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使用记录大全(13篇)

时间:2023-11-21 20:43:34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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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59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管理费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按征地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第三条实行征地包干的,由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与建设用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包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

第四条征地包干的三种形式:

(一)全包方式,即由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的三种方式,负责征地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征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科学测算后,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征地机构按规定期限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

(二)半包方式,即由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包工作、包时问、不包干费用的方式,负责征地的全部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征地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由用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三)单包方式;即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只包工作,不包费用和期限的方式,负责对拟征用的土地进行勘察、登记,做好征地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制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办理用地手续等事宜。

第五条征地管理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收耕地在66.67公顷(1ooo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按不超过2.1%收取。

2、征收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8%收取。

(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取。

2、征收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75%收取。

(三)实行单包方式征地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提取。

2、征收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4则取。

(四)只办理批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

第六条按照第四条第一项全包方式进行征地的;如征地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可由负责征地的单位据实与用地单位另行结算不可预见费用。

第七条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

(一)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防疫站、疾控中心、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二)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收取征地管理费。

(三)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资金可以作为其他征地补偿使用,接受审计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第九条征地管理费主要用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在征地、安置、搬迁过程中的办公、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使用费和其他非经费人员的必要开支。

第十条征地管理费属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征地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按照省征地事务办公室25%,涉及征地工作的市、州15%、县(市、区)60%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市(州)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按照市(州)40%,县(市、区)60%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实施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收取的征地管理费全额用于县、市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厅、国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元月1日起执行。

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有机肥料的作用有以下两方面:

(1)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有机肥料中的主要物质是有机质,施用有机肥料增加了土壤中有机质的含量。有机质可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熟化土壤,培肥地力。

(2)增加作物产量和提高农产品品质,氨基酸等物质,不氮、磷、钾等养分外,还含有多种糖类,氨基酸等物质,不仅可为作物提供营养,而且可以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有机肥料还含有多种微量元素,如畜禽粪便每100千克中含硼2.2~2.4克,锌2.9~29.0克,锰14.3~26.1克,钼0.3~0.4克,有效铁2.9~29.0克。有机肥和化肥配合施用增产效果显著,而且能改善产品的品质,使蔬菜中硝酸盐、亚硝酸盐含量降低,维生素c含量提高,增加瓜果中的含糖量。

有的有机肥料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作用大一些,如秸秆、草炭、堆肥等等;有的有机肥料则以供应农作物所需养分为主,如人粪尿、鸡粪等等,这种差别主要视不同有机肥料中有机质和含氮量之间的比例而定。有机质的结构物质主要是碳(c),所以这种比例称为碳氮化(c/n),c/n大于30的有机肥料其作用以改土为主,c/n小于30的有机肥料其作用以供应养分为主。作物秸秆的c/n在100左右,施入土中,改良土壤的作用很大,由于所含氮素数量很少,在分解腐烂过程中不仅不能释放出氮素,还要从土壤中吸收氮,秸秆还田时有的地方要加施一点化学氮肥才能加速腐解过程。

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市统计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依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统计网是全市统计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市统计局计算机互联、计算机局域网互联,并通过信息中心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通过省统计信息网与全国统计信息网互联。统计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局内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及其他与统计网互联的单位。

第三条市局统计网是全国统计信息网的组成部分,其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市统计局成立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指导,制定统计网管理、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市统计网安全检查、发布信息的审查与监督,推动统计信息化工程的进展。

第五条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是统计网管理的执行部门,同时是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计算中心负责统计网主干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与省统计网络、国际互联网的连接,为统计网用户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督导市统计局各网站网页的更新,并定期通报。

第六条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是统计网的二级管理单位,要视实际情况成立网络管理小组或者至少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网络管理员。管理小组(管理员)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接入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统计网主干网设置在本部门设备的日常维护,对本部门的统计网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向计算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并反映本部门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网络管理小组(管理员)名单须报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第三章主干网与子网。

第七条统计网主干网是指统计网中连接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之间的部分,子网是指各单位的局域网络。

