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技术的管理制度范文(15篇)

时间:2023-12-12 03:51:10 作者:FS文字使者

施工是指按照建设项目的设计规定,在工程地点建设临时或永久性设施的过程。如果你对施工过程还不太熟悉,可以参考下面的施工案例,了解一下实际操作。

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制度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1、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2)、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处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3)、各临床医技科室,按三甲审核标准,今年完成一般科室所承担所有项目,或完成重点科室要求的新技术项目1-2项。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更好地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和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作如下规定:

一、继续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重点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前期开发。市科技三项费用到年达到当年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2.0%。

二、建立市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与市科技进步资金合并使用)。主要用于: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启动资金;贷款贴息;对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从年起市政府连续三年出资,到年使该专项资金达到5000万元。各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参照办理。

三、自年至年,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免收购置生产用房的交易管理费,部分房产契税可作为政府的补贴返还;免征建设过程中的供水增容费;免收组建项目公司时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行政性收费(交中央和省部分除外)。

四、在我市注册的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上年为基数,其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自1999年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企业。

经认定的新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第一次销售之日起三年内,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视情由同级财政列支返还。其中,95%返还企业,5%纳入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集中使用。项目的转让收益,其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列收列支返还项目拥有者。

六、经市科技主管部门鉴定,在我市注册的企业自行开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材料、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药及生物工程、精细化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按80%的.比例返还。

七、高新技术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技术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进入成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年增幅在10%以上的,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所得税额。

八、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研机构和企业自行研制的新技术成果,其技术转让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上述技术成果转让的收入经审查,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九、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红利凡再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视同政府奖励,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返还房产税;所签订的技术合同返还印花税。

十一、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可对生产和科研设备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十二、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产业化投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35%。

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根据其实际贡献,可获得与之相应的股权收益,所占比例不受限制。凡属政府资助项目,从项目实施起三年内,可享受不低于6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后三年可享受不低于4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

成果实施转让,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

十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中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校、所股权的所得利润,享受校办企业的财税政策。

十四、市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人员在聘干、招工、毕业生分配、入户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

十五、简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一次审批多次有效。

十六、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设立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在市科技领导小组领导下,与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在我市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认定,凡经认定的项目,可享受本规定的有关政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认定。

企业对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奖励一定的企业股份。

企业可以从技术开发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对开拓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做出重大贡献的销售人员。

十七、对中央各部委、外省市和海外高科技人才,带高新技术成果来我市实施转化,给予特殊优惠。项目优先立项;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使用;政策从优兑现;退税比例优惠照顾(第五条规定的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改按60%比例返还企业,三税优惠部分改按100%返还企业)。

十八、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成果转化项目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由同级政府一次性奖励有功人员5万元;上缴税金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有功人员20万元。对于经济效益十分显著、贡献特别重大的有功人员可给予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十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是对技术活动和构成施工技术的各项要素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工作的总称。

1、保证施工过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次序进行。

2、通过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和技术素质,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最终达到高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

3、充分发挥施工中人员、材料、设备的潜力,针对工程特点和技术难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活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通过技术管理,积极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施工技术现代化。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地基与基础施工机械(以下简称桩机)由于体大沉重、装配复杂等特点,多数存放于露天地点;同时,地基基础施工现场自然条件恶劣,桩机设备工作环境很差,在其施工和停放期间面临磨损、锈蚀的多种威胁。为降低机械损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避免施工中发生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必须做好桩机设备保养和施工期间的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

根据各类型桩机施工方法、工艺及地基基础施工项目特点,其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主要涉及到机械装配拆缷、施工操作,两个方面的安全管理侧重点各有不同也相互关联。首先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对桩机进行基本管理和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标准,建立桩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其次,重点了解拟建项目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设施、邻近建筑等资料,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预案,坚持施工管理与安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管理。

1、装配前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掌握现场基本资料;有作业区周围竖立施工围栏和相关警示牌。

(2)合理确定桩机设备的停放位置。

根据现场情况,首先要远离河塘、泥浆坑、高压线、软弱土层、周围建筑物等;按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选择在第一根施工的桩位附近堆放停靠。

(3)清理装配现场障碍物、平整场地,必要时铺设垫块或枕木扩大桩机承托面积;大吨位(静力压)桩机停置场地平均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35kpa。

)检查设备配件、辅助施工设备是否齐全,如配重、导管、砼搅拌机、灰(泥)浆泵、电焊机、检测仪器等,施工前应按其相应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进行检查,其安放位置应方便施工管理。

