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精选16篇)

时间:2023-11-08 20:29:32 作者:梦幻泡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精选16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这些范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集合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内部审计职权由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行使。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运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第五条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基层委员会下辖的管钱管物、举办企业、事业的车间工会,可经车间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小组或经费审查委员。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十一名委员组成。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群众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本级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工作需要时,设副主任一至二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生产。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相同。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由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补选。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工会积极分子参加审查工作。

第十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一)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二)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三)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四)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六)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七)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责任检查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审查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群众公布帐目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加强工会财产管理,提高所属企业、事业的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人员,建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铺张浪费、私设小金库和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物等现象进行斗争。

第十四条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设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工会,不是常务委员会成员的该工会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有权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副主任或经指定人员参加各该基层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会议。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二)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五)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有权采取封存帐册、印鉴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意见。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向上级工会报送预算、决算,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时,预算、决算、报告必须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签署、盖章。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审查工作:

(四)参加同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大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二)审查前,应当通知基层工会或被审查的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六)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日常工作,委员会各有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习、会议、审查、调研、计划、总结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定期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和积极分子做好工作。

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财务工作委员会的经常联系,加强同本单位行政财务、劳资、内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支持和帮助,密切协作,做好工作。

第二十五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人员(含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监督。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经费审查人员应受到同级工会或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表彰、奖励。

经费审查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保护,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给予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当发生这种错误做法时,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应当进行干预,加以纠正,并对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

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及对预算、决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发给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需的工作时间、办公用品、活动经费等应得到保证。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的规格,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执行本条例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80年2月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集合

1、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指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3、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爱本职、爱企业、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5、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集合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是工会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健全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及追加专项预算方案需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的财务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1.要求工会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2.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4.对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1.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2.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3.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4.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6.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7.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它审查事项。

定期召开经审会议,对工会经费的收入、上解、管理重大开支事项或会员群众反应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审查。

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进行工会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费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主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年末清查本级工会财产。清点现金,检查银行存款帐目;盘点财产、物品。

基层工会主要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

;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扩大其他有关人员。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关于贯彻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计划;讨论提出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意见;研究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方案;拟定关于向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的工作请示报告;研究工会。

总结;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重大活动实施计划。

基层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应定期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关于工会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

活动方案。

;工会经费预、决算情况;关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党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1.会员会费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之和)的0.5%缴纳。由机关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代收汇总后上缴机关工会。

2.机关财务、直属单位按照本单位全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各直属单位工会将拨缴工会经费的40%留用,60%上解机关工会。

3.直属单位工会按照经费独立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经费审查制度。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职工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和组织文体活动。

4.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基层工会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不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1.职工入会,由所在机关司局分工会、直属单位基层工会负责办理手续,报部机关工会审批、备案。

2.会员调出,由其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必要时部机关工会协助办理。机关会员调出,由部机关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3.各基层工会(分工会)要及时建立健全会员登记制度,随时准确掌握会员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每年年度会员统计提供可靠数据。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集合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管理工会会员资料,及时对满试用期的员工登记入会。

3、负责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4、负责检查落实“职代会”的各项提案落实情况。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宣传栏的制作与规划、维护和更新工作。

2、负责工会各项重大会议、文体活动的短讯、简讯稿件的上报工作。

3、负责工会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工会宣传资料和上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职工的业余生活活动。

2、负责工会开展工作或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3、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和困难职工情况,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的婚、丧、病、困相关的慰问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

2、负责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队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女职工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女职工开展“四自”教育活动。

3、协助公司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女职工和儿童各种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委员岗位职责。

1、在工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2、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对全公司各车间、仓库、食堂、宿舍及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及时处理解决。

3、组织、安排、检查企业内生产作业、安保人员,使之尽职尽责工作,杜绝生产事故灾害、被盗及火灾事故发生。

4、发生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配合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生产委员岗位职责。

1、组织策划工会年度劳动技能竞赛方案和奖励办法,并做好活动的总结。

2、及时总结先进班组或个人工作经验,挖掘先进人物,按时做好年度评先评优工作,以及事迹材料报告。

3、定期组织各类生产技术观摩、学习、交流会,为职工搭建学**台,学习先进班组经验,达到相互学习,相互提升,取长补短的目的。

4、广泛开展群众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改善提案等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以及优秀提案的推荐工作。

5、组织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协助组织开展文明生产、监督协助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生产和劳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6、熟悉企业工资的分配形式,经常了解和反映职工对工资的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职代会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票决方为有效.