第八条对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通信介质(光缆、双绞线等)及其附件、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局计算中心,局计算中心要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第九条各入网单位应在局计算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入网机器及其子网进行建设和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子网,信息网络中心有权拒绝或中止其接入主干网。

第十条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指导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需要扩充子网的单位应向计算中心提交申请和规划。未经批准,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各子网单位不得擅自与统计局以外单位连网,不得擅自发展局外用户。

第四章ip地址与用户。

第十二条统计网的ip地址由计算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第十三条入网单位应统一向计算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减ip地址。地址,不得私自乱设或盗用他人ip地址。为保证统计网的正常运行,局计算中心有权切断乱设ip地址的网络连接。

第五章信息资源。

第十四条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共同承担统计信息网站的建设。局内网站栏目设置应能够反映本科室的主要工作及成果,主要包括科室基本情况、工作目标、工作动态、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统计报告、情况反映等。要在月报、季报、年报上报省局的次日,及时更新网页。综合数据一般都应上网,各网站上网的内容应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各部门都应充分重视统计网络信息建设工作,投入必要的力量。科室网站建设情况要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不定期进行演示评比。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统计网上设立专门的网络游戏或纯娱乐性以及与国家法律相悖的内容。不得链接色情、反动网站,不得存储传送违法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局计算中心有权将其从统计网上或单机上删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网络安全及处理。

第十七条接入统计网的部门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络的法律、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各部门领导要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局计算中心和入网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严禁在ftp上传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信息;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特别是网络游戏。计算中心有权删除全局各单位计算机中的游戏软件。严禁私自允许非本局工作人员上网,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严禁各种损毁和破坏统计网的行为。对于故意损坏网络设备、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私自与外单位联网、私自发展局外用户和链接、存储色情、反动网站内容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的,局计算中心有权要求各部门予以配合,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共同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统计局计算中心负责解释。

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肥料登记和使用,保障肥料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肥料的登记、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肥料工作的管理,增加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肥料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肥料登记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肥料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肥料登记。

第五条肥料生产企业生产下列肥料产品,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肥料登记:

(一)有机肥料、配方肥、床土调酸剂;。

(二)国家规定应当登记的肥料。

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土酸度的制剂。

第六条对有国家、行业标准或者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肥料产品,肥料生产企业要求登记的,肥料登记部门应当予以登记。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肥料产品,应当按照肥效试验技术规程,在不同作物、土壤类型中经过完整的生长周期对比试验,证明其对作物生长具有显著效果。

第八条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资料;。

(三)产品执行标准;。

(四)依法取得肥料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五)法定机构出具的田间试验报告;。

(六)产品标识式样和使用说明书;。

(七)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

肥料登记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肥料登记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由法定机构出具的毒性检验报告:

(一)用工业废料、生活垃圾、污泥作为肥料生产原料的;。

(二)在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直接施用在水果、蔬菜表面的专用肥料。

第十条检验机构和负责田间试验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验、试验,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试验结果,并对其检验、试验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肥料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所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肥料登记证,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肥料登记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肥料登记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证书编号、产品形态、产品成分主要指标、适用范围、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四条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企业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应当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续展登记。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第十五条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适用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或者产品形态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肥料登记的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质量保障。

第十八条肥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肥料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生产要求,并对其生产的肥料产品质量负责。

肥料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肥料产品应当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肥料产品不得出厂。

第十九条肥料生产企业将畜禽粪便、城镇垃圾、淤泥、工业废弃物等直接加工成为肥料产品或者作为肥料生产原料的,应当先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条分装肥料不得改变原肥料产品成分和含量,并应当在包装上标明分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第二十一条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在肥料产品包装上载明包括下列内容的肥料产品标识:

(一)产品通用名称;。

(二)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三)产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

(五)产品有效成分的名称、含量、净含量;。

(六)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标明有效期;

(七)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

肥料产品标识内容应当与肥料登记时核定的内容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肥料产品应当附有载明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肥料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查验肥料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肥料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销售肥料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说明肥料产品的性能、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并提供销售凭证。

