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时间:2023-12-16 21:52:16 作者:书香墨

生产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的统一。想要写一篇出色的生产总结吗?不妨先了解一下以下范文,或许能帮到你。

电站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新、扩建各光伏电站顺利投产,一次送电成功,公司在光伏电站投产前组成检查组对是否具备送电条件进行验收,故制定本制度。

2.1检查组主要职责。

2.1.1负责对变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检查。

2.1.2负责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2.2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2.2.1负责参加变电站送电前验收检查。

2.2.2负责督促工程部组织相关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

2.2.3负责参加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对整改证据进行存档。

2.3工程部主要职责。

2.3.1负责向公司提出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申请。

2.3.2负责参与变电站送电前验收检查。

2.3.3负责督促缺陷相关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

2.3.4负责协助检查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3.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1.1变电站项目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3.1.2全站电气设备及其系统已按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3.1.3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继电保护、远动、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3.1.4消防系统已按设计的要求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

3.1.5电力质检中心站已按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需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

3.1.6经地方电业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全部送电工程进行检查,并验收合格,出具同意投运的书面文件。

3.1.7工程现场平整、清理完毕。

3.1.8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完毕。

3.2验收申请。

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均具备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申请,填写附表13“验收申请表”。

3.3验收检查。

依据工程部提出验收的申请,公司组成检查组,经理担任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变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检查,填写附表7“变电站送电前验收检查表”。

3.4缺陷整改。

3.3.1依据检查结果,检查小组填写附表8“缺陷整改计划”。

3.3.2工程部将附表8“缺陷整改计划”发送给相关的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

3.3.3整改时间节点到期后,检查小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况验证表”,并将整改证据存档。

3.5电网公司验收。

公司内部完成送电前验收并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向电网公司提出送电前验收申请,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

4.1本制度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4.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单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第四条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确定为a、b、c、d四类。a类电站是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电站,冠名金牌水电站;b类电站是管理较好,能安全生产的水电站;c类电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电站;d类电站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的水电站。

第五条水电站分类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见附录1)。

第六条确定水电站类别实行首次申报与年度检验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类别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第八条首次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一)非违规建设的水电站;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九条首次申报的水电站,要如实填报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见附录2),并按分级管理要求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和分类标准确定有关水电站类别,并逐级上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经首次分类确定的水电站应于次年3月1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附录3)上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申报表进行检验,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电站进行年度检验时,应当严格按照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标准,对已确定类别的电站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省、地、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金牌由水利部统一规格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作。

第十七条首次冠名和年度检验结果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第十八条对冠名金牌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向当地政府推荐参加相关表彰评比,向金融部门推荐提高贷款信誉等级。

第十九条被确定为c类的水电站,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报原审核单位验收并重新确定类别。

第二十条被确定为d类的水电站,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检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使用证,并通知电网企业不准其并网,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电站生产运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是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首次申报和年度检验申报的电站,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水利部门直属的水电站,水利部门管理的变电站,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比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电站生产管理制度

为实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向生产运行的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1发电公司主要职责。

3.1.1负责批准光伏电站机构设置方案。

3.2公司主要职责。

2负责对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负责光伏电站的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

4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完成管理文件的建立工作。

5负责光伏电站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3.3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3.3.1负责参加岗位培训。

3.3.2负责参加光伏电站的规程、预案的编制工作。

3.3.3负责光伏电站辅助物资的验收、入库的管理工作。

3.3.4负责执行光伏电站送电前验收、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3.3.5负责对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的接收工作。

4.1生产准备的内容。

4.1.1光伏电站生产准备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开始,到本工程通过360h试运行,通过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进入生产期为止。

4.1.2生产准备内容包括: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生产机构,合理配置运检人员,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购买或完善,管理文件编制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等工作。

4.2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对于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公司组织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安排、管理文件建立、辅助物资购买或完善、环境管理、管理信息报送机制、送电前验收、光伏发电系统调试、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经发电公司批准后,发布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4.3生产准备工作具体内容。

4.3.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4.3.1.1机构设置。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设置运行班组、安全组织机构,有效实施对生产管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4.3.1.2人员配置。

