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守护者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2-21 01:57:15 作者:书香墨

读后感是对书中所读内容的自我评价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红麦田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红麦田读后感

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

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

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

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出麦田记读后感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着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

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妓女,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红麦田读后感

我是在大学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读到这本书,彼时夏风轻拂杨柳梢,窗户正对着的那拱小桥上熙熙攘攘。也许是因为我自己尚是一名学生,所以我对于端木与夏的故事最为痴迷。端木是水而夏为天,如他们自己所说,秋水与长天本为同一。秋水印着长天,天空包容水面。然而水与天之间相隔的是整个世界,当他们相遇时整个世界为之起舞,而当他们分离时整个世界又为之色变。他们在最美的年华里彼此相爱,又在黑夜来临时渐行渐远。他们从晨曦中徐徐走来,又在晚霞中终归于殊途。而这也大概就是所有美好事物的宿命吧。

夏初的风光无限好,女孩的裙裾被风扬起,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在街角回眸的刹那,在夜晚浅浅的思念,我始终说不出一句话。她终将在这盛大的夏天里踏入另一片繁华的沃土中,而我却只能在这夏末的火焰中烧为余烬。我不如夏念祥,我甚至找不到勇气去倾诉我的爱恋。也许只有以后老了再回忆这一段时光,咀嚼其间的酸楚与甜蜜。

红麦田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红麦田读后感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红麦田读后感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麦田的守护者心得体会

麦田是农民辛勤劳作的结晶,也是他们的希望和未来。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不仅要保护它们免受害虫的侵扰,还要确保它们健康的生长。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对自然的奇妙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第二段:学会观察。

麦田的守护者首先要学会仔细观察,发现潜在的问题和异常。我发现,在麦田中有时会出现一些小动物,它们可能是有害的害虫。通过仔细观察它们的外貌、行为和生活习性,我能更好地了解它们的侵害方式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不仅如此,我还学会了观察麦田的土壤,它的质地、湿度和酸碱度等指标都能对麦田的生长产生影响,及时调整土壤条件能为麦田提供更好的生长环境。

第三段: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明白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就要尊重自然规律。在防治害虫过程中,我尽量避免使用化学农药,并尝试采用生物防治、鸟类预防等自然的方式来保护麦田。我了解到,在人与自然的相处中,我们不能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只有保护好麦田周边的生态环境,才能使麦田更加健康地生长。

第四段:学会与农民相互合作。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学会了与农民相互合作,共同面对麦田面临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与农民一起分享我的观察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许多探讨和讨论。通过这些合作,我发现农民们也有着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他们从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和技巧。与他们的交流不仅加深了我的理解,也提高了我在麦田守护工作中的能力。

第五段:心得总结。

通过成为麦田的守护者,我学会了观察、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与农民相互合作。这些经验使我对自然和农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我意识到,保护麦田只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个缩影,我们在与自然的相处中需要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同时,与农民相互合作是实现麦田保护的关键,只有共同合作、互相学习,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保证农田的健康稳定发展。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保护我们的麦田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人守护者》读后感

《小人守护者》,这是一本颇有风趣的书,书中内容很有趣,读起来很轻松,不像名著那么凝重。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虽然主题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很远,却很受人们的喜爱。作者在书的最后披露,“我是夏壳壳”系列共有五本书,第一本《带牙套的青蛙王子》写了六十天,第二本《爸爸变成甲虫飞走了》写了四十八天,第三本《小河花妖》写了四十六天,第四本《欢迎光临魔法池塘》写了五十一天,第五本《小人守护者》则写了一百三十天!由此可见作者对这本书倾注的心血。

这本书一共有282页,你一定觉得非常厚吧。可是你要想读完它,却不用花很长时间,因为作者写的故事有趣、生动,非常适合我们阅读。书里面虽然没有那么多好词好句,也比不上“四大名著”那么经典,可书中的语言轻快,读起来没有任何压力,我们尽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的翱翔,这是任何一本名著都没有的,我想,这才是这本书的真正魅力所在吧。