(5)合理安排电气控制线路铺设位置和方向,尽量缩短桩机与配电(箱)柜之间的距离,减少线路功率损耗。一情况下,作业点(桩位)与电力供应点距离控制在200m内为宜,启动电压降不大于额定电压10%;夜间施工必须配置充足的、独立敷设线路的照明点位。

(6)非装配人员应远离设备装配现场。

2、机械部件装配检查。

根据不同类型桩机特点,按厂家说明书要求顺序装配,注重以下几点检查事项:。

(1)主要受力结构杆件及行走机构没有(焊缝)裂纹、扭曲变形、严重锈蚀等情况,如钻孔机导向槽变形影响桩身垂直度,振动类桩机立柱导轨变形影响振动锤滑行等。

(2)杆件、锤箱等各位置(高强)螺栓、法兰、销轴等紧固部(扣)件连接必须可靠紧密。

(3)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磨损严重的配件。

(4)钢丝绳没有断股、严重锈蚀磨损现象,保护油脂涂抺均匀;在吊钩、滑轮等部位应有可靠的防脱钩保险、防钢丝绳跳槽等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

(5)电流(压)表、油压表等控制仪表工作状态良好。

(6)电机、卷扬机等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完好无损。

(7)水油控制阀门、电气按钮开关密封良好、启动自如。

3、传动系统及油路、润滑检查。

桩机的传动系统由机械、液压动系统综合组成,完成机械杆件装配后,应重点检查传动系统及其润滑、油路工作及保护状况。

(4)检查油路管、接头管夹是否破损、松动、渗油、泄漏、密封件应完好;。

(5)液压泵、阀等元件清洁干净、固定牢靠,液压油经过严格过滤,其油粘度、清洁度正常。

4、电气控制线路检查。

(1)配置岗位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专人管理桩机施工电气控制系统,严格执行配电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经常巡视现场用电箱拒线路和控制开关,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修复。

(8)其他电气部件的绝缘、接触良好,联结牢固、线路通畅、控制电信号反映正确。

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相关工作流程操作,施工期间也应经常检查、观测其工作状态,并按组织设计确定的桩位顺序进行施工。开工前,技术人员应向全体(机组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技术交底,配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1、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施工,施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牢记桩机设备功能作用、技术指标、使用条件等内容,操作应准确平缓,严禁超负荷、机械带病及野蛮操作施工。

3、在正式施工前,应对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空负荷联合试运转查看,看各部件(位)动作是否正确平稳,无异常响声,控制仪表反映是否灵敏,电气线路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修复。

4、对施工可能造成邻近房屋开裂、管线断裂、漏水漏气、路基下沉等不良情况,应事先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备案。

6、桩位间移动时,不宜压在已经完工的桩(顶)位上,应远离其他施工机械,与高压线保持桩机安全距离(如6m以上);行走中保持设备垂直平稳,必要时铺垫枕木、填平坑凹地面、换填软弱土层、加设临时固定绳锁、清理行走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机架较高的振动类、搅拌类桩机移动时,必须采取防止倾覆的应急措施。

为保持设备平稳、保护液压系统不受冲击破坏,液压系统不能满行程操作。

7、遇地层阻力较大时,注意观察电流值指标或减慢沉桩(成孔)速度,或停机处理后再施工,避免电动机超功率工作烧毁保险丝或电机;遇地层阻力突然降低时(如洞穴),应停机待查。

8、施工中发现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施工及检修时,打桩锤下、起吊机下严禁站人;已经完工的桩孔应加警示标志,必要时(大孔径桩)加盖板防止人员坠落。

9、遇雷雨、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必须采取加设缆风绳、放倒机架等措施停稳桩机、关闭电气控制开关,防止倾覆。

10、施工中遇停电、操作失控等紧急情况,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设备倒塌并及时切断电源开关;休息或作业结束时应停稳桩机,落下桩锤,切断电源。

11、密切关注电动机、液压油缸、轴承等重要部位的温度变化。

14、桩机施工有几种常见的机械动作如吊桩(钢筋笼)、起吊锤、回转、行走、沉孔、压桩等,不宜同时进行2种及以上的机械动作。

15、大修完或新购买的桩机第一次施工时,在其走(磨)合期内应逐渐平衡加载,禁止满负荷运转;为保护设备,在走(磨)合期满后,也不宜满负荷运转。

16、对基坑支护、建筑物移位等综合性较强的复杂地基基础施工项目,必须按国家技术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安全防护验算,报请当地主管部门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时,还应配合其验算审定的结论开展桩机设备及施工的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

17、退场拆缷检查。

完成施工任务的桩机设备,多数类型设备需在退场前进行拆缷以便分部转运,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准备工作:。

