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市场调研报告范文(12篇)

时间:2023-12-03 21:00:49 作者:紫薇儿

调研报告是一种通过实地调查和收集数据来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的书面材料。这些调研报告范文是行业内一些专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某些特定领域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消费者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注重奢侈品的消费。汽车行业的消费在人们的消费支出中所咱占的比例越来越重,正因为如次,某市家用汽车行业就家用汽车消费状况进行了一次有车用户家庭情况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主要就有车用户家庭月收入、家庭结构、年龄及驾龄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消费者的职业、获取信息的渠道、最信赖的够车场所以及最满意的支付方式等进行了调查。

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人们在购车时对油耗经济性和性价比方面都比较看重但区别不大;汽车报纸杂志是一种很好的汽车宣传渠道,对汽车还可以在电视广播上进行宣传等。

提出了以下建议:汽车行业在生产汽车是应该更加关注油耗经济性和性价比这两方面,努力提高汽车在这两方面的性能。

(一)引言。

汽车这一代步工具在人们生活中成为越来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汽行业也在迅速的发展,汽车行业也越来月注重对消费者的了解。因此某市家用汽车行业对汽车消费者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以及对有车用户家庭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基本了解到了以下几点:人们对汽车了解及消费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但人们还是比较忠实于传统方式。

(二)调查情况介绍。

(8)根据消费者最满意的支付方式图可以看出:人们选择一次付清的占xx%、选择分期付款的也占了xx%的比例、而只有7%的人会选择银行贷款的方式。

(三)分析预测。

4、现在人们所接受的支付方式大多还是一次付清的方式,很少有人选择银行贷款的方式,我认为作为汽车行业应该拥有长远的眼光,发现别人还未发现的商机,开拓新的市场,因此我建议汽车的行业应该更加注重发展银行贷款这一支付方式。

(一)主要结论。

1、中收入水平的家庭够车比率较高;

2、人们在购车时对油耗经济性和性价比方面都比较看重但区别不大;

3、企业人员及公务员这两类职业人群更注重高档消费;

4、汽车报纸杂志是一种很好的汽车宣传渠道,对汽车还可以在电视广播上进行宣传;

5、人们在选择购车时还是比较喜欢在品牌专卖店中购买。

(二)建议。

1、现有的汽车行业应该花较大的宣传精力在中收入人群及企业人员和公务员上;

3、在汽车报纸杂志上适当的加大汽车的宣传;

4、大型汽车行业可以多开几家品牌专卖店。

消费者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随着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由垄断问题引起的对消费权益的保护也应提上日程。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消费者权利救济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之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性垄断。一些垄断行为短期内看似对消费者有益,但长期而言,可能会把为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排挤出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也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丧失。在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遭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的尴尬境遇。

1.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制度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这一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关系密切,一些垄断协议会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随性后果。所以二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具有相似性。譬如,类似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行业,进行的价格联盟,实行垄断高价,或者进行掠夺性定价——先依仗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短期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业竞争者进行价格战,待其他同业竞争者被排挤出竞争市场后,再全面抬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目前我国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该如何规制的制度规定。譬如我国铁路线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垄断经营模式,在不存在相关竞争者的情况下,这些垄断性质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诸如司微软、英特尔等跨国公在我国有显著的市场势力,微软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尽管因国家授予其知识产权保护而取得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但其有能力、有动机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大势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以剥削广大消费者。

3、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由此条规定我们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带有产业政策的色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一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协调之处。我譬如,我国航空运输业中,国家可能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导向,该产业政策此时表现为将国内多家大型航空公司予以联合、统一定价,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产业政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成为制定产业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4、行政垄断规制制度。在行政性垄断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行为规制制度。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业中的双寡头垄断企业,不是想方设法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给予的偏袒逃避市场竞争,恣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不能胜,“劣”不能汰的恶性局面,社会自由得不到合理配置,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于消费者权利救济之缺失。

1、反垄断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制度规定过于简略。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虽然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未作具体规定。而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还有包括经营者之决策者、主要实施者和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在内的众多责任主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主体是仅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的、潜在的消费者?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反垄断法宽恕政策与接受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欠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仅初见雏形,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所没有考虑到——宽恕政策在运用减轻甚至免除罚金的手段激励违法者坦白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维护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联消费者在违法经营者那里能否仍能获得索赔权?而对于接受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接受承诺的意思表示,就产生了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该承诺的约束;二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接受承诺便意味着放弃了对所承诺企业包括罚款在内的法律制裁。该制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免受一切法律制裁可能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局面。

(一)完善垄断规制制度。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制定具体规则规制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电信业等服务行业资费收取不合理、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第三方如法律公益研究中心,对一些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以避免出现仅凭消费者这一松散群体,在与运营商“斗”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局面。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因素作为考量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指标。明确将那些有损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的经营者剔除出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之列。对自然垄断企业以及因知识产权而取得合法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取得是否以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为前提,降低其利用优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再次,在制定带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时,注意协调这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制定带有产业政策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在对经营者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查时,着力把握并购规模中的“度”,力争规模有“度”,让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的福祉。

此外,笔者认为,应该丰富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利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实在的权利。具体而言,赋予消费者对反垄断实施的监督权和申诉权。我国对垄断行为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进行监督是不够的,还应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监督机关滥用权力、为权力寻租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资格不明确,带有模糊性,并且受到了许多限制。在民事责任制度请求权主体上,必须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具备原告资格?世界范围看,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其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则赋予非直接购买者以原告资格。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基于法官的经验不足和执法资源有限等因素的考虑,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应当受到限制。但是,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能有悖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不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不能将潜在的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而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在对相关企业实行宽恕政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的承诺时,将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决策的考虑因素,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确保关联消费者的索赔权得以顺利行使,避免关联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局面的再次出现。

(三)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置专门法院管辖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发生反垄断诉讼时,应设置专门的法院来对其进行管辖。因为反垄断法有别于合同法,通常,通过合同法相关法条很容易认定某一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但是,诸如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都需要运用专业化的知识、经过复杂的经济分析而得出,对法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设置专门法院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十分必要。在这之中,还应注意处理好专业性的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构的监督、执法机构审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继执行机制。赋予反垄断诉讼与其存在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到已经存在的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继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是将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作为其前置程序,基于反垄断主管机关先前的这一处理决定,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模式。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继执行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违法行为的救济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能够使消费者摆脱单独起诉存在的困难。这种执行方式应该在我国被提倡,以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高度关注,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出台较晚,但该规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为立法目的之一,事实上弥补了在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视阈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粗浅的讨论,提出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制度的创设,还未形成系统,这也是笔者未来的努力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会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必定得到更好的保护。

市场调研报告

调查项目:

