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优质17篇)

时间:2023-12-02 08:49:07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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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快解决我县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好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作用,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完善各种环境保护机制,加快补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三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收储、运、处模式,存放、清运、处理网点健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域采取不同的收集和处理模式(如:改厕、建立化粪池、沼气池及集中污水处理厂等),开展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处理率达到65%及以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全面落实县畜牧养殖规划要求,推行规模化养殖,逐步取消分散和小散型养殖,提升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建立以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治理体系,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及以上,基本降低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畜禽养殖污染风险。“三提升”,即提升农村环境优美度、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通过治理,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机制体制基本形成,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1.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管理水平。将辖区内已建立的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按农村安全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划定的成果表和图整理成册,形成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管理“一张图”并公示,信息共享。全面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有条件的乡村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物理或生物隔离防护设施,对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巡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规划,开展全面评估,集中统筹项目资金,全方位重点解决一批农村安全饮用水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自来水入户率,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能力,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水利局)

3.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推进主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一源一策”管理,定期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的检测。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按要求配备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原则上每季度监测一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企业(小散乱企业)、农药化肥等农村面源污染等进行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开展水源地生态修复,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构,明确专人,确立管理制度,处理水源地日常事务,分轻重缓急存档上报处理,确保供水设备运行正常,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良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1.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巩固北京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的乡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成果,坚持“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不断更新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设备,优化县级垃圾处理厂消纳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各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设备,场地消纳能力。加快静脉产业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年底投入运行,全面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2.突出重点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结合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千村治理、万村整治”的目标要求,加大对“四边一区一点”排查整治(四边即村边、路边、河(坑塘)边、地(坡)边,一区即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点即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的行政村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对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视举报问题大小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及露天焚烧垃圾行为。3.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置扩大保洁员队伍,落实保洁员工作职责,提高保洁频次,做到四边垃圾日产日清,基本实现农村卫生保洁全域化、长效化、一体化。4.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偏远山区运用新型环保设备就地处理垃圾。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对污水处理设施(备)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要逐一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和运维机制,尽快实现长期稳定正常运行。鼓励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四)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推进养殖产业生产清洁化和模式生态化。严格按照《**县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政办(2020)6号)要求,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发展绿色养殖。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科学确定禁养区以外区域的养殖总量,并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畜禽养殖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排放应达到国家和我省要求。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2020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点)有效整治,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县畜牧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财政局)。

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执行环评报告书制度,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制度,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其他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分局、县畜牧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四、保障措施。

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整治工程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并加强督查督办加快治理本区域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大安全。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地位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经济政策。建立政府投入、群众自筹、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通过资金整合,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县财政部门结合县生态大保护要求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运行需求,加大财政预算投入,确保已建污染运行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乡打包或者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按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有机肥厂、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第三方处理机构等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享受农业用电价格。各乡(镇)、办事处要在管好用好奖补资金的同时,乡级财政也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别要不断提高农村保洁员工资报酬,稳定保洁队伍,及各类治理设施的更新。同时要打好“乡情牌”,创新投融资形式,引导社会团体、成功人士、先富群体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导问效。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结合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相关县直单位应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管理机制、培训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有序、指导有方、效果明显。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加强督促、协调和指导,每月调度各乡镇、办事处、相关县直部门重点工作、项目实施、环境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及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经验推广会等,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酌情实施通报批评,提请公开约谈,挂牌督办等,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

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农村大喇叭、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宣传工具方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及村庄内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点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提倡节约用水、垃圾分类规范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存量努力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为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河流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入河(海)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全市15条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及入海排污口(河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治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属地负责的法律责任,对未合规设置及超标准排放的排污口进行集中规范整治,控制陆源污染源,有效遏制入河(海)排污口排放污染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流域、海域水环境安全,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专项整治工作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两个阶段。各属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工作要拉网式进行,整治工作要切合实际逐个制定方案。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底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街道负责辖区内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自己职责开展专项排查。对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各排污口的名称编号、位置、类型、排污形式、污水来源(入管网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污口设置及审批单位、排放去向等,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档案,并将排污口基础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东村河五间屋大桥以下到入海口排查工作由住建局负责,东村河五间屋大桥以上排查整治工作由属地负责。

(二)清理整治阶段(9月底前完成)。

排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下达整治名单,针对工业企业、饮食服务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源,逐一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从源头截断污染源,分别采取保留、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对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规范。

1、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排污口。禁止违法新改扩建排污口,对未经水利部门审核批准的入河排污口和未经环保、海洋渔业、海事及城市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入海排污口依法强制予以取缔封堵,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扎实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已废弃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对距离较近的排污口进行合并,对建设不规范的排污口进行改建,具备条件的排污口设立标志、建设规范化取样口。清除排污口淤泥、垃圾等倾倒污、沉积物,改善排污口周边环境。对于排污口周边由于污水长期积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立即停止排污行为,采取污水截流、拦蓄、转运处理等方式进行应急处置,生态整治完成后恢复排水。

3、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禁工业废水直排入河、入海,对治污设施未稳定运行造成超标排污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对未经许可排污及通过高压灌注、暗管、渗井、深坑、坑塘、废弃地偷排漏排生产废水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生活源污染负荷。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纳污管网建设,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彻底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减少生活污染排污总量。

(一)强化整治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各镇区街道及环保、水利、海洋与渔业、住建、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坚持一个排污口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职责、整治要求及时限。

(二)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建立排污口整治工作管理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排查结果和整治情况负责。各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要把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体系。