(1)平整场地、清理障碍物,便于拖动车辆安全进出、起吊设备顺利停靠;。

(3)按厂家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规定顺序,制定拆缷具体步骤;。

(4)做好拆缷人员安全防护交底工作,无关人员应远离拆缷现场。

(5)拆缷、吊运中应注意保护桩机设备中的重要部件,严禁野蛮操作损坏设备。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规进行处罚。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城市建筑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施工技术管理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承包合同。

2、负责做好项目人员的思想工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3、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组织单位工程或专业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协调总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办理工程变更的技术经济签证,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中向建设单位联系收取工程价款事宜,组织项目进行成本投入产出的核算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及技术管理,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坚持文明施工。

6、制定本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班组建设。

1、按照规范、规程,对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全面负责,是质量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公司及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例会制度,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工作,处理各种技术质量问题。

4、主持编制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主持图纸会审,做好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

5、制定推广新技术,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参加项目经济活动分析,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负责项目内业技术管理及质量、安全、试验、计量测量部门工作,确保项目技术、质量、效益指标的完成。

7、协助主办工长抓好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达到工程验收一次合格。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计划落实,并在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方面负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使生产顺利进行。

2、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设计图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搞好、材料机具设备的合理安排和使用,杜绝返工、浪费,保证工程质量,合同工期的实现,提高工程综合经济效益。

3、搞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火灾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坚持三检制度,严格计量工作,负责测量放线的复核工作,坚持按规定填写施工日志。

1、钢筋工长:。

(1)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规程施工;。

(2)结合施工图进行不同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好交接手续;。

(3)保管好钢筋工程经济技术资料送交内业归档;。

(4)搞好钢筋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木作工长:。

(3)负责现场木作施工。督促班且按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施工;。

(4)做好原始资料积累;。

(5)根据项目经理部进度计划下达施工任务;。

(6)抓好班组建设及文明施工。

3、砼工长:。

(1)负责本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并对砼施工前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2)参与砼方案的编制,严格按方案施工;。

(3)对各班组进行分段分层的技术安全交底,督促班组实施工作计划;。

(4)负责办好砼浇筑许可证,并交内业归档;。

(5)加强对班组的管理工作,尽量不出现质量事故,如出现质量事故应追查,总结并及时处理。

4、装饰工长:。

(1)认真熟悉图纸,按图施工,施工前认真编制施工工艺卡。

(2)根据工艺卡,向班组下达样板计划,负责督促检查装饰质量。

(3)负责协调各分项装饰的工序调配。

5、内业技术员职责:。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写施工方案。

(2)参与质量创优及检查、收集、整理与传递技术资料。

6、质安员职责:。

(1)执行材料、设备、工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对检验产品负直接责任。

(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4、根据项目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6、负责改革和推广新技术;。

7、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审图,参加图纸会审,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施工方案;。

8、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评定,并负责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情况和进行验证;。

9、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建档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图纸;。

10、负责项目部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本项目部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2、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

13、负责在工程施工中的原始资料、文件的积累。

责任人:。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体系,使工程资料真实、有效、及时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技术资料的严格控制管理,有效加强工程质量的动态管理,为工程竣工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项目部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资料管理负责制,并逐级配备资料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建立技术资料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各施工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级技术资料员必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保证资料管理体系的运行正常和规范。

3、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制订技术资料检查计划,进行资料管理检查,检查资料归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并限期整改。

4、施工技术资料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按专业系统归类。杜绝拖欠补做、涂改、伪造。施工所需质量保证资料如:原材及构配件检验资料、砂浆和砼配比单等必须在施工前提供,经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准存档。资料员向作业队按施工进度书面通知该项工程应汇集的技术资料内容、要求、归档时间等,作业队按要求及时送交项目部。

5、资料收集整理由技术人员和资料员共同进行,所有资料的编写要字体整齐、规范,不得写草字、不规范简体字,要用碳素笔书写,作到内容齐全,指标数据清楚,签字盖章清楚有效,日期与实际吻合。所有资料要使用专用文件夹、文件盒、文件柜妥善保管,其他人员不准擅动。资料借阅要登记、签字,用毕归还,防止保管不善丢失、破损、腐蚀。

6、按照竣工资料编制管理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文明。

3.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道路要畅通,不得尘土飞扬。

4.各种材料及构配件按要求,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保管,使用方便。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干活脚下清、活完料净,施工垃圾和洒漏的砼要及时清理。

6.现场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7.建筑物内外,禁止随地大小便,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七条: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八条: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十条: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安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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