索论文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面临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骤降,制造成本增加,投资回收期加长等困难。“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的三化管理在很多大型集团公司大力推行。集约化管理正是目前现代企业集团提高效率与效益的基本趋势。集约化主要是指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统一配置,以经济、高效为价值取向,从而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的目的。在财力的集约化管理中,资金集中管理便是有效手段。资金集中管理是将整个集团的资金归集到集团总部,在集团总部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代表集团公司实施对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来实现集团范围内资金的整合与调控,吸收内部资金存量,开展内部资金调剂,加强资金集中管控,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集中管理理念在企业集团中得到推广,许多企业成立资金结算中心,从部分资金结算中心的运作来看,在现行的资金集中管理方式下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是在企业集团内部集中管理认识不够。企业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盘活内部存量资金,资金集中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成员单位因为担心集团集中管理削弱了自己独立经营能力而对集中管理的认同度不够高,部分集团成员单位存在隐瞒资金信息,不配合资金集中管理的情况,整个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管控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资金信息时效性不够。现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主要是集团公司总部结算中心依靠一家银行所开立的基本户为主账户,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在集团内结算中心开立子结算账户。成员单位的收付款由在资金结算中心的子账户来完成。这种结算模式主账户与子账户的收付款存在时间差,在月末对账时,会给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带来一些不便。

三是资金归集受限。集团成员单位有收付款业务发生时,集团结算中心用子账户来完成收付款,工作量大,每天能增加的存量资金是在所有收付款业务完成后的差额资金。并且,对集团成员单位外部银行账户的资金存量也无法归集。

四是集团成员单位借款资金成本不能正确反映资金集中管理能力。集团内部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管理能力有差别,成员单位对自身资金筹划能力也存在差别。但在成员单位申请内部调剂资金时,在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成本上没有体现出差别。

五是资金集中管理中片面追求高的资金归集率。

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认为资金集中度越高越好。如果资金只是单纯集中在集团公司账户中,没有发挥资金的使用价值,那么高的资金集中度也不能达到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

六是资金集中管理的考核力度不够。在资金集中管理中对集团各单位资金集中管理成效的奖励缺乏详细的考核标准,没有充分调动资金集中管理的积极性。

三、优化措施。

现代企业集团要将资金集中管理方式与集团经营管理体制匹配,达到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需求,需要优化资金集中管理的具体措施。借助于资金集中管理的政策依据、网络技术的运用、金融服务的创新、集团内部管理措施的完善,现有的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都可以有效解决。

(一)借助于资金集中管理的政策依据,提高资金集中管理在集团管理中的地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功能,对内部各单位实行统一结算”,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对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集团公司可以借助于政策依据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书面文件,来对集团成员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做出要求。集团公司以这样强有力的方式来推行资金集中管理,才能保证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全面、顺利进行。

(二)借助于资金管理系统软件,优化集团资金结算效率。在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运用下,对集团成员单位结算业务,可以利用资金管理系统在网上完成,提高资金结算的效率。在资金管理系统中的资金余额是实时信息,收付款不再有延迟问题。集团资金收付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得到提升。

(三)借助于银行现金管理产品,优化集团资金归集效率。现代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丰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现金管理服务。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在取得授权后,通过银行的现金管理系统,将集团公司的主账户和成员单位账户间建立资金管理规则,实现对资金的集中管理。

在银行的现金管理服务中甚至可以实现成员单位账户的零余额管理,每日实时归集资金,帮助集团企业实现内部成员单位资金存量的整合,提高集团整体现金浮游量的使用,有效解决集团企业内部资金信息的不通畅而造成的“存贷双高”的现象,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

(四)借助于调剂利率的浮动,优化内部资金调剂管理。集团集中的存量资金要发挥资金的使用价值和时间价值,解决内部成员单位资金盈缺不均衡,就需要进行资金的内部调剂余缺,调配资源。用存量资金向有资金需要的成员单位发放内部调剂资金,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加上浮动利率来收取资金占用费。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规定〉的通知》(大国税函20号)的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期同类贷款是指一项经济业务既有向金融企业贷款又有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其利率的计算包括基准利率和同期同类贷款的浮动利率。集团公司以集团名义向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借款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只要利率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都是有法律保护的。

(五)借助于集团的考核体系,调动资金集中管理积极性。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要在集团内有力的执行到位,在有行政命令的基础上,也应该纳入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的考核中去,调动资金集中管理的积极性。资金集中管理的考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用资金结算中心月度统计的资金归集率作为考核指标,考核集团成员单位对集团资金存量的贡献。第二部分是在获得集团公司批准后,资金结算中心从自己的收益中,拿出部分作为对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奖励。这部分的奖励,可以用成员单位的存款利息作为奖励考核的基数,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让考核和奖励公开透明。

参考文献。

孙艳.2010.浅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财政监督,12。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理初探

1、依据财务上的假定,满足资金缺口的筹资方式集资为()。

2、下列行为中,属于内源融资方式的是()。

a、发行股票b、从银行借款c、发行债券d、计提折旧。

3、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

a、20%b、30%c、40%d、50%。

4、新业务拓展、信息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等产生的风险属于财务公司风险中的。

()。

a、战略风险b、信用风险c、市场风险d、操作风险。

5、在企业集团股利分配决策权限的界定中,()负责审批股利政策。

a、母公司财务部b、母公司股东大会c、母公司董事会d、母公司结算中心。

6、()不属于预算管理的环节。

a、预算编制b、预算执行c、预算控制/组织d、预算调整。

7、预算管理强调过程控制,同时重视结果考核,这就是预算管理的()。

a、全程性b、全员性c、全面性d、机制性。

8、()属于预算监控指标中的非财务性关键业绩。

a、收入b、产品产量c、利润c、资产周转率。

9、企业集团预算考核原则中的()原则,是指对下属成员单位的预算考核,不仅要考核其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还要视其对集团总体预算目标甚至于集团战略的“贡献”程序,进行综合考核。

a、可控性原则b、总体优化原则c、例外原则d、公平公正原则。

10、企业集团选择“做大”、“做强”路径时,会直接影响预算指标的选择。“做大”导向下,预算指标会侧重()。

a、息税前利润b、营业收入c、净资产收益率d、利润总额。

二、多选题。

1、下列行为中,属于直接融资方式的有()。

a、发行优先股b、从银行借款c、发行债券d、发行短期融资券e、发行普通股。

2、不管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以集权为主还是以分权为主,在具体到集团融资这一重大决策事项时,都应遵循()等基本原则。

a、统一规划b、分层监督c、集中控制d、重点决策e、授权管理。

3、分拆上市对完善集团治理、提升集团融资能力等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

4、短期融资券的优点有()。

a、节省财务成本b、筹资金额较大c、发行期限短d、筹资风险大e、融资成本较低。

5、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风险大体来自于()。

a、战略风险b、信用风险c、担保风险d、市场风险e、操作风险。

6、预算管理的环节一般包括()。

a、预算编制b、预算执行c、预算控制d、预算调整e、预算考核。

7、企业集团的预算编制大纲中的主要规范和确定事项有()等。

a、预算导向与集团战略的关系b、年度预算指标c、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d、关键预算指标目标值e、年度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及进度安排。

8、预算监控指标中的财务性关键业绩指标有()。

a、收入b、产品产量c、产品单位成本d、资产周转率e、市场份额。

9、企业集团预算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有()。

a、可控性原则b、分级考核原则c、例外原则d、公平公正原则e、总体优化原则。

10、全面预算中的财务预算包括()等内容。

a、资本支出预算b、现金预算c、资产负债表预算d、费用预算e、利润表预算。

三、判断题。

1、企业集团融资决策的核心问题主要是融资决策权配置。()。

2、内、外部资本市场之间的对接与互补交易,属于内部资本市场交易。()。

3、企业集团成立的财务公司,其服务对象既可以为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服务,也可以向。

社会提供金融服务。()。

4、股利政策属于集团重大财务决策。因此,股利类型、分配比率、支付方式等财务决策权都应高度集中于集团总部。()。

5、整体上市就是集团公司将其全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6、企业集团总预算具有事先规划和事后汇总的双重作用。()。

7、集团总部在集团预算管理体系中具有主导地位,拥有集团预算决策权。()。

8、基于战略管理需要,集团总部大多拥有集团资本分配权,下属成员单位只拥有投资预算执行权。()。

9、公司战略是预算管理的前提、依据,预算管理落实公司战略的工具、手段。()。

四、理论要点题。

1、企业集团融资决策权的配置原则是什么?