装机容量40mw及以内独立光伏电站(有升压站)劳动定员11人;装机容量40mw以上独立光伏电站,每增加10mw装机,增加初级运维员2人,在光伏电站工程施工前完成全部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在项目开工后,按照先管理人员(站长、主值)后生产人员(运检人员)的顺序,首先配置管理人员,在工程移交生产前完成全部运检人员配置工作,且运检人员中应配备有熟悉机械、电气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4.3.2岗位培训。

根据基建计划进度,公司制定光伏电站各岗位的培训计划,按期完成,有资质证件(电工进网证、调度证、主值证、安全员证、技术监督专责证)要求的岗位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1培训主要内容。

a“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b本项目相关资料、设计文本、图纸、系统设备的培训。

c光伏发电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

d变电站仿真培训。

e设备制造商培训,了解掌握设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特性、用户手册等。

f参加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对本项目的设备进行全面学习和掌握。

g光伏电站实习。

h管理文件(规程汇编、预案汇编、制度汇编)培训。

i上岗资质证书取证培训。

4.2培训教材编制与选用。

a光伏发电设备厂家的运行维护手册、检修手册、安装手册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光伏电站安全规程》、《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光伏电站检修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规程、导则。

c光伏发电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d光伏发电系统培训教材。

4.3.3管理文件的建立。

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发电公司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制度。

4.3.3.1制度汇编。

《光伏电站制度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在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

4.3.3.2规程汇编。

《光伏电站规程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经站长批准后在光伏设备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现场检修规程》经站长批准后在整个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后6个月内发布实施。

4.3.3.3预案汇编。

《光伏电站预案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后,经站长批准后在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

4.3.3.4工作表格。

在试运行前3个月,按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各种表格的准备工作,并在设备试运行过程中按制度执行。

4.3.4辅助物资。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的辅助物资准备包括建立和完善专业设施(包括存储仓库、消防设施等),按先进实用的原则配置安全工器具、检修工具、仪器仪表,制定备品备件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4.3.4.1工器具管理。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按要求配置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起重器具、计量器具及其他工具),所有工器具必须是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部分工器具需经过所在地电网公司入网许可,并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专人管理,定期送检,具体按《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

4.3.4.2备品备件。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根据设备厂家的意见、建议,制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备品、辅助设备事故备品、电气设备事故备品、一般备品备件和消耗性材料等,以维持正常的发电生产以及消除设备缺陷、加快事故抢修进度的需要,提高设备利用率。做好备品备件的检验、入库的管理工作,具体按《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4.3.4.3消防器材。

按要求配置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合格报告,具体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4.3.4.4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光伏电站的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4.3.5环境。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变电站周边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工作应全部完成,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4.3.6信息报送。

4.3.6.1信息报送应与生产准备同步开展。光伏电站整套调试前,完成电网公司、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分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光伏电站实时监控系统、功率预测系统),确保光伏电站在并网发电后能够及时准确将有关数据上报。

4.3.6.2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具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接入能力,应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光伏电站监控数据与互联网连接时,应采取可靠、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监控系统遭到破坏。

4.3.7送电前验收。

4.3.7.1以上工作均准备完成后,工程部向经理提出验收申请,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具体按《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制度》执行。

4.3.7.2公司内部完成送电前验收并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向电网公司提出送电前验收申请,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

4.3.8光伏发电系统调试。

为顺利进行光伏发电系统调试工作,在调试前应先通过电网公司、质监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检查、验收。

4.3.8.1单机调试。

光伏电站参与由设备厂家组织的单体调试工作(包括单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参加验收,设备厂家将光伏发电系统调试资料移交给工程部。

4.3.8.2光伏发电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a光伏电站参与由设备厂家组织的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对调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

b光伏电站参与调试质量验收及结果评定,设备厂家将光伏发电系统调试资料移交给工程部。

4.3.9光伏发电系统试运行。

在工程启动开始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光伏系统累计接收总辐射达360h的时间后,当地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大于光伏系统规定值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光伏发电设备厂家提出的试运行预验收报告和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360h试运行验收,具体按《光伏发电设备试运行管理制度》执行。

4.3.10工程移交生产。

光伏发电设备完成360h试运行验收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申请,公司启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具体按《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5.1本制度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5.2本规定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

电站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尊师爱徒,团结同志,礼貌待人,遵守值班纪律,爱护公物及设备设施,电话联系工作应先报姓名,使用文明专业用语。

第二条上班不准穿背心、裙子、短裤、拖鞋、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服饰,做到服装整齐。

