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守护者读后感(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2 12:10:02 作者:笔尘

读后感是对阅读一本书或文章后所产生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总结。接下来,我们一起欣赏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红麦田读后感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红麦田读后感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爱,以其深厚与广博而感动生命中那个不曾被触碰的角落。就好象那缕淡淡的清风,温柔的拂过脸颊,抹去眼角的泪水,带走那沉重的悲伤,洒下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但我们或许不曾想过,爱可以像一把利剑,深深地刺伤你所爱的人的内心。爱可以是一壶香醇的毒酒,在一瞬间使你心爱的人肝肠寸断,痛苦不堪。这样的爱,更多掺杂着悲情色彩,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父母的莎拉和布莱恩最大的希望便是大女儿凯特能够战胜病魔。于是,在这个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长期忽视了大儿子杰西,致使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因缺乏爱而成为一个游走在世界边缘的问题少年,也是在这一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采用基因技术生下小女儿安娜,而这个美丽小生命的降临却没有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尽管莎拉曾经对安娜说,因为它可以拯救姐姐凯特,他们因此更爱她。然而,时间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她似乎只是父母拯救凯特的工具,在收获着少得可怜的爱的同时,她所付出的是无止境的捐献血小板、白血球等一切凯特需要的东西。

这个看似和睦的家庭增添了伤痕。然而,任何的忍受都是有限度的`。13岁的安娜最终毅然决定将父母告上法庭,为的只是夺回自己的身体支配权,她已不再甘愿做一个器官捐献站。可是她的这一举动却牵动着另一个人的生命。她深爱的姐姐凯特白血病复发,急需进行肾移植。一边是自己挚爱的家人,一边是她在家庭应得的尊重,这架爱恨交织的天平最终总会倾向一边,而无论倾向哪一边,都不算是最好的结局。

爱可以纯净美好,却在生命中的许多时候显得异常的纠结与残忍,就像莎拉在法庭上所说的“我的人生彷佛一场火灾,一个女儿被困火里,唯一能救她的机会是派我的小女儿上场,因为只有她认得路。”或许这样的爱已经不能用好和坏来权衡,也不是善与恶所能分界的,至真至美的亲情没能促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成为这出家庭悲剧的导火线。

因为爱一个人,而无暇去顾及其他人的感受,所以伤害了另一个人。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爱的初衷绝对不是伤害,但它的尽头却蕴藏着无限的叹息与悲哀。这样的爱,像一首悲壮的哀歌,因其太过沉重而无法背负。

红麦田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令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一颗真切期待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这篇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而文中的小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他在文中满口污言秽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几次被学校开除,然后又被潘西中学开除,他不敢贸然回家,便一个人在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他住在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而我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最大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着装模做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只会巴结开汽车的家长的校长,星期天家长来接送孩子便在星期六准备一道好菜――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一场虚情假意的电影哭得死去活来。而霍尔顿内心也是苦闷,他企图逃出这种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内心的矛盾使他彻底的崩溃,躺在精神病院里。

虽然霍尔顿不文明,生活环境糟糕得要命,但是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会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的嘲讽所看到的一切,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的潦倒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被开除,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弹的很糟糕,这一切让他感到难受。他憎恨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去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而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阴翳的天空,她是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她是一个天真且淳朴的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也许是因为菲比的率真,让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音乐盒还悄悄回家见菲比。霍尔顿想要离开,菲比听说以后便放弃自己的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那么些温馨的画面,让人心中有一丝温暖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中。

红麦田读后感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出麦田记读后感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着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

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妓女,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红麦田读后感

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

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

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

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红麦田读后感

无意间听到广播里在播《出麦田记》的有声小说,那是一个昏暗的冬日里的北京午后,坐在热气蒸腾的教室里,耳朵里传来了小爱人的音乐,那首小诗在瞬间就打动了我的心。

数月之后,一个拿起书读,爱情逝去,时间蹉跎,是那个时代的写照同时也是每个时代爱情的悲哀与无奈。我们看得到开始,会义无反顾的爱却很少爱到底,我们为爱情加了许多假设,爱情也就变成了哀情。

