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创新读后感(实用18篇)

时间:2023-12-09 08:39:27 作者:琉璃

读后感是读者对阅读过的书籍、文章或者其他作品的感受和思考的总结。以下是一些读者对自助类书籍的读后感,他们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和分享自己在成长和改变中的思考和感悟。

让思维更创新读后感

如果你想成就真正的自我,发挥创造优势,还要注重“情感”培养。我们已经习惯了凡事被要求沉稳冷静,不能流露过多的情绪情感,不然就会被说成幼稚和虚伪。

可你有所不知,创造力的重要来源恰恰是情感。

如果把理智比作规则有棱角的山石,情感就是环抱山石的柔软水流,如此美好自然的画面才是我们应对世界的最佳方式。

只有理智与情感的共同协作才能产生出创造性见解,起到松动桎梏、让思维自由的'作用,给予创造力能够茁壮的土壤。

如同枯燥的理论融入了生动案例,这样的文章才算是好作品。所以,想要更好的发挥创造力,除了思考和执行的理性,还要加以情感进行调和。

我想,ai技术虽然走在科学尖端,但它永远无法超越人类在世界上扮演的重要角色,因为它没有情感,也就没有独自开创未来的创造力。

如果你想要表达对生命的热忱,追求积极的人生意义,请执着地驱动创造力,让它变大变强,让它可以连接未知斩获惊喜。

破坏性创新读后感

志起未来观点:“破坏性创新”即利用行业的进步效应,从产业的薄弱环节进入,颠覆市场结构,进而不断升级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一跃进入行业的领先地位,那么就让我们看看知名品牌是如何利用破坏性创新打造企业战略新品的。如果冻市场全球排名第一的喜之郎,在其果冻市场做的风生水起的时候,利用香飘飘入侵杯装奶茶市场,用破坏性创新模式打造战略新品“优乐美”,并逐步掌控行业话语权的案例。

喜之郎:破坏性创新,优乐美高调入市创立于1993年的喜之郎,以40万元起家,进入果冻产业,以其专业的果冻布丁企业形象和凌厉的广告攻势,成为行业领导者。从开始,喜之郎便逐渐垄断市场,在高峰时期,喜之郎曾占有70%的市场份额。目前,其生产规模和销售量均已跃居全球第一,年销售额已超20亿元。喜之郎盯准了正在兴起的杯装奶茶市场,比起果冻行业这是一块更加诱人的蛋糕,这时候香飘飘在杯装奶茶市场的风头正劲,香飘飘作为杯装奶茶行业的开创者也占有着绝对的市场份额,面对强势的竞争对手,喜之郎塑造了“优乐美”这个战略新品,利用其渠道网络、推广、产品策略上的破坏性创新方式步步为营一跃成为行业第二位品牌,并扬言要两年之内干掉香飘飘。

下面我们来讲一下喜之郎如何利用“破坏性创新”方式,打造其战略新品,抢滩杯装奶茶市场。

破坏现有渠道格局,形成渠道差异化竞争。

喜之郎作为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优势品牌,在现代通路方面发展已比较成熟。与强势竞争对手香飘飘以乡镇和特殊通路切入不同,优乐美奶茶选择了走现代通路去占领市场。因为走现代通路才是培养品牌,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也是喜之郎的优势所在。

破坏常规认识,使自身产品溢价能力提升。

优乐美没有去总结杯装奶茶的“方便性”,事实上这点也无需强调,因为产品本身的使用过程完全可以向消费者展示这一点,优乐美也没有跟香飘飘在品类排序上一争高下,而是重新去注解这个品类的价值,并果断选择品牌定位与细分人群定位,针对目标为15-25岁的年轻人群,从周杰伦代言的一系列优乐美广告可以看出优乐美在消费者心里的印象更加的时尚、年轻、充满浪漫,通过传播巧妙的向消费者传递这样的信息,奶茶不只是一种即冲型饮料,更是促进人与人彼此交流的介质,是表达内心情感的美好载体,这点尤其对青少年吸引很大,许多学生就是因为周杰伦的代言而自动涌入优乐美消费大军的,“情无价”的品牌价值观很好传递给消费者,这使优乐美的产品在其格调上就高出了香飘飘一个等级。

锁定对手,破坏其广告宣传攻势。

很快的奠定了自己行业第二的地位。

善于利用媒体,引发话题效益。

香飘飘的广告请陈好代言的广告诉求是“奶茶就要香飘飘”,大打美女效益,可我相信提起优乐美的那款经典奶茶广告,很多人都会特别有印象,就是周杰伦捧着奶茶的广告:女:“你是在说优乐美奶茶啊”,周:“因为你就是我的优乐美”,当年这个广告一经播出,就被很多人认为广告反映的内容近乎于媚俗,还一度被网友拿来调侃,但不得不承认,当年这个广告在年轻消费群体中形成了极强的传播效益,时至今日它的影响力依然不减。而在传播上优乐美更加懂得利用网络,在未播出优乐美电视广告前,把周杰伦在拍广告时的花絮放到互联网进行传播,以互联网的低成本吸引目标消费者的关注。结合事件,引爆话题效益。

他们成立了优乐美学院,以三大主题活动贯穿整个社区。其中,导演系活动以翻拍或者重新创意优乐美电视广告片为主题进行评选;音乐系的活动以游戏的形式进行,按下游戏里的奶茶杯对应按键就能完成演奏。表演系活动则是提供电视男或女主角的相片模板,让网友上传自己的单身照与男女主角搭配来进行评选。通过这些有趣的活动,有助于目标消费者形成对品牌的好感度。

选择腾讯网、校内网、优酷网、56网、pplive、杰迷中文网作为优乐美奶茶与电视广告的推广平台,全面覆盖了关注优乐美奶茶的年轻人群,并通过各个媒体最具特色的产品把优乐美的品牌信息再次精准有效地传达给消费者。

志起未来独家点评:

优乐美的案例告诉我们,没有什么不可能,永远不要惧怕强势品牌,用破坏性创新,把前者没有利用的资源占到我们手里后发而至,这反而是企业本身的机会,而一味盲目的跟随和追仿大品牌,反倒会使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关于作者:

让思维更创新读后感

创新性思维是指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在陈旧的思维方式基础上,运用跨领域或可行的思维方式对对象进行新的思考,并得出富有创造性的、指导性的意见或具体实施方案。

创新思维特点。

一、联想性。

联想是将表面看来互不相干的事物联系起来,从而达到创新的界域。联想性思维可以利用已有的经验创新,如我们常说的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也可以利用别人的发明或创造进行创新。联想是创新者在创新思考时经常使用的方法,也比较容易见到成效。

能否主动地、有效地运用联想,与一个人的联想能力有关,然而在创新思考中若能有意识地运用这种方式则是有效利用联想的重要前提。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是人们能够采用联想的客观基础,因此联想的最主要方法是积极寻找事物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

二、求异性。

创新思维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尤其在初期阶段,求异性特别明显。它要求关注客观事物的不同性与特殊性,关注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的不一致性。

英国科学家何非认为:“科学研究工作就是设法走到某事物的极端而观察它有无特别现象的工作。”创新也是如此。一般来说,人们对司空见惯的现象和已有的权威结论怀有盲从和迷信的心理,这种心理使人很难有所发现、有所创新。而求异性思维则不拘泥于常规,不轻信权威,以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对待一切事物和现象。

三、发散性。

发散性思维是一种开放性思维,其过程是从某一点出发,任意发散,既无一定方向,也无一定范围。它主张打开大门,张开思维之网,冲破一切禁锢,尽力接受更多的信息。可以海阔天空地想,甚至可以想入非非。人的行动自由可能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而人的思维活动却有无限广阔的天地,是任何别的外界因素难以限制的。

发散性思维是创新思维的核心。发散性思维能够产生众多的可供选择的方案、办法及建议,能提出一些独出心裁、出乎意料的见解,使一些似乎无法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

四、逆向性。

逆向性思维就是有意识从常规思维的反方向去思考问题的思维方法。如果把传统观念、常规经验、权威言论当作金科玉律,常常会阻碍我们创新思维活动的展开。因此,面对新的问题或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要习惯于沿着前辈或自己长久形成的、固有的思路去思考问题,而应从相反的方向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欧几里德几何学建立之后,从公元5世纪开始,就有人试图证明作为欧氏几何学基石之一的第五公理,但始终没有成功,人们对它似乎陷入了绝望。1826年,罗巴切夫斯基运用与过去完全相反的思维方法,公开声明第五公理不可证明,并且采用了与第五公理完全相反的公理。从这个公理和其他公理出发,他终于建立了非欧几何学。非欧几何学的建立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扩大了人们的空间观念,使人类对空间的认识产生了一次革命性的飞跃。