五、计算及案例分析题。

金额5253040100。

负债与权益项目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实收资本留存收益。

金额40104010。

负债与权益项目合计100。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2009年的销售收入为12亿元,销售净利率为12%,现金股利支付率为50%,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尚未饱和,增加销售无需追加固定资产投资。若甲公司2010年度销售收入提高到13.5亿元,公司销售净利率和利润分配政策不变。要求:计算2010年该公司的外部融资需要量。

母公司投资额(万元)400350250。

母公司所占股份(%)1008065。

假定母公司要求达到的权益资本报酬率为12%,且母公司收益的80%来源于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各子公司资产报酬率及税负相同。要求:

(1)计算母公司税后目标利润;

(2)计算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收益贡献份额;

(3)假设少数权益股东与大股东具有相同的收益期望,试确定三个子公司自身的税后目标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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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探讨论文

摘要:近年来我国企业改革发展很快,以往的财务管理模式十分落后,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创新现代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基于此本文试阐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我国大中型企业逐步朝着集团化方向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集团发展的优惠措施,发挥了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然而由于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这样无疑极大增加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难度,导致很多大型企业集团相继破产倒闭。因此,需要加大对财务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认真分析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特点与问题,从而找到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对策,促进企业集团长远发展。

财务管理决策权主要汇集在母公司中,由母公司严格控制子公司,运用相同的审核措施,将母公司业务拓展到子公司业务中,共同对成本进行分配,实行聚集型管理。通过这样的规定,母公司能够管理集团内部全部层面的活动,包括会计测算、利益归纳、集团成本测算与抑制、资金储备和财务战略创制等。母公司能够对子公司的物、财、人与产、销、供进行控制,同时母公司也可以对子公司重点事务实行全权代理,比如资金重组、资金存储、投入及收益配置等。

虽然母公司可以为子公司分配一定决定权,但还是具备对子公司的总体控股职能。子公司应在财务收支、支出使用、资本融合、职工工资福利、财务人员管理及奖金等方面做好决定权,并根据市场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独立财务决策。这样母公司能够间接管理子公司各项生产运行活动,并非是以行政手段加以干预,要评估、核查子公司受托职责达成情况。另外在母公司调动下,子公司竞争力能够提高,从而促进自身发展,而子公司通过实行利润分配的方式,可以增加自身竞争潜质,不断扩展市场份额数量。

在极端领域集权与分权有着一定缺陷,集权与分权融合型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是综合两者优势,分权是巩固集权的基础。[1]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都要有相应的管理权力,属于自下而上的多方面模式策略。企业集团在日常运营管理中比较活跃,因为母公司对主体财务事物集权很重视,要适当对子公司人员任免与财务管理决定权进行分权。集权与分权是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难点,企业集团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侧重点。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高度统一,两者的决策主体重叠,没有按财务和会计两类分设机构,使得机构运行具有低效性和高风险性。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要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财务管理能够为企业集团提供有效的引导与指引帮助,如果分设会计和财务机构能够加强财务管理。

(二)管理协同问题。

在进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各成员企业存在谋取自我局部利益最大化趋势。当个体企业的利益与集团整体利益存在冲突,不能统一整体与局部的利益,这体现了成员企业在理财活动中的过于单独、缺少协作的潜质。另外,集团公司与大多数成员企业在标准问题上有所不同的情况,增加了资源整改的难度,难以获得管理协同带来的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新办法

账务是指实现会计处理进行原始单证的收集、整理、记载、计算、结报等会计处理的具体事务,它要求规范、准确,保证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下文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第十三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曾任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电脑公司程序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员,或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专业人员,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国内相关业务及政策培训,则视同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申请书。

其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2.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2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保证。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需提供外资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3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三)财务公司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对财务公司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六)从业人员中拟从事风险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

(七)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财务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财务公司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

(九)财务公司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财务公司凭《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在成员单位集中且业务量较大的地区设立分公司。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财务公司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授权其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财务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员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代表处,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属业务发展和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需要;。

(四)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在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营运资金;。

(二)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三)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分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使用《金融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章程;。

(六)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营业场所;。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变更名称、营运资金、营业场所或者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财务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三十条财务公司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业务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第三十二条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进行授权,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及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当分别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业务稽核部门,制订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经董事长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经其签署报送的上述报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当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其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名录,并提供其所属企业集团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及有关数据。

财务公司对新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前,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备案,并提供该成员单位的有关资料;与财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成员单位由于产权变化脱离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存有遗留业务的,应当同时提交遗留业务的处理方案。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财务公司报送有关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六条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与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由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离任审计报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程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有关程序,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公司。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行业性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章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机构重组。

接管或者机构重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

(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销,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在规范期内应遵从本办法关于最低实收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审慎性监管的规定。具体要求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同时废止。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

1、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本身又由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分配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

在财务管理中坚持系统性原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它具体要求做到三点。

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最优的系统才是最优系统。

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级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应注意结构比例优化,从而保证整体优化,如进行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优化。

第三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2、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贯彻的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客观上要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到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而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流转控制的有效工具。

3、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获取收益,总得付出成本,而且面临风险,因此成本、收益、风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

4、利益协调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离不开处理与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职工、内容各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管理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利益关系协调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契约(。

合同。

)、企业章程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均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规范。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探讨论文

1.缺乏足够的会计管理知识。

目前,我国许多的企业其管理理念比较落后,缺乏及时更新的发展思维,难以适应现今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由此导致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遭遇种种困境,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没有融合到企业的整体发展规划中,造成了目前我国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导致企业高层管理所作出的决策缺乏科学性。

2.缺乏完善的会计管理体系。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内,其会计管理工作的管理体系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决策的实施。在会计管理的工作中,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与制度能够带给管理工作在制度上的保障,同时有利于及时解决临时出现的难题,促进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会计工作人员由于相关会计管理制度的缺失而不得不面临具体会计业务的难题,造成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低下,也导致了会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

3.缺乏会计管理的法律意识。

我国现今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以及建设法制化国家,对于企业的会计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定与统一。然而,事实上我国很多企业都忽视国家法律的要求与规定,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忽视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甚至于有的会计工作人员由于个人利益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缺少在会计工作中遵法守法的意识。由此给企业管理的整体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

4.会计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的不足。

目前在我国的企业管理方面,对于会计工作人员的人才聘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其会计管理工作质量的低下。某些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不够专业化,很少主动参与自我学习、自我深造,他们大多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与目标的认识,导致会计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中存在目标不清晰、实施难度大的问题,造成企业高层管理决策困难。

5.缺乏高水平的信息管理技术。

随着新世纪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科技成为了国民生活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而言,更是如此。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必须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才可以让企业的管理水平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在我国很多的企业中,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相对较低,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暴露在更多的风险当中,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1.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

面临我国新时期市场经济的新要求,企业必须加强自身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促使自身在认识观念上进行改革,从而带动企业的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控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其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对于社会竞争愈加强烈的现实状况,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创新会计管理工作的模式,促进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控制质量与水平的提高。

2.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我国大多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存在许多方面的缺陷,忽略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建立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才可以改善企业的内部控制。随着现代信息化的发展,会计与科学信息技术进行了紧密的结合,同时在会计信息化的系统下,传统的会计模式越来越不能符合会计信息化系统的需求,企业应当对其自身就有的会计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及时调整内部控制体系,重新合理地调整工作的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性,同时对于考核必须严格规范化。

3.加强会计管理的法律意识。

为了保障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合力实施,企业应当注重强化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法守法,对于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腐化的行为,必须严惩。只有改变并强化了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与意识,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的企业管理质量与水平的全面提高。

4.提高会计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企业应当重视对工作人员的选择与培养。首先从企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上进行改善,要求其具备良好的专业的职业素质,同时注重提高其实际的企业管理技能,通过构建高素质的企业管理团队来实现管理工作的高效率与专业性。其次,通过建立完善的招聘流程与制度来选拔新员工;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奖惩分明;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强化和完善自我监督,增强企业管理的风险意识。

5.提高企业的信息技术水平。

通过对会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信息技术相关培训,增强会计工作人员的信息应用能力,加强企业机密的保护措施,促进企业管理发展。面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的普及,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并且加强其自身信息能力的培养,以全新的管理理念来对企业进行管理,实行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的现代化发展。

6.加强信息系统下企业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管。

在我国社会主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法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方向,只有实行有效的监督,方可规范企业会计工作中不合法的行为,通过健全会计法律法规,来保证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综上所述,企业会计财务管理是在经济管理的需求下诞生并不断发展,是企业中所进行的管理活动,要加大力度针对中小私营企业的会计财务管理,充分重视和强化会计财务制度管理,制定规划出更切实可行的财经制度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理初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张欣在接受采访时谈到,集团财务部作为集团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需要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协调和监督。航天科技集团作为大型的国有企业集团,采用集团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结合航天科技集团提出的“建立具有经济规模的航天高技术产业,国际化经营,建造国际一流的宇航公司”的发展目标,财务管理从四个环节,即筹资、投资、营运、收益及分配上实现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1)筹资管理:目前航天科技集团的资本结构表现为单一的权益性资本,不能获得现代企业所共有的适度规模的负债所带来的财务杠杆效益,资本效率低,筹资管理的根本任务是为实现集团公司资本结构的最优化。