活动次数:活动人数:

调查对象:消费人群。

时间:20xx年3月27。

行业分析;。

珠宝首饰行业对繁荣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折射出老百姓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轨迹。珠宝首饰的消费,正式为继住房,汽车之后中国老百姓的第三大消费热点,据权威统计显示,20xx年,国内总销售额已逾800亿元人民币,出口达到25.3亿美元。其中,国内黄金首饰的年销售从20年前的0.7吨增长到207.5吨。首饰黄金用量跃居世界第四位;铂金首饰的销售量在全球市场的比重。从1%跃升到52%,达130万蛊司:钻石首饰所占的全球市场份额,也从0.5%上升到1.8%。年销售量总件数突破100万件。此外,红蓝宝石,翡翠,珍珠,中低档宝石饰品的年销售量也达到200亿元左右。

相对于其他高档消费品,珠宝业确实有其独特的发展空间。随着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均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珠宝首饰逐渐从少数显贵人物的奢侈品,转变为寻常百姓的消费品,而且消费心理也逐渐从保值性、拥有性向追求品牌、时尚和个性转变:调查显示,越来越多消费者购买首饰不只是作为礼品馈赠他人而是自用。我国每年约有一千万对新人结婚,婚庆消费总额达2500亿元,只要其中的10%用于珠宝消费,那全年就是250亿元以上。

从市场供应商角度来看,内地珠宝产业的日益蓬勃发展,使香港许多知名品牌看好内地珠宝市场,许多国外知名的珠宝商也纷纷将目光投向中国。洋品牌开始抢滩中国市场,目前可以说,在扬州市场已形成了一支规模庞大的珠宝首饰零售市场。

自1982年我国恢复黄金饰品市场后,内地黄金及珠宝首饰消费迅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我国首饰消费超过600亿元人民币,黄金消费量则连续数年平稳保持在200吨左右。

全球最大的钻石经销商戴比尔斯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与中国内地的商务接触。1984年和1988年,戴比尔斯先后与山东省、辽宁省签订了勘探钻石矿矿源的合同,通过旗下的销售和市场营销机构,戴比尔斯深度介入中国新兴打磨加工业和快速增长的珠宝饰品制造业。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戴比尔斯在中国加大了消费营销方面的投入,位于北京、上海和广州的“钻石推广服务”和“钻石信息中心”通过举办各种行业会议、培训研讨会、竞赛等方式,大大推动了中国钻石饰品消费市场的增长。香港知名珠宝首饰品牌周大福选择了以特许品牌连锁的方式开拓内地市场。

作为全球第三大黄金需求市场,中国正在吸引世界的目光。全球最大的黄金推广机构世界黄金协会已经把中国作为20xx年全球推广计划的“重中之重”。20xx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停止执行包括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在内的26项行政审批项目.标志着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及其制品从管理体制上实现了市场的全面开放。在税收调整方面.针对进口钻石、钻石消费税及进口黄金、铂金等都有相应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调整.这些既是对世贸组织和上海apec会议承诺的兑现.更是我国珠宝首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竞争实力的重要保障。目前.上海钻石办、上海钻交所和中国宝玉石协会、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就钻石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调整问题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希望通过钻石税收政策的合理调整.理顺钻石产业的环节.推动国内钻石加工业的大发展。

珠宝首饰消费市场顾客心理调查分析。

珠宝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主要受文化,社会,个人心理等因素的影响。文化是人类欲望和行为最基本的决定因素。人们在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兴趣爱好和行为方式。作为珠宝消费者,都受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一个人所属的社会群体,家庭,及其所担当的社会角色等因素对其事物的看法和行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而对其购买行为也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年龄、职业、经济状况、生活方式、个性等个人特性因素是决定购买的重要因素。

珠宝首饰是贵重的消费品,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也相当理性。调查显示:61%的消费者是在光顾3-4家卖场后才做出购买决定的;26%的消费者是在光顾5-6家卖场后才做出购买决定。只有9%的消费者只光顾1-2家卖场就做出购买的决定。同时,调查显示,43%的消费者对珠宝消费存在信心不足,主要表现在:消费者对商家信心不足,即商家是否诚信;对珠宝商品信心不足,即珠宝商品是否货真价实;对自己购买行为信心不足,即自己的消费行为心理成熟度不够。所以对那些只是在柜台前仔细观看或试试,并不会立刻就买的顾客,商家应给予理解。在珠宝品牌琳琅满目的今天,广告宣传对品牌的推广越来越重要。32%的消费者主要是通过广告了解珠宝品牌、种类、款式;28%的消费者是通过亲友对已消费品牌的介绍了解珠宝品牌,有12%的消费者只购买在广告上见过的产品;有26%的消费者只购买名牌产品。即使这样,50%的消费者仍然要到卖场亲自体验后才做出购买的决定。可见现在的珠宝消费已经到了品牌消费时代。那些不知名的产品或品质较差的产品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婚礼消费一直是珠宝首饰最重要的市场份额。53.5%的消费者在结婚时购买珠宝;16.2%的消费者在结婚纪念日有消费行为;23.2%的消费者在情人节有购买行为。但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五一节、国庆节、三八节、母亲节以及亲友的生日也成为重要的消费时机。珠宝首饰不仅是定情的信物,也是增进感情和友谊的使者。

总结与归纳。

珠宝企业营销不仅要求珠宝企业适销对路的产品,制定适当的销售价格,以适当的销售渠道提供给消费者,而且还要通过各种方式让消费者及时地了解企业及其产品,从而对本企业产品产生购买动机和购买行为,使本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能够得以畅销,这就是我们本节要讲的内容:珠宝促销策略。珠宝促销策略是珠宝市场营销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珠宝企业应根据企业的产品特征、目标市场的市场营销环境、企业内部状况、市场地位和促销目的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促销策略。

同时随着珠宝消费的多元化.珠宝首饰市场被不断细分.品种极大丰富.内在质量也有所提高。黄金、铂金、钻石饰品及各类有色宝石、玉石、白银饰品各领风骚.特别是黄金、铂金、钻石饰品发展潜力巨大。我国钻饰消费正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据有关机构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调查.每对新人平均钻饰消费5820元.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加.钻石首饰的购买力还将继续增长。我国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发展的市场.我们有理由预计到20xx年.我国珠宝首饰有望实现年销售额1800亿元.出口额达到70亿美元。我国拥有巨大的市场和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丰富的宝玉石资源和独特的珠宝文化.我国珠宝首饰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的支持.行业的自律和业内有序的管理和竞争.我们相信.在政府、协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必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在不远的将来.我国一定会成为世界珠宝加工、贸易的重要集散中心之一。