(三)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河道岸线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开展水利、环保、住建、海洋、公安等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私设排污口、乱排污水等行为。确保排污口管理到位、污水排放监督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局负责日常工作的跟踪督查,环保局负责对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各镇区街道、水利局、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于8月30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排查结果(经排查无排污口的需报书面情况说明)至市环保局,一并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整治名单,9月10日前上报整治方案至市环保局。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后,于10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验收后,总结上报烟台市环保局,烟台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和验收,对于进展迟缓、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追责。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全面开展辖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查清查实,不留死角,通过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治污染反弹,保障我区环境安全。

成立区环保局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由区环保局局长邓烽任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谢军、区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费正斌任副组长,各镇街分管环保工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一)排查实施阶段(5月2日至5月21日)。

各镇街应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建立台账,5月15日前上报排查台账和整治工作方案,区环保局形成全区整治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议后送市环保局备案。区环保局分四个片区进行督导,各镇街排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各片区联络人进行联系。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镇街对发现的纳污坑塘问题,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要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针对重大问题由区环保局统计汇总后报请区政府专题研究。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问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整治完成后各镇街要及时报我局销号,整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长效机制(11月1日至长期)。

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区环保局分四个组对各个镇街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综合督查,各镇街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纳污坑塘巡查检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防止纳污坑塘污染死灰复燃。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不留死角。对排查整治工作懈怠、弄虚作假、无故拖延的,将报请区级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违法者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积极支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

(三)严格时限,及时上报。

各镇街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时限、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时限、整治完成时限,并按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为发挥农村坑塘的功能作用和综合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坑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农村坑塘具有调节水源、防涝抗旱、保障用水、美化环境、发展经济等重要功能作用,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我县部分农村坑塘由于缺乏管理、长期失修,存在数量减少、功能衰减、环境恶化、污染严重、水质较差等突出问题,亟需治理。开展农村坑塘整治,实施清淤疏浚,能够在雨期蓄水防涝,还能够为农业抗旱应急提供备用水源。开展农村坑塘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坑塘整治,利用整治的坑塘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助力群众增收。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四水同治”治水新思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对全县农村坑塘存在的损毁、废弃、污染、淤积、干涸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恢复功能作用,发挥应有效益,构建“来水能引、降水能蓄、沥水能排、旱涝能调”的农村水网格局和“水清岸绿、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水和谐”的农村水文景观,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增强乡村振兴支撑。

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424座坑塘的整治任务。其中:20xx年,结合培育稻虾混养扶贫产业,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型坑塘作为试点先行整治,培育典型,积累经验,确保全年完成50%以上坑塘的整治任务。20xx年,以争取水生态建设项目为突破口,以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整治一批生活型坑塘,确保100%完成坑塘整治任务。20xx年,查漏补缺、完善提升、验收总结。

(一)整治标准。

1.治理规模。

库容在500立方米-10万立方米之间。

2.治理标准。

按坑塘功能,分为三种类型:生活型、生产型、生产生活型。

(1)生活型坑塘:位于村庄内部或村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达到无垃圾、无污染、无异味,水体干净标准,并通过合理配植水生植物,实施坡岸生态绿化,配置休闲步道及娱乐设施,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确保岸坡稳定、沟渠联通、进出口设施完善,满足防洪除涝和景观水深要求。

(2)生产型坑塘:远离村庄、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坑塘,达到无垃圾、无污染、无异味,水体干净、岸坡整齐、绿植搭配、环境整洁的基本标准,并保持雨季调水蓄水的原有功能,确保岸坡稳定、沟渠联通、进出口设施完善,满足防洪除涝和蓄水水深要求。

(3)生产生活型坑塘:在满足生产型坑塘整治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植水生植物、实施生态绿化和湿地净化,配置步道及休闲娱乐设施,打造环境优美的人文景观和休憩场所。

(二)主要措施。

1.清除垃圾。

对所有坑塘沟渠内的生活杂物、填埋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周边科学布设垃圾收集设施,落实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制度,截断污染源,加强对坑塘水系的管护,确保清除后不再堆放垃圾。

2.疏浚沟渠。

对坑塘及其连通沟渠的淤积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保水流畅通。清理后的淤泥按指定位置堆放,并覆土植草进行绿化。清淤后坑塘蓄水深度原则上不小于1.5米。

3.整修岸坡。

对坑塘岸坡进行整修,确保边坡稳定、岸线平顺。在现状岸坡基础上,按照坡比1:1.5-1:2原则整修,常水位以下可采用砌石岸坡、卵石岸坡、水生植物护坡等方式整修,常水位以上采取植草护坡的方式整修。

4.加固进出口设施。

对坑塘进出水沟渠上损毁的桥、闸、涵及进出水管道设施进行维修或拆除重建,确保进出水畅通;对在河沟道上修建的小型堰坝坝体进行安全分析和除险加固,确保坝体安全运行。

5.建设水生湿地。

在坑塘进水侧利用现状洼地建设净水湿地,种植芦苇、菖蒲、马蹄莲、金钱草、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对来水进行净化处理;在坑塘周边利用道路边沟种植植物,形成净化面源污染的截留沟,对汇水进行净化。

6.提升整体景观。

对位于村内或村旁的坑塘,岸坡以生态护坡为主,坑塘内可种植具有观赏性和净化水质能力的水生植物,岸边种植本地适生的垂柳、竹子、黄杨、石楠等绿色植物,沿岸因村制宜修建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廊道、休闲型栈道、鲜花格栅和休闲娱乐广场等,使其具备景观和休闲娱乐功能。

(三)管理办法。

坑塘整治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移交。各乡镇应对坑塘建档立卡、定位、编号,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落实后期管理维护费用,将坑塘管理纳入“河长制”体系,实行“塘长制”,确保坑塘产权明晰、管护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淅川县“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坑塘整治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推进落实,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的坑塘整治工作,确保夯实领导、压实责任。