作者笔下的爱情,却是那么纯粹,纯粹的让人心碎,作者笔下的爱情,是那么的无奈,无奈的让人无望。

红麦田读后感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我来看凯特,不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我来,是因为没有她,我很难记得我是谁。”

我原来以为,安娜忍十三岁孩童所不能忍冒天下之大不韪争取来选择权,最终仍会指向其母所愿:继续做姐姐的守护者,力挽衰竭生命以狂澜。然后,皆大欢喜,一家团圆。她要的,也不过是自由的意志和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她要的,不再是一个影子女儿的地位,不再是一个医疗器官的储存仓库,而是父母钟爱关注的另一个女儿,凯特亲密的妹妹,正常的少年生活。仅仅是如此而已。

我猜到了官司的输赢,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

jodipicoult“残忍”得安排了一场车祸,紧紧衔接在这一场安娜主动发起的诉讼之后,用一次被动残酷的脑死亡给一直忽略了家庭里其它两位子女的为人父母再一次以当头棒喝,其间,甚至没有任何时间给他们弥补任何转圜之余地,只有法庭最后的一个拥抱。

伦理题材小说好看,因其不同于我们熟悉的好人坏人的故事。我们在书里电影里电视里早已看惯了,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残暴,真诚与虚伪,自洪荒之时起就开始长久不息的斗争。小一点的时候看大灰狼与小白兔,白雪公主和继母,大一点看金庸看韩剧,好人总是被坏人冤枉得山穷水尽疑无路,却又总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童年也好,成人世界也好,善恶对立总是有的,所不同的无非是童话里,恶也是孩子气的,是单薄而不堪一击的,而在成人世界里,恶则成熟而庞大,老谋深算阴魂不散。太多的恶让人看得身心疲惫,似乎我们是否一定要容忍恶的所在,才能讲好一个故事,成了“无恶不成席”。然而伦理小说却异军突起,故事里每一个角色都是可亲可爱可同情的,写的越成功越是如此。每个人都有合情合理的苦衷,然而却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可以将大家全部救赎,前途永远是模糊,只有爱在琢磨中越发清楚,推敲中更加刻骨。

书的最后,凯特更像是安娜的母亲,她明白所有人的痛苦,她理解了安娜。是她,将爱和理解揉在一起,默默给予妹妹。当她掀起衣服看自己伤疤的那一刻,当她说每看到姐妹两个在一起时就会想起安娜,不会有人怀疑是假的,得到最多爱的那个,总是最会给予的。正如书的封面,她们相依相偎,让我心疼。

《红麦田》读后感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红麦田》读后感

这本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偏态,偶然事件。还谈了很多与概率相关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讲存活着偏差,由于我们只看到了成功者,而因此形成了对机遇的歪曲看法。

第三部分是讲路径依赖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

三部分内容的划分是明确的,但是作者的很多想法则在其中不断重复和穿插着出现。

1.作者的投资策略:

谨慎投资,防止“炸毁”。真正优秀的交易员不在于在短期赚钱,而是要让自己活下去,警惕偶然事件稀有事件。不让那些稀有事件毁了自己,在稀有事件发生的时候,要及时调头。不要执迷于一些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可能来自于经济学或者统计学,但这是很可怕的。因为经济学、统计学总结的规律是基于历史事件,有些则是巧合。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归纳问题,塔勒布也引用休谟在人性论中那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看到白天鹅的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这个推论。不对称性存在于知识的基础中。

既然我们身处一个充满随机性的世界,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可以利用统计学和归纳的方法积极下注,但是不会用它们管理承受的风险。积极止损,以免受到黑天鹅的冲击。

则作者更绝的是他的反向投资策略:

在稀有事件上赚钱,他认为稀有事件因为出现的可能性小,所以价值往往被低估!“固定收益的债券往往有这种机会,以反向稀有事件为生的交易员,平时可能赔钱,但是一遇到稀有事件则能大大的赚一笔。”