市场调研报告

国内枕头市场目前细分为5大类市场。

1、新人市场,每年新婚人群枕头市场;

2、儿童的枕头市场;

3、健康品和礼品市场;

4、其它家庭枕头更新市场。

5、酒店及个性定做市场。

与整个枕头市场500亿元的份额比较,虽然枕头专业运营的企业增多,但是枕头分散经营的总体情况依然没有大的改变,目前依托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销售的枕头依然占据绝对优势。

“枕头专业运作”成为几年来枕头市场的最大特点。

从20xx年以来,枕头市场由于适之宝枕工坊等专业运作企业的兴起,带动了几年来中国枕头市场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各类枕头的开发上面,枕头专业运作的企业毫无疑问倡导和引领了众多枕头新品种的设计和发展,大大激发了枕头市场的潜力。

目前国内专业运作企业的枕头市场来看,第3类细分市场也就是健康品和礼品市场份额发展速度突出。对于枕头专业运营,除了上述的普通家纺市场,枕头专业运营的目标在于功能性家纺—健康家纺市场,从枕头市场目前的延伸来看,从大类上面划分,还跨越健康产业以及酒店行业。

健康枕头逐步流行成为枕头市场的主流。

调查显示,一般被消费者称作健康枕头的新品种层出不穷并占据实际消费市场的65%以上。

有专家说,对于整个枕头市场而言,枕头专业运作的企业不在于规模多大,其更大的作用在于,他们大大激发了枕头市场的潜力,引导了消费意识的进步,引导了消费时尚,当然也包括倡导和引领了众多枕头新品种的设计和发展,20xx年下半年以后,适之宝枕工坊倡导的双面决明子枕头走俏全国,引得家纺名牌纷纷上马该产品,推动了该类天然枕头和枕头新造型的流行。

1、生活层次较高,渴求健康舒适的人群。

2、喜欢新鲜事物,追求变化的年轻人群。

3、身体患有疾患,渴望健康理疗的人群。

4、身体虚弱,需要健康理疗的老年人群。

5、新婚燕尔,渴求浪漫舒心的新婚人群。

6、学习期间,需要更多体贴的学生人群。

7、成长期间,需要更多呵护的儿童人群。

8、走亲访友,需要新颖健康礼品的人群。

调查显示,目前大多数消费者已经开始接受健康枕头、量体定枕,健康睡眠等理念,枕头专业市场已经呈现加速启动,这对于枕头专业运作企业而言,是挑战,更多的是机遇,当然,更多同类企业的加入也许可以更快激活市场。

市场调研报告

竹木凉席产业一直以来都是柘塘村的支柱产业,由于107国道贯穿整个村的地理位置优势,柘塘村沿国道边形成了一个规模比较大型的竹木凉席市场,鼎盛时期商户多达200多户,夏天到来的时候,市场上的人流总是盛况空前。xx年年投资800万元对竹木器批发市场进行了第一期改造,总建筑面积达5280平方米,共建成标准门店55个。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的陆续增加,以及去年的金融危机,市场的销售量有所回落。但是,由于今年起国道收费站的取消,107国道的车流量有了明显的增加,以及各个企业慢慢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出来,相信市场的热闹场面又将回来。

柘塘村的竹木凉席市场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形成,在整个衡山县来说都是小有名气的,由于产品质量过硬,销售渠道已经扩展到了十多个省份,每年的销售量都在持续上升。我们市场最主要的产品就是竹床,竹木床,各式太空椅,按摩椅,简便椅,各类藤制品以及枕头和汽车座垫,摩托车座垫,其中销量最好的要数竹床和太空椅。本市场的产品已经完全覆盖了整个湖南省,其他如江西,湖北,山东,河北,浙江,四川,广西等十多个省市也都是我们的销售范围,每年的平均销售额达千万以上,但是由于技术和设备的限制,生产成本过高,使得纯利润大概只有五六十万左右。

下面将柘塘村本产业的优势,劣势以及创新发展方案提出如下

在原材料方面,因为衡山的生态环境优势,在原材料的采购方面,完全可以在本地自给自足,这样就有效的将成本控制在了最低的范围内。在技术人员方面,早年本村有大量的村民去到浙江,广西等竹木产业大省进行竹木加工技术的学习,学成后大多都回到了本村进行竹木产品的加工,在生产方面提供了强力的生产力,并通过多年的不断努力,每年都会有新设计的产品上市销售。在经营场所方面,由于市场上的经营户都多来自本村,在门店以及厂房的建设上有很大的优势,在国家允许开发的条件下,合理的利用本村的闲置土地,大大的减少了生产的成本,也就极大了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不断的促进了柘塘村的发展,为本村一直以来的公共设施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经营模式方面,我们采用的是前面开店,后面开厂的模式进行经营,在成本和产品销售方面有着十分便利的条件,同时位于国道边的地理位置,在销售上又提高了运输的效率。

对于柘塘村的竹木凉席市场来说,最大的劣势,也是唯一的劣势就是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不高。到目前为止,本村的绝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手工制作的模式进行生产,这样也就大大的制约了生产的效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只能大量的雇佣工人进行生产,这样在成本上又削弱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如今可能有少部分企业进行了一些改进,但是引进的设备也都是些半机械化的生产设备。出现这样情况的原因,还是筹资不足以及设备的更新速度较慢,相对于比较昂贵的全机械化设备以及行业快速的发展,价格相较低廉的半机械化生产设备成了企业不得已的首选。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销售量有保障的情况下,生产过程落后以及生产效率低下成了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因素。对此,我们的市场创新方案就是希望能够不断的升级加工设备,不断的完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的质量以及大幅度的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让产品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市场竞争力。利用生产过程的全机械化,不断提高生产的产量,不断的扩大企业的规模。实现小厂变大厂,大厂变企业的资源优势整合,创造品牌效应,产生品牌的价值。以此来不断制定新产品的生产标准和企业标准,让生产过程规范化,生产管理企业化。

在浙江,广西等竹木加工大省不断的有新材料,新产品上市的情况下,我们也坐不住了,组织了人员到实地进行考察。更加先进的技术以及机械化程度更高的设备吸引了大部分的目光,大家顿时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为此本村生产效率改进的方案被提上议程。为了配合如今的环保理念,还有就是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控制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我们将把发展的重点投向原材料加工中,对竹片进行防虫,防霉处理的药水的健康化处理,尽力减少化学药品的成分。再就是,就某些工作量大的生产过程使用机械化程度更高的设备,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将精度更高,控制更准确的传感器投入到人为控制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中,在利用科学操作的同时,使原材料得到充分的处理,以此来保证成品的高质量。