(二)制定方案,科学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坑塘整治实施方案,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建立统一台账,倒排整治工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三)多元投资,保障需要。要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农水重点县、农综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涉水涉农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采取金融信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捐助、债券融资、股份合作、大户承包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投资,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县财政按照每整治1座坑塘奖励2000-10000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县乡两级要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坑塘日常维护。

(四)严格督查,兑现奖惩。县“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全面加强对各乡镇坑塘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排队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补助,同时优先考虑安排下一年度水利项目;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和4月28日《关于印发〈云南省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山州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全县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相关工作部署,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做好全县范围内纳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开展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一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消除一批环境安全隐患。通过认真排查,摸清现存纳污坑塘底数,找出污染物来源,制定科学整治方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排查。各股(室)、队(站)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内排放、倾倒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历史遗留的纳污坑塘进行全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现有监察手段和先进科技措施,对全县范围内各类纳污坑塘开展排查。突出重点行业检查,加大对畜禽养殖、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季节性生产等涉水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加强对无自然水体流经地区的监督检查,查清区域内污水排放去向,严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

(三)加大惩处力度,直接曝光典型违法问题。邀请媒体和公众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查处、直接在媒体曝光。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等各类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严肃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支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四)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纳污坑塘,根据污染程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时限,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综合整治。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3日)。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完成时限。

(三)综合整治阶段(6月1日—12月31日)。根据发现的问题开展综合整治,每月报送1期简报,12月2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成效到州环保局(各股室每两个月报一期简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环保局决定成立由张娅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砚山县环境监察队,办公室主任由邓兴祥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联动。各股(室)、队(站)加强联动,开展联合排查、联合取样,及时掌握排查发现的纳污坑塘内主要特征污染物,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立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区域、流域间协调联动,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跨区域、跨流域的纳污坑塘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会商处置。

(三)强化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12369”在当地媒体公布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公开环境问题查处信息。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增强环境监管公开度和透明度。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将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法,认真履职。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不力、隐瞒不报、消极应对、未按时上报情况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股室和人员责任,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为推进我县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出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依据《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做好农村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恢复农村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河湖坑塘中黑臭水体。结合我县实际,从沿线沿路等重点区域入手,逐步深入到自然庄,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农村河湖坑塘水体黑臭、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五清一改”,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对全县乡镇排查出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我县乡镇水污染总体得到消除,河湖坑塘水体水质正常、水生态良好。

20xx年3月7日——20xx年11月30日(整治阶段)。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验收阶段)。

1、清理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杜绝秋午二季秸秆禁烧后,秸秆被倾倒入河湖坑塘造成水污染,造成河湖坑塘水体黑臭。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进行逐河逐沟逐塘清理,不留死角。各乡镇在20xx年3月18日前制定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整治清单、达标期限等。

2、加强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各乡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要求配套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废水和废渣实现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畜禽养殖造成的水污染。对畜禽散养户要求污水不乱排。

3、进一步清理拦河渔网、围网、抬网、网箱养殖,加大排污口排查力度,杜绝乱设入河排污口。

4、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有序堆放,统一处理,禁止生活垃圾向河沟、塘坝内倾倒。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成立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镇河湖坑塘水体整治工作。乡镇两委按照包村分工,具体指导负责包片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县环保局、水利局、农委、畜牧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2)全面营造氛围。河湖坑塘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整治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党员干部要积极率先垂范,并要将工作动员到村里,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河湖坑塘整治战役。

(3)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在20xx年3月18日前将制定好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交到县水利局302室。为确保河湖坑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长效督查机制,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水利、农委、畜牧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最后的.验收。

(4)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乡镇要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对河湖坑塘环境污染实行有奖举报,强化群众监督,推动陈年垃圾集中清理和河道、沟渠、坑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的治理成果。

(5)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等媒体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做到基本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群众了解河道、沟渠、坑塘整治对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重要意义。

工商系统农村市场治理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切实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及《省工商系统20xx年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农资监管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市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为目标,全面切实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农村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全市工商系统要紧紧围绕当前农村市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通知》、《意见》和《方案》精神,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工作措施,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要认真做好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广告监管、涉农合同监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农村经纪人培育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服务等工作,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农村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责任单位:市局注册处、企业处、个私处、各直属局、分局)。

(二)强化食品安全,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审核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督农村食品、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市场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以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为重点,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设立商品质量警示牌、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责任单位:市局消保处、市场合同处、各直属局、分局)。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以化肥、农药、种子为重点,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强化经营资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业主管部门通报的有关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依法及时查处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各地在专项整治期间,要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局公平交易处、市场合同处、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

(四)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商广处、各直属局、分局)。

(五)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在一季度组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基础上,积极探索广告监管重心下移,推进长效管理。要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平台,强化对农村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广播电视农资广告的监测、巡查和监管,依法规范涉农广告发布内容,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化肥、农药、种子、农机等农资商品广告;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的虚假违法加工承揽、种植、养殖类广告;严厉查处面向农村农民、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严厉查处影响和危害农村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局商广处、各直属局、分局)。

(六)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和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集市和诚信市场活动。督促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义务,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水果、蔬菜和禽畜肉类市场与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一体化供销体系,依法检查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农村商品经营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年内实现乡镇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村基层涉农合同指导站建设,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等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树立示范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红盾护农服务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依法做好农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禽畜产品市场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处置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局市场合同处、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

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6个月,从20xx年5月至10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至15日)。各直属局、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各直属局、分局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的重点开展全面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8日)。各直属局、分局要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由市局市场合同处汇总后上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要明确职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直属局、分局市场合同(监管)科要积极做好牵头工作,进一步完善与涉及注册、消保、公平交易、企业、个私、商标、广告等工作部门的协作配合,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合作以及和相关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继续强化监管执法过程中的信息通报和工作配合,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督导,狠抓检查落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深入农村市场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职责,适时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