五、综合性。

综合性思维是把对事物各个侧面、部分和属性的认识统一为一个整体,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方法。综合性思维不是把事物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的认识,随意地、主观地拼凑在一起,也不是机械地相加,而是按它们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把整个事物在思维中再现出来的思维方法。

创新性思维的内涵。

思维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这种认知过程和感觉、知觉相比,具有很强的自动性和主观性,是基于客观事物和主观经验对事物进行认知的过程。思维和感觉、知觉一样,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一般来说,感觉和知觉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而思维是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基础上,在表象(组成形象的基本单元,可以理解为像素)的概括和经验基础上对事物进行认识的过程。创新思维,就是指人们在创造具有独创性成果的过程中,对事物的认识活动。

关于创新思维的名言。

2.凡能独立工作的人,一定能对自己的工作开辟一条新的路线。——吴有训。

4.对新的对象必须创出全新的概念。——柏格森。

6.即使你很成功地模仿了一个有天才的人,你也缺乏他的独创精神。

7.非经自己努力所得的创新,就不是真正的创新。——松下幸之助。

8.距离已经消失,要么创新,要么死亡。——托马斯彼得斯。

9.如果试图改变一些东西,首先应该接受许多东西。——萨特。

10.保守是舒服的产物。——高尔基。

13.如果学习只在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高尔基。

17.在创造家的事业中,每一步都要三思而后行,而不是盲目地瞎碰。——米丘林。

20.人类的创新之举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便把已有的形式视为神圣的遗产。——蒙森。

文档为doc格式。

创新的扩散读后感

最容易的事情就是守着过去。创新是难的。把创新推广出去更难。

一件新衣服是一项创新,当我审视一件新衣服其实也是信息传播的过程,我看见衣服,知道了衣服的款式、颜色、大小和价格,消除了我对衣服信息的不确定性,更加了解了这件衣服。但是技术的创新在消除了我某一方面的不确定性之后,在另一个意义上它又产生了某种不确定性,比如说这件衣服是否好看?它是否适合我?所以拒绝还是接受?这就涉及了创新扩散的问题。

《创新的扩散》是流传了半个多世纪的经典,也是作者离世前给人类留下的最后的知识财富。从第一版开始,作者就抓住了创新扩散问题的本质,即扩散的社会过程。

本书着重讲述了创新的过程以及创新的属性和采纳率、创新性及采纳者分类、创新代理人和组织内部创新。创新的扩散”首要内容就是扩散,扩散是创新经过一段时间,经由特定的渠道,在某一社会团体的成员中传播的过程。扩散的实质是个人通过信息交换将一个新方法传播给一个或多个他人。它是特殊类型的传播,所含信息与新观念有关。创新的扩散需要四个要素,即创新、传播渠道、时间、社会系统。其中,传播渠道是信息从一个个体传向另一个体的手段。在扩散研究中将时间作为一个变量,并将其分成创新决策过程、个体或单位比其他系统成员采用创新更早或更晚的程度、系统中的创新采用速度三类。而社会系统则代表着扩散必须发生在一定的社会系统内。

我们可以了解到扩散研究在学术界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扩散研究的成果被收入社会心理学、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广告学、营销学、消费行为学、农村社会学及其他领域的教科书中。扩散研究提供了一种理解创新的特别有用的方法,这是因为创新是一种其结果相对容易区分的传播信息。扩散研究通过追踪研究一个新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社会体系结构中的渗透和传播,人们可以更准备地了解社会创新的过程。扩散研究把重点放在追踪创新通过某个体系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传播的做法使行为变化过程更加充满活力。

扩散研究有益于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对利用科研成果有切实的帮助。扩散范例可以使学者把他们的经验型结论以更具理论性的高度概括的形式重新加以阐述。

创新-决策的过程是我们这一本书中主要的部分,它包括五个阶段,即认知阶段、说服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确认阶段。

认知阶段:个人或其他决策单位认识到某项创新的存在并理解了它的功能。

说服阶段:个人或其他决策单位对创新形成赞同或不赞同的态度。在说服阶段,个人主要是在心里上参与这项创新,个人也会积极地寻找创新评估信息,以此降低创新预期后果的不确定性。

决策阶段:个人或其他决策单位所进行的活动将导致选择采纳接受或拒绝某项创新。采纳就是决定把某项创新作为有可能实行的最好的行动方针来充分利用,拒绝就是决定不采纳某项创新。

实施阶段:当个人或其他决策单位把一项创新投入使用时,就是“实施”。实施阶段包括很明显的行为改变,新想法实际投入实践。

确认阶段:个人或其他决策单位如果接触到关于该项创新的互相冲突的信息,则会寻求对已作出的决策进行肯定或拒绝。在此阶段,个人会努力避免一种不调和的状况,如果发生不调和,他会努力减小。

创新扩散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案例。有些创新得以扩散,改变了社会,也改变着我们所处的世界。也有些创新难以扩散,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所在的社会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地方文化区别,但终究它们的影响微乎其微。灵光一闪,我们的脑海里出现的奇思妙想,它既可能是单纯的想象,也可能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历史足迹。

破坏性创新读后感

“我家儿子纯粹是个‘破坏大王’,刚给他买了个电动小汽车,可没两天却被他拆成一堆零件;他还会把小闹钟、收音机大卸八块;有一次,他竟然把镜子打破了,事后还努力地用胶水粘,想‘破镜重圆’……”

每家的小男孩都不“老实”,他们总会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感兴趣,喜欢寻根问底;他们总会改造自己的玩具,把它们改造成具有特殊功能的“超能玩具”;他们还喜欢拆开收音机,看是谁躲在这小匣子里说话、唱歌……其实,这些都是男孩探索心理的表现。

与女孩相比,男孩的好奇心更为强烈一些。同样是玩变形金刚,女孩可能会给玩具安排一个动人的故事,而男孩却可能把它拆得七零八落。因为男孩希望知道这个玩具更多的用途,以及它是如何起作用的,而且,他们还希望自己能找到多种有创意的玩法。如果他们对这个问题没有搞清楚,就会理所应当地把玩具拆开来看个究竟。这看似破坏的举动,其实显示着男孩的某种独特能力――曾经有调查表明,在拼图和组装其他三维物体方面,男孩的速度比女孩快2倍,犯的错误比女孩少一半。

另外,这还与男孩某些生理和心理特点有关。男孩的发育,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比女孩要慢一些,而且在形成责任感、义务感等心理品质方面表现得较差。所以,男孩的自我控制能力也较差,当他强烈想知道“小闹钟是如何工作的”时,虽然他也知道父母会反对他的这种做法,但在强烈的好奇心和并不是很强大的责任感的稍微“斗争”下,他就会很轻易地选择满足好奇心――把小闹钟拆开看个究竟。

此外男孩往往有一定的“破坏性”,但有时,他的“破坏性”并不是纯粹的破坏。他会将一个小女生好不容易搭造的积木“宫殿”一举摧毁,但是尔后他又会盖起一座造型独特的“建筑”来补偿那位女孩;他把爸爸的闹钟拆得一塌糊涂,然而不一会儿,他却又奇迹般地把它重新装好,还修好了其中的小毛病……因此,家长们应该意识到,在男孩这些破坏力的背后,往往会隐藏着呼之欲出的天赋。因此,用强制方法压制男孩的“破坏性”是最不明智的做法。

那么,家长应如何对待男孩的“破坏性”呢?