(2)投资管理: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格局是通过投资来实现的,因此应研究制定能反映航天科技集团建设“国际一流宇航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的投资管理体制。

(4)收益及分配管理:正确处理好集团、院(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在利益的分配上,首先,要保证集团完成国家赋予的职责――经营重点航天产品、重大航天工程对资金的需要,及实现争创国际一流的发展战略的需要;其次,要满足院(子公司)通过自我积累实现持续发展的需要;最后,要满足在集团内部建立恰当的内部激励机制的需要。为此,应建立合理的内部价格机制和盈余分配机制。

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

张欣副部长说,航天科技集团母子公司体制下的财务管理模式可表述为:统分结合、组织合理、权责对称、制度规范。

按照母子公司体制的思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权限分配的基本模式采用“统分结合”型。“统分结合”是指财务管理上的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统一管理是指将对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权力统一起来。统一管理的内容包括:重大财经政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权益、公积金等),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预算编制方法、程序与审批,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化体系,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筹融资政策(举债、担保),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制度(包括投资失误的责任),绩效考评程序和方法。分级负责是指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子公司在授权经营的范围内组织好财务管理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日常财务收支管理,日常财务监督,向集团公司短期借贷,权限范围内的技改、投资和投资退出,利益分成的处理以及其他与分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的财务管理职责。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新办法

传统库房管理方法及弊端:

传统库房管理完全由人来完成,以手工记录为主,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生产的加速,使得仓库货品的进出更为频繁,库房管理信息更为重要。

在传统的库房管理过程中不管是人工登单还是手工录入,这种操作在记录和输入数据时总会产生一定的误差(手工操作出现的误码差的几率是否3%-4%)。一些单位为了避免手工操作的失误,采取增设验单人员的办法,但其副作用一是把人工投入非增值性重复劳动造成浪费。

加强库房管理的必要性:

库房管理的信息化是现代化仓库管理的趋势,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尤其是信息网络化的应用,库房信息处理越来越复杂,信息数据量也更为庞大,来源分布广而复杂。如果仍采用手工收集数据,会大大增加信息采集人员和信息输入人员,降低信息正确率和信息系统的执行效率。为了实现信息的快速准确的输入,物流公司在不断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借助条形码更有效的管理库房:

随着条形码技术成熟和广泛应用,条码能够快速、高质量打印;条码能够被各类条码扫描器快速、准确识别。

系统是基于条码技术和移动计算技术的库房管理系统,通过性能稳定的条码设备,使用户能够充分享受到条码技术和移动计算技术给库房管理工作带来的便捷。

系统加入货位管理功能,让货位信息与物料信息直接关联,库管人员可以快速定位物料,不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达到了更精致管理的目的。

查询与统计功能强大,可以设置多种查询条件,为决策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也方便了工人的日常工作。所有单据、报表都提供预览和打印功能,便于用户的日后处理。

系统对工作环境适应性强,安装简便,操作简便,软件功能结构层次清晰。

系统总体成本低,具有极高的性能价格比。

该系统使您坐在办公室就能了解库房的仓储情况、库存结构、物流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具体客户的单位货品的流向。

条码技术得到应用后的效果:

胜龙库房管理软件应用条码数据采集系统来解决问题在已经安装了计算机通信网络的物流企业,只需在数据录入前增加一些条码设备,就可用很小的投资收到可观的效益:

1.去掉了手工书写票据和送到机房输入的步骤,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解决库房信息陈旧滞后的弊病。一张票据从填写、收集到键盘输入,需要一天或更长的时间。

3.解决票据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生产率、明现改善仓储的工作环节、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消除事务处理中的人工操作、减少无效劳动、消除因信息不准引起的附加库房存量、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库存结构、提高仓库利用率等目的。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财务理论研究的内涵与外延正发生着质的变化:在内涵上,由于受网络经济的冲击,传统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发生了动摇;在外延上,究分化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即资本市场财运作、公司内部财务运作和国有经济财务运作三个层面。企业集团财务的变化与发展最能体现上述财务管理的新趋势。本文拟结合网络经济的发展,就集团财务管理的若干问题谈些看法。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集团财务制度的基础或前提,企业集团财务制度是体制的延伸和具体化,体制和制度成正相关关系。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明确集团各财务管理层级的财务权限、责任和利益的制度,其核心问题是如何配置财务管理权限,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单个成员企业的权限配置,其中以母公司的财权配置为主;另一方面是以母子公司财权配置为主的成员企业之间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以往在财务管理权限上,往往在采用集权形式,还是分权形式,或采用两种结合的形式上产生不同的意见,并成为集团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难题。网络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变得容易解决,企业借助于互联网和企业内联网使信息的传递速率加快,集权与分权间的矛盾明显减少。

传统的财务管理体制体现在企业集团上,主要包括集团所有者财务管理和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两个方面。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随着战略联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形成,加之虚拟企业、虚拟经营的迅速发展,财务管理出现了新的变化,内容由两个方面发展为三个方面,即集团所有者财务管理、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以及虚拟企业联盟间的财务管理。而且在财务管理对象、财务管理手段上面临新的挑战。

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与企业集团管理模式相适应,主要以产权为纽带加以展开,通常分为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和协作公司。母子公司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母公司股东。

母公司资本金母公司负债。

母公司资产。

母公司自有资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资产。

子公司的资本金子公司的负债。

子公司的资产。

关联公司分二类:一类是母公司持有较大的股份,但末达到控股地位的公司;另一类是由子公司控股的公司,亦即是母公司的孙公司。协作公司从产权关系上看,不属于企业集团成员,但在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中有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上述这种集团模式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管理形式,但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伴随企业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企业经营的虚拟化,这种管理模式正面临严峻的挑战。

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是集团财务管理有效服务企业资金筹集、营运,以及利润形成与分配的一项重要工作。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类型:

(1)集中管理的模式;

(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

(3)财务公司模式;

(4)其他模式,如现金流量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定额管理模式和内部银行模式等。

为使集团财务管理模式有效运行,有时需要借助于一系列定额来辅助管理,主要有:

(1)负债定额。形式比较丰富,如商业信用、预收货款,以及充分利用定额负债等。不同负债定额形式的运用都有一定条件,如商业信用需要企业以良好的形象为前提,预收货款只有在货物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等。

(2)零定额。就是“没有定额也是一种定额”的观点,主要借助于“零存货”等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实现。

(3)比例定额。是一种传统的定额方法,即按成本、利润等的一定比例确定定额,其方法简便易行,但比较粗糙。

(4)弹性定额。即先制定一个基准数,同时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数量波动情况,在一个控制的范围内对资金定额进行调整。

(5)刚性定额。即法律、制度有明文规定的开支标准和限额,如最低工资标准、工会经费等。

上述财务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如何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集团财务管理采取的各种措施从服务于管理权限的需要考虑,目的主要是为了追求低成本扩张和寻求规模效益。采用集权化管理要优于分权管理,在近年的资本经营中得到了体现。但企业环境与现代管理方式正在发生迅速转变,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已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而扁平化的核心是分权管理。集团财务管理已面临如何保证“分而不乱”的重点课题,事实上,网络经济的发展已为这一问题(即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前提。通过网络手段控制整个企业集团,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企业分权化促进了净利润的增加,通过经营自主权的扩大和承担相应责任的压力,调动了业务单位(子公司等)层面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带来业绩的不断提高;但由于实施分权化和减少总部实行的控制,公司运用了“横向联系”(如非正式网络和公司范围的项目)来代替总部的控制职能,不仅增加了管理难度,公司总部的“横向规划”也往往被纵向的战略业务单位(子公司或各类作业小组)规划所排挤。公司总部建立的协调机构和网络机制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拘于不同的利益,业务单位经理与集团公司经常发生矛盾。

网络时代的集团财务管理新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l、围绕组织结构变迁,在网络手段的协同下,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分而不乱”。

首先,必须优化财务管理行为。面对企业内公司制或部门管理权限扩大的现实,集团财务部门必须借助于网络经济手段加强对投资决策、成本控制等方面问题的研究,通过各种形式的内部市场化建设,以及内部结算中心(如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的建设来优化财务管理行为。如把企业集团内的`公司或部门确立为利润中心,允许在企业内部市场或者直接从外部市场中获取完成任务所需的各种最经济的资源(包括人、财、物、服务等),也可以在企业内部市场甚至外部市场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发展。