第三条严格清洁卫生制度,强调执行。

1.不准在控制室或配电房吸烟、烧饭,以免引进老鼠或引起火灾事故;

2.残食杂物不准乱丢乱倒,需清除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箱;

3.公共场所必须划分清洁区域,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打扫,并经常注意保持清洁;

4.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及所有控制(开关)盘、柜、箱应窗明几净、摆放整齐;

5.室内外无积水、无垃圾、无散失器材和杂物、无蜘蛛网;

6.各种图表具备,悬挂整齐,资料保管符合要求,方便使用;

7.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无积水、泥沙垃圾、盖板完好平整;

第四条场地环境要求:

1.场地内外应平整无缺,道路成形或畅通,设备巡视有走道;

2.搞好站内外绿化,防止污染,净化空气;

4.生产厂房无漏水损坏,孔洞已堵塞,防火墙均做好,安全设施完好;

5.户室内设备有防鸟措施,杆头已封堵;

6.生产厂区有出入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会客,生产厂区不作会客场所,孩童不得入内,并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

电站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光伏电站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光伏电站整体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员工行为,展现光伏电站与员工的精神风貌,制定本制度。

2.1站长主要职责。

2.1.1是光伏电站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站的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员工认真开展文明生产活动。

2.2主值主要职责。

2.2.1是本值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值的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2.2负责组织本值员工认真开展文明生产活动。

3.1.1文明生产工作和发电生产任务应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管理模式。

3.1.2文明生产以光伏电站自查自纠为主,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光伏电站文明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

3.1.3.1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

3.1.3.2所辖设备的卫生保洁。

3.1.3.3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

3.1.3.4消除设备渗漏。

3.1.3.5员工行为文明达标。

3.2文明行为标准。

3.2.1员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语言、举止文明,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3.2.2在岗员工着装应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着装整齐,佩带工牌,坚守岗位,秩序井然,认真执行光伏电站相关制度。

3.2.3员工遵纪守法,互帮互学,敬业奉献,行为文明。

3.3设备和生产场所文明标准。

3.3.1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劳动保护规定。

3.3.2日常运行值班记录、巡视检修记录、设备、工器具管理台账等和各种报表数据齐全、准确、及时,记录清洁、无涂改,文字工整;交接班全面细致;监盘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

3.3.3班容班貌好,办公室、休息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

3.3.4沟道、孔洞盖板整齐平整,遮拦齐全;楼道、平台、栏杆和扶梯齐全完整。

3.3.5设备、备品、工具、仪器及检修。

3.3.5.1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规要求。

3.3.5.2设备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仪表、控制盒保护盘前后(内外)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积尘、无杂物。

3.3.5.3发电设备、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无严重漏点;光伏发电支架、中控楼内生产、生活用设备、用具清洁整齐;光伏发电系统和变电站设备清洁、无锈蚀,光伏发电系统及支架外表面影响性能、寿命的表层脱落应有补救措施。

3.3.5.4设备命名标志准确齐全,并有巡视路径图,变电站巡视路径指示醒目规范。

3.3.5.5认真实行定置管理,库房备品备件、工具、仪器排放整齐有序,帐卡物相符,规格名称准确醒目,便于作业。

3.3.5.6检修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文明施工,按照“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推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进行施工。

3.3.6建筑物。

3.3.6.1建筑外观整洁完整,屋面、墙壁不漏水,天沟及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不得擅自对楼板打孔(必须打孔应经站长批准,事后立即封闭);无积灰、无蛛网。

3.3.6.2建筑物内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所有地面无积灰、积水、积油及垃圾,走道、扶梯、平台等所有通道清洁畅通;备品、机具、材料等整洁,放置有序。

3.3.6.3厕所干净,无堵漏,水池无积垢,定时冲洗,保持清洁。

3.3.6.4建筑物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

3.3.7变电站、配电室、电子设备间及电缆沟。

3.3.7.1变电站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变压器、开关设备四周无杂草;变压器、开关、互感器无渗漏油;鹅卵石层不积灰,无油垢。

3.3.7.2配电室、电子设备间地面,电缆全部用防火材料封堵,室内无杂物,防小动物措施严密。

3.3.7.3电缆沟不积水,无垃圾杂物,防火阻隔符合规定,盖板封堵严密。

3.3.7.4继电器无积灰、玻璃清晰。

3.4站区文明标准。

3.4.1站区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站区道路、场地清洁整齐,无杂物,无乱堆放设备材料。