一位儿童心理学家表示,男孩的“破坏性”有些是因好奇而破坏,也有一些是故意破坏。因此,家长要因孩子的“破坏”动机对他们区别对待。

对于男孩的探索精神,家长应先给予肯定,然后也要教育孩子要爱惜物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但是,有些孩子拆毁、摔砸物品,纯属破坏行为,如砸椅子、故意摔碗等。对此,家长切不可姑息,要在弄明白孩子破坏物品的原因后,让他们自己承担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后果,如用自己的零用钱修理、购买新物品等。

破坏性创新读后感

战略创新是以全然不同的竞争方式从事现有业务。亚马逊网站从事图书零售的方式与邦诺公司不同。同样地,嘉信理财、轻松喷气机航空公司和戴尔公司从事各自业务的方式分别与美林证券、英格兰航空和ibm不相同。

战略创新首先是业务模式的创新,由此导致商业行为方式的变革。破坏性战略创新是战略创新的一种特殊形式,换言之,这种新的商业行为方式不但与传统方式不同,而且还与传统方式冲突。比如网上银行、低成本航空公司、保险直销、网上证券经纪、网上新闻发布、食品杂物送货上门服务等。

因此,创新者对新的客户细分市场颇具吸引力。

其次,破坏性战略创新一开始总是规模小、利润薄。这也是大企业不愿意轻易涉足或给予长期投入的主要原因。在开始增长前,创新只能是小规模且缺乏吸引力的。

第三,破坏性战略创新业务开始增长,并夺取了一大块现有市场份额。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新业务不仅能在大企业所强调的旧有特性上与其一争长短,更是在新特性上远远胜出。由于越来越多的客户(包括现有和新客户)接受战略创新的业务模式,新业务的成长性吸引了媒体和大企业的注意。很快,大企业再也不能对新的业务模式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不得不考虑如何应对了。

在这一阶段,大企业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新的业务模式与现有经营方式冲突。这是因为,新业务模式成功的关键要素截然不同,要求企业必须对经营活动进行重新设计,并采用新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例如,英格兰航空要同轻松喷气机航空进行有效竞争,就必须评估低端市场并按这一市场要求,重新设计经营活动和流程。

但是,由于新旧两种业务模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会产生正面的冲突,因此,英格兰航空不能简单地照搬轻松喷气机航空的模式进行网上售票,因为它现有的分销商――旅行社不会同意那么做。

现有经营模式使大企业很难有效应对破坏性创新。因为,参与竞争意味着同时破坏现在经营活动的价值,而采用任何采用旧有系统、流程、激励机制与思维来管理变革,只会阻滞、扼杀新业务。

在我们的研究中,98个企业参与了我们的调查,2/3的企业在回应破坏性创新战略中做得比较糟糕,这些企业采取的方式要么是设立分子机构,要么是运用现有的组织架构。也有一些企业并没有采取行业内的创新方式,而是一些战略回击的变化,这五种策略包括:专注于传统业务并增加投资、对战略创新置之不理、以创新回击创新、吸纳创新并同时从事新旧两种业务、完全接受创新并将其发扬光大。

创新的原则读后感

创新原则就是开展创新活动所依据的法则和判断创新构思所凭借的标准。

1.遵守科学原理原则。

创新必须遵循科学技术原理,不得有违科学发展规律。因为任何违背科学技术原理的创新都是不能获得成功的。比如,近百年来,许多才思卓越的人耗费心思,力图发明一种既不消耗任何能量、又可源源不断对外做功的“永动机”。但无论他们的构思如何巧妙,结果都逃不出失败的命运。其原因在于他们的创新违背了“能量守恒”的科学原理。为了使创新活动取得成功,在进行创新构思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发明创造设想进行科学原理相容性检查。

创新的设想在转化为成果之前,应该先进行科学原理相容性检查。如果关于某一创新问题的初步设想,与人们已经发现并获实践检查证明的科学原理不相容,则不会获得最后的创新成果。因此与科学原理是否相容,是检查创新设想有无生命力的根本条件。

(2)对发明创新设想进行技术方法可行性检查。

任何事物都不能离开现有的条件的制约。在设想变为成果时,还必须进行技术方法可行性检查。如果设想所需要的条件超过现有技术方法可行性范围,则在目前该设想还只能是一种空想。

(3)对创新设想进行功能方案合理性检查。

任何创新的新设想,在功能上都有所创新或有所增强。但一项设想的功能体系是否合理,关系到该设想是否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因此,必须对其合理性进行检查。

2.市场评价原则。

为什么有的新产品登上商店柜台却渐渐销声匿迹了呢?

创新设想要获得最后的成果,必须经受走向市场的严峻考验.爱迪生曾说:“我不打算发明任何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不能卖出去的东西都没有达到成功的顶点。能销售出去就证明了它的实用性,而实用性就是成功。”

创新设想经受市场考验,实现商品化和市场化要按市场评价的原则来分析。其评价通常是从市场寿命观,市场定位观,市场特色观,市场容量观,市场价格观和市场风险观七个方面入手,考察创新对象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前景,而最基本的要点则是考察该创新的使用价值是否大于它的销售价格,也就是要看它的性能、价格是否优良。但在现实中,要估计一种新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不难,而要估计一种新发明的使用价值和潜在意义则很难。这需要在市场评价时把握住评价事物使用性能最基本的几个方面,然后在此基础上作出结论。

(1)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

(2)功能结构的优化程度;。

(3)使用操作的可靠程度;。

(4)维修保养的方便程度;。

(5)美化生活的美学程度。

3.相对较优原则。

创新不可盲目追求最优、最佳、最美、最先进。

创新产物不可能十全十美。在创新过程中,利用创造原理和方法,获得许多创新设想,它们各有千秋,这时,就需要人们按相对较优的原则,对设想进行判断选择。

(1)从创新技术先进性上进行比较。

可从创新设想或成果的技术先进性上进行各自之间的分析比较,尤其是应将创新设想同解决同样问题的已有技术手段进行比较,看谁领先和超前。

(2)从创新经济合理性上进行比较选择。

经济的合理性也是评价判断一项创新成果的重要因素。所以对各种设想的可能经济情况要进行比较,看谁合理和节省。

(3)从创新整体效果性上进行比较选择。

技术和经济应该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它们的协调统一构成事物的整体效果性。任何创新的设想和成果,其使用价值和创新水平主要是通过它的整体效果体现出来。因此,对它们的整体效果要进行比较,看谁全面和优秀。

创新只要效果好,机理越简单越好。

4.机理简单原则。

在现有科学水平和技术条件下,如不限制实现创新方式和手段的复杂性,所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超出合理程度,使得创新的设想或结果豪无使用价值。在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结构复杂。功能冗余。使用繁琐已成为技术不成熟的标志。因此,在新创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机理简单原则。为使创新的设想或结果更符合机理简单的原则,可进行如下检查:

(1)新事物所依据的原理是否重叠,超出应有范围。

(2)新事物所拥有的结构是否复杂,超出应有程度。

(3)新事物所具备的功能是否冗余,超出应有数量。

5.构思独特原则。

我国古代军事家孙子在其名著《孙子兵法·势篇》中指出:“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所谓“出奇”,就是“思维超常”和“构思独特”创新贵在独特,创新也需要独特。在创新活动中,关于创新对象的构构是否独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1)创新构思的新颖性。

6.不轻易否定,不简单比较原则。

不轻易否定,不简单比较原则是指在分析评判各种产品创新方案时应注意避免轻易否定的倾向。在飞机发明之前,科学界曾从“理论”上进行了否定的论证:过去也曾有权威人士断言,无线电波不可能沿着地球曲面传播,天法成为通信手段。显然,这些结论都是错误的,这些不恰当的否定之所以出现是由于人们运用了错误的“理论”,而更多的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否定,则是由于人们的主观武断,给某项发明规定了若干用常规思维分析证明无法达到的技术细节的结果。

在避免轻易否定倾向的同时,还要注意不要随意在两个事物之间进行简单比较。不同的创新,包括非常相近的创新,原则上不能以简单的方式比较其优势。

不同创新不能简单比较的原则,带来了相关技术在市场上的优势互补,形成了共存共荣的局面。创新的广泛性和普遍性都源于创新具有的相融性。如市场上常见的钢笔、铅笔就互不排斥,即使都是铅笔,也有普通木质的铅笔和金属或塑料桿的自动铅笔之分,它们之间也不存在排斥的问题。

总之,我们应在尽量避免盲目地、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设想的同时,也要注意珍惜别人的创意和构想。简单的否定与批评是容易的,难得的却是闪烁着希望的创新构想。

以上是在创新活动中要注意并切实遵循的创新原理和创新原则,这都是根据千百年来人类创新活动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炼出来的,是创新智慧和方法的结晶。它体现了创新的规律和性质,按创新原理和原则去创新并非束缚你的思维,而是把创新活动纳入安全可靠、快速运行的大道上来。