其次,广泛应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为适应组织结构扁平化的发展趋势,集团财务管理应加快信息的集成化速度,如在企业中实施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具体包括财务资源配置系统、供应链统筹管理和全面流程管理等内容。通过将企业流程再造及供应链统筹管理纳人企业财务资源规划系统,能使企业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再次,促进企业经营的虚拟化。网络业务组织是与传统的企业与市场不同的组织,基于交易费用经济学,网络业务组织是将企业与市场的各种特征有机融合而形成的一种中间性组织,网络业务组织是将内部的交易外部化。网络业务经营组织能够实现比单个企业更高的效益,具体表现是:

(2)围绕网络业务组织开展的企业间交易,能够实现比通常市场交易更少的交易费用,这也意味着收益性的提高。

2、加强企业集团文化建设。

网络时代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尤其应当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如在网络经营中,加强激励机制的建设,真正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精神,能显著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当前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业务组织之间的会计信息不规范,短期内无法真正实现财会制度统一化,部分联盟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很大。譬如,选择能提高或降低收益计算的办法等,侵占其他联盟企业的利益;再如,不同的加盟企业因性质不同,有的除从网络经营中获利外,还能从外部市场中获利,而有的企业只能从网络经营中获利。如何公平分配,建立一套有效的转移价格体系将成为网络经济下集团财务收益分配的新课题。从现阶段看,本着协调矛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有时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即从“软硬”两个方面促进集团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硬”的方面是集团财务运用内部价格、内部审计、内部企业破产、兼并等各种“硬”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有效地调控整个企业,保证企业内“分而不乱”:“软”的一面是通过完善企业文化(c1s),以企业文化规范来引导全体员工的行为(包括网络加盟企业);同时运用战略计划等手段引导各内部公司(包括网络企业)向符合企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

3、培育和提高企业集团的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对于竞争优势很重要,为了取胜于对手,每个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在市场环境中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如果没有满足市场需要的某种优势,公司不可能期望超越竞争对手。集团文化建设可以看作一种对策,但追求分权化的企业集团没有必要放松对下属公司核心能力的管理和控制,首席财务官必须谨慎分析构成核心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通过核心能力来联结总部与分权化公司之间的联系。管理和建立跨业务单位组合的“核心能力”是一个不同的过程,需要总部扮演一个不同的角色。在核心能力存在的地方,总部在管理上扮演着“媒体”的角色,参与这些业务单位的工作,加速核心能力的开发并确保这些利益被扩展到公司内部的其他业务单位。

三、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电子预算和电子预警。

电子预算(e一budgeting)是由人工智慧结合企业组织规则发展起来的一种网络式预算编制方法,将企业各方面局部的信息整合成具有完整框架的预算体系,从而使预算的编制更正确、更富效率。电子预算代表着企业竞争战略进入一个革命性的时代,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具有效率性、合理性、战略性等基本特征。电子预算是传统财务预算的发展,能使规划和计划落到实处,预算的过程是不断协调完善的过程,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如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管理方式,由企业内部各方协商确定并依照执行,能有效地解决产供销之间的矛盾;是企业竞争战略有效落实的保证。传统的预算手段,容易出现编制过程的随意性,预算目标的偏差过大,规划与计划脱节现象严重等情况,电子预算既能避免这些问题,还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电子预算是基于传统预算编制方法的不足而产生的:首先,从预算编制的流程来看,传统的财务预算不论是人工编制或用工作底稿来编,每个参与预算编制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否则将会使预算编制工作十分困难,而且也难以形成一份有建设性意见的预算方案。其次,从集团财务部门的角度来看,当有关部门将预算编制出来之后,集团财务部门必须对这些预算工作底稿加以汇总、整理。由于各部门在预算过程中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不尽相同,加之一些部门预算工作存在的滞后性,致使集团财务部门既要担负繁重的调整业务,还要不断催促有关部门提交预算报表。当某一数字需要调整时,其整个预算工作又将重新再算,这大大降低了整个预算编制的效率。传统预算最大的缺点在于,预算编制者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无法将历史资料加总、存取和及时运用,无法对企业现有资金进行整合,相互之间是孤立的,难以融合应用。没有历史资料的交互融合,预算编制只能对资金进行交换分配,缺乏建设性和发展性,使预算失去原有的实质内涵。

电子预算从便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角度出发,设置了一系列转换程序,即应用相同的标准,编制具有共同语言的预算,使不具有财务知识的人也能参与到预算的编制之中来。同时,电子预算系统依据不同编制者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预算形态,使各个部门的预算编制既轻松又富有弹性。如财务部门可以直接从系统中删减支出,并能立即获知影响情况,而不需要再透过跨部门的沟通找到该部门的主管,等评估回应后方知结果如何,也不用再重新输入资料,重新核算。同时,电子预算不需要再从各个不同的预计表格中核算、删减,也不需要不断地储存资料,将预测基础统一等,这些繁琐的工作都不需要再做。首席财务官只需要考虑企业投人与产出、现金流人与流出等盈利情况能否与预算保持一致等的竞争战略问题。电子预算系统作为一种在线管理工具,不再受地点、场所的影响,可以随时上线运作,并使预算始终保持在最新的状态。电子预算的最大价值是将预算转化为管理具,彻底改变了企业集团财务工作中的传统观念,使他们朝着战略性的竞争财务方向发展。

与电子预算的发展相适应,电子预警也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应当着力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财务预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重大问题,集团财务的预警系统是指集团财务管理机构通过专门的方法监测、分析集团财务经济活动和理财环境,预先警示集团现在及将来可能存在的重大财务问题,是整个集团经济预警系统的核心。财务预警活动由母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组织,视其必要可在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设置“监测站”,具体承担实地观察和收集信息的任务。财务预警的方法多种多样,如财务失败预测模型、风险预测模式等。

土地下项目投资财务管理效率论文

摘要:当前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深入人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要用可持续发展观念来看待投资项目决策中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工作。本文分析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以及企业投资中经济统计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宏观经济统计。

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对企业发展策略制定有直接的影响,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中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应当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入手,发挥宏观经济统计分析数据对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性,从而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1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

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企业注重发展模式的科学性,合理分配资源,保证企业获取持续的发展动力,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开始思索规划经济发展模式,力图建设自然-社会-经济共同发展的运行规则,在发展中保护现有资源,可持续发展理论也延续到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中。从理论方面来看,可持续理论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要满足人们的需要,注重生产力提升,通过科学决策来维持企业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将企业未来发展纳入到满足人们需求的高度上。

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问题的探讨管理论文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

1、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本身又由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分配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

在财务管理中坚持系统性原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它具体要求做到三点。

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最优的系统才是最优系统。

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级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应注意结构比例优化,从而保证整体优化,如进行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优化。

第三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2、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贯彻的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客观上要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到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而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流转控制的有效工具。

3、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获取收益,总得付出成本,而且面临风险,因此成本、收益、风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

4、利益协调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离不开处理与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职工、内容各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管理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利益关系协调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契约(合同)、企业章程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均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规范。

浅论施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管理专业论文

摘要: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我国紧跟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趋势中许多新兴企业崭露头角,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也日益激烈,加之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各企业之间的竞争力日益加剧,在企业发展的进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加之企业财务管理的复杂性,企业集团面临的财务风险也愈来愈大。财务风险是将企业风险货币化的表现形式,在建筑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建筑资源的相对缺乏,建筑业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的种种冲突,加之财务行为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致使财务风险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各项工作运行的全过程。本文就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措施作了简要分析。

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问题的探讨管理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集团取得了迅速发展。截止到底,全国省部级以上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共2320个,实现营业收入27659亿元,资产总额49250亿元,企业集团个数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个数的1.27%,资产却占51.1%,营业收入占45.5%。但同时应当看到,在新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形式下,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企业集团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对集团内成员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如何有效地进行控制,特别是加强财务方面控制的问题,尤为需要加以探讨。

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是集团控制的基本手段,财务控制在集团的管理中占重要地位。一方面,企业集团的管理控制不仅包括法人资产的生产经营活动,还包括产权资本的经营活动,而资本经营是通过价值形式实现的,这自然离不开财务控制。另一方面,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资金往来关系与资本连结关系,企业集团的的规模大、层次多,其管理控制的手段很多,例如,企业合同控制中的托管及许可证协议、技术控制、人员控制等,而财务控制是最基本的方法,它最能贯彻到集团管理的每一个方面。因此,企业集团控制的主要方面是财务控制。

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控制上存在许多问题,如:如何对成员企业进行有效的财务监控,如何防范经营者的的短期行为及“偷懒”现象,如何合理划分母子公司的权限及职责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共性的、基本的管理问题,处理不好集团管理的财务控制问题,就会制约企业集团的发展,甚或直接威胁企业集团的生存,因此,我们有必要拓展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方面的认识。