第九条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1、学院工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召开次数。每月月初由工会**与全体工会委员共同商定例会具体召开时间。

2、学院工会工作例会由学院工会**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工会全体工会委员,必要时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主任列席会议。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学校工会和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工作总结。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方案,经费使用等。

(6)讨论向学院党委、学院行政提出的相关建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

(8)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4、学院工会各分管委员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并向工会**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时,**征得全体工会委员意见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6、每次例会要规范流程,认真做好记录,各项工作明确要求,负责到底。

7、工会委员要根据通知,准时参加例会,除生病或因公出差外,不得请假或缺席。

8、工会**及委员会要经常联系群众,了解所在系(中心)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例会上及时反映会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集合

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一枝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审査。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査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集合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副**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50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下者,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3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持。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3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或者主持工作的副**。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4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6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协助**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基层工会**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基层工会**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基层工会**或专职工会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或长期出差、驻外)。

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基层工会要建立会员登记册,有条件的要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变动及时登记入册。工会机构和人数要有明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职工入会,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为工会会员的,发给会员证,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办理调出、调入会员组织关系。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范文

工会或一般劳工协会和工人联合会。员工自愿团结一致,共同追求更好工作条件的组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指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3、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爱本职、爱企业、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5、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50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下者,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3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3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4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主席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6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或长期出差、驻外)。

1、基层工会要建立会员登记册,有条件的要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变动及时登记入册。工会机构和人数要有明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职工入会,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为工会会员的,发给会员证,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办理调出、调入会员组织关系。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1.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认真记录,积极发言。

3.及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工会建设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二)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办公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部门发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和优化内外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人人持有《会员证》。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工作,自觉执行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评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党政重视: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基层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扩大其他有关人员。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关于贯彻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计划;讨论提出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意见;研究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方案;拟定关于向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的工作请示报告;研究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重大活动实施计划。

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应定期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关于工会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方案;工会经费预、决算情况;关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党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工会会费、经费管理制度。

1.会员会费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之和)的0.5%缴纳。由机关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代收汇总后上缴机关工会。

2.机关财务、直属单位按照本单位全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各直属单位工会将拨缴工会经费的40%留用,60%上解机关工会。

3.直属单位工会按照经费独立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经费审查制度。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职工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和组织文体活动。

4.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基层工会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不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职工入会,由所在机关司局分工会、直属单位基层工会负责办理手续,报部机关工会审批、备案。

2.会员调出,由其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必要时部机关工会协助办理。机关会员调出,由部机关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3.各基层工会(分工会)要及时建立健全会员登记制度,随时准确掌握会员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每年年度会员统计提供可靠数据。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主席职责。

1、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定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2、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碰头会等,并明确会议主题。

3、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经济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的法律、法规,培训各级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内部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的权利:

1、工会的代表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的权利。

2、工会的维护权,是指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3、工会的参与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的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4、工会的协商谈判权则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工会的义务:

1、维护国家的政权,支持协助行政工作。

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旅游、疗休养等事业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2、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催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代表该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4、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5、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6、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工会规范化建设“六有标准”内容。

1、有班子:有依法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

2、有章子:有依法取得工会委员会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3、有牌子:有单位工会委员会大门牌(白底红字)、办公室门牌,同时工会办公室或活动场所工作目标板牌上墙。

4、有场所:有工会开展工作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

5、有制度:有工作制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7、有档案:有工会会员登记表、花名册、会议材料、活动资料等档案,按要求规范管理。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50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下者,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3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3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4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主席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6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或长期出差、驻外)。

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基层工会要建立会员登记册,有条件的要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变动及时登记入册。工会机构和人数要有明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职工入会,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为工会会员的,发给会员证,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办理调出、调入会员组织关系。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管理工会会员资料,及时对满试用期的员工登记入会。

3、负责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4、负责检查落实“职代会”的各项提案落实情况。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宣传栏的制作与规划、维护和更新工作。

2、负责工会各项重大会议、文体活动的短讯、简讯稿件的上报工作。

3、负责工会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工会宣传资料和上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职工的业余生活活动。

2、负责工会开展工作或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3、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和困难职工情况,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的婚、丧、病、困相关的慰问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