3.4.2绿化区整洁美观,无杂草丛生。

3.4.3所有通道平整畅通,无乱倒垃圾、杂物,无乱堆器材,无违章建筑。

3.4.4公用走道整洁畅通,墙壁无蛛网、积灰,垃圾箱附近无垃圾。

3.4.5明沟、暗沟畅通清洁,排水良好。

3.4.6站区内环境整洁,需到指定场所吸烟,地面无烟蒂,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3.4.7站区内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

3.5礼仪规范性用语。

3.5.1接听电话时,首先应表明接听者的单位、职务、姓名。例如调度来电话时,接听者应说:“您好,××光伏电站,站长/当值主值/当值值班员某某”,当知道对方身份后说:“某某调度您好或某某主任您好或某某总您好,您有何事或有何指示”,若对方身份不明确,应说:“请问您是哪里,您贵姓,您有何事”,然后对对方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接听电话时要注意礼貌用语,语言简练、准确。

3.5.2上级参观人员进入中控室,当值人员应起立鼓掌表示欢迎,由站长介绍光伏电站的概况和运行情况,对于第一次来光伏电站的领导或其他人员,应从光伏电站的地理位置、总容量和理论光能利用小时数、光伏系统开始安装、结束、调试、试运行到正式投产的情况及变电站运行方式做简要介绍;对于已多次来光伏电站的则简要介绍光伏电站现阶段运行情况,并根据来访者所提问题做出回答。

4.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4.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电站管理制度

1、水电暖暖设施由机关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增设。住户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须向电工申请,由其请示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引发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2、机关负责对家属区水电暖设施的初次安装,对家属区住户房屋以外的电路、管道等公共设施负责维修。

3、机关不承担下列水电暖更新材料的费用。住户房屋内的电源开关、灯头、灯泡、灯具及相关配件、闸刀、水箱及附件,水龙头、水池、便池。住户需要维修,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指派专业人员维修,其配件费用由住户自理。

4、用户收费本站版权所有!

(1)住户用电按电表计收,所有电表由电工统一到电业部门校核后方可使用。(电表损坏不能使用由用户承担购买费用)。电表箱落锁,非本局电工不得开箱,否则,按偷电论处。

(2)楼道灯泡每户每月补助15度电(轮流安装),每月电费扣除补助电度数后为实收数。电费单价按市价收取。

(3)机关基建用水、用电,由基建小组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由施工单位提供计量表具,计量收费。

5、任何人不准在家属院私拉乱扯电线,确因需要,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业人员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

6、水电补贴由人劳部门按每月每人15元在能源性补贴中发放。

电站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措”计划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1两措:两措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统称。

2.2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安措”。

2.3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反措”。

3.1《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

4.1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负责编制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4.1.2负责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5.1两措计划编制要求和范围。

5.1.1安措计划的项目。

5.1.1.1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5.1.1.3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作业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备,如安全技术教材、图示、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5.1.1.5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5.1.2反措计划的项目。

5.1.2.1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光伏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5.1.2.2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5.1.2.3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5.1.2.4需要编制、制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活动等。

5.1.3光伏电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写附表81“两措计划表”,完成本光伏电站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确定技术方案、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发电公司批准后执行。

5.2实施与监督。

5.2.1年度两措计划下发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要求,结合设备检修和技改工作进行实施。

5.2.2两措计划由光伏电站负责组织实施,属两措计划项目的工程设备、制图、施工、安装等工作由发电公司负责协调,光伏电站具体组织落实。

5.2.3在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确保质量,节省费用。

5.3竣工验收与检查考核。

5.3.1两措计划项目应纳入光伏电站月度工作计划,执行应有实效。

5.3.2两措计划及其技改工程项目竣工后,光伏电站应组织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将有关记录、资料归档。

5.3.3月初,光伏电站应以书面形式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上月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预期完成时间。

5.3.4每年年终,光伏电站对本年度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电站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变电站扩、改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包括调试单位、供电企业所属施工、多产和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保证顺利完成变电站扩、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任何施工企业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必须经过所属供电企业的审查批准,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供电企业(变电站)的有关管理规定。

1.3变也站值班人员有监督、纠正、制止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的职责。

1.4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2.进入变电站前的工作。

2.1施工企业人员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前七日,应向供电企业报出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人员安全考试等资料。供电企业进行审查,五日内做出可否进入变电站的批复。