相信在发展前景比较明朗的形势下,得到充分的现代化改造,将使得柘塘村凉席市场竹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大幅的提升。当然,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技术上的支持也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可以让我们的农村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市场调研报告

课题来源。

指定。

课题类型。

个人。

起止时间。

2009.6.3—2008.6.8。

学生姓名。

xxx。

学号。

xxxxxxxx。

班级。

xxxxx。

1.报告概述。

1.1研究背景。

随着新生一代90后逐渐步入大学校园,服饰的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越来越成为人们选择衣服的标准。现在的学生对衣服有着各种各样的要求,以期可以展现他们肆意的青春。青春靓丽的他们希望自己的着装是款式独特的,同时又能张扬他们健康、时尚、个性的特征。而当今的服装市场正好抓住了人们的这一消费心理特点,服装市场呈现了一片姹紫嫣红的繁荣景象。针对这一现象,我对最受青少年青睐的几个国内休闲服饰品牌进行了一次调研。

1.2调查对象简介。

美特斯.邦威(metersbonwe):这是国内休闲服饰品牌的佼佼者之一,根据我的调查(见图一),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喜爱这个品牌,对其青眼有加。它以其独特的休闲款式,稳定的消费人群,周到的服务态度以及多年的经销信誉,在这一行业俨然竖起了一面旗帜,成为了休闲品牌中的龙头企业。

以纯(yishion):具有浓郁都市生活气息和清纯艺术气质的“以纯”是以富有青春活力、注重健康、热爱运动、追逐时尚、有主见的年轻人士为目标消费者的。它的休闲专为年轻人学习、运动而设计,更因它的清新淡雅赢得了大众的青睐,迅速跻身国内一流休闲服饰品牌。

1.3调查对象及内容。

1.3.1调查对象。

扬州市的美特斯.邦威和以纯店(文昌中路和世纪联华)。

1.3.2调查内容。

地点:文昌中路,世纪联华。

对象及范围:文昌阁那一段的美特斯.邦威和以纯店,世纪联华门口的以纯店。

1.3.3解答的问题。

美特斯.邦威店与以纯店在品牌代言人,价格,质量,款式,颜色,风格等多方面的比较。(见图二)。

商场拦截法。

人员观察法。

电子调查法(在校内上发起投票)。

2.报告正文。

2.1品牌代言人。

美特斯.邦威:美特斯.邦威高薪聘请两位天王级人物周杰伦,潘玮柏以及一位亚洲新锐小天后张韶涵为其作代言人,具有强大的偶像效应。有不少年轻的受访者谈到就是因为他们的偶像代言这个品牌,所以他们才会买这个品牌的服装。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很成功的品牌促销。

以纯:

以纯之前的代言人是阳光型男古天乐和具有清纯外表的张柏芝,本来是具有强大召唤力的。可是由于某些原因,以纯的女装代言人暂时空缺。这也造成了以纯在偶像效应上略逊一筹。对于年轻人的号召力没有美特斯.邦威强大。

2.2室内装潢。

美特斯.邦威:美特斯.邦威里面张贴满了它三位代言人的海报,有着醒目并且脍炙人口的标语:不走寻常路。在被访者中,有80%的人清楚的知道美特斯.邦威的标语。在它的店里,我还发现了有两台电子显示屏,在不停的播放美特斯.邦威的服饰宣传广告,室内总是播放着一些比较劲爆的音乐,让人一下子感到了青春的活力。

以纯:

以纯的店里没有放音乐,显的有点冷清,店内并未张贴任何人的海报,也没有任何代表以纯品牌的标语,只是在收银台的背后有一个很大的以纯标志。另外它的试衣间也显的有点狭小,拥挤。店内的模特放的位置并不显眼,没有起到它吸引人眼球的作用。

2.3价格。

美特斯.邦威:美特斯.邦威店里的女装t—shirt大概价位在70~100元左右,也有部分促销商品比较便宜,大约三四十。女式中裤价位在100元左右,而长裤则贵一些,在100~150元左右。男装的t—shirt在100元左右,长裤在150~200元左右。

以纯:

以纯店里的女装t—shirt在50~80元之间,女式中裤在100~130元左右,女式长裤在150~200元之间,门口也有促销商品,价位也大致是三四十。男装的t—shirt也在100元左右。

2.4款式。

美特斯.邦威:美特斯.邦威店里的衣服都是新款,有许多种款式,选择面较广,许多人可以在这里选择到自己钟爱的款式。颜色也比较靓丽,有明艳的夏天的味道。有许多是两件的套装。

以纯:

以纯的店里只是单纯的t—shirt,没有什么复杂的款式,只是在衣服的图案,颜色上有点变化,并且衣服中多各种各样现下比较流行的斑马纹。或是单纯的一种颜色的t—shirt,没有过多的图案,看上去比较干净,淡雅。没有两件在一起的套装。

2.5环境。

美特斯.邦威:美特斯.邦威在文昌中路上共有一家店面,旁边是竞争激烈的森马专卖店,周围多是各种各样的品牌服装店。文昌中路作为扬州市区最繁华的街道,毋庸置疑的为它带来了许多客源,但是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它的店面不够大,大约是两间屋左右,单层,这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不够广。

以纯:

以纯在文昌中路上总共有三家店,虽然可能每一家面积都不是很大,但它在数量上占了优势,给了顾客更多的选择面,且三家店的分布的较合理,没有显的太拥挤。

2.6风格。

美特斯.邦威:整体感觉而言,美特斯.邦威的衣服并没有什么独特,单一的风格,它是多样化的,起不到独树一帜的标记作用。穿着店里的衣服走在大街上,很难让人感觉到那是美特斯.邦威的衣服。

以纯:

以纯店内的衣服有一种统一的风格,就是比较清新,简单,素雅,是定位学生为消费人群的。以纯衣服有它的底色蓝色,虽然现在衣服的颜色有所改变,但显然以纯的蓝色并未改变,我们还是时常能在它店里的衣服中看到蓝色的元素。

2.7服务质量。

这两家的服务质量都还不错,营业人员比较热情周到。

3.它们各自所存在的问题。

美特斯.邦威:首先最主要的问题便是它的店不够多,无法形成集中的品牌效应,很好的掌控市场份额。其次,它里面的衣服无法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看上去比较杂乱。如果一个品牌无法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那它实质上与那些地摊货是没多大区别的。另外,不少人表示他们选择以纯是因为觉得以纯的衣服质量要比美特斯.邦威的好,面料穿在身上更舒服。另一个问题便是,它定位的消费人群不是很明确。

以纯:

以纯缺乏具有强大号召力的偶像明星为其做代言,没有形成偶像效应。并且,以纯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标语,不能像美特斯.邦威一样打出平民广告。缺乏广告宣传策划部分。它的款式不够新颖,比较俗套,虽然品牌需要单一的风格,但我认为这与它的推陈出新并无冲突。此外,它的店里互补商品安排的不多,只看到有卖袜子,而不像美特斯.邦威一样有袜子、帽子、背包、皮带等多种商品。

4.解决方案。

美特斯.邦威:第一,要扩大它的店面,营造一种品牌服饰店的气势,注重品牌效应;第二,在服饰的设计上,要尽量形成一系列的款式风格,风格的形成比较困难,但至少要让别人看到你们在向那个方向努力。第三,注重服饰的质量问题,宁愿因为成本问题,而有所提价,也不可为了增加销售额,降低身价,生产一些粗制滥造的衣服,毁坏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品牌。

以纯:

第一,它的店铺虽然较多,但是装饰上并未形成统一,不利于它形成规模效应,可以在店铺装潢上也给大家造成“独此一家,就是以纯”的感觉,增加顾客对它的好感度。

第二,就是要尽快寻找合适的形象代言人,我认为,像这类适合青少年的品牌,一个或几个偶像明星为其带来的效应是不容小觑的。其次,要有一个大众熟知的品牌标语,使大家在想到以纯的同时,立马就能想到属于它的独特标语。第三,在款式方面,可以进行多多的改善,让大家看到这个牌子更优更好的一面。第四,多一些附带产品,像背包,帽子那类的。第五,增加它的广告宣传力度。

5.问卷分析。

问卷一。

通过在校内网上的调查(针对的主要是大学生群体),发现大学生选择服饰时,美特斯邦威与以纯的确占有较大的两个份额。而美特斯邦威又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大部分原因取决于美特斯邦威的明星效应,以及多年的品牌效应,赢得了很多青年人的青睐,而以纯则一种神秘吸引力保持着多年来其“高而不傲”的特质,为其维持了大部分忠实消费群。

问卷二。

调查显示,大学生消费群在选择服饰时,主要看重的是款式和风格。款式更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参加投票的人中有83%的人选择款式这一项,体现了他们购买衣服时款式的重要性。而另一项,风格,也是消费者选择服饰的一个要求。一个人的穿衣风格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的,所以一个品牌服饰店最重要的就是要形成一系列风格,这样有助于加强顾客忠诚度,形成一个稳定的消费群。

(图一)国内几个休闲型服饰品牌,你更喜欢哪个?(可选3个)。

品牌。

投票人数。

所占比例。

美特斯.邦威(metersbonwe)。

31%。

森马(semir)。

14%。

以纯(yishion)。

21%。

唐狮(tonline)。

3%。

真维斯(jeanswest)。

17%。

伊韵儿(eruner)。

3%。

菲儿(feel)。

1%。

拜丽德(bailide)。

1%。

柏仙多格(feel100%)。

4%。

班尼路(baleno)。

4%。

(图二)选择服饰时,你更注重什么?(可选5个)。

投票人数。

所占比例。

品牌。

10%。

价格。

13%。

质量。

112。

14%。

款式。

174。

21%。

质地或面料。

11%。

颜色。

13%。

风格。

140。

17%。

消费者调研报告

广告的功能是使消费者对商品形成明确的概念,诱发消费者的感情,引起购买欲望,促使购买行为发生。通过对消费者行为的分析,进而力求使一则广告包含更多的信息量,以便有针对性地作用于消费者购物的全过程,增强广告的效果。消费者购买程序,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

需要引发动机,是购买过程的起点。需要可以由内在或外在的刺激引起。例如,饥、渴可以驱使人寻找可供吃、喝的东西;而饮食店里色、香怡人的鲜美食品、饮料,也会刺激人的饥渴感。市场经营应特别注意唤起需要。广告工作者应了解与广告产品种类有关的实际上或潜在的需要,在不同的时间里这种需要的程度,以及这种需要会被哪些诱因所触发。这样,可以通过合理的、巧妙的、恰当的广告引导,在适当的时间、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引起需要。

如果引起的需要很强烈,可满足需要的物品又易于得到,消费者就会希望马上满足自己的需要。在多数情况下,被引起的需要不是马上就能满足,这时需要必先进入人的记忆中,作为满足未来需要的必要项目。需要使人产生注意力,可能促使其积极寻找或接受资料,也就是借助于对产品所积累的认识不断收集有关产品的情报资料。广告在这个阶段要不断刺激人的注意。这种注意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两种。广告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通过视觉和听觉的媒介,利用人们的这两种功能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帮助人们记忆广告的内容,以便完成从知觉到坚信的心理程序,完成购买决策。

消费者利用从广告传播得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对比,评价商品,作出选择。在同类商品中,哪一种更适合自己呢?它的价格合理吗?它与使用者的身份相吻合吗?不同消费者评价商品的标准和方法,有很大差别。例如评价牙膏这种商品,有牙病者希望能防蛀,有的人喜欢香味,有的人则注重不同的味道。

并非所有感到需要的人都会进行购买,有些人的需要在购买前的心理过程中,会逐渐衰退,或徘徊于“不确定”之中。采取购买行为前,须做出购买决策。购买决策是许多项目的总抉择,包括购买何种商品?何种牌名?何种款式?数量多少?何处购买?何时购买?以何价格购买?以何方式付款等等。消费者对某一项目作抉择时,又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如个人行为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等。经过比较,在众多的商品里挑选出自己最心爱、最理想的商品。

因此,在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阶段,一方面,要向消费者提供更多详细的有关产品的情报,便于消费者比较优缺点;另一方面,则应通过各种销售服务,造成方便顾客的条件,加深其对企业及商品的良好印象,促使其做出购买本企业商品的决策。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往往会通过使用,通过家庭成员与亲友的评判,对自己的购买选择进行检验,重新考虑购买这种商品是否明智,是否合算,是否理想等,这就形成购买后的感受。由于有的消费者过高地估计了商品的质量,购买后易产生疑虑,怀疑自己所作的购买决策是否适当,即产生认识的不和谐性。这种不和谐性的程度,随着使用中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和需求的满足程度而发生变化。

购后感受是一种重要的信息反馈。行为影响态度,态度又影响以后的行为。如果已购买的产品不能给消费者以预期的满足,使其产生失望或使用中遇到困难,消费者就会更正其对那个商品的态度,并在今后的购买行为中予以否定,不仅自己不会重复购买,而且还影响他人购买。如果所购买的产品使需求得到满足,就能使销售者和消费者建立起良好关系,并因此吸引更多的顾客。

综上所述,消费者的市场消费需求,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种因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决定了需求的发展变化方向和趋势。广告心理策略就是要通过广告媒介,唤起消费者对商品的注意和兴趣,启发消费者的联想,诱发消费者的感情,促进消费者的购买决心,达到销售的目的。