(五)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对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发现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整治期间,市局将及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各地落实方案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各直属局、分局请于10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及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市局市场合同处。专项整治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美丽乡村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启动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治理任务,特制订《区水利局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紧紧围绕“一村翠绿、一塘清水、一处广场、一院清洁”的“四个一”目标,实施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恢复农村坑塘自然生态面貌,初步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20xx年,对全区新增生态文明村内的坑塘进行有效治理,通过疏通水系、清淤扩容、美化绿化等措施,恢复农村坑塘美化环境、调节水源、防涝抗旱、发展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因地下水位下降、水源补给条件差,常年干涸的坑塘,有条件的进行填埋,不具备条件的进行垃圾清理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水源补给条件好、常年蓄水的坑塘,重点实施截断污染源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汛期降雨集中、其余时间蓄水匮乏的坑塘,重点实施疏通径流渠道、整治坑塘岸坡及绿化工程。

1、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充分发挥坑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村落。

2、坚持保护为主,整治结合。维护农村坑塘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满足居民基本水资源需求;以农村已有坑塘为基础,清洁整理,适度建设水景观,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坑塘建设应符合乡村整体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制定切实可行、适应长远发展的治理方案。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根据当地坑塘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条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分别建设环境整洁坑塘、生态文明坑塘和美丽乡村坑塘,全面推进农村坑塘整治工作。

1、垃圾清理及坑塘清淤。

清理坑塘内、边坡及堤岸处的.积蓄垃圾,清除有害水生植物、水体漂浮物;实施坑塘清淤,通过清淤扩容,容纳客水特别是汛期集中降水产生的地面径流,为农村生产提供水源。

2、疏通水系、改善水质。

截断进入坑塘的污染水源及通道;疏挖村内外引排水沟渠,拆除阻碍物,畅通径流渠道,为坑塘提供清洁水源;利用芦苇、菖蒲、水葱、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吸收水体中有机质和重金属,清除污染物、净化水体;利用鲫鱼、鳙鱼等水生生物去除多余营养物质,控制藻类生长,使水中悬浮物絮凝,水体清澈,实现“水清”的治理目标。

3、坑塘岸坡整治。

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适宜采取自然护坡的坑塘,放缓、平整坑塘边坡,平顺、丰富坑塘岸线,采用湿生植物、实木桩、抛石、石笼网箱等形式进行生态护坡;对于坑塘边坡因超挖等原因造成场地条件不允许的情况,采用砌石、预制混凝土植草砖、生态混凝土护岸等方式对岸坡适度硬质护砌,解决因村民坑塘内取土、村落侵占等原因造成的坑塘岸坡不自然、不美观、不安全的问题。

4、绿化工程。

在坑塘堤岸栽植垂柳等乡土绿化乔木,在岸边带形种植芦苇、在水中种植荷花等亲水植物,在坑塘边坡采取种植草皮或铺设柔性生态护坡等方式,实现“岸绿”的治理目标。

5、生态景观工程。

结合村庄布局,根据坑塘功能、面积,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设施等方式,适当构筑坑塘景观工程,达到“景美”的效果,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宜的休闲娱乐场所。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见的精神,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通过扩挖土方出售、坑塘承包经营、坑塘堤岸指数拍卖等方式置换建设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实体、个人捐助,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政策,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坑塘整治工程以乡镇为实施主体,村居为创建主体。20xx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各镇街水利站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农村坑塘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提高群众保护坑塘美化环境的意识,激发群众参与和支持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督导检查。区水利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工作推进组,负责坑塘整治工程督导、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坑塘整治工程时间节点及《济宁市坑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科学筹划建设项目工期安排,认真开展好全区农村坑塘整治工程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组采取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排名的工作制度,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对于每次督导检查及排名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4、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努力探索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新机制,为农村坑塘长期良性运行提供动力和活力。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整治后的坑塘实行租赁、拍卖、承包等方式委托经营,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农村坑塘形成自我维持、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xx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农村环保治理方案【】

按照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化保护和建设的专题调研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单位的耕地、农业发展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耕地情况。

今年全县完成播种面积451.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420.4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3.2%。粮食作物中玉米、高粱、谷子、绿豆等作物播种面积较大,分别为:163万亩、78万亩、48.7万亩和76.74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7.56万亩,占播种面积的6.1%,饲料作物面积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0.7%。今年我县将继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确定发展优质高蛋白大豆1000公顷、辣椒800公顷、棉花150公顷、甜玉米2000公顷、藜麦200公顷、脱毒马铃薯150、蒲公英60公顷。目前,各相关企业已与农户完成订单签订工作。

(二)化肥、农药、地膜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几年,我县一直积极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多种措施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保证农药、化肥施用量的负增长。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600吨、化肥施用量12万标吨,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500吨、化肥施用量10万标吨,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450吨、化肥施用量9.5万标吨。从总体来看,我县农药、化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虽地膜使用时会对环境造成些许影响,但我们已经采取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综合利用体制,成立了专门的公司将农膜回收综合利用,极大的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三)有机农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县已完成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面积为15079.7公顷,获证产品数量139个,其中:有机食品获证数量52个,面积3573.7公顷;绿色食品获证数量7个,面积467公顷;无公害食品获证数量80个,面积11039公顷。获认证的农产品主要有绿豆、谷子、高粱、葵花、蔬菜、杂粮杂豆等,主要品牌有鹤香、嘉粒仓、希地、鹤裕天香等知名品牌。今年,我们继续整理上报蛤蟆泡渔业有限公司认证的白鲢鱼等5个绿色食品材料,认证面积3.3万亩。新认证县绿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小米、县科文生态养猪场绿色食品猪肉、县邓春林家庭农场白玉米糁、单氏米业有限公司绿豆、德源鑫米业制品有限公司玉米粉等19个绿色食品。新申报的是单氏米业有限公司的“弱碱小米”。