2.2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等)进行安全考试和现场安全教育,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发放允许进入变电站的工作证件。进入变电站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规定。

2.3供电企业要对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公布工作负责人名单。

3.1在运行变电站进行扩、改建施工,要按规定办理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可由施工企业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由供电企业担任。

3.2施工企业在变电站施工中要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供电企业必须安排熟悉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的'人员进行安全监察。安全监察职责是: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完备;人员、机具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发生误动、误碰运行设备现象。

3.3工作票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班成员人数包括雇佣的临时工、制造厂家服务人员等。工作票签发人将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名单写入工作票备注栏。未落实安全监察人员(包括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许可人不准许可工作。

3.4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完备正确,对工作的全部安全风险点都应有相应措施。施工作业中对带电设备距离近的危险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护。二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安全措施完备正确负责,并承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责任。

3.6每天工作结束后,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把工作票交变电站值班员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员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设备运行对施工的要求,并经双方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施工现场。

4.工作许可制度。

4.1工作许可人必须由供电企业公布的人员担任。

4.2工作许可人必须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职责。

4.3工作许可人(变电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设备,对可能影响设备运行的施工项目,要增加巡视次数。

4.4在二次施工中影响到运行设备时,施工企业必须向供电企业办理继电保护措施票,经批准后开工。

4.5工作许可人(运行值班人员)对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进行检查。

5.设备移交和投运。

5.1设备(及其关联的系统)通过验收后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施工、供电企业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5.2设备移交签字前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供电企业不准改变设备状态;设备移交后视为运行设备,由供电企业负责管理,施工企业若需进入设备现场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3部分设备移交(投运)后,若需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4设备投运时,供电企业应详细检查设备状况。设备试运过程中,施工企业负责消除缺陷,供电企业担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联系。

6.1扩、改建变电站工程,施工企业和供电企业要明确双方的联系人,负责工作接口的联系协调。

6.2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双方的工作分工、联系的主要内容及反馈的意见等须有书面材料并经双方的签字。

电站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

(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人员在岗情况;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应爱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及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九条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电站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变电站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尊师爱徒,团结同志,礼貌待人,遵守值班纪律,爱护公物及设备设施,电话联系工作应先报姓名,使用文明专业用语。

第二条上班不准穿背心、裙子、短裤、拖鞋、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服饰,做到服装整齐。

第三条严格清洁卫生制度,强调执行:文秘114版权所有

1.不准在控制室或配电房吸烟、烧饭,以免引进老鼠或引起火灾事故;

2.残食杂物不准乱丢乱倒,需清除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箱;

3.公共场所必须划分清洁区域,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打扫,并经常注意保持清洁;

4.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及所有控制(开关)盘、柜、箱应窗明几净、摆放整齐;

5.室内外无积水、无垃圾、无散失器材和杂物、无蜘蛛网;

6.各种图表具备,悬挂整齐,资料保管符合要求,方便使用;

7.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无积水、泥沙垃圾、盖板完好平整;

第四条场地环境要求:

1.场地内外应平整无缺,道路成形或畅通,设备巡视有走道;

2.搞好站内外绿化,防止污染,净化空气;

4.生产厂房无漏水损坏,孔洞已堵塞,防火墙均做好,安全设施完好;

5.户室内设备有防鸟措施,杆头已封堵;

6.生产厂区有出入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会客,生产厂区不作会客场所,孩童不得入内,并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

值班制度

第一条本站值班方式,由所属主管单位根据其在电网中的地位等情况而确定,并编制值班轮流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第二条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穿戴整齐,不准穿奇装异服。

第四条在当班期间,值班人员切记要作好保卫、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五条值班人员必须注意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上知晓,操作上规范熟练。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并提前15分钟作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齐,不准交接-班。特殊情况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交接-班,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条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第三条交接-班应交清下列内容,一般应为:

1.系统或本站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况;

6.其它;

第四条交接时应做到全面交接、对口检查。

第五条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

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条巡视应按本站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对全部设备检查每班不少于3次,中班必须进行1次闭灯检查。

第三条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作好记录。

第四条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和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第五条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站(所)长、专责技术人员应定期巡视设备。

水电站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站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响洪甸水电站集体合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出勤考核是企业各种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算员工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考勤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措施之一,各单位(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考勤工作负总责。