在创新活动中遵循创新原理和创新原则是提升创新能力的基本要素,是攀登创新云梯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就把握了开启创新大门的“金钥匙”。

创新是指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不断拓展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的活动。或具体讲,创新是指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整体或其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变革,从而使其得以更新与发展的活动。

创新,顾名思义,创造新的事物。《广雅》:“创,始也”;新,与旧相对。创新一词出现很早,如《魏书》有“革弊创新”,《周书》中有“创新改旧”。和创新含义近同的词汇有维新、鼎新等,如“咸與惟新”、“革故鼎新”、“除旧布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创是始的意思,所以创造不是后造,而是始造。创造和仿造相对。通常说创造,含有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事物的意味。说创新,大致有两种意味。一种意味是创造了新的东西,这和创造实际是同一个意思。另一种意味是本来存在一个事物,将它更新或者造出一个新事物来代替它。在这种意味下,创新中包含了创造。但创造不可能凭空而起,新的创造一般是建立在原有的事物或其转化的基础上,包含了对原有事物的创新,因而创造中又包含了创新。人类的创造创新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是思考,想出新主意,一是行动,根据新主意做出新事物,一般是先有创造创新的主意,然后有创造创新的行动。创造和创新还有一种特定的含义,即创造创新学术界主流的术语定义,创造是指想新的,创新是指做新的。在西方,英语中innovation(创新)这个词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一个,更新,就是对原有的东西就行替换;第二,创造新的东西,就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东西;第三,改变,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发展和改造。

创新是企业家首次向经济中引入的新事物,这种事物以前没有从商业的意义上被引入经济之中。

19,约瑟夫•a•熊彼得(1883–1950)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创新理论”(innovationtheory)。创新者将资源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组合,创造出新的价值。这种“新组合”往往是“不连续的”,也就是说,现行组织可能产生创新,然而,大部分创新产生在现行组织之外。因此,他提出了“创造性破坏”的概念。熊彼得界定了创新的五种形式: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发掘新的原材料来源;实现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

彼得•f•德鲁克(1909–)提出,创新是组织的一项基本功能,是管理者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此之前,“管理”被人们普遍认为就是将现有的业务梳理得井井有条,不断改进质量、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等。然而,德鲁克则将创新引入管理,明确提出是每一位管理者和知识工作者的日常工作和基本责任。

创新力读后感

文章立论宗旨是“观念文化更新是当务之急”,选题很好,但文中将东西方文化的“思维方法”差异作为主要论据来论述尚需斟酌,这一观点似乎不太符合五四以来中国社会实际发生的演进状况。

由于历史局限性,五四时代的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全面冲击可以理解,因为那个时代中国很落后,普通人只知道西方人很厉害,他们可以通过数学计算设计制造出高效工业设备和精良武器,当时除了李宗吾、南怀瑾等少数思想家、国学大师外,人们对西方形式逻辑中已经暴露出来的众多悖论没有像现在这样引起重视,因此,百年前我们迷信西方人的数学思维尚属情有可原,但时代在前进,科技在发展,如果我们今天依然对形式逻辑中的理性缺位采取“守阙连年,终不见理”的保守态度来认识,那就不是创新,而是因循守旧。

近一百年来,高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尤其是信息产业兴起和互联网诞生,为整个人类社会形态走向全球一体化奠定了物质基础。值此阶段,西方人自己也已开始对数学理性在许多领域中的真理性开始怀疑,他们正在试图寻找一种新的思维逻辑来驾驭人们在文化、政治、经济、科技和其他领域的行为,如果我们仍然停留在五四时代的观念上进行文化变革,弄不好就会出现把“婴儿和脏水一起泼掉”的不好结局。中国传统文化中养育着一个能够补缺数学理性不完备的“婴儿”,这可爱的婴儿正是您在文章中想彻底抛弃的“直觉思维”逻辑体系,详细介绍可仔细阅读您正在研究的拙著。

中国观念文化落后确有因偏重“整体把握”而对事物“细节研究”不太重视的因数,但中国人掌握精细数学思维的智商并不低,只要其他观念更新,很容易达到与洋人同样的水平。中国眼下的文化落后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思维模式,而是在于对封建“官本位”思想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克服,知识精英和普通民众普遍缺少独立人格,这是目前在组织管理中出现文章所列举“难题”的根本所在。

这种官本位落后观念之所以能持久存在,是有深刻历史原因的。其中之一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演进“阶段论”。新中国成立后,缺少一个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过渡期,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多个层面,未能触动数千年沉积下来的官本位思想;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初期理论界提出中国需要“补课”和回归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原因。

知识精英和普通民众独立人格的培育,需要有经济基础,只有当人们感觉到自己有能力捍卫自己权利的情况下,真实的独立人格才会表达出来。因此,回归“初级阶段”不单单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培育民众的独立人格,这是促进落后文化观念转型的重要举措。目前理论界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在从官本位转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过程中,如何防止18世纪资本原始积累中出现的那种残酷性;防止当权者以“官本位”旧瓶装资本人格化新酒。根据人格学原理,在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道场文化引导下,必然会唆使民众在逐利时表达一种“其鬼有神,其神伤人”的不道德行为,也必然会怂恿一些官本位思想严重的人穿着市场化的外衣走权贵资本主义邪路,这种残酷性和新型官本位的复活,必将导致鬼魅横行、尔虞我诈,使多数人失去幸福感。

个人认为,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此形势看得较准,就目前政策看,一方面,高层领导正在极力扩大民主;另一方面,适时提出具有博爱精神的“以人为本”,提出符合平衡秩序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新观念,这是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道场文化的重塑,我觉得,文章的论据应当按照这一思路撰写。

在中国主流传统文化中,历代社会治理的理念不是依靠宗教,而是依靠“形象思维”得到的许多很有价值的管理“理性”。这一“理性”可以追溯到远古伏羲氏时代,正如现代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威尔·杜兰在其巨著《世界文明史》中所说:“如同印度是形而上学和宗教的圣地,中国乃为人道哲学之家。在中国所有的著作中,易经——形上学唯一的重要作品——是一部奇特的书,但由此展开了中国思想史的记载。”

创新的原则读后感

博朗的设计理念源于1955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完善,这一特点鲜明、注重功能的设计风格被设计大师迪特·拉姆斯(dieterrams)概括总结为产品设计的十原则:

1、出色的设计是需要创新的,它既不重复大家熟悉的形式,但也不会为了新奇而刻意出新。

2、出色的设计创造有价值的产品。因此,设计的第一要务是让产品尽可能地实用。不论是产品的主要功能和辅助功能,都有一个特定及明确的用途。

3、出色的设计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产品的美感以及它营造的魅力体验是产品实用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每天使用的产品都会影响着我们的个人环境,也关乎我们的幸福。

4、出色的设计让产品简单明了,让产品的功能一目了然,

如果能让产品不言自明、一望而知,那就是优秀的设计作品。

5、出色的设计不是触目、突兀和炫耀的。产品不是装饰物,也不是艺术品。产品的设计应该是自然的、内敛的、为使用者提供自我表达的空间。

6、出色的设计是历久弥新的。设计不需要稍纵即逝的时髦。在人们习惯于喜新厌旧、习惯于抛弃的今天,优秀的设计要能在众多产品中脱颖而出,让人珍视。

7、出色的设计贯穿每个细节。决不心存侥幸、留下任何漏洞。设计过程中的精益求精体现了对使用者的尊重。

8、出色的设计应该兼顾环保,致力于维持稳定的环境,合理利用原材料。当然,设计不应仅仅局限于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也应注意不让人们的视觉产生任何不协调的感觉。

9、出色的设计越简单越好。

10、设计应当只专注于产品的关键部分,而不应使产品看起来纷乱无章。简单而纯粹的设计才是最优秀的!