2、负责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队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女职工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女职工开展“四自”教育活动。

3、协助公司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女职工和儿童各种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委员岗位职责。

1、在工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2、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对全公司各车间、仓库、食堂、宿舍及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及时处理解决。

3、组织、安排、检查企业内生产作业、安保人员,使之尽职尽责工作,杜绝生产事故灾害、被盗及火灾事故发生。

4、发生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配合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生产委员岗位职责。

1、组织策划工会年度劳动技能竞赛方案和奖励办法,并做好活动的总结。

2、及时总结先进班组或个人工作经验,挖掘先进人物,按时做好年度评先评优工作,以及事迹材料报告。

3、定期组织各类生产技术观摩、学习、交流会,为职工搭建学习平台,学习先进班组经验,达到相互学习,相互提升,取长补短的目的。

4、广泛开展群众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改善提案等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以及优秀提案的推荐工作。

5、组织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协助组织开展文明生产、监督协助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生产和劳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6、熟悉企业工资的分配形式,经常了解和反映职工对工资的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职代会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票决方为有效.

第九条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1、学院工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召开次数。每月月初由工会主席与全体工会委员共同商定例会具体召开时间。

2、学院工会工作例会由学院工会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工会全体工会委员,必要时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主任列席会议。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学校工会和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方案,经费使用等。

(6)讨论向学院党委、学院行政提出的相关建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

(8)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4、学院工会各分管委员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并向工会主席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时,主席征得全体工会委员意见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主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6、每次例会要规范流程,认真做好记录,各项工作明确要求,负责到底。

7、工会委员要根据通知,准时参加例会,除生病或因公出差外,不得请假或缺席。

8、工会主席及委员会要经常联系群众,了解所在系(中心)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例会上及时反映会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乡镇下基层工作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4、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5、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细,造成上访,视情节轻重,给予村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党政办对各村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5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体现政府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三条 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 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 镇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 管理形式

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 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

第八条 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 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二)汇报前首先由各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会同分管的业务和部门排出本月用款计划,送镇财政部门汇总后,报书记、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研究后,再提交党委、政府成员会议研究确定。

(三)本月中如遇特殊突发开支须由书记、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的共同研究核定,并下达增加月开支计划后执行。

第十一条 镇政府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丰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履行债务审批程序,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偿还计划,及时归还债务。

第十二条 镇财政部门在外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都必须预留镇长及有关财务业务人员印签。

第十三条 镇财政部门每月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镇财政和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并当好参谋,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以便镇领导指导工作和决策。

第十四条 所有资金开支均实行先申请,后审批,再执行。

第四章 管理权限

第十五条 要切实加强财务开支的管理:

(一)镇财政支出由镇长负总责,分管财税的负责人协

助管理,在实际执行中,最后审批实行镇长一支笔,否则镇财政部门无权执行支出。

(二)在具体执行中首先由开支的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镇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分管副书记或分管副镇长签字后,最后经镇长把关签字,镇财政部门方可执行。

(三)如遇特殊情况镇长外出(一周以上),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可暂由镇长授权分管财税的负责人审批,镇财政部门先予办理,待镇长补签凭证后,方可记帐。

(四)一般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核批准,支出在1000元--10000元范围内的镇长报书记同意后,由镇长、书记共同签批。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由具体经办人及分管负责人向党委会或书记办公会汇报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报支或拨付。

(五)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镇财政部门要严把计划关,如有超出及时汇报,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六)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的方式,每月初各村会计准时将上月各村收支情况报镇经济管理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各村帐务。各村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帐务每半年定期向群众进行公布,对于政策扶持项目,各村严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把支出

关,认真审查批准手续和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要当面提出,并予退回,对无理要求的要及时向书记、镇长反映汇报。同时,财会人员要树立好服务意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第五章 经费支出方法