第三条 考勤准则: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

3、工作日内,班前及班中严禁饮酒;

4、工作日内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工作时间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 电站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六、日休息。发电运行、变电运行等岗位的员工实行轮班制。员工出勤实行日考勤制度,各单位(部门)必须执行日考勤记录、月考勤报表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站全体在职在岗员工。

第六条 员工考勤的监督管理由站行政工作部负责。

第七条 员工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各单位(部门)综合员负责本单位(部门)考勤具体工作,没设综合员的,由本单位(部门)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兼职考勤;有班组的,班组长即为本班组兼职考勤员,负责本班组的考勤工作。电站领导班子成员考勤由行政工作部负责。

第八条 考勤员的职责:

3、协助和指导本单位(部门)员工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4、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考勤结果,按时报送考勤表。

第九条 考勤员每天以表格形式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第十条 员工每月的考勤计算时间为当月的1日至月底。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单位(部门)核对、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的时间,班组考勤需每天向所在单位(部门)考勤员上报汇总;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为部门向行政工作部报送上月考勤表的时间;每月第三、四个工作日为行政工作部审核、建立个人出勤台帐、汇总考勤的时间。

第十二条 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勤,应有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 员工休假,在离岗前应做好工作交接,并把经批准的有效假单交部门考勤员,考勤员应将请假单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

第十四条 各单位(部门)考勤员要认真如实地做好考勤登记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 员工请销假手续:

1、员工休假必须遵守先请假后休息的原则。请假时由本人提前填写好请假单,写明请假类别、请假原因及时间,请病假的需附医院有效证明,请补休的需附有效补休单,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与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请假,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仍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的,必须及时委托他人代办。假期期满后,须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假期期满仍不能到岗的,必须在假期期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销假的程序和方式:

(1)班组员工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班长审批,并报告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半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班长审核,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站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员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站分管领导审批。

(3)站领导副职及中层正职请假须经站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副职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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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一流变是站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七、每月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卡对防火隔墙、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检查员维护卡内做好记录。

八、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

九、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十、电缆沟到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十一、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变电站值班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请假不得擅离职岗,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门卫值班人员要求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热情。

3、严禁门卫值班人员带家属、朋友、小孩在门卫值班室和变电站内玩耍、活动,杜绝在变电站内饲养家禽。

4、值班门卫必须保持门卫室楼房墙面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按军事化要求摆放,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杂物,变电站非生产区内道路畅通、场地干净,无积水、无果皮纸屑。

5、变电站大、小门必须做到开闭后及时上锁,人员、车辆应经验证或登记后可进入,货车和机械施工车进入变电站还要凭安全相关规定的手续并经变电站站长同意后方能进入。

6、进入变电站的人员车辆严格履行《变电站出入登记制度》。

7、车辆进站后应停靠在规定的地点或区域,严禁在非指定地点进行冲洗和随意摆放,严禁在站内学开机动车辆和试车。

8、站内发生火灾报火警后,应打开大门,作好迎候消防车辆的准备工作,并协助警戒人员做好门卫及现场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火灾现场。

9、当地群众因故闹-事冲击变电站时,应立即报告站领导或当值班长,严禁随意将闹-事人员放入站内。

10、要加强站内的'夜间巡检和节日保卫工作,做好站内防火、防盗工作,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11、门卫值班人员的考核将按站内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 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 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 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 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 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 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 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 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防潮、防雾闪等),在环境变化前作好检查,在发生时进行特巡。

1、变电站设甲、乙、丙、丁四值,每值不少于3人,每值设正值班员2名,副值班员1名。

2、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佩带值班岗位标志,不得穿短裤、背心、凉鞋或拖鞋。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值班期间,要听从指挥,尽职尽责,齐心协力完成当班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倒闸操作、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及有关专项记录。

4、正常情况下,值班室应不少于一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远离值班室,值班室的微机不得用来上网或打游戏。

5、变电站值班轮值表由站长编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不得私自换班。

6、值班期间要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打闹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7、必须保证通讯工具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异常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讯工具。

8、设备室的门要随手关闭,防止小动物进入造成事故。

9、搞好变电站的文明生产,做到窗明几净,各种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10、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如发生较大事故或异常情况,除立即汇报站长外,还应汇报有关领导。