(四)有关法规执行情况。

紧紧围绕“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平安”这一主题,联合市种子管理站,从4月27日开始至5月4日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共深入苏公坨乡、八面乡、边昭镇、乌兰花镇等乡镇。入户10户,张贴条幅3条,发放《省种子管理总站致全省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庭院经济种植技术》《县农业综合执法队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30000份。宣传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农业技术人员105人次,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以及科学种田水平。期间累计接待咨询服务400多人次。支持鼓励诚信农资企业下乡进村设立经营网点,展销优质农资产品。展销种子等农资产品3500公斤,价值13万多元。组织举办全县农药经营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56学时,培训人员100人次。

一是废旧塑料回收难。农民不愿意将其收集,多数搂后放在田头路边,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就地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二是生产有机肥缺乏应有的奖励政策,替代化肥的产品少,减少化肥使用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是除草剂应用较为普遍。农民已经习惯于化学除草,减少农药还需出台奖励政策。四是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产量低,优质不优价,比较效益差,而且面积小,形成不了规模。五是农药瓶回收较困难,而且销毁更困难。六是执法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执法成本高。

一是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开发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对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获得名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力争使我县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30万吨。二是积极探索农膜回收方式。通过采取在地膜覆盖面积较大的乡镇设立废旧地膜回收站就近回收、大力推广机械回收残膜技术等多项措施,加大地膜回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减少废旧地膜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大力积造有机肥,鼓励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四是宣传教育群众尽量少用化学农药,选用生物农药和人工除草,减少对土壤和水的污染。五是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治理农村大操大办工作计划

接到市^v^下发的《xxx市^v^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x文物发[20xx]1号)文件后,管理处主任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具体事宜,对文物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管理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组员的安全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物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自查情况相关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总结及上报工作。

2、明确责任,全面细致排查。

一是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安全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岗位,保证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效,对检查不力、监管不严等原因造成文物安全事故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各类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库房、博物馆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文物、建筑物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

四是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对文物、博物馆周边进行严密监控,并准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器材,杜绝外部因素引发文物火灾事故,如有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是强化安全管理,为了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和防破坏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离岗。

一是文物保护经费短缺。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存在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的问题,使一些亟待修缮的文物不能及时得到保护、维修,对野外文物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

二是专业文物保护人员缺乏。目前岩画管理处的文物保护人员为全员兼任,专业保安仅有5人,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地位明显不符,应当加强专业培训,配备必要设备。

三是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经过自查发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进一步完善。已安装的消防器材不能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拜寺口双塔没有相应的避雷、防火设施。

1、成了文物安全领导小组。为保护管辖内的文物安全,我处成立了以xxx副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及岩画馆馆长为组员的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对所有文物进行大排查,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针对贺兰山口野外岩画和拜寺口双塔,成立了保护巡防队,每天对野外岩画和拜寺口双塔进行巡逻保护,防止盗挖现象发生。

2、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感,明确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文物安全保护措施,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文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xxxxxxxxx岩画保护条例》及《xxx市岩画保护条例》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4、在岩画馆增设消防设备及防盗措施(安装电子防盗门)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农村污水治理施工方案

1、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收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广泛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4、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各村应配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人员,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

县发改委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治理设施建设的土地报批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的相互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疏浚任务分配、业务指导和的实施。

农村社区治理活动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十九大精神溶入到社区科普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社区科普工作,努力增强新时期拉普工作的自觉性的责任感,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听取群众对科学知识了解的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转变工作作风,使科学知识的普及率得到加强,科普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成立科普领导小组,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的资源优质,成立了老年合唱队等几个业余文化团队,使科普意识渗透每家每户。同时,充分挖掘辖区内人才资源,将热心于社区科普工作的人员,聚集到社区科普人才资源库上来。到目前为止,已有10多人被吸收。此外,我们还根据社区的自身特点,实施科普工作信息化战略,在社区开通博客,在网上对居民进行科学知识普及和推广。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四联”机制,即科普教育联抓、科普活动联搞、科普设施联建、科普基地联办;定时定期传播科学知识。

二、以科技周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公众的参与是科普宣传的主体,今年,我们还将继续每月举办科普讲座、科普活动,满足人们对科学知识的求知心态。在-月份,我们将开展大型科普活动,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此次活动,并邀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为居民服务。我们还与共建单位联手,以文艺演出、盆景展览、手工制作、宣传画板展等形式,把科技周活动推向-。另外,我们还利用青少年节假日,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带领他们接近自然、拥抱自然,激发他们对科技,对自然想象力与动手能力,这样既拓宽了学生们的视野,又培养了他们热爱生活,创造未来的自信心。

三、抓示范、突特色,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在科普工作中,科普墙门、科普家庭的评选,使科普工作更加接近居民,接近人们的生活。今年,我们继续加大此次评选活动力度,树立典型在社区里推广,以点带面使社区科普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同时,加大社区各个阶层,对科学知识的学习兴趣,从文化、养生、环保、科技方面满足不同人员的要求。如我们制作了科普画板,放在居民的楼道上,使居民日日可以学到科学知识,并运用在日常生活中。

四、反对,崇高科学。

加大对伪科学,flg组织反对力度,我们利用社区已有的宣传阵地,组织居民观看碟片、宣传画等,使居民民自觉加入到反对,反对伪科学的队伍中来。同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跃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把社区的科普工作搞得更加有声有色,让的人加入到科普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学科学、信科学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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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方案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粤办函〔20xx〕285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长效监管。

——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压实建设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运维,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镇村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深圳市共有187个自然村(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范围;77个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分规划建设、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力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以20xx年为攻坚基准年,全力实现深圳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20xx—20xx年)。

20xx年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数量110个,其中包含纳入民生实事的42个自然村,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初步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8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