第十七条 各单位的经费要统筹安排,分清主次,厉行节约。

第十八条 各级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参加人员要事先写出书面报告,讲清目的、意义、作用,按上级文件核定费用,按管理权限批准执行,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自行参加的费用一律自理。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在镇财政部门借款,需要预支款项的,无论数额多少,要经镇长报书记同意审批后,镇财政部门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 召开各种会议,其费用由主办人编制会议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和镇长批准后执行。除党代会、人代会外,一般不安排会议用餐。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 镇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镇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纪律的监督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会审,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镇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向镇党委、政府提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纪律、财务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领导和财会人员,镇党委、政府结合评先工作给予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给予追回违纪资金或罚款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党的十七大指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适应新变化,经受新考验、解决新课题,就必须在党的建设中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精神,不断进行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创新是时代的主题,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我们基层组织发展的永恒主题。“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充分说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如何创新地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这是我们基层党务工作者值得思考的问题。21世纪,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创新”的基础上大胆实践,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完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需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巩固和发展好医院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与成果,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水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在响应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热点问题,打造“健康重庆”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现目前许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够、战斗力不强、基础也不牢固,基层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得到加强和改善。对于我们后勤基层党组织来说,如何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后勤人员年龄老化、素质较低、思想僵化、工作热情不高等困难,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局面。

(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观念上的创新,抓思路。我们党在8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优良的传统。我们要在继承党建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之上,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把握时代特点,立足新的实践,总结新的经验,以观念的创新推动基层党建的创新。一是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大趋势下去考虑和审视,充分认识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给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来确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突出实践“三个代表”这个时代主题,是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这些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标准。三是紧紧抓住医院发展的目标——建设cbd标志性城市医院这一主题,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以临床为中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促进社会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工作机制上的创新,抓突破。比如我们后勤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紧密围绕临床一线开展保障服务工作,打破原有不适应医院发展的工作机制,确保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圆满完成。为此要始终确保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从职工的思想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抓好“爱医院、爱岗位、爱病人”的宗旨教育、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把个人发展纳入医院整体发展之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二是坚持从后勤实际出发,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医院后勤管理轨道,促进党务和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坚持从医院后勤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制约激励机制,调动后勤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为医院的发展献计出力,逐渐形成一种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工作方法创新,抓效果。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医患矛盾较为突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工作压力较大。作为后勤保障服务队伍,如何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化后勤服务体系,为临床一线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医护人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为医院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面对严峻的现实,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有更好更新的方法和合理的措施。

就医院后勤基层党组织而言,要以改革、创新、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党建和组织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支部班子选拔上创新。在支部班子选拔时,要注重选拔热爱党务工作,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有工作热情、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的同志担当支部委员。为提高党员干部管理能力,对支部班子的.要求是争创“学习型”、“发展型”、“团结型”、“创新型”四型班子。

2、在管理制度上创新。为了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管理,支部紧密围绕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分工;在促进行政科室发展中有思考有措施,献计献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支部建设。针对支部党员年龄老化,素质不高,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下决心发展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党员、从而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加大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大力发展年轻党员,尤其重视培养高素质人员的培养。在保证数量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党员质量,严格遵守入党程序,从严把关,确保质量。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创新的认识,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组织和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使命。

3、在工作方式上创新。医院的工作十分繁忙,压力大,所以党内的每次活动,一定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规定明确的主题,解决问题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在这样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的方式,基层党的活动要具有灵活性、精简化,求得高质量、富成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和总结。

(1)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支部组织开展了以“立足岗位大练兵,爱岗敬业做能手”为主题的“后勤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活动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员素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建立了考评机制,将争创“优秀岗位技术能手”工作纳入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评比中进行考核,对评选出的党员和群众进行表彰。所在岗位命名为“党员先锋岗”,并颁发岗位标志。

(2)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支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后勤深入开展“以临床为中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开展了后勤之家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专业和管理知识讲座,兄弟单位后勤职工工作交流会等活动,并将“优质服务班组”和“优质服务个人”工作纳入年度评优考核。并准备将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延伸到学习型家庭中,提倡党员干部注重八小时以外的学习,带动起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工作,可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和职工子女参观博物馆、图书馆;组织大家读一本经典,成立评委会,对参加读书活动的感想作品进行评选;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将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促进和丰富学习型支部创建,互补互长,相得益彰。

(3)为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作用,开展共产党员、团员青年“手拉手、同进步”志愿结对竞赛活动,结对双方在各方面开展互帮互赛:比学习,交流思想,看先进性;比工作,切磋业务,看贡献大小;比廉洁,知荣辱,看效能实绩。党团组织均把这项活动作为党建、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对双方在缔结竞赛书上签字宣誓,按季度填写竞赛进程表上报,党团组织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召开竞赛座谈交流会,年底对评选出的优秀竞赛选手进行表彰。