第二十四条肥料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肥料销售档案,记录购入肥料产品的名称、数量和销售情况。肥料销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

第二十五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将登记情况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肥料经营单位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肥料;。

(二)生产、经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

(三)假冒、伪造、转让肥料登记证和肥料登记证号;。

(四)在生产、经营肥料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七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布广告,应当如实描述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肥料产品经过登记的,应当按照肥料登记证内容描述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

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依法核实有关材料。肥料产品经过登记的,应当按照肥料登记证内容设计、制作、发布肥料广告。

第二十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处理肥料产品质量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肥料产品质量和登记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从事肥料登记、检验、监督管理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肥料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肥料产品。

第四章安全使用。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土壤地力和肥料施用监测网络,开展监测和土壤环境评价,定期发布监测公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施肥技术规范,建立农田土壤养分平衡管理系统。针对土壤类型、作物种类、气候条件的差异,组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农业科研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施肥技术基础性研究,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开展绿肥生产,积造和施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增进农田地力。

第三十三条肥料购买者在购买肥料时应当查看肥料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不得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产品。

第三十四条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肥料,防止造成农田污染和地力衰退。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肥料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肥料产品准予登记的;。

(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肥料产品不予登记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准予登记的;。

(三)未依照规定受理、处理肥料产品投诉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肥料登记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肥料登记证的,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

第三十八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或者假冒、仿造、转让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号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肥料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者含量与肥料登记证内容明显不符,或者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违反肥料管理的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依照《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以下产品不属于本办法登记范围:

(一)肥料与农药混合物,以农药功能为主的;。

(二)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该厅主要用来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有校内外专家或校领导参加的会议、报告,或者经校领导批准的全校性活动等,部门的各种会议及各类学生活动原则上不使用学术报告厅。

2.图文信息中心的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报告厅音响、灯光设备的使用管理、技术维护等支持。

3.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报告厅卫生清洁工作及其财产安全管理等。

4.凡申请借用报告厅的单位,应提前3天在图文信息中心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送交教育技术中心。

5.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审批意见,结合报告厅使用情况进行安排,按照申请顺序进行安排,如若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活动冲突,则服从统筹安排。

6各部门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期前一天通知图文信息中心。

7.学术报告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自行安排会务,明确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等。

8.除正常活动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未经学校办公室﹙新闻办﹚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未经图文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订书针,钉子等对桌面、墙面和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9使用单位要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提示,必须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注意厅内外环境卫生。

10报告厅灯光、音响、投影机、操作台等设备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11学术报告厅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食物及饮料。

12.活动结束后,使用申请人应协助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与报告厅物业管理员进行交接,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13对不遵守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图文信息中心有权提出批评并及时报告学校。

14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对报告厅使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并定期联系相关人员检修设备,检查电源、线路、门、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及时汇报。

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本人负责年月日活动相关事项,并承诺在使用大学生活动厅时做到下列事项:

1.活动开始前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全体参加活动的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宣讲安全注意事项,明确遇有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和疏散要求。遇有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立刻上报学校安保处,并按预定方案,迅速指挥全体人员从安全门迅速撤离现场。

2.活动进行前,与管理人员共同做好设备(包括音响、话筒、灯光、舞台)检查工作,确认设备使用前完好。

3.活动开始前,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及负责舞台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完全了解济宁学院大学生活动厅管理规定及活动厅使用注意事项,并能正确使用活动厅。

4.活动时有专人负责维持场内秩序,入场和散场时,防止拥挤打闹现象。

5.活动结束后,指定专人与管理人员共同做好设备(包括音响、话筒、灯光、舞台)的检查工作。如有因使用单位人为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管理员立即进行登记确认,活动负责人及设备损坏人签名。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所在单位负责人,两日内向校团委提出维修或赔偿方案,经团委审核后,请专家鉴定,视损坏程度责成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推辞不办,校团委有权按照管理规定禁止该单位任何活动使用活动厅。