2.查漏补缺阶段(20xx-2024年)。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自然村反复排查生活污水收集情况、管网完善情况及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发现潜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管网堵塞及错接漏接、处理设施故障异常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治、整改补救措施。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

到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自然村分布、自然环境现状、资源整合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将城镇周边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对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或区域分布较集中的自然村,结合现状排水及周边受纳水体水质情况,优先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制定科学的处理设施选址方案及配套管网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对于偏远城镇、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高的自然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承载力及老百姓传统习惯,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地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底,预计完成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19个、建设设施自然村145个,资源化利用自然村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二)高质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

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合理、资金到位、质量优良。在工程质量方面,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验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强化工程验收与环保验收。对于已建成设施,应加快验收,并尽快落实后续运维事宜;对于未建成设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节点执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在实施模式中,对于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鼓励采用以工代赈、农民工匠等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厕所革命、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衔接;对于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工程,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对于采用建设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管渠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管渠覆盖。(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深入排查治理缺陷及短板,落实整治整改补救措施

按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实现全收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基本原则,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排查巡检机制。一是定期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达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运行异常、排水异常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定期对自然村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存在堵塞及错接漏接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管网通畅、雨污分流合理;三是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查明黑臭水体来源、成因及去向,及时提出整治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消除,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20xx年底,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同步摸排并解决已覆盖的1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潜在问题;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村庄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问题为出发点,科学选择运维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与责任意识。20xx年底,初步建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辖区各镇政府为落实主体、辖区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运维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模式的,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各镇纳厂治理特点,合理设定纳厂管网接户率等考核指标;对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在确定运维主体和模式后,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营单位对处理设施和管网设施进行运维,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制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纳污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对运维主体的巡查频次、出水水质、设备故障率、进水管网畅通率、附属设施完整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的,制定实施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工作指引,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名称、地理位置、常住人口数量、污水日产生量、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受纳水体等信息,并定期评估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效果,发现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或整治仍未解决问题的、属于治理模式自身局限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使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指导,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结合深圳市各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国考断面考核要求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河流水系、国考断面、水质功能区及处理规模20m3/d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和治理成效,为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供指导依据。对定期监测发现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流域或河段,根据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对流域或河段受影响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出提标改造升级要求。(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六)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积极引入智慧水务相关科技公司,协助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加快推动移动客户端开发,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20xx年底,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按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攻坚任务并做好资金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调配与使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加强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村级组织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带领村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

深圳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1449.05万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含配套管网)资金约16024.79万元,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工程约2656.31万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约2767.95万元。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1252.24万元(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农村环保治理方案【】

唐登杰省长、尤猛军市长十分关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近期对闽江两岸江心岛、无人岛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尤猛军市长于9月4日,亲自乘船视察闽江闽侯段岛屿整治情况。8月14日,县政府召开环保专题会,研究部署闽江流域(闽侯段)岛屿违章搭盖和环境整治工作。9月2日,县委李永祥书记亲自点题,要求县政协就闽江无人岛整治、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可持续利用的建议。9月3日,县政协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推进江心岛、无人岛整治课题专题会,就整治目标、保护措施、可持续利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9月4日开始,县政协位主席、副主席带队深入闽江江心岛一线实地调查,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闽江(乌龙江)闽侯段江心岛、无人岛沙洲地整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现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供决策参考。

根据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数据并与县自规局和县水利部门及相关乡镇对照,初步明确闽江(闽侯段)岛、洲共14个,另外调查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滩涂1处,共15处。具体如下(见附表):

1.荆溪段共3处。一是连头沙洲,位于港头村对面,约500亩,种植瓜果树木,无人居住;二是中房洲,位于光明村对面,约350亩,种植瓜果,无人居住;三是过江洲,位于古山洲村对面,约622亩,原有养殖奶牛,现已迁出。

2.上街段共4处。一是港里岛,鲤鱼洲国宾馆对面,约220亩,岛上有三座古民居,无人居住,已由国宾馆征收建成休闲生态公园,自行管理;二是厚美洲,属厚美村,约1201亩,用于园林种植;三是洪塘大桥下无名岛,约643亩,岛上种有果树、西瓜等。四是橘园洲大桥边浦口洲,约1066亩,其中农用地470亩,设施农用地11.9亩。

3.南通段1处。即马腾洲,位于文山洲对面,约19亩,荒岛。(另:大樟溪南港大桥桥下无名沙洲,南屿南通各属一半,约204亩,荒岛,地势较低,水涨则淹没。)。

4.祥谦段共6处。一是文山洲岛,位于上里尾村对面,约1041亩,原住民约460人均已搬至江中安置房,102、103电台和一个部队在岛上;二是龙祥岛(含江中岛),约7821亩,人口约7600人,以渔业、种植无花果、甘蔗、火龙果等作物为主;三是塔礁洲岛,约3977亩,人口约800人,以渔业、鱼塘养殖、种植蔬菜为主;四是新垱洲,位于泮洋村对面,约965亩,人口约500人,以渔业、种植蔬菜、外出务工为主;五是南州岛,属中院村,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六是学堂洲(俗名打架洲),江中村、禄家村各一半所有,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

5.苏洋村堤坝外沙洲地。该沙洲地面积约有1200亩,其中村民种植果树、蔬菜、茉莉花等约800亩,穿插一些村民自建的过渡房及违建房。另外400亩被搅拌站、砂石场侵占土地硬化。