我认为的确很多时候,很多机会会被低估,因此存在套利空间。

这里说点题外话,我认为套利的空间始终都是存在的。通过经验,我们的确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套利空间,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套利空间,套利空间会消失,交易者会修正预期。但是套利空间还是不断会涌现。隐藏的机会总是多过我们掌握的信息。不过是商业还是资本市场。塔勒布能不能长期靠这个漏洞赚钱,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有些套利空间是明确的,比如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同一个时间);而大部分的套利空间只存在于人的预期之中,预计这么做会赚钱,举个商业上的例子,比如现在是冬天,我以低价收购空调;等到夏天,我再高价出售(现在与未来)。塔勒布的策略也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塔勒布的投资策略还有:看好后市的情况下,还是放空一些,因为如果跌会跌得很惨。因为他认为投资人要赚的不是概率,而是钱。利润的大小比出现的概率更重要。不过我倒觉得这和大部分的策略一样,很难评价,就让市场来评价它吧。

2.吐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有用吗?我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专门弄个人来控制风险,我也觉得挺可笑的。

要赚钱就要冒风险,但是风险控制往往失去很多赚钱机会,尤其是事后看来。而且很多风险,你无法计量,大多还是凭借经验。我靠,问题来了。每个人的经验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你的经验就比别人的经验正确?当然这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权责不对等。出现风险问题,责任是交易员承担还是风险管理者?这是所有设立风险管理官的企业在机制设计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出现政治手腕,既不错报也不漏报,看起来合理,其实只是官僚病罢了。最终企业会毁在这种官僚病上。最好的办法还是交易员来承担风险。

当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手段无法面面俱到,就像是资本市场上所有的策略都无法屡试不爽,终究还是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

3.我们总是盲目的:

我们总是盲目的,被现实的假象所迷惑。存活者偏差里说了挺多的。例如,我们总是看到周围的人混得好,就以为自己混得很差。其实比自己混得还差的人要多得多。要看清真相很难,在怀疑论者的眼中,我们无法看清真相,我们以为我们不那么无知了,或者以为自己比过去不那么无知。但是开启上帝视角后,会发现人类始终还是无知的。作者举了个俄罗斯转盘的例子。我们往往只看到成功的人,但是对失败的人则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而如果用“俄罗斯转盘”来做类比的话,这些所谓成功的人,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同一事件随着时间重复发生,通过运气得来的东西迟早会被运气拿走。而现实生活比“俄罗斯转盘”,更为复杂,你无法了解它运作的原理,也无法精确计算概率,粗略计算也很困难。而很多时候人受着赌徒心态的驱使,会本能拒斥随机性。也就是说,不认为自己的成功是运气带来的,或者忽视了未来发生的事件中的随机性。

不过我们的成功真的完全靠运气吗?至少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作者估计也不认为都是靠运气,经验还是有用的,至少从作者以历史为师的看法中,他至少不反对这个说法的。虽然,作者不认为凯撒的胜利,与他们谋略有关。只承认他们聪明、高贵,但认为他们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外部力量。

把预测和预言混为一谈,是人类对随机性的无知。人类可以预测,但无法预知和预言未来。大部分的概率结果往往违背直觉,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会忽视概率。而作者也谈到认识到概率,其实不是谈机运的问题,而是我们相信有另类的结果、原因和动机的存在。

4.作者如何屏蔽噪音?