看了关于这本书的这么多介绍,不如你也来读一读,体验一下吧。

《小人守护者》读后感

有的,她只有8.3厘米这么高,相当于一根粉笔的高度,她就是《小人守护者》这本书的女主角,这本书还有一位男主角——夏壳壳。

这本书写了夏壳壳的美术老师正要去他家家访,为了甩开老师,夏壳壳叫千年水精把老师变成了一个8.3厘米高的小人。当夏壳壳知道老师是小人国里的公主时,再也变不回去时,他很惭愧很伤心。就像我做错了一件事时,心里暗暗的自责,真想从头再做一次。夏壳壳承担起小人老师的职责,直到平安地护送小人老师回家的路上。

夏壳壳是因为恨老师才叫千年水精把老师变成小人的,想戏弄下老师。就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这些同学好像存心想戏弄老师似的——不写家庭作业。老师问他作业时,他依然理直气壮的说:“没带”,“没写”;他们这样找借口骗老师,心态十分不对;他们想:反正老师留我,我留下来做就行了嘛。但是一个懂事的学生,又有责任的人,该自己做的事自己做,自己做错了事,就能主动承认并承担后果,不需要别人来监督的。老师的责任是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而我们小学生的责任则是认真学习,完成家庭作业。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负责好自己的责任。如果一个学生没完成好老师交待的作业,就让老师伤心,失望;如果一位老师没完成他的工作,那这个当老师的就不是一位好老师。当我们接受任务的第一刻起,就必须负责任,去好好的完成。

夏壳壳他勇于承担责任,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为认真负责任的人鼓掌。

《红麦田》读后感

读了《母亲的纯净水》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很多。

《母亲的纯净水》写了母亲给女儿准备“纯净水”,当女儿发现所谓的纯净水原先是凉白开而责备母亲时,母亲对她进行了教育,使她明白了自我想法的错误。并懂得穷并不可怕。

“母亲说:“我们是穷。可是穷有什么错?富也罢,穷也罢,都是日子的一种过法。穷人不见得可怜,富人也不必须高贵。再穷,也得看得起自我。要是看不起自我,心就穷了,那可就真穷了。””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穷没什么,它绝不是一种耻辱。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回家为父母倒了一杯水,因为我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自我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纯消费者,没法挣钱,总能够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吧。父母看见了,竟十分高兴!我怔了一下,没想到自我只是倒了一杯水,他们居然这么高兴!从那以后,我每一天回家为父母做一件小事,邻居都夸我长大了!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穷并不可怕,思想.精神上的粗俗才是真正可怕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母爱如一杯浓浓的香茶饥渴时给我们带来芳香;。

母爱如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暖;。

母爱如一盏明亮的路灯迷失时给我们指明方向。

母亲,我爱您!

小人守护者读后感

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小人守护者》,感受颇多。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夏壳壳,在美术老师虎姑婆要去他家访时,无意中念了句咒语,让千年水精把美术老师变成了小人,为了让小人老师安全地生活,他因此成为了小人老师的守护者。小人老师先是差一点被夏壳壳的妈妈当成一只小老鼠扔掉,还被班主任橘子老师没收了......最后夏壳壳才知道虎姑婆是“我的果果我的果”国度的公主,本来就是一个小人,再过几天,就会有一只金黄色的大鸟降落到小白鹭海滩把她接走。故事中,一个邪恶的人物就是没牙女巫。没牙女巫竟是在魔法池塘胡作非为,扰乱别人的生活。但虎姑婆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女巫也是人啊,其实在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隐秘的地方,那是一片情感之湖,有的人是一个很大的湖,有的人是一个很小的湖。不论湖大湖小,女人都离不开它的滋润,从生到死。你知道这湖水是什么吗?是一种对爱的渴望,渴望爱别人,也渴望别人爱自己。我说女巫可怜,是因为我们剥夺了她爱的权利,强行埋掉了她心中的那片情感之湖。我们不爱她,也不许她爱别人,让她一出生就生活在了仇恨之中。因为她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恨她,知道自己命中注定得死,于是,她也就彻底绝望了,慢慢地变成了一个邪恶的化身。可是,如果我们试着去爱女巫一次呢,说不定她心中的那片情感之湖就会涌出一股涓涓细流。这个世界上,仇恨已经太多了,比沙漠里的沙子还要多。而爱呢,却比沙漠里的花还要少。”她很同情没牙女巫,甚至是可怜。这句话有着深深地含义:我们要宽容,不能因为小事计较,更不能欺辱别人。我们要学会接受他人,让他不再孤单,不再寂寞。我们都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这样世界上的邪恶会越来越少,爱会越来越多。还有夏壳壳对虎姑婆的责任心也值得我们学习。他为了保护虎姑婆,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如:为了不让虎姑婆被妈妈扔掉,他被妈妈训了一顿;为了从橘子老师那里救出虎姑婆,他还爬上办公室的窗户上、请保安开门……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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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麦田》读后感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麦田的守护者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农村小康家庭的一员,我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和对农田的尊重。直到我能够懂事并行动起来,我才真正体会到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责任。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我从中得到了许多收获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麦田的守护者指的是那些种植、管理和保护麦田的农民。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麦田的稳定生产。这需要我们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气候条件来调整种植方式,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施肥、浇水、除草等措施,以保证麦田的顺利生长。此外,我们还要及时察觉并解决可能的病虫害问题,以保证麦田的健康和高产。