破坏性创新读后感

“为什么管理良好的企业会遭遇失败?”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1997年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让大家觉得错愕的答案:让这些企业取得成功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公司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些新技术最终使公司的业务遭到淘汰。他认为,讨好既有客户的路数,只是些“维持性创新”,这使得公司的成长性有限,唯有颠覆目前的主流科技,在现有的顾客之外制造新的市场,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有机会重新席卷市场。他将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这种矛盾,命名为“管理者的窘境”。

这个观念一经提出,立即轰动企业界,他的书《创新者的窘境》推出当年,便被《金融时报》评为当年的最佳商业图书,后来,还被《福布斯》选入了“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20本商业图书”名单。也因此,克里斯坦森被誉为“创新之父”。

克里斯坦森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但他并非只是一个待在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于1979年在哈佛商学院以优异成绩获得mba学位后,便在著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担任顾问和项目经理;1984年,他与几位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共同创办了cps,这是一家高科技制造公司,克里斯坦森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达8年之久,1992年,他觉得更喜欢学术研究,于是重返哈佛商学院,在获得dba学位之后,留校担任教职。他教过的课程包括科技与运营管理、工商管理学及运营策略等,其中,创新管理这门学科是由他首创的。

因为克里斯坦森曾经从事过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因此,他对高科技企业的管理与创新有较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在他笔下,科技创新不再像过去那些讨论管理的人们笔下的点缀,而是变成了生存的必需。很多新崛起的公司,都是靠创新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例如本田的supercub摩托车及英特尔的8088处理器就是两个绝好的例子,它们改写了竞争的规律。这两家公司推出产品时并没有宏大的商业计划,但它们从市场的底层打入后,逐步扩展,最终在市场高端将对手挤走。

克里斯坦森的观点无疑具有前瞻性和颠覆性的,他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乔布斯的极力推崇,这本书不仅对乔布斯影响至深,甚至影响到了苹果的文化。在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出版十年之后,乔布斯推出了第一代iphone。iphone就是典型的颠覆性(破坏性)创新,它不仅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概念,甚至重新定义了个人电脑。iphone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一大批维持性创新优秀手机企业的陨落,如诺基亚、黑莓等等。这些曾经非常优秀的手机品牌,在iphone推出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便陆续被市场淘汰,非常残酷。

iphone式的创新,或者说苹果式(ipod、ipad、itunes等)的创新,是在原有的市场之外,颠覆性(破坏性)地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市场。简言之,它们是将过去的一些非顾客转化成了顾客。其实不独苹果是这样,例如,在复印技术刚问世时,施乐(xerox)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大型企业,以高昂价格为客户提供所需性能。学校图书管理员、保龄球联盟和其他小客户则因承受不起高价,选择复写纸或蜡纸油印机作为权宜之计。到了20世纪70年代,新的竞争对手,如佳能则发明了小型复印机,为个人和小公司提供解决方案,新市场由此诞生。虽然他们是从从相对较低的起点做起的,但却很快席卷了整个市场,小型复印机也因此从个人和小型公司需要,进入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并逐渐在施乐看重的主流复印机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更是迫使施乐也不得不向他们看齐,并最终成了主流。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克里斯坦森反复强调,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一般都起步于新市场,或者低端市场。低端市场一般会存在更多的机遇,因为大部分企业往往都会着眼于为最有利可图和要求最高的顾客提供日臻完善的服务,这就使得它们对要求相对较低的顾客的关注度不足。而且,大多数时候,在为企业提供给现有客户的性能,往往超出了要求较低顾客的需求。因此颠覆者就有了机会。如果此时,颠覆者能为这些低端顾客提供“刚刚好”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会受到低端客户者的青睐,从而为颠覆者带来大量新的需求。

很多人试图挑战这个理论,很多新生的事物和新出现的公司,也在不断地挑战着这个理论。比如,新出现的带有互联网性质的uber公司。很多人认为,uber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但它似乎不是从低端市场切入的,也没有识图去创造出新的市场,而是通过它的移动应用为乘客和司机搭桥,提供用车服务,uber就用这样的模式,很快建立起来了一个新的商业帝国。

克里斯坦森认为:没有!在他看来,uber并没有做到颠覆性创新。是的,uber确实是扩大了总体需求。其实不独uber如此,很多更优秀,更便宜、满足广泛顾客需求的解决方案出现后,往往都会如此高速发展,但并非就代表他们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者。颠覆者首先吸引的是低端或尚未感到满足的顾客,再转移到主流市场。uber则完全反其道而行:先在主流市场占据位置,再转移到传统上被忽视的细分市场。

克里斯坦森认为,在质量达到主流顾客标准前,颠覆性创新不会以主流顾客为目标。根据颠覆理论,颠覆性创新和持续性创新有所不同。持续性创新根据在位企业目前顾客的需求改善产品:比如剃须刀的第五代刀片,更清晰的电视画面,更优质的移动电话接收信号。这些改善可能是渐进的,也可能是重大突破,但无一例外能让公司向最有利可图的顾客出售更多产品。

按照颠覆理论分析,uber实属异类。现在还不能通过uber这样一个非典型案例就来改写颠覆性创新理论。克里斯坦森认为,是出租车行业的法律管控为uber的特殊性提供了答案。市场准入和价格在很多辖区内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出租车公司很少创新。除了投奔uber的做法之外,出租车司机个人也没有什么创新可言。因此相对于出租车而言,uber的条件得天独厚:提供质量更好的服务,而出租车行业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反击。

因此,可以认为,uber并没能颠覆出租车行业。但豪华轿车或uber的“黑色轿车”(blackcar)业务符合颠覆的条件,属于例外。uber精选(uberselect)提供更豪华的车型,比普通uber服务价格更高,但比传统的豪车租赁便宜。较低的价格意味着服务上有所折扣,uber精选目前不提供市场上现有行业领导者提供的提前预约服务。因此,uber精选的目标是豪车出行市场的低端:顾客为了节省费用,愿意牺牲某些便捷选项。uber如能找到出路,提供与在位企业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同时依旧保持成本和价格优势,就能进入豪车服务业的主流市场,走上典型的颠覆之路。也就是说,要想达到颠覆出租车市场的目的和能力,uber在创新上,还得再努力才行。

破坏性创新读后感

“为什么管理良好的企业会遭遇失败?”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让大家觉得错愕的答案:让这些企业取得成功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公司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些新技术最终使公司的业务遭到淘汰。他认为,讨好既有客户的路数,只是些“维持性创新”,这使得公司的成长性有限,唯有颠覆目前的主流科技,在现有的顾客之外制造新的市场,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有机会重新席卷市场。他将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这种矛盾,命名为“管理者的窘境”。

这个观念一经提出,立即轰动企业界,他的书《创新者的窘境》推出当年,便被《金融时报》评为当年的最佳商业图书,后来,还被《福布斯》选入了“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20本商业图书”名单。也因此,克里斯坦森被誉为“创新之父”。

克里斯坦森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但他并非只是一个待在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于1979年在哈佛商学院以优异成绩获得mba学位后,便在著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担任顾问和项目经理;1984年,他与几位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共同创办了cps,这是一家高科技制造公司,克里斯坦森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达8年之久,1992年,他觉得更喜欢学术研究,于是重返哈佛商学院,在获得dba学位之后,留校担任教职。他教过的课程包括科技与运营管理、工商管理学及运营策略等,其中,创新管理这门学科是由他首创的。

因为克里斯坦森曾经从事过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因此,他对高科技企业的管理与创新有较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在他笔下,科技创新不再像过去那些讨论管理的人们笔下的点缀,而是变成了生存的必需。很多新崛起的公司,都是靠创新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例如本田的supercub摩托车及英特尔的8088处理器就是两个绝好的例子,它们改写了竞争的规律。这两家公司推出产品时并没有宏大的商业计划,但它们从市场的底层打入后,逐步扩展,最终在市场高端将对手挤走。

克里斯坦森的观点无疑具有前瞻性和颠覆性的,他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乔布斯的极力推崇,这本书不仅对乔布斯影响至深,甚至影响到了苹果的文化。在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出版十年之后,乔布斯推出了第一代iphone。iphone就是典型的颠覆性(破坏性)创新,它不仅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概念,甚至重新定义了个人电脑。iphone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一大批维持性创新优秀手机企业的陨落,如诺基亚、黑莓等等。这些曾经非常优秀的手机品牌,在iphone推出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便陆续被市场淘汰,非常残酷。

iphone式的创新,或者说苹果式(ipod、ipad、itunes等)的创新,是在原有的市场之外,颠覆性(破坏性)地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市场。简言之,它们是将过去的一些非顾客转化成了顾客。其实不独苹果是这样,例如,在复印技术刚问世时,施乐(xerox)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大型企业,以高昂价格为客户提供所需性能。学校图书管理员、保龄球联盟和其他小客户则因承受不起高价,选择复写纸或蜡纸油印机作为权宜之计。到了20世纪70年代,新的竞争对手,如佳能则发明了小型复印机,为个人和小公司提供解决方案,新市场由此诞生。虽然他们是从从相对较低的起点做起的,但却很快席卷了整个市场,小型复印机也因此从个人和小型公司需要,进入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并逐渐在施乐看重的主流复印机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更是迫使施乐也不得不向他们看齐,并最终成了主流。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克里斯坦森反复强调,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一般都起步于新市场,或者低端市场。低端市场一般会存在更多的机遇,因为大部分企业往往都会着眼于为最有利可图和要求最高的顾客提供日臻完善的服务,这就使得它们对要求相对较低的顾客的关注度不足。而且,大多数时候,在为企业提供给现有客户的性能,往往超出了要求较低顾客的需求。因此颠覆者就有了机会。如果此时,颠覆者能为这些低端顾客提供“刚刚好”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会受到低端客户者的青睐,从而为颠覆者带来大量新的需求。