处于不确定的决策者应该少接触媒体。注重老思想,注重与那些存活下来的老交易员交流。人存在情绪上的缺陷,所以少看盘比多看盘要好。太密切注意随机性的人,会在情绪上精疲力尽。

5.进化论:

作者认为新事物未必就比旧事物好,人们吹捧新事物,往往看到成功者,却把失败者给忽略。所以说新的未必就是好的。认为进化论是事物朝着完美方向发展,(也就是承认存在即合理)会导致对进化论的误用。达尔文学说的适应性是用于长期发展的物种,而不是短期观察到的现象。时间积累消除了随机性的大部分效应,噪音互相抵消而取得均衡。进化只能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序列,而不是所有可能环境的平均值。

6.概率和期望。

麦田的守护者心得体会

麦田是农民辛勤劳作的结晶,也是他们的希望和未来。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不仅要保护它们免受害虫的侵扰,还要确保它们健康的生长。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对自然的奇妙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第二段:学会观察。

麦田的守护者首先要学会仔细观察,发现潜在的问题和异常。我发现,在麦田中有时会出现一些小动物,它们可能是有害的害虫。通过仔细观察它们的外貌、行为和生活习性,我能更好地了解它们的侵害方式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不仅如此,我还学会了观察麦田的土壤,它的质地、湿度和酸碱度等指标都能对麦田的生长产生影响,及时调整土壤条件能为麦田提供更好的生长环境。

第三段: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明白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就要尊重自然规律。在防治害虫过程中,我尽量避免使用化学农药,并尝试采用生物防治、鸟类预防等自然的方式来保护麦田。我了解到,在人与自然的相处中,我们不能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只有保护好麦田周边的生态环境,才能使麦田更加健康地生长。

第四段:学会与农民相互合作。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学会了与农民相互合作,共同面对麦田面临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与农民一起分享我的观察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许多探讨和讨论。通过这些合作,我发现农民们也有着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他们从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和技巧。与他们的交流不仅加深了我的理解,也提高了我在麦田守护工作中的能力。

第五段:心得总结。

通过成为麦田的守护者,我学会了观察、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与农民相互合作。这些经验使我对自然和农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我意识到,保护麦田只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个缩影,我们在与自然的相处中需要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同时,与农民相互合作是实现麦田保护的关键,只有共同合作、互相学习,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保证农田的健康稳定发展。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保护我们的麦田做出更大的贡献。

麦田的守护者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农村小康家庭的一员,我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和对农田的尊重。直到我能够懂事并行动起来,我才真正体会到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责任。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我从中得到了许多收获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麦田的守护者指的是那些种植、管理和保护麦田的农民。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麦田的稳定生产。这需要我们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气候条件来调整种植方式,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施肥、浇水、除草等措施,以保证麦田的顺利生长。此外,我们还要及时察觉并解决可能的病虫害问题,以保证麦田的健康和高产。

第三段:守护麦田的挑战。

要成为麦田的守护者,并非易事。农田的管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在繁忙的季节。除了耕作、种植和管理,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天气、灌溉、施肥等因素,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此外,传统的农田管理也不再适用于现代化生产,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知识,以提高麦田的产量和质量。

守护麦田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耕耘的辛劳和付出的辛酸。在寒冷的冬天,我们顶着严寒去灌溉,为麦田提供充足的湿度;在炎热的夏天,我们挥洒汗水去打扫杂草,保证麦田的通风和排水。而每当麦田丰收的那一刻,我看着金黄的麦子一根根地倒下,内心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满足。这种付出与回报的紧密联系,让我更加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

第五段:守护麦田的意义。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并不仅仅是在保护一个个农田。我们还在保护着传统农业文化的延续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农田是我们生活的基础,保护好农田意味着保证粮食的供应和农民的福祉。同时,通过绿色有机的农田管理,我们还能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土壤和水源的安全。守护麦田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我们自身的生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和环境的稳定。

总结: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不仅需要付出辛劳和努力,还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先进的农业技术。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我体会到守护麦田的不易和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获得了收获和成就感,还更加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能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守护我们那片宝贵的土地,让农田更加繁荣和富饶。