1.2本文的结构安排。

管理学中的控制是指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时予以调整和修正的过程。其过程为“确定标准、衡量业绩、纠正偏差”。此外,还有“目标控制、过程控制、结果控制”之分。照此,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过程可以理解为:目标控制、实施过程控制、监督评价三个环节。而出资者与企业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产权关系,在财务控制上基本表现为资本与人员两种控制关系。所以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主要通过资本控制与人员控制这两个途径来实现。因此,从环节上看,目标控制包括目标的制定、实施与考核,主要是通过预算及责任会计来实现的;过程控制就其实施的要素及方法来说包括组织控制、制度控制、人员控制;监督评价这一环节涉及的财务控制主要是审计监督、激励控制、业绩评价。从控制关系上看,资本关系控制包括资本结构与资本层次;人员关系主要是代理与激励的控制。

按以上的分析,完整意义上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应包括这样几个方面:资本控制、目标管理、要素及方法、监督及评价。本文按照以上几个方面分七章进行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的探讨。

第一章,导言。提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问题,说明探讨此问题的主要方法。第二章,概论。明确企业集团的概念及其特征以及财务控制方面的问题,探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定义及主要内容,并列举影响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主要因素。第三章,资本及其结构控制。讨论资本及其结构控制的涵义、方式及限制。第四章,目标管理。探讨目标管理的两种方式:预算与责任会计。第五章,控制要素与方法。就组织、人员、制度等方面的控制方式分别进行说明。第六章,监督与激励。探讨财务控制中监督与激励的方法。第七章,控制实例。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进一步说明前述的有关财务控制方式。

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问题的探讨管理论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第十三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曾任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电脑公司程序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员,或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专业人员,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国内相关业务及政策培训,则视同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其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2.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2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保证。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需提供外资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3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财务公司章程草案;。

(二)财务公司经营方针和计划;。

(三)财务公司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对财务公司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六)从业人员中拟从事风险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

(七)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财务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财务公司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

(九)财务公司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财务公司凭《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在成员单位集中且业务量较大的地区设立分公司。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财务公司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授权其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财务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员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代表处,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属业务发展和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需要;。

(四)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在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营运资金;。

(二)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三)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分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使用《金融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章程;。

(六)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营业场所;。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变更名称、营运资金、营业场所或者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财务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三十条财务公司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业务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第三十二条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进行授权,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及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当分别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业务稽核部门,制订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经董事长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经其签署报送的上述报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当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其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名录,并提供其所属企业集团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及有关数据。

财务公司对新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前,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备案,并提供该成员单位的有关资料;与财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成员单位由于产权变化脱离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存有遗留业务的,应当同时提交遗留业务的处理方案。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财务公司报送有关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财务公司进行检查;。

(二)询问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四)检查财务公司电子计算机业务管理数据系统。

第四十六条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与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由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离任审计报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程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有关程序,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公司。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行业性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章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机构重组。

接管或者机构重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

(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销,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在规范期内应遵从本办法关于最低实收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审慎性监管的规定。具体要求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第3号)同时废止。

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问题的探讨管理论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集团化成为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越来越多的集团化企业选择建立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服务集团企业的运行和发展。目前,我国有200余家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的投融资活动和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集团财务公司的存在给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带来了巨大的便利,通过合理调配使用各成员单位的资金流来降低集团的融资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众所周知,由于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企业会面临较高的融资成本以及融资约束。集团财务公司可以将集团成员单位的资金聚集配置到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中,从而提升了资源的配置效率,确保了内部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发挥。

集团财务公司的兴起和不断发展,近年来引起更多学者的研究兴趣(khanna&yafeh,;carneyetal。,)。在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领域,相关研究大多围绕中外财务公司作用的对比及我国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控制等方面,但鲜有文献以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为研究视角,基于此,本文在梳理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理论基础上,重点探究了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度量方式,以期为全面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提供理论支持。

本文可能的贡献:第一,已有研究侧重于集团财务公司是否成立了财务公司,但鲜有文献以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为研究视角,本文从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角度探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有利于丰富对集团财务公司职能的认识,加深对其在内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的理解,对企业的战略及治理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影响;第二,丰富了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第三,深化了内部资本市场领域文献,为全面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提供理论证据。

二、财务公司的内涵及发展。

财务公司(financialcompany),又称为金融公司。财务公司这一企业形式最早起源于18世纪的西方,诞生于法国。早先的财务公司与如今的财务公司存在很大差异,财务公司的兴起和繁荣依存于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由于各国的财务公司都是依赖本国的经济发展所建立的,因而不同国家的财务公司的内涵与作用有显著不同,从而国际上现如今也没有给出标准而统一的概念。

我国的财务公司和国外的财务公司有明显差异,美国知名的通用集团的财务公司,其主要职能定位于消费信贷;而我国的集团财务公司主要是服务整个企业集团,为其及成员单位提供资金保证。作为财务公司的监管机构,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进行集团财务公司的试点工作。《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推行,将我国的财务公司定义为企业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来提升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增强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逐步规范了财务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自1992年试点开始至底,我国已经有两百余家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集团财务公司,且申请筹建的数目还在不断增加。因此,不断增加的集团财务公司以及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环境给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场景。

三、财务公司运行的理论基础及文献回顾。

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和功能实现的理论基础是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众所周知,资金是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重要命脉,合理运用及融通资金等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的资金来源一般有内部积累和外部融资两种渠道,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上下游企业的合并及竞争对手的'联合使企业形成了集团化管理模式,从而拥有了内部资本市场。当成员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可以通过内部资本市场实现资金内部的配给。在发展之初,企业集团总部兼具调配资本的职能,随着企业经营和日常管理活动的复杂及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集团内部筹集和调配资金等职能从总部管理层剥离,成立集团财务公司从而独立完成在集团内部融通资金的职能,集团财务公司应运而生。

1。集团财务公司运行的理论基础。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是以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为基础的,内部资本市场是大型企业集团构建的内部资金融通的平台。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在成熟市场中,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是对外部资本市场的补充和替代,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杨棉之,2007)。集团财务公司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重要运作平台,可以实现内部资本市场的如下职能:

第一,缓解外部融资约束。内部资本市场可以从两个方面有效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一方面,企业集团作为整体融资优势明显强于单个成员企业,能够依赖集团的规模优势以及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贷款(邵军和刘志远,)。随着集团企业的规模扩大,这一优势会更突出。由于内部成员单位的经营差异,这种差异化增强了集团的融资能力(lewdlen,1971)。通过不同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效应,能够获得可靠地融资保证,使内部资本市场具有“多钱效应”,较好的投资项目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stein,)。另一方面,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具有资本集聚的功能,例如不同成员单位的经营周期和生命周期有较大差异,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也不同。通过内部资本市场将闲置资金聚集起来,再投入到资金需求的成员单位,从而使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与外部融资相比,内部融资的审批相对简单,从而可以使资金快速到达资金需求方(万良勇和魏明海,)。面对外部的融资约束,集团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集团优势获得外部融资,缓解融资约束(银莉和陈收,)。

第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内部资本市场将集团资金聚集起来只是其功能实现的起点,最重要的是要将资金等资源合理的分配到需求企业以及需求项目中去(stein,1997)。由于资金的融通通过内部资本市场,债权人具有剩余控制权,从而可以引导资金的配置更加高效,可以流入到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上,从而实现集团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内部资本市场配置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管理者自利动机,确保资金能够高效的配置到收益率最大的项目中去(stein,)。

第三,加强监督激励。既为债权人同时是剩余权益索取者,内部资本市场融资比银行融资更有优势,也更具信息优势,从而会付出更多的监督努力(gertneretal。,1994)。

第四,降低交易成本。内部资本市场融资发生在成员单位之间,相较外部融资方而言,内部各单位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沟通成本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林非园,2011)。此外,多元化经营可以降低成员单位的经营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偿债能力,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集团财务公司职能是为整个集团的经营发展服务,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保障。此职能的有效发挥或者其运作机制是倚靠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以此为其理论基础。财务公司为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创造了条件,有助于较好地缓解融资约束,实现资本有效配置,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有效改进集团治理。

2。我国财务公司的相关研究。我国对于财务公司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而且一般多研究中外财务公司职能对比、探讨我国财务公司的风险管控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等问题。通过分析并借鉴美国集团财务公司治理经验,我国学者在建立符合我国特色的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模式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王宏淼,2002;杜胜利,)。近年来,诸多文献围绕我国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相关研究,如流动性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丛蓉,2010;黄丽萍,2010)。袁琳和张宏亮(2011)利用10家财务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董事会治理结构较差。国内大多数研究侧重于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实证测度研究(王峰娟和谢志华,2010)及其经济后果研究(杨棉之等,2010;王化成和曾雪云,),而鲜有研究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已有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主要侧重于企业价值(王雪梅,2011)、公司业绩(顾亮和李维安,)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朱南和谭德彬,)。例如,王雪梅(2011)从公司负债、账面价值及市值等方面深入分析后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创立并没有增加企业价值;顾亮和李维安(2014)分析了成立集团财务公司以后各成员单位的业绩变化,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降低了成员单位的业绩,但是其业绩的波动要小于配比样本;朱南和谭德彬(2015)运用dea方法研究发现,我国财务公司资金使用率不高且年度波动频繁,但随着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这种状况有所改善。