综上,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屿、沙洲地整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主要涉及荆溪、祥谦、上街、竹岐四个乡镇的13个岛屿、沙洲。即:荆溪段的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上街段的厚美洲、浦口洲、洪塘大桥下无名岛,南通段的马腾洲,祥谦段的龙祥岛、塔礁洲岛、新垱洲、南洲岛、学堂洲以及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沙洲地。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可分为三类:一是有村落的岛。共3个,即龙祥岛(含江中岛)、塔礁洲岛、新垱洲,都在祥谦镇;二是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岛洲。共6个,即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厚美洲、浦口洲以及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三是无人岛(湿地)。共4个,即学堂洲、南洲岛、洪塘大桥下无名岛、马腾洲,多系江中湿地,基本保持原生态。

今年7月以来,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涉及的荆溪、祥谦、上街、竹岐等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有村落的岛以清除垃圾、整治排污、清理乱搭、乱建、乱盖为重点,被占用的岛洲以拆除建建、生产设备,恢复原貌为主,无人岛则以清理乱栽种、农业临时设施与管理房等为着力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卫生状况有所改善、被占用的岛洲与无人岛基本清场到位,个别岛整治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诸多问题:

1.整治目标不明,没有明确的治理方案。闽江岛、洲涉及的各乡镇自7月中旬起均开展了整治,也取得明显成绩,但没有整治方案,缺乏明确的目标要求,整治什么?治理到什么程度?特别是对保持整治效果、岛洲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思路和有效措施,目前,基本上停留在拆除乱搭盖、清理垃圾的层面上。

2.河长制作用发挥不足。河长制明确河长对河道生态环境建设负责,不论是闽江有人岛无人岛都在河道中,本应由河长管理,但河长制的河长职责并未涉及闽江岛、洲的内容,河长在落实职能的过程中更多的只是注意河道污染和河岸排污等,对江中岛、洲不论是有人还是无人岛都关注不足,即便是在整治开展后明确了对无人岛的河长制责任人员,但因职责不明,综合措施缺失,后续保护和管理难以落实。

3.岛、洲、湿地、滩涂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缺失。水口电站建成后,水口大坝以下闽江常水位有所下降,且基本不变,原有一些时常被淹没的洲、湿地形成了岛。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护措施,一些岛洲附近的村民便自行上岛从事种养活动,甚至还有企业也上岛从事生活经营活动。因用地调整的原因,15个岛洲仅有2个岛没有规划中耕地、林地,13个岛洲均有规划中的耕地或是林地,甚至大多数还有基本农田。而我县没有江心岛生态系统保护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造成我县岛洲及滩涂地类性质复杂、保护管理缺位等问题。

4.无人岛乱占、乱建现象严重,基本处于失管状态。除塔礁洲边上的湿地保护较好外,其他无人岛及湿地由于人为的过渡干预和缺乏严格的保护,存在无序耕作,存在乱搭盖、乱建设问题,大多湿地部分岸线周边建筑垃圾、废旧器械、破损船只堆放,破坏了原有的湿地环境,部分地块植被破坏严重,湿地面积萎缩,生态功能退化,河道淤积,水质降低。

5.有村落的岛屿环境生态问题较突出。基础设施不到位,乡村文明建设滞后。除塔礁洲岛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有一定基础外,祥谦的龙祥岛、新垱洲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垃圾池、排水沟等很多设施没有普及,整治效果较好的塔礁洲上环岛路没有一个垃圾桶,也没有公厕,一些其他的生活旧习也被保留,存在诸多生态环境隐患。同时,村民环保意识不强,传统陋习顽固,加上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足,岛洲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6.祥谦诸岛形成白色污染清理难。随着仓山金山片区迅速发展,乌龙江北岸高楼林立,还有大樟溪汇入,因乌江在祥谦诸岛处水流较缓,且有涨潮回流,特别是在龙祥岛、塔礁洲这2个较大岛屿堤坝外江面垃圾滞留,形成白色污染。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仅塔礁洲清理岛内和岸线垃圾每个月需要费用15万多元,一年近200万元,长期保护是一个村落和一个乡镇是难以承受的。还有新垱洲以及其他岛洲来自河道的白色污染也是治理的难点。同时,河道岸线河砂盗采现象也依然存在。

7.岛洲村落历史文化挖掘开发不够。龙祥岛居民已有200年历史,新档洲历史上就是闽江重要渡口,潜藏着较为丰富的人文资源,是一笔重要的财富。而这些岛洲建设缺乏丰富的水文化内涵,尚未被挖掘开发成体现闽侯、福州历史文化和江南水乡风情的特色滨水空间,造成闽江两岸及岛洲景观单调、内涵不足,福州闽侯本土传统文化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8.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岛洲及河道岸线治理、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统一有效的工作机制。目前,岛洲、河岸治理主要由乡镇负责,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县直相关部门间存在“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现象,工作合力不够。

闽江流经闽侯段涉及鸿尾、竹岐、白沙、甘蔗、荆溪、上街、南通、尚干、祥谦等除青口镇外的所有平原区乡镇,闽江真正是养育我们的母亲河。岛洲、湿地是地球的“肺”和“肾”,闽江的岛洲更是我们重要的、也是最美的自然资源。其优越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有机物质,为野生动植物繁衍和生物多样性的提供保障,是开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的理想场所。多年的工业化发展,让我们忽视了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蒙上了黑纱、被污染侵蚀的“仙子”--静卧在闽江上的岛洲湿地,现在是到了她洗去尘埃、褪却污淖、披上绿妆、点亮明珠的时候了。

要坚持“持续治理、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闽江岛洲生态保护系统。近期集中力量重点做好清理整治工作,中远期立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好整体规划。遵循“整治规范,统筹规划,分类提升,分期实施,生态保护”的原则,突出闽江两岸生态资源保护,将闽江两岸打造成“沙欧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葱葱”的秀美岸线。因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闽江(闽侯段)江心岛、洲的整治保护和利用,要本着“少干预、少建设、少改造”的原则,以保护好各岛的自然生态、人文资源为主,统一规划,一岛一策、分类指导、分期实施,有序推进、逐步提升,努力做到“一岛一品、一岛一景、一岛一特色。”