小人守护者读后感

起初,我对小人并不是很感兴趣,自从看了安房直子的《手绢上的花田》,我渐渐的开始阅读有关于小人的幻想小说。没想到的是,居然翻译安房直子的'幻想小说的作家――彭懿也写了5本幻想小说。这5本我都看了,每本都很精彩,但我认为《小人守护者》最有趣,所以在这里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系列里有5本。小说里每一个人物的名字都十分怪异,但读起来却又十分幽默,使这本书读起来更加生动。这本书的情节十分曲折,也很感人。此书讲述的是男生夏壳壳和变成老师的虎姑婆发生的故事。虽然大家都不喜欢美术老师虎姑婆,但男生夏壳壳却很尊重地对待了虎姑婆,他们之间的经历十分离奇古怪,从开始到结尾都很惊险,我看了后有些胆战心惊。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夏壳壳十分坦诚,也决定要去保护老师。在他们的经历里,也让许多人都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就连女巫也不例外。

这本书里,人物的性格、行为和语言都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和应该拥有的性格。这本书和我看的其它小说不同之处,就是结尾后面的自问自答。从这些细节来看,我觉得作者彭懿应该是一个十分细心的作家,他的自问自答也使我学到了更多写文章的技巧和方式。这就是我认为对学习和生活都很有帮助的一本小说,如果你感兴趣,也去看看吧!

麦田的守护者心得体会

第一段:麦田的守护者是一本由美国作家J.D.塞林格所著的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尔德的视角刻画了一个处在青春期矛盾与不安中的少年的心理世界。这本小说让我深思自己在青春期时的矛盾情绪以及不安定的心境。通过对于霍尔顿的经历和成长的了解,我明白了一个人要真正成长为守护者,一定要先守护好自己。

第二段:霍尔顿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学生,他的思维往往充斥着自我否定和不满。在我看来,这个情感对于青少年来说是司空见惯的,正如每一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遇到自我认同和自尊心的问题。而當青春期的矛盾情绪开始困扰时,我们就需要学会与之相处。

第三段:在霍尔顿的观察下,我们可以发现他在社会中寻找温暖和理解的过程,不断厌倦现实,尝试寻找真实和纯洁。事实上,这样的渴望不仅仅存在于青少年内心,而是在每一个人心中都存在的一种情感和需要。当我们开始寻找那些能够让我们感到真实、纯粹和温暖的东西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我们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寻求真善美的守护者。

第四段:在书中,霍尔顿对于自己身处的世界也持有一种不屑和轻视的态度。他对华生接任校长的想法不屑一顾,对于搬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想法感到厌倦。然而,这个态度告诉我们要保持一种对于世界的警惕和自我保护。当我们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并理智地对待,以免迷失自我。

第五段:真正成为麦田的守护者,需要不断对自己进行探索,试图找到内心的真正力量。在小说中,霍尔顿和一位小女孩弗吉尼亚的交流使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生命力和责任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是我们自己的守护者,要真正了解自己,才能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守护好周围的人。当我们开始真切地对待自己和他人时,我们就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守护者。

在《麦田的守护者》中,霍尔顿的经历和成长让我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在青春期,我们往往充满矛盾和不安,需要面对自我否定和不满。然而,只有通过对自己的守护和探索,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守护者。我们要学会寻找真实、纯洁和温暖的东西,也要保持对世界的警惕和冷静。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真正了解自己,成为一个守护者,去守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眼泪洗不去伤痛,爱亦无法成为全部。

有这样的一本书,触动灵魂深处的自私与无私,讲述着一个关于生命尊严和生命品质的故事。读这样的故事,对灵魂是一场洗礼。

安娜的出生,或许预示着它灵魂的无私,成为姐姐的“特效药”,在需要的时候随时为姐姐提供血液、骨髓。这一点,在她出生之前就已经设计好的。

这个答案,妈妈没办法告诉她,因为妈妈每天忙于照顾随时面对死神的凯特;爸爸也没办法告诉她,作为消防员的父亲总是急匆匆的去挽救一栋房子或者是一间仓库,也可能是人;哥哥没办法告诉她,叛逆的哥哥总是喜欢做一切不合时宜的事情,包括喝酒、抽烟甚至吸毒、放火……安娜需要找出这样的答案:她是谁?离开了凯特之后。