3。文献述评。企业集团和财务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引起诸多学者的研究兴趣(khannaandyafeh,2007;carneyetal。,2011)。不管是从财务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来看还是从已有文献的研究来看,国外研究都走在前面。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外研究侧重于通过内部资本市场理论深入分析财务公司的作用和对集团的价值影响,且相关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已经较为成熟。相对而言,财务公司在我国资本市场出现的较晚,尽管我国集团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提供了巨大资金支持,但是对于财务公司的实证研究非常少,大多数研究仅采用定性分析和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中外的差异来探讨集团财务公司中国模式,或者通过财务公司是否成立这一事件来探讨业绩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依托内部资本市场理论来分析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机制可以看出,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是离不开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同时集团财务公司的高效运作也确保内部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所以如果想探究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就必须深入分析财务公司的运作机制以及其作用的发挥。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越高,其作用发挥越突出,从而越有利于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资金融通。因而,对集团财务公司效率的衡量就至关重要,必须创建合理的度量方式来刻画集团财务公司效率。

四、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

对于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的研究,已有文献很少涉及。本文认为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原因:首先,内部资本市场各个分部的财务数据,特别是集团财务公司的交易数据较难获取;其次,虽然国外的财务公司创建和研究起步都较早,但是国内和国外的集团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有显著差异,因此很难借鉴国外已有的相关成熟研究。从而,建立适合我国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计算模型和指标就至关重要。集团财务公司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中枢和平台,其运行效率的度量可以参考和借鉴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度量方式。此外,本文认为还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效率测度方法来测度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具体如下:

1。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对于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度量一般有两种方式:(1)根据各成员单位的直接数据来计算投资效率,然后与配比样本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高低;(2)通过测算企业的资金投入的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否较高来考察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具体如表1)。

我国学者对内部资本市场的度量大都是对以上国外计量模型的直接应用或改进。但是该效率只是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所以,如果测定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毕竟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主要基于成员单位的存贷业务,所以更需要独立测量方法的引入。

2。商业银行效率。回顾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文献可以看出,在效率测度方面,成果创新严重不足,仅有的几项研究是对国外测量模型的改良,我国学术界目前还未寻找到适合我国的内部资本市场效率模型。一方面,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测度模型还有不足之处,亟待待完善;另一方面,集团财务公司有其独立的存贷业务。从集团财务公司的职能来看,其主要是通过融通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资金来进行存贷业务,服务于整个企业集团。所以,除了依赖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来间接测度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也可以选择恰当的方法来独立测度其运行效率。

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中枢和运作平台,能够帮助集团企业以更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并促进企业集团成员的经营活动。集团财务公司的90%以上的主营业务来自集团内部的存贷款业务。因此,虽然集团财务公司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对集团财务公司效率的度量,可以借鉴现有学者对商业银行效率的度量方法。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是以存贷业务为主。目前,对于商业银行效率的测算,学者们普遍选择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和随机前沿分析方法(sfa)两种方法。但两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因而目前学术界也未对此问题得到确定的结论,一般而言对于商业银行效率的测度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中的任意一种。

五、结论。

依托我国集团财务公司的迅速发展这一现实背景,理论界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不断深入,同时实务界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理论需求也与日俱增。我国财务公司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核心和重要的运作平台,通过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给成员企业,在提高企业集团资金集使用效率方面,及改善企业集团治理结构和管理控制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深刻影响。但在理论研究中,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对于集团层面以及各成员单位的业绩有何影响仍然存在分歧。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对企业的战略及治理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影响,而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度量及影响也亟待实证检验。所以,建立恰当的度量方法至关重要。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测度,可借鉴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度量方式,也可以参照商业银行运行效率的测度方法。其中,参照商业银行运行效率的测度更为可靠。

本文基于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的讨论只是未来研究的一个研究起点,集团财务公司领域还有诸多未探究的研究问题,未来可以在集团财务公司效率的测度、集团财务公司运行的经济后果等方面展开实证研究。

探究集团财务公司的职能以及其运行效率,为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完善提供重要借鉴,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为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提高经验依据。丰富了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深化了内部资本市场领域文献,为全面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提供理论证据。

土地下项目投资财务管理效率论文

财务管理是企业的资产管理,这种资产包括人、物、钱的使用方式和具体内容,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产成本、质量以及效益问题。

关于企业资产配置效率,当前研究甚少,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我国许多学者做出过研究。一些学者认为财务隐含已经成为许多企业走向末路的主因。王胜利(2007)通过剖析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发现许多公司财务核算非常不规范,导致资产浪费现象严重。李志宏(2008)认为企业应该从资源配置的特性、作用及原则,建立资源配置评估体系来加强财务管理水平。熊筱燕(2007)认为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直接反应企业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和谐程度,关乎企业的生产成本问题,是企业追求的永恒目标。财务管理水平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当前还是研究的空白,但是在许多理论中已经间接提及。笔者希望通过深入分析二者的关系,探索企业的发展对策。在本文中,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在一定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水平下,企业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发展生产时所实现的对资源的使用效率,一般就是指企业的生产效率。

一、财务管理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一)会计核算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财务管理对资源的作用非常大,首先表现为会计核算为资源配置提供最基础的资料和数据。会计核算反应企业对资源配置的内容和效率,反应了企业的优势和劣势,为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了最准确的数据报告。在企业中,产品生产成本需要依靠会计进行统计分析,管理成本需要会计核算和反应,资源浪费需要财务去审核和发现,资源配置的情况也是财务进行统计核算,其利用情况及效率也是财务进行分析得出。因此,会计核算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否全面,是否能保证所有资源的利用情况都在被统计范围内,这直接影响整体资源的配置效率;第二,会计核算的方式是否科学,结果是否正确,结果显示的方式是否科学,是否能为资源配置提供最可靠、最科学、最基础的材料;第三,会计核算是否及时、迅速,是否可以满足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

(二)财务预算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随着财务管理的完善,预算成为企业控制成本的主要手段,也是企业资源配置的依据。企业通过预算后,各个部门需要根据预算分配合理配置资源,在有限的预算下发挥更多的效益。同时,预算为整个企业资源的作用进行了核定,其不只是分配作用,在分配的过程中已经对其使用过程的效率进行了假定和核定,因为财务预算必须保证在利用最优先的资源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样资源的量必须降到最低,资源必须得到最大利用,这样企业成本就会降到最低。因此,可以说预算是资源配置的依据,而预算也是以日常会计核算为依据的。

(三)资金运营水平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

财务管理除了需要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核算外,另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资金运营。资金运营只是企业的资金活动,是企业进行筹资、投资等活动的总称。资金运营的表现就是对资源的再配置,是企业发展的需要,资金运营能力首先表现在资源配置效率,资源配置效率反应了资源运营的水平。资金运营水平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运营的结果就是对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无论是购买、出售还是转移资源,其表现都是为了加大对资源的利用效果,即配置效率。第二,资金的运用情况离不开资源。资金的运用情况一般涉及三个方面: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其他资源。如果资源运用到物质资源,那么必然涉及物质资源的配置效率。如果资金用到人力资源,那么也涉及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人力资源的作用也需要依靠物质资源来表现。如果资金用到非人力也非物质资源,那么其作用的效果以及发挥作用的过程,都需要依托物质或者人力资源。其实,现金本身也是企业的资源。因此资金的运用情况离不开企业的资源。

(四)财务流程管理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财务管理流程一般是根据资金的取向更新编制,而实际上流程上的资金已经表现为企业资源,因此财务管理流程首先是资源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流程管理是否全面。企业的生产是庞大的,既包括资源涉及大的固定资产,也包括了小的办公用品。其管理流程必然涉及到企业所有资源以及其使用的各个方面。保证管理流程的全面性是流程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资源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的不全面直接影响没有进行管理的资源内容的利用效率,甚至直接被浪费。第二,流程管理是否及时。管理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资源体现的是企业的资本,其管理水平及利用涉及的是企业成本。许多资源虽然可以重复利用,但是时间是不可以重复的,而时间是企业的生命,因此时间本身也是一种成本,无论管理属于哪一种都必须考虑时间成本,所以流程管理是否及时也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效率。第三,流程的科学性直接影响资源的使用效率。例如对货物的进出管理,如果流程管理不当,过于复杂,这样人力资本会被大量浪费,货物进出速度也会降低,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就会增加,这在采购到生产环节应用特别多,并且许多企业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许多企业为了明细物资的来龙去脉,全面掌控资源的利用情况,加大了对物资流程的复杂度,特别是在审批程序上严重限制了资源的配置效率。

