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汇总14篇)

时间:2023-12-16 21:54:33 作者:薇儿

学校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师生之间互相关心、鼓励,共同成长。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推荐了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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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五条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六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是xxxx公司(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学校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xxxxxxxx.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

第十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培训,培训层次为x级。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十三条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以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届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下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二条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

(六)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

第二十三条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法定代表。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校长)xxxx。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

第二十八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五章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条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到省民政厅进行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办理注销手续,自省民政厅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学校献计献策,共谋学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要求,指导帮助教职工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学校工会应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三、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要通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教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会有权协调学校的举办者、办学者进行纠正。

四、学校要以加强师德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职工自我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树立忠于职守、勤奋努力的敬业精神。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六条办学类型:(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七条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资产与经费。

第七条学校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举办(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组织。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二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七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核准。

第十九条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六条办学类型:(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七条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资产与经费。

第七条学校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举办(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组织。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二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七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核准。

第十九条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

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各教办发《xxx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办学,遵守法规政策。

文化艺术学校成立于xx年,是由xx区教育局的审批的民办培训学校,在办学校工作中,我们遵循“以诚待人、凭智治校理念,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市教育、区教育局有关民办教育的各项规定,没有出现违规办学情况,在市区相关评比中多次受到好评。

二、合理布局,不断扩大办学规模。

我校由办学之初的英语辅导逐步扩展为以英语为主,作文、书法为辅的相对综合办学机构,目前,有学生500多人,由于人数的增多,我校已租用两处办学场地,共有12个教室。办学硬件不断改善,在安全防火等方面均符合要求。

三、不断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为使我校学生有相对舒适的教学环境,我校组织教职工,美化教学环境,达到让每面墙都会说话,利用卡通人物形象装饰走廊、教室。用想象生动的美术语言,影响和教育学生。

为增强教学效果,我们还投重资为教室安装多媒体教学设备,使每节课都能使用投影机、大屏幕,让教学效果更为直观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效果。

四、人文关怀,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为创办特色民办教育学校,我校从成立之初就秉承人文关怀理念,让学生和家长时时感受到学校的关心。

一是及时为有特殊情况缺课的学生进行补课。

二是设立教材班,为学生无偿补课。

三是对因故退学学生及时退费,几年来,从没有因为缴费、退费等问题与家长发生冲突。

五、职责明晰,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也得到不断加强,目前已形成一支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的教师队伍,管理能力强,分工细致,尽职尽责是我校教师队伍的特色,秉承教学工作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的红红火火,各项规章制度也得到了很好的完善。

六、强化教研,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我校针对民办培训学校教师队伍不断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选取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教研培训形式,使教师的教学能力、师风等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具体工作中:

一是树立教师先育人,再教学的理念,再教师选聘工作中,重点考察教师的师德和对学生的爱心,对于那些虽自我能力强的但心高浮躁的,坚决不选,缺少耐心和热情的坚决不选,较好地把好入口关。

二是坚持先听课,再上讲台的做法,新入职的教师必须有一个月左右的听课实习时间,对教材和学生相对熟悉后,才可上课。

三是听课评课制度。用录像机先把教师的课录下来,集中教师共同观看,查找优缺点,不断改进和提高。

四是过课,说课制度,新任教师在上课前,先组织教师进行说课,在说课过关后方可上讲台。

五是多种措施确保每一节课达到学生和家长都满意的效果,走出,请进来,选择教师分批、分期、长期进行学习,并重金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到我校培训。

七、科学选材,突出学习的实际效果。

教材的选择,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为此,我校在长期实践,多方学习的基础上科学的选取适合学生特点的教材。

英语选取了“百思迪威”少儿英语教材,新金牌概念,新概念教材三种教材适应不同学生的需求,作文学科选择了全国著名的《小桔灯》作文培训教材,书法引进九宫格快速书写教学法,数学思维训练习从学校实际出发选取了北京卓越教育的趣味训练,科学适用的选择增进了学习效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共同推进招生、教学工作,和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制定员工手册,请大家自觉遵守。

1、办公室人员应按上、下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接待、招生咨询、解释工作。

5、对来客热情、礼貌文明;

7、提供相关的资料夹、教材等给学员看;

8、带学员参观教室、机房时,注意一般让学员在门口看,不要进入,以防影响教学工作;

9、负责接听电话、电话通知学员及其它通知工作;

12、电话通知学员,应简洁、明了、及时;

14、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如传真纸、复印纸、粉笔等,实报实销;

15、负责办公室、教室、财产安全,注意关好窗户、锁好门;

16、负责办公室招生、收费、建档工作,应按工作流程,严格有序的做好;

17、负责专兼职员工的考勤工作、应按照上、下班时间严格考勤;

18、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由教务处因工作安排的事务;

19、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5、教师应督促学生离开教室、机房时,摆好桌椅,关掉计算机,带走自己的废弃物;

6、机房值日教师负责当班机房安全,锁门,卫生清扫和卫生监督;

8、对学生提出的教学意见、建议,应积极思考,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力求教得更好;

11、机房维护教师负责机房日常安全运转维护,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费用实报实销;

12、计算机房教师在教务处指导安排下协调好所负责学员的.机位安排;

13、服从学校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依据中心各项目开班情况统筹安排机房电脑设备;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导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机房财产管理,具体与中心签订财产责任保xx书;

4、协助中心行政办公室处理上机学员有关其它事项(如结业xx办理,学员xx书发放等)。

5、及时处理机房突发事件,如有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建议解决办法;

6、负责机房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1、负责日常教务工作的安排、跟进;

2、负责编制课表,安排教师上课;