医药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

(一)农村市场药品供销渠道混乱。

目前农村医药行业主要集中在镇、乡两级的集镇上。由于农村面积广阔,村落分散,网点稀少,客观上造成了农民买药的困难。需求客观的存在,供货相对的脱节,由此也造成了农村无证经营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在供应商而言,无证药贩活动猖獗。一些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村卫生室受利益的驱动,在采购药品时只问价格不看质量,从而使一些贩卖伪劣药品的游医药贩有空子可钻。农村成了过期失效药品、假冒伪劣药品的集散之地。另一方面在销售商而言,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等农村零售商业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少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以经营保健品、食品为名,暗地里经营医药商品和医疗器械。药品购销无记录,药品来源和去向均无法查核,供应、销售的渠道十分混乱。

(二)农村市场药品质量低劣。

近几年,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城市药品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市场规范化经营明显好转。一些无证药贩在城市无法经营,只能把目标转向农村。他们以种种手段抢占农村医药市场。凭借多年经营的经济实力和经验,凭借各种社会关系网,将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大输液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输液器等,销往农村地区。造成广大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严重下跌,不合格药品随处可见。据有些地区对农村基层药店、诊所、卫生室抽检,药品不合格率竟高达70%,而那些无证经营的超市、保健品店、诊所还不包括在内。归纳起来,主要问题就是过期失效、霉变虫蛀、淘汰假冒、未加工炮制的原药上市等几个方面。

(三)农村市场药品价格混乱。

农村医药市场由于价格信息闭塞,价格方面又无实质性的管理机制,市场价格十分混乱。药品价格靠高不靠低、看涨不看降。加上进货渠道的不同,往往同一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同一乡镇药品零售店之间、村与村卫生室之间、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之间价格往往都不一致。消费者往往因此而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抗生素药,价格出现成倍的差别。

(四)农村市场药品管理松弛。

由于农村市场面积宽广,村落分散,经济构成零碎而复杂以及自上而下的医药监管体制刚刚涉及县级,造成目前农村许多地区药品经营基本处于无机制管理状态。在农村的偏远地区药品监管几乎成为空白。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许多地市尚未建立,刚建立的地市,县级执法力量也十分薄弱。人员少、素质差、经费缺、交通工具无等问题严重影响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农村市场的客观因素,大幅度增加监管力量,又会成为地方财政的很大负担。

农村医药市场的现状确实让人担心,它影响了医药行业在农村中的声誉,造成了农民群众购药的困惑和困难,同时农民群众在用药的安全问题上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农村村落的分散和网点的稀少,进一步增加了农民买药的困难。

二、症结。

消费者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的人离不开消费,消费与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自1994年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目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还是有发生,因此开展了关于xx市居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

(4)通过司法所访谈,获取当地居民消费权益保护状况以及维护消费权益的法律途径的相关信息,让居民学会多途径地解决消费者权益问题。

调查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7月17日通过不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一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xx市大坪镇居民。

调查亮点:问卷调查表分为实体消费卷和网络消费卷两种。

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开展了xx市居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分为实体消费卷和网络消费卷两种,本文分别对实体消费调查与网络消费调查进行了深入的归纳、总结与分析。消费者权益受侵的主要原因包括: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维权成本高、风险大;调解成本高,无正规仲裁机构。最后提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网络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建设;不断强化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1、调查目的与目标的针对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消费呈现出了高端化、网络化的特点,同时,消费与人们生活更加的密切。尽管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调查是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寻找与分析问题的所在,并且探寻相应的对策。调查针对xx市居民消费者,开展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其针对性与目标指向性十分的明确。

2、调查人群的代表性与可接受性。本次调查选取的是xx市大坪镇居民,选取的对象属于中层群体,里面既包括了xx市的现代居民,也有比较传统式的消费者,涵盖了不同的层次,因此更具代表性。同时,这里的居民,人情好,对于公益事业十分的热心,目标的选取能够很好的保障问卷调查的实现,增强了问卷的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网上购物的普遍性与网络问卷调研的必要性。首先,互联网形态下的外部大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对传统产业的影响不可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逐渐开放,更多的人加入到买电脑上网的行列。网上购物人群迅速扩大,各种网络设施的完善,经济的持续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网上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热衷的消费方式。其次,网络正在冲击着人们的传统消费习惯和思维、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到网上查找信息,进行消费。同时网络具有很大的复杂性,信息当中有很多的无效甚至是欺骗性的信息。网络消费者的增多同时要求我们更多的关注这样一个消费群体的权益的保护。

4、问题解决的紧迫性。针对目前消费者的权益的问题,寻找相应的解决策略,压制各种各样的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寻找有效的途径尽快的解决问题,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5、调查人员的专业性与分析的科学性。调查人员为从事专业研究的专业学生,从问卷的涉及、调研的开展、问题的分析、总结与归纳具有严密性与科学性,并且有着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有效保障了本次调查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6、结论的指导与借鉴性。本次调查的结论,对于相关部门制定基本的地方法规与规章,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执法,消费者自身进行权益的保护具有指导与借鉴意义。

在接受本次调查的消费者中派出250份问卷,回收235份,42份问卷无效193份问卷有效。

(一)实体消费问卷调查表分析。

参加问卷调查的学历水平多为初中高中,分别占31%和43.5%,大学及以上31人,占16.1%。

是否遇到过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中126人表示偶尔会遇到,占65.3%,其余为从不和经常。在“哪些领域的消费过程中遭遇过侵权行为”的调查当中,按百分比的多少由高到低依次为: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手机通讯、医疗医药,在房产住宅以及汽车产品、数码产品当中也时有发生但占比靠后,在投资理财以及其他中占比最少。说明了在家电、食品等必须品当中的侵权是最为严重的。在如“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种侵害最主要的表现为什么”的调查当中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占62%,受到精神损害的占35%,造成人身伤害的占19%。对“日常消费和享受服务的经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的问卷中显示,其中由高到低主要有:假冒伪劣依然横行、虚假广告误导公众、劣质服务比比皆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也是其中一项。对于“是否了解过消费者有哪些权益”调查当中,很了解的很少只有7%,大部分了解的只有29%,说明对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了解还很不够,这不利于消费者自身的维权。