很多人试图挑战这个理论,很多新生的事物和新出现的公司,也在不断地挑战着这个理论。比如,新出现的带有互联网性质的uber公司。很多人认为,uber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但它似乎不是从低端市场切入的,也没有识图去创造出新的市场,而是通过它的移动应用为乘客和司机搭桥,提供用车服务,uber就用这样的模式,很快建立起来了一个新的商业帝国。

克里斯坦森认为:没有!在他看来,uber并没有做到颠覆性创新。是的,uber确实是扩大了总体需求。其实不独uber如此,很多更优秀,更便宜、满足广泛顾客需求的解决方案出现后,往往都会如此高速发展,但并非就代表他们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者。颠覆者首先吸引的是低端或尚未感到满足的顾客,再转移到主流市场。uber则完全反其道而行:先在主流市场占据位置,再转移到传统上被忽视的细分市场。

克里斯坦森认为,在质量达到主流顾客标准前,颠覆性创新不会以主流顾客为目标。根据颠覆理论,颠覆性创新和持续性创新有所不同。持续性创新根据在位企业目前顾客的需求改善产品:比如剃须刀的第五代刀片,更清晰的电视画面,更优质的移动电话接收信号。这些改善可能是渐进的,也可能是重大突破,但无一例外能让公司向最有利可图的顾客出售更多产品。

按照颠覆理论分析,uber实属异类。现在还不能通过uber这样一个非典型案例就来改写颠覆性创新理论。克里斯坦森认为,是出租车行业的法律管控为uber的特殊性提供了答案。市场准入和价格在很多辖区内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出租车公司很少创新。除了投奔uber的做法之外,出租车司机个人也没有什么创新可言。因此相对于出租车而言,uber的条件得天独厚:提供质量更好的服务,而出租车行业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反击。

因此,可以认为,uber并没能颠覆出租车行业。但豪华轿车或uber的“黑色轿车”(blackcar)业务符合颠覆的条件,属于例外。uber精选(uberselect)提供更豪华的车型,比普通uber服务价格更高,但比传统的豪车租赁便宜。较低的价格意味着服务上有所折扣,uber精选目前不提供市场上现有行业领导者提供的提前预约服务。因此,uber精选的目标是豪车出行市场的低端:顾客为了节省费用,愿意牺牲某些便捷选项。uber如能找到出路,提供与在位企业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同时依旧保持成本和价格优势,就能进入豪车服务业的主流市场,走上典型的颠覆之路。也就是说,要想达到颠覆出租车市场的目的和能力,uber在创新上,还得再努力才行。

创新创业书籍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的自身创业概念,但以我的理解这是一本偏鸡汤风格的书。书中并没有给到足够多真实的自身创业案例,可以让我们进行探讨与思考。但书中传达给读者的一些概念还是值得铭记于心的。

所谓成长不过是发现自己直觉实际上是错误的过程。当你不是某一个领域的专家是,你的直觉一文不值。因为直觉本身就是知识、经验、积累的产物。多反思自己的成功失败,这样可以提升直觉能力。如果以后有一件事直觉告诉自己是正确或者错误,都要先问一下自己,这件事情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只有能在逻辑层面说服自己的事情才可以去笃信。

创业需要耗费巨大的成本,人力、物力、心境。所谓某某兜里只剩下最后一张纸钞了,或者更惨一点,负债累累,但依然不气馁,情急之中想到了一个点子,转折点来了,从此开始非常努力,最终飞黄腾达……这样的故事更像故事而已。

做出完整的产品,并让它们被广泛接受。在我的理解,就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创业方案,从前期的市场调研到细节的执行方法。并且创业者能够从能力、耐力、学习能力当面超出他人许多倍,创业才能成功。

战略新品七大创新之破坏性创新

“为什么管理良好的企业会遭遇失败?”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19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让大家觉得错愕的答案:让这些企业取得成功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公司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些新技术最终使公司的业务遭到淘汰。他认为,讨好既有客户的路数,只是些“维持性创新”,这使得公司的成长性有限,唯有颠覆目前的主流科技,在现有的顾客之外制造新的市场,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有机会重新席卷市场。他将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这种矛盾,命名为“管理者的窘境”。

这个观念一经提出,立即轰动企业界,他的书《创新者的窘境》推出当年,便被《金融时报》评为当年的最佳商业图书,后来,还被《福布斯》选入了“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20本商业图书”名单。也因此,克里斯坦森被誉为“创新之父”。

克里斯坦森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但他并非只是一个待在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于1979年在哈佛商学院以优异成绩获得mba学位后,便在著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担任顾问和项目经理;1984年,他与几位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共同创办了cps,这是一家高科技制造公司,克里斯坦森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达8年之久,1992年,他觉得更喜欢学术研究,于是重返哈佛商学院,在获得dba学位之后,留校担任教职。他教过的课程包括科技与运营管理、工商管理学及运营策略等,其中,创新管理这门学科是由他首创的。

因为克里斯坦森曾经从事过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因此,他对高科技企业的管理与创新有较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在他笔下,科技创新不再像过去那些讨论管理的人们笔下的点缀,而是变成了生存的必需。很多新崛起的公司,都是靠创新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例如本田的supercub摩托车及英特尔的8088处理器就是两个绝好的例子,它们改写了竞争的规律。这两家公司推出产品时并没有宏大的商业计划,但它们从市场的底层打入后,逐步扩展,最终在市场高端将对手挤走。

克里斯坦森的观点无疑具有前瞻性和颠覆性的,他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乔布斯的极力推崇,这本书不仅对乔布斯影响至深,甚至影响到了苹果的文化。在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出版十年之后,乔布斯推出了第一代iphone。iphone就是典型的颠覆性(破坏性)创新,它不仅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概念,甚至重新定义了个人电脑。iphone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一大批维持性创新优秀手机企业的陨落,如诺基亚、黑莓等等。这些曾经非常优秀的手机品牌,在iphone推出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便陆续被市场淘汰,非常残酷。

iphone式的创新,或者说苹果式(ipod、ipad、itunes等)的创新,是在原有的市场之外,颠覆性(破坏性)地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市场。简言之,它们是将过去的一些非顾客转化成了顾客。其实不独苹果是这样,例如,在复印技术刚问世时,施乐(xerox)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大型企业,以高昂价格为客户提供所需性能。学校图书管理员、保龄球联盟和其他小客户则因承受不起高价,选择复写纸或蜡纸油印机作为权宜之计。到了20世纪70年代,新的竞争对手,如佳能则发明了小型复印机,为个人和小公司提供解决方案,新市场由此诞生。虽然他们是从从相对较低的起点做起的,但却很快席卷了整个市场,小型复印机也因此从个人和小型公司需要,进入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并逐渐在施乐看重的主流复印机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更是迫使施乐也不得不向他们看齐,并最终成了主流。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克里斯坦森反复强调,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一般都起步于新市场,或者低端市场。低端市场一般会存在更多的机遇,因为大部分企业往往都会着眼于为最有利可图和要求最高的顾客提供日臻完善的服务,这就使得它们对要求相对较低的顾客的关注度不足。而且,大多数时候,在为企业提供给现有客户的性能,往往超出了要求较低顾客的需求。因此颠覆者就有了机会。如果此时,颠覆者能为这些低端顾客提供“刚刚好”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会受到低端客户者的青睐,从而为颠覆者带来大量新的需求。

