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4 19:49:20 作者:雨中梧

优秀作文是一种艺术,它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打动人心。对于写作优秀作文来说,阅读一些优秀的范文是非常有帮助的,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例子。

初中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范文

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再读书。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着你我永远同行!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

作文。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

看书是思维的体操。你读书,这思维是作家的,也是你的。你和作家交流,犹如促膝长谈。你可以与一切伟人对话,接受古今中外一切伟人的熏陶。你会变得高雅,谈吐不凡;看书是灵魂的洗礼。你读书,书让你的灵魂变得充实,洗净思维的垃圾,在慢慢地接受与理解事物的过程中教你做一个正直的人。

小时候我一有空,便捧起《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名着读得津津有味。

从那时起,书就如一根细丝,不经意间与我相连,连住了我的心灵……。

我认为书是那样富有乐趣和哲理。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有书,我的人生的旅途才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安祥的小区里没人,宁静的家中也没人;有没有人与我无关,有书就行。还记得我那小小的房间里,有一排木制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类别的书,我爱读的书,尽管我还不太会分类。每次只要已写完作业,都会取一本来读,从客厅里搬来一把高大的木板凳,放在书架前,右脚踏上去,左手紧紧抓住板凳扶手,左脚再跨到架子上,虽然差一点点,但只要踮起脚尖,总也可以取到我想要的书,我爱读的书。也有时候,翻遍整个书架,也只是为了寻找一本喜爱的书,我最爱读的书。

在那宁静的夜晚里,我总是躺在暖暖的被窝靠着枕头看我那喜爱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皮皮鲁历险记》、《斗罗大陆》等等。每每从我洗完脚大约9点10分的样子开始,快到10点的时候,便有喊声“江世龙,还看呀,都10点了,你明天还要起早上学了”,完了完了,老妈来搜查了!我赶紧收工,藏好书,躺下,拉灯,关门。“啪”,灯亮了,那如同太阳般的强光照在了我脸上,“啊,好刺眼”,我紧锁眉头,假装睡着。老妈看看桌上没有什么书,便又去忙她的去了。我翻身爬起,继续欣赏我可爱的书来,谁叫我爱读书呢!

快乐的。

小学生活。

即将走过,热爱读书的景象有如昨日般,历历在目,我还在很小的时候,当别的孩子吵着要这要那时,我总是独自翻看家里琳琅满目的书籍,也许是在那时便养成了爱读书的吧!

热爱是什么,热爱是坚持,是爱不释手,是勇敢的去付出,是纯真的喜爱。能够去热爱某一样东西,你便会永远的去追求,渴望创造,不论事在什么时候。

我的热爱是读书,读好书!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书中独有一个大千世界。它带我领略古今中外的历史长河,使我心驰神往。它带我跨越海峡彼岸,让我了解异国的风土人情。

校园里书声琅琅,每一篇课文都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的长生果》让我体验到读书的乐趣;《梅花魂》使我深刻了解了外祖父那颗眷恋祖国的心;《假如没有灰尘》让我知道灰尘的重要性……在我心里,看书就是一种快乐。

书店,是我的乐园。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市新华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挑了一本《青铜葵花》,我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一股亲切的墨香扑鼻而来,我马上沉醉在书中。许久,我大概站累了,一屁股坐在了书堆上。一位管理员阿姨走过来说:“请不要坐在书上,这样会把书压坏的。”我正沉浸在书中,并没有听见她说什么,头也没抬,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下去。管理员阿姨看我没有反应,急了,大声说:“不要坐在书上!”这是,其他顾客的目光都向我投来,我一惊,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站起来继续看书。每当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我有点既尴尬又好笑。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书带给了我愉悦,也使我的知识面更广。朋友,让我们都捧起书,让书香伴我们而行!

书,是知识的殿堂;书,是智慧的宝藏;书,是通向真理的道路;书,是遨游知识海洋的方舟;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读书给予我无比的幸福!