(4)打破身份限制和传统工作思维,发展党员将非编聘用人员与正式人员同等对待,建立和实施了“统筹解决聘用人员入党问题”工作制度。根据“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将聘任人员和正式职工同等对待,禁止限制或拖延聘用人员的入党要求;在业务考试、学历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评优等方面给予同等机会和经费支持。该项制度的实施激发了聘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近年来,支部发展了几名非编聘用人员加入党组织,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医院党建工作输入了一股新鲜力量。

(5)党支部还准备建立“党员家访日”制度,了解党员同志们的家庭情况、苦恼、思想状况,把组织的关心、温暖和帮助送到每名党员家中。如支部有位老同志的爱人身体一直较差,家里经济负担重,组织了解情况后,主动关心这位同志,并到家里看望他的爱人。通过组织的关心,增强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事业心,使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更紧密、融洽、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强。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关系到党的事业,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我们要把创新作为一种思维,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使我们的党建事业不断有新气象,不断上新台阶。

1、进一步健全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

3、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2、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每人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不少于6天。

3、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2、加强对入党积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子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3、严格履行入党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4、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期内,党支部要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预备期满,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年两次,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召开。

2、会前,要搞好思想发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交心,并督促党员撰写好党性分析材料。

3、会上,要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4、会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进行通报。

1、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一般应联系1—2名群众,重点与有困难的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2、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支部设立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并认真履行好岗位责任。

3、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1、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3、流动党员应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4、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如实向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党员个人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评议的具体目标。

3、采取个人自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并作出鉴定,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并予以公示。

4、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要及时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处置工作。

八、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月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播放的登记工作。

3、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登记册、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册等。管理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4、电教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党支部下基层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

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四)“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要点。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支部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1~2个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全年不得少于10次,每次党员到会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五)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3、党员民主评议在方法上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4、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

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进行。

(六)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群众)。

2、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户档案。内容包括:党员联系户名册、党员与联系对象合约。合约一式三份,党支部、党员与联系对象各一份。

3、党员联系户活动要求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联系对象明确、联系内容明确、联系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联系户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好被联系户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联系户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为保证党员联系户的制度的落实,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户工作专题汇报会,并作好记录。党支部每牛年进行一次联系户工作经验交流。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人物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党支部及时建立外出党员登记表,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临时性、间断性外出且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支部统一组织的活动。

3、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4、党支部与外出流动党员应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情况。

(八)“创先争优”制度

1、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

(九)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点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册三簿”(点名册、播放登记簿、讨论记录簿、信息反馈)的登记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登记册、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册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录像带。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十)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每月应自觉按规定向支部缴纳党费,如按期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在事先征得支部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代交或者补交,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2、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必须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党员自愿多交党费数量可以不限。但党支部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3、党支部必须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一次,不得擅自留存。党费收

缴情况必须有帐务记载。每年度公布一次,接受党员监督。

4、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必须明确一名副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工)委召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通报党(工)委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各党(总)支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6、列席党(工)委中心组学习。

7、需提交党(总)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召开前,由镇(街道)党政办负责征求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组宣)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各党(总)支部书记。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代会。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听取和审议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党(总)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党(总)支部委员,选举和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需要提交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工)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工)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工)委、党(总)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汇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酝酿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的违纪处理问题。

(三)会议要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做到畅所欲言。

五、党课制度

教育的一项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学习。

(二)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

(三)党课教育在形式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党(工)委,以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六、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党(总)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工)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一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

(四)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总)支部定期或开展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要求每个党员联系几个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对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九、“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两公开”就是公开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委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十、违纪追究制度

党纪处分是党的组织、纪检部门同党内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党支部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十一、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十二、集体领导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

和委员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三、党内统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包括党员统计和党组织统计。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派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和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一、“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听取总支(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党建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理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报请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总支(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3、对外出党员,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总支(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总支(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4、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作详细记录。

5、党总支(支部)要进行量化考核,将目标管理实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四、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

1、党总支(支部)要根据院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总支(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定格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订工作计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总支(支部)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五、“争先创优”制度

1、总支(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

3、结合总支(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检查评比表彰。

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

六、党员和群众结对联系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结对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党员一般联系1-2名教职工。

2、要建立结对联系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联系对象签定责任书,明确结对联系内容、方式、要求、效果。

3、总支(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结对联系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好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七、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做到播前有汇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党员电教制度及档案工作。