第三段:守护麦田的挑战。

要成为麦田的守护者,并非易事。农田的管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在繁忙的季节。除了耕作、种植和管理,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天气、灌溉、施肥等因素,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此外,传统的农田管理也不再适用于现代化生产,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知识,以提高麦田的产量和质量。

守护麦田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耕耘的辛劳和付出的辛酸。在寒冷的冬天,我们顶着严寒去灌溉,为麦田提供充足的湿度;在炎热的夏天,我们挥洒汗水去打扫杂草,保证麦田的通风和排水。而每当麦田丰收的那一刻,我看着金黄的麦子一根根地倒下,内心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满足。这种付出与回报的紧密联系,让我更加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

第五段:守护麦田的意义。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并不仅仅是在保护一个个农田。我们还在保护着传统农业文化的延续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农田是我们生活的基础,保护好农田意味着保证粮食的供应和农民的福祉。同时,通过绿色有机的农田管理,我们还能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土壤和水源的安全。守护麦田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我们自身的生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和环境的稳定。

总结: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不仅需要付出辛劳和努力,还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先进的农业技术。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我体会到守护麦田的不易和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获得了收获和成就感,还更加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能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守护我们那片宝贵的土地,让农田更加繁荣和富饶。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姐姐的守护者》的结尾也太出我意料了。或许这本书会引起一阵关于安乐死的讨论热潮。不过这不是我说的重点。

记得一个情节,姐姐和男友说,我要感谢癌症,让我遇到你。为什么感谢致命的疾病?或许只有经历过巨大的苦难,只有被命运逼到悬崖边,只有在医院,人才会停下自己匆匆的脚步,甚至是随波逐流的脚步,思考自己为什么活着,应该怎么活,想通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

生命就像一个玻璃瓶,你把先花生放进去,核桃就没有位置可以放了。所以要先放大的。再把小的塞进去。抓住生命中最重要的,不要到了最后才感叹,好多我想做的事都还没做啊。

为什么有的富豪最后孤独终老?他们终生追求财富,也得到了财富。但是他最后才发现自己最渴望的不是住在别墅里吃山珍海味,而是和家人吃一顿饭;不是坐着劳斯莱斯去酒店,而是和爱人在街上散步;不是坐头等舱飞来飞去出公差,而是到大自然中感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不是被下级恭维,而是被朋友关心;不是回家面对空荡荡的豪宅,而是回家感受避风港的温馨;不是穿着套装去赴晚会,而是穿着运动服去打一场篮球。他最后才发现自己的瓶子里只有花生,没有核桃。

不是有人说嘛,“我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再单车上笑”。这也是一种价值的选择,她认为在她的生命中宝马比笑更重要。我们何不问下自己,摒除一切外界的干扰,包括经济高速发展的盛景、成功学泛滥的市场、贫富差距巨大的现实和亲朋好友的殷切期盼,问一下自己的内心,什么是我的核桃,我要先把什么放进我的瓶子中。

可以肯定的是,姐姐离去地比富豪安详。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眼泪洗不去伤痛,爱亦无法成为全部。