有人说,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在读书时苦思的刹那;世界上最快乐的一刻,是在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

幼时的我就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

名言。

教育了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长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给予我无比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文大全》。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干妈给我买的。

我经常在做完作业的时候拿出来仔细阅读阅读,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暑假妈妈带我去黄山玩,写了一篇习作,叫《走近黄山》,我将平常积累的好词好句和在《作文大全》上学到的向个范文精彩片段运用到这篇习作中,妈妈说写得不错,改了改后向《萍乡日报》投了稿,没想到居然刊用了,心中说不出的高兴。这是《作文大全》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我看的课外书可多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

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我爱书,我读书我爱书,我品书我爱书,我变书。既然要变书,就要变最好的。我的肚子里最起码要有世界名着的“原创版本”,并且要有一些虽不着名但却很美的文章,大大提高读者的品味。

经典作品能给人们启迪。能点燃人们的智慧之光。在我读过的经典作品中,我最喜欢《爱的教育》一书,书中的一个故事曾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讲的是一个叫洛贝谛的小孩在放学的时候看见一辆汽车正冲着一位低年级的小女孩撞过来。看到这一幕,他不顾一切地冲那辆汽车跑了过去,他吧那个小孩推了出去,可他自己的脚去被轧伤了。读到这里,我被洛贝谛的勇敢的行为所震撼,被他舍己救人的精神所感动。于是,我暗下决心,也要做一个舍己救人的好学生。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反映了同学们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校园生活。书文字简单朴实,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却让人感动不已。

那一天,我们班的同学正在楼下锻炼,大家正玩的高兴的时候,我忽然看见在操场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群又高又壮的男生,正在欺负一个低年级的小女孩,小妹妹被吓得缩成一团。看到这件事,我赶紧停住脚步,不敢在往前走,因为我怕那几个男生会注意到我。我刚想溜走,可我的眼前却浮现出洛贝谛的身影,他冲到车轮下推开小女孩。这一幕曾经让我激动不已。我不是就想成为他那样勇敢,乐于助人的人吗?我为什么要逃避?我勇敢地冲上去,对那些男孩说:“你们在角落里欺负一个小女孩丢不丢人呀?”那些男孩子听了我的话,愣了一下,可一看我是个女生,马上又霸道起来,说:“我们的事,你管不着。”我气极了,大声说:“那好,我管不着,我就去找老师来。”那些男生听了我这番话,顿时吓坏了,拔腿就跑。我保护了小妹妹,小妹妹含着泪对我说:“谢谢大姐姐。”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不但帮助了一个小妹妹,而且,我变得勇敢了,这都是洛贝谛给我了力量。

但“每月故事”里的故事我却闻所未闻。爱国的“小哨兵”、“少年鼓手”,他们哪怕牺牲生命,也要完成任务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小抄写员”忍受着父亲、老师的误解,默默地为父亲抄写信封赚取工钱以补贴家用;“爸爸的看护人”看护着一位并非爸爸的病人,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把儿子的爱无私地给了一个陌生的“父亲”;“客船失事”里,那位意大利男孩把最后生的希望留给了另一个女孩,只因为“你有父亲,有母亲,我就一个人”;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安第斯山脉”,这个故事很长,接近两万字,写的是一位十三岁男孩找寻母亲的非凡经历。他在海上航行了27天,又坐了三天四夜的船,再坐一天火车,又继续坐了20天的牛车,然后徒步翻越安第斯山脉,在母亲病危时出现在她面前,燃起了母亲对生的希望,他救活了他的母亲。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在社会、学校,或者在家庭,关心和帮助是不能缺少的。当你生病的时候,你需要关心和帮助。当你有困难的时候,你更需要关心和帮助。很多事情都能用事实证明一切。这本书不但让我感受到了爱,还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每当我做错事的时候,只要想到书上舅舅的教育,我就能控制住自己,知错就改。我从这本书中深深地感受到:人们多么需要互相关心和帮助啊!如果世界上没有了爱,那这个世界将变得冷酷无情;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那这个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爱的教育》真的是一本人生必读的经典,大家都看看吧!