6.本《大学生活动厅使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校团委保存,一份由举办单位负责人持有。

使用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公章使用记录表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签字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文、便函、介绍信、证件、证书、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

(一)以名义发出的公文,须经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发文的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三)各部门用印,应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各国内企业用印,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原则上不准外单位人员到总经理办公室直办用印。

(四)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见附件),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及印别等,审批单经领导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间,原则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所需签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签字。

若确需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间,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请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领导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

(六)经办人用印时须将《用印审批单》一联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收存,并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七)印章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直接用印。

(八)各部门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时,必须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随同监印,并于当天下午4:30以前将印章归还。

若不能按时归还,经办人员须向主办部门领导报告,并同印章专管人员一起向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写出简要书面说明,按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批示办理。

(九)钢印主要用于加盖工作证、退休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印发的其它证件。

(十)印别及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十一)介绍信、证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况用印,须经领导批准。

第六条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掌管,其它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掌管,并实行用印登记制度。

(二)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铁柜内,妥为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

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铁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和保安部门。

工作时间印章掌管人员因外出不在岗位时,应将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

交接人员签字,总经理办公室领导签字认可后备存。

(四)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五)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须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新机构的文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门在领取新印章时,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签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启用新印章、作废旧印章的年月日,并将旧印章一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登记造册,统一交归档案资料室,按规定妥善保管。

第七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八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应当参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各国内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章使用记录表范文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win7怎么查看电脑使用记录

1、在桌面右键点击“计算机”,选择“管理”,如下图所示:

2、在打开的窗口中,依次展开“系统工具-事件查看器-windows日志-系统”,在右侧窗口我们就可以看到电脑使用记录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3、我们可以在右侧窗口找到一个事件id为6006对应的最近一次的关机信息和事件id为6005对应的最近一次的`开机信息,如下图所示:

关于win7如何查看电脑使用记录的方法就给大家分享到这,还有不知道怎么查看自己电脑使用记录的朋友,不妨按照上述方法去操作。

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多功能厅以其功能的多样性(如:会议厅,视频会议厅,报告厅,学术讨论厅,培训厅、演出厅等),特别适合我国国情需要,并在这几年的时间得到迅速普及应用。在初期的建设投入上可能要高於单一功能的投资建设,并且从技术的角度上来看,对系统在设计和施工上都有一定的技术复杂度,远比一般单个性质场所更要有技术性,是最能体现一个公司综合技术实力的场所,它整合了音响扩声系统、会议讨论系统、同声传译系统、投票表决系统、自动跟踪摄像系统、多媒体视频系统以及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现场演出灯光系统、中央集中控制等多个子系统;在无线触摸屏操控下,通过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将以上各子系统与整个环境有机的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实现了av系统的智能化管理。

多功能厅音视频系统可由下列多个或者全部子系统组成:。

一、音响扩声系统。

多媒体视频系统主要包括投影系统,辅助液晶显示系统,实物展示系统,智能电子白板等,以满足现代化信息交流的需要。通过它可以把电视、dvd、电脑、摄像球、录象机、远程会议图象等视频信号进行还原和展示。

二、会议讨论系统。

主要包括会议系统主机、主席单元和议席单元。通过会议讨论系统在进行中大型团体会议交流时,可满足众多会议发言者,保证每个人发言很方便,同时又便于会议管理。可实现优先发言、申请发言、轮流发言、排队发言、控制发言权等多种会议讨论模式。

自动跟踪摄像系统可为会议提供高质量的现场视频图像信号资源。它能通过数字发言系统激活,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准确、快速地对发言人进行特写拍摄。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输出给显示系统及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三、投票表决系统。

用来进行国际间会议交流。使用多语种的参会代表一起开会的过程中,当使用任意一语种的代表发言时,由同声翻译员即时翻译成其它语种,通过语言分配系统送达每一个参会代表前,使其可以选听自己所懂的语言,达到多语言交流的目的。