有这样的一本书,触动灵魂深处的自私与无私,讲述着一个关于生命尊严和生命品质的故事。读这样的故事,对灵魂是一场洗礼。

安娜的出生,或许预示着它灵魂的无私,成为姐姐的“特效药”,在需要的时候随时为姐姐提供血液、骨髓。这一点,在她出生之前就已经设计好的。

这个答案,妈妈没办法告诉她,因为妈妈每天忙于照顾随时面对死神的凯特;爸爸也没办法告诉她,作为消防员的父亲总是急匆匆的去挽救一栋房子或者是一间仓库,也可能是人;哥哥没办法告诉她,叛逆的哥哥总是喜欢做一切不合时宜的事情,包括喝酒、抽烟甚至吸毒、放火……安娜需要找出这样的答案:她是谁?离开了凯特之后。

一纸诉状将这个原本混乱的家庭卷入了更为混乱的状态。安娜希望取回对自己身体器官的支配权,而不是在父母的安排下,毫无反抗的接受打针、麻醉、抽血、抽骨髓甚至捐肾。律师坎贝尔受理了这个官司。朱利安,坎贝尔的.前女友,作为诉讼监护人也牵涉其中,对每个家庭成员进行拜访。

《红麦田》读后感

这本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偏态,偶然事件。还谈了很多与概率相关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讲存活着偏差,由于我们只看到了成功者,而因此形成了对机遇的歪曲看法。

第三部分是讲路径依赖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

三部分内容的划分是明确的,但是作者的很多想法则在其中不断重复和穿插着出现。

1.作者的投资策略:

谨慎投资,防止“炸毁”。真正优秀的交易员不在于在短期赚钱,而是要让自己活下去,警惕偶然事件稀有事件。不让那些稀有事件毁了自己,在稀有事件发生的时候,要及时调头。不要执迷于一些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可能来自于经济学或者统计学,但这是很可怕的。因为经济学、统计学总结的规律是基于历史事件,有些则是巧合。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归纳问题,塔勒布也引用休谟在人性论中那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看到白天鹅的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这个推论。不对称性存在于知识的基础中。

既然我们身处一个充满随机性的世界,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可以利用统计学和归纳的方法积极下注,但是不会用它们管理承受的风险。积极止损,以免受到黑天鹅的冲击。

则作者更绝的是他的反向投资策略:

在稀有事件上赚钱,他认为稀有事件因为出现的可能性小,所以价值往往被低估!“固定收益的债券往往有这种机会,以反向稀有事件为生的交易员,平时可能赔钱,但是一遇到稀有事件则能大大的赚一笔。”

我认为的确很多时候,很多机会会被低估,因此存在套利空间。

这里说点题外话,我认为套利的空间始终都是存在的。通过经验,我们的确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套利空间,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套利空间,套利空间会消失,交易者会修正预期。但是套利空间还是不断会涌现。隐藏的机会总是多过我们掌握的信息。不过是商业还是资本市场。塔勒布能不能长期靠这个漏洞赚钱,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有些套利空间是明确的,比如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同一个时间);而大部分的套利空间只存在于人的预期之中,预计这么做会赚钱,举个商业上的例子,比如现在是冬天,我以低价收购空调;等到夏天,我再高价出售(现在与未来)。塔勒布的策略也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塔勒布的投资策略还有:看好后市的情况下,还是放空一些,因为如果跌会跌得很惨。因为他认为投资人要赚的不是概率,而是钱。利润的大小比出现的概率更重要。不过我倒觉得这和大部分的策略一样,很难评价,就让市场来评价它吧。

2.吐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有用吗?我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专门弄个人来控制风险,我也觉得挺可笑的。

要赚钱就要冒风险,但是风险控制往往失去很多赚钱机会,尤其是事后看来。而且很多风险,你无法计量,大多还是凭借经验。我靠,问题来了。每个人的经验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你的经验就比别人的经验正确?当然这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权责不对等。出现风险问题,责任是交易员承担还是风险管理者?这是所有设立风险管理官的企业在机制设计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出现政治手腕,既不错报也不漏报,看起来合理,其实只是官僚病罢了。最终企业会毁在这种官僚病上。最好的办法还是交易员来承担风险。