一纸诉状将这个原本混乱的家庭卷入了更为混乱的状态。安娜希望取回对自己身体器官的支配权,而不是在父母的安排下,毫无反抗的接受打针、麻醉、抽血、抽骨髓甚至捐肾。律师坎贝尔受理了这个官司。朱利安,坎贝尔的.前女友,作为诉讼监护人也牵涉其中,对每个家庭成员进行拜访。

《姐姐的守护者》读后感

看姐姐的守护者,有点像看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和44号孩子的感觉,会让我想到很多很多。可是那很多种感觉交织在一起却又难以一一用言语来表达。

开始看的时候,看到一半的时候和看到结局的时候感觉又是不一样的,全书用的都是第一人称,而且是很多个不同人物的第一人称,而不同人物的想法会又会有矛盾交织,构成了这本书的复杂。

一本成功的小说,要的就是这种复杂,它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给读者心灵的撼动,那是一种强有力的撞击。

开始的时候,会觉得这是个很不和睦的家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伤痕,都被凯特的病让大家都得不到安宁,这是个没有向心力的家,妈妈偏心,爸爸逃避,哥哥堕落,姐姐有病,妹妹无助,是争吵、是甩门、是家无宁日,是冷漠、是忽视、是心灰意冷。凯特是那么自私,抢遥控不让妹妹看电视、不让妹妹用她的化妆品、在房间里分楚河汉界。安娜永远被忽视,她捐脐带血、捐淋巴细胞、捐骨髓给凯特是理所当然的,她永远要顺着她姐姐的意思不能让她生气,她永远就是用来救凯特的基因娃娃,她没得选择。而杰西缺少父母的关注,父母把大部分时间都投用在凯特身上,每次爸爸妈妈答应他的事几乎都会因为凯特的突然病发而遭泡汤,杰西甚至用刀把牙套掰出来以致满口鲜血,他偷车、纵火,父母似乎放弃了他。

故事中间,是凯特的病情恶化和官司的顺势推展,这个过程中有律师和法律监护人的爱情故事,有凯特的初恋故事,有安娜的冰球兴趣,有杰西的偷车和纵火案,一切似乎又是那么平常。

到了结局,我们会意想不到很多事。杰西手上有针孔不是因为他吸毒而是因为他给凯特捐血小板,他纵火是因为看着凯特受苦却无能为力。凯特并没有欺压安娜反而逼安娜放弃捐赠肾脏给她。而安娜之所以争取自己的医疗自主权有一部分也是为了早早让姐姐结束痛苦的煎熬。至于母亲,让安娜救凯特是因为这是可以救到姊妹两人的唯一希望,她没办法放弃任何一个。父亲支持安娜,可是他还是不能放弃让安娜捐肾,该怎样取舍,怎样的取舍才是对的,没有人知道,可是他没有理由放弃任何一个可以的机会,宁愿做了是错的,也总比什么都没做好。

结局是安娜车祸死了,她把肾脏捐给了凯特,凯特也奇迹般地活着,凯特说,她们两个注定有一个是要离开的,不过现在离开了的是安娜,是安娜代替她离开了,安娜的一生似乎都是用来守护凯特的,安娜得不到太多的关注,甚至留下的照片也只有那遮着脸的一张。我们该为安娜鸣不平吗?如果是从故事的开端来看,应该,可是从结局来看,鸣不平就没什么必要了,她爱这个家,她爱她姐姐,她做了自己想做的,她就是幸福的。

安娜死了之后,这个家就变得正常了,凯特病没再恶化,杰西没再堕落有了正当的职业和奋斗目标,父母也生活得相安无事了。安娜扮演的是那个过客,她的出生带有父母强加给她的目的,而当她完成了她的使命,她就应该离开。

或许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对与错,命运无常,该如何把握是个永恒的问题,没有人会有确切的答案,不过,一个家,该快乐的时候就应尽情快乐,尽管痛苦无尽头,尽管痛苦很煎熬,不过有时越是煎熬,却越是有味道,越是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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