作者介绍:埃·德`亚米契斯意大利小说家,民族复兴运动时期的爱国志士。自幼向往军营生活,参加了统一意大利的第三次独立战争。军营生活期间,他写了一些具有爱国风味的短篇故事,出版后一举成名,从此走上文学创作之路。为获取丰富的生活经验,他游历了欧、亚许多国家,写下众多游记,如《西班牙》《荷兰》《美国游记》《西西里的回忆》等。1879年至1889年,这间是亚米契斯创作的黄金时期,他写了许多有关社会题材的作品,其中1886年出版的《爱的教育》使他的创作生涯达到顶峰。

我喜欢的书初中英语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

我喜欢读书,特别是课外书,它点缀了我的大脑,也丰富了我的知识,里面还有有趣的细节。让你哈哈大笑。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写的无精打采,我想到了课外书,我很想看,就拿起了我还没看完的那本书,我心里想:就看一会儿,十分钟也可以,于是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一分钟、半小时一小时“作业做完了吗?”爸爸问,这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磕磕绊绊的说:“快......快做......快做完了”还没有说完,我就马上那个开始做作业了,我很害怕,要是被爸爸发现了,该怎么办呢!我一笔一画的写了五个字,就有瞄准到了那本书上,我想:刚才太入迷了,要不,我定上表。就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过去了,闹钟叮铃叮铃的响起来了,我想:就这么短,这肯定是幻觉。我又看了一会儿。一直中性笔掉到了地下,我看了看表,啊,已经八点了,我急忙写作业了。我也不知写作业要写到几点。

有一次,课间了,我就拿起了课外书,看了起来,竟没有听见上课铃,下一节课是科学,我由于看书,竟没有发现科学老师的到来。我高兴地看着,有人碰碰我,我就看了一眼,没想到科学老师在上课,我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幸好不是语文、数学、英语我太幸运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课外书就是好玩,也很有趣。我很喜欢课外书,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安祥的小区里没人,宁静的家中也没人;有没有人与我无关,有书就行。还记得我那小小的房间里,有一排木制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类别的书,我爱读的书,尽管我还不太会分类。每次只要已写完作业,都会取一本来读,从客厅里搬来一把高大的木板凳,放在书架前,右脚踏上去,左手紧紧抓住板凳扶手,左脚再跨到架子上,虽然差一点点,但只要踮起脚尖,总也可以取到我想要的书,我爱读的书。也有时候,翻遍整个书架,也只是为了寻找一本喜爱的书,我最爱读的书。

在那宁静的夜晚里,我总是躺在暖暖的被窝靠着枕头看我那喜爱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皮皮鲁历险记》、《斗罗大陆》等等。每每从我洗完脚大约9点10分的样子开始,快到10点的时候,便有喊声“江世龙,还看呀,都10点了,你明天还要起早上学了”,完了完了,老妈来搜查了!我赶紧收工,藏好书,躺下,拉灯,关门。“啪”,灯亮了,那如同太阳般的强光照在了我脸上,“啊,好刺眼”,我紧锁眉头,假装睡着。老妈看看桌上没有什么书,便又去忙她的去了。我翻身爬起,继续欣赏我可爱的书来,谁叫我爱读书呢!

快乐的小学生活即将走过,热爱读书的景象有如昨日般,历历在目,我还在很小的时候,当别的孩子吵着要这要那时,我总是独自翻看家里琳琅满目的书籍,也许是在那时便养成了爱读书的吧!