变电站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我班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防止火灾,确保安全。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要求, 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消防工作,人人有职。全体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消防责任制》 ,按 要求各负其责,把好消防安全关。

二、每月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三、每月开一次消防工作会,由班长主持,安全员及有关 人员参加,总结、考核当月的消防工作,对不安全的消防隐患及时整 改和提出防范措施,使消防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四、经常进行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要求在安 排,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安排布置消防工作。并利用安全活动日学 习消防安全知识,全员动员搞好消防工作。

五、对防火重点部位要重点做好规范工作,要经常保持防火重点部位 整洁,物品存放要有序。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该区吸烟和携带 火种,对违反者除及时制止外要依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六、室内照明、试验电源、插头插座等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在没 人时应随手关闭。

七、高压气瓶、易燃、易爆等物件要安全妥善存放厂远离火源,使用 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八、班长是本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是具体负责 人。班长和安全员要主动抓消防工作,每月检查一次站里的消防用具 和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

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 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

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 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 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 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 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记录。

八、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

它电源明线。

九、 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标志。

十一、 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 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 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 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 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消防管理制度

1、 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站长每年应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3、 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4、 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5、 站内应有符合实际的消防设施分布图。

6、 站内应明确消防负责人。

7、 室外电缆沟通往高压室、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并应有明显标志。

8、 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 站内消防设施按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应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一、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二、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三、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五、凡新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经专业主管同意后方可安装。

六、电气设备火灾扑救程序

1、配电室及配电盘着火

(1)配电室内及控制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和1211灭火器。

(2)当低压配电器或配电线着火时,应立即拉开其电源,如果配电线的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时,可用绝缘剪刀将导线剪断(但需穿上可靠的绝缘鞋,带上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如果低压配电线的电流较小时,可直接用刀闸断开电源 ,切断故障段。

(3)对己断开电源的着火点,使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2、电缆及电缆沟着火

(1)当电缆沟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消-防-队、汇报有关领导, 1

将故障电缆的电源停电并将故障电缆接地。

(2)某根电缆明显燃烧时应将电缆与其相临的电缆同时停电。

(3)为了防止火灾蔓延。应将电缆沟分段封闭、隔离,进行灭火。

(4)参加电缆沟灭火时必须带防毒面具、穿绝缘靴并戴绝缘手套,禁止用手和非绝缘物直接接触电线。

(5)使用干粉、1211灭火器或砂子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3、变压器发生火灾时,应按下列顺序处理:

(1)立即拉开着火变压器各侧开关。

(2)立即汇报相关领导,并打119报警。

(3)值班人员在班长的指挥下组织灭火。

(4)消-防-队员未到之前,可用绝缘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必要时可用砂子灭火。

(5)灭火时,应将火灾区与其他可能蔓延到的设备隔离开,并应在通道上设立保卫 人员。

4、仪表及断路器着火

(1)立即断开其交、直流二次回路电源 ,停用着火设备的相关保护。

(2)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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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四方利水集团为加强各发电厂、站内部管理适应运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优质、务实、低耗、满发、高效”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员工的运行检修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认真学习运行技术和掌握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运行制度。

1、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程制度(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及两票、三规、四制)服从指挥,执行命令。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规: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并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层层上报,做好设备缺陷记录。

3、因公使用电话,应记录拨接时间通话内容,双方所在地点和受话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备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电话。

为了保证人身和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严禁站外闲人从厂区内通过。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运行接线和设备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2、新员工对设备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及检查设备时不小于二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由熟悉设备人员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个人操作。

3、上班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头发,扎辫子,当班前四小时不能喝酒,喝酒后严禁上班。

4、巡视检查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不能进高压地段,做到巡道畅通,坡道防滑。

5、进行开停机,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审批手续,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严禁在雷雨天气检修室外电气设备。

7、设备不管带点与否,操作时都应该当作带电体来对待,不得直接接触或超过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

8、倒闸操作时,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油开关,后负荷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先负荷侧刀闸后油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在设备上工作时,做好停电、验电、装接地线,悬挂标志和装设遮拦,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须定期按规定实验合格才能使用。

10、严格遵守发电机、水轮机、变压器等主设备运行规程,调整各参数在额定参数下运行。

11、特别注意直流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以防事故无跳闸电源。

12、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对模范遵守本规程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规程者,认真分析,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应按其情节严重性予以经济或行政处分。