对于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的看法当中,认为欠妥,宣传力度较弱的占到了61%,说明宣传力度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对于侵犯您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您会不会投诉”调查当中,显示视情况而定的最多,占71%,只有17%的人表示一定投诉,从不投诉的也有,占到了12%。投诉渠道由高到低的占比依次为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采取法律手段(其中提起诉讼的最多,也有选择上门投诉的),但是数据来看选择忍声吞气,自认倒霉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暴力解决很少,说明现在的消费者以及逐步的趋于理性。“若有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您是否愿意参加”的调查当中不愿意很少,说明公众开始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后“对于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有什么想说”一项的开放调查当中主要有:希望加强对消费权益保护力度,严格执法;尽力加大宣传权益保护知识;希望国家、政府加强食物药品等的监管等。

(二)网络消费问卷调查表分析。

“在网上购过物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经常购物的人占34%,偶尔购物的占到了35%,有需要才买的有26%,从未网上购物的仅仅为5%,这明网上购物已经相当的普及了。对于“您是否在网购过程中被骗过,比如买到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的调查结果当中,经常的占到了7%,选择偶尔的最多,占到了49%,几乎没的占全部的32%表示从未的人占12%,说明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对于“如果网购的东西不符合您的要求,您会选择退货吗”的调查中,选择坚决退货,不会和看情况的三者基本持平。着在很大的程度上滋生了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如果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维权,侵权行为会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在对于“如果您网络购物被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项的调查当中,渠道的选取由高到低依次为:网购网站投诉,自己找买家干涉解决,消费者协会投诉,不投诉,自认倒霉,选择警察局报案以及质检部门举报的人很少,几乎微乎其微。最后“对于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您有什么想说的”,主要包括希望网上服务越来越好;希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很少有自身提高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有效保护的。说明现在的消费者的自身的维权意识还不强。

(一)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我国《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就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二)维权成本高、风险大。

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打官司存在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由于消费争议的金额一般不大,一场官司要经过复杂的仲裁程序,沉重的费用负担往往弄得消费者筋疲力尽、得不偿失。二是举证责任往往对消费者不利,使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目前《消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的规定,按照消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的推论,消费纠纷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生产、经营者正好以此为借口而不出鉴定费,致使很多消费纠纷因鉴定费无处可出而无法解决。

(三)调解成本高,无正规仲裁机构。

由于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调解成功率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分工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再加上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wei权的靠山。我国目前没有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制度,实践中很少有消费者通过现有的仲裁机制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

在消费纠纷中,由于经营者实力雄厚,而消费者势单力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因此,建议我市司法部门考虑尝试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解决消费纠纷;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立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发消费者的诉讼积极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

“政府及执法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快速审理各种维权案件。”要把食品、药品、涉农市场继续作为维权的重点,要在通讯、医疗、住房、医保、社保、保险、教育等消费领域逐步消除不平等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对这些消费领域都要监管到位,不断探索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和方法。监测手段,逐级要相互明确,防止推诿和扯皮。

(三)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网络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现在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与服务品种及项目越来越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机率和投诉率也会相应增加。消协作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受理机构,要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协调和处理消费纠纷,并努力把投诉的站点扩展伸延到农村、社区、学校、商场等,为消费者投诉开辟“绿色通道”。

(四)不断强化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近年来,由于政府与消协部门的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消费保护意识不断强化。这方面的宣传今后还要长期坚持下去。要克服"消费安全是当事者的事",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参与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行动中来。同时,政府和消协部门要坚持对经营者进行长期宣传教育,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自身也要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机制,把好商品质量关和服务质量关,力争在自身范围内解决质量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总的来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但是要真正实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具体工作依然非常艰巨,通过调查发现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网络的消费当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归纳总结查找了相关的原因,并相应的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希望对消费者以及消协的立法、维权等多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此次调查仅仅面向部分消费者,看法难免片面。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只有消费者自身不段的提升维权意识,真正的去维权,才能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会得到较大的改观。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影响其一生的品德行为。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和提高财商,就成为高校的重要课题。

1、消费方式已经进入网络电子时代。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社会消费方式已经从原来单一的现金交易向现金、信用卡、支票等多样化的交易方式转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更趋方便快捷。当代大学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有着开放的思想意识,从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那么在消费方式上是怎样的状况呢?在调查中发现,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方式已经进入了网络电子时代。许多大学生都有校园ic卡、交通ic卡、银行取款卡、上网卡甚至运动健身卡等,刷卡时代使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潇潇洒洒,用某些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卡一刷,钱就花。

2、消费多元化倾向。

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时代,步入这一时代的大学生们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尽管书籍仍是主要的消费对象,但已不是首选的,更不是唯一的消费项目。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手机、旅游、电脑、影音娱乐是大学生的消费热点。调查中,当问及在经济条件许可情况下,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旅游,其次是买电脑,反映出大学生具有想走出校园、融入社会与自然、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

3、理性消费是主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300-8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10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因此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更会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消费者调研报告

调查方法:通过实地走访、询问、观察等方法。

调查人员:xxx。

调查报告整理人:xx。

本组以调查三江超市和附近小商店为主,小组共有3名成员,在经过多次交流后,定出了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获得:1.通过实地走访,观察,得到商场消费群体及消费者流动情况2.以采访同学等方式了解这些商场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等。

对组内每个人分发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柯金金和裘壮娟同学负责实地走访调查商场;陈丹负责整理调查内容,做出报告。大家在收集完资料后相互交流,使资料更加详细完整,并最终做出结论。

三江超市情况。

三江超市主要以食品价格便宜为亮点,它的会员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有明显。

差距这也是吸引大家购买的优点。拿小王子饼干来说吧,三江巧克力味的2.45元,牛奶味的为2.75元。学校后门小超市小王子饼干两种味的都买3元。学校里超市小王子饼干买3.5元,其中通过调查对比学校超市大多食品都比校外超市贵至少0.5元,然而学校小食品店则比超市便宜所以很多同学会选着学校小食品店,但它有时关门较早周末有时不开门。

三江超市和学校超市优缺点。

三江超市价格便宜但要会员卡每张会员卡办理30元钱,距离较远以及服。

务态度不太好。学校超市价格较贵但方便同学们,学校小商店价格虽然合理但营业时间不太合理。

对三江建议:

1、提高服务态度,加强商品质量。

2、增加商场内部的灯光照明,提高明亮度。

3、增加特色商品,赢得竞争力。

4、扩大货架间间距,合理安排货架布局。

5、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增加消费人群的流量。

6、优化商品结构,增加自己的商品样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对学校超市的建议:

1商品价格再合理点。

2、充分发挥自己的地理位置优势,服务态度在好点。

3、合理规划商场货架布局,做到宽敞,简洁,明亮。

4、优化商品结构,做到商品种类齐全,丰富,满足广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要求。

在此次调查活动中,总的来说是成功的,调查组的所有成员都积极参与,达到预期目标,对校内外商店都有所了解。最重要的收获是,组员们在调查过程中学会了合作,学会了如何与别人交流,如何有系统的进行调查工作。同时,我们也体会到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通过实地走访才能了解的真相。在这次活动中也暴露出一些我们的不足,如:组员对调查方式了解不足,对许多调查的技巧运用不熟,导致对某些问题了解不够。失败是成功之母,只有经历了,就会有收获。我们相信,我们会进步,下次做得更好。