四、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利用通信线路实时传送两地或多个会议地点与会者的形象、声音、以及会议资料图表和相关实物的图像等,使身居不同地点的与会者互相可以闻声见影,如同坐在同一间会议室中开会一样。

五、现场灯光演出系统。

多功能厅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要兼顾一些表演、庆典、晚会等活动,而这些活动如果没有灯光的照明、渲染、衬托的话就无法开展,所以专业的演出灯光系统就变得很重要了,而且根据多功能厅定位的不同灯光系统所占的比例也不同,如果以表演、晚会为主的多功能厅更应该加大演出灯光系统这方面的比例。

六、中央集中控制系统。

中央控制系统集中了灯光、机械、投影及视音频控制手段于一体,为使用者提供简单、直接的控制方案,令使用者能方便地掌握整个空间环境各设备的状态及功能。本系统可对会议室内各种音响设备及灯光、电动窗帘、电动投影幕、电动升降吊架等设备采用集中控制方式,以方便操作和使用。包括数字会议发言、讨论设备开启、关闭;摄像球的转动、镜头控制;会议厅音响系统的开启、关闭、音量调节;会议厅投影机、液晶显示器的开启、关闭;视频矩阵的切换、选择;会议厅照明灯光的明暗调整;液晶显示器升降控制等。

[多功能报告厅]。

删除最近使用的Word文档记录

word2010具有记录最近使用过的文档功能,从而为用户下次打开该文档提供方便,如果用户处于保护隐私的要求需要将word2010文档使用记录删除,或者关闭word2010文档历史记录功能,可以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1步,打开word2010文档窗口,单击“文件”按钮。在打开的“文件”面板中单击“选项”按钮,如图1所示。

图1单击“选项”按钮第2步,在打开的“word选项”对话框中,单击“高级”按钮,

在“显示”区域将“显示此数目的‘最近使用的文档’”数值调整为0即可清除最近使用的文档记录,并关闭word2010文档历史记录功能,如图2所示。

图2调整“显示此数目的‘最近使用的文档’”数值小提示:如果在删除当前word2010文档使用记录后,希望以后继续使用word2010文档历史记录功能,则只需要将“显示此数目的‘最近使用的文档’”数值调整为大于0即可。

公章使用记录表范文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3、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法务部留档备案。

4、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3、公章遗失或被窃,应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win7如何查看电脑的使用记录

如何查看电脑使用时长?购买一台新电脑后,想知道,是不是之前使用过,这个该怎么查看呢,介绍大家一个方法,可以通过系统的事件查看器的开关机时间来判断,事件查看器记录着所有开关机的记录,具体查看步骤如下。

工具/原料。

电脑。

win7。

方法/步骤。

打开事件查看器的方法有很多,在这里,使用最常用的方法,先打开控制面板,然后将类别设置为“大图标”视图。

调整成大图标视图后,在所有项目中,找到并选择“管理工具”这一项。

进入管理工具窗口后,在右侧窗口,从系统所有工具中找到“计算机管理”这一项。

进入计算机管理器编辑器界面后,从左侧目录选项中,先选择“系统工具”,再从其下找到并选择“事件查看器”。

打开事件查看器的子项,找到并选择“windows日志”,再打开“windows日志”,从其下找到“系统”这一项。

因为“windows日志”记录很多的事件,如果查看所有日志,肯定太多了,必须先筛选一下,到“系统”这一项右边的窗口,选择“筛选当前日志...”。

打开筛选当前日志窗口,在id设置框中,填上6005,6006这两个数值,6005为开机时间,6006为关闭时间,填好后,按确定。

等一会儿,就会在中间窗口显示所有开关机记录,是从这台电脑制造出后的记录,最上面为最近一次开机,然后每两项为一次开关机。

把滚动条拉下来,查看最先开关机记录,就知道这台电脑购买之前使用过的情况。

提示:在购买电脑之前,肯定会开关机过,因为会进行很多次的检测与系统安装等等,只要次数不是太多,一般都没问题。

注意事项。

这个方法当然也可以适合家长监控孩子使用电脑情况,也是非常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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