1、经理工作岗位职责。

(1)要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负责。

(2)对本电站水电厂、站部门职能、岗位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执行负责。

(3)对本电站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责任。

(4)对本电站水电厂发生的障碍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负责。

(5)对本电站水电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负责。

(6)对本电站水电厂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责。

(7)对本电站水电厂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负责。

(8)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9)对本电站水电厂的外部形象负责。

(10)对本电站水电厂涉及的保密工作负责。

(11)对本电站水电厂草拟、审批、办理公文的准确性负责。

(12)对本电站水电厂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负责。

2、主管岗位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2)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提出工作报告。

(3)负责部门技术培训,编制事故演习及技术问答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4)掌握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并制定运行保安全的措施。

(5)负责技术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编现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校和系统图和现场设备标志,拟订各种标准操作票。

(6)负责新设备的投入运行和设备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

(7)负责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在运行工作的贯彻执行。

(8)协助值长分析处理故障事故,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与对设备的评级和安全性评价。

(9)负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安全生产负责。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10)对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监部书面报告。

(11)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写。

(12)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3)监督审查“双票”的正确性,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与指导。

(14)组织参加班组的安全学习讨论。

(15)完成本电站水电厂、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值长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站各项规章制度。

(2)主持运行值班工作,完成运行工作任务。

(3)值班期间电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执行调度命令,与调度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5)责任运行工作安全管理,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

(6)负责电站事故处理和紧急疏散。

(7)不安全事件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报告填写。

(8)负责运行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

(9)安排设备操作,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10)检查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11)填写《值长交待》、审查《运行日志》及统计数据。

(12)负责组织《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的编写。

(13)提交电站反事故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4)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参加相关会议。

(15)负责运行值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具器、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16)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17)负责制定和执行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实施当值培训计划。

(18)负责组织建立并维护好运行书表台帐。

(19)负责组织开展班组qc活动和技术革新工作。

(20)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分析、设备状态趋势分析。

(21)负责对下级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22)必要的情况下向运行值长授权。

(23)定期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述职。

(24)接受本电站水电厂站长和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5)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的工作,掌握工作情况。

(26)制订下级的岗位描述,定期开展述职工作。

(27)组织运行值搞好班组建设。

(2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4、值长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3)服从上级指挥并及时复命。

(4)负责值班期间所辖人员、设备的安全运行。

(5)选择合理、经济的运行方式,保障电网电能质量。

(6)对设备进行操作、调整及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总值长汇报。

(7)填写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操作人。

(8)审查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监护人。

(9)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等手续。

(10)检查确认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11)负责组织本值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制度、技术业务、安全通报,组织进行运行分析、反事故演练、事故预想、考问讲解、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搞好本值的技术培训工作。

(12)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

(13)负责实施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实施班组培训计划。

(14)协助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15)负责记录的保管与交接。

(16)负责填写当班《运行日志》、《运行方式交接记录》。

(17)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

(18)负责班组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器具、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19)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20)参加培训和述职。

(21)完善总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运行、调度等规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2、负责当班期间发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对当班的安全运行负责。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监视各种表计和信号指示,正确填写运行记录和运行日志。

4、按时巡视检查全站设备,了解设备存在的缺陷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记录并汇报上级领导。

5、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负责接受、审查和办理工作票,正确布置安全措施,准确地进行站内设备的倒闸操作任务和事故处理。

6、正确填写电站各类台帐。

7、搞好生产厂区的卫生工作。

交接班工作必须认真、严格的进行。交班人员要为交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并树立一班工作好的工作责任感。

1、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职,个别原因特殊情况迟到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交班手续。

3、在交接班期间,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4、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同时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一段后再继续交接。

5、在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交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在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在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发现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未正式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前,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

8、交接班内容: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过程,工具、器具安全情况,本班自行完成的维护工作,各种记录薄等。

9、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进行检查。

10、交接班检查后,接班负责人认为无差错,交接班手续正式结束,交接负责人签字。

11、接班负责人接班后,布置本班工作重点、操作分工,应该做的维护工作等。

电站消防管理制度

1、变电站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公司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屏、高压柜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5、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6、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检查、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8、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9、变电站围墙的高度应符合规定,大门正常应上锁。

10、严格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11、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须经站长同意,工作前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12、来站访友,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并不得将来人留宿在站内。

13、值班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14、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防破坏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站图纸和有关资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站内摄影、摄像。

16、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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