3、负责教师的聘任考核、检查、监督;

4、协助教务处主任,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

5、负责日常文件的起草工作;

6、教务主任不在时,履行教务主任的职责;

7、协助教务主任搞好招生工作;

8、负责解决办公室未能解决的学员投诉问题;

9、处理在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

10、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全盘负责培训业务的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运转,监督各项制度实施;

3、负责人员的任免,xx制度的制订(须报主任备案);

4、负责招生、教学情况的跟进、监督;

5、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目标的实施;

6、及时处理培训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7、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8、协调与培训工作有关的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保障工作顺利运转。

1、监督机制原则上实行xx集中制,即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提醒,对提醒不加改进的,可报告主管,主管人员将作好详细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对处罚持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交主管,后由员工会议或校长仲裁裁决:。

2、监督机制分为教学管理、行为规范、学员管理三个方面,条款如下:教学管理。

a、未按时交课务资料或未完成备课的,未认真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的;

b、言行不利于招生教学工作的;

c、上课期间机房事故未作记录处理,以至找不到计算机故障的直接责任人;

d、计算机房因教师安排学员机位不妥而造成的用机混乱。

e、下课后,上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安全关机;行为规范。

a、上班迟到达十五分钟,未经允许提前下班,上班期间未请假离开达半小时;

b、仪容议表及谈吐不符合教师形象;

c、值日期间,门、窗、电源未关,引起事故或失盗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d、学生三次以上投诉相同或相似的一件事的;

e、与学生在办公室、教室、机房闲聊、乱吵,影响办公教学的;

f、值日期间未做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机房、地面,桌面脏乱;

学员管理。

a、学生未经许可,拆装或掉换电脑,上课教师和值班教师未加以制止的;

c、学生在学习、宿舍、办公场所聚众玩游戏、打牌,当班及值日教师未加以制止的;上述条款教职工若违反其中每项三条或每条三次取消当月该项奖金,违反每项三条以上或每条三次以上的将根据相应的情况予以处罚。

实行奖金制,具体条款如下:。

1、一个月无缺勤、迟到、早退记录,仪容议表及谈吐符合教师形象的予以奖励100元;

3、提出合理化书面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明显效果的予以奖励。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管理的监督。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五、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7。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制度

1、按时作息。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坚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午时放学后),周四午时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扫除,值日教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教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坚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坚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景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景,发现问题要及时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坚持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巢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本事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本事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研究学生年龄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噪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俭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民办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中心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中心经营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中心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全体正式员工。

1、中心各部门均实行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设防火防盗责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盗责任人由校长,及各部门防火防盗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承担责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2、各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3、各室设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4、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6、中心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7、中心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中心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8、要经常检查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物资、设备,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员下班后,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11、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备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员工丢失钥匙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禁卡需要通过专人设置备案。

12、在集中学习或开会、休息时要锁门,防止发生被盗。

13、晚班人员要做好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14、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活动,抓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和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8、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10、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11、为保护中心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10、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1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4、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15、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17、员工盗窃中心财物,依据中心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民办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了安全的学校任何优秀的`工作都无从谈起,为了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长。

副校长。

教务处。

学生。

德育处。

学生。

总务处。

校办。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室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落实,德育处配合,具体分工为:总务处负责学校门卫、食堂、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完善每月检查制度;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含假期管理,教师安全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做好每学期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每学期做好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纳入师德考核。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地址:xx。

第三条。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发展所需的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

首届培训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董事长法人担任,董事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设秘书一人。

第七条。

董事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或者其代表、培训学校站长、培训学校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

董事会章程对培训学校股东、董事、监事、站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九条。

第十条。

培训学校享有股东资产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培训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培训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成立后,由培训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培训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培训学校申报注销,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

一、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干部疗养院、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面向社会培训,向上述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章。

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七、股权优先受让;

第十四条。

股东义务。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遵守董事会章程;

三、按约定时间、方式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他资额为限对培训学校承担责任;

四、培训学校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违约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

转让出资的条件。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的出资,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培训学校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站长、名誉站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培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培训学校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修改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培训学校形式、修改章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2/3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按其职权对其余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站长长负责制,股东成员不得干涉培训学校内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一、主持校务会;

二、主持培训学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培训学校工作;

四、对培训学校教职工实施奖惩;

五、聘任或解除教职员工。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收入归全体股东,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亦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对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不按照本章程以及全体股东的决议执行事务时,董事会有权更换培训学校站长。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被聘任的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如超越授权范围执行事务,或者故意造成重大过失,给培训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培训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

第三十条。

培训学校每年弥补亏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第三十一条。

培训学校合作或者分立,由培训学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培训学校增加资本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约定方式决定股东认缴的增资数额。

第八章。

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培训学校需要注销,由全体股东决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服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训学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地址:昆明。

第三条。

培训学校性质:培训学校为民营股份制独立法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四条。

培训学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及家政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规模: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为主,旨在通过面授形式助其在毕业前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了解本校的经营状况;

(三)有权查阅本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培训学校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举办者投入。

第八条。

培训职业及层次:

初、中两个等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的职业培训;

第九条。

培训学校的培训形式有:短期、中期培训;业余培训。

第十条。

培训学校主要面向全省招生,培训对象为养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一)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站长;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培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教育培训、教学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六)执行董事长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第十七条。

(一)举办者投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培训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九条。

对培训学校培训学员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的资产与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五章。

变更、终止及资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培训学校变更性事宜,须经董事会提出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一)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二)不可抗力迫使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五)自行解散的。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后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培训学校按法律程序完成终止清算后,向行政主管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并向民政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外,由董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事长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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