当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手段无法面面俱到,就像是资本市场上所有的策略都无法屡试不爽,终究还是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

3.我们总是盲目的:

我们总是盲目的,被现实的假象所迷惑。存活者偏差里说了挺多的。例如,我们总是看到周围的人混得好,就以为自己混得很差。其实比自己混得还差的人要多得多。要看清真相很难,在怀疑论者的眼中,我们无法看清真相,我们以为我们不那么无知了,或者以为自己比过去不那么无知。但是开启上帝视角后,会发现人类始终还是无知的。作者举了个俄罗斯转盘的例子。我们往往只看到成功的人,但是对失败的人则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而如果用“俄罗斯转盘”来做类比的话,这些所谓成功的人,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同一事件随着时间重复发生,通过运气得来的东西迟早会被运气拿走。而现实生活比“俄罗斯转盘”,更为复杂,你无法了解它运作的原理,也无法精确计算概率,粗略计算也很困难。而很多时候人受着赌徒心态的驱使,会本能拒斥随机性。也就是说,不认为自己的成功是运气带来的,或者忽视了未来发生的事件中的随机性。

不过我们的成功真的完全靠运气吗?至少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作者估计也不认为都是靠运气,经验还是有用的,至少从作者以历史为师的看法中,他至少不反对这个说法的。虽然,作者不认为凯撒的胜利,与他们谋略有关。只承认他们聪明、高贵,但认为他们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外部力量。

把预测和预言混为一谈,是人类对随机性的无知。人类可以预测,但无法预知和预言未来。大部分的概率结果往往违背直觉,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会忽视概率。而作者也谈到认识到概率,其实不是谈机运的问题,而是我们相信有另类的结果、原因和动机的存在。

4.作者如何屏蔽噪音?

处于不确定的决策者应该少接触媒体。注重老思想,注重与那些存活下来的老交易员交流。人存在情绪上的缺陷,所以少看盘比多看盘要好。太密切注意随机性的人,会在情绪上精疲力尽。

5.进化论:

作者认为新事物未必就比旧事物好,人们吹捧新事物,往往看到成功者,却把失败者给忽略。所以说新的未必就是好的。认为进化论是事物朝着完美方向发展,(也就是承认存在即合理)会导致对进化论的误用。达尔文学说的适应性是用于长期发展的物种,而不是短期观察到的现象。时间积累消除了随机性的大部分效应,噪音互相抵消而取得均衡。进化只能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序列,而不是所有可能环境的平均值。

6.概率和期望。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看姐姐的守护者,有点像看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和44号孩子的感觉,会让我想到很多很多。可是那很多种感觉交织在一起却又难以一一用言语来表达。

开始看的时候,看到一半的时候和看到结局的时候感觉又是不一样的,全书用的都是第一人称,而且是很多个不同人物的第一人称,而不同人物的想法会又会有矛盾交织,构成了这本书的复杂。

一本成功的小说,要的就是这种复杂,它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给读者心灵的撼动,那是一种强有力的撞击。

开始的时候,会觉得这是个很不和睦的家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伤痕,都被凯特的病让大家都得不到安宁,这是个没有向心力的家,妈妈偏心,爸爸逃避,哥哥堕落,姐姐有病,妹妹无助,是争吵、是甩门、是家无宁日,是冷漠、是忽视、是心灰意冷。凯特是那么自私,抢遥控不让妹妹看电视、不让妹妹用她的化妆品、在房间里分楚河汉界。安娜永远被忽视,她捐脐带血、捐淋巴细胞、捐骨髓给凯特是理所当然的,她永远要顺着她姐姐的意思不能让她生气,她永远就是用来救凯特的基因娃娃,她没得选择。而杰西缺少父母的关注,父母把大部分时间都投用在凯特身上,每次爸爸妈妈答应他的事几乎都会因为凯特的突然病发而遭泡汤,杰西甚至用刀把牙套掰出来以致满口鲜血,他偷车、纵火,父母似乎放弃了他。

故事中间,是凯特的病情恶化和官司的顺势推展,这个过程中有律师和法律监护人的爱情故事,有凯特的初恋故事,有安娜的冰球兴趣,有杰西的偷车和纵火案,一切似乎又是那么平常。