(一)明确近远期目标规划。

1.近期要突出抓好整治。

2.要制定中远期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

建议聘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规划设计院对闽江(乌龙江)闽侯各岛、洲及岸线进行规划设计,制定《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岸线保护规划工作方案》,坚持“综合整治与统筹规划并行,因岛制宜与分期实施并举,生态保护与文旅融合并容,资金保障与长效管理并重”的原则,从岛洲现状分析,明确保护与利用的目标及原则、保护与控制体系等,作出专业的中、远期整体保护规划,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利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岛洲中远期保护和利用规划。同时,严格按规划要求执行,全面推进闽江岛洲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坚持“一岛一策,分类实施”

要在保护好原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坚持“一岛一策”,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根据现状条件和生态特点将闽江岛、洲建议分为三类保护控制:

1.严格保护无人岛洲。

对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岛、洲及湿地控制为生态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恢复。要加强无居民岛、洲管理,保护无居民岛、洲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无居民岛、洲的可持续利用。建议对无人岛洲实行统一规划、严格保护,严格限制利用,重点在修复湿地植被,保持自然风貌。即对祥谦的学堂洲、南洲岛、洪塘大桥下无名岛、马腾洲4个岛,浦口洲:可打造成景观公园,如桃花岛、樱花洲。以保持原生态为主,补植修复湿地。如,可适合湿地种植的芦苇、菖蒲、狗牙根、结缕草以及湿地沿岸红树林植物等,打造多样性的生态群落景观。

2.限制利用有生产活动的岛洲。

对荆溪的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上街的厚美洲、浦口洲以及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这6个岛洲,保留原有农事活动的现状,实行限制开发,低强度利用,除了个别公益性、功能性设施外,坚决杜绝除农事之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房地产开发。建议:

连头沙洲、过江洲:可与县城江滨湿地公园贯通,打造沿江生态湿地公园。

中房洲:鉴于省摄影协会有意在中房洲发展,可发展为省级摄影基地。

厚美洲:在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周边有省委党校和侯官要美丽乡村建设,可打造江滨生态公园和堤坝外景观公园。美化省委党校,(示范点)。

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紧邻地铁2号线终点站,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闽侯的形象。应尽快整治提升。目前,该地点有400亩茉莉花,央视也进行了采访。建议先行打造以茉莉花为主的花海观赏基地。(要摆上重要位置。景观提升,(示范点先行打造)。(提升闽侯形象,上盖物流,城市综合体)。

3.规划建设有村落的岛洲。

对祥谦镇的龙祥岛、塔礁洲、新垱洲这三个岛洲,要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强化治理,合理规划,进一步美化环境,完善岛洲交通及公共服务,围绕“生态保护与农业观光、休闲康养、民宿文旅”融合发展,建设闽江明星村落。

龙祥岛:(岛大、人多)脏乱差十分严重,要加强整治,注重乡村治理,围绕生态保护与农业观光、民宿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康养、采摘、农家乐、垂钓等休闲业。

4.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塔礁、苏洋、连头洲、过江洲、厚美洲。)。

5.加强河(堤)岸管理,修复生态环境。

切实落实岛长制,加强河岸管理。建议加强河道巡视,对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与污水治理力度,可实行投放封闭式垃圾处理箱,规范农村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填埋,加强污水排放的监督与管理,改善水体水质。加强采砂管理,杜绝沿河挖砂、筑坝等行为。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努力使闽江湿地内的生物多样性愈来愈丰富,让湿地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乐园。要注重岛、洲增植补绿,恢复两岸绿化,形成植物群落,恢复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通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突出生态,兼顾景观,采取措施鼓励河道滩地保护和护堤林建设,通过种植树木既可以恢复植被,保护河滩地和堤防,提高防洪减灾效益。让绿色植被成为岛、洲生态屏障和野生植物基因库,成为涵养水源、固化土壤、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坚强卫士。

(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在近段时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闽江闽侯段岛、洲长制等长效治理机制,保证闽江闽侯段河清、岸绿、生态优美。制定《闽侯县“闽江(乌龙江)岛洲”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岛、洲涉及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批启动、分类实施,以点带面,全面规划建设闽江岛洲。

1.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虽然有河长制,但未涉及岛洲,建议建立闽江闽侯段岛长制,统筹综合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在整治的基础上,坚决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乱搭建行为,做好岛内及岸线的复绿、补绿工作,建设生态防护林,修复保护生态湿地,美化、绿化防洪堤及岸线。

2.部门配合,强化整治工作落实。

要结合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加强对岛洲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建议建立闽江闽侯段岛洲治理综合执法队伍,由公安、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组成,发挥公安部门强力作用,各部门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开展巡河整治,严厉惩处非法盗伐林木、乱采乱挖野生植物、非法猎捕等行为,坚决制止非法筑坝、乱搭滥建屋舍、无证采砂等问题。

3.要加大财政投入。

切实落实财政支持农业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用好用活闽江环境保护、水路交通等资金。建议将相对分散在各部门的资金归并、整合成闽江岛洲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建立更为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县财政对试点示范的岛洲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奖励,促进其尽快形成经验复制推广。涉及县级事权的“岛洲”生态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统筹纳入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将闽江岛洲及岸线范围内的生态治理、景观改造等项目实施,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建设。重点打造,以岛养岛。

4.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众筹全民智慧,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介,引导公众参与、支持“闽江岛洲”治理提升工作,畅通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打造群众满意的闽江岛洲生态绿色工程。

5.要强化目标管理。

守住底线,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五年大变样。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任务的乡镇给予鼓励,建议建立“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治理提升工作考核机制,将治理提升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县政绩考核和乡镇及职能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要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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