很多人试图挑战这个理论,很多新生的事物和新出现的公司,也在不断地挑战着这个理论。比如,新出现的带有互联网性质的uber公司。很多人认为,uber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但它似乎不是从低端市场切入的,也没有识图去创造出新的市场,而是通过它的移动应用为乘客和司机搭桥,提供用车服务,uber就用这样的模式,很快建立起来了一个新的商业帝国。

克里斯坦森认为:没有!在他看来,uber并没有做到颠覆性创新。是的,uber确实是扩大了总体需求。其实不独uber如此,很多更优秀,更便宜、满足广泛顾客需求的解决方案出现后,往往都会如此高速发展,但并非就代表他们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者。颠覆者首先吸引的是低端或尚未感到满足的顾客,再转移到主流市场。uber则完全反其道而行:先在主流市场占据位置,再转移到传统上被忽视的细分市场。

克里斯坦森认为,在质量达到主流顾客标准前,颠覆性创新不会以主流顾客为目标。根据颠覆理论,颠覆性创新和持续性创新有所不同。持续性创新根据在位企业目前顾客的需求改善产品:比如剃须刀的第五代刀片,更清晰的电视画面,更优质的移动电话接收信号。这些改善可能是渐进的,也可能是重大突破,但无一例外能让公司向最有利可图的顾客出售更多产品。

按照颠覆理论分析,uber实属异类。现在还不能通过uber这样一个非典型案例就来改写颠覆性创新理论。克里斯坦森认为,是出租车行业的法律管控为uber的特殊性提供了答案。市场准入和价格在很多辖区内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出租车公司很少创新。除了投奔uber的做法之外,出租车司机个人也没有什么创新可言。因此相对于出租车而言,uber的条件得天独厚:提供质量更好的服务,而出租车行业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反击。

因此,可以认为,uber并没能颠覆出租车行业。但豪华轿车或uber的“黑色轿车”(blackcar)业务符合颠覆的条件,属于例外。uber精选(uberselect)提供更豪华的车型,比普通uber服务价格更高,但比传统的豪车租赁便宜。较低的价格意味着服务上有所折扣,uber精选目前不提供市场上现有行业领导者提供的提前预约服务。因此,uber精选的目标是豪车出行市场的低端:顾客为了节省费用,愿意牺牲某些便捷选项。uber如能找到出路,提供与在位企业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同时依旧保持成本和价格优势,就能进入豪车服务业的主流市场,走上典型的颠覆之路。也就是说,要想达到颠覆出租车市场的目的和能力,uber在创新上,还得再努力才行。

创新的原则读后感

从ibm和百思买的管理创新可以总结出以下原则:

1、处理系统问题,你必须理解问题的根源,

2、在开始阶段补充总比扩大容易和安全,让新旧制度共存,

3、设立变革性的目标,但采取渐进的步骤。

4、设立清晰的评估标准来持续改进。

5、让你的政治风险最小化,从你自己的领地开始试验。

6、与志愿者合作,以此作为开始。

7、设计成游戏形式,保持非正式化。

8、重复:试验、学习、再试验、再学习。

9、永不放弃:创新是永恒的!

摘自《管理大未来》,[美]加里?哈默、比尔?布林/著。

创新创业书籍读后感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针对当前高校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不足问题而提出的重要举措,更是对高等教育事业本身所具有的创新特质的进一步凸显。因此,以创新为内核、以育人为导向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就不能将其狭隘地理解为只是针对少数有志于创业学生的单独“处方”,而应作为面向全体学生的根本任务。

对于高校而言,不能简单地把创新创业教育看成一种为了促进就业的应景之举、一种局限于科技创新的教育活动、一种针对少数有创办企业志趣学生的技能引导,而是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其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都能善于思考、勇于开拓、乐于尝试,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类型齐全、层次各异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创新作文》读后感

《创新中国》共分信息、能源、制造、生命、空海及浪潮六个部分,涉及了大量的的最新科研成就,如光量子计算机、智能制造、中国的空间站计划、世界最清洁活力发点厂、神奇的基因编辑技术、世界首例3d打印距骨植入技手术等,记录了中国科技的创新之路,中国在创新驱动战略的下,逐步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面对复杂的改革环境、艰巨的发展任务,今天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创新中国》中,展示的我国在高科技领域方面的突破,折射出中国人甘于奉献、敢于攻关的无畏精神。fast望远镜、天宫空间站等领先成就的背后,是经过几代重视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中国科技工作者的日以夜继的工作而换来的。把原本遥不可及的宇宙太空和深邃的海底,用智慧和汗水化为咫尺。《创新中国》不仅是为国家点赞,也是为每一个奋斗在科研工作上的人点赞。世界变化日新月异、民众诉求水涨船高,通过创新,求变化、求发展,敢于啃硬骨头,才能掌握发展主动权,让人民享有更多改革成果,让国家获得更快。通过自主创新,中国创造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展现在世界舞台上时,中国人的科技强国梦也逐渐走向现实。

古往今来,创新是一个民族最深沉的禀赋,只有敢于创新才有话语权,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创新在我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在创新中赢得主动,在创新中谋求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中国如果不走创新驱动道路,新旧动能不能顺利转换,是不可能真正强大起来的,只能是大而不强。”时代赋予一个国家和人民更多的责任和使命,在我们为之自豪的同时,应当继续前进,在薄弱的环节奋起直追。人说,探索者无畏,只有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才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创新思维训练》读后感

在当今时代,创新已经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创新的内涵十分丰富,但其本质的要求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发明、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创新在当今时代是十分重要、必要、迫切。那么,要如何科学创新呢?《创新思维训练》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着手,既考虑理论的系统性,更照顾到思维的训练性。笔者告诉我们,创新思维仅仅“读”是不够的,还需要“做”——用脑去想,动手去干。笔者还告诉我们怎么想怎么做的方法。总之,阅读本书受益匪浅。

目前,我们在全国、全省的业务评比都比较靠前,我们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靠着一个个宝贵的经验驶向成功的彼岸。然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再好的经验也会成为过去,如同高科技产品一样,今天可能是博览会上的高、精、尖,明天就可能成为博物馆里的“古董”,要想使经验之花常开不衰,就必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积累、创造。这里讲个小故事。从前,有个卖草帽的老爷爷,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下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身旁的草帽不见了,抬头一看,树上的每只猴子都头顶草帽,他听说猴子喜欢模仿人的动作,于是赶紧把头上的帽子扔在地上,果然猴子也学着他将草帽扔在地上。这个老爷爷回家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孙子。有一次,孙子在树下打盹,草帽被猴子拿走了,孙子想到爷爷的方法,便如法炮制,奇怪的是,猴子并没有学着他做,反而捡起地上的草帽瞪着他,得意的说:“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只有你有爷爷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成功的经验也需要不断创新,否则就会成为今天失败的累赘。然而,随着时代变迁,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我们的经验必须紧跟时代,不断创新。在这高科技突飞猛进,文明进步快捷,信息更新迅速的今天,稍一原地踏步,就会落伍。

阻碍创新思维的因素有许多,书中主要介绍了内在的阻力即思维定势。书中介绍了权威、从众、唯经验、唯书本、非理性、自我中心等六种思维定势。笔者还告诉我们如何破除这些枷锁:弱化思维从众倾向、强化思维反潮流精神,应时刻想着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一致同意”并非好事,要有“光荣孤立”的心理准备,做到众人皆醉我独醒;权威枷锁有益处也有害处,但从创新思维的角度来说,权威定势又是要不得的,要创新,就不能被权威牵着鼻子走,要弱化权威定势,可以从“是不是本专业的权威”、“是不是本地域的权威”、“是不是当今最新的权威”、“是不是借助外部力量的权威”、“其言论是否与权威自身利益有关”五个项目对权威进行严格审查;经验在处理常见现象方面得心应手,但缺少经验、没有框架、敢想敢闯显然更容易成功。

因为每个人头脑中都有自己固化的思维模式,所以每一个人在观察和认识事物的时候都会有自己的盲点。创新思维所得到的结果应该尽量全面一些,考虑问题尽量周到一些,也就是要做到相对全面。有时候我们放开眼界,打破某一种片面性,就可以获得创新。在现实生活中,达到相对全面性的'方法之一,就是把不同人的观点和思路结合起来,从中找出创新的幼芽。举一个日常工作的例子,xx年省物价局发文将低收入居民的价格补贴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相挂钩,地方已有方案的沿用已有方案。广州在省发文前,已将价格补贴与我们另行编制的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在编制两套指数的过程中,由于数据来源、编制方法不同,导致结果有差距。我的想法是既然广州以低收入指数来调整价格补贴,那么就不需要做技术调整(调整规格品,不是改数据)拉近两套指数的差距。但处领导认为站在省的角度,他是以基本生活指数来调整价格补贴的,难保哪一天他会至上而下地下硬性命令调整补贴,如果两套数据差距大,我们就会变得很被动。处领导想到的正是我认识的盲点,也说明我应更全面的思考问题。