到了结局,我们会意想不到很多事。杰西手上有针孔不是因为他吸毒而是因为他给凯特捐血小板,他纵火是因为看着凯特受苦却无能为力。凯特并没有欺压安娜反而逼安娜放弃捐赠肾脏给她。而安娜之所以争取自己的医疗自主权有一部分也是为了早早让姐姐结束痛苦的煎熬。至于母亲,让安娜救凯特是因为这是可以救到姊妹两人的唯一希望,她没办法放弃任何一个。父亲支持安娜,可是他还是不能放弃让安娜捐肾,该怎样取舍,怎样的取舍才是对的,没有人知道,可是他没有理由放弃任何一个可以的机会,宁愿做了是错的,也总比什么都没做好。

结局是安娜车祸死了,她把肾脏捐给了凯特,凯特也奇迹般地活着,凯特说,她们两个注定有一个是要离开的,不过现在离开了的是安娜,是安娜代替她离开了,安娜的一生似乎都是用来守护凯特的,安娜得不到太多的关注,甚至留下的照片也只有那遮着脸的一张。我们该为安娜鸣不平吗?如果是从故事的开端来看,应该,可是从结局来看,鸣不平就没什么必要了,她爱这个家,她爱她姐姐,她做了自己想做的,她就是幸福的。

安娜死了之后,这个家就变得正常了,凯特病没再恶化,杰西没再堕落有了正当的职业和奋斗目标,父母也生活得相安无事了。安娜扮演的是那个过客,她的出生带有父母强加给她的目的,而当她完成了她的使命,她就应该离开。

或许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对与错,命运无常,该如何把握是个永恒的问题,没有人会有确切的答案,不过,一个家,该快乐的时候就应尽情快乐,尽管痛苦无尽头,尽管痛苦很煎熬,不过有时越是煎熬,却越是有味道,越是值得期待。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我来看凯特,不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我来,是因为没有她,我很难记得我是谁。”

我原来以为,安娜忍十三岁孩童所不能忍冒天下之大不韪争取来选择权,最终仍会指向其母所愿:继续做姐姐的守护者,力挽衰竭生命以狂澜。然后,皆大欢喜,一家团圆。她要的,也不过是自由的意志和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她要的,不再是一个影子女儿的地位,不再是一个医疗器官的储存仓库,而是父母钟爱关注的另一个女儿,凯特亲密的妹妹,正常的少年生活。仅仅是如此而已。

我猜到了官司的输赢,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

jodipicoult“残忍”得安排了一场车祸,紧紧衔接在这一场安娜主动发起的诉讼之后,用一次被动残酷的脑死亡给一直忽略了家庭里其它两位子女的为人父母再一次以当头棒喝,其间,甚至没有任何时间给他们弥补任何转圜之余地,只有法庭最后的一个拥抱。

伦理题材小说好看,因其不同于我们熟悉的好人坏人的故事。我们在书里电影里电视里早已看惯了,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残暴,真诚与虚伪,自洪荒之时起就开始长久不息的斗争。小一点的时候看大灰狼与小白兔,白雪公主和继母,大一点看金庸看韩剧,好人总是被坏人冤枉得山穷水尽疑无路,却又总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童年也好,成人世界也好,善恶对立总是有的,所不同的无非是童话里,恶也是孩子气的,是单薄而不堪一击的,而在成人世界里,恶则成熟而庞大,老谋深算阴魂不散。太多的恶让人看得身心疲惫,似乎我们是否一定要容忍恶的所在,才能讲好一个故事,成了“无恶不成席”。然而伦理小说却异军突起,故事里每一个角色都是可亲可爱可同情的,写的越成功越是如此。每个人都有合情合理的苦衷,然而却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可以将大家全部救赎,前途永远是模糊,只有爱在琢磨中越发清楚,推敲中更加刻骨。

书的最后,凯特更像是安娜的母亲,她明白所有人的痛苦,她理解了安娜。是她,将爱和理解揉在一起,默默给予妹妹。当她掀起衣服看自己伤疤的那一刻,当她说每看到姐妹两个在一起时就会想起安娜,不会有人怀疑是假的,得到最多爱的那个,总是最会给予的。正如书的封面,她们相依相偎,让我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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