3、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专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双评一定”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组织定格。具体方法由总支(支部)根据上级党的组织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除被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外,党组织要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并落实帮改措施。

下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念,贴进大局,跟进服务;认真体察下情,倾听民声,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学校的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为区教育局的工作决策提供信息,经区教育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区教育局党政领导联系点制度。

一、联系内容 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指导基层党支部抓好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学校抓好学校管理,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2、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在学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掘学校在党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全区进行推广。 3、围绕党建和全区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形势,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管理才能。 4、听取基层学校对区教育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学校对教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关心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党支部。 2、联系人应不定期深入联系学校,掌握学校的工作动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思想动态。一般每月至少应深入联系点 12 次。 3、各基层学校要积极配合联系人的联系工作,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联系点领导汇报。 4、为更好地开展联系工作,切实掌握学校情况,联系人可由被联系学校推荐或自己指定一名教师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 5、对于联系学校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在全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交局务会或党委会讨论研究。 6、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争取每人每年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7、区教育党委对联系点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对联系人和联系点进行调整,并将联系人到联系点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健玲:嵯峨寺小学、中山路小学、特教学校、红旗小学、沙河镇学校。

1、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调研。围绕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掌握基层党建现状。

(2)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基层党组织查找和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联系基层群众。做好联系部门、党委、企业内困难党员、群众或职工的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呼声、反映要求,帮助解决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提高工作水平。发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特色工作和好的做法,指导基层党组织不断加以完善和深化,推动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实现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力争将联系点培育成为党建工作示范点或先进典型。

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意识,提高综合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联系方式:党委领导统筹指导,党员干部全体参与,面向基层一线,确定一个部门、单位为基层联系点。

3、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联系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联系记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统筹安排,经常联系。要统筹安排工作时间,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和基层联系的关系,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联系指导工作,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6次,同时可采取蹲点调研的方式,每年利用3天左右时间对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联系点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功经验,以点上的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倾听基层建议,反映基层意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改进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作风,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现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际,特制定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院党政领导每年确定所属教研室作为联系点,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实际,每年初重新确定联系点。

二、班子领导每季度下教研室1-2次,对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内部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并随时将有关的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班子研究。

三、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经常与教职员工谈心,了解和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对教职员工进行正面教育,帮助群众理顺情绪,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协助教研室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教职员工的实际困难。

建议。

五、自觉把促进中心工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站在全校及继续教育学院的角度帮助教研室制定规划,为教研室的各项工作提供政策及信息服务。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5.1.16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明确党建工作联系点

每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个项目部,各项目部为党建工作具体联系人。

二、主要任务

(一)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广大党员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协助项目部抓好党建工作。

(二)根据党委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指导各项目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规划,创新工作方式,督促各项目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指导督促各项目部党员干部加强对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创优发展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积极指导和参加各项目部党支部开展的重要事务和重大活动。

(五)总结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为工程处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六)指导帮助各项目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注重抓好落实,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1、指导各支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对班子不健全、涣散的村要及时把那些年富力强、政治觉悟高、头脑灵活的人选拔上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2、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当前发展的问题,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促进经济发展。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增强工作透明度,着力化解内部矛盾,提升项目部班子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广泛开展各类培训,不断提高项目部班子成员的能力。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5、督促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突发性事故。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联系领导每月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一般不少于两次。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联系点工作情况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联系领导要把抓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三)各联系点党支部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记录薄》,及时、规范地记录联系领导到联系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向联系领导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联系点可以相应调整。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创新

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加了丰富的时代内容,带来了新的要求,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既要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又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在“”上的报告指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观念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冲破各种主客观障碍,就必须从思想上、认识上找准影响基层党建工作发展的根本症结,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创新思想观念。

第一,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着力解决“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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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统与开拓创新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一脉相承,不可分割的。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继承的发展。多年来,基层党建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党内选举、吸收先进分子入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些都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的总结和升华,这都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创新的结果,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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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解决好了,许多思想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基层党建工作如何定位,从何处入手?是基层党建工作能不能发挥作用、提高水平、增强效果的根本问题。党建工作的大量的生动实践证明,只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基层党建才可能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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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经常与党组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二、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支部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领导下基层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要求的高层领导定期下基层制度,更好地保持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制度如下:

一、 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具体规定

高层领导成员每月下基层的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周。高层领导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到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基本要求

1、为基层单位至少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办好一件实事。高层领导成员要心系群众,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办一些好事实事。特别是要从实际出发,与基层干部一起调查研究,寻找对策,以发展推动各种突出问题的解决。坚持做到群众有问题不忽视,问题没有弄清不松劲,弄清没有办理不放过,办理后不满意不罢手。

2、到基层部门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高层领导成员要抽出时间参加基层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部门正确掌握和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针对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增进团结,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与基层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学习座谈。要结合实际和当前形势;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向基层干部职工介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帮助基层干部职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掌握方法,坚定信念,增强信心,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4、对基层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层领导成员到基层去,要把做好分管工作和推动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每年都要对基层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和检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并加以概括、提炼、升华,用以指导全局工作,促进全局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认真抓好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制度,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高层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下基层的表率;分管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

高层领导成员在下基层过程中,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谋求个人的领导形象。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不准增加基层干部职工的负担。要建立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档案,记录高层领导成员执行制度的情况。

公司要求,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时,基层部门要认真听取、如实汇报、坚决执行,如有阳奉阴违,一经发现,主要负责人要向高层作书面检讨,严重的要按相关的制度加以处分。

一、领导班子下基层走访调研。党组每位成员每月到挂点分局1次,走访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认真查找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环节和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并帮助基层组织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努力为基层干部解决生活困难,为基层××分局办实事。

二、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每季到挂点分局辖区内的大型企业走访1次,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努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认真倾听他们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体现××部门注重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服务理念;体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的精神。

三、机关股、室负责人到基层。机关负责人每月到基层分局工作指导1次、要针对本股、室业务工作特点,加强与基层分局干部职工的沟通和交流、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基层业务工作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机关股、室服务基层、统筹安排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切实提高履职效能。

全生产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出现的小问题,当场进行提醒并指导。

五、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深入基层干部群众,深入监管服务对象。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状态、困难诉求,收集基层干部群众和监管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坚决不搞特殊化,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一律轻车简从,严禁迎来送往、大吃大喝,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学习培训制度

工作队要认真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全国“两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八届十三次全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思想,使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民心;宣传全县“十一五”发展成果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宣传全镇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引导群众坚定加速崛起、富民强镇的信心;学习全县县乡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队员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参加县活动办举办的其他学习培训。

2、例会交流制度

每周一召开全体工作队员下基层活动工作例会,听取各队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汇报为民排忧解难、促进和谐发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及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民情日记”记录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召开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及镇活动办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3、请销假制度

下基层活动期间,工作队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销假必须向各片队长汇报,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的须经工作队长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镇活动办领导批准;检查中,发现队员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通报队员原单位,三次作为不合格队员,建议原单位调换。

4、新闻报道制度

各工作队队员要经常向各片队长、镇活动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要随时报告给工作队长;镇活动办统一向县活动办、宣传媒体及有关单位领导报送下基层活动资料;各队员要及时将开展的各类工作以电子版向镇活动办传送,再由镇活动办负责向上级机构及新闻媒体传送。

5、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队要按照县活动办要求,及时、准确汇报工作队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计划与总结、简报与信息和统计报表与工作台帐;各工作分队本身及所在片和村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对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工作分队队长、工作队队长的领导责任。

为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广大员工的呼声,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员工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公司发展环境,切实在解决领导干部“四风”方面上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基层时限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不少于十次,党委正副书记主要对公司党务工作进行座谈调研,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座谈调研,副总经理负责对所分管部门进行座谈调研。

二、下基层形式

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对公司的建设和发展有哪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小型座谈会。座谈会以部门为单位,也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广泛征求员工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单独谈心。对反映意见强烈的重点岗位或重要部门要逐一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其它形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也可以采取其它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员工们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员工们的疾苦,拉近和员工们的距离,听取员工们建议,真正建立同呼吸、共命运的密切联系。

三、下基层要求

为确保领导班子下基层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写出一份征求群众意见汇总,以便公司领导班子会上讨论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二是下基层要提前告知所属部门及员工,且选定的时间不能影响生产和销售,给员工们充足的准备时间,尽可能的让更多的群众参与问题的反映,增强下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督察和责任追究力度。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基层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由于下基层不及时、走过场,没有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且最后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领导必须在员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

河北医科大学科技总公司 201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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