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尽量多地增加头脑中的思维视角,学会从多种角度观察同一个问题。扩展思维视角的方法很多,书中介绍了六种,“肯定—否定—待定”法、“今日—往日—来日”法、“自我—非我—大我”法、“求同—求异—求合”法、“情感—理智—理想”法、“无序—有序—超序”法。经过这一系列的思维训练,可以增强改变视角的能力。

目前统计调查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以照搬照抄,需要我们统计调查工作者常用创新思维,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开拓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局面。

战略新品七大创新之破坏性创新

志起未来观点:所谓颠覆性创新,即企业以全新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全新的业务领域,或对市场原有结构进行颠覆,从而重新界定产品属性,创造全新的市场价值,颠覆性创新堪称埋葬市场原有产品的终结者。

企业既是颠覆性创新的受益者,也有可能成为颠覆性创新的受害者,这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这场变革是由谁发起的。只有洞察市场,才能在最准确的时间点发动颠覆,而一旦成功颠覆,就能够创造从未有过的商机,直接锁定目标消费者或者产生全然一新的消费群体,为企业快速赚取利润。同时设置一定高度的市场门槛,让竞争对手在短期内无法模仿和复制。当然颠覆性创新之前必须经过大量的市场调查,找到最合理的切入点,才能横空出世,而不是偏离市场,淘汰出局。

完美颠覆高端乳品市场的蒙牛特仑苏,打破原有市场格局、一举颠覆维生素格局的果维康,都是颠覆史上教科书式范本!

颠覆性创新经典案例。

蒙牛:颠覆性创新,特仑苏终结乳业薄利时代。

的三聚氰胺事件,让国内知名乳品企业全年亏损,受到巨大影响,蒙牛作为被检测出三聚氰胺的三品企业之一,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就在大部分产品都被迫下架整改的非常时期,有一支产品,依旧销量坚挺,并且在短暂下挫后强势反弹,这就是“特仑苏”,可是说“特仑苏”作为中国第一支高端奶,成为蒙牛在风雨中依然能够支撑品牌价值的台柱。

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特仑苏作为高端牛奶中国乳业最具颠覆精神的战略产品,它的出现,打破了中国乳业的“黑铁时代”,在国内乳企的竞争已近白热化阶段,面对利润空间不断被挤压,甚至“奶贱于水”的现状,蒙牛跳出竞品之间越陷越深的价格泥潭,以颠覆者的姿态奉献出影响了其后数年的――特仑苏高端牛奶,确实是石破惊天,引领中国高端奶市场风生水起。

无论对蒙牛如何评价,志起未来一直认为:蒙牛特仑苏,是蒙牛集团沉淀多年,看准市场先机,颠覆乳业市场格局,最成功的战略新品。它不只是突破,而是完完全全的推翻原有消费者对于牛奶的消费认知,这一史无前例的创新为蒙牛带来数倍于普通白奶的利润,成就了中国乳业真正的高端价值。

单算这一笔帐,就够了。

颠覆乳业薄利时代,突破国家标准。

国家每一百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标准是2.9g,从未有人想过可以超越这个标准。但是特仑苏的问世却颠覆了这个标准,让100g牛奶中蛋白质含量天然达到3.3g(每百克牛奶)。使乳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黄金时代”,开辟了一片新的“蓝海”。蒙牛集团从建造位于北纬四十度、乳都核心区的特仑苏专属牧场开始,提炼每年牧场日照3000小时,汇集四大洲的名种奶牛,精选12国牧草,在动物专家指导下的精心饲养,成就特仑苏最高端的品质保证。

同时特仑苏的市场零售价,从上市开始,就高于竞品最高价格牛奶3倍之多,这无疑一石激起千层浪,业内争议四起,对这个创造了乳业新标准的产品,所有人,都在等待市场检验的结果。

颠覆市场售卖传统,突破消费习惯。

凭借3.3克这个全新升级的品质标准和醒目标签,标新立异地证明了“廉价”并不是唯一打动消费者的杀手锏。特仑苏在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营养与品位的同时,让消费者接受了他天然的“高价格”。

这还没有结束,特仑苏再抛新概念――整箱买,不单只零售!

这无疑又是在颠覆市场售卖传统,一件特仑苏12支装,消费者只能整箱购买,一次性消费一箱就是60元。而这一次,市场再一次的证明了这个颠覆有理,特仑苏具备的强势高端特性,从战略层面,让市场消费习惯重新养成,一举站在高端液态奶市场前沿。

颠覆单一品牌建设,打造全新产品理念。

蒙牛显然很清楚推出特仑苏,是不断挑战的一个过程,而这一切高消费姿态必须建立在更创新的品牌传播上和全新的产品理念上。

其次,特仑苏这个产品在被蒙牛发掘出来之前,只在有限的范围内传播,这给了蒙牛全新的可以作为的空间,特仑苏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蒙牛赋予了金牌牛奶产品的含义,并很快形成了品牌认知。对于这一点,品牌专家李光斗先生认为,特仑苏拥有了品牌等级和容易被识别的特性,因为在蒙语中,特仑苏就是金牌的意思,而它的品质也增加了成功的筹码。

第三,特仑苏致力于树立“金牌牛奶,特仑苏人生”的主张,传递出特仑苏与消费者共鸣的品质,一如进取、坚持、追求完美等独特文化元素,使得特仑苏的产品理念能够以一种积极参与的方式进入到主流人群的日常生活当中。

第四,特仑苏用一句“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仑苏”确立了自己的身份辨识,也树立了由特仑苏建立的高端品牌进入壁垒。对于消费者来说,“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仑苏”的潜台词就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喝特仑苏牛奶,这种产品理念诱惑是无法拒绝的。

最后,特仑苏凸显了它的气质完全不同、包装完全不同、终端陈列不同。据调查发现,特仑苏在其销售终端ka里,总是处于比较显眼的位置,用最霸气的堆头,最精美的端架,完成了整体产品的理念打造!

颠覆传统推广模式,打造整体传播方案。

特仑苏在产品理念完善的基础上,将最后的推广模式完全颠覆。不再拘泥于普通牛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的广告代言,直接和被誉为“金牌出演者”的郎朗携手,顶级“金牌牛奶”特仑苏和顶级钢琴家合作,让品质感深深镌刻在生活中。

朗朗这样说:“特仑苏创造了不一样的牛奶,并且赢得了世界的认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特仑苏是我代言的第一个中国食品品牌,因为‘中国制造’正在改变世界,而特仑苏如此优秀,它在未来将征服世界。”

此后,特仑苏更进一步,打造整体传播方案。联手国内最高规格的艺术团体及指挥家,在北京、上海、西安、南京、武汉、沈阳、广州等全国八大中心城市带来重量级的音乐盛会――特仑苏之声交响音乐会,为“名仕会”会员奉上高雅艺术的听觉盛宴。夏季和冬季,特仑苏发起的“全球品牌顶级探访”分别前往德国和意大利,特仑苏名仕会会员在见证了宝马、施华洛世奇、gucci、法拉利等世界顶级品牌魅力、拓展国际化的视野和思维的同时,也将特仑苏所代表的中国品牌文化推向世界。

志起未来独家点评:

特仑苏作为市场的颠覆者是成功的,它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推出了一款市场上没有的产品,也不是因为开出了一个市场上没有的高价格,而是因为它将战略新品的营销理念根植在所有的细节,从媒介到推广,从产品到品牌,从战略到执行,它颠覆的不是别的产品,而是乳制品行业的僵化思维,市场常态。

特仑苏上市已经将近7年,作为颠覆者的使命已然结束,但是一款战略产品,只要他还具有颠覆精神,那么它就可以继续坚守目标消费群体,时刻注意市场动态,做足再一次颠覆市场、甚至是颠覆过去的自己之准备。只有与时俱进,才不会被时代抛弃,只有洞察消费者需求,才不会被市场淘汰,颠覆性战略新品争的不是短期利润,而是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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