(五)财务成本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

成本控制是企业必须做的重要工作之一,成本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优势也可能是劣势,是企业效益的生命源泉,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财务成本控制首先必须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才能减少购买和降低成本。成本控制水平即成本控制的科学性,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如果成本控制措施科学、及时,那么无疑对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具有积极作用,能在降低资源的情况下提高配置效率维持原有生产水平,或者在原有资源水平下提高配置效率扩大生产规模,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如果成本控制措施和过程不科学,那么就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产量不变,但是资源投入比原来更高,利用效率更低;二是资源投入没变,但是产量降低。无论是什么结果,都反应了成本控制的失效,即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问题直接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六)财务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财务风险控制除了要对企业资金的取向进行有效把握之外,企业的资源也是企业的风险来源,也是财务风险控制的要点。资源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控制企业的库存,防止资金积压在库存成本上。由于企业生产总是需要预先购买原材料以及其他易耗品等等,所以对于材料、易耗品等成本的控制也是企业风险控制的原点。

二、财务管理水平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路径。

(一)通过对资本的控制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财务管理包括了资本的运营,因此对资本具有控制权力,而资本则表现为物资。控制资本的措施可以是购买新资本,这可能是因为通过财务管理发现资源配置的不完善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成本,因此希望通过增加资源以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从而降低成本。也可是售卖资本,即企业过多或者不必要的资源导致资源浪费,或者企业对部分资源的驾驭能力不足导致资源使用效率低,从而通过售卖资本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可以是转移资源,即当前资源的组合方式不合理,无法达到最优配置效率,因此通过转移资源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二)通过对流程的管理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财务管理会涉及对物资使用过程的流程管理,以保障物资的来去都能记录在财务管理的范畴之内。流程管理首先是保障物资的运行,即通过流程管理使物资跨人或者跨部门进行流转使用,从而实现物资的使用目的。第二,流程管理使得物资都在财务管理部门的监控之下,防止物资出现被浪费或者遗失等现象,达到监控的目的。第三,流程管理产生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资源顺利流通,得到充分使用,从而达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同时流程管理自身也在不断的优化,其优化过程必然也会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通过会计核算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会计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首先表现为通过统计,统计出资源被使用的情况,了解资源的配置效率。其次,会计核算通过核算分析比较资源本身的最大使用效率以及实际效率与理想效率产生差距的原因,从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依据资料。第三,会计核算在计算的同时,也能起到监督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即对每个会计期间的核算结果进行比对,从而得知资源配置的效率。会计核算的监督是非常完备的,因为会计核算必然是完备详细的。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深入分析发现,财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并且主要通过资本运营、流程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路径进行影响。基于此,为了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并将其与资源配置效率进行综合分析。企业进行资本运营也是为了提高现有资源的效益,即资源配置效率,因此企业将资源配置效率列入资本运营,进行综合分析,有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

第二,提高企业的流程管理能力,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作为衡量目标。流程管理能力已经成为企业管理能力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流程管理的对象就是企业的资源,因此将资源的配置效率作为流程管理的能力指标,是结果为导向的衡量指标,有利于结果的实现,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第三,完善会计核算,并分析资源的配置效率。会计核算不再只是简单的统计分析,企业应该根据会计核算分析的内容获取自己想要的材料,资源现有的配置效率情况便是其中能够反映的重要资料之一,也是最全面反映资源配置效率的资料。获取资料,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发现资源配置的不足,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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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问题的探讨管理论文

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是指在特定经济环境下正确处理集团内各成员企业间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的制度和规范。它属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上层建筑”,对其“经济基础”企业集团的理财活动起着推动、促进和导向作用。从内容上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包括企业集团的财务领导体制、财务工作组织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本文将从以上三个方面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问题作些探讨。

1.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一般形式。企业集团的财务领导体制同单一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有着内在联系,但不能把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对象不是单一企业的财务活动,而是一个企业群体的财务活动。但研究单一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是确立企业集团财务领导体制的基础。

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因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实现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典型企业中,财务领导体制一般有三种类型:

(1)财务总监负责制,即由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直接委派财务总监,在财务总监指导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直接体现董事会的授权,代表着投资者或股东的利益。缺憾是财务总监直接插手企业财务工作,容易造成新的所有者代表和经营者权责不清,同时权力过于集中财务总监,也容易影响经营者特别是财务经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总会计师负责制。即在总经理下设置与副总经理平行的总会计师分管企业财务工作,在总会计师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体现了财务管理的专业性与决策中专家意见的权威性,是我国国有企业特有的组织形式。不足之处在于虽然明确在职权上总会计师与副总经理平行,但客观上给人以“专家”之衔而非职位之感,因而其实际享有的职权容易因总经理的意愿而定,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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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下项目投资财务管理效率论文

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时企业发展的核心,利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将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相结合,针对投资项目的特殊性制定可执行的方案,对方案中的参数进行经济统计分析和估算,选定最优的决策方案,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投资项目决策中宏观经济统计分析注重对经济环境的分析,在宏观背景下来统计项目的可执行性和经济性,保证项目决策的可持续性发展。企业投资项目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微观性是指在企业方面展开项目分析和评价,从经济收益的角度出发分析投资项目的经济风险性,保证投资项目可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投资项目宏观经济分析应当从更加宽泛的角度出发,把社会经济效益纳入到项目决策可行性,确定项目投资对社会的影响。投资项目宏观经济分析从社会角度出发,对项目背景、内容、目标进行综合性评价,同时要综合考虑项目对社会贡献,确定项目实施对社会带来正面作用,从而兼顾资源消耗和经济发展,促进项目经济效益发挥。再者投资项目决策经济分析要包含直接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重点从环境破坏和资源利用来评估项目可持续发展性,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分析项目的决策方案,把人类的可持续性放在首位。

土地下项目投资财务管理效率论文

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管理和决策要基于经济环境的前提背景下,因此投资项目决策要注重发展目标的设置,在长期发展、稳固前进及高效推进的基础上对项目决策的宏观经济进行统计分析,将项目中每一个目标参数进行评估。同时企业项目投资决策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经济统计模式,根据市场动态发展来制定执行方案。宏观经济统计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深入分析市场信息可以了解企业在行内的定位,并预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统计信息显示了当前宏观市场环境的现状,预测经济中各个因素对企业项目投资的整体性影响。

3.2实施建议。

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对企业投资项目影响体现在统计数据的指导作用上,企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对企业管理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尤其是投资项目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这需要企业强化宏观经济统计的观念,从社会的角度出发来进行项目预测和判断,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在一个动态的平衡基础之上,面对宏观经济统计分析的确定性的基础,应该加强对市场动态发展的综合分析,充分的利用所以运用数理统计等相关的科学依据,为企业的决策,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风险概率,逐渐优化企业发展模式,在可持续发展指导理念下参与经济市场竞争,为企业发展注入强有力的驱动力。

3.3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宏观统计分析。

当前社会发展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企业要重视数据信息的.统计,其投资项目决策要依赖于宏观环境大数据,企业加强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应当从信息网络和硬件设施建设入手,联合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平台,把大数据转化为有规律的统计数据,从海量的数据中完成对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要从生产效率、劳动报酬、资本回报、能源消耗及科技创新等方面数据统计,做好能源消耗方案规划。再者投资项目决策要重视科技环境的统计,增强项目创新性可操作性,带动产业价值链,提升项目的创新性,增强产业间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绿色项目的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可持续发展背景下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要重视度宏观经济的统计分析,强化对行业信息和市场信息的了解,从而制定相应的战略决策方案,协调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保证企业投资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进企业项目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梁证嘉.从可持续发展看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宏观经济统计分析[j].经营管理者,(25)。

[2]赵艳云.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发展的基本问题[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05)。

[3]潘佳蕊.企业投资中运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进行宏观经济统计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5(09)。

[4]张晓光.从可持续发展看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宏观经济统计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2)。

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构建问题的探讨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企业集团的主要财务管理体制以集权型为主。企业集团在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选择时,一定要对集团的类型进行考虑;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对集团整体策略进行规划。同时,企业还要考虑其具体的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之后再调整其财物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可以有机结合财务的分权和集权管理制度。加强建设财务管理信息,提升财务信息准确率,使企业集团可以不断地提升管理水平,控制财务风险的发生,使企业集团的经济价值可以实现最大化。