消费者调研报告

针对房地产的价格,消费者在做出投资或置业的决定之前都会通过理性的分析,对此类商品做出一定预测。前景乐观,则付之于行动;悲观,则不予购买。这里,消费者所做出的预测,正好印证了穆斯在《理性预期与波动理论》一文中对理性预期所提出的理论要点:理论预期是观察到的过去经验的规律性总结,它可以指导人们的经济行为。因而理性预期可以说是构成经济行为的基础。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看,房地产行业的参与者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四者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

本文具体分析房地产行业参与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及他们对消费者理性预期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的基础是土地,由于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土地出让的数量直接决定了房地产的开发情况。政府针对土地出让所做出的调控政策,成为消费者预测房地产开发量的一个主要依据。而且,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度,远高于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信任。近几年,由于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为了抑制房地产价格的上升,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同时引起了消费者的理性预期行为(尽管有时候消费者的理性预期与政府的初衷并不相符合)。20xx年,土地政策收紧与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压缩建设用地占农用地的指标,严格控制土地的“闸门”和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的严格实施,使土地开发面积和竣工面积增速减缓,导致消费者对土地的升值预期空前高涨,从而激发房地产市场上旺盛的需求。

金融机构出台的政策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贷款利率上,因此,房地产贷款态度的变化对房地产的需求变化有相当大的影响,最终导致房地产价格的变化。近几年,银行贷款利率逐年在提高,虽然提升幅度很小,但中国人民银行短期内对利率进行连续调整的行为,加强了消费者对“进入加息周期”的预期和房价调整的预期。部分消费者担心利率会继续提高,增加购房的开支。在经过一阵观望之后,大部分消费者选择提前消费,导致住房需求增加,房价增幅再度上扬。在过去的十年间,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银行贷款与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关联日趋紧密。

“8.13”土地大限之后,房地产商拿地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国家采取了暂停半年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整顿、提高征用土地费用标准等措施。与此同时,房地产贷款利率不断上涨,也直接导致了许多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退出房地产行业。这一道道门槛使得房地产投资热开始下降。这一结果,造成消费者的再度恐慌,从而也再度引起房地产价格的上扬。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而且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也几度提升,但是,据专家分析,这些政策对真正有实力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影响是很小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政策只会使与他们分羹的竞争对手减少,从某种程度上反而帮助了他们。与此同时,房地产价格还在逐渐上涨,这也为开发商获取暴利创造了条件,开发商在交易市场上形成价格联盟,共同合谋有价无市的虚假房价交易关系。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消费者被蒙蔽而做出购买的决定,房价也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驱使下,扶摇直上。

消费者的从众心理不仅表现在对低价位商品的消费,也表现在对房地产这种高价位产品的消费上。消费者即使在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银行金融政策的变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厂商行为变化的情况下,还是不会轻易决定是否购买如此高价位的商品。而只有在大部分消费者都去购买时自己才作决定。可见这种从众心理也是消费者理性预期的影响因素,他的作用不可忽视。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的宏观监控体系。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房地产宏观监控体系,统计房地产投资额、房地产销售量、商品房空置率、房价收入比等指标,设置专门的机构、委派专门的专家组,结合房地产自身情况和宏观经济环境对房地产的发展状况做出分析和预测。这种宏观监控体系一方面可以使政府随时关注房地产业运行状况,在必要时通过税收政策、土地供应、利率等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在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房地产行业信息不对称的弊端,引导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尽快建立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通过定期不定期的信息发布,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逐步使消费者对房价的心理预期恢复正常,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加强对消费者房地产知识培训。近年来,在网络上与电视上的培训方式越来越能为人们所接受。中央电视台十套的“名师大讲堂”就备受大家的喜欢。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房地产知识,如安排定期的“房地产知识讲座”和“房地产现状分析”节目。降低消费者对房地产产品的盲目消费性,培养消费者的理性消费。这也是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途径之一。

消费者调研报告

所谓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人证、物证、资料等。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

一是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事实,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二是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三是合法性。主要是指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举证制度的原则:

一是“谁主张谁举证”。

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或者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二是举证责任倒置。

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争议中,法律规定了在某些侵权案件中投诉人提出的侵权事实不负有举证的责任,而由被投诉人负责举证。如商品存在缺陷,存在哪些缺陷,损害是由于什么缺陷造成的等等,都是受害人无法无能力证明的事实,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上述事实,就不能获得赔偿,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在商品责任受理中,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质量法》适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将提供证据的责任倒置于生产者和销售者,法律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自己没有错误提供证明。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能进行有效地抗辩,这时法律则推定经营者承担责任。当然,消费者也不是什么证据均不提供,发生商品质量纠纷,消费者主要提供遭受损失的事实及损害的前因后果。所以举证倒置的原则,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消费者的难处。但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举张的,只能有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过程中应要求消费者主动、积极、尽量地收集证据,争取自己的主张充分得到实现。

一是索取购物发票和有关凭证。购物凭证一般指发票,保修单,信誉卡、保险卡等。它是经营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对消费者承担某些义务的证明,是消费者因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享有某些权利的证明,可以说购物凭证是交易行为的证明,是一种交易合同的体现。购物凭证一般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价格、商品出售的时间、商品的提供者等内容。因此,购物凭证对消费者的重要意义在于:记载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证明合同履行的情况,特别是为双方日后可能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处理,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依据。假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可以凭发票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履行包修、包换、包退或者赔偿损失等方面的义务。如果没有发票作为证明,销售者一旦不承认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其所售,问题就很难得到解决。为了突出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这就是说,不论国家有无必须出具的规定,不论商业惯例是否要求出具,消费者都有权利要求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向其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认为必要而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不论以何种形式销售何种商品或者提供何种服务,都必须出具,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二是注意查验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经营者出具的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是否真实,是否多收款少开票或者故意错填日期等等。经营者是否在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上以“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等“告示”性语言来排除消费者退还有瑕疵商品的权利。有此类“告示”性的语言,其内容无效,(处理商品除外)该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仍可作为消费者主张自己权利的凭证。

三是保留好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如在购物凭证遗失的情况下,消费者能以其它证据确定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利主张也可以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支持,但是提供其它证据往往是困难的。还应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保修证、信誉卡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只有与购物发票一同使用时才更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没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只是口头认定,而经营者不认可的;

四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权益受到侵害超过法定时效的。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