热爱是什么,热爱是坚持,是爱不释手,是勇敢的去付出,是纯真的喜爱。能够去热爱某一样东西,你便会永远的去追求,渴望创造,不论事在什么时候。

我的热爱是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生的特殊经历,描写了一个沙皇统治时代的懵懂少年成长为苏维埃政权里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保尔虽然出身贫寒,但他自强不息、坚持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即使饱受着疾病的煎熬,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正是他这种精神感染了我,使我爱上了这本书。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一个安静的书店里,那天我正巧走过它所在的那列书架,一不小心把它撞歪了,我急忙将它放正,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它独特的题目,于是对它产生了兴趣,便将它捧在手里开始阅读,曲折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使我对它的兴趣愈加浓厚几乎忘了时间。

直到同伴唤我才回过神来,最终,我决定将它买下。在我拥有了这本书店,我几乎整天整夜都在反复品读它,从睁开双眼到闭上眼睛,我的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它。为了有更多时间来阅读它,我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不管外面是刮风还是下雨,我都依旧沉浸在它生动曲折的情节之中,那对人物栩栩如生的描写,令我仿佛亲眼见到了保尔;那对环境生动贴切的渲染,使我身临其境,我对它爱不释手,到了晚上,便在灯光下继续欣赏,直到天上星星都睡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将它放下。保尔惊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激励着我勇往直前,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机枪射手,它一次就可以发出五颗子弹,是对付僵尸的中坚力量。玉米加农炮也是我喜欢的之一,它发出的炮弹威力巨大,只是每发出一颗炮弹要等五秒左右。而邪恶阵营里的巨人僵尸一旦被打死,小鬼僵尸就会跳出来攻打植物,十分可怕。

虽然这本漫画书文字很少,但是我还是得到了很多乐趣!

这本书在我无聊的`时候给了我许多乐趣,同时也让我明白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善良的植物!

我爱《植物大战僵尸》!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黎明开始的地方》。

这本书说了一个人照黎明开始的地方的故事,本故事说了多个哪里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作者有说: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家乡,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大海,黎明开始的地方在远东,那个神圣的第方,黎明开始的地方在树梢,还在湖泊,在大海。可是那里都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那麽黎明开始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最总的答案是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没有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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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_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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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德阳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五班张雨婷书,被称为智慧的钥匙;书,被称为进步的阶梯;书,被称为致富的信息;书,被称为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书的人,我爱它,是因为它给我了知识,给了我快乐。我看过了许多书,如:中国的四大名著、曹文轩的书、冰心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意林》之“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虽然都是小故事,但每一则故事给你的感悟可不小,这本书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将它看完了,看完以后,它使我变得泪流满面,我仿佛在一天之中就长大了许多。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一个字就仿佛重千金,它让我抛开了那些漫画书,一心一意地去读它,甚至有些故事我都看了快十遍了,可我仍觉得它对我来说永远都充满了新鲜感。就像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说的一样,你喜欢的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了多少遍。是啊!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意林》也同样,我除了喜欢它,我也很欣赏它,我欣赏它的写法,因为那些故事中的事和人虽然都是可怜的,但它就是从可怜的事情中反衬出了伟大的母爱,例如:《留下一双眼睛看着你长大》体现出了小丢的妈妈对小丢那无私而又伟大的爱。《意林》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也使我学会了许多,正因为这样我才会爱上《意林》,爱上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_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孩子,一头扎进书堆中,在书的海洋中尽情的漫游,烦恼会烟消云散,心中溢满了快乐。我有一个书架。上面放满了书。有白雪公主和故事大王,有安徒生童话。童话就是我亲密的伙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因为它如同夜空中的一颗明星,闪着熠熠光辉。书中有趣的故事情节带我走进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世界。一个个优美的童话故事,能让我们知道更丰富的知识,让人流连忘返,百看不厌。如《七只乌鸦》中的小姑娘,为了让哥哥们恢复人形,忍着痛切下自己的小指头,帮助哥哥们,让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聪明的小裁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缺点,不要拿你的长处和别人的缺点做比较。这些都让我们懂得了珍贵的道理。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读书,真好!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做《穿皮鞋的胖熊》,这本书里的故事很精彩,很好看。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故事:《没有耳朵的的兔子》、《大野猫和小黄鸟》,还有《绿胡子爷爷和点点》。我喜欢绿胡子爷爷,因为他非常地善良,从来不伤害动物们。我也喜欢小黄鸟,因为它很可爱,喜欢动物们和绿胡子爷爷唱歌,歌声很美妙。

这本书教我们做人要善良,要助人为乐。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喜欢上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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