企业集团是一种新经济组织,现阶段世界上对其广泛应用。特别是在资本全球化的时代下,企业资本经过跨国对其进行生产。在我国,一直受经济体制影响,阻碍了企业集团的发展,和国外大企业集团进行比较,仍然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其原因就是企业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重视自身体制的建设,制约财务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财务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多因素所制约,主要原因就是财务体制、财务机制和财务运作方式中存在的不合理地方。笔者对存在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企业集团选择财务管理体制时一定要考虑财务的原则性、应用集权以及分权的管理机制,不仅可以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将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灵活经营,主动与企业文化和业务发展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进行选择,提升管理体制效率。

在企业扩大规模的基础上,信息资源随之增加了传输范围,这样很容易出现信息不真的现象。企业集团在担保子公司时,会出现担保关联风险,使企业集团增加债务风险。企业集团一定要对财务的透明化信息、集约化信息等因素进行考虑,之后再选择财务管理体制。如果信息不真实,就会致使企业集团发生偏差性决策,使企业集团的投资受到影响,并引发财务风险,促使企业集团中的所有财务处在不安全状态。

企业集团在进行财务管理体制时一定要对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因为企业集团会涉及到非常多的行业,业务较多,子公司有着复杂的情况,随之也增加了经营风险,这就需要企业集团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和预防。在企业集团中每个环节都要实施财务风险的预防,构建适合的财务管理机制,及时识别财务风险,并对其进行控制预防,不断对财务情况分析、评价、完善,对资本结构进行优化,对资金进行周转,以免资金流转过程中断,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

(1)多层次化财务管理决策。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有着不同的管理层次,不同的财务决策权,致使企业集团出现多层次化财务管理决策。所以,企业集团在明确母公司位置的同时还要考虑产业、管理层的实际状况,处理好集权与分权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的发生,调动企业内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企业顺利实施经营策略。

(2)多元化的财务主体。

企业集团主要特点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间是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可又是独立主体。集团中的所有子公司都是独立个体,都有管理和投资的权利,并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这样在集团公司内部就会出现多个主体共存的现象。

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中的问题,首先,我国目前企业集团功能较为单一,建立的财务组织体制大多不能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例如: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相应职能不分的情况非常明显,致使部分企业出现“大财会”的现象。同时,企业集团在决策财务制度时不具备科学性,对资金没有科学计划就进行筹借,部分财务活动都由负责人决定,专断性非常的强。其次,我国企业集团现阶段对财务的控制大多只流于形式,效率不高,其表现为过度对财务进行分权,没有对财务分权过程进行监督;对资金的管理力度不强,没有控制资金流向;企业集团没有健全的财务约束制度,一切决策都由负责人决定,但是负责人和出资者有着不同的追求目标,通常情况下负责人所做决定与出资者的需要不符,这样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很多影响。这也是必须建立财务管理机制的根本原因。

企业财务管理机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集团可以根据经营环境调整财务管理机制,创新财务管理体制,促使企业管理效益提升,改变管理职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1)对企业集团内部加强控制。

及时解决企业集团发生的风险,对企业目前的状况进行分析,明确不确定因素,及时识别潜藏的风险和问题,应用一切手段对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尽可能将公司风险降到最小。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实施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对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在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还可以实施财务运营控制,授权控制、考核控制等。

(2)有机结合财务分权和集权。

对财务分权和集权间的关系进行有效调节,在调动公司成员积极性的基础上,还不能阻碍企业集团整体策略的实施,使财务管理效率不断的提升。参照企业集团的发展策略的实际要求,确定权利的具体分配模式,对核心业务进行有效管控,针对一些普通业务可以对其进行分权处理,使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更具灵活性,增强企业的执行力度,改变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机制,减少运营成本,使企业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信息。

财务管理信息是现代化信息的`产物,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企业发展瓶颈现象及时解决,同时有效的处理了传统财务中不能解决的应用问题。通过与采购和生产过程的连接,对财务数据进行及时传输,可以在事前和事中进行监督,可以随时察觉生成中出现的问题,有效的解决财务风险。信息使用者还可以对财务控制系统进行利用,了解最新财务信息,避免发生决策风险,及时处理潜藏风险。在企业集团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应用财务分析,使其实现科学管理的作用。

(4)加强预算管理的力度。

企业集团应该有效的结合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将预算的约束能力充分发挥。对集团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分层预算管理体系,认真编制集团的预算报表,同时根据具体结果调整预算。要将责任分工落实,进行分层考核,确保预算和考核的真实。要在企业内部分别建立预算部门和考核部门,保证独立考核。建立的考核标准要科学,不但要突出重点,也要全面详细,根据其重要程度分为月、季、年三种预算考核方式。在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有机的结合预算管理,提高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5)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信息化财务管理体系。

还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起集团财务管理相关的软件系统,进一步开发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财务平台,对财务数据进行实时对接。对财务的预测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促使财务信息更加的准确、可靠,建立全方位的财务控制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内容,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避免财务风险影响到企业生产,进而推动企业集团健康的发展。

四、结语。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一个创新的系统工程,主要关系到企业集团的结构组织、生产经营等方面。企业集团要对实际发展状况进行考虑,有计划的改革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使企业集团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增强对财务的管理力度,使企业集团能够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集团持续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非公有制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式探索论文

一、电子商务引起集中式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系统通过internet将销售和客户之间的服务信息进行传递的电子服务形式。电子商务的开展使得企业经营中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这样,企业经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其他各种虚拟企业,其业务也是分布在全球各地。而企业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可以利用电子商务中的互联网络技术基础随时随地将企业全球的信息置于掌握之中,从而为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在集中式的财务管理方式下,企业总部可以利用网络财务系统对所有分支机构实现集中记账、集中资金调配。企业最高决策层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实时查询到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信息和财务状况,有效监督本企业和客户及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劳动力、资金成本;另外,由于获得信息也较容易,因此信息成本也比较低廉。

二、电子商务引起动态财务管理。

在传统商务运作模式下,企业所进行的财务管理是一种静态财务管理,管理的依据是事后反映的静态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资料。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网络技术可以动态地跟踪企业每一项经济活动,缩小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概念,会计核算由传统的事后静态核算转变成为事中的实时动态核算,从而使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能够立刻反映为经过处理的会计信息,由此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价值。

生成的财务会计信息包括有各种反映企业经营和资金状况的动态财务报表及其财务报告。如果与网上银行连接还可以随时查询企业最新银行资金信息。这些动态财务会计信息的即时生成,导致了电子商务环境下财务管理从静态向动态的转变。在动态财务管理方式下,企业财务管理者可以随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决策,从而将企业财务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电子商务引起在线财务管理。

在电子商务运行模式下,每个财务管理人员将不再面对算盘、计算器和纸张的账本,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就是他们的工作台,所有的工作均可在这个工作台上完成,即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动态财务会计信息,在网上及时地作出反应,部署经营活动和作出财务安排,从而实现在线财务管理。例如,如果电子商务系统和网上银行相连接,则财务管理人员可以实现在线资金调度、异地转账等功能;如果和证券公司、外汇交易机构相连接,则可以实现在线证券投资、在线外汇买卖等功能。此外,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各种财务审批可全部在网上在线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实现在线更新;财务管理人员既可以在网上在线查询各种法规政策,也可以利用网上的教育系统实现在线学习新的财务知识及新的财经法规。

四、电子商务引起协同化财务管理。

协同化财务管理是指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与业务活动的协同处理。协同化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所追求的一个目标。电子商务的开展和广泛运用使得协同化财务管理成为可能。具体来说,协同化财务管理包括企业内部业务的协同、企业与供应链的协同及企业与社会部门的协同三个方面。

企业内部业务协同指对企业全程业务的协同,包括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网上服务、网上考勤等。企业与供应链的协同如网上询价、网上催账等。企业与社会部门的协同如网上银行、网上保险、网上报税、网上报关等。在这些协同化财务管理系统中,一旦业务活动的产生伴随有财务信息,就必须将这些信息及时地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业务系统,保证财务业务的协同处理并生成各种管理信息。这种协同化财务管理方式能够消除财务与业务活动运作上的时间差,从根本上改变财务与业务互不对称的滞后现状,使企业的财务资源配置和业务运作协调同步,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五、电子商务引起外部化财务管理。

在电子商务开展以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关注整合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即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在于本企业内部的所有财务资源。如何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财务资源,使之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这是传统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而在网络经济中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经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客户、供应商和行业经济、区域经济甚至全球经济的变化。企业在网上的财务活动日益增多,例如网上定购、网上销售、网上结算、网上理财、网上证券投资及网上外汇买卖等。这些网上财务活动的开展拓展了财务管理的空间。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再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这是因为一项财务活动的开展及完成要涉及到多种外部财务资源。财务管理人员将更多地关注整合企业外部财务资源,从而实现财务决策最优